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中标结果公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2025)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XTC-C-25070163(招标文件编号:GXTC-C-25070163)
二、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甲16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蔺佳星、官晓龙、商建云、杜聪、赵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93.6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联系方式:张蓓010-8718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王婉婷、吕记、郭培晨010-88354433-530、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婉婷、吕记、郭培晨
电 话:  010-88354433-530、1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1:13

评审专家名单
蔺佳星、官晓龙、商建云、杜聪、赵红

总中标金额
¥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婉婷、吕记、郭培晨

项目联系电话
010-88354433-530、113

采购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蓓010-87183000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婉婷、吕记、郭培晨010-88354433-530、113

附件:

附件1
GXTC-C-25070163-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招标文件发标版.pdf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XTC-C-25070163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采购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TC-C-25070163项目名称: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采购需求: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地点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甲方指定地点项目预算:282.9万元技术要求:(1)场地设施管理系统升级优化;(2)免低场馆客流数据对接优化升级;(3)低免场馆客流数据AI人员统计;(4)智能问答模型;(5)AI算力资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具体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同一包内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线上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汇款截图发至13720096281@163.com,同时在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须此操作)。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账号:30206098012684(注意:以上账号仅对本项目有效,汇款时请确保无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联系人:张蓓联系电话:010-871830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联系方式:010-88354433-530、1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婉婷、吕记、郭培晨电话:010-88354433-530、113邮编:100044电子信箱:13720096281@163.com;wangwanting219@163.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是■否1.6分包□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2核心产品■服务采购(不适用)□单一产品采购(不适用)□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为:2.3.3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日15日前2.4.1采购人发出修改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日15日前2.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联系部门:第七招标事业部联系人:王婉婷、吕记联系电话:13720096306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3.6.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7.1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1投标保证金接收保证金开户行、账号: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账号:302060980126843.8.2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处均应为单位公章。3.8.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投标文件副本4份;(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存储介质,须提供PDF盖章版扫描件单独密封提交)。3.8.4装订方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项目编号:GXTC-C-25070163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25年月日14时00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6.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7.3评审得分相同时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主体■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8.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8.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采购人确认中标人8.4.1履约保证金无10其他说明无(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采购货物名称见招标公告。1.2采购预算见招标公告。1.3最高限价(如有)见招标公告。1.4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1.5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见招标公告。1.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5.4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5.5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详见招标公告;(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的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条第2款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1.5.6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项和第1.5.5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6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格的货物1.7.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均应来自上述1.5.1项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货物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保险、安装督导或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8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3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澄清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3.2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澄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信息。采购人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的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该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采购人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通知的24小时内或根据修改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4.2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5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部分1)投标书;2)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投标分项报价表;7)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0)投标人供货业绩一览表;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12)投标承诺函;(2)技术部分:1)技术偏离表;2)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3)售后服务支持能力;4)投标人服务承诺(如有);(3)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投标报价。3.2.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2.3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税项。3.2.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所有招标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3.3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3.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6投标有效期3.6.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6.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3.7投标保证金3.7.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将被拒绝。3.7.4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扣除相同金额以用于缴纳服务费;(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对招标范围以及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加盖人名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8.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当密封。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4.2.3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情形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5.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6资格审查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7.1.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3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7.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5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采购人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中标公告8.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2.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8.3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9.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9.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计算(届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招标服务费通知单》)。中标人缴纳的招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招标服务费通知单》发出后30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服务费。(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及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由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无效。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评审标准3.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二。投标人须满足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全部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3.2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报价部分分值(A):10商务部分分值(B):20技术部分分值(C):703.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3.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3.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并按3.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人报价(按3.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4评审程序4.1符合性检查。4.1.1评标委员会按附表二所列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1.2澄清有关问题。(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2商务和技术评审4.2.1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详细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3.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3.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C。4.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2.4投标人得分=A+B+C4.3评标结果4.3.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3.2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4.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税收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专用收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了“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6.报价修正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报价7.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3)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4)技术响应(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满足星号“*”条款要求)5)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结论(通过或未通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价格部分(10分)价格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商务部分(20分)投标人实力证明材料(10分)1、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企业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软件开发类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以上合同复印件(首页、金额页、内容页、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技术部分(70分)需求理解(10分)投标人对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现状、建设需求、运维需求进行理解与分析。内容完整,需求理解正确,分析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内容基本完整,需求理解基本正确,分析具有科学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内容有缺失,需求理解有误,分析不合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5总体设计方案(9分)投标人采用架构设计方法论,结合实际信息化需求,提出符合相关政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总体技术架构、数据架构等进行设计,并给予全面详细论述。总体设计方案完善,方法可行,得9分;总体设计方案基本完善,方法基本可行,得6分;总体设计方案不完善,方法有明显漏洞,得3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6场地设施管理系统升级优化(8分)投标人对场地设施管理系统升级优化进行设计。设计完整,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设计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设计不合理,不符合要求或无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7低免场馆客流数据AI人员统计(6分)投标人对低免场馆客流数据AI人员统计进行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服务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服务方案设计不合理,不符合要求或无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8免低场馆客流数据对接优化升级(6分)投标人对免低场馆客流数据对接优化升级进行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完整,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服务方案设计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服务方案设计不合理,不符合要求或无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9智能问答模型(6分)投标人对智能问答模型进行设计。设计完整,科学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设计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设计不合理,不符合要求或无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10AI算力资源采购(3分)满足采购需求文件中AI算力资源采购的全部技术指标项得3分,不满足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11项目经理(4分)项目经理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具有10年(含)以上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技术负责人(4分)技术负责人具备软件设计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项目团队成员(8分)项目组人员资质证书情况较好,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人员具备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分析师、软件设计师证书、高级软件工程师、高级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等证书。每提供具备前述任一证书的1人得1分(无证书不得分),最多8分。(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项目集成方案(2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集成方案,包括范围管理、进度控制与过程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理等。项目管理方案合理、完善,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项目管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项目管理方案不合理、不完善,不满足用户需求得0分。15项目实施方案(2分)开发人员配备、分工合理,实施进度计划详实且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得2分;开发人员配备、分工基本合理,实施进度计划较详实,基本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得1分;开发人员配备、分工安排不合理,实施进度计划不详实,不符合招标人实际需求,得0分。16售后服务(2分)投标人具备完备的服务体系,后期服务针对本项目有专项售后小组、人员和队伍。完全满足招标人的各项维护要求,得2分;部分满足招标人的各项维护要求,得1分;不满足招标人的各项维护要求,得0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编号: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项目委托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项目项目委托服务合同甲方:负责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电话:乙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XXXXXX项目提供服务事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服务内容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甲方将XXXXX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委托乙方实施,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第二条项目实施方案提交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制定项目落地实施的具体方案(包括项目介绍、项目成员、项目进度安排、项目服务方式等),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实施。2.双方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服务工作,如有变更,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条委托服务期限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第四条委托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此价款为本合同约定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含税价款,具体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详见附件。2.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即人民币【】元整;除运维服务以外项目服务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甲方支付剩余项目服务费总额的【】,即人民币【】元整。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税号:4.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项目的执行情况,随时提出服务改进建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2.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服务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3.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4.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项目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高质量提供项目服务。5.合同履行中,乙方应做好服务工作的文件归档和资料留存工作,在项目服务完成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结项报告,供甲方审核。6.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执行和与甲方的日常联络。乙方项目组成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保证人员的稳定性,如有变更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疾病、离职、意外事故等乙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变更的除外);在服务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并确认后7日内给予调换。第六条服务评估及验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积极整改。2.除运维服务以外的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服务评估、完成验收结算工作,经验收合格签署书面文件,作为付款依据之一,如因乙方原因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因乙方原因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扣减相应服务费。非因乙方原因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完成验收或未在验收期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验收合格。3.运维服务:乙方在本合同项目系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免费提供软件升级、缺陷修补和基于系统操作及故障排除在内的技术支持服务,1年后根据双方协商提供有偿的技术支持服务。第七条服务成果归属与知识产权1.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使用的信息、资料、方案、图片等均不因乙方过错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引起的任何争议均应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2.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仍归原拥有方所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新产生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应排他的归甲方享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服务过程中新形成的任何资料或服务成果。第八条保密条款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者取得的对方的任何资料或者信息,均视为对方的内部信息、学术秘密或商业秘密,非事前经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或者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该条款内容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第九条违约及合同解除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违约方不就对方的偶然损失、间接损失及不可预见利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就本项目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2.合同履行中出现以下情形且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经收取的未完成部分的费用应全部返还甲方,并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准:(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其违约行为,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改正;(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出现【3次】严重违约行为;(3)乙方为承接项目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存在虚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成员简历不实、不具有资质等);(4)乙方逾期完成实施方案约定的各阶段服务工作累计超过30日;(5)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的约定。3.因乙方原因未按照甲方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或未按双方确认的整改要求及时完成整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1%】作为违约金。4.对于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通知及送达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按合同首页所列信息发送,相关联系信息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联系信息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4)任何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保密义务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相应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外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乙方:(盖章),(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五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建设背景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前期已开展场地设施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的建设工作,已对场馆、器材等内容进行信息化管理。国家体育总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要求,提升场馆、器材等管理效率,启动2025年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工作。本次优化工作,一是通过升级场地设施管理系统,推动器材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生产厂商构建一体化的闭环管理体系;二是升级免低场馆数据与客流的对接,降低对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升级免低场馆客流数据统计,提升免低场馆客流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四是通过智能问答服务,探索全民健身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应用。1.2前期建设成果总局于2021年启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以数字化手段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历经四年发展,平台已构建起基础框架、技术支撑体系及高效的业务系统,成功打造集赛事管理、场地预约、器材管理、客流监测、基础能力等多元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目前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建设场地设施管理系统、免低场馆客流对接系统、全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信息平台、全民健身填报系统、大众田径健身达标赛赛事系统等业务系统,实现了健身场馆、健身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各类数据和服务资源的汇聚,初步完成全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2、项目目标2.1建设目标为进一步促进国家与地方全民健身体系的协同发展,推动全民健身领域智能化升级,本期的建设目标如下:(1)场地设施管理系统升级优化根据器材码的编制和推广,升级优化场地设施管理系统,推动器材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生产厂商建立一体化的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场地设施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2)免低场馆客流数据对接优化升级通过封装客流数据对接SDK、扩展客流设备兼容品牌、数据汇聚机制等,推动客流数据对接标准的统一,降低对接成本,提高整体对接效率。(3)免低场馆客流数据统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探索免低场馆内健身人数的智能识别,提升免低场馆客流管理水平。(4)智能问答服务探索全民健身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通过梳理总局、地方体育部门群体相关政策规范文件,提供智能问答服务,实现政策精准匹配,提升政策查询效率。2.2运维目标通过专业化、规范化运维服务,及时、快速、准确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本期项目的安全、平稳、高效运行。(1)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对系统存在的隐患及时排查解决,提高故障预发现、预处理能力,防止宕机、数据丢失等故障发生。(2)保障运维服务及时有效针对系统运行出现的问题,提供快速及时的维护响应,第一时间进行故障排除;安排运维服务人员为总局用户提供日常运维服务,对于提出的问题做到及时有效响应和解决。3、建设内容3.1场地设施管理系统升级优化根据器材码的编制和推广,升级优化场地设施管理系统,推动器材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生产厂商建立一体化的闭环管理体系,升级优化器材厂商管理、器材码管理、器材数据对接(SDK)等功能。(1)器材厂商管理:器材厂商需要在国家平台申请注册,国家平台发放厂商编码,可维护器材型号,统一管理各厂商的器材型号信息。(2)器材码管理:提供器材基础码制码、器材二维码制码、器材二维码验码等功能。(3)器材数据对接(SDK):为更好地与各地区进行数据对接,国家平台提供器材相关数据汇聚的接口,并且将对应的接口封装成SDK,提供给数据对接方进行便捷调用。3.2免低场馆客流数据对接优化升级对免低场馆客流数据对接进行优化升级,主要包括:封装客流数据对接SDK、扩展客流设备兼容品牌、数据汇聚至数据资源中心。(1)封装客流数据对接SDK:定制化SDK程序,实现对10类不支持上云平台的设备及非标设备的统一接入。(2)扩展客流设备兼容品牌:对摄像头设备型号进行兼容扩展。(3)数据汇聚数据资源中心:提供HTTP接口,接收设备发送的XML格式客流事件数据,支持从URL参数中提取设备序列号,定时校准客流数据的时段统计和汇总。(4)提供1名技术人员支持场馆设备对接,提供技术支持服务。3.3低免场馆客流数据AI人员统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探索对免低场馆内健身人数的智能识别,提升免低场馆客流管理水平。(1)视频流数据处理:通过解码与抽帧的技术,获取特定时间段场馆监控画面图片,为算法分析提供数据支撑。(2)AI识别算法开发:通过模型算法识别场馆摄像头画面中的人数,支持对模型算法的训练、迭代。(3)系统管理及数据对接:支持可对视频设备进行分组管理,对识别的低免场馆人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且将数据对接至数据资源中心。(4)提供1名技术人员支持场馆AI识别人流数据核查,提供技术支持服务。3.4智能问答模型在全民健身领域,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通过梳理总局、地方体育部门群体相关政策规范文件,提供智能问答服务,实现政策精准匹配,提升政策查询效率。(1)知识服务及问答优化:收集群体相关政策、规范文件信息,形成全民健身领域专用政策知识库;提供问答优化服务,以支撑大模型从知识库中精准检索信息,生成流畅、准确的回答。(2)问答智能体服务:提供智能问答智能体,支持通过问答的方式为工作人员提供政策问答服务。(3)大模型部署与调用:支持大模型本地化部署与调用,同时支持调用互联网通用大模型服务,为问答智能体提供多样化的大模型支撑能力。3.5AI算力资源采购采购2台高性能AI算力设备,支持AI能力应用,满足大规模视频接入与高并发处理,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与稳定性,支撑人工智能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如政策问答、客流AI人员识别等。设备主要参数如下: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CPU至少配备2块国产化C86架构CPU。每块cpu指标:频率不低于2.6GHz,核数不少于48核,缓存不低于256M。2内存至少配备8根内存。每根内存指标:存储不低于64G,规格为DDR5,频率不低于5600MHz。3系统硬盘至少配备2块SSD硬盘。每个SSD硬盘指标:容量不低于480G,支持6Gpbs传输。4RAID至少配备1块RAID。每块RAID指标:缓存不低于4G,支持12Gbps传输。5数据硬盘至少配置1块NVMESSD硬盘。每块SSD硬盘指标:容量不低于1.92T,支持16GTps传输。6GPU卡至少配备4块高性能国产化GPU显卡。每块GPU显卡指标:不低于64G显存。7电源至少配备4块电源。每块电源指标:功率不低于3000W。8网络1至少配置2个高性能网络接口,每个端口支持25Gbps带宽。9网络2至少配备4个千兆网络接口,每个端口支持1Gbps带宽。10主机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其中至少支持扩展到8张GPU显卡。11维保服务质保期3年,需提供服务承诺函。4、运维保障4.1运维保障内容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在建设和升级的同时,还需要确保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1)日常运维工作1)系统功能异常(故障)处置对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处理,对诸如应用系统宕机、数据丢失、业务中断等故障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业务,将损失降到最低。提供故障处理、故障原因分析等服务,并建立故障台账。2)数据备份管理提供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备份与恢复服务,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确保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丢失或平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实施严格的数据加密和访问控制策略,保护用户数据不被非法访问或泄露,定期备份数据,并测试备份的恢复能力,确保数据在灾难发生时能够迅速恢复。3)应急响应服务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故障排查、数据恢复、用户通知等流程。组建应急响应团队,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4)系统调优服务根据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的实际运行情况,提供系统调优服务,以确保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性能调优主要包括:针对数据库系统,主要包括CPU/内存使用状况、优化数据库管理、以及进程/线程状态、硬盘剩余空间、日志文件大小等。5)巡检服务投标人应每1个月不少于1次现场巡检服务,每半年提供1次巡检服务报告,投标人承诺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巡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对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接口之间的调用和数据流转等进行检查,出现页面访问失败等重大问题,要及时评估影响,分析和定位问题;对数据库进行日常巡检,包括对日志、会话数、表空间、磁盘空间等数据库主要参数进行检查;对数据库进行数据备份、归档日志整理、表空间维护、权限分配、异常问题处理;对数据库相关任务进行维护;对各业务系统中间件进行运行状况检查,包括对核心中间件和应用日志进行检查;定期对中间件性能进行检测,必要时进行优化处理;根据应急预案,针对部署各系统节点做好系统备份、软件重要数据实时备份。(2)安全保障服务1)重保安全值守在重要时间段、大型节假日(如国庆、春节)等需进行重保工作时组建重保团队,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现场服务,制定重保方案并实施。2)平台安全防护配置对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整体进行安全防护体系进行配置,主要包括Web应用防火墙配置、态势感知配置、SSL证书配置、数据库审计配置、安骑士软件配置、主机安全配置、堡垒机配置、日常漏洞扫描配置等相关服务。3)安全漏洞扫描处理针对漏洞扫描的相关漏洞进行及时修复,确保平台没有高危、中危漏洞。5、系统技术要求5.1.1应用系统性能(1)交互类业务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记录等操作。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2)查询类业务如信息查询、统计报表生成或决策支持的信息查询等。查询业务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给出三个参考范围。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报表生成等复杂操作响应时间:小于3秒。(3)即时统计分析类业务简单分析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秒。复杂分析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5.1.2并发用户数需求门户:并发用户数不小于1000人。5.2系统质量要求系统质量在扩展性、伸缩性、可维护性、稳定性、可靠性方面应满足以下要求。5.2.1可扩展性业务流程扩展:在设计上必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界面的改变、业务实体变化、业务流程变化、规则的改变、代码改变等),应尽可能地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业务内容扩展:系统应提供一个弹性的架构,支持使用配置而免编程的方式对业务流程、业务表单、查询统计等功能的定制与调整。业务模块变更:各模块应该相对独立,可以实现拼装,名称要简洁明了。5.2.2伸缩性当系统容量发生变化时,应能通过在横向(Tiers)和纵向(Layers)的各个层次的扩充,保证系统合理的响应时间和吞吐量;支持负载的划分与均衡。5.2.3可维护性软件能够被简单方便地修改和升级。包含可读性、可修改性、可测试性等;系统组件有自动部署和自动升级的功能;具备错误的远程分析与排除功能。5.2.4稳定性要求系统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分钟。5.2.5可靠性要求系统总体可用率>99.99%,数据库应用可用率>=99.99%,WEB应用可用率>=99.99%。(7×24小时不间断运行)。5.3信息安全要求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信息安全体系要求按照信息安全三级等保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按照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在不同的信息安全域采取相应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本次招标项目的信息安全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严格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投标人安全设计、建设须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第三级安全要求,投标人须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建设。(3)投标人须保证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进行整改,直至“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验收。(4)投标人须保障本次招标项目建设系统用户、功能和数据的安全。6、组织保障与项目管理要求6.1对项目管理要求投标人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体系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合理规划项目的组织架构、沟通方式和工作职责,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报告。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施经验,对项目管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6.2人员要求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应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管理权限,并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调动相关资源的权力,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投标人应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工作。投标人应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自始至终专职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工作,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投标人应提出具体管理措施,以确保该承诺得到落实。在项目执行期间,投标人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得到招标人同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适的人员。项目经理需提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具有10年(含)以上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软件设计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对项目团队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项目管理团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项目团队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咨询顾问、应用开发、软件测试、项目管理、用户培训、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等成员。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经验,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的沟通,掌握各专项技术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3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6.4测试要求中标后,中标人应制定规范的测试方案,测试内容应包含系统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系统集成测试(应包括负载测试和压力测试)等中标人应通过本需求所提到的各项业务功能要求进行测试,提供详细的测试方案,并达到本需求所提到的各项技术要求。6.5安装与调试要求中标方必须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指南,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指导和监督。系统开发完成后经双方人员共同测试后方能上线使用。6.6需求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义务与招标人一起进行需求调查和确认,如调查结果与原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有出入,在实施时以用户确认的补充或更正为准。如果需求变更导致工作量的调整在现有基础上的10%之内(以合同金额计算),则视同包含在项目需求之中,不做合同金额和工期调整,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记录。(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7保密要求(1)中标人承诺以最严格的保密方式保存和维护从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获得的保密信息,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合同、规格、计划、设计、软件及开发资料、数据、图纸、式样、样本或招标人为上述内容向中标人提供的任何其它资料。(2)中标人应保证其雇员:1)只有在为了本项目的目的而必须知道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才允许获取从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2)必须了解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保密要求并与中标人签订保密协议。(3)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中标人透露或使用了保密信息,应当在不损害招标人其它利益的情况下,尽一切努力协助招标人收回保密信息,防止使用、传播、出售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该保密信息。(4)本项目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还其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复制留存。(5)本项目合同有效期间及其后的10年内,本条款以及附件的规定仍对中标人发生效力,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失效。投标人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验收要求本次招标项目部署阶段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项目的初步验收,在试运行阶段完成后再次组织项目的最终验收,验收程序按照体育总局信息化工程项目相关验收规定开展。7.1初步验收当投标人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后,由招标人出具确认函,确认投标人工作达到全部设计要求、并通过了联调测试。当投标人获得项目完工的确认函后,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完成项目的初步验收。验收文档包括《初步验收总结报告》《初步验收申请》以及验收所需的其它所有文档。7.2试运行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试运行期为1个月。在试运行期内如出现重大问题(系统瘫痪4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或整体故障率>3%),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一直到系统连续1个月无故障时为止。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应进行全程跟踪,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试运行的顺利进行。在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工程总集成单位要求,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的范围内不断修改和完善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止。7.3最终验收当投标人在平台实现无重大事故试运行1个月,并且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后,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完成项目的最终验收。验收文档包括《最终验收总结报告》《最终验收申请》《项目试运行报告》以及验收所需的其它所有相关文档。8、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8.1服务责任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系统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否则若出现因投标人提供的功能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满足或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状况,投标人负全部责任。(1)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投标人必须保证解决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如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招标人需求,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功能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投标人有义务保证招标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功能或服务导致招标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免费提供。8.2质保期维护与售后服务要求从最终验收完成之日开始,投标人应提供软件系统至少1年和硬件至少3年质量保证服务。投标人应针对系统使用与运维需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以及服务承诺。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要从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服务策略、服务组织保障、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紧急情况响应服务、质保期和用户满意度指标和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1、在系统运行期间或软件升级期间,投标人需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维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服务、软件维护服务、性能评估与调优等。2、在质保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完成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3、质保期内提供如下服务:1)实时技术支持投标人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在接到技术支持要求时,应为平台使用人员提供如何使用的咨询。2)故障响应投标人在接到故障报修要求时,0.5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在2小时内为招标人提供解决方案,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若需要现场服务才能解决问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若不能解决故障问题,招标人有权利选择专家支持,且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提供。3)热线服务投标人应提供热线电话、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随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并在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4)定期跟踪投标人应每1个月不少于1次现场巡检服务,每半年提供1次现场巡检服务报告,投标人承诺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4)平台升级质保期内投标人需提供免费的平台升级服务。过质保期后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与投标人自由协商,但费用不能高于总成本的10%。4、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平台在应急状态的正常使用,并履行其售后服务承诺条款,投标人需在服务地区设立售后服务专门机构,该机构应至少常驻1名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人员,提供至少1年完善周到的服务。5、投标人在质保期内对提供平台技术支持和服务的价格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并应在分项报价中单独列出。8.3质保期外的技术支持投标人应列出项目质保期外可提供的运行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案,供招标人参考。9、培训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等提供相应的培训。具体培训要求包括:(1)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培训讲师、辅导人员和相应的教材,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2)集中培训面向系统维护人员和业务人员(用户指定人数),其中系统维护人员与业务人员的职责不同应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方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分期进行集中培训。(3)集中培训的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的维护、故障诊断、管理、使用。(4)投标人负责提供培训所需计划和资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招标人有权在系统内部使用这些培训资料。(5)投标人负责培训讲师和辅导人员的费用、培训对象的资料费,招标人负责培训对象的食宿费以及培训场地租赁费等其他费用。(7)培训的时间、内容、人员、期次等项内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需根据招标人意见进行调整,但为方便投标人安排,招标人需在5日前通报投标人的相关调整事宜。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承诺。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等几个方面,并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详细说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评标索引序号评标办法条款号评标办法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一资格审查...二符合性审查...三商务评审...四技术评审......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投标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附件1投标书投标书(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表”。4.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该中标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或服务)。(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4)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招标服务费。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升级优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