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 中文图书中标结果公示(南京艺术学院2025)
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000-SNZX-G2025-0216
二
、
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折扣
1
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1420100055712902N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培路2号湖北三新文化企业总部基地(全部自用)1-4号厂房1号
99.00分
55%
2
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1101066337430314
北京市丰台区晓月中路15号院1号楼
98.46分
56%
3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91320192751281683B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路98号
97.20分
55%
4
江苏华茂博文书业有限公司
913200006858937954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神马路2号
95.61分
6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名称: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
数量: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
中标折扣:55%
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
数量: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
中标折扣:56%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
数量: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
中标折扣:55%
江苏华茂博文书业有限公司
名称: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
数量: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
中标折扣:6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亚梅(评标组长)、张红霞(采购人代表)、蔡稚梅、杨云、刘晓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48%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金额为:7578元/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艺术学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25-83498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江跃
联系电话:025-84200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
电话:025-842008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000-SNZX-G2025-0216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
品目
其他普通图书
采购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
行政区域
江苏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4:57
评审专家名单
无
总中标金额
¥0.022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跃
项目联系电话
025-84200819
采购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财务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451817695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秣陵路118号2幢1单元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跃
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SNZX-G2025-0216采购人:南京艺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标标准16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19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0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SNZX-G2025-0216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55万元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折扣率,高于10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根据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需要,现拟对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进行本次采购,预算为155万元/年。本项目拟招4个供应商,合同金额由采购人根据各供应商实际供货能力、资源及服务特色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完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2025年11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线上支付,获取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2500;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免费注册)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支付事宜。获取者应充分考虑所需时间,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的支付购买。平台提交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支付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支付状态成功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至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领取纸质盖章版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可在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与纸质盖章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售价:¥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3、投标文件分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4、公告媒体(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2)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艺术学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联系人:凌老师电话:025-83498796电子邮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联系方式:江跃025-842008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江跃电话:025-842008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1“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2“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3.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6.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组成4.1.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4.3.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1.1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2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5.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联合投标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8、投标费用8.1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48%计算,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该项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8.2评审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项费用请响应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招标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评审费。8.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组成9.1.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9.2.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9.3.3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投标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1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1.2.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1.3.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11.4.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表;(2)服务方案;(3)服务承诺;(4)★《技术条款偏离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12.2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4、投标有效期14.1.1自开标之日起60天内投标有效。14.2.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5、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15.1.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5.3.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1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16.2.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17.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19、开标19.1.1招标代理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9.2.2开标时,招标代理将邀请所有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19.3.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9.4.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9.5.5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9.6.6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9.7.7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9.8.8同时出现19.4-19.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19.4-19.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9.9.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10.10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招标代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20、评标20.1.1评标组织20.1.11.1.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0.1.12.2.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0.2.2评标程序20.2.21.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20.2.21.1.11.1.1.1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0.2.21.1.12.2.2.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0.2.21.1.13.3.3.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0.2.21.1.14.4.4.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2.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0.2.22.2.25.5.5.5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22.2.26.6.6.6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加注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0.2.22.2.27.7.7.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0.2.22.2.28.8.8.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0)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3)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2.2.5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19.10款执行。20.2.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20.2.23.3.3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20.2.23.3.39.9.9.9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2.23.3.310.10.10.10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2.23.3.311.11.11.11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0.2.23.3.312.12.12.1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3.3.313.13.13.13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2.4关于报低价的描述20.2.4.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0.2.4.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0.3.3评标方法和标准20.3.31.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0.3.32.2.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详见文件第三章。20.3.33.3.3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21、确定中标供应商21.1.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先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21.2.2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领取《中标通知书》。21.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4.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艺术学院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1.5.5招标代理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1.6.6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均不退回。22、编写评标报告22.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1招标代理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3.3.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4、签订合同24.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供应商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4.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5、询问25.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26.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26.2.2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6.3.3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26.4.4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6.5.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6.6.6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7、投诉27.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8、诚实信用28.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8.2.2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3.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4.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具体办法和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报价(30分)满足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2位。(例如投标报价折扣:80%为打8折)302到货效率(5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的到货率证明材料。能证明每批订单自采购人发订后两个月内到货率达到85%以上的(取消出版、延期出版、绝版的文献除外),每提供1份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得5分。(同类项目采购人到货率证明须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同一采购人的到货率证明不重复计分)53驻馆编目人员资质(2分)供应商提供由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颁发的编目员资格证书或国家图书馆颁发的中国机读目录格式编目员上岗证书。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不提供不得分。24人员配备及加工服务(8分)供应商须提供固定到馆人员加工等服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到馆加工服务方案进行打分:(1)提供的服务方案完整、针对性强、契合采购人需求标准的得4分;提供的服务方案仅满足采购人部分需求得2分;未提供相关服务方案或未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不得分。(2)驻馆编目人员经验能力:根据供应商派往采购人驻馆工作的编目人员的能力进行评分。经验丰富,能力优秀得4分,经验及能力方面有所欠缺得2分,不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验等)。注:需提供上人员加工等服务服务方案以及人员编目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所提供的驻馆编目人员须与中标后实际到馆服务的编目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视为违约。不提供不得分。85供应商业绩(20分)(1)供应商提供2022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纸质图书供货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同一采购人的证明材料不重复计分。)(2)在上述履约过程中获得采购单位评价为“满意”以及类似正向评价意见书的,每有1份得2分,本项满分10分。(满意度意见书须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同一采购人出具的满意度意见书不重复计分,未体现评价内容的意见书不得分)206货源组织能力(7分)1.具有提供50家(含)以上出版社的艺术类图书及与艺术类相关图书的全品种目录提供能力(提供出版社名录列表,供应商盖章确认),提供50家(含)以上得6分;40(含)-50家得3分;30(含)-40家1分;30家以下不得分。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现货能力的证明,提供房屋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此项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77图书供应方案(3分)根据图书供应方案情况评分:描述非常完整详细、方案非常合理可行、应急措施非常合理得3分;描述较为完整详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应急措施较为合理得2分;描述基本完整详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应急措施基本合理得1分;描述不够完整、方案不够合理、应急措施不够合理或不提供本项不得分。38售后服务(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售后方案完整详细、方案非常合理可行得3分;售后方案较为完整详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得2分;售后方案基本完整详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售后方案不够完整、方案不够合理或不提供本项不得分。39书目能力(4分)根据供应商书目数据提供的服务方案评分:(1)征订书目提供的数量和频次,征订数据每月提供3000条以上,符合需求的学科主题等专题书目每月至少提供1份,每份不少于200种图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承诺不因供货折扣原因屏蔽任何图书品种,并积极联系出版社获得合作包销图书品种信息。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10书目案例(3分)根据书目数据提供的详细程度和完整度评分(提供以往项目编目案例)书目数据详细完整的得3分;书目数据较详细完整的得1分;书目数据不详细不完整的不得分。311书展服务能力(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书展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及以往独立开办书展案例进行评审:供应商以往所办书展种类丰富、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得3分;供应商以往所办书展种类较少、形式普通的得2分;供应商以往所办书展种类单一、形式老套、内容枯燥的得1分;不提供材料不得分。312书展服务承诺(2分)供应商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需求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举办书展(每年1至2次,每次展出适藏学术新书品种不少于1000种)。供应商承诺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或不提供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13图书采购服务能力(6分)供应商应具备提供绝(断)版图书、售缺书、连续出版物等长期订单跟踪信息的能力、旧书采购服务能力及其他网络购书平台采购服务能力等。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1)供应商完全具备提供绝(断)版图书、售缺书、连续出版物等长期订单跟踪信息的能力,能通过连续订阅、工具追踪、采用多级订阅的管理制度等,保证连续出版物的有效连续性、馆藏书完备性,实现对长期订单的动态分级管理得2分,不完全上述能力得1分,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供应商具备旧书采购服务,具有完整的旧书补藏采购办法和方案的能力得2分,旧书补藏采购办法和方案有缺失得1分,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3)供应商具备其他网络购书平台采购服务能力(如具备自由独立电商网站、与其他网络平台有深度合作等)得2分,相关服务能力有所欠缺得1分,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614特色服务方案(4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方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能为采购人提供捐赠赠书免费分编加工服务的得1分。(提供承诺书)4合计100分说明: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6.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期内的、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响应上述评标办法细则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列明索引,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得分。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一、项目概况: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采购人根据各供应商实际供货能力、资源及服务特色确定合同金额,供应资格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预算为155万元/年。二、采购需求1.招标内容1.1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供应代理商资格。采购金额共计155万元/年,拟招4个供应商,合同金额由采购人根据各供应商实际供货能力、资源及服务特色确定,在合同履行期内完成。1.2采购图书范围: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所要求的各学科类目的中文图书。1.3供应商在满足图书供应等商务要求的基础上,免费提供数据加工人员到馆进行的图书加工(含耗材)、分类、编目、典藏等全部配套服务或者远程编目服务。2.技术能力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图书馆客户及完善的图书馆配技术、服务条件和做大型图书馆团体供应的经验,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2.2供应商须具有全国性的图书采购网络,经营图书品种丰富,与全国400家以上的图书出版单位有直接供货关系;需具有50家以上出版社的艺术类图书及与艺术类相关图书的全品种目录提供能力(供应商出具盖章的出版社名录);要有较大的后备仓库和团体选购的场所。2.3供应商须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2.4供应商须具备举办书展的服务能力,能够根据采购人需求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举办书展。2.5供应商须具备提供绝(断)版图书、售缺书、连续出版物等长期订单跟踪信息的能力。通过连续订阅、工具追踪、采用多级订阅的管理制度等,保证连续出版物的有效连续性、馆藏书完备性,实现对长期订单的动态分级管理。2.6供应商须具备旧书采购服务能力。具有完整的旧书补藏采购办法和方案、可定期提供旧书书目、可提供有定价及无定价的非正式出版图书采购服务。2.7供应商应具备其他网络购书平台采购服务能力。包括且不限于自有独立专业化商务网站、与其他网络购书平台有深度合作、具有定期定点通过网络平台购书的制度等。2.8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要求的售书发票。★3.服务要求3.1数据要求3.1.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馆藏需求提供尽可能齐备的供选书目,包括分学科书目、现货书目、专题书目、特色书目等。每月提供符合采购人馆藏建设需求的采访书目数据不少于3000条,能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专题采访数据。当年出版的艺术类图书品种遗漏应当控制在2%以内。3.1.2.供应商提供符合著录规则的征订书目数据,必须能够为“南京艺术学院新一代图书馆服务平台”接受,MARC数据的差错率应低于2‰。数据按要求著录完整,至少必须包括征订号、书名、副书名、类别、ISBN、定价、出版者、责任者1、责任者2、丛编、读者对象、版本、开本、页数、装帧、出版日期、内容提要等基本字段。3.1.3供应商不得因为供货折扣原因屏蔽任何图书品种,并须积极联系出版社获得合作包销图书品种信息。3.1.4在每次送货前或同时,供应商必须免费配送相应的CNMARC编目数据,MARC数据必须采用CALIS格式,配送率应达到100%,并能正确导入“南京艺术学院新一代图书馆服务平台”,差错率低于2‰。中标供应商需遵照采购人统一要求的图书编目细则,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照编目规则进行编目。供应商提供的MARC数据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达标或缺少数据,必须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之内补全。否则,须支付采购人查询、下载相关数据的全部费用。3.1.5对于单套(册)码洋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图书,采购人有权在多个中标商和出版社间做二次询价。3.2图书到货率与供书能力要求3.2.1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必须快速采集。采购人图书订单自采购人发订后,两个月内到货率须达到85%以上、三个月内到货率须达到90%以上、六个月内到货率须达98%以上,取消出版、延期出版、绝版的文献除外(采购人按批次计算到货率,到货率=实际到货种数/订单种数*100%,图书到馆并经系统验收后视为到货)。3.2.2供应商须组织协调采购人参加全国或地区性大型书展现货采购,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采购图书要求在40日内到货。3.2.3供应商对采购人报送的每批订购数据应在半年内提供,无法订到图书需提供书目反馈。凡供应商半年内无法配到的图书,采购人有权撤消订单,并视供应商违约。3.2.4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况以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5%,即可以认定该供应商不具备供货条件,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供货,因终止供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应商补订图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供应商承担。3.2.5供应商在处理订单时,如实际书价超出订单书价15%,或有不符合采购人馆藏需求的图书,如活页、中小学教辅、开本太小、手账等,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凡送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相符的,采购人及时通知供应商核算,供应商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予核算,则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3.2.6对采购人急需的图书,包括但不限于读者荐购图书订单等,应提供快速反应,快速采购并提供专门送货服务。对读者荐购的急需图书及缺货学术图书,只要当当、京东自营有售,供应商均可以网购并在两周内配送给采购人。3.2.7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所有订单建立订购数据库,对采购人每次订单进行查重、编号,图书单册定价超过1000元、单套定价超过3000元者须再次向采购人确认。3.3图书运送及退书要求3.3.1供应商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装卸要求的包装,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招标指定地点。3.3.2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打包,负责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书上门服务。随书附总清单两份,并每件附图书清单一份。3.3.3在发送图书之前,供应商应预先通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准备接货。3.3.4图书在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供应商负责。所有图书的品种和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确认订购的品种或复本。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磁盘/磁带/U盘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换书和补附件必须10日内配送到位。3.3.5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但内容不符合采购人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图书给予退货。供应商必须保证销售正版图书,保证所供应图书的版本与进书来源合法,并对所供应的图书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发现盗版、盗印图书及其他非法出版物,将被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协议)。对盗版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货。3.3.6图书出现装订、印刷质量问题和损坏,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无论加工与否)。3.3.7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并具有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新举措。3.4图书编目加工要求3.4.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委托,在合同期内派一名人员免费为采购人到馆图书盖馆藏章、贴磁条、条形码、书标、书膜、保留本色标、分类编目典藏等工作,并服从采购人组织管理,按照图书馆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量需求到馆工作。供应商保证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不得任意变动,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业务人员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业务负责人同意后,才能更换人员,并务必做好工作衔接。工作人员接受采购人培训,了解并严格遵守采购人采编工作流程,在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正式上岗。供应商派遣人员在馆内进行图书加工和编目的过程中,须确保图书不得丢失。供应商编目加工过程中造成的图书丢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补齐。如采购人有需要,供应商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远程加工服务。3.4.2馆藏章由采购人统一提供,可冲销磁条由供应商提供。其他耗材,如条码、书标、书膜、保留本色标等,供应商到馆加工则由采购人提供,远程加工则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自行准备。4.结算及付款要求4.1货到验收合格,办妥差、错图书的退书手续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所购图书码洋(即图书标准定价)按中标折扣进行实洋(即折扣后实付金额),按学校财务处要求的方式进行结算。采购人通知供应商送来发票及盖章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随发票附纸质盖章清单与该清单电子扫描件(清单包括总清单与各批次图书明细清单)。总清单反映发票对应金额图书的种数、册数、码洋、销售折扣、实洋等内容。明细清单反映图书题名、标准号、出版社、作者、码洋、套数、总码洋等具体信息。发票备注栏必须按美术、音乐、综合、特藏四类分别注明实洋数额、码洋数额、折扣率、册数。4.2供应商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同时提供汇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一致。4.3供应商在中标前与采购人已有业务关系者,则中标前所预订的图书按照先前合同所约定的折扣执行;自本次合同签订日起之后预订的图书,按签约合同所约定的折扣执行。5.报价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及对到货率的要求,将折扣定在合理价格范围内,不保证最低折扣率中标。6.其它因图书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对于鉴定结论,甲、乙双方均应接受。第五章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招标的结果,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该项目年预算人民币155万元,此价格已包含可适用的税款,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及中标折扣1.按照预算金额,乙方所获得的采购额度,由甲方视其履约情况自行分配,主要根据实际供货能力、资源及服务特色、征订和编目数据质量、到货率高低、客服沟通是否畅通、订单回告是否及时等情况自行决定,并最终按照实际供货图书码洋乘以中标折扣率分批次结算,具体结算金额以结算清单为准。2.中标折扣为%。3.本合同金额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主要包括送货上门、图书退换、图书编目及加工等服务费用。二、服务期限2026年。三、服务内容1.数据要求1.1乙方根据甲方馆藏需求提供尽可能齐备的供选书目,包括分学科书目、现货书目、专题书目、特色书目等。每月提供符合甲方馆藏建设需求的采访书目数据不少于3000条,能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专题采访数据。当年出版的艺术类图书品种遗漏应当控制在2%以内。1.2.乙方提供符合著录规则的征订书目数据,必须能够为“南京艺术学院新一代图书馆服务平台”接受,MARC数据的差错率应低于2‰。数据按要求著录完整,至少必须包括征订号、书名、副书名、类别、ISBN、定价、出版者、责任者1、责任者2、丛编、读者对象、版本、开本、页数、装帧、出版日期、内容提要等基本字段。1.3乙方不得因为供货折扣原因屏蔽任何图书品种,并须积极联系出版社获得合作包销图书品种信息。1.4在每次送货前或同时,乙方必须免费配送相应的CNMARC编目数据,MARC数据必须采用CALIS格式,配送率应达到100%,并能正确导入“南京艺术学院新一代图书馆服务平台”,差错率低于2‰。乙方需遵照甲方统一要求的图书编目细则,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按照编目规则进行编目。乙方提供的MARC数据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达标或缺少数据,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之内补全。否则,须支付甲方查询、下载相关数据的全部费用。1.5对于单套(册)码洋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图书,甲方有权做二次询价。2.图书到货率与供书能力要求2.1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必须快速采集。甲方图书订单自甲方发订后,两个月内到货率须达到85%以上、三个月内到货率须达到90%以上、六个月内到货率须达98%以上,取消出版、延期出版、绝版的文献除外(甲方按批次计算到货率,到货率=实际到货种数/订单种数*100%,图书到馆并经系统验收后视为到货)。2.2乙方须组织协调甲方参加全国或地区性大型书展现货采购,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采购图书要求在40日内到货。2.3乙方对甲方报送的每批订购数据应在半年内提供,无法订到图书需提供书目反馈。凡乙方半年内无法配到的图书,甲方有权撤消订单,并视乙方违约。2.4乙方必须按甲方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况以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5%,即可以认定该乙方不具备供货条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供货,因终止供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应商补订图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乙方承担。2.5乙方在处理订单时,如实际书价超出订单书价15%,或有不符合甲方馆藏需求的图书,如活页、中小学教辅、开本太小、手账等,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凡送交到甲方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相符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核算,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予核算,则以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2.6对甲方急需的图书,包括但不限于读者荐购图书订单等,应提供快速反应,快速采购并提供专门送货服务。对读者荐购的急需图书及缺货学术图书,只要当当、京东自营有售,乙方均可以网购并在两周内配送给甲方。2.7乙方必须对甲方所有订单建立订购数据库,对甲方每次订单进行查重、编号,图书单册定价超过1000元、单套定价超过3000元者须再次向甲方确认。3.图书运送及退书要求3.1乙方应对发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装卸要求的包装,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招标指定地点。3.2乙方按甲方要求打包,负责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送书上门服务。随书附总清单两份,并每件附图书清单一份。3.3在发送图书之前,乙方应预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3.4图书在到达甲方所在地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图书的品种和复本数量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甲方确认订购的品种或复本。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随书光盘/磁盘/磁带/U盘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换书和补附件必须10日内配送到位。3.5甲方有权对已到馆但内容不符合甲方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图书给予退货。乙方必须保证销售正版图书,保证所供应图书的版本与进书来源合法,并对所供应的图书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发现盗版、盗印图书及其他非法出版物,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协议)。对盗版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退货。3.6图书出现装订、印刷质量问题和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无论加工与否)。3.7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并具有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新举措。4.图书编目加工要求4.1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在合同期内派一名人员免费为甲方到馆图书盖馆藏章、贴磁条、条形码、书标、书膜、保留本色标、分类编目典藏等工作,并服从甲方组织管理,按照图书馆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量需求到馆工作。乙方保证工作人员相对固定,不得任意变动,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业务人员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业务负责人同意后,才能更换人员,并务必做好工作衔接。工作人员接受甲方培训,了解并严格遵守甲方采编工作流程,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正式上岗。乙方派遣人员在馆内进行图书加工和编目的过程中,须确保图书不得丢失。乙方编目加工过程中造成的图书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补齐。如甲方有需要,乙方能够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远程加工服务。4.2馆藏章由甲方统一提供,可冲销磁条由乙方提供。其他耗材,如条码、书标、书膜、保留本色标等,乙方到馆加工则由甲方提供,远程加工则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准备。5.因图书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技术监督局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对于鉴定结论,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四、质量保证1.由于出版、印刷运输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图书质量问题,乙方要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输费用。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须与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技术要求和标准相一致。3.乙方应当严格按甲方订购清单要求进行采购,严禁搭售各类文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直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五、交货与验收甲方对交货图书按照招标文件上的要求标准及《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纸质文献资源采购服务技术要求》《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纸质文献资源编目和加工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不符合要求的无条件拒收。验收结束后由双方完成验收签字确认。六、付款要求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货到验收合格,办妥差、错图书的退书手续后,乙方根据甲方所购图书码洋(即图书标准定价)按中标折扣核算实洋(即折扣后实付金额),按学校财务处要求的方式进行结算。甲方通知乙方送来发票及纸质盖章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随发票附纸质盖章清单与该清单电子扫描件(清单包括总清单与各批次图书明细清单)。总清单反映发票对应金额图书的种数、册数、码洋、销售折扣、实洋等内容。明细清单反映图书题名、标准号、出版社、作者、码洋、套数、总码洋等具体信息。发票备注栏必须按美术、音乐、综合、特藏四类分别注明实洋数额、码洋数额、折扣率、册数。3.乙方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并同时提供汇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乙方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一致。4.乙方在中标前与甲方已有业务关系者,则中标前所预订的图书按照先前合同所约定的折扣执行;自本次合同签订日起之后预订的图书,按签约合同所约定的折扣执行。七、合法权益: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提供非法出版物,如乙方提供非法出版物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与购买该种图书总价10倍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产品或任何一部分如有侵犯第三方版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时,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与合理费用;甲方因产品的权利纠纷而遭受任何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名誉损害,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向公众发表澄清事实的公告或声明。发生上述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产品供应商资格。因图书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协议签订地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对于鉴定结论,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2.中标通知书;3.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如果乙方的相关服务能够满足甲方的需求,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否则采购期满即终止合同。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执贰份。甲方全称(盖章):乙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封面上显著位置标明正本、副本,目录、页码、索引准确,印刷清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分页码索引表以供查阅)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南京艺术学院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3、我们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们愿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6、如果我们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其它说明: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艺术学院: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报价折扣(%)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1南京艺术学院图书馆中文图书采购交付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是 否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型企业的产品是 否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目录四、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 数量 单价总价交付时间质保期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本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罗列相关子项目,并将相关报价罗列于上述“分项报价表”中;行数不够,自行添加。目录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条款投标响应是否偏离页码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是否偏离页码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七、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内容自拟)目录八、拟参与本项目供货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供货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九、相关承诺相关承诺(若有)目录十、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日期: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艺术学院: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南京艺术学院: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附件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 中文图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