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NL-ZFCG-2025-023-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2-2025-02980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
中标(成交)金额:79.62(万元)
综合评分法:92.02(分)
服务类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续签,续签有效期最长不超二年,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中止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颜菊枝(包1)、周启东(包1组长)、陶红(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2-05
2、评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
2、收费金额:1.194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即:线上“政采贷”)已上线,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9.138.32.92:7001/dxhq)查看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和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与金山大道交叉口东南100米(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联系方式:13554534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新沟镇街道办事处纺新街41号
联系方式:17762591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勤耘、张宇
电 话:17762591196
相关下载
(定稿招标文件)(第二次)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1).pdf
(采购需求)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pdf
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NL-ZFCG-2025-023-2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代理机构: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一、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应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了供应商确认。三、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充分考虑上传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文件恕不接收。四、★号条款均被视为重要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五、供应商应按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如未按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六、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网上,接受社会监督。七、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八、不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序。须在发出磋商或最后报价后20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本内容非磋商文件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文件为准。)目录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磋商五、成交与签订合同六、质疑及提交七、相关条文解读八、其他注意事项九、适用法律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一)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二)符合性检查(三)磋商(四)综合比较与评价(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书(参考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目录磋商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资格条件承诺函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有)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采购需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项目概况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服务联系电话:17762591196,并于详见公告(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NL-ZFCG-2025-023-2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5-029803.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万元):79.986.最高限价(万元):79.987.采购需求: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续签,续签有效期最长不超二年,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中止合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详见公告(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177625911963.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dxh.gov.cn:9090/dxh/views/announce/home.html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详见公告(2)地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将在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即:线上“政采贷”)已上线,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9.138.32.92:7001/dxhq)查看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和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与金山大道交叉口东南100米(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联系方式:鲁媛、135545349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185号中建壹品澜湾1栋/单元1-2层3商联系方式:177625911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勤耘、张宇电话:17762591196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电话:027-83210041九、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dxh.gov.cn:9090/dxh/views/announce/home.html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编号JNL-ZFCG-2025-023-22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3项目属性□货物□工程☑服务4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响应文件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及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7响应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上传。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多包采购规定□有☑无9响应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0备选方案不允许11现场讲解或演示是否要求现场讲解或演示:□是☑否12联合体磋商□允许☑不允许13实物样品□提交☑不提交14现场考察□集中组织☑不集中组织15成交后分包□允许☑不允许16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非专门面向17中小企业定义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17中小企业定义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8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9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20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以上单数21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最后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过程回复时间现场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对磋商或最后报价等作出相应回复。不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开标程序。须在发出磋商记录或最后报价后20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否则磋商小组可认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23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确认2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5质疑及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25质疑及提交书面形式或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涉及本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的质疑须向采购人提出,其它内容的质疑须向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须提交足够的副本,以便转交采购人、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其它相关供应商。副本应加盖公章。26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dxh.gov.cn:9090/dxh/views/announce/home.html27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供应商可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的“成交通知书下载”版块下载相应通知书。28费用收取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收取标准依据: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5)其它事项:如涉及开票,中标人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及⑤开户行及账号(6)分散代理机构银行账号:名称: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税号:91420112MA4K52QJ6P单位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街道办事处纺新街41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东西湖支行银行账户:11162000001557538公司电话:02783267566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服务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查看《关于印发的通知》(武银营〔2019〕55号)。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供应商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3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和融资方式、渠道(http://219.138.32.92:7001/dxhq/)31其他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2)如无特别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磋商文件另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为准。注:如有供应商须知正文条款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2“监管部门”是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办公室。2.3“分散采购机构”是指: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合格的供应商”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7“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书(参考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磋商文件疑问的提交6.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果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等,应当通知分散采购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6.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就分散采购机构接受委托授权的范围向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分散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三个工作日内),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3供应商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分散采购机构将视其认同磋商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且3个工作日前),分散采购机构将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将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已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因“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响应的,分散采购机构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7.4当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现场考察8.1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8.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8.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三、响应文件9、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者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构成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组成):磋商书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上完成。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响应文件的编制11.1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下载“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响应。11.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CA上传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如磋商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1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响应文件。11.6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1.7因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磋商报价12.1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规定格式报出。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供应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核减,同时,报价中磋商文件规定内容不得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管理水平、方案以及由这些因素决定的项目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包含满足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由磋商文件规定的或者其它原因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交纳的费用。但是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2.4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2.5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12.6对于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报价中。13、备选方案13.1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响应方案(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4、成交后分包14.1磋商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成交后可以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4.2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份额的,应当将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5、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本项目。15.2采取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且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方对其响应文件盖章及签字,联合体牵头人所盖章签署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均认可,其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1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5采取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要求在要求盖“公章”的地方,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在“签字”的地方,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15.6联合体获取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5.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16、资格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相关要求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6.3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16.4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17、投标保证金根据《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公共资源办﹝2018﹞2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18、磋商有效期18.1磋商有效期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分散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响应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内容。19、响应文件的签署19.1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9.2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9.3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使用一键签章功能的,盖章位置不作要求。19.4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20、响应文件提交20.1截止时间是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以及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20.2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21.2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四、磋商22、竞争性磋商小组22.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2.2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23、磋商代表23.1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或CA证书(账号、密码)参加磋商。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24、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在正式磋商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24.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4.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25、磋商25.1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在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2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修正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书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文件第25.3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盖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提交磋商小组。25.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25.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以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25.6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7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果磋商文件无需修改,可以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25.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特殊情况下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具体评审办法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仍未有规定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5.9分散采购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记录。26、相同品牌的认定货物类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27、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监管机构、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五、成交与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分散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29、合同授予标准除本章“确定成交供应商”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供应商。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六、质疑及提交31、质疑提交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分散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3.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33.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33.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33.5提出质疑的日期;33.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33.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4、不予受理的情形供应商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分散采购机构不予受理。七、相关条文解读35、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3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8、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八、其他注意事项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适用法律41、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43、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分散采购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项目概况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是否预留11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C99000000其他服务项1否否否否2、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3、预算金额(万元):79.984、最高限价(万元):79.985、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续签,续签有效期最长不超二年,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中止合同。二、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一)服务项目及要求1.1服务内容1、宣传工作(1)宣传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法规和规章;(2)配合做好宣传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政策培训工作;2、服务工作(3)开展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工伤待遇经办辅助业务的咨询答疑工作;(4)负责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业务申请受理、查核缴费费率、审核合同、核定项目缴费额、引导缴费;(5)采集和维护建筑项目单位申报劳动用工(农民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农民工)电子信息档案;采集和维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信息电子档案、采集和维护工伤待遇申领、支付人员电子信息档案;(6)完成未开工建筑项目及延保建筑项目实地勘察工作;(7)配合开展工伤待遇申报受理、核定等服务;(8)辅助完成受理先行支付业务相关工作;(9)配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服务辅助工作;(10)完成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受理等工作;(11)完成工伤保险相关的市民服务热线、阳光信访、12333、中国政府网、区网信办等各工伤保险投诉举报线索的受理、办理、回复等相关工作;(12)配合完成行政复议、法院诉讼应诉资料;3、化解工作(13)通过接访窗口、电话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分类处置;(14)配合完成各级转(交)办、督办、协办事件的调查、办理、回复等工作;(15)及时调解、化解各类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纠纷,并依法分类引导、并整理汇报;(16)配合落实审计、相关数据核实等各类专项行动;4、其他工作(17)完成工伤保险的相关工作。其他服务: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工作。(二)、服务主要要求1、服务人数:总计岗位人数不少于10人。2、人员要求(1)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性别不限,年龄22-40岁,身体健康;备注:从事工伤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年龄适度放宽。(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4)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的操作;(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服务基层群众工作;(6)吃苦耐劳,工作主动性高,工作责任心强,适应经常性加班等高强度工作;(7)服务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踏实、稳重的工作作风。3、服务要求(1)提供不少于10名优秀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固定为外勤人员),具有优秀的分析判断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吃苦耐劳,能适应高强度工作。(2)由外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业务科室配合开展相关业务培训。(3)提供外勤服务车辆一台,外勤工作人员同时必须有驾驶经验。(4)严格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服务管理要求、激励机制,通过现场管理等规章制度实现建筑项目参保工伤征缴、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辅助经办政策宣传、服务、化解等工作,打造高效的服务团队。(5)每月组织项目员工进行衔接培训,加强对工作意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培养;每周组织召开员工例会,对和科室业务进行学习,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6)针对项目定制绩效考核办法,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和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提升员工服务积极性,保证项目团队积极、高效运营。(7)中标单位需提供详细的服务项目人员清单,包含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工作简历、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凭证、岗位职责、人员分工等情况,信息真实可靠,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严格遵守各类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严禁出现劳动关系等方面相关舆情。确保甲方使用中标项目使用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性。(8)确保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不得出现故意损毁(固定或虚拟)资产、消防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打架斗殴、服务对象信息外泄等情况,必须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工作相关信息不外泄。以相关管理记录、事故报告以及有无违规投诉等进行考核。(三)、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服务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属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2、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四)、售后服务(1)连续三个月业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要求对工作人员提出更换,供应商应在不降低工作人员素质要求的情况下,一周内配备该岗位工作人员。(2)因工作失误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补救,造成恶劣影响的,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更换该工作人员;(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可予以惩罚;(4)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可予以惩罚;(5)保障办公设备在服务期内正常运维和使用。2、后勤保障(1)成交供应商需为工作人员提供午餐及加班用餐。(2)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员工应有待遇保障。(3)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社会责任对员工提供相对后勤支持。3、保险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社保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社保待遇。采购标的其他要求序号服务要求项目要求标准1★付款方式已签订合同为准2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服务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属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上标明“供应商名称、价格、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格式规定)”。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3★最高限价79.98万元4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续签,续签有效期最长不超二年,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中止合同。商务技术对照要求表项目分项内容商务部分类似业绩提供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用户反馈意见提供项目用户反馈意见服务人员提供的团队人员情况技术部分服务方案提供完整,切合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支持性服务计划提供完整,切合本项目的支持性服务计划管理内控制度提供完整,切合本项目的管理内控制度应急处理服务方案提供完整,切合本项目的应急处理服务方案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磋商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磋商、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一)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照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1.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及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1.2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第六章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1.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无需供应商提供截图,以分散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首次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截图为准);1.4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5符合联合体磋商相关规定和要求的;1.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依据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并形成书面的资格审查报告。2.2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符合性检查。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视为其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他行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满足条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也可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也可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需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分散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4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磋商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磋商,但法律另有规定2家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除外,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符合性审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合同履行期限及质保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6.响应文件中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供应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条款内容审查内容1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报价信息2合同履行期限及质保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及质保期的要求详见本文件)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有效期不得少于90天,供应商可在《磋商书》或《报价一览表》中相应位置进行填写4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盖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5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供应商需根据文件第三章中“★”号条款中要求的响应模式对“★”号条款进行响应6响应文件中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7供应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三)磋商1.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在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修正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书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3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盖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提交磋商小组。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以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6.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6.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6.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3.异常低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多轮磋商。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果磋商文件无需修改,可以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四)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议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2.技术评议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3.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3.1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2.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分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分标准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评议(30分)价格30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15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首页、签章页、项目服务内容,合同要加盖投标人及采购方公章。)用户反馈意见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用户反馈意见进行评分,投标人于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用户正面评价的,每提供1份用户正面评价得1分,最多得5分(证明材料包括业主单位盖章的表扬信、感谢信、满意度调查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一业主单位的不同服务项目评价不重复计分)服务人员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分。1.每提供一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的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外勤人员:提供驾驶证的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驾驶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拟派服务人员中每有1人具有法律类、医学类或财务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注:投标人需提供拟派人员的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技术部分(40分)服务方案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评审内容:(1)针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详细、具体、可行的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措施(5分)(2)方案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满足人社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所要求的服务职责(5分)(3)提供所需的服务保障,内容完善、措施得力、操作性强,能确保中标地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率达到100%(5分)评审标准: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方案合理、恰当。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5分,满足2项的得3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支持性服务计划9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支持性服务计划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评审内容:(1)打击骗保(3分)(2)工伤案件调查、查勘(3分)(3)售后服务承诺(3分)评审标准: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方案合理、恰当。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管理内控制度1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内控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评审内容:(1)管理制度(2分)(2)人员培训考核(2分)(3)档案管理(2分)(4)财务管理(2分)(5)投诉情况处理(2分)评审标准: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方案合理、恰当。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2分,满足2项的得1分,满足1项的得0.5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应急处理服务方案((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评审内容:1)应急处理服务流程(3分)2)应对突发事件的技术保障(3分)评审标准: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方案合理、恰当。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合计100第五章合同书(参考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合同编号:合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合同双方:甲方(委托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乙方(受托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户名:开户银行:帐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是否预留11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C99000000其他服务项1否否否否三、货物(服务)质量(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五、包装及运输(见招标文件),。六、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招标文件)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十、项目培训(见投标文件),。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十四、保密条款(见招标文件),。十五、其它补充条款。十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二十、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二十一、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履约验收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3)履约验收方式按照“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进行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项目验收甲方、乙方共同进行验收(5)履约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执行。(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所有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执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包号:采购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0年月响应文件目录由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下列内容仅为模板,投标人(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一、磋商书磋商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二、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四章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或提供承诺函三、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四、商务文件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采购需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五、技术文件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条款响应文件中需求响应条款原因说明及建议详情……说明: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细说明为准。2.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全部条款,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仅加盖公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时间:年月日采购需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123456…说明:1.说明: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号条款进行逐项详细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如有偏离,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偏离说明与详细说明不一致的以详细说明为准。2.如全部满足“★号条款”全部内容,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仅加盖公章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时间:年月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实施计划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二五年10月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1.3预算绩效目标........................................二、需求调查情况.........................................2.1产业发展状况........................................2.2市场供给情况2.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2合同管理安排六、审查情况6.1审查情况6.2审查意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1.1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1.1.2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采购预算:79.98万元;最高限价:79.98万元1.1.3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续签,续签有效期最长不超二年,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中止合同。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在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领导下,承担东西湖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市级下放我区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事项。1.3预算绩效目标保障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范高效运行,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实现参保覆盖稳步扩大、待遇支付及时、精准运行安全可持续,提升参保单位及职工的服务获得感。完成年度参保扩面任务,夯实保障基础;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待遇核定、医疗监管等经办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管理与风险防控,杜绝骗保等违规行为;优化经办服务模式,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便捷度。二、需求调查情况2.1产业发展状况第3页(一)适用法律法规及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武汉市关于工伤保险业务的具体规定和政策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工伤保险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确保服务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项目背景武汉市东西湖区作为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升级。近年来,东西湖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号召,致力于加强工伤保险业务体系建设,提升效能,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因此,本项目旨在通过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进一步强化东西湖区人社局的监管职能,确保各项工伤保险业务得到有效执行。(三)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意义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是职工参保遭遇工伤后的“救命线”,其核心价值在于将法律规定的保障权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帮扶行动。当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时,经办机构通过精准核定工伤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发放、工亡补助金拨付等),能及时缓解职工家庭的经济压力,避免因工伤导致“因病致贫、因伤返贫”。例如,对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经办服务可确保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保障基本生活;对工亡职工家属,及时发放丧葬补助金与供养亲属抚恤金,帮助家庭渡过难关。这种“雪中送炭”的服务,直接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人文关怀,让职工感受到“工作有保障、受伤有依靠”,切实筑牢民生安全网。综上所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业务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举措,它不仅能够提升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第4页专业性和效率,还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升营商环境,推动东西湖区经济社会的发展。2.2市场供给情况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的发展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的发展始终与制度完善、技术进步和社会需求同频共振,大致经历三个核心阶段:(一)起步探索期(制度建立至2010年前):筑牢保障框架此阶段以制度落地和基础服务搭建为核心,重点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经办服务聚焦参保登记、待遇核发、基金管理三大基础职能,通过线下窗口办理业务,依托人工审核票据、纸质档案存档等传统模式运行。这一时期的核心成果是建立了覆盖企业职工的基本经办流程,明确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基本标准,为工伤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奠定了操作基础,但也存在流程繁琐、办理时限长、服务覆盖有限等问题。(二)规范提升期(2011年至2020年):强化管理与服务优化随着《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实施,经办服务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发展阶段。此阶段的核心突破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参保扩面精准推进,针对建筑、矿山等高危行业推行按项目参保,2024年全国工程建设新开工项目参保率已超99%;二是流程标准化建设,统一工伤认定、待遇核定的办理时限与材料规范,减少地区差异;三是初步数字化尝试,部分地区开通线上参保查询、政策咨询等基础服务,逐步替代传统手工操作。(三)智慧转型期(2021年至今):技术赋能与模式创新在数字化浪潮与新业态发展驱动下,经办服务迈入“智慧化、精准化、全覆盖”的新阶段。通过技术赋能、政策创新和跨部门协同,实现了从“人治”向“数治”第5页的根本性转变。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是:数据治理全面深化、智能系统广泛应用、新业态保障破题见效、跨省服务顺畅衔接,经办效能与服务体验实现质的飞跃。近年来,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随着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以及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的日益规范化,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同时,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的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2.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购买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项目数据统计分析如下:襄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服务项目:该项目的中标结果为50万元,主要服务于襄阳市的工伤保险业务工作,涵盖宣传、服务、监督、化解等多个方面,与本项目在功能目标和采购内容上具有较高的相似性。通过对上述同类采购项目的分析,可以看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项目在武汉市各区具有较高的需求,且采购预算和采购内容均存在一定的差异。本项目在采购预算和采购内容上与上述项目具有相似性,但也存在一定的独特性,如服务人数、人员要求、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因此,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特点和需求,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第6页如果页面显示不正学,建议使用E9.0及以上版本说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平公正公开湖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阳光下的交易http://www.ccgp-hubel.gov.cn/襄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服务项目首页政策法规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采购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监督信息公告办事指南政务咨询购买服务当前位:首页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襄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日期:2024-04-1817:01发布单位:北金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我阳市本级阅渎次数:247二采购计划备案号密采计备|2024100392号三、项目名称采购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服务项目四、中标(成交)信息包名称:采购家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中心支公司供应商地址:阳市樊城区解放路特52号中标(成交)金额:50(万元)综合评分法:97(分)服务类名称:采购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区域一:城区,东津新区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包名称:采购客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中心支公司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阳市樊城区汉江路42号汉江悦府8幢15层1室01间、4-6室中标(成交)金额:40(万元)综合评分法:94(分)服务类名称:采购阳市建筑业工伤保险业务服务项目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9.98万元,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11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相关规定,本项目将委托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公告期为3个日历天。四、采购需求4.1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绿色发展是否预留11武汉市东西湖区人社局建筑项目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项1否否否否(采购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分类和细化,供应商报价和合同的对应标的应与采购需求文件中的采购标的一致;绿色发展应填写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金额;“预留”应填写按规定面向中小企业等预留的金额和占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请附有关论证和审核材料)4.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1、采购标的:C99000000(其他服务)2、技术要求(一)服务项目及要求1.1服务内容1、宣传工作(1)宣传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法规和规章;(2)配合做好宣传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政策培训工作;2、服务工作(3)开展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工伤待遇经办辅助业务的咨询答疑工作;(4)负责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业务申请受理、查核缴费费率、审核合同、核定项目缴费额、引导缴费;(5)采集和维护建筑项目单位申报劳动用工(农民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农民工)电子信息档案;采集和维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员信息电子档案、采集和维护工伤待遇申领、支付人员电子信息档案;(6)完成未开工建筑项目及延保建筑项目实地勘察工作;(7)配合开展工伤待遇申报受理、核定等服务;(8)辅助完成受理先行支付业务相关工作;第8页(9)配合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服务辅助工作;(10)完成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受理等工作;(11)完成工伤保险相关的市民服务热线、阳光信访、12333、中国政府网、区网信办等各工伤保险投诉举报线索的受理、办理、回复等相关工作;(12)配合完成行政复议、法院诉讼应诉资料;3、化解工作(13)通过接访窗口、电话等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分类处置;(14)配合完成各级转(交)办、督办、协办事件的调查、办理、回复等工作;(15)及时调解、化解各类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纠纷,并依法分类引导、并整理汇报;(16)配合落实审计、相关数据核实等各类专项行动;5、其他工作(17)完成工伤保险的其他相关工作。其他服务: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工作。1.1.2服务主要要求1、服务人数:总计岗位人数不少于10人。2、人员要求(1)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2)性别不限,年龄22-40岁,身体健康;备注:从事工伤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年龄适度放宽。(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4)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各类办公软件的操作;(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热爱服务基层群众工作;第9页(6)吃苦耐劳,工作主动性高,工作责任心强,适应经常性加班等高强度工作;(7)服务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踏实、稳重的工作作风。3、服务要求(1)提供不少于10名优秀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固定为外勤人员),具有优秀的分析判断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吃苦耐劳,能适应高强度工作。(2)由外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业务科室配合开展相关业务培训。(3)提供外勤服务车辆一台,外勤工作人员同时必须有驾驶经验。(4)严格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服务管理要求、激励机制,通过现场管理等规章制度实现建筑项目参保工伤征缴、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辅助经办政策宣传、服务、化解等工作,打造高效的服务团队。(5)每月组织项目员工进行衔接培训,加强对工作意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培养;每周组织召开员工例会,对和科室业务进行学习,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6)针对项目定制绩效考核办法,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和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提升员工服务积极性,保证项目团队积极、高效运营。(7)中标单位需提供详细的服务项目人员清单,包含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工作简历、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凭证、岗位职责、人员分工等情况,信息真实可靠,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严格遵守各类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严禁出现劳动关系等方面相关舆情。确保甲方使用中标项目使用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性。(8)确保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不得出现故意损毁(固定或虚拟)资产、消防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打架斗殴、服务对象信息外泄等情况,必须与员工第10页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工作相关信息不外泄。以相关管理记录、事故报告以及有无违规投诉等进行考核。2.0、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服务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属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2、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技术要求1、售后服务(1)连续三个月业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要求对工作人员提出更换,供应商应在不降低工作人员素质要求的情况下,一周内配备该岗位工作人员。(2)因工作失误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补救,造成恶劣影响的,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更换该工作人员;(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可予以惩罚;(4)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可予以惩罚;(5)保障办公设备在服务期内正常运维和使用。2、后勤保障(1)成交供应商需为工作人员提供午餐及加班用餐。(2)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员工应有待遇保障。(3)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社会责任对员工提供相对后勤支持。3、保险第11页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社保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社保待遇。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确定为:人民币79.98万元;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1.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阶段: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30日;2.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3.需求公示(征询意见):拟定于2025年11月10日由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4.采购阶段:本项目由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十日,具体时间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公告为准;5.定标阶段: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6.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完成合同的备案工作;7.本项目正式书面合同在通过我单位内控制度及律师审查后进行签订;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所依据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12页《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1]344号)《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有关工作通知》(武财采[2022]49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重点工作的提示函》(武财采监[2022]51号)湖北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化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59号)《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武汉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方案》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2、预留情况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3、其他需落实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第13页(2)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收取除合同约定范围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3)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推动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人应当积极主动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提供服务和便利。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委托代理安排:委托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5.1.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第14页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5.1.7采购方式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9.98万元,依据湖北省、武汉市政府采购目录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5.1.8竞争范围根据前期针对需求调查情况,结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竞争范围应当为公开竞争,通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竞争。5.1.9评审规则1、评审原则: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即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3、评审步骤:第15页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开标/评标”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采购人代表、工作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4)代理机构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5)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6)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生成开标记录;(7)询问投标人是否对开标记录有疑义;(8)开标结束。特殊情况的处置因“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代理机构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1.10其它1、评审因素订立原则: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21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第16页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要求供应商报出安装调试费用、使用期间能源管理、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结合本项目作为劳动服务的实际情况: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在评审细则的设定中,应当着重对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诚信情况,违法记录,服务态度、工作方案、对项目情况了解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第17页评分细则如下: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评议30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1.1类似业绩15投标人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首页、签章页、项目服务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用户反馈意见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用户反馈意见进行评分,投标人于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用户正面评价的,每提供1份用户正面评价得1分,最多得5分(证明材料包括业主单位盖章的表扬信、感谢信、满意度调查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一业主单位的不同服务项目评价不重复计分)2.1服务方案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评审内容:(1)针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详细、具体、可行的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措施(5分)(2)方案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满足人社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所要求的服务职责(5分)(3)提供所需的服务保障,内容完善、措施得力、操作性强,能确保中标地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率达到100%(5分)评审标准: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方案合理、恰当。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5分,满足2项的得3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2.2服务人员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情况进行评分。1.每提供一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的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外勤人员:提供驾驶证的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驾驶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拟派服务人员中每有1人具有法律类、医学类或财务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2.2服务人员10注:投标人需提供拟派人员的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3支持性服务计划9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支持性服务计划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评审内容:(1)打击骗保(3分)(2)工伤案件调查、查勘(3分)(3)售后服务承诺(3分)评审标准: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方案合理、恰当。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2.4管理内控制度1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内控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评审内容:(1)管理制度(2分)(2)人员培训考核(2分)(3)档案管理(2分)(4)财务管理(2分)(5)投诉情况处理(2分)评审标准: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方案合理、恰当。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2分,满足2项的得1分,满足1项的得0.5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2.5应急处理服务方案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评审内容:(1)应急处理服务流程(3分)(2)应对突发事件的技术保障(3分)评审标准: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2.5应急处理服务方案6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方案合理、恰当。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其他: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合同类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5.2.2项目技术要求1、售后服务(1)连续三个月业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可要求对工作人员提出更换,供应商应在不降低工作人员素质要求的情况下,一周内配备该岗位工作人员。(2)因工作失误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补救,造成恶劣影响的,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更换该工作人员;(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可予以惩罚;(4)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向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者从事其他有偿中介活动,可予以惩罚;(5)保障办公设备在服务期内正常运维和使用。2、后勤保障(1)成交供应商需为工作人员提供午餐及加班用餐。(2)成交供应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员工应有待遇保障。第20页(3)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应履行社会责任对员工提供相对后勤支持。3、保险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社保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社保待遇。(四)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服务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属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2、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但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六、审查情况6.1审查情况6.1.1一般性审查意见6.1.1.1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预算、资产、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经审查项目采购符合预算、资产、财务制度规定,能实现采购目标。6.1.1.2对采购方式、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是否说明适用理由(1)对采购方式是否说明适用理由《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专业性较强,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2)对评审规则是否说明适用理由《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第21页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专业性较强,按规定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3)对合同类型是否说明适用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因此项目合同类型采用委托合同。(4)对定价方式是否说明适用理由《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技术较复杂,专业性较强,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6.1.1.3采购实施计划是否完整经审查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完整性,已包括以下内容:合同订立安排,包括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方式、竞争范围和评审规则等。合同管理安排,包括合同类型、定价方式、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方案、风险管控措施等。第22页6.1.2重点审查意见6.1.2.1非歧视性审查(1)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本项目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资格条件设置合理。(2)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根据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内容,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经审查项目技术要求无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能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最少有3家。(3)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第23页《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本项目评审因素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评审因素设置不具有倾向性。6.1.2.2竞争性审查(1)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依法采用了公开竞争方式。(2)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1)评审方法是否适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专业性较强,按规定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2)评审因素是否适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本项目评审因素设置适当。3)价格权重是否适当第24页《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价格分设置为30分,符合87号令要求。6.1.2.3采购政策审查(1)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2)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6.1.2.4履约风险审查(2)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已由采购人的法律顾问审定。(2)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文本采用委托合同。(3)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合同文本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4)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5)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1)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验收方案包括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履约验收方案完整。2)履约验收标准是否明确;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明确。第25页6.2审查意见6.2.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我单位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及单位内容制度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6.2.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我单位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及单位内容制度对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31日第2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面参保及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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