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铺设中标结果公示(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2025)
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81
2、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长财磋商采购-2025-81-1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中乾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张三寨创业园006号
1,845,248.28
元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0日历天
王晓斌
豫241181838042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艳平、刘坤、侯伟岩(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中的相关收费规定,
收费金额:20,452.48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垣市张三寨镇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3782559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垣市银河国际1710室
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方式:18317598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方式:183175989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10:4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艳平、刘坤、侯伟岩(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84.52482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耿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317598911
采购单位
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垣市张三寨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82559798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垣市银河国际1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317598911
附件:
附件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附件3
最终版磋商文件.pdf
附件4
最终报价表.pdf
附件5
成交公告.pdf
附件6
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7
定标确认书.pdf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中乾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5人,营业收入为30298.379523万元,资产总额为16744.77878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精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中乾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2日注:1、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划分标准应深入理解,遵照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承担相应责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若是大型则在内容中打上“/”,并按文件要求盖章。120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采购人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先生13782559798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耿女士18317598911采购文件公平竟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划)1.未按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强制或者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口有无2.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或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指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或限定特定时间的检测报告。口有无3.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特定金额的业绩或代理商的业绩作为实质性要求。口有无4.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实质性要求。口有口无5.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口有无6.限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名称或设置经营年限等限制条款。口有口无7.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或对代理商提出业绩要求。口有无8.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9.提出“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可加分,但未量化具体加分标准。口有无_6.10.限定供应商资格、设置需求指标等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排斤或变相排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成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排斤或变相排斤特定区域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违规设立供应商库,强制进入特定有形场所交易并通过本地注册、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等要求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口有口无11.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限定,指定购买特定国家或地区品牌的产品,设置不符合采购需求特点的指标,指向内资或外资企业产品。口有无12.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口无其他情况说明采购人审查结论采购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审查人员签字:(单位盖章)202f年1月7日6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81交易编号:长交采2025CS081号系统编号:(县区)2025CSDL341号已审楼同古而采购人: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十一月1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81交易编号:长交采2025CS081号系统编号:(县区)2025CSDL341号采购人: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812、项目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873614.43元最高限价:1873614.43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长财磋商采购-2025-81-1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1分包1873614.431873614.43是1873614.43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3.3、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30(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30(北京时间)2.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多轮报价操作手册请详见: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ggzy.xinxiang.gov.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l)。特别提示:竞争性磋商(第二次、三次/最终)报价,实行远程报价,供应商远程登陆磋商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远程报价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报价。供应商应在磋商结束前保持一直在线,以便及时参加磋商过程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磋商、二轮及三轮/最终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垣市张三寨镇联系人:蒋先生联系方式:137825597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垣市银河国际1710室联系人:耿女士联系方式:183175989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耿女士联系方式:18317598911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07日第二章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2.定义“采购人”系指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长垣市张三寨镇。“代理机构”系指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长垣市银河国际1710室。“供应商”系指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单位。“成交人”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二、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2、工程地点:长垣市境内3、分包:不允许分包。三、磋商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3.3、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六、工期:60日历天七、质量标准:合格八、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九、履约担保形式:无十、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单位CA证书生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十一、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所有要求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响应供应商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十三、监督单位:长垣市财政局十四、电子化采购模式:☑是。供应商须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的,无需提供。□否。供应商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开标现场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的,开标现场无需提供。十五、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工程量清单(5)响应文件格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3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执行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2、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4、供应商对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执行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3、支持残疾人就业3.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执行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项目不执行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3.3、中标、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4、供应商对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5、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供应商在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融资渠道和方式(详见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策解读:/henan/content?infoId=1601449567470800&channelCode=H6016十六、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内容2、磋商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人民币交货价(含税以及其他费用等)。3、磋商应填写磋商报价表,大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磋商须知中载明。5、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本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磋商方式,均在系统操作完成。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网上竞争性磋商及报价,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注:报价要求在30分钟内完成,请按系统提示操作进行。)5.1、竞争性磋商过程及第二次、三次/最终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5.2供应商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注:最终报价为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价格。)5.3、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有关供应商承担。6、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作如下说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自行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需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和加盖专用章。响应文件中由工程造价咨询人受委托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7、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十七、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响应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真实、准确的文件、证书等材料,凡是以涂改、伪造文件、证书等方式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4、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过程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十八、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1、响应文件的制作1.1、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标,供应商需要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1.2集中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长垣项目编号、交易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2.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2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十九、响应文件的开启和磋商办法:(一)采购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开标、评审现场活动全程录音录像。2、电子响应性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二)磋商程序1.磋商1.1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集中与每一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磋商;1.2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全电子磋商活动;本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磋商方式,均在系统操作完成。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网上竞争性磋商及报价,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注:报价要求在30分钟内完成,请按系统提示操作进行。)1.3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4磋商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公正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2)坚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包含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从依法组建的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磋商程序3.1首先由采购人介绍本次磋商的主要情况及供应商需要了解的主要事项;3.2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3.3供应商根据签到顺序逐家讲解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标、相关承诺等,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3.4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在系统内分别进行磋商。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3.5磋商文件有变动的,以答疑澄清变更文件为准。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6各供应商进行报价:本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磋商方式(注:后一次的报价不能高于上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视为无效标),均在系统内完成,要求在每次开始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网上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竞争性磋商过程及第二次、三次/最终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3.7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8定标磋商小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定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新招标。3.9发布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整理编制成交公告,同时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将按照规定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4.评审响应文件4.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性,填写《资格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内容:(1)如系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活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活动,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4)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内容要求提供“长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以上证件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评审时无需提供原件。特别注意:按照长垣市财政局<>长财字[2021]107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下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完整性审查评审内容是否按要求提供等进行审查(完整性审查评审内容如下),以确定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完整性审查内容:(1)竞争性磋商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2)采购项目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5)首次磋商报价一览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4.3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内容:(1)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磋商有效期符合规定期限要求;(3)质量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没有模糊、没有出现无法辨认的情况;(5)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字或盖章齐全;(6)首次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7)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一致,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5.磋商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标准如下:5.1价格部分(50分)(1)由采购人确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873614.43元)供应商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1)本次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50分磋商报价得分以最终报价计算价格(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执行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50分)序号评审因素权重评分标准商务标(10分)1、类似业绩3分具有2022年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响应性文件中附扫描件)。2、拟配备人员3分项目人员中(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的,得3分,每缺少一人扣0.6分,扣完为止。(响应文件中附相应证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其他因素得2分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的得2分;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的得1分;优惠不合理,不详细的得0分;2分承诺质量、工期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有具体措施,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技术标(40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5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2、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5分投入的主要物资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5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3、劳动力安排计划4分劳动力安排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4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4、拟投入主要设备4分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等方面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4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5、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完善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5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6、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安全生产内容及相应保证措施完善、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5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7、建设文明工地措施3分建设文明工地内容及具体措施完善、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3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8、工期及保证措施3分工期满足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合理且有相应保证措施完善、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3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9、施工总平面布置3分布置合理,交通顺畅、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3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10、节能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节能环保内容及相应保证措施完善、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得3分;满足施工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无针对性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说明:1、以上打分均由磋商小组认定,如磋商小组在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3、评审过程中,所有数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三)磋商纪律3.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3.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3.4供应商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5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7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四)无效响应文件情况说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4.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五)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金额,服务要求以及磋商小组成员。(六)成交通知6.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6.2当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落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6.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七)合同授予7.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7.2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八)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日历天。(九)签订合同9.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赔偿本次及再次采购所发生的费用。9.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十)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二十、质疑处理20.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0.2若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0.3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0.4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20.5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20.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采购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0.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地址:长垣市财审大厦4013室联系方式:0373-8883625二十一、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以监理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计划竣工日期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一)措施费:21(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脚手架使用费:人民币(大写)(¥元);(3)模板使用费:人民币(大写)(¥元);(4)垂直运输机械费:人民币(大写)(¥元);(二)暂估价:(5)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6)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电话:电话:传真: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真: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单、双方工作联系函、监理会议纪要、工作指令等双方来往的书面格式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占用道路、施工现场周边电缆电线、管道等处理均有发包人承担。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临建设施需租用场地时,费用由双方协商。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国家、河南省现行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及要求、(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1.6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工程量报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日内。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照甲乙双方场所安全规定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有围墙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施工监督;2、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处理、现场签证手续办理;3、组织工程验收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双方协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水、电、路、网络、通讯通畅、工程地质、地下管线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真实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决算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乙方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现场经理姓名:;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超过3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进场后一周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需得到甲方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①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每缺一天扣2000元;②所报项目部成员每发现脱岗一人次扣1000元。③施工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相关规章制度。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履约担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现行的及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若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事故(包括但不仅限于安全事故以及工伤或工亡等)由施工单位负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及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执行通用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执行通用条款;(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甲方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乙方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人、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因设计不完善、失误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单后生效。4、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造成的变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与发包人签证工程量及价格同时认定且据实结算: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发包人做出的变更及工程洽商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清单报价中已含的按清单报价据实调整;工程量清单中不包含的综合单价的变更及工程洽商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规定执行(按成交价和招标控制价的降幅比例让利)以上两种情况都没有的根据市场行情,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据实结算。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施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暂估价项目的约定:/。专业暂估价:/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招标控制价价格信息为基准,调整依据为:控制价中材料价格和施工期间平均信息价差价(信息价:指长垣市造价协会定期公布的信息价)。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政策性调整;2、乙方漏项的造价视为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不再增加3、市场价格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工程签证。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通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月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次付款时,须提供发票、工程进度验收表。验收表由甲方、施工方签字认可。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包括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后随工程款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约定节点两周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28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14个工作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成交价+现场签证,签证结算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所报综合单价,响应性文件中没有的综合单价执行定额或市场价。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接到付款申请单后14个工作日内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立即内派人修理,乙方不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保险、工伤保险均执行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长垣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性文件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81交易编号:长交采2025CS081号系统编号:(县区)2025CSDL341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第一部分资格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职务:(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代理人职务:,代理人手机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二)企业资信证明材料(附供应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并盖单位章)(三)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最终报价表标段(包)编号:(县区)2025CSDL341号-1序号名称单位报价报价(大写)备注1投标总价元1845248.28壹佰捌拾肆万伍仟贰佰肆拾捌元贰角捌分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要求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签章):报价日期:2025-11-21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812、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7日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1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长财磋商采购-2025-81-1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乾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张三寨创业园006号1845248.28元评审总得分:95.33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60日历天王晓斌豫241181838042三、评审专家名单李艳平、刘坤、侯伟岩(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中的相关收费规定。收费金额:20,452.48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垣市张三寨镇联系人:蒋先生联系方式:13782559798已审楼同去反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有沙名称:河南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垣市银河国际1710室联系人:耿女士联系方式:183175989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耿女士联系方式:18317598911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县区)2025CSDL341号-1标段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1分包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备注1一水建设有限公司2河南意达建设有限公司3华源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羽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中乾建设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5-11-2108:30:00定标确认书项目名称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81交易编号:长交采2025CS081号系统编号:(县区)2025CSDL341号采购人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30分采购需求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皮李路柏油路面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乾建设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845248.28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一水建设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8645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华源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866500.00元确定中标人中乾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大写:壹佰捌拾肆万伍仟贰佰肆拾捌元贰角捌分小写:1845248.28元工期60日历天采购人:长垣市张三寨镇人民政府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