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治市上党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5)



一、项目编号:1404042025CCS00164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威远门北路创业巷5号
报价:462000(元)
94.0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对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现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工作内容大致包括:节能检测:外墙保温材料、岩棉板、抗裂/抹面砂浆、粘结砂浆/胶粘剂、网格布、锚栓、保温砂浆、铝合金窗、电线、电缆、围护结构现场检测等检测内容。常规试验检测:水泥、砂、钢筋、烧结普通砖、防水卷材、土工试验、压实度、砼试块、砂浆试块、砂浆配合比等检测内
技术要求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服务单位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对所涉及到的项目信息、文档资料要严格保密,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
同施工工期,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履约。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府现行的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慧敏,温永霞,李晋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9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180号
联系方式:0355-8089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南路西侧韵舒苑小区10号商铺
联系方式:15903454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5903454381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检测老旧小区.pdf418.2K

中小企业声明函230.5K

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4042025CCS00164采购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4042025CCS00164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4042025CCS001642.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7.09万元5.采购需求:5.1本次采购共1包;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对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现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工作内容大致包括:节能检测:外墙保温材料、岩棉板、抗裂/抹面砂浆、粘结砂浆/胶粘剂、网格布、锚栓、保温砂浆、铝合金窗、电线、电缆、围护结构现场检测等检测内容。常规试验检测:水泥、砂、钢筋、烧结普通砖、防水卷材、土工试验、压实度、砼试块、砂浆试块、砂浆配合比等检测内容。5.2服务要求:(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服务单位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对所涉及到的项目信息、文档资料要严格保密,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具休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9日00:00至2025年11月26日23:59(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的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2—1.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发布。2.响应文件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4.对本项目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的不再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180号联系方式:0355-80892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南路西侧韵舒苑小区10号商铺联系方式:159034543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5903454381—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预算金额47.09万元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对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现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工作内容大致包括:节能检测:外墙保温材料、岩棉板、抗裂/抹面砂浆、粘结砂浆/胶粘剂、网格布、锚栓、保温砂浆、铝合金窗、电线、电缆、围护结构现场检测等检测内容。常规试验检测:水泥、砂、钢筋、烧结普通砖、防水卷材、土工试验、压实度、砼试块、砂浆试块、砂浆配合比等检测内容。8服务要求(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服务单位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对所涉及到的项目信息、文档资料要严格保密,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具休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9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履约。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府现行的技术规范“合格”标准1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2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8.特定资质要求(1)(1)供应商须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9.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见‘响应文件格式’)★10.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1)以上加“★”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13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6.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配备表7.拟投入设施设备一览表8.服务方案9.保障措施10.服务承诺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有)注:以上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4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报价无效;(2)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报价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报价无效。注:以上加“★”的报价文件若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6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2.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山西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西大街支行账号:14001644208050504177银行行号:105164010066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5.注意事项:(1)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2)供应商缴纳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3)选择汇款的供应商须向银行核实磋商保证金到账,以免因为未到账影响磋商。磋商保证金的提交应符合上述要求,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到16磋商保证金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6.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7.保证金的退还:①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②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现场考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风险自负。19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20分包、转包不允许2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3响应文件开启及解密1.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远程解密、远程在线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3.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开启、解密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潞阳门南路西侧韵舒苑小区10号商铺25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2.纸质响应文件:2份,可在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纸质版响应文件需胶装成册,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3.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磋商及评审的依据。2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7评审程序及方法1.一轮磋商与二轮报价2.综合评分法2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29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0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类别全额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3.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3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3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且适用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优惠政策。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供应商无须提供相关文件。3.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参与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7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32其他当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0—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建设工程。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1—3.5.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报价。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4、竞争性磋商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12—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报价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商务—13—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9.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9.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9.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9.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9.3磋商保证金9.3.1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无效。9.3.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3.6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14—9.4磋商报价9.4.1磋商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项目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9.4.2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总价”方式,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工程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3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工程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9.4.5最低磋商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保证。10、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0.1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0.2电子交易平台为供应商提供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响应文件的功能,主要包括文件的导入、文件内容编辑、版式文件转换、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具体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的使用说明详见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交易平台。10.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4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允许有空项。10.6开标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7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15—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8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0.9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10响应文件按不同章节编制并分别加盖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盖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的制作及加密13.1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13.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13.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该响—16—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3.1正式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打印2份纸质版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存档使用。14、响应文件的解密14.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远程解密)。14.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4.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5.2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五、开启16、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启活动,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小组不得参加开启活动。16.2参加开启的供应商代表在线签到。开标前半小时,供应商利用CA锁在线进行签到;16.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和解密。16.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进入解密环节,供就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16.5第一轮报价。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报价、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经理等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内容;16.6第一轮报价结束,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第一轮报价记录,经供—17—应商在线会签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7、组建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评审专家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审核18.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18.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资格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三部分评分办法资格性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详见“第三部分评分办法符合性评审标准”18.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磋商19.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上分别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2)商务、技术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19.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最后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19.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0、报价的澄清20.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专家共同签字。20.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0.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1、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以评审报告中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2.2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不符合本须知第3条要求的;(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9.2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7)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要求;(9)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10)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价有降低服务标准的;(11)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响应被拒绝的其他条款。23、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0—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评标过程保密24.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主管部门。—21—26.3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4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7、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7.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7.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统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27.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7.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27.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27.6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27.7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七、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成交服务费29.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9.2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22—理办法》文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0.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0.5违反29.1条、29.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0.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公示。30.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23—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线上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33.3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33.4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3.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24—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十、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34.1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等。34.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成交)后发现的,中标(成交)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一、违约处罚35.违约处罚3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磋商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25—十二、政策性因素36.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6.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6.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15%的—2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7—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一、评审依据1.评审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2.评审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二、评审过程的保密1.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三、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四、评审事项处理原则1.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审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评审小组有权判定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3.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成交的评审依据。4.评审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五、评审报告—28—1.评审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要求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磋商保证金提供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清晰有效、符合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无效。8特定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8特定资质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和人员职称证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小企业,须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为准。否则,响应无效。说明:1.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环节审查。—30—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要求审查标准1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2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3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4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技术内容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提供偏离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对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5对供应商的报价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是否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格式内容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签署、盖章。1.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报价无效;2.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报价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报价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31—评审内容及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商务部分供应商业绩18分提供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18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及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注:合同案例中的乙方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供应商名称发生过变更,须提供证明文件。技术部分人员配备10分项目组成员,每有一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每有一名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要求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果职称证书工作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提供社保花名)。设施设备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种类数量充足,能够满足项目各阶段需求,最高得2分。服务方案40分1.对项目背景及相关规划的了解、解读准确,项目编制的工作内容全面、准确,最高得8分;2.对完成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全面,处理措施合理、有针对性,对项目实施有指导意义,最高得8分;3.人员安排充足,分工明确,职责划分清晰,最高得8分;4.检测工作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规程规定,工作技术路线规划科学合理,最高得8分;5.建立复核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最高得8分。保障措施10分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清晰合理、切实可行,最高得2分;2.工作进度计划详细、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完善,最高得2分;3.设施设备定期检修校对,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最高得2分;4.检测数据保密保障措施切实有效,最高得2分;5.突发状况应急保障措施全面详细,最高得2分。服务承诺10分1.检测技术和服务质量承诺,最高得2分;2.检测服务响应时效承诺,最高得2分;3.服务期限和检测进度承诺,最高得2分;4.及时沟通及时整改承诺,最高得2分;5.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承诺,最高得2分。—32—报价部分报价分值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报价分值注: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晋财购[2022]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报价得分。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给予价格优惠。—33—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预算金额:47.09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类别:服务6.项目地点:上党区城东小区、国土小区、王庄小区、长陵公路小区、振东公寓小区、五中小区、森特南楼、公安小区、光明小学家属院、电力小区、工行北楼、职晖苑小区、德信小区、糖业小区、雄山小区、飞华小区、发改局小区、锅炉厂家属院等18个老旧小区。7.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履约。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府现行的技术规范“合格”标准。9.采购需求:9.1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标准,对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现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工作内容大致包括:节能检测:外墙保温材料、岩棉板、抗裂/抹面砂浆、粘结砂浆/胶粘剂、网格布、锚栓、保温砂浆、铝合金窗、电线、电缆、围护结构现场检测等检测内容。常规试验检测:水泥、砂、钢筋、烧结普通砖、防水卷材、土工试验、压实度、砼试块、砂浆试块、砂浆配合比等检测内容。9.2资料核查对委托检测的所有设计图纸、施工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核查。9.3根据项目现状需完成的其它工作。二、技术要求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服务单位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对所涉及到的项目信息、文档资料要严格保密,—34—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35—第五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仅供参考,内容以成交后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内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四)服务数量:(五)提供服务的地点: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1)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即人民币(大写):,(¥:元)。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提—36—交成果后日内,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入场后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提交成果后日内,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完成验收后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项目验收六、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7—(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八、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九、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甲方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一、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38—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二、争议解决(一)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二)调解不成可向接受服务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三)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三、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39—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40—封皮(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年月日—41—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磋商保证金8.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10.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磋商函4.偏离表5.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6.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配备表7.拟投入设施设备一览表8.服务方案9.保障措施10.服务承诺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有)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42—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4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44—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45—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提供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46—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日期:—47—9.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城东小区等十八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4人,营业收入为4392.16万元,资产总额为8108.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电子章)日期:2025年12月2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山西基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400578484208H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所属门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5日行业检测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激活Windo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