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出版中标结果公示(故宫博物院2025)



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0610-2541NF011054(招标文件编号:0610-2541NF011054)
二、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故宫出版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中标(成交)金额:197.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故宫出版社有限公司
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
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紫禁城》《故宫博物院院刊》《中国文物科学研究》的2025年期刊出版工作。
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工作,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故宫博物院院刊》《紫禁城》《中国文物科学研究》三本期刊按照刊期按时出版,并在印刷装帧质量上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林、张晶、刘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的规定,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基准计算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25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故宫博物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联系方式:陈安妮010-85007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王筱娜、张乐瑶、王萍萍010-84046642、8404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筱娜、张乐瑶、王萍萍
电 话:  010-84046642、010-840466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出版服务

采购单位
故宫博物院

行政区域
东城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15: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林、张晶、刘茵

总成交金额
¥197.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筱娜、张乐瑶、王萍萍

项目联系电话
010-84046642、010-84046625

采购单位
故宫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安妮010-85007049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筱娜、张乐瑶、王萍萍010-84046642、84046625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发售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pdf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第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企业为故宫出版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9人,营业收入为21072.93万元,资产总额为6237580万元1,属干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故宫出版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项目编号:0610-2541NF011054采购人:故宫博物院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610-2541NF0110542.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9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98万元4.采购需求: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198《故宫博物院院刊》:4200册/月,共【12】期。《紫禁城》:4000册/月,共【12】期。《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500册/季,共【4】期。服务标准:按时出版,并在印刷装帧质量上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标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有:(1)国家新闻出版****或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图书出版许可证》;(2)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3.获取方式:wangxn@zgcgroup.com.cn4.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故宫博物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联系方式:陈安妮010-850070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联系方式:010-84046642;电子信箱:wangxn@zgcgroup.com.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筱娜、张乐瑶、王萍萍电话:010-84046642、010-8404662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6.3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9.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0.1保证金保证金金额:¥20,000.00。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银行帐号:10265000000524102。支付保证金时请备注“保证金+项目编号”10.7.5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11.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2.5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须包括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同时提供可以编辑的文件。条款号条目内容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同第一章采购邀请16.1协商开始时间、地点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2.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23.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电话、邮件等形式。23.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4046625;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24.1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号)的规定,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基准计算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申请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1进口产品3.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2.1中小企业定义:3.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不适用。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3.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3.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3.5正版软件3.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3.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3.6信息安全产品3.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参与协商的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5.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协商程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6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7.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7.2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3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4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8.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报价9.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9.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9.2.2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9.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4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0.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6.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0.6.2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10.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7.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7.3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7.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1响应有效期11.1响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2.1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使用A4规格纸张,按照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2.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12.5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1谈判供应商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13.2所有密封袋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谈判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密封袋的封装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4)联合体供应商递交文件的,须写明联合体各方名称(例:XX公司和XX公司联合体)、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13.3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保证金的。(2)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指定地点。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协商16协商开始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约定的地点组织开始协商。协商开始时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密封的响应文件参加协商会。1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1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18协商程序18.1见第三章《协商程序》。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9确定成交供应商19.1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0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终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1.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2.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2.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询问与质疑23.1询问2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3.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质疑23.2.1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3.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3.2.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代理费24.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协商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1.2《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协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允许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不允许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适用)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不适用)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不允许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适用)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响应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复印件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允许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允许4保证金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不允许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允许2签署、盖章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允许3★号条款响应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允许4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允许5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允许2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3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3商定合理价格3.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4报告违法行为4.1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2.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紫禁城》《故宫博物院院刊》《中国文物科学研究》的2025年期刊出版工作。3.项目用途:本项目用于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4.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工作,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要求。5.服务标准:《故宫博物院院刊》《紫禁城》《中国文物科学研究》三本期刊按照刊期按时出版,并在印刷装帧质量上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标准。二、项目概述设立“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是故宫博物院向社会公众传播故宫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工作之一。故宫博物院主办三个期刊:(1)《故宫博物院院刊》是******主管、故宫博物院主办的社会科学综合性核心学术月刊,注重发掘故宫博物院丰富的学术研究资源,以较为雄厚的故宫学术力量为主,面向社会学界,形成以物证研究为重点的对中华传统文化研究的鲜明特色。(2)《紫禁城》杂志也为月刊,立足故宫博物院院藏文物、立足紫禁城的建筑历史及其延伸的古代宫廷文化的弘扬和传播,以专业而不呆板、严谨又不失雅致的文字,以高质量的图片和精美的装帧,让古代文物和历史的爱好者能够更加形象地感知到以故宫为代表的中国经典文化的博大精深。(3)《中国文物科学研究》为季刊,属于文物研究综合性学术刊物,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同时涉及文物研究、利用、管理等,旨在推动当今文物学科的科学发展,以提高我国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三本期刊对提升故宫博物院的学术水平及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三、商务要求1.交付的时间和地点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出版,送货地点:故宫博物院(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招标方在合同签订后分两次向供货商提供出版经费:出版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出版经费的60%,年底全部期刊出版完成后支付剩余40%的出版经费。3.售后服务3.1具有完整的技术支持、服务、运行维护方案。3.2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计划、验收方案和交付文档说明。四、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故宫博物院院刊》《紫禁城》《中国文物科学研究》三本期刊能够按时出版,并在印刷装帧质量上符合国家标准、合同标准。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图书期刊编校质量标准,印刷装订质量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2.服务内容及要求2.1详细服务要求;期刊名印数(册)技术参数印后工艺成品尺寸(开本)材料(封面、内文、环衬等材料类型)装订形式总页码印刷(是否有专色)彩色(色数)单色(P数)《紫禁城》全年12期每期400016开,215*280mm封面:200克五感纸奶黄,烫金;内文:105g元宝盛樱花美彩自然白胶装160封面5+5,内文4+4封面封底和封二、封三均过油《故宫博物院院刊》全年12期每期420016开本,215*280mm封面:200g协茂铜版纸;内文:内文用大105克太空梭哑粉;彩插:105g亚粉正刊锁线胶装;抽印本骑马钉装144各期内文印刷四色和单色不等,平均每年四色约250p各期内文印刷四色和单色不等,平均每年单黑约740p(含抽印本封面)封面单面满版过亚油《中国文物科学研究》季刊每期2500大度16K;210*285mm封面:250G东帆铜版;内文:100克欧维斯米白锁线胶装96封面4色,内文4+496P哑膜2.2其他服务要求:2.2.1具体每本期刊的成品尺寸、封面、环衬、内文、装订、工艺等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见上表。2.2.2.包装:纸箱打井字带;2.4.3.送货地点:故宫博物院(采购人指定地点);2.4.4.本项目出版的期刊均为公开出版。2.4.5.文字编校须达到国家新闻出版****或国家新闻出版署制定的图书期刊编校质量标准,印刷装订质量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4.6.成交单位负责文字排版、设计、校对。成交单位须安排专人实地编辑文字工作,对具有代表性的图片进行修图、排版、设计、校对等,完成初稿统编、书籍设计、书籍排版、印刷出版等工作。3.验收标准3.1验收标准:合同文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3.2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成交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3.3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期刊出版合同甲方(著作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出版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甲乙双方就甲方2025年期刊出版项目于2025年月日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中国大陆以期刊形式出版2025年作品中文版的专有出版权,出版作品范围和要求以采购文件规定的作品为准。第二条甲方保证所有著作稿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出版要求,无政治性错误,无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错误,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第三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且权利无瑕疵。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著作稿的全部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出版发行或自行出版。若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但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出版的,甲方可以不受本条之约束。甲方应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上述作品的原稿(包括文字、图片等)按“齐、清、定”的要求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时交稿的,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出版时间顺延。第五条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出版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或由甲方委托乙方修改,出版时间视修改情况由双方协商顺延。如甲方拒绝修改或经甲方修改【30】次仍未达到出版要求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但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出版经费及甲方交付的上述作品原稿及作者提供的底片、照片、线图、拓片等甲方基于本合同交付的全部资料,乙方编辑加工稿件已经产生的费用从出版费用中扣除。第六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并有权对稿件作技术性修改。乙方如需更改上述作品的名称、增减图表等,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若双方一致认为需要甲方审校,甲方应在30日内完成并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如未按期完成审校,则出版时间顺延。第八条上述作品的设计风格及装帧由乙方负责,应与甲方同一套系的出版物在设计风格及装帧上保持一致,同时符合乙方的出版要求。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酌情更改装帧设计。第九条乙方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印刷标准和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乙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10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双方另行约定的期限内仍不出版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出版经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出版经费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并退还甲方交付的上述作品原稿及作者提供的底片、照片、线图、拓片等甲方基于本合同交付的全部资料。第十条本次出版为期刊,出版经费共计人民币(小写:.00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乙方预付出版经费的60%,即人民币.00元(大写:)。(乙方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出版经费的40%。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或年度开账、封账等原因甲方可顺延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如因合同解除或其他事由需要结算费用,双方按照每本期刊的成交单价,根据实际交付成书的数量进行结算。项目出版物出版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书。第十一条上述作品出版后,乙方应将原作品的手写稿及作者提供的底片、照片、线图、拓片等甲方基于本合同交付的全部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另作他用。另外,乙方还应于每期出版后的30日内将出版作品成品可编辑的PDF版本文件提供给甲方。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编辑加工、设计排版过程中确保期刊出版物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并不得泄露相关内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若需要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第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15各工作日内仍为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第十四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甲方作品出版完成或者2025年12月31日,以先到的为准。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故宫博物院(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不适用)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响应。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成交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进行的分包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要求填写。(2)如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附: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甲方(供应商):________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_____。2.分包金额:_____,该金额占该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响应无效。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联合协议(实质性格式)联合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二、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七、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八、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如果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须提供保证金递交凭证,如果不要求的,可以不提供。)5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90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分项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期刊出版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