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
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JZC2025-G3-00971-LJHY-0038
二、项目名称: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2号中国移动大厦
中标金额(万元):116.93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69
评审报价(万元):116.9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
名称: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宁蒗彝族自治县区域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和玉忠,余宗权,李庆玉,杨志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余子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收费标准计算。
金额:1.72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蒗彝族自治县万格路527号
联系方式:13988826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蒗县岔河社区碧水雅居11-2-4
联系方式:13688793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超
电 话:136887931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14:43
评审专家名单
和玉忠,余宗权,李庆玉,杨志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余子布
总中标金额
¥116.93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超
项目联系电话
13688793131
采购单位
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蒗彝族自治县万格路5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8826004
代理机构名称
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蒗县岔河社区碧水雅居11-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88793131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矿产资源监管.pdf
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LJHY-ZC(公)20251006采购文件采购人: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第一章招标公告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1.采购名称: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2.采购编号:LJHY-ZC(公)20251006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预算:约119.00万元5.最高限价:119.00万元6.采购需求:按照“互联网+矿产资源执法”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空间大数据、云架构体系、智能识别等先进技术手段,结合高点视频监控,建设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融合巡查、卫星遥感、智能监管、GIS等技术手段,构筑“天上看、地上查、视频探、网上管”的综合立体监管体系,实现对违法线索发现、制止、报告、移送、查处、整改全要素、全过程的实时智能监管,推进巡查智能化、监管实时化、工作规范化、监管监督常态化、督查考核制度化。具体如下:6.1资源服务:提供三年运维服务资源服务数量单位采集宁蒗县矿产资源数智化动态智能监管项目数据,并负责提供软件所需部署环境,具体业务功能模块如下:1.全域视频监控:通过可视化手段,实现对监控目标矿山等区域的全域、1套平台资源服务数智化动态智能监管平台软件全时段、全覆盖视频感知。2.智能识别与预警:利用AI算法库对监控的视频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和智能识别,及时发现疑似违法违规行为(如矿产盗采),并进行研判预警,向执法人员推送预警信息。3.线索推送与现场核查:系统可将监测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推送至执法人员手机,帮助其快速掌握问题并开展现场执法、核查、取证工作。4.后续处理跟踪:在执法人员完成现场执法后,系统能够跟踪后续处理进度,并及时反馈执法结果。5.网络化闭环管理:实现网络化、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实时汇总统计相关数据,为管理部门作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6.资源深度融合:将自然资源业务数据与视频采集网络进行深度融合,助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迈向数字化、智能化、便捷化。7.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分析:主要应用于矿山地表和地下开采矿产资源的工程活动中,涉及各种静、动态信息的全部数字化管理,智能分析,可视化展示。8.实时数据采集:实时采集矿山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视频监控等数据,建设连接各级用户、各类角色的矿山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9.区域入侵告警:在矿产盗采区域附近的铁塔上安装高点监控,对盗采区进行区域入侵告警,对进出路口进行卡口监控预警,有效保护国家矿产资源。★10.需提供平台功能界面截图;★11.提供软件平台相关的软著或专利证明;前端资源服务监测数据回传服务实现前端视频数据回传,并实现对人脸、人体、车辆结构化属性特征信息提取。可通过双光谱热成像原理实现3公里范围内的目标识别。清晰度不小于400万像素,实现300个预置位,8条巡航扫描;实现3D定位,可通过鼠标框选目标以实现目标的快速定位与捕捉;实现定时抓图与事件抓图功能;实现定时任务、一键守望、一键巡航功能。实现违法事件频发区域的低空巡航、跟踪抓拍、远程喊话和预警功能。实现以上功能的相关配套服务。资源运维服务资源运维服务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故障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本地服务)、8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重大故障24小时内恢复;定期巡检:每月1次系统健康检查(含数据库性能、安全漏洞扫描等),输出纸质巡检报告;数据保障:每日自动备份数据,每月进行数据恢复演练,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技术支撑服务技术支撑服务培训服务:提供3次集中培训(管理员2次、基层巡查人员1次),包含系统操作、故障排查、数据安全规范,培训后组织考核,确保参训人员合格率≥95%;文档交付:提供《用户操作手册》《运维手册》《应急处理预案》等纸质及电子版文档。后期升级服务后期升级服务功能迭代:每季度根据政策调整(如自然资源部新规)提供1次免费功能更新,重大版本升级需提前15天提交方案并获甲方确认;兼容性保障:确保系统与上级自然资源监管系统的长期兼容性,因第三方平台升级产生的适配工作免费提供协助。6.2网络及电力服务6.2.1提供前端数据回传的网络链路,不小于10M;6.2.2提供电力保障服务等。7.服务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区域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8.服务期限:三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②提供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备注:(1)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2.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2.4其他要求2.4.1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以开标会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2.4.3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四、采购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ca.zhulong.com.cn/YNHome/Index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五.响应文件提交5.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递交地点:网上递交,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2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7.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各供应商应确保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八、采购人采购人: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宁蒗彝族自治县万格路527号联系人:杨志超电话:13988826004九、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岔河社区碧水雅居11-2-4联系人:樊超电话:136887931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宁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宁蒗彝族自治县万格路527号联系人:杨志超电话:1398882600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岔河社区碧水雅居11-2-4联系人:樊超电话:13688793131采购名称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LJHY-ZC(公)20251006最高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119.00万元。2.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废标。2资金来源地方自筹。3出资比例100%4采购需求按照“互联网+矿产资源执法”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空间大数据、云架构体系、智能识别等先进技术手段,结合高点视频监控,建设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融合巡查、卫星遥感、智能监管、GIS等技术手段,构筑“天上看、地上查、视频探、网上管”的综合立体监管体系,实现对违法线索发现、制止、报告、移送、查处、整改全要素、全过程的实时智能监管,推进巡查智能化、监管实时化、工作规范化、监管监督常态化、督查考核制度化。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服务期限三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6服务地点及服务服务质量要求1.服务地点:宁蒗彝族自治县区域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服务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7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资格要求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②提供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备注:(1)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4.其他要求4.1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以开标会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4.3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9采购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及澄清发出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由采购人以采购文件澄清等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10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署名提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需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统一回复。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2.缴纳账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3.缴纳形式:仅限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其他方式缴纳的,视为无效。保证金的缴纳由供应商按规定数额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并在备注栏内须注明采购名称,如未注明采购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缴纳时间:供应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至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5.保证金专户信息:收款单位: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宁蒗支行账号:1208888900200000009706.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按要求支付了相关费用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7.财务部门联系人:郑润华电话:18469536365注: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恶意串标或故意扰乱采购工作的;(4)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年份要求2023年至今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6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注:1.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签章均指联合体牵头人。17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网上递交,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19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及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本次采购成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发布。22关于联系方式的要求自报名之日起,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能及时了解本项目相关更正类公告(如有)。因未关注本项目相关更正类公告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23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特别注意:货物类采购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货物的制造商,而不是经销商。24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一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应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25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根据第七章评标办法,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采购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26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27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收费标准计算,收取计价列下:《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计价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100万元(含)1.5%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0-500万元(含)1.3%1.3%1%500-1000万元(含)1%0.5%0.7%1000-5000万元(含)0.7%0.4%0.4%5000万元﹣1亿元(含)0.25%0.1%0.25%1亿元﹣5亿元(含)0.05%5亿元﹣10亿元(含)0.035%10亿元以上0.00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未尽事宜之处,由采购人进行解释;2、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同时递交两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的响应文件给代理机构用于存档使用;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名称、采购编号、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3.1本项目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服务服务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本项目的特定条件;4.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3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6.2“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5供应商上传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6.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6.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上传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6.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及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宁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起投诉。二、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办法9.采购文件的澄清9.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9.2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交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9.3采购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采购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提交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修改内容。10.2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统一通过网络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十五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10.4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疑和澄清后,请自行登录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收取修改内容。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指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媒体详见采购公告)中有关该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10.5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11.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构成13.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其他要求;(9)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组成。13.2响应文件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5.投标报价15.1投标报价指按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要求完成的所投各包货物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保管、验收及交付使用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开具增值税发票)。15.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技术、经济标准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包中的各类货物的单价及总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制造、采购、运输交货、市场价格的变化、利润及税金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16.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18.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18.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投标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21.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顺序当众开标,导入有效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对网上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提供现场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质量、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21.3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1.4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22.资格审查公开采购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3.评标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及专家4人,专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3.3评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4.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在采购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六、中标结果28.中标人的确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人: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清单产品,环境标志清单产品,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29.成交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发布媒体详见采购公告)公告,两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七、其他事项31.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解释权本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关于联系方式的要求自报名之日起,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能及时了解本项目相关补遗类公告。因未关注本项目相关补遗类公告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34.2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报酬按采购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按采购代理合同执行,采购代理费费率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收费标准计算。采购代理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34.3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但最终签订合同不得变更采购内容、合同价款、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供参考,具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_________日内付给乙方。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开户名称: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行:,开户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名称响应文件采购编号:采购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响应日期:,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采购名称:宁蒗县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申请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写:元大写:元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备注注:为方便查找,请将此表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投标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投标情况,按规定表格填报、不得漏报。报价一览表内容应与投标申请文件内容相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且不得出现选择性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一、资格审查部分1.供应商一般情况表企业名称邮编企业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万元职工总数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主营范围:1.2.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经营业绩年度营业额(万元)项目业绩(万元)注:本表格中的具体内容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但应包含上述内容。2.资格证明文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应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②提供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备注:(1)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材料)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2.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若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后给予价格评分优惠)。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属于中小企业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交。附件(此附件仅供投标人参考,不必放于响应文件中):《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是,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2.3.3监狱企业优先采购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是,需填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属于监狱企业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交。3.其他要求3.1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以开标会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3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产资源实时监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