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中标结果公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2025)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ZC2025-X1-02711-HHZZ-0071
二、项目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名称:弥勒市昌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吉山社区吉山一组弥师路与吉山北路交叉口
成交金额(万元):21.76
评标方式:最低评标(审)价法
评审报价(万元):21.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品牌:零跑B01
规格型号:2025款550悦享版 TZ180XY005
数量:2
单价(元):108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茂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朝源,黄国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出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即可到政采云平台上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州级新闻中心
联系方式:0873-3946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
联系方式:0873-3197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电 话:0873-319706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08: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茂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朝源,黄国超
总成交金额
¥21.7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
0873-3197062
采购单位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红河州蒙自市州级新闻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3946790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红河州蒙自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3-3197062
附件:
附件1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询价采购项目 (二次)盖章.docx
红河州州级政府集中采购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项目编号:HHZC2025-X1-02711-HHZZ-0071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集采机构: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目录目录2第一章询价邀请书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采购文件4四、响应文件提交5五、开启5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宜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一、总则101.项目概况102.资金来源103.采购范围及交货期10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105.询价费用10二、询价文件106.询价文件的组成107.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1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9.响应文件构成1110.报价和报价货币1211.有效期12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2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1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2五、评审1315.响应文件的解密1316.评审1317.评审过程的保密131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3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3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4六、成交结果142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422.成交通知书1423.签订合同1424.履约保证金:14七、其他事项1425.质疑和投诉1426.采购代理服务费15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28.解释权16第三章合同条款17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40第六章评审42第一章询价邀请书项目概况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HZC2025-X1-02711-HHZZ-00712.项目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4.预算金额:23.6万;最高限价:23.6万。5.项目需求:本项目为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2辆轿车(5座),车身颜色:白色/灰色,能源类型:纯电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车交货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州级新闻中心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质保期:符合国家、地方及其货物所属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5.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09时00分。(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启解密方式:CA证书在线解密解密时间:2025年12月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30分钟内)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3.4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州级新闻中心联系人:赵锴联系方式:139873321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519办公室联系人:高静联系方式:0873-319706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项目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HHZC2025-X1-02711-HHZZ-00712.1项目预算23.60万3.1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4.2供应商特定条件★见第一章“询价邀请书”。4.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7.3询价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赵锴电话:139873321589.2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 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2.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刚成立的公司未能提供纳税凭证的,需提供书面承诺。3.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刚成立的公司未能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书面承诺。4.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若为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询价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2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2、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询价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1.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30天1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和地点解密时间:2025年12月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24履约保证金无。24.3履约保证金退还无。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本次货物采购进行询价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货物,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范围及交货期3.1本项目供货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询价邀请书”。4.3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4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若发现相关供应商参加询价的,可按本章第25项要求向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或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4.5若多个供应商所报货物均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型号,只接受授权齐全、资格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参加询价;若报价相同时,按照最有利于采购人利益的原则,由询价小组综合评定后决定。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4.7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询价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询价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二、询价文件6.询价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询价文件中均有说明,询价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询价邀请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六章评审7.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询价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其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在规定时间内,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默认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7.2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详见发布媒体)答复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询价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询价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7.5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询价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9.响应文件构成9.1本项目所述的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响应文件。9.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响应文件(商务报价部分)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与“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相关内容的差异填写;……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报价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10.2★供应商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材料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市场价格的变化、利润及税金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0.4★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1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有效期1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1.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12.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2.1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响应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2.2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12.3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申请。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3.1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1)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2)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3)在规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有关电子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五、评审15.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解密。注:请供应商务必准备好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询价之前,须各供应商按系统生成的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6.评审16.1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评审询价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7.评审过程的保密询价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六、成交结果2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详见本章“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成交通知书22.1成交人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媒体详见询价邀请公告)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签订合同23.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4.履约保证金:无。七、其他事项25.质疑和投诉25.1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质疑部门:采购人:红河州融媒体中心;电话:0873-3946790;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集采机构: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电话:0873-3197062;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519办公室。25.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5.5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提起投诉。26.采购代理服务费无2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27.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27.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余为优先采购产品。27.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28.解释权本询价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三章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条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供应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询价采购项目1、货物条款品牌型号生产商及产地颜色数量单价(万元)合同总价(单位: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出厂合格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可以办理落户、上牌的合法车辆: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置标准和技术参数。(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3)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外观完好,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维护手册等技术资料齐备,性能良好,能够满足甲方使用需求。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规格参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二、货款支付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三、售后服务及承诺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报价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四、交货1、交货日期: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交货;2、交货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州级新闻中心乙方提供不符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五、交验1.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车辆的品牌、规格、产品参数、颜色、型号、随车物品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随车设备、零件、工具、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品牌、规格、产品参数、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2.验收时,如发现车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更换或补齐前,甲方有权拒收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3.验收合格后,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1)车辆购置发票;(2)《使用维护说明书》;(3)随车工具;(4)产品合格证等其他有关技术资料。4.如因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和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不符,乙方必须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六、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七、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八、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支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报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2%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九、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败诉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用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集采机构存档一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询价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询价文件2、询价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政府采购交易门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连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格式1-1供应商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项目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格式1-2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格式1-3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格式1-4供应商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格式1-5书面声明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6非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格式1-7单位负责人非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格式1-8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果有)格式2响应文件(商务报价部分)格式2-1:报价承诺函致: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询价邀请,我方正式授权(姓名)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报价。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询价文件货物需求和分项报价表,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询价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1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如果在询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申请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承担全部责任。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询价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交货(或完工),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询价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与本次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申请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须与涉及的产品认证证书中列明型号完全一致)数量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交货期交货地点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若产品为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定标准详见第二章27.1),请在“备注”栏中标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2.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须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3.上表中各项单价及总价均应包含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合验收费用,运费、保险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4.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5.《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填写的产品型号须与第五章涉及的所有产品认证证书中列明型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逐条对应询价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交货地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5、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询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12格式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询价采购,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2-6: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请按询价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通过工业化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3.供应商填写本表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对企业类型填写应准确、唯一,不允许跨越式填写(如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所属行业不得更改,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企业规模类型的,不予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一致。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微型”、“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单位:元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金额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元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金额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元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2.所投货物中无大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金额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元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中小企业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监狱企业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至页。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格式2-7构成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其它资料(如有)格式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3-1:技术规格偏离表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所报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询价文件的第五章“货物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询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所报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询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可按“货物需求”内容复制。2、表格中“所报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请根据实际所报产品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询价文件要求。若由于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3、表格中“偏离”部分,只能如实填写“有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与询价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有偏离“填写,并在说明栏中写明技术指标。4、表格中“说明”部分,若有偏离,则填写偏离指标。若无偏离,则不填写内容。5、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6、填表示例:序号货物名称询价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所报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说明12★格式3-2:质量保证书致:(采购人)本保证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对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询价采购提供的质量和服务的保证。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设备;2.提供的货物符合响应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4.我单位承诺的性能保证如下:(请详细列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保证书自询价之日起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货物保质期满为止有效。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3:售后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按第五章“货物需求”中售后服务及要求自行编写)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4构成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其它资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基本情况(组织机构、生产能力、主要加工机具装备等)概述;2.主要技术指标、实施方案、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原材料选择、设计(使用)寿命;外购/外协件制造厂、产地;3.货物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储存等拟采用的标准、规范和方式;产品相关鉴定资料、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4.货物的技术彩页或有效的宣传资料及必要的图纸资料;5.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计划及说明;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6.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技术方案的调整、设备配置及功能等);……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说明:1.本一览表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2.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一、需求及参数表:包号产品(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配置要求及参数交货地点(备注)1轿车(5座) 2 辆 1.能源类型:纯电动采购方指定 2.纯电续航(km):≥5303.长*宽*高(mm):≥4720*1880*14804.最高车速(km/h):≥1705.电机类型:永磁/同步6.驱动电机数:单电机7.电机布局:后置8.驱动方式:后置后驱9.电池类型:磷酸铁锂10.电池能量(kWh):≥5611.电动机总马力(Ps):≥21512.后悬挂类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挂13.内置行车记录仪:标配14.驾驶辅助影像:360度全景影像15.前方感知摄像头(目):≥116.驾驶辅助等级:≥L217.换挡形式:电子式怀挡换挡18.车内PM2.5过滤装置:标配19.中控屏幕尺寸(英寸):≦1620.液晶仪表盘尺寸(英寸):≦11其它:1.装饰包含:全车车窗贴膜(天窗不贴)、脚垫、尾箱垫等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2.供应商选择品牌4S店。二、验收要求:1.★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采购人需求。2.★售后资质:供应商需有汽车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承诺)。3.★服务标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天内电话响应,1-3小时内人员必须到场进行施救。4.★供应商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即为同意全部以上响应要求。5.★提供车辆的相关资料:三包服务卡、购车发票、使用说明书、车辆合格证等车辆一致性证书。6.车辆配置与参数吻合。车身和车窗正常,车舱和发动机清洁,启动车辆后各项功能的运行情况(灯光、档位、各电子仪器、仪表盘、音箱系统、钥匙等)正常,启动车辆后发动机声音无杂音,座位能进行正常调试,随车工具,三角警示牌,车辆相关信息跟合格证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致。三、质保期:6年或15万公里(如厂家质保期优于本质保期的,以厂家质保期为准,自开具售车发票之日起算)。四、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提供的设备必须为正货,能通过有效途径确认出厂配置和用户信息,并提供采购产品的服务承诺书。2.如果成交供应商交付车辆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我方在本竞价单中写的全部采购需求,我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拒绝支付任何款项,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六章评审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条的规定2.2符合性审查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报价承诺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鲜章;符合询价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询价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鲜章;符合询价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注:响应文件(包括询价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报价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的规定响应文件无效无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3报价价格扣除标准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报价;2、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须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经询价小组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5、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1.评审方法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注:本办法所述价格排序使用的报价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2.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标准2.1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3.1.1询价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详细评审。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询价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无效。3.2评审3.2.1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满足询价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供应商。3.2.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3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4对小型、微型、残疾人、监狱企业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报价按“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计算方法进行价格扣除,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作为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3.2.5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3.3评审结果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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