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 压电陶瓷驱动器中标结果公示(上海科技大学2025)
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131167101-00196424
二、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
哈尔滨芯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91号创业孵化产业园区I2栋
94.8
1551600.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
压电陶瓷驱动器
哈尔滨芯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E00.A4
72
215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佩,郑湘,肖旭华,杨国平,张国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货物类的计算方法下浮3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74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哈尔滨芯明天科技有限公司有相关业绩,报价最低,有相关业绩,商务和技术满足采购需求,售后服务和进度安排合理,经综合打分得分最高,故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如对本次结果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陈永亮 电话:021-66272917)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科技大学
地址:华夏中路393号
联系方式:021-20685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
联系方式:021-66285507,18317094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永亮、唐闽、刘梦蝶
电话:021-66285507,18317094335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53.9K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pdf1.2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科技大学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0:48
评审专家名单
金佩,郑湘,肖旭华,杨国平,张国明
总中标金额
¥155.1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永亮、唐闽、刘梦蝶
项目联系电话
021-66285507,18317094335
采购单位
上海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华夏中路3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20685307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1-66285507,1831709433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的压电陶瓷驱动器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压电陶瓷驱动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哈尔滨芯明天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0人,营业收入为8714.12万元,资产总额为16329.17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结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哈尔滨芯明天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25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项目编号:310000000250131167101-00196424采购编号:0025-J00009881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TC25A698采购人:上海科技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书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8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000000250131167101-001964242、项目名称: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3、采购编号:0025-J000098814、预算金额:人民币187.2万元(国库资金:187.2万元;自筹资金:0元)5、最高限价:180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6、采购需求:采购人采购72套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完成压电陶瓷驱动器的工艺制造、检测、验收、包装运输、交付、质量保证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允许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招标网”网站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3)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07至2025-11-14,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 网上获取售价: 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8 09:30:00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的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11-2809:30:00地点:本项目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以线上远程形式开标,不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的相关操作要求,在开标时间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参加开标。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提前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A座会议室,陈永亮收,18317094335。快递外包装上请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请投标人保证纸质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寄到,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人须保证为获取招标文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投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可以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联系方式:021-206853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联系方式:021-66285507,18317094335邮箱:ba18317094335@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永亮、唐闽、刘梦蝶电话:021-66285507,183170943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目录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2.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3.项目类别货物■4.采购预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投标单价都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人采购人:上海科技大学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邮编:201210联系人:赵飞电话:021-20685307传真:021-206853076.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邮编:200070联系人:陈永亮、唐闽、刘梦蝶电话:021-66285507,183170943357.报名、发售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逾期不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取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资格。账户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8.投标保证金账号:0208014210004789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登记,并上传缴纳截图凭证,未进行缴纳登记的投标无效。9.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统一踏勘。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可前往项目现场踏勘以了解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了解的全部信息,如现有设备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投标时一并考虑。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合同期和提高合同价等要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组织。10.疑问提问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经过现场踏勘后,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邮件形式(盖单位公章)传真(原件可快递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Word版本发E-mail(ba18317094335@163.com)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提问截止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并将加盖公章的疑问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若未在规定在时间内提交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疑问。11.格式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1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完成工艺方案评审后预付款,付款额为合同价格的40%;(2)经甲方同意,乙方完成全部产品交付,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0%;(3)甲方最终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货物无遗留质量问题,付尾款,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0%。注:若乙方在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合同质保保函(合同总金额10%,期限自全部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及提供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即第二次付款支12.付款方式付合同余款的全额)。13.投标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809:30:00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http://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提前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陈永亮收,18317094335。快递外包装上请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请投标人保证纸质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寄到,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14.开标会开标时间:2025-11-2809:30:00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开标(现场: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需要到现场,项目为全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6.开标一览表(1)开标时仅对本项目《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进行唱标,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务必填写正确的大写金额,以补救因报价金额“单位”差错造成的错误。(4)电子投标工具中填写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请务必核实无误后再提交。17.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8.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纸质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19.资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下列材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19.资格审查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且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具体分工;(本项目不适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7.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留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投标人提供)。行业说明: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属于:工业。20.符合性审查无效标条款(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保证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联合投标协议书(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并彩色扫描上传的;(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20.符合性审查无效标条款合理性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条款,如有);(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21.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综合评分法2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23.中标服务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总价,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货物类的计算方法下浮30%收取。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1.1%0.8500-10000.8%0.45%100.20.5%%0-50005000-1000.25%0.1%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24.其他(1)投标文件须先以WORD编辑器编辑,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好内容后转换为PDF文件。此PDF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以便投标软件抽取目录。(2)凡电子招标中需要投标供应商提供上传本单位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扫描成jpg格式的图片后插入到编制目录的WORD文档中,最后转成PDF上传。(3)WORD转换为PDF时如使用2010版本以上的word进行转换,可在“另存为”界面内点击“选项”按钮,在其中选择“创建书签时使用(C)”中的“标题”。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1)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2)使用电子采购平台采购的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2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采购文件有关格式。(3)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对该投标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4)供应商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5)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而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6)上海政府采购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容量应不超过150M。4网上投标(1)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投标系统。(2)填写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3)正式投标:投标供应商填写好所有投标内容后,须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进行投标。5投标签收★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员将无法投标签收。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投标失败。对已完成上传投标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在“投标管理”菜单中点击左侧导航“已完成投标”内,勾选当前项目的所有包且状态为待签收,点击“撤销”按钮,并进行确认即可。投标状态为【签收成功】,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标操作。6投标截止(1)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7开标(1)参加开标会议。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网上投标文件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线上参加,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准备好开标所需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等)参与线上开标会议。(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7开标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规定时间内,未在投标网页上完成签到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4)开标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仅以开标系统显示为准,此时不寻求不考虑其他外部证据,诸如上传遇阻,格式不符,系统故障等原因。(5)开标时若发生影响正常开标的系统故障,开标会延后,项目再次开标时间,另行公告或通知。8投标文件解密(1)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2)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9开标记录的确认(1)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发现开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更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开标记录表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10其他(1)本项目按规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实施招标,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2)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本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a)因电子采购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维护和管理,故电子招标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b)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招标系统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c)电子招标系统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d)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3)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11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400-881-7190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和“常用操作”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上海科技大学。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货物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5“买方”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即:上海科技大学。2.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服务的投标人。2.7“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2.8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及要求、技术规格书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书(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评标办法5.2除非另有特别说明,招标文件不再单独提供服务活动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5.4招标文件以中文为准。5.5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5.6投标人一旦中标,须保障采购人和最终用户在使用其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投标人须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0天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6.2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该澄清或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补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投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6.4为使投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依法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6.5当后发的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出的补充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后发的补充文件为准。6.6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的公告和电子邮件通知的规定为准。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7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踏勘现场7.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7.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编写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操作指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相关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2投标人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安装“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在该工具基础上完成投标文件录入、投标、投标文件加密等内容的操作。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需要签字盖章的附件需打印下来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商务标:1)投标保证书(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4)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后附证明材料;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9)优惠承诺书(如有,请自拟):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10)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A.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C.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1)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0.1.2技术标:1)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2)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3)投标产品的技术方案、进度安排、施工质量控制、售后服务方案等(格式自拟);4)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注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以非活页方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1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供的格式在网上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以及相关投标内容。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12.2评审时,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12.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是(■总价■单价)固定不变的,各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设备、人工价格波动等风险,一旦中标,在投标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价格。12.4投标总价包含达到服务使用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若有漏项则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价格不做调整。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采购标的数量的权利。1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见本须知第10.1条中“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15.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主要内容。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16.2本次投标保证金额为:见前附表。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4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16.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1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2)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且有权索回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制作及签署18.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18.2投标文件中凡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8.3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凡采购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18.4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采购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18.5纸质投标文件(1)投标人还应准备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份纸质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可提供复印件的以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也可以采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3)投标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录入、响应项制作及投标文件加密及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19.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客户端,将投标文件逐项录入。19.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须逐项完成响应项目内容的填写、资料上传等要求。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19.3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录入、响应项制作后,可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即可对标书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回执确认”输入CA密码,投标人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19.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用非活页方式,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解密投标文件。20.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0.3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1.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22.1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按16.8款的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有)。五、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无线上网卡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23.2到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项目挂起,采购人将重新招标。23.3投标人须在电子平台规定的时间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操作流程完成签到、唱标、结果确认签章等开标流程。23.4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内容详见前附表第19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4.评标24.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4.2整个评标工作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24.3在商务技术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5投标文件如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条“符合性检查(无效标条款)”规定的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2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5.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材料作为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和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共同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6.投标报价的修正:26.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评审考量因素:详见商务技术评审及打分细则。28.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29.保密29.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9.2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六、定标30.定标准则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0.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4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当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6采购人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为维护国家利益,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32.中标通知3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32.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质疑与投诉3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有效的书面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采购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3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代理人提出质疑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接收质疑函的联系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5楼C座,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经办人:陈永亮,联系电话:021-66285507,18317094335,邮箱:ba18317094335@163.com。33.5除33.3款规定的情形之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且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附加条件。34.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5.履约保证金(如有)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其它36.投标注意事项36.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6.2投标人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须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线服务”),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利益损失、投标失败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八、政府采购政策3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37.1按照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2004]185号)要求,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产品。采购人需购买的材料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必须选用节能清单中相应的材料产品(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除外)。37.2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若属于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须推荐符合强制节能要求产品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作无效标处理。3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38.1按照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要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38.2对于列入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39.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示:以下内容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39.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划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反之,视作非中小企业,不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按本款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2依据市财政局2015年9月发布的《关于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9.3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9.4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5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且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反之,依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6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提示:以下内容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39.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划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反之,视作非中、小微企业,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则联合体中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并按本款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9.3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组成联合体的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9.4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提示:以下内容适用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39.1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参加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反之,视作非小微企业,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则联合体中各方均应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本款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9.3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热器电源招标文件40.促进残疾人就业(注:仅残疾人福利单位适用)40.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三章采购需求书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12.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招标_技术规格说明书.docx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w8ziEtxNdUFptDqkbUG-Q?pwd=2eqb提取码:2eqb--来自百度网盘超级会员v7的分享第四章合同条款包1合同模板:非标加工设备采购合同合同各方: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_1]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_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研制加工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和合同履约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加工和安装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以下简称“设备”),设备的具体信息与要求详见【技术说明书】。二、技术指标及要求技术指标及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及图纸。经双方签字生效的本合同附件有:附件1技术说明书;附件2非标加工主要时间节点附件3设备制作加工进度和质量保证的具体措施附件4SHINE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附件5关键设备制作加工中的检测验收报告附件6质量跟踪卡(若有)附件7安全施工协议(若有)三、进度及交货的方式、时间、地点和产品的包装、运输要求设备的交货目的地为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其包装和运输,并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交货进度详见附件2。四、双方责任义务(及协作)1、在设备生产以前,乙方要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机械设计及相关图纸、项目组织及管理计划、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关键部件的工艺方案和加工质量跟踪卡、技术说明书中要求的检测验收项目表格、进度计划、质量计划,经双方共同的专家工艺设计评审,并签字批准。2、设备出厂前乙方应组织做全检,并提供出厂验收报告。交货时,乙方将全部机械设计图纸(纸质、电子版图各一份)、工艺方案、设备清单、出厂合格证、加工质量跟踪卡、关键材料质量证明类文件、机加工检测记录、测试报告、验收报告表(一式二份),同时交给甲方。(若交付材料内容与附件1【技术说明书】有出入,均以附件内容为准。)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根据质量计划和实际加工进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报告和关键节点阶段检测验收情况,并填写《SHINE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附件4)。如遇到问题、可能影响合同执行进度或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在2日内向甲方汇报,以便及时协商解决。甲方参与全程质量跟踪,在甲方驻厂跟踪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条件。4、甲方对乙方的评审以及参与的质量检测不能免除乙方对于所提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的相关责任。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家、甲方、与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与消防保卫制度,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灭事故隐患。乙方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遵守甲方指定的总包单位管理要求。在系统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不得损坏和改变甲方原有各种设备的配置及功能。6、进场安装前,乙方需提交安全施工承诺书。安装施工期间,乙方承包人对自有人员意外或伤亡负全责。五、产品的价格与付款方式(一)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本合同总金额中包含了材料的购买、设备的加工、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设备的包装、运输及相关保险费,以及所有税费,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采取分期支付方式:详见合同补充条款。六、验收标准、方式及地点按本合同附件内容(验收标准),在乙方进行交货前的零部件验收及整体联调验收,并提供出厂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经甲方同意及认可;在甲方进行最终的安装调试验收,验收标准见附件1【技术说明书】;各项验收完成后应撰写验收报告,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设备交货并验收合格为质保期起始时间,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保修。属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属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日期内将问题解决。如果乙方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做出响应,甲方可直接组织第三方实施更换或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质保期内的维修地点在上海。3、质保期结束后维修只核收工本费。4、质保期时间以附件1【技术说明书】为准。八、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及保密责任因利用本合同经费或因执行本合同而涉及或形成的所有工作成果、所有技术内容及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或涉及的所有技术及知识产权对外提供或披露,亦不得自行将本合同的内容或涉及的所有技术及知识产权以任何方式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之外的用途或提供给第三人使用。本条款长期有效,与本合同有效期无关。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向其提供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并在披露时以书面形式标明拥有产权或以恰当标识、符号或图章标明的所有数据或信息(无论是否注册,也不管是否为技术信息,已注册或未注册的专利、外观设计,著作权,数据权,对上述权利或信息提出申请,或在性质上属于上述权利或信息)或者上述披露过程不是以书面形式进行的或者在披露时未以书面形式标明拥有产权,但在披露之后30天内又以书面形式标明拥有产权的信息(以下简称“专有技术”)。保证不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专有技术、业务、技术和商业秘密向任何其他方泄露,并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独自或与其他方使用上述秘密信息或用于其他项目。本条款长期有效,与本合同有效期无关。为履行服务而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模型以及软件等都是甲方的专有财产。在合同终止之后,或者在按照本合同验收之后(以时间在先者为准),这些财产应立即全部归还给甲方。所有为履行服务而由乙方制作的文件、设备、器材、工装设备等都应成为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保证所交付给甲方的技术、研制成果和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第三方的干涉、指控或权利主张。如果发生第三方干涉或指控甲方技术侵权的,则由乙方独自负责同第三方进行交涉,并由乙方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和损失。本条款长期有效,与本合同有效期无关。九、违约责任及违约金1、本合同技术开发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将按项目合同款作双倍赔偿,还应按照民法典法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所提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材质、技术指标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负责调换为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实际费用。3、除因不可抗力外,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合同约定的技术文件或设备及产品,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赔偿金,逾期赔偿金按合同总价每周3%计提,从货款中扣除,最高限度为30%,一旦达到逾期赔偿金最高限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逾期所受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可作相应的时间节点顺延。4、如果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有事实证明乙方已没有能力按照合同完成加工任务,并将影响设备的进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部分或全部转交给其它厂家生产。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归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十、期限和终止1、期限:本合同应于签署日生效,并持续有效直到乙方按照本合同完成所有服务和义务。2、终止: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任何一方可以立即生效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a)另一方破产或清算、或为债权人的利益作任何转让、失去支付能力或无法支付其债务或终止其业务活动;b)另一方违反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并且未在收到书面违约通知后30天内纠正违约。3、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不影响双方截止该期满或终止日所累积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影响表明应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本合同的条款。十一、其他1、乙方如需在公众平台对外发布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宣传等,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公众平台包括且不限于公司网站、公众号、视频平台等。2、本合同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3、利用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工装设备、资料等财产属甲方所有。4、乙方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一份已完成项目的检测验收报告及SHINE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由乙方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5、经甲方认定交货的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主要技术参数及安装外型尺寸等。若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先通知甲方。对进行验证及更改后的设备应经甲方确认,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交货,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更改后的方案,双方应纳入有关文件进行管理。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附件中有与本合同表述不同之处,技术部分以本附件为准。7、本合同提及附带之所有附件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申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语言为普通话。(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补充条款[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乙方: [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签订时间:[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经办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开户行:[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2]账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合同中心-签订时间]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性自查表采购文件要求检查内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最新检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不通过投标文件第页(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通过□不通过投标文件第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通过□不通过投标文件第页(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通过□不通过投标文件第页(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通过□不通过投标文件第页(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须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通过□不通过(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通过□不通过投标文件第页(8)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通过□不通过投标文件第页(9)从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须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通过□不通过附件1投标保证书(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上海科技大学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L2段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包1货物名称品牌型号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保证金最终报价(总价、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货物名称2.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4.安装、调试、检验5.培训6.技术服务总价: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附件4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5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致(采购人):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公司注册号码:单位类型:经营范围: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附件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的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公司的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结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请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上述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手机:年月日附件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上述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依据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声明函,就其是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进行资格审查。3.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上海市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处罚。上海市财政部门将持续跟踪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落实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范围。第六章评标办法一、评标依据和原则:1.本评标办法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并报经采购人认可,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全过程中应遵照执行。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3.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技术标最小打分单位0.1分,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独立打分,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与技术标得分之和为总得分。商务标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将报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废标或依法变更采购方式。6.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综合评分并汇总。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记名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委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并列排名第一的,按下述两种方式中的一项方式执行:■按技术优先原则定标;□由采购人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两人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邀请并列第一的供应商到场监督并当场记录抽取情况。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当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如出现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电平压电陶瓷驱动器及其配件 压电陶瓷驱动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