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2025)
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2-05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中财采计202530108
采购代理编号:HNZT-2025ZF252
采购项目预算: 65.3092万元/年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 项目名称: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产生方式:( √ )公告邀请
四、供应商磋商情况
供应商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最后报价(元/年)
评标价(元/年)
评分
推荐排名
中方县荆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38762.00
638762.00
90.67
第一名
怀化市洪江区绿园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650048.00
650048.00
66.5
第二名
中方县中城宜居物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49000.00
649000.00
65.51
第三名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方县荆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锦绣一方7#样板房202
成交金额:638762.00元/年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中方县泸阳片区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评审专家名单:吴后长(组长)、杨英、杨平(业主评委)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9581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中方县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方式:13807451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桃园路舞水家园24幢一层24-018、028号门面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9372356688
邮箱:1085104935@qq.com
十二、附件
1.磋商文件 2.最后报价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
附件.zip
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单位名称)的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怀化市洪江区绿园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少于50人,营业收入为272.81万元万元,资产总额为170.2809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L(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上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工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怀化市洪江区绿园绿化有限贵任公司日期:2025年12月03日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83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单位名称)的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1.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虫方县中城宜居物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309.67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01.83719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44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中方县荆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九、最后报价(现场提供)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202530108项目名称: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包号:包名称: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报价其他内容总价:小写金额:638762.007年(人民币元)治貮元地大写金额:陆的件梁福大民市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方县荆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丽(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日期:2025年12月03日说明:最后报价磋商时需自行准备现场递交。CS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202530108委托代理编号:HNZT-2025ZF252采购人: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政府采购政策八、其他规定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采购人名称)的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2025301083、委托代理编号:HNZT-2025ZF2524、采购项目预算:65.3092万元/年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项)采购项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项653092.00/年653092.00/年//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桃园路舞水家园24幢一层24-018、028号门面号)。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请投标单位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贰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3)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二;(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打印件或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说明:①本公告要求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不接受影印印章,内容均要求清晰易辨完整,装订成册,一式贰份;②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不接受存在虚假或伪造或违法违规等情况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文件,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注: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桃园路舞水家园24幢一层24-018、028号门面号)。(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磋商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聂先生2、电话:13807451795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名称: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地址:中方县联系人:聂先生电话:138074517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桃园路舞水家园24幢一层24-018、028号门面号联系人:梁女士联系方式:19372356688邮箱:1085104935@qq.com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二: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参与本项目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 1.1 款采购项目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第 2.1 款采购项 目联 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聂先生 电话:13807451795第 2.2 款采购人名称 、 地 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地 址:中方县联系人:聂先生 电 话:13807451795第 2.3 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桃园路舞水家园24幢一层24-018、028号门面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9372356688第 2.4 款供应商的邀请方 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 3.1 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 3.2 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 5.1 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二、磋商文件第 6.3 款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具体以现场磋商情况为准。第 7.1 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磋商邀请公告第 7.2 款领取或购买磋商 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按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第 8.1 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 13.1 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 14.4 款采购项目预算65.3092万元/年;第 14.5 款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将否决其投标第 15.1 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 ( 日历日)第 16.4 款分包不允许第 19.2 款响应文件副本份 数正本 1 份,副本2 份 并提供响应文件盖章扫描件 (PDF 格式) 电子档 U 盘一份。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请编制目录和页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 20.2 款封套上应载 明的 信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第 22.1 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 年 12 月 03 日10 时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桃园路舞水家园24幢一层24-018、028号门面号)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 28.2 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表1第 31.3 款最后报价的算术 修正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 40.1 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 第 41.3 款接 收质疑 函的联 系部门、联系电话 和通讯地址本采购项目接收质疑函方式、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一并当面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13807451795通讯地址:中方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372356688通讯地址: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桃园路舞水家园24幢一层24-018、028号门面号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第 36.1 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七、政府采购政策第 40.1 款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的价格折 扣比例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 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 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分别 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本项目不适用第 40.2 款两型产品的价格 折扣比例1、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的:(1) 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 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 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 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 具体加分比例为 / %。本项目不适用第 41.2 (1) 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评审优惠第 44.1 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 40.1 款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的价格折 扣比例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 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 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分别 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本项目不适用八、其他规定第 46.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 件/第 46.1 (2)项质量保证金 /第 46.1 (4)项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签订的代理合同收取代理服务费。第 46.3 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 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 、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开标会议开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是授权委托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9“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10“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硅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6.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7.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7.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0.一般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0.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3)服务方案(4)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6)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最后报价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4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1.5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1.6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7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12.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磋商保证金。1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报价14.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4.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有效期15.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6.分包16.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6.2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6.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磋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9.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9.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2.4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2.磋商程序22.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7.1款或者第27.2款情形进行。23.响应文件审查23.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3.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4.实质性响应24.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4.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5.无效响应25.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4.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6.澄清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磋商27.1本章第6.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7.2本章第6.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3.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4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7.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7.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3.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7.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7.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7.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8.响应文件评审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8.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8.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8.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8.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28.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28.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9.2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30.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磋商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4.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保密及串通行为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4.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询问及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5.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6.履约担保36.1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6.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7.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政府采购政策38.预留采购份额38.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9.强制采购39.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40.优先采购40.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0.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该部分产品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1.价格评审优惠4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价格折扣比例(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2.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2.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2.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3.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3.1符合本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4.采购进口产品44.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45.融资、担保45.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6.其他规定46.1合同价款支付(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6.1(4)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6.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6.3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上限值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14条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技术评分相同,按商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商务评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认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第二章第14条的规定。四、附评审因素和标准附表1评审因素和标准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磋商报价A1=10分技术部分A2=55分商务部分A3=35分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55)项目整体设想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思路、②服务设想和服务质量目标、③策划方案和项目重难点分析),方案符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完整(无缺漏项)的计9分,有一项缺项或内容错误的扣3分;有一处存在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人员 管理 保障 方案10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人员安排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员工的岗位培训方案②组织管理方案,员工的奖惩机制③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合法权益保障等措施④服务期满后人员的安置措施等具体措施),方案符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完整(无缺漏项)的计10分,有一项缺项或内容错误的扣2.5分;有一处存在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绿化养护方案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绿化养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养护计划及实施方案②病虫害防治专项方案③安全养护方案等具体措施),方案符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完整、(无缺漏项)的计9分,有一项缺项或内容错误的扣3分;有一处存在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特殊 养护 预案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特殊养护预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高温旱季养护方案②低温冰冻季养护方案 ③持续雨季养护方案),方案符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完整、(无缺漏项)的计9分,有一项缺项或内容错误的扣3分;有一处存在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质量与安全保障体系方案9依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检查:巡检频次(每日全覆盖)、整改流程(24小时内响应)② 安全规范:人员防护、设备操作流程、交通避让措施③档案管理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单位内部岗位、运作制度和人员考核制度)等具体措施方案符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完整(无缺漏项)的计9分,有一项缺项或内容错误的扣3分;有一处存在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应急管理措施9依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应急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②特殊季节性应急预案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具体措施)方案符合项目要求、有针对性、完整(无缺漏项)的计9分,有一项缺项或内容错误的扣3分;有一处存在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商务部分履约能力191、投标人有能正常运行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路运行条件的作业车辆:提供1辆洒水车、2辆垃圾清运车、1辆扫地车、3辆钩臂车;每提供一辆计2分,本项最多14分。(自有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买发票、车辆图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图片,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有能正常运行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路运行条件的作业车辆(货车或皮卡车等作业车辆),有1辆作业车辆的计3分,本项最多计3分。(自有的需提供有效期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买发票、车辆图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买发票,否则不计分)。3、完成项目所需的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割灌机、绿篱机、背负式喷雾器、油锯等设备,提供承诺函的计2分,未提供不计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企业经营业绩5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单位具有垃圾清扫清运或绿化维护服务项目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1份计5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人员配备及要求11企业所配备人员15人及以上购买人身工伤保险或商业意外保险或养老保险;满足15人的计8分,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本项最多计11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明、本单位为其缴纳至开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人身工伤保险或商业意外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101、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经过政策扣除以后最低的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值。2、注: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1、评分统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响应文件进行。所有影响评分要求需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均应提供复印件,未提供的不予计分。2、上表中凡评委打分项牵涉到的证明文件、数据、承诺,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已提供但是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语义模糊易造成误解、前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则该评分项计0分处理。3、技术部分中不完善、不合理指内容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有缺漏或表述不准确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以及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情形;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月。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业主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业主方名称、地址见采购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成交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业主方应支付给中标方的价款。(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成交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成交方应当在业主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见采购文件前附表。5.2成交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业主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合同其他内容(略)7.合同的变更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7.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业主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成交方签订补充合同,成交方不得拒绝。7.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8.合同中止与终止8.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业主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业主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8.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成交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业主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成交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成交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业主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方终止合同而不给成交方补偿。(4)如果成交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成交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9.合同转让和分包9.1成交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9.2成交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9.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业主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0.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未经业主方事先书面许可,成交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1.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2.2调解不成可以按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业主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业主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4.通知14.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4.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5.合同未尽事项15.1合同未尽事项见采购文件前附表。16.合同生效16.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按采购的特殊要求,对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第5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服务区域:泸阳片区服务期限:三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政策依据:依据《湘建建函(2024)151号》文关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环境卫生作业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执行,怀化市作为三类地区,人工费按该消耗量标准乘以系数0.75计算;道路保洁等级划分严格参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JJ/T126-2022)。本次项目单价审核未考虑水费,水费相关事宜另行约定。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一)环境卫生服务1.人行道清扫及保洁一级清扫保洁:工程量为2336.1m2/年,需达到一级清扫保洁标准,确保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无浮尘,路面整洁,垃圾及时清理转运,每日不少于1次,特殊天气(如雨天、大风天)后需及时补扫。三级清扫保洁:工程量为18240.76m2/年,按照三级清扫保洁标准执行,保证人行道基本整洁,无明显垃圾堆积,定期清理杂物,每两日不少于1次。2.人行道机械清洗清扫保洁等级:一级,工程量为1136902m2/次,使用洒水车对人行道进行清洗,清洗后路面无污渍、无油渍,清洗频次根据路面污染情况确定,每3日不少于1次,重大活动或节假日前后需增加清洗次数。车行道机械作业3.车行道机械洒水清扫保洁等级:一级,工程量为5256km/次,采用洒水车对车行道进行洒水作业,保持路面湿润,抑制扬尘,洒水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期,每日不少于1次,夏季高温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频次。4.车行道机械洗扫清扫保洁等级:一级,工程量为5256km/次,使用扫地车对车行道进行清扫作业,清除路面垃圾、泥沙等,洗扫后路面无明显灰尘和杂物,每日不少于1次,遇沙尘天气后需及时清扫。5.道路绿化带保洁清扫保洁等级:一级,工程量为19767m2/年,需达到一级清扫保洁标准,确保绿化带无垃圾、无杂物、无浮尘,路面整洁,垃圾及时清理转运,每日不少于1次。6.垃圾收集运输自装卸式垃圾车收集:收集量为1095吨,使用自装卸式垃圾车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收集区域内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收集过程中无垃圾遗撒、无异味扩散,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理消毒,每日不少于1次。压缩式垃圾车收集运输:运输量为1095吨,采用压缩式垃圾车将收集的垃圾运输至指定垃圾处理场所,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垃圾不泄漏、不遗撒,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卫生,每日不少于1次(二)绿化维护服务1.绿地养护:服务面积为29920.7m2/年,具体包括时花更换、整地除草、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工作。时花更换:根据季节和景观需求,及时更换枯萎时花,确保绿地景观效果,更换频次根据时花生长周期确定,一般每季度不少于1次。①整地除草:定期对绿地进行整地,疏松土壤,去除杂草,杂草覆盖率不超过5%,每年整地不少于2次,除草频次根据杂草生长情况确定,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②修剪剥芽:按照绿化植物生长特性和景观要求,对绿地内植物进行修剪整形,去除病弱枝、徒长枝,剥除多余芽体,保持植物造型美观,修剪频次根据植物生长速度确定,乔木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灌木每季度修剪不少于1次。③浇水施肥:根据植物生长需求和气候条件,合理浇水,确保植物水分充足,干旱季节增加浇水频次;科学施肥,选用适宜肥料,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保证植物生长旺盛。④病虫害防治:建立病虫害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病虫害隐患,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治,化学防治需选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安全,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防治率达到95%以上。⑤树木扶正、清理枯枝:定期检查绿地内树木生长情况,对倾斜树木及时扶正加固;及时清理枯萎树枝、落叶,避免安全隐患和影响景观,清理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⑥环境清理、巡查管理:保持绿地及周边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每日安排专人巡查绿地,记录植物生长、病虫害发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2.行道树养护①第一类行道树:养护数量为831株/年,养护内容包括修剪剥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木扶正、清理枯枝、环境清理、巡查管理等,具体要求与绿地养护中对应项目一致,同时需注重行道树树形美观,避免影响交通信号灯、电线等公共设施安全。②第二类行道树:养护数量为1株/年年,按照与831株行道树相同的养护标准和要求执行,确保该株行道树生长良好,无安全隐患。三、服务质量验收标准1.环境卫生服务验收:参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JJ/T126-2022)及本项目服务要求,定期(每月1次)由采购方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垃圾收集运输情况等,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2.绿化维护服务验收:依据绿化养护相关规范及本项目服务要求,每季度由采购方联合相关专业部门(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植物生长状况、景观效果、病虫害防治情况等,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不合格部分需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年度综合验收:服务期满后,采购方对项目整体服务质量进行综合验收,结合日常验收记录和服务成效,出具综合验收报告,综合验收合格是支付剩余合同款项的前提条件。4.甲方监督会根据现场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合同约定。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六、人员配置要求:1.中标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全程负责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技术管理。若项目经理无相关资格证书的中标企业须增派一名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至少两天到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指导。2.中标企业应明确安全员、资料员、报账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和按甲方要求完成绿化养护台账、报账流程和文件往来。安全员、资料员、报账员可兼任,须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熟悉财务报账流程和电脑基本操作。3.以上人员必须常驻怀化,把80%以上时间和精力用于该项目的管理。中标企业须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在职证明(加盖公章)。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资料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擅自更换,如需更换须经甲方同意,且替换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4.项目法人代表必须按时参加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季度考核讲评会。5.中标企业须配备有绿化养护经验的绿化工,一线工作人员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个月内,中标企业须提供本项目所有人员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缴纳凭证,甲方核查原件。6.中标企业需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养护方案,根据养护要求明确绿化工和其它一线工作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养护人员到岗人数,未按合同约定缺少的或缺勤的,按考核细则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7.中标企业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时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不同季节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七、机械设备、耗材工具配置1.绿化养护管理所需的生产器械、设备、工具、个人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应满足项目养护需求。洒水车、油锯、绿篱机、割灌机、抽水机、打草机等机械设备应定点存放,养护期内不得调离本项目养护范围。2.一线作业人员作业时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中标企业须配备各季园林标志服至少2套/人,费用自负。3.高温酷暑季节,中标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洒水车对服务范围内的绿地进行抗旱保苗。八、其它要求及说明1.本项目的价格为包干养护价(包含但不限于肥料费、水费),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如有遗漏,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3.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车辆设备、人员资质、办公场地等要求进行核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4.中标企业在履行承包合同期间,若提供的服务水平不能达到养护标准,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的养护水平、工作态度等,中标企业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更换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5.中标企业需对标段内缺陷制定可行性整改方案,并在养护期内逐步实施。6.本项目在确定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中标企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并不予结算,其违约责任由中标企业承担。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十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3: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三、服务方案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5-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6-1:报价一览表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七、商务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份,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请另行单独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与项目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的,请另行单独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与项目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 (主营)营业范围 (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1项”提供资料。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参与本项目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参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2-3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需要提供的相关承诺、说明或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服务方案编制说明:按照评分标准自行制作,格式自拟。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响应文件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附件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6-1报价一览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总价: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商务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文件或商务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现场提供)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总价: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最后报价磋商时需自行准备现场递交。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方片区管理办公室(单位名称)的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柏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泸阳片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中方县荆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4640647.11元,资产总额为3224422.82元,属于微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_(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虫方县荆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71扫描全能王CS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卫生及绿化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