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 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 耕地占补平衡中标结果公示(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邢台市南和区林业局)2025)



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中标公告
 
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05
一、项目编号: HBFX-2025014 二、项目名称: 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金宏源测绘有限公司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泉南东大街55号紫晶观邸3号楼17层1单元1701-1702
9113050275891669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金宏源测绘有限公司
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
主要负责开展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
按照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如遇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则服务期限依据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1498700

3.1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培育、贾力、程立民、梁立坤(采购人代表)、张敬红(评标委员会主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8040.1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95%,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和阳大街西段路北 联系方式: 秘军涛 0319-4567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丰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世贸天街C座2020 联系方式 : 孟云蛟 0319-3896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云蛟 电话: 0319-3896868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名称)的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元,资产总额为899.4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金宏源测绘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0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为河北金宏源测绘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869.82第14页(二)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河北金宏源测绘有限公司2025年12月04日第13页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项目编号:HBFX-2025014采购人: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丰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2025年11月期: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项目编号:HBFX-2025014采购人: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丰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FX-20250142.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54.6623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54.6623万元。4.项目单位: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限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154.66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如遇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则服务期限依据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地点位于邢台市南和区,项目地块总共涉及8个乡镇、40个村,为确保新增耕地及时入库,形成补充耕地指标,保障全区各类用地能够正常报批,补充耕地质量水平不低于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需针对7000亩耕地资源进行逐图斑分析、外业实地勘测、现场设施调查、土壤检测等多轮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如遇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则服务期限依据政策进行适当调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交易响应方登录”选择“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3.方式:其他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3.递交方式: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报名须知: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7)下载招标文件。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79)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33。4.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和阳大街西段路北联系方式:秘军涛0319-45676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丰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世贸天街C座2020联系方式:孟云蛟0319-38968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孟云蛟电话:0319-389686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4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5询问方式电话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7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8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投标。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1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1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3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1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6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丰襄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9-45676190319-3896868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和阳大街西段路北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世贸天街C座202018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邢台市南和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319-4566858通讯地址:邢台市南和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9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且得分相同的,以技术标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2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2标的名称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项目2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24实现预留的形式□分包形式□联合体形式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25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7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小写:1546623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陆仟陆佰贰拾叁元。最高限价:小写:1546623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陆仟陆佰贰拾叁元。2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3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如遇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则服务期限依据政策进行适当调整。3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如遇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则服务期限依据政策进行适当调整。3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33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3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7)选择“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投标人(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从“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6招标文件质疑期限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质疑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并于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截止前送达采购人,质疑书除详细写明质疑内容外,还需标注质疑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3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本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原信息发布的媒体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38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39电子签章及签字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印章。(河北CA提供: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手签章,请投标人在封面加盖相对应的电子印章)签字: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除电子签章不含盖的签字部分签字。40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1份,递交到“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待项目发布中标公告后五日内,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3份纸制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胶装方式。(必须保证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按要求加盖印章)4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解密要求1.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投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之前完成解密。4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43开标程序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送开标指令;(2)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投标人对开标记录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4)开标结束。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4开标补救措施1.电子交易系统补救措施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无法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的解密字符串进行解密。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44开标补救措施继续开标活动:(1)因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采购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45中标公告发布媒体同公开招标公告(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4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4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95%,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8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分为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要分开制作、上传,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模式,投标人不得将暗标技术部分内容编制到明标商务部分,也不得将明标商务部分编制到暗标部分。投标人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本技术部分(暗标)制作要求中未做规定的情形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暗标部分编制形式和格式随意否决其投标。49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49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3.融资政策各潜在投标人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投标人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4.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5.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6.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提供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本项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9.信用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1)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如涉及)。10.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如涉及)。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12.正版软件(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3.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14.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15.合法权益补偿救济: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按照采购人依法建立的补偿救济机制,对受损企业合法利益进行补偿救济,具体补偿方案双方应当在采购合同中协商确定。50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中加“*”条款是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51其他要求注:1.招标文件中,如有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中要求以书面形式的都将通过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自己提供的承诺、证明等资料,均应按要求扫描上传。3.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各类证件、证书、协议、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都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国家法定职能部门以电子版形式颁发和使用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同纸质版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具有同等功能、效力。电子版形式的证书证明提供其截图即可。52解释权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按以上条款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供应商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4.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信用记录4.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4.13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冀财资【2022】69号)(市、县从本地区规定)规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价格不得超过文件中的价格上限标准。(如涉及)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更正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更正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全部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条。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319-2686159。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95%,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纪律要求26.1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26.1.1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①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③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⑤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或合同成交;⑥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或合同成交;⑦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合同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者合同成交;(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5)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6)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12)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投标人有前述第二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2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小型、微型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有效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154.6623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54.6623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的文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5、服务文档的提交要求详见技术标内容。6、其他人员配置要求:(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立完善的项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及分工、岗位流程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实施。(2)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团队岗位配备完整、经验丰富、职责清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组成清单,并提供相关所需的证明材料。中标后,项目队负责人和服务团队主要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技术标内容(一)采购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局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规定,按照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冀自然资规〔2025〕2号文件要求,邢台市南和区2025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地点位于邢台市南和区,项目地块总共涉及8个乡镇、40个村,为确保新增耕地及时入库,形成补充耕地指标,保障全区各类用地能够正常报批,补充耕地质量水平不低于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需针对7000亩耕地资源进行逐图斑分析、外业实地勘测、现场设施调查、土壤检测等多轮工作。(二)服务要求1.工作依据(1)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2)《河北省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冀自然资规〔2022〕1号);(3)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工作任务经提取2020年后邢台市南和区非耕地为非耕地,最新数据库及现状为耕地的图斑,根据市省稳定利用耕地净增量核算结果,分析拟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的补充耕地7000亩。项目地块总共涉及8个乡镇、40个村,为确保新增耕地及时入库,形成补充耕地指标,保障全区各类用地能够正常报批,补充耕地质量水平不低于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需针对7000亩耕地资源进行逐图斑分析、外业实地勘测、现场设施调查等多轮工作。本项目主要负责开展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3.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1)数据收集根据项目流程和提交成果要求,制定资料清单,收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资料。2)筛选图斑筛选20-22年非耕地,2023年耕地的稳定增加图斑,去除“三区三线”外6种情形,去除河道管理范围,国有林场,建设用地范围、征地范围、设施农范围等的图斑。(2)数据初步处理、调查1)图斑信息提取,核对最新影像图,提取未利用地是耕地的图斑。2)初始调查,逐地块查看初始范围是否存在非耕等不稳定因素。3)内业数据处理,初步筛选后处理地块,形成新的矢量成果。4)制作测量工作底图,套核影像图、现状地类、村名等信息,编制工作底图及导航用图KMZ。5)打印工作底图,打印编制的工作底图。(3)地块范围确定1)制作勘测底图。2)对项目区周边已有控点坐标数据进行校验。3)对项目区界址点进行测量,确定项目区实际占地规模及坐落。4)对项目区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各地块地类进行测量及数据采集。5)对实际勘测完成后新定的项目区进行外业核查自检,确保勘测数据准确。6)内业勾图,确定界址点坐标,根据外RTK实测的界址点坐标,进行项目区界址线的初步划定及现状地类的填充,并对项目区地块进行初步编号。7)制作勘测定界图。8)编制勘测定界报告。9)配合县级主管部门对勘测定界成果进行专家论证。10)勘测定界成果打印。(4)制作正射影像图1)航测,项目最新的现状航飞。正射影像图,制作0.2米分辨率的正射高清影像图。(5)组卷配合县级主管部门组卷、报卷,通过市级、省级验收。(6)成果编制项目报告、相关图件、相关表格。(7)核查通过市级、省级核查验收。(8)填报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4.服务能力及质量保障(1)服务标准:本项目执行行业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投标人应具有与承担本项目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能力;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具有良好的调查渠道、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承担相应经济风险的能力。(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服务质量保障工作机制,保证项目服务质量。(4)投标人响应时间快,项目进度安排合理,可以为采购人提供快捷的服务,满足项目实际需要,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承诺和应急措施,具有解决后续问题的能力。(三)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如遇相关政策出现变化,则服务期限依据政策进行适当调整。2.投标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要编制服务方案,根据项目要求编制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及服务承诺以及应急方案等。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0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料等进行分别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0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审查结果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结果附表2(一)报价部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10分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标准分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二)商务部分(明标)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16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组织架构;②岗位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③人员相关工作经验、经历;④人员管理措施等进行评审。每项科学合理、保证性及可实施性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1分,缺项不得分,扣完4分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2)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此项满分为4分,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团队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每有一名得2分,此项满分为8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合计16分(三)技术部分(暗标)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25分根据投标人对该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②项目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合理化建议;③工作思路及方法;④项目需要的相关技术的理解;⑤技术建议。内容完整、具体、适用的,得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4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技术部分服务方案25分性的情形、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技术部分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12分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质量目标的承诺;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管理办法;④成果质量检查方案。内容完整、具体、适用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3分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技术部分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12分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项目进度目标的承诺;②进度计划安排;③进度保障措施;④项目技术保障措施。项目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契合项目需要,进度安排科学、合理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3分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技术部分保密措施及服务承诺15分根据投标人的保密措施及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保密管理制度;②保密承诺;③服务方案;④服务保障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具体、适用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3分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技术部分应急预案10分根据投标人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①预防机制;②协调机制;③应急方案;④处置措施。内容完整、具体、适用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2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2.5分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技术部分合计74分根据投标人对该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②项目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合理化建议;③工作思路及方法;④项目需要的相关技术的理解;⑤技术建议。内容完整、具体、适用的,得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4分,缺项不得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内容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注: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年月日(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合同正文甲方: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包括:,。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3、服务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_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详见附件一(可参考行业标准)。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三。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在交付服务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内付给乙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合同签署页,此页无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占补平衡项目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 勘界、入库、航测等工作 耕地占补平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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