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食堂原材料 食材中标结果公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无锡市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213-YCTX-G2025-0010
二
、
项目名称: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无锡舒成昊商贸有限公司
91320205MA1MW6851U
东北塘街道东贸新村45号-5
91.12(均分制)
32%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无锡市聚鲜香食品有限公司
913202043309117474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春江花园392-1
90.8(均分制)
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品牌(如有):无
规格型号:按具体食材采购需求
数量:1批
单价:一标段:成交优惠率32%;二标段:成交优惠率3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慧、孙中亮、施丹娜、周建秋、马燕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差额累进法计算,100 万以下费率 1.05%,以每个标段的预算为计费基数。一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4100元,二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3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惠勤路180号
联系人:朱博文
联系电话:82366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楝泽路9-1号2层东
联系人:张冬青、成璐
联系电话:18262571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青、成璐
电话:182625718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包2(无锡市聚鲜香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213-YCTX-G2025-0010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无锡舒成昊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
品目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
梁溪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1:44
评审专家名单
朱慧,孙中亮,施丹娜,周建秋,马燕
总中标金额
¥0.006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柯枫
项目联系电话
18262571851
采购单位
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惠勤路1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71246279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幢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柯枫
四、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无锡市聚鲜香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的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无锡市聚鲜香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445.17万元,资产总额为366.3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无锡市聚鲜香食品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32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名称: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13-YCTX-G2025-0010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3二、投标供应商须知.................................................8三、采购需求......................................................22四、合同书(格式)..................................................32五、附件..........................................................511.投标邀请函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对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13-YCTX-G2025-0010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15万元,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肉类、禽蛋、水产、冻品类):57.5万元;二标段(米面、食用油、调味品、水果、蔬菜、豆制品):57.5万元。注:本项目报价采用优惠率(注:折扣率=1-优惠率),本项目设定最高折扣率≤100%,超出此报价范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折扣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所有产品采用统一折扣率,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价格平衡。报价优惠率须取整且不得为负数,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举例:某家投标供应商报价优惠率为15%,结算时均按照食材基准价的85%计取。4.供货期: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商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6.服务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7.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10.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对两个标段均可报价,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经评审多个标段均为第一名时,按投标供应商承诺的优先顺序,选择排列于前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无条件放弃中标权,该标段按得分排序名次顺延中标候选人。(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供应商”按钮进入注册界面,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bridge_page.html进入注册界面。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审核。(2)办理并领取CA和电子签章: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与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原CA须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以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一楼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供应商”按钮进入注册界面-“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项目参与--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4)CA驱动下载链接(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在“苏采云”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2.完成苏采云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中进行CA绑定。登录“苏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注册登记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QQ:田女士:3071474382;王先生:897651173。苏采云系统应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招标文件期限:详见招标公告。之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在系统内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代理机构将以电话咨询、电子邮箱等方式开展线上不见面答疑服务。截止至2025年11月17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JSZC-320213-YCTX-G2025-0010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1443428924@qq.com)发送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七)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进入到标书解密环节后,方可解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25年12月3日0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09:30。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5年12月3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定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八)投标文件份数:请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九)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十)采购方法及相关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十一)其他1.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惠勤路180号联系人:朱博文联系方式:0510-82366602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7827496139联系人:张冬青、成璐联系电话:18262571851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楝泽路9-1号2层东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1443428924@qq.com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5.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投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苏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需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1.证明文件: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7)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度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度任意一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注: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以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清晰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1.2补充证明文件(1)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2)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参考评分标准);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1)响应函;(2)投标偏离表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开标一览表;4.技术文件(详见评分细则)(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投标费用自理。(七)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苏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特别提醒:开标后,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投标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2.未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正确操作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最高单项限价的;7.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0.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或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员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1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19.同一投标供应商提交两种(含两种)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自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通知之时起一小时内)提交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6.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7.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0.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其投标无效;31.电子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技术文件暗标部分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3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34.同一投标供应商提交两种(含两种)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3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而提供的《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内容不完全一致的。(九)开标、评标: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解密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CA锁、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等待评审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5.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①-④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A.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B.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函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3投标偏离表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不允许负偏离4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特别说明: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符合性审查的相应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具体响应情况进行整体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文件内容在制作工具中无对应模块的,可统一上传至符合性审查的商务模块中。特别提醒:C.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发起答疑澄清,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标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本次评标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8.评标标准:(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50分(2)投标供应商综合评价10分(3)服务方案4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5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价格权值×100。注:投标折扣率=1-优惠率优惠率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1-最高优惠率评审价)/(1-优惠率报价)*价格分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投标供应商综合评价(10分)1)企业业绩: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4.5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全或无扫描件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冷链运输车辆的有1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如是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原件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是租赁车辆,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7日内提供租赁协议,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本项不得分。)3)供应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5分):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购买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技术文件:服务方案(40分)1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8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方案总体概述完整全面(4分);②服务方案有创新意识(4分);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2企业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12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方式、考核标准等(4分);②企业卫生及质量管理制度(4分);③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4分);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食品安全保障措施8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货源的采购渠道、保存、加工方式等介绍(4分);②食品召回机制及召回后处理措施(4分);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4针对本项目应急措施方案8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应对紧急供货措施响应时间、人员配备及流程(4分);②重大事故的快速处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4分);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每条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5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4分包括(但不限于):仓储物流配送能力及方案、人员分工、文档管理等(4分);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服务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无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十)定标: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质疑函应当列明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同时该质疑函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四)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五)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差额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1.05%,以每个标段的预算为计费基数。(十六)政府采购政策:1、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推行电子履约保函的通知》,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电子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具体地址为: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3、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十七)其他: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三.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二、项目概况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因食堂需要对食材进行招标,要求中标方保质、保量、准时供货、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项目内容1.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2.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1质量要求:合格商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2.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产品结账都需要开具税务发票,报价为含税价、运费等。4.供货及配送范围:荤菜类、蔬菜类。(采购清单如下):标段食材明细供货结算周期一标段肉类、禽蛋、水产、冻品类每日月度(自然月)二标段米面、食用油、调味品、水果、蔬菜、豆制品每日月度(自然月)5.本次投标的价格优惠率将作为1年的投标商品价格的结算依据,数量按实际配送的数量结算,供货商保证专人及时送货上门。6.供货期: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7.投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将商品送到指定的地点并由采购人食堂验收完毕,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方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8.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服务供应商,同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中标顺序按照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执行。四、项目服务要求:1.供应商中标单位原则上依类别分别进行供货,根据考核情况,采购方有权调整采购量或采购时间。供货商必须按照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采购方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供应商累计2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的,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2.投标供应商中标后自供货之日起,所供原材料价格按照中标折扣率执行,不得上调、不得停供。3.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供应商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4.采购方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有权根据考核情况调整供货商的供货时间和供货量。5.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一)数量、质量、品质要求1.猪肉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冷鲜肉为主。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9959.1-2001等法规要求和国标标准。(2)具体标准:片猪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片猪肉前膀后座丰满,肋条花层好,颜色正常,胴体修割整齐干净,去头(蹄、尾)、槽头肉、内脏、三腺、奶头、残毛,分级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除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1.0-2.5cm以内,鲜片猪肉重在25公斤以上40公斤以内,劈半、整修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统排去尾骨、前脖骨,不得带膘油。猪蹄去毛,无破损、血斑,带筋。(详见附表)附表:肉类(含猪肉、牛羊肉)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1原料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2公、母种猪及晚阉割猪不得用于加工鲜、冻片猪肉。3屠宰加工去头和槽头肉按“平头”规格割下猪头。齐第一颈椎与之垂直线割去槽头肉和血刀肉。4去内脏去除全部内脏、护心油、横膈膜和横膈膜肌、脊椎大血管、生殖器官,洗净应检部位的非传染病引起的明显异常淋巴结。5去三腺摘除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6锯(劈)半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每片肉整脊椎骨不允许偏差两节。7去蹄前蹄从腕关节,后蹄从跗关节处隔断。8去尾齐尾根部平行割下。9去奶头割净奶头,洗净色素沉着物,不带黄汁。10整修臀部和鼠蹊部的黑皮和肛门括约肌,以及肉体上的伤痕、暗痕、脓疱、皮癣、湿疹、痂皮、皮肤结节、密集红斑和表皮伤斑均应修净。每片猪肉允许表皮修割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内伤修割面积不超过200C㎡。11去残毛去净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每片肉上的密集断毛根(包括绒毛、新生短毛)不超过64 C㎡,零星分散断毛根集中相加面积不超过100 C㎡。12冲洗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13其他不允许有烫生、烫老、机损、全身青皮。14冷加工冷却片猪肉,屠宰后24h内,其后腿肌肉中心温度不高于4℃,不低于0℃。15感官指标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16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17黏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18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19理化指标参照GB 9959.1-2001国家标准20脂肪层厚度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除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1.0-2.5cm以内,鲜片猪肉重在25kg以上40kg以内。1.禽肉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鲜禽肉为主。如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临时调整为冷却禽肉,冰层厚度不超过1毫米,单体含冰量不得超过净重3%。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16869-2005、NY/T753-2003等法规要求和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标的物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禽体各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每只重量约1.0千-2.0千克。(详见附表)附表:禽肉类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1原料屠宰前的活禽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2加工屠宰后的禽体应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加工。3整修应修除或割除禽体各部位的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4分割分割禽体时应先预冷后分割;从放血到包装、入冷库的时间不得超过2h。5感官指标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种固有的色泽6弹性(组织状态)鲜禽肉肌肉有弹性,经指压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位。冻禽肉肌肉经指压后凹陷部位恢复慢,不能完全恢复原状7气味具有禽种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的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固有香味。8淤血不允许存在淤血面积大于1 C㎡;淤血面积小于1 C㎡时,不得超过抽样量的2%。(淤血面积以单一整禽或单一分割禽体的1片淤血面积计)9硬杆毛/(根/10kg)≤110肉眼可见物不得检出。11理化指标参照GB 16869-2005国家标准3.水产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鲜活水产品为主,根据甲方需求可提供部分冷冻产品。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2733-2005、GB/T24861-2010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详见下表:水产品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1原料招标的水产品应无污染、无危害,其品质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2感官指标淡水鱼、虾必须鲜活。3淡水鱼体表有光泽,鳞片较完整容易脱落,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突出。咸水鱼质量标准:色泽新鲜,具有光泽,体表完整,无破肚及骨肉分离现象,体形平展,无残鳞,无污物,肉质致密结实,有弹性。虾体具有各种河虾固有的色泽,外壳清晰透明,虾头与虾体连接不易脱落,尾节有伸屈性,肉质致密无异臭味。其他水产参见相应国标标准。4理化指标参照国家标准5生产加工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6贮存与运输贮存冷冻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15℃至-18℃的冷库内。贮存期不超过9个月。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同库贮存。7运输冷冻产品用冷藏车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4.禽蛋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鲜鸡蛋。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2748-2003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详见下表:禽蛋产品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1来源禽蛋应来自非疫区禽场,蛋禽场环境条件应符合GB 18407.3的要求。蛋禽饲养中不应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及其他违规药品。2感官指标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3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4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5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6理化指标参照GB 2748-2003国家标准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8贮存及运输贮存产品入库前破壳蛋应及时清除,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贮存冷库温度为-1℃至0℃。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9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5.油类(1)食用油质量要求:各类食用油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具有质量检测报告。6.蔬菜类本次招标所供应为日常生活常用蔬菜,乙方保证蔬菜为无公害蔬菜,不得进行催熟等手段,务必保证新鲜、干净。7.水果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新鲜水果。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各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各品种、各等级的水果都必须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不正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嗅及异味,精心手采发育正常,具有贮存或市场要求的成熟度。(详见附表)附表:水果类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备注1感官指标品质基本要求果实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味,不带不正常的外来水分,细心采摘,充分发育,具有适于市场或贮存的成熟度。其他果类参见国标,感官指标应为一等品以上标准。2色泽具有该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3果形果形端正,具有该品种具有的特征。4果径、重量、梳数苹果、梨果径≥60mm;香蕉不少于六梳,中间一梳每只长度不低于15cm。5伤病害无腐烂、裂果、断果、压伤、擦伤、日灼、疤痕及病变等现象。6理化指标以该果类具体国标为准。7卫生指标按GB 2762~2763及有关食品卫生的国家规定执行。8.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中标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5%,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中标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中标方补足。(二)配送要求:1.配送的食材及数量须经甲方核验,以经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作为结算凭证。2.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采购人要求中标方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的,中标方必须立即提供。采购人可随机进行检测,检测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检测不合格满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合同总金额的赔偿金。3.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采购人当天在各大食材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4.中标方当日供应食材经采购人验收后不达标、不足量、漏供或错供时,中标方必须进行调换或补充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中标方调换或补充的食材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按协商后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将食材于当日10:00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5.净菜率:本项目采购的蔬菜为净菜,中标方提供的所有食材必须是经过加工挑选后的,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6.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7.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8.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鹅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9.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10.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11.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五、价格确认定价办法:供货价=市场价*折扣率,其中市场价优先依据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取价网站:http://dpc.wuxi.gov.cn/ztzl/msjf/syp/index.shtml)当日的“专题专栏”-“民生价费”-“食用品”及“农副产品”栏中公布的当月各超市冷冻食品、肉制品、饮料、休闲食品、乳制品、粮油、调料价格、主副食品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其中,“农副产品”按照当月的第一天公布的平均价格定价。(如发改委网站上没有中标人提出单价,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定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均价)。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投标报价按食材类别以固定优惠折扣率报价,包括劳务、运输、仓储、管理、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按百分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结算价格按基准价乘以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本项目新鲜肉类(含牛羊肉、家禽)、蔬菜类(基准价以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dpc.wuxi.gov.cn/ztzl/msjf/nfcp/index.shtml)数据为基准,发改委价格没有的品种,参照周边市场价格。七、有关说明:1、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供货期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食材类别包进行投标,不得只投其中的部分类别,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4、付款方式:乙方每月应定期与采购人进行对账,提供一份当月送货清单,并经甲方签收作为结算凭证。甲方按自然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每供货满三个月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根据考核情况支付。附件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月考核表供应商: 供应类别: 考核时间: 年 月 考核人: 、 考核得分: 考核内容分值扣分细则得分供货质量30有过期食品、假冒伪劣、腐烂变质、“三无”产品的情况该项不得分。有以次充好,质量不符合要求,能在30分钟内及时调换合格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扣10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数量10未按约定数量供货,有短斤缺两现象,能在30分钟内补货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供货及时性10按照食堂约定的时间送达,每延误1批次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该项不得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品种10未按约定品种供货,有擅自更换商品情况,能在30分钟内换货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该项不得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价格10如发生供货价高于合同约定价,或高于市场一般价格的情况,每次扣3分。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10甲方抽查时,未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的,每次扣3分。服务质量20中标供应商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能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等:每出现1次不满意的扣3分。所供商品未经挑选直接送货,每次扣3分。运送搬装不文明,造成食物污染、破损的,每次扣3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沟通解决,有推诿扯皮情况的,每次扣10分。备注:因食材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得分90-100分,为合格供应商,不扣减费用; 得分80(含)-89分,按每分500元扣减当月货款(例:考核得分为85分,扣减2500元);得分80分以下,按每分800元扣减当月货款,考核连续2次低于80分,甲方有权予以终止合同。四.合同书(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标段一需方(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供方(中标方):一、项目编号:二、采购内容:三、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四、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商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五、服务期:1年,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六、交货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惠勤路180号七、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乙方每月应定期与采购人进行对账,提供一份当月送货清单,并经甲方签收作为结算凭证。甲方按自然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每供货满三个月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八、售后服务:1.供应商中标单位原则上以类别分别进行供货,根据考核情况,采购方有权调整采购量或采购时间。供货商必须按照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采购方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供应商累计2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的,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2.投标供应商中标后自供货之日起,所供原材料价格按照中标折扣率执行,不得上调、不得停供。3.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供应商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4.采购方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有权根据考核情况调整供货商的供货时间和供货量。5.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九、违约责任:因食材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事项:无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另行拟定)及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在报价、投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合同条款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配送任务:乙方负责甲方指定区域食堂的食材供货、配送及相关后续服务二、配送范围:肉类、禽蛋、水产、冻品类。三、合同价:1、本项目合同暂估总价元。2、结算依据:(1)乙方报价内容包含:肉类、禽蛋、水产、冻品类。投标供应商报价中标折扣率为:序号食材明细折扣率1肉类、禽蛋、水产、冻品类 %结算合同价已包含乙方所有食材采购、存储、损耗、税费、成本、利润、运输(须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售后服务、装卸、人工、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四、采购计划1、甲方在周四(最晚周五)16:00前将下一周的采购计划以书面、电子稿形式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2、采购计划中品种及数量均为预估,实际消费与采购计划有偏差为正常情况。3、甲方根据食材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食材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4、如有特殊原因,甲方有权取消订单。五、价格确认定价办法:供货价=市场价*折扣率,其中市场价优先依据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取价网站:http://dpc.wuxi.gov.cn/ztzl/msjf/syp/index.shtml)当日的“专题专栏”-“民生价费”-“食用品”及“农副产品”栏中公布的当月各超市冷冻食品、肉制品、饮料、休闲食品、乳制品、粮油、调料价格、主副食品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其中,“农副产品”按照当月的第一天公布的平均价格定价。(如发改委网站上没有中标人提出单价,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定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均价)。六、交货条件1.投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将商品送到指定的地点并由采购人食堂验收完毕,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方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并按甲方食堂人员要求由乙方工作人员负责拉到最终使用点。4.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不得随意变更订单内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如因货源不足或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等因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需调换食材品种时,必须于接到订单后三个小时内及时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协商后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将副食品于规定时间前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费用按实结算。5.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甲方当天下单,乙方在接到当天的采购需求计划后,于3小时之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甲乙双方现场对食材数量、品质进行验收登记。除特殊原因(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若乙方无法做到,甲方可视作当月一次考核不合格记录。6.包括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在内,甲方因特殊情况或任务需要临时增加订单时,乙方应提供应急配送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3小时内将新增的食材保质保量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七、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八、数量、质量、品质要求1.猪肉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冷鲜肉为主。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9959.1-2001等法规要求和国标标准。(2)具体标准:片猪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片猪肉前膀后座丰满,肋条花层好,颜色正常,胴体修割整齐干净,去头(蹄、尾)、槽头肉、内脏、三腺、奶头、残毛,分级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除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1.0-2.5cm以内,鲜片猪肉重在25公斤以上40公斤以内,劈半、整修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统排去尾骨、前脖骨,不得带膘油。猪蹄去毛,无破损、血斑,带筋。(详见附表)附表:肉类(含猪肉、牛羊肉)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1原料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2公、母种猪及晚阉割猪不得用于加工鲜、冻片猪肉。3屠宰加工去头和槽头肉按“平头”规格割下猪头。齐第一颈椎与之垂直线割去槽头肉和血刀肉。4去内脏去除全部内脏、护心油、横膈膜和横膈膜肌、脊椎大血管、生殖器官,洗净应检部位的非传染病引起的明显异常淋巴结。5去三腺摘除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6锯(劈)半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每片肉整脊椎骨不允许偏差两节。7去蹄前蹄从腕关节,后蹄从跗关节处隔断。8去尾齐尾根部平行割下。9去奶头割净奶头,洗净色素沉着物,不带黄汁。10整修臀部和鼠蹊部的黑皮和肛门括约肌,以及肉体上的伤痕、暗痕、脓疱、皮癣、湿疹、痂皮、皮肤结节、密集红斑和表皮伤斑均应修净。每片猪肉允许表皮修割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内伤修割面积不超过200C㎡。11去残毛去净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每片肉上的密集断毛根(包括绒毛、新生短毛)不超过64 C㎡,零星分散断毛根集中相加面积不超过100 C㎡。12冲洗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13其他不允许有烫生、烫老、机损、全身青皮。14冷加工冷却片猪肉,屠宰后24h内,其后腿肌肉中心温度不高于4℃,不低于0℃。15感官指标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16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17黏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18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19理化指标参照GB 9959.1-2001国家标准20脂肪层厚度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除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1.0-2.5cm以内,鲜片猪肉重在25kg以上40kg以内。2.禽肉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鲜禽肉为主。如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临时调整为冷却禽肉,冰层厚度不超过1毫米,单体含冰量不得超过净重3%。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16869-2005、NY/T753-2003等法规要求和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标的物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禽体各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每只重量约1.0千-2.0千克。(详见附表)附表:禽肉类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1原料屠宰前的活禽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疫、检验合格。2加工屠宰后的禽体应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加工。3整修应修除或割除禽体各部位的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4分割分割禽体时应先预冷后分割;从放血到包装、入冷库的时间不得超过2h。5感官指标色泽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种固有的色泽6弹性(组织状态)鲜禽肉肌肉有弹性,经指压后凹陷部位立即恢复原位。冻禽肉肌肉经指压后凹陷部位恢复慢,不能完全恢复原状7气味具有禽种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的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固有香味。8淤血不允许存在淤血面积大于1 C㎡;淤血面积小于1 C㎡时,不得超过抽样量的2%。(淤血面积以单一整禽或单一分割禽体的1片淤血面积计)9硬杆毛/(根/10kg)≤110肉眼可见物不得检出。11理化指标参照GB 16869-2005国家标准3.水产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鲜活水产品为主,根据甲方需求可提供部分冷冻产品。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2733-2005、GB/T24861-2010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详见下表:水产品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1原料招标的水产品应无污染、无危害,其品质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2感官指标淡水鱼、虾必须鲜活。3淡水鱼体表有光泽,鳞片较完整容易脱落,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突出。咸水鱼质量标准:色泽新鲜,具有光泽,体表完整,无破肚及骨肉分离现象,体形平展,无残鳞,无污物,肉质致密结实,有弹性。虾体具有各种河虾固有的色泽,外壳清晰透明,虾头与虾体连接不易脱落,尾节有伸屈性,肉质致密无异臭味。其他水产参见相应国标标准。4理化指标参照国家标准5生产加工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6贮存与运输贮存冷冻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15℃至-18℃的冷库内。贮存期不超过9个月。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同库贮存。7运输冷冻产品用冷藏车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4.禽蛋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鲜鸡蛋。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2748-2003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详见下表:禽蛋产品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1来源禽蛋应来自非疫区禽场,蛋禽场环境条件应符合GB 18407.3的要求。蛋禽饲养中不应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及其他违规药品。2感官指标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3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4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5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6理化指标参照GB 2748-2003国家标准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8贮存及运输贮存产品入库前破壳蛋应及时清除,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贮存冷库温度为-1℃至0℃。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9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5.配送要求:1).配送的食材及数量须经甲方核验,以经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作为结算凭证。2).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采购人可随机进行检测,检测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检测不合格满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合同总金额的赔偿金。3).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采购人当天在各大食材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4).中标方当日供应食材经采购人验收后不达标、不足量、漏供或错供时,中标方必须进行调换或补充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中标方调换或补充的食材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按协商后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将食材于当日10:00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5).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鹅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6)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九、合同签订1.本项目服务期:1年,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每月进行考核,考核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十、付款方式乙方每月应定期与采购人进行对账,提供一份当月送货清单,并经甲方签收作为结算凭证。甲方按自然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每供货满三个月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十一、争端的解决1、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十三、本合同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月考核表》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月考核表供应商: 供应类别: 考核时间: 年 月 考核人: 、 考核得分: 考核内容分值扣分细则得分供货质量30有过期食品、假冒伪劣、腐烂变质、“三无”产品的情况该项不得分。有以次充好,质量不符合要求,能在30分钟内及时调换合格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扣10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数量10未按约定数量供货,有短斤缺两现象,能在30分钟内补货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供货及时性10按照食堂约定的时间送达,每延误1批次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该项不得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品种10未按约定品种供货,有擅自更换商品情况,能在30分钟内换货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该项不得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价格10如发生供货价高于合同约定价,或高于市场一般价格的情况,每次扣3分。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10甲方抽查时,未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的,每次扣3分。服务质量20中标供应商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能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等:每出现1次不满意的扣3分。所供商品未经挑选直接送货,每次扣3分。运送搬装不文明,造成食物污染、破损的,每次扣3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沟通解决,有推诿扯皮情况的,每次扣10分。备注:因食材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得分90-100分,为合格供应商,不扣减费用; 得分80(含)-89分,按每分500元扣减当月货款(例:考核得分为85分,扣减2500元);得分80分以下,按每分800元扣减当月货款,考核连续2次低于80分,甲方有权予以终止合同。标段二需方(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供方(中标方):一、项目编号:二、采购内容:三、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四、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商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五、服务期:1年,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六、交货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惠勤路180号七、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乙方每月应定期与采购人进行对账,提供一份当月送货清单,并经甲方签收作为结算凭证。甲方按自然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每供货满三个月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八、售后服务:1.供应商中标单位原则上以类别分别进行供货,根据考核情况,采购方有权调整采购量或采购时间。供货商必须按照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采购方要求不相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供应商累计2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的,采购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2.投标供应商中标后自供货之日起,所供原材料价格按照中标折扣率执行,不得上调、不得停供。3.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供应商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4.采购方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有权根据考核情况调整供货商的供货时间和供货量。5.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九、违约责任:因食材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事项:无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另行拟定)及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在报价、投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合同条款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配送任务:乙方负责甲方指定区域食堂的食材供货、配送及相关后续服务二、配送范围:米面、食用油、调味品、水果、蔬菜、豆制品三、合同价:1、本项目合同暂估总价元。2、结算依据:(1)乙方报价内容包含:米面、食用油、调味品、水果、蔬菜、豆制品。投标供应商报价中标折扣率为:序号食材明细折扣率1米面、食用油、调味品、水果、蔬菜、豆制品 %结算合同价已包含乙方所有食材采购、存储、损耗、税费、成本、利润、运输(须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售后服务、装卸、人工、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四、采购计划1、甲方在周四(最晚周五)16:00前将下一周的采购计划以书面、电子稿形式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2、采购计划中品种及数量均为预估,实际消费与采购计划有偏差为正常情况。3、甲方根据食材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食材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4、如有特殊原因,甲方有权取消订单。五、价格确认定价办法:供货价=市场价*折扣率,其中市场价优先依据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取价网站:http://dpc.wuxi.gov.cn/ztzl/msjf/syp/index.shtml)当日的“专题专栏”-“民生价费”-“食用品”及“农副产品”栏中公布的当月各超市冷冻食品、肉制品、饮料、休闲食品、乳制品、粮油、调料价格、主副食品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其中,“农副产品”按照当月的第一天公布的平均价格定价。(如发改委网站上没有中标人提出单价,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定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均价)。六、交货条件1.投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将商品送到指定的地点并由采购人食堂验收完毕,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方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并按甲方食堂人员要求由乙方工作人员负责拉到最终使用点。4.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不得随意变更订单内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如因货源不足或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等因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需调换食材品种时,必须于接到订单后三个小时内及时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协商后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将副食品于规定时间前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费用按实结算。5.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甲方当天下单,乙方在接到当天的采购需求计划后,于3小时之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甲乙双方现场对食材数量、品质进行验收登记。除特殊原因(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若乙方无法做到,甲方可视作当月一次考核不合格记录。6.包括非正常工作时间段在内,甲方因特殊情况或任务需要临时增加订单时,乙方应提供应急配送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3小时内将新增的食材保质保量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七、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八、数量、质量、品质要求1.油类(1)食用油质量要求:各类食用油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质量检测报告。2.蔬菜类本次招标所供应为日常生活常用蔬菜,乙方保证蔬菜为无公害蔬菜,不得进行催熟等手段,务必保证新鲜、干净。3.水果类(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新鲜水果。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各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各品种、各等级的水果都必须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不正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嗅及异味,精心手采发育正常,具有贮存或市场要求的成熟度。(详见附表)附表:水果类相关技术指标序号项目标准备注1感官指标品质基本要求果实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味,不带不正常的外来水分,细心采摘,充分发育,具有适于市场或贮存的成熟度。其他果类参见国标,感官指标应为一等品以上标准。2色泽具有该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3果形果形端正,具有该品种具有的特征。4果径、重量、梳数苹果、梨果径≥60mm;香蕉不少于六梳,中间一梳每只长度不低于15cm。5伤病害无腐烂、裂果、断果、压伤、擦伤、日灼、疤痕及病变等现象。6理化指标以该果类具体国标为准。7卫生指标按GB 2762~2763及有关食品卫生的国家规定执行。4.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中标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5%,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中标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中标方补足。5.配送要求:1).配送的食材及数量须经甲方核验,以经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作为结算凭证。2).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采购人要求中标方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的,中标方必须立即提供。采购人可随机进行检测,检测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检测不合格满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合同总金额的赔偿金。3).质量必须达到本标书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采购人当天在各大食材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4).中标方当日供应食材经采购人验收后不达标、不足量、漏供或错供时,中标方必须进行调换或补充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中标方调换或补充的食材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按协商后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将食材于当日10:00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5).净菜率:本项目采购的蔬菜为净菜,中标方提供的所有食材必须是经过加工挑选后的,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6).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7).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8).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9).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10).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九、合同签订1.本项目服务期:1年,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实施期间,甲方将对乙方每月进行考核,考核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十、付款方式乙方每月应定期与采购人进行对账,提供一份当月送货清单,并经甲方签收作为结算凭证。甲方按自然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每供货满三个月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十一、争端的解决1、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十三、本合同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月考核表》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附件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月考核表供应商: 供应类别: 考核时间: 年 月 考核人: 、 考核得分: 考核内容分值扣分细则得分供货质量30有过期食品、假冒伪劣、腐烂变质、三无产品的情况该项不得分。有以次充好,质量不符合要求,能在30分钟内及时调换合格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扣10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数量10未按约定数量供货,有短斤缺两现象,能在30分钟内补货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供货及时性10按照食堂约定的时间送达,每延误1批次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该项不得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品种10未按约定品种供货,有擅自更换商品情况,能在30分钟内换货的扣3分,超过30分钟的扣5分,超过1小时该项不得分(超过1小时由食堂自行采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货价格10如发生供货价高于合同约定价,或高于市场一般价格的情况,每次扣3分。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10甲方抽查时,未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的,每次扣3分。服务质量20中标供应商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能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等:每出现1次不满意的扣3分。所供商品未经挑选直接送货,每次扣3分。运送搬装不文明,造成食物污染、破损的,每次扣3分。出现问题不能及时沟通解决,有推诿扯皮情况的,每次扣10分。备注:因食材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得分90-100分,为合格供应商,不扣减费用; 得分80(含)-89分,按每分500元扣减当月货款(例:考核得分为85分,扣减2500元);得分80分以下,按每分800元扣减当月货款,考核连续2次低于80分,甲方有权予以终止合同。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响应函(格式)致: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项目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标段的投标。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报价见《开标一览表》。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供应商。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无锡市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处理。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二)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标段投标报价(优惠率)(优惠率=1-折扣率) %供货期质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三)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项目编号:日期: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承诺书(格式):(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六)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格式)致::(1)我公司充分理解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对2个标段均可报价,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的要求,将按照投标供应商承诺的中标标段优先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并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2)如所有开标标段经评审2个标段均为第1名时,按投标供应商承诺的优先顺序,选择排列于前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无条件放弃中标权。放弃中标权的标段按得分排序名次顺延中标候选人。中标优先顺序标段名称及地点12注:投标供应商如参与本次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则2个标段投标文件的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须相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投标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2024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2024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2024年业务收入 万元2024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编号:日期: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姓名)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谈判、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非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非监狱)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非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天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无锡舒成昊商贸有限公司参加(无锡市梁溪区城市管理局)的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梁溪区城管局2025-2026年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项目),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无锡舒成昊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2086万元,资产总额为10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期:2025年12月0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原材料 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