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搬迁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07000251104148668-07286690
采购项目名称:
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垚辉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07MAC0KRM368
公告标题:
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07000251104148668-07286690
二、项目名称: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
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祁连山路180号
92.33
1478111.69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
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主要工作内容绿化搬迁,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徐雪辉
沪建安B(2024)7013644,22ZEZFCF013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岚,王佳荣,潘鸣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沪建计联[2005]834号及沪价费[2005]056号文标准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次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共四家,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了投标文件。 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有效业绩最多,管理人员也投入最多,投入的机械设备最全,并配置有登高车。方案编制最为详细全面,有针对质量工期的承诺,对于重难点工作分析详细并有针对性措施,考虑全面。苗木搬迁、大规格苗木装运、假植、栽植行道树移栽、土方、垃圾清运等技术方案完整,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保证措施得当,创优保证措施较详细。并有针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而其余三家投标人编制的方案较为简单,缺乏一定的针对性,经综合打分,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得分为92.33分,排名第一。故推荐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B区611
联系方式:021-5256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垚辉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友谊西路101号1号楼
联系方式:18815287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新旺
电话:18815287812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71.3K
采购文件附件:
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pdf1.9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12-05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第十三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参加(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的(项目名称)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1人,营业收入为30045.77万元,资产总额为16303.5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04日注: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供应商填写的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声明函内容应填写完整,若有缺漏按无效响应处理。(第3条情况除外)5、如为联合体,此附件联合体各方信息均应提供。6、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公告将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85页项目编号:310107000251104965426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采购编号:0725-K00004020)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垚辉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部分政府采购主要政策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方法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第七部分合同格式第八部分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4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1070002511049654262、项目名称: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元):1651500元5、最高投标限价(元):1506858元6、采购需求:包名称: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数量:1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主要工作内容绿化搬迁,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服务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4、其他资格要求:1)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小型项目:最低应为5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1人;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11-2200:00:00~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0112:00:00~23:59:59截止之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进行线上报名。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5-11-2200:00:00~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0112:00:00~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0413:30。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时间:2025-12-0414:00。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西路101号1号楼7A楼-12室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西路101号1号楼7A楼-12室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自带无线上网网卡;(3)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备用纸质响应文件前来参加投标,另请自带无线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6楼邮编:200333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1-52564588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垚辉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西路101号1号楼7A楼-12室邮编:201906联系人:虞新旺电话:1881528781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信息项目名称: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项目编号:310107000251104965426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YHH-XM-2025-10004-0022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3预算信息预算编号:0725-K00004020预算金额:1651500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506858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包信息■本项目不划分包件包名称: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数量:1预算金额1651500元□本项目包含*个包件,同一供应商允许最多成交*个包件。包件具体情况如下:包名称:数量:预算金额:6采购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7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8采购人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6楼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1-525645889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垚辉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西路101号1号楼7A楼-12室邮编:201906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9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虞新旺电话:1881528781210采购内容(详见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和绿化移植方案可到百度网盘下载。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东新路绿化搬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CqVrolfdamBWtbDNBYaWw?提取码:sutq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90天内完成。12报价范围响应报价应包含达到合同验收要求及完成所有采购需求所需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针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里及磋商过程涉及所有的服务(货物、工程)(如有)进行报价,不能只对部分服务(货物、工程)进行报价。若报价有缺项漏项的,按以下办法处理:□若有缺项漏项的,其响应文件技无效响应处理。□允许缺漏项最高项数:*项,超过该项数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若响应文件中的缺漏项数量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视为缺漏项的价格包含在总报价中,评审时不调整评审价。如若成交,应按采购要求对全部服务及相关货物进行履约。■供应商应针对本招标文件里所有的服务及相关货物(如有)内容进行报价,不能只对部分服务及货物进行报价。若报价有缺项漏项的,招标人将认为所有缺项或漏报的内容已包含在报价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或视作投标优惠,中标后不予调整。13报价方式报价币种:人民币报价(含税价)本项目是【□总价■单价】合同。各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人工等价格波动等风险,一旦成交,在响应有效期期间和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予以变更价格。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允许15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5供应商资格要求关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服务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4、其他资格要求:1)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小型项目:最低应为5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1人;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16答疑会□召开时间:地点:■不召开17踏勘现场□组织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不组织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8★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19保证金■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万元。递交方式:支票、转账、汇款或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方式。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收取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2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2月04日13时30分地点:电子响应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西路101号1号楼7A楼-12室注: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响应失败。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21磋商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2月04日14时00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西路101号1号楼7A楼-12室★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不一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证明)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磋商会。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2磋商形式及相关注意事项(如有)23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及编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若有多个包件,可编制在同一本响应文件中,但响应内容应按包件独立编制。共性内容可不重复,但应在各包件都适用的内容前标明“以下内容适用于包件*、包件*”)2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5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26如发生此列情况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的;27政策功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7政策功能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货物采购项目,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投标(响应)供应商的企业类型不作要求;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工程或者服务由中小企业承建(承接)即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的企业类型不作要求。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企业是指按照其自身所属行业和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大型企业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颔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本项目或采购包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说明:即本项目或相应采购包的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否。说明:即本项目或未预留份额采购包的供应商享受价格扣除或价格分加分。(4)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述行业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已上线,通过微信扫码以下二维码可自行自测:28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8、9项2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采购政策。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0其他(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采购人)支付。(2)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以下文件计取:货物、服务类招标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费;■工程类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2005】第834号、沪价费【2005】第056号)、《关于贯彻落实》(沪价费(2011)007号)标准收费。31云采交易平台获取帮助提供工作日8:30-12:00,13:30-18:00的热线咨询服务服务热线:95763电子磋商特别提醒1注册登记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为确保政采云交易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入库并获得账号和密码。2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更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进行更正,更正文件应在政采云交易平台上公告,井通过政采云交易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使用政采云交易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扫描文件,并在投标客户端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磋商文件有关格式。(3)响应文件须先以WORD编辑器编辑,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好内容后转换为PDF文件。此PDF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以便投标工具抽取目录。WPS转PDF格式的文档,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在WPSOffice软件中,先点击左上角“文件”,选择“另存为”,并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保存”,生成PDF文件。Word转PDF格式的文档,先点击左上角“文件”,再点击“导出”、“创建PDF/XPS”,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发布”,生成PDF文件(如第一次使用Office软件生成带目录结构文件,需在发布前点击“选项”,并勾选“创建书签时使用”)。(4)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供应商和政采云交易平台应分别对响应文件实施加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交易平台,再经过政采云交易平台加密保存。(6)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响应文件未能加密而致响应文件在磋商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网上响应(1)登入投标客户编: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政采云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2)填写网上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设置和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井勾选本次参与响应的包件号。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响应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检查。(3)完成响应:待检查进度变为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CA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政采云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5响应文件签收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5响应文件签收为磋商响应未完成,响应失败,若项目未到达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可对已完成上传响应文件的项目进行“撤回”,如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搬回”操作。6响应截止响应截止与磋商的时间以政采云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响应截止时间后政采云交易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其首次响应文件。7磋商(1)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在完成网上响应文件提交后,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纸质响应文件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纸质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磋商会议。(2)磋商程序在政采云交易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交易平台参加磋商。★(3)签到的操作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操作。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的除外。(4)若发生影响正常磋商的系统故障,磋商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8响应文件解密政采云交易平台显示磋商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政采云交易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的操作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9磋商记录的确认(1)响应文件解密后,政采云交易平台根据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磋商记录表。(2)供应商应及时检查磋商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3)供应商发现磋商记录表与其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更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核实磋商记录表的内容是否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的,应及时更正。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9磋商记录的确认(4)供应商未对磋商记录表提出异议,又据不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磋商记录表的内容。10其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政采云交易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政采云交易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政采云交易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5)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11云采交易平台获取帮助提供工作日8:30-12:00,13:30-18:00的热线咨询服务服务热线:95763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合同签订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供应商”系指符合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资质要求规定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政府采购包含的服务范围。3.解释权3.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3.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4.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关于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的规定。4.3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费用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B、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本次采购内容及服务、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6)响应文件有关格式(7)合同格式(8)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6.3除非有特殊要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更正公告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2在磋商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8.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投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C、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除实质性响应外,其他未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投标要求具体明示或阐明意见且未被评定为无效标或废标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执行。10.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0.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10.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的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的填写。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磋商响应函;(3)开标一览表;(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7)主要人员简历表;(8)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0)授权委托书;(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中小企业声明函;(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5)廉政承诺书;(16)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17)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8)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19)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0)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2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22)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23)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24)项目负责人配备;(25)项目其他工作组人员配备;(26)企业业绩;(2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8)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29)劳动力计划表;(3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31)对本工程管理的认识以及工程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3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12.2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准备叁份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13.磋商报价13.1供应商对所磋商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3.2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磋商货币14.1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资信文件;(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磋商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并须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或服务要求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或服务条文的偏离。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日历天的,可以视为无效投标。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8.2供应商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并各自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退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建议响应文件的制作选择双面打印。18.4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签字或加盖公章。D、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响应文件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正确标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19.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须加盖密封专用章或公章。19.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4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9.5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19.6如本项目包含多包,供应商应按所投包号每包单独编制一套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单独装订密封。2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标书收受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20.3迟交的响应文件,即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20.4供应商在前附表中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对已完成上传响应的项目进行撤销或重新修改。(注:在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在投标客户端大厅中的“进行中的项目”标签页下找到需要撤回的项目,点击“撤回”即可。如采购代理机构已签收响应文件,则供应商需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撤销签收,再进行搬回修改。)20.5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0.6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E、磋商21.磋商活动的组织及流程21.1采购人将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CA证书及有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和上网卡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签名并解密响应文件。21.2磋商活动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a.★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将组织供应商网上解密,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前来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不一致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b.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或采购人代表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c.磋商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员点击“下一步”,磋商小组进入磋商阶段,由评审组长填写磋商内容信息。d.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电子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并给予所有参加碰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碰商机会。e.最后邀请各供应商自行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最后报价。f.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碰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有)。g.供应商需要登陆政采云交易平台填写相关最后报价的信息,主要包含金额,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供应商完成最后报价后将不得修改。h.磋商打分时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报价评分依据。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注意: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保持一致不作调整,也须登陆政采云交易平台按首次报价金额再次填写最后报价。若放弃最后报价,则视作放弃响应本次项目。21.3供应商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评审及磋商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22.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2.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被确定无效响应文件的相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22.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3符合性检查。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重大偏离是指:(1)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投标时不一致且未附有效证明材料的;(2)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5)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8)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22.4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响应性的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的、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3)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标记、密封的;(6)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7)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2.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2.6在符合性审查及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主动作出的澄清、说明和更正行为及其类似行为,磋商小组概不接受。23.磋商23.1整个磋商工作将由磋商小组负责。采购人将根据磋商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23.2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碰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3.3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磋商办法,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与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分别进行磋商。2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质疑。磋商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参加质询。23.5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所有实质性变动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最后报价2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下列第a种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最后报价:a.列明本采购项下所需服务的要求,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b.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注:适用于经过磋商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方案的情形)。24.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4.4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审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5磋商的原则和方法25.1磋商的原则(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是磋商的依据。(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3)本次采购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采用综合评分法择选成交单位。(5)本项目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的形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最终报价进入计算报价得分。(6)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定,不合格的投标被拒绝。(7)磋商小组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成交的,如出现磋商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8)为保护各供应商利益,各供应商的报价不依次唱出。(9)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三名成交候选人。并公布全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和得分。(10)磋商结果的解释权归属磋商小组。(11)磋商的方法:综合评分法26.保密及其他事项26.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6.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磋商情况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6.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6.4磋商小组不保证所有响应文件一定有成交的,如出现招标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F、授予合同27.合同授予标准27.1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27.2合同将授予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2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28.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29.成交公告、成交通知29.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9.2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29.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29.4《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9.5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向落标的供应商发出口头通知,并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9.6《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确定的磋商结果签订。30.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0.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生效;否则,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31.招标代理服务费31.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合同执行,由采购人支付。32.合同转让32.1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33.处罚、询问、质疑和投诉33.1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在签约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视为不具备签订合同条件)或合同履约保证金保函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3.2询问供应商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33.3质疑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检查,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若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答复。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4投诉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4.纪律和监督34.1对采购人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4.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4.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4.5监督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投诉)。35.信用信息查询要求35.1供应商的相关信用信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得到的为准:(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35.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35.3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以上渠道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相关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与其他采购资料一并留档保存。第三部分政府采购主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为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沪财企【2012】54号)精神,自2012年7月1日起试点开展本市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中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申请融资担保,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shzfcg.gov.cn政府采购融资担保试点工作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服务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二、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主要工作内容为绿化搬迁,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绿化移植方案,下载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项目供应商的资质及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小型项目:最低应为5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1人。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四、项目服务与管理要求1、本项目供应商中标后应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务。2、供应商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上海市场实施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包括国家和本市各类专业工种持证上岗要求)、资格和一切手续(如有的话),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服务管理(1)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2)项目负责人应为中标人在职人员,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3)中标人在组织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按招标人实际服务需求落实所对应提供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做好相关管理记录,保证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4)经招标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及数量,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按照合同违约处理。(5)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措施,同时应适当考虑购买自己员工和第三方责任保险,并在报价措施费中列支必须的费用清单。五、施工质量要求1、本工程施工质量和质量验收标准应满足以下要求:(1)国家和上海市颁发的现行工程质量及质量验收标准和其它相关规定。(2)国家和上海市颁发的现行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3)达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要求。2、工程质量目标:(1)工程质量应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2)投标人应自报工程质量目标,响应文件应有确保达到该质量目标的具体措施,并作出相应的经济承诺。(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标准,承包单位应自费进行返工,工期不予顺延,引起的相关损失应予赔偿。(4)中标单位应接受现场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成交单位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返工或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中标单位负责。六、造价管理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工程监理、造价控制单位的要求,按规定办理材料及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确认、造价审核、工程付款、竣工结算等方面的手续。七、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和自身的实际情况,自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目标,投标文件应有确保达到该目标的具体措施,并作出相应的经济承诺。2、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招标人保留缓付工程款的权利。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有足够的警卫人员,确保工地治安。4、本工程接受有关部门的廉政监督,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单位之间必须签订廉洁协议书。八、工程竣工及竣工验收要求1、工程竣工:工程完工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以及竣工图,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竣工验收:招标人接到中标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3、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则中标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即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则由中标单位负责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返工时间作为工期累计。4、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5、本项目验收将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6、本项目连续2次验收未获通过,委托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九、工程质量保修及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及保修期的设定按国家、上海市最新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部分评审方法一、原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项目的评审办法。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得分为10分,技术等其他得分为90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本项目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的形式;对通过检查的所有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最终报价进入报价得分。4、评审程序:企业性质认定、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磋商、评审及打分。二、企业性质认定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企业性质认定,随后进入对其响应资格进行检查。三、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不进入下一阶段的磋商。注:以下条款供应商尽量在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作匹配标记,以便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认定。四、磋商1、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服务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4)其他资格要求:1)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小型项目:最低应为5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1人;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2、响应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递交标书时,提交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委托书的;(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如有);(3)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最终报价未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自报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自报质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0)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磋商程序(1)采购方组织的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响应单位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2)竞争性磋商严格按照上海政府采购网要求的程序进行,参与磋商的各方必须遵守政府采购相关的法规及规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磋商结束前安排第二次报价机会,通过磋商就需求进一步沟通后再次报价。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5)所有磋商响应单位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磋商响应单位法人授权代表签字。(6)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单位,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磋商小组可以视情况要求磋商响应单位在规定时间进行多次报价,以磋商响应单位最后的有效报价为准。五、磋商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分1、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价格评分:报价分=10×(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3)本项目或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本项目或相应采购包的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扣除。(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对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准确性及相应针对性措施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工程特点、重点与难点描述的及相应针对性措施内容准确、完整合理,应对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5-6分;2、项目重难点分析内容及应对措施内容有一定遗漏,但基本准确、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3-4分;3、项目重难点分析内容及应对措施内容简单,有较多的缺漏,针对性较差得0-2分;3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5-6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4分;3、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粗糙,可操作性差的得0-2分;4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5-6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4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粗糙,可操作性差的得0-2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5-6分;2、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4分;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粗糙,可操作性差的得0-2分;6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5-6分;2、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3-4分;3、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粗糙,可操作性差的得0-2分;7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5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布置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得4-5分;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略有缺漏,得2-3分;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内容简单,有较多的缺漏的得0-1分;8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完善的,得5-6分;2、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3-4分;3、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内容简单,有较多的缺漏的得0-2分;9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施工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5-6分;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3-4分;3、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偏差的得0-2分;10项目负责人配备5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能力以及从事同类项目的工作经历等符合项目要求,证书齐全的得4-5分;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能力以及从事同类项目的工作经历等一般的,证书有缺失的得2-3分;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能力以及从事同类项目的工10项目负责人配备5分作经历等较差的,证书未提供的得0-1分;11项目其他工作组人员配备5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其他工作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项目其他工作组人员配备组成合理,项目团队类似经验丰富,提供的人员符合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齐全的得4-5分;2、项目其他工作组人员配备组成一般,项目团队类似经验一般,提供的人员基本符合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有缺失的得2-3分;3、项目其他工作组人员配备组成不合理,项目团队类似经验不足,提供的人员不符合项目要求,未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的得0-1分。12企业业绩6分提供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有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其中必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6分。1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5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内容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得4-5分;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内容基本完整,略有缺漏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2-3分;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内容有较多的缺漏,针对性较差的得0-1分;14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5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内容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得4-5分;2、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内容基本完整,略有缺漏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2-3分;3、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内容有较多的缺漏,针对性较差得0-1分;15劳动力计划表5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计划表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劳动力计划表配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较强的针对性得4-5分;2、劳动力计划表配置基本合理,略有缺漏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2-3分;3、劳动力计划表配置有较多的缺漏,针对性较差得0-1分;16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合理完善的得5-6分;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基本满足要16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6分求的得3-4分;3、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粗糙、有欠缺的得0-2分;17对本工程管理的认识以及工程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6分一、评审内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本工程管理的认识以及工程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二、评分标准:1、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5-6分;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3-4分;3、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偏差的得0-2分;备注:1、响应情况好是指针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系统、翔实准确,针对性强;服务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措施有力;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具体明确;人员配备最大限度满足项目服务要求。2、响应情况较好是指针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比较系统、针对性较强;服务方案较科学合理、措施有保证;质量、进度保证措施有具体描述;人员配备能满足项目服务要求。3、响应情况一般是指针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服务方案基本可行;质量、进度保证措施一般;人员配备情况一般。4、响应情况差是指针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所提出各项要求响应性说明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服务方案表述不清晰;质量、进度无具体保证措施;人员配备不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实际得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单位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格式1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页码)资格审查条款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是否联合体投标。□是■否。6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小型项目:最低应为5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1人。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响应性和符合性审查条款1递交标书时,提交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委托书的;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如有);3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最终报价未超过该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自报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自报质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0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组织,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着重声明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磋商报价为:元。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管理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商务主要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理以采购金额5%发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服务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服务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14、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全称(盖章):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邮编:授权代表:,年月日格式3开标一览表东新路(曹杨路-武宁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搬迁包1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工期(日历天)最终报价(总价、元)1.报价清单表中所有投标内容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文字表述)。2.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项目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5.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供应商名称: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以上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标段/标包)任职执业资格类别及等级总工作年限担任与本项目类似岗位的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投资额合同金额业主及联系电话注:每个岗位人员应附园林绿化工程电子信息卡、职称证书、学历证书与投标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中项目经理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或付款确认书等证明已完成的有效证明文件。每人1表。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近3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周期项目规模合同金额证明人及电话备注注:1、本表格主要为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1月1日起)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封面、项目概况、合同双方签章等页面必须复印)。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搬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