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万荣县水利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08222025CCS00212
二、项目名称: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晨辉捷宝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乡新庄村二号楼322号
报价:1095800(元)
82.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
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
完成项目的勘测定界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拟征收项目用地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土地报批等,报价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1年
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喜权(第1包采购人代表),柴荣,张亚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照招标代理协议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198.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万荣县水利局
地 址:万荣县汇源街85号
联系方式:13152747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1900359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9003597817
附件信息:
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864.7K
中小企业声明函237.1K
S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项目编号:1408222025CCS00212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万荣县水利局代理机构: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24-第四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22025CCS002122、项目名称: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87781.00元5、财政评审价:1100000.00元6、采购内容:完成项目的勘测定界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拟征收项目用地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土地报批等,报价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1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主管部门出具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函,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4、售价(元):免费获取。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请登录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4、磋商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万荣县水利局地址:万荣县汇源街85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152747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电话:0359-85218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9003597817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规定2.1采 购 人名 称:万荣县水利局地 址:万荣县汇源街85号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131527477112.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9003597817邮 箱:474803783@qq.com3.1项目名称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3财政评审价1100000.00元3.4采购内容完成项目的勘测定界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拟征收项目用地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土地报批等,报价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3.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6合同履行期限1年3.7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4.2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同“竞争性磋商公告”。6.1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7踏勘现场不组织8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2.1偏离允许正偏离19.1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22.1投标保证金1、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11000 元。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3、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绛县支行行 号:203182281362账 号:20314273100100000227271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以电汇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退还。注: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除电汇形式外,采用其他形式须代理公司出具投标保函接收函。23.1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4.1响应文件份数及制作要求供应商除在山西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还须在开标后根据备案情况邮寄(或送达)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9003597817 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1份(Word格式)。注: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用于开标解密,本次项目开标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时导致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请登录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9.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日15时00分磋商地点:山西启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302室)31.1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成专家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2人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专家抽取: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6.1公告发布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8履约担保不要求□要求42.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付清。43.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本项目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时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43.2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考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时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3.3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应同时在采购公告中注明)43.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分、价格 分。43.5资格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2、诚信投标承诺书;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资金来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3财政评审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采购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5服务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磋商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磋商供应商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合同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5.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6.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除应符合本章第4.2项、第4.3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4.2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4.2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踏勘现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分包/转包: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0.磋商文件的约束力10.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10.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10.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2、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11.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章磋商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5章采购项目要求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1.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1.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服务)偏离,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3.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写14.一般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5.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5.2磋商供应商以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5.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5.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其他。16.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7.磋商报价17.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含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7.2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作业服务、物化物资等应报单价。17.3第一次报价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17.4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8.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9.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19.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2)在评审时,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20.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0.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4.2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2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磋商投标保证金22.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以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2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2.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2.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23.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磋商文件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2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4.1应商除在山西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还须在开标后根据备案情况邮寄(或送达)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应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其他三部分合并装订,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4.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并盖单位章。24.4在磋商过程中,应磋商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5.串通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府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注:本项目不需要)26.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电子版响应文件和正本一起密封)26.2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6.3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6.4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7.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28.迟交的响应文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2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9.1磋商供应商在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开始之日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9.2在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开始之日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9.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30.竞争性磋商及报价30.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30.2磋商供应商应按时解密,并在时效内回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31磋商小组31.1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2人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供应商。3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1.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32.响应文件的澄清32.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32.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32.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32.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特别注意事项33.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33.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服务期不明确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3)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终限价)的;(5)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限、技术标准及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4.确定成交供应商34.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34.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34.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四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从设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商中,按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未成交的供应商。34.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人:(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5.磋商过程保密35.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35.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5.3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签约及质疑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成交通知3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8.履约保证金:无39.签订合同39.1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2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财政局备案。39.3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9.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9.5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40.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41.质疑程序及处理41.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之意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4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公告发布时间;(3)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4)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5)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6)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提起质疑的日期。41.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4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1.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41.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41.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管理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1.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4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八.其他规定42.采购代理服务费42.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43.其他规定43.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文本合同协议书委托方:(以下称为甲方)受托方:(以下称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就项目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技术服务内容。二、技术服务费数额及支付方式。三、验收1、对本项目成果的验收:。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可靠性和及时性负责。2、甲方有义务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技术业务服务费。3、乙方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和甲方要求,快速投入工作。4、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按照进度要求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业务。5、乙方有权如期收取技术业务服务费。6、若因甲方的资料准备延误乙方工作,乙方有权将完成的工作时间向后顺延。7、若因国家政策变动的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可向后顺延。五、保密义务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成果、技术资料、软件等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负有对本项目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六、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受不可忍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2、甲、乙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合同受阻,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协议,双方也可以解除合同。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否则毁约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赔偿金。八、争议的解决凡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适用的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合同分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均以中文书写。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日期: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第四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程序1、组建磋商小组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1.2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第一轮报价2.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政采云开标大厅签到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对第一轮报价进行确认并电子签章。2.2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3、资格性审查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资格审查内容序号审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2诚信投标承诺书;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以便核验。4、符合性审查4.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财政评审价(设最高限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4.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3符合性审查内容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财政评审价(设最高限价的不得超过最高限价)4响应文件没有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5、响应文件的澄清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5.4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6、磋商谈判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签到并参加磋商谈判。6.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随后等待洽商谈判。6.3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按照递交顺序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9磋商谈判后,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依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7、最终报价7.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7.2最终报价在政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分别报出。8、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本项目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评审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综合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二、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2、评定内容及标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分值一、投标报价15分1、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5%×100,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2、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价格评审(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考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分二、商务部分25分1、供应商业绩(6分)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完成过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注: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含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影响评审时则不得分。6分2、项目实施团队(4分)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有一个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每有一个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材料的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影响评审时则不得分。(同一人员具备不同级别的职称以最高级别为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4分3、公司管理制度(15分):从(1)内部管理制度、(2)安全管理制度、(3)保密制度,3个方面进行评审。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虽编写但存在缺陷的有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三、技术部分60分1、从(1)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2)拟服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3)服务项目重难点,3个方面进行评审。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虽编写但存在缺陷的有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2、拟投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从(1)班子机构健全、(2)专业人员配备齐全、(3)职责划分清晰,3个方面进行评审。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虽编写但存在缺陷的有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12分3、从(1)拟投入仪器设备、(2)服务期计划、(3)进度保障措施,3个方面进行评审。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虽编写但存在缺陷的有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12分4、从(1)服务承诺(含跟踪服务、优质服务)、(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2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虽编写但存在缺陷的有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5、从(1)突发事件防范措施、(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方面内容均编写完善详实合理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虽编写但存在缺陷的有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6、本项目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及特点,结合现行供水工程设施核验编制要求和土地报地综合技术要求、国家相关政策和建设标准,提出具有针对性、条理性、科学性,前瞻性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内容全面详实、明确清晰,实际操作性强,得5分;虽编写但存在缺陷的有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备注:1、技术部分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上述所述的“缺陷”是指:项目名称、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存在凭空想象与编造,无条理性、语义表述存在歧义、混乱、前后不一致等。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采购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2、预算金额:1387781.00元;财政评审价:1100000.00元。3、合同履行期限:1年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三、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在万荣县境内,位于万荣县裴庄乡范新村,属于新建市政类工程。2、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日处理水量80000m3/d的净水厂1座。净水厂内建设有:进水调流阀井、进水流量计井、高锰酸钾投加井、净水车间、深度处理车间、清水池、加药间、排水调节池、脱水机房、配电室、管理房等。(2)新建预沉池1座,总设计容量30万m3。预沉池具备完善的沉沙、清沙、出沙系统。为钢筋混凝土结构。(3)埋设输水管道800m,采用DN1200mm涂塑钢管。(4)埋设清水输水管道650m,采用DN800mm球墨铸铁管。(5)埋设排沙管道350m,采用DN1200mm球墨铸铁管。(6)建立配套信息化智慧管理平台,与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上下游智慧管理系统完成对接。本工程的实施,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优质自来水资源,提高居民生活条件。统一的供水系统还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四、采购内容完成项目的勘测定界报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拟征收项目用地现状调查、社保调查,土地报批等。五、工作成果1、工作成果报告书及附件;2、以上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份数根据甲方需求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商定。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商务、技术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磋商响应声明(格式)四、报价一览表(格式)五、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六、供应商的证明材料七、供应商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九、项目实施方案十、其他资料其他附件一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后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磋商响应声明(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备案需要)。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详见开标一览表。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财政评审价时,投标将被拒绝。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邮政编码:开户银行:电话:账号:年月日四、报价一览表(格式)投标报价大写: 元小写: 元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备 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金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 注六、供应商的证明材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8、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等;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七、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本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供水水处理厂或水利工程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类合同项目)案例,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含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九、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格式不限)十、其他资料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附件1:《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磋商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己企业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填写前请确认自己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附件3: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证明自己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填写此函。附件4: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如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本声明函。附件5: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招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己企业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万荣县水利局(单位名称)的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黄河流域万荣县水资源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处理厂项目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山西晨辉捷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769.1379万元,资产总额为1262.15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晨辉捷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28日备注:填写前请确认自己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报地综合技术工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