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上城区知识产权局、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2025)
一、项目编号:ZJGL-XM20251105
二、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818028.07(元)
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通运街168号南北盛德国际2幢2115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按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
吴学彬
浙1332021202202075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瑾瑾,邱一帆,刘友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66.0
61.0
66.0
64.33
20.0
84.33
1
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55.0
63.0
58.0
58.67
19.87
78.54
1
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
63.0
43.0
59.0
55.0
19.57
74.5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即项目中标价*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180.2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701960
质疑联系人:刘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01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广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大厦112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韦波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320278
质疑联系人:施米家
质疑联系方式:1351581525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定稿.docx307.9K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1.6K
中小企业声明函160.4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GL-XM20251105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ZJGL-XM2025110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2-0609: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836000(捌拾叁万陆仟元整)2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818028.07(捌拾壹万捌仟零贰拾捌元零柒分)3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823453.85(捌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叁元捌角伍分)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ZJGL-XM2025110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2-0609: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ZJGL-XM2025110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2-0609:3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ZJGL-XM2025110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同一个用户不重复得分。0.00-1.001.001.000.502技术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及施工环境、现状的了解、根据施工环境、现状、结合施工图纸进行分析,提供分析方案:1)提供了分析方案方案的得2分;2)对施工环境、现状了解到位的得2分;3)对施工图纸施工要求分析到位的得1分;4)分析方案能更好的提升工程质量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6.005.005.004.003技术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施工得特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根据提供方案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1分;3)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3分。0.00-5.004.005.003.004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及合理性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应急抢修、关键重点地方的施工方案、夜间施工方案等内容。1)投标人提供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得1分;2)方案内容阐述完整、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有完善的施工计划列表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4分。0.00-5.004.004.004.005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及合理性进行阐述评审。1)投标人提供项目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得1分;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切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内容及要求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措施合理科学、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具备明确的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4)未提供不得分。0.00-7.005.006.004.006技术投标人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对施工材料的选择、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评审。1)投标人提供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未提供不得分。0.00-4.003.004.003.007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的合理性,专业配置与工程内容的相适性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历介绍、人员分工安排的合理性、管理人员的统筹手段、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的工作合力安排及分工、后备力量的支持等内容进行评审:提供人员技术力量齐全、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安排明确合理、后备人员支持充分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0.00-4.003.003.003.008技术投标人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进行评审:投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方案合理、科学、充足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共6分。未提供不得分。0.00-6.004.004.004.009技术投标人针对验收的方案合理性和竣工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等进行阐述。1)投标人验收方案科学合理、详细、有完整的实施组织流程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2)投标人竣工资料准备及时性强、内容齐全、对于隐蔽工程有明确的记录方案及措施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0.00-6.005.005.005.0010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程管理原则阐述情况: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详细、有完整的实施组织流程的得5份,方案有欠缺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相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极差的不得分。0.00-5.005.005.003.0011技术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1)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方案的得1分;内容合理、符合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4分。3)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4.003.0012技术项目经理情况:项目经理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注: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人员社保,否则不得分。0.00-1.000.001.000.0013技术项目组人员组成情况: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加0.5分,最高1分。注: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人员社保,否则不得分。0.00-2.002.002.001.5014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响应时间;③维修技术服务。以上内容每完整响应成1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符合不得分。0.00-6.004.004.004.0015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施工材料的品牌、档次及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性等进行评分(此项投标单位需根据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自身单位所用品牌表供评委评审,但不得体现价格)。较优的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相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极差的不得分。0.00-5.003.003.003.0016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情况进行评审:合理化建议科学、思路清晰、能更好的提升本项目实施成果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0.00-3.003.003.003.0017技术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响应方案的得1分;2.应急响应方案中能体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后处置、人员配备齐全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最高4分。0.00-4.004.003.003.0018技术项目结算审核配合方案:投标人完成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需要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结算送审材料完成结算审核,投标人的送审材料准备时效响应及时、有完整的工作人员配置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共4分。0.00-4.004.004.004.0019商务政府采购政策:所投材料列入政府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墙面涂料具有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根据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评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00-1.001.000.000.00合计0.00-80.0063.0066.0055.00专家(签名):2/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ZJGL-XM2025110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同一个用户不重复得分。0.00-1.001.001.000.502技术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及施工环境、现状的了解、根据施工环境、现状、结合施工图纸进行分析,提供分析方案:1)提供了分析方案方案的得2分;2)对施工环境、现状了解到位的得2分;3)对施工图纸施工要求分析到位的得1分;4)分析方案能更好的提升工程质量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6.004.004.004.003技术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施工得特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根据提供方案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1分;3)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3分。0.00-5.002.003.004.004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及合理性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应急抢修、关键重点地方的施工方案、夜间施工方案等内容。1)投标人提供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得1分;2)方案内容阐述完整、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有完善的施工计划列表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4分。0.00-5.003.003.004.005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及合理性进行阐述评审。1)投标人提供项目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得1分;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切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内容及要求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措施合理科学、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具备明确的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4)未提供不得分。0.00-7.004.005.005.006技术投标人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对施工材料的选择、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评审。1)投标人提供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未提供不得分。0.00-4.002.003.004.007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的合理性,专业配置与工程内容的相适性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历介绍、人员分工安排的合理性、管理人员的统筹手段、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的工作合力安排及分工、后备力量的支持等内容进行评审:提供人员技术力量齐全、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安排明确合理、后备人员支持充分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0.00-4.003.003.004.008技术投标人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进行评审:投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方案合理、科学、充足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共6分。未提供不得分。0.00-6.002.004.004.009技术投标人针对验收的方案合理性和竣工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等进行阐述。1)投标人验收方案科学合理、详细、有完整的实施组织流程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2)投标人竣工资料准备及时性强、内容齐全、对于隐蔽工程有明确的记录方案及措施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0.00-6.003.005.005.0010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程管理原则阐述情况: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详细、有完整的实施组织流程的得5份,方案有欠缺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相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极差的不得分。0.00-5.003.005.005.0011技术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1)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方案的得1分;内容合理、符合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4分。3)未提供不得分。0.00-5.003.004.004.0012技术项目经理情况:项目经理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注: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人员社保,否则不得分。0.00-1.000.001.000.0013技术项目组人员组成情况: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加0.5分,最高1分。注: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人员社保,否则不得分。0.00-2.002.002.001.5014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响应时间;③维修技术服务。以上内容每完整响应成1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符合不得分。0.00-6.004.006.006.0015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施工材料的品牌、档次及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性等进行评分(此项投标单位需根据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自身单位所用品牌表供评委评审,但不得体现价格)。较优的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相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极差的不得分。0.00-5.001.003.003.0016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情况进行评审:合理化建议科学、思路清晰、能更好的提升本项目实施成果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0.00-3.001.002.002.0017技术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响应方案的得1分;2.应急响应方案中能体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后处置、人员配备齐全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最高4分。0.00-4.002.003.003.0018技术项目结算审核配合方案:投标人完成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需要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结算送审材料完成结算审核,投标人的送审材料准备时效响应及时、有完整的工作人员配置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共4分。0.00-4.002.004.004.0019商务政府采购政策:所投材料列入政府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墙面涂料具有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根据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评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00-1.001.000.000.00合计0.00-80.0043.0061.0063.00专家(签名):4/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ZJGL-XM2025110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1商务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同一个用户不重复得分。0.00-1.001.001.000.502技术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及施工环境、现状的了解、根据施工环境、现状、结合施工图纸进行分析,提供分析方案:1)提供了分析方案方案的得2分;2)对施工环境、现状了解到位的得2分;3)对施工图纸施工要求分析到位的得1分;4)分析方案能更好的提升工程质量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00-6.005.006.005.003技术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施工得特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根据提供方案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1分;3)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3分。0.00-5.003.003.004.004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及合理性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应急抢修、关键重点地方的施工方案、夜间施工方案等内容。1)投标人提供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得1分;2)方案内容阐述完整、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有完善的施工计划列表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4分。0.00-5.005.005.005.005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及合理性进行阐述评审。1)投标人提供项目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得1分;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切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内容及要求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措施合理科学、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具备明确的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4)未提供不得分。0.00-7.006.006.006.006技术投标人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对施工材料的选择、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评审。1)投标人提供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未提供不得分。0.00-4.002.003.002.007技术投标人针对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的合理性,专业配置与工程内容的相适性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历介绍、人员分工安排的合理性、管理人员的统筹手段、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的工作合力安排及分工、后备力量的支持等内容进行评审:提供人员技术力量齐全、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安排明确合理、后备人员支持充分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0.00-4.002.002.002.008技术投标人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进行评审:投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方案合理、科学、充足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共6分。未提供不得分。0.00-6.004.006.004.009技术投标人针对验收的方案合理性和竣工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等进行阐述。1)投标人验收方案科学合理、详细、有完整的实施组织流程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2)投标人竣工资料准备及时性强、内容齐全、对于隐蔽工程有明确的记录方案及措施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0.00-6.005.005.005.0010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程管理原则阐述情况: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详细、有完整的实施组织流程的得5份,方案有欠缺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相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极差的不得分。0.00-5.003.003.003.0011技术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1)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方案的得1分;内容合理、符合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4分。3)未提供不得分。0.00-5.005.005.005.0012技术项目经理情况:项目经理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注: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人员社保,否则不得分。0.00-1.000.001.000.0013技术项目组人员组成情况: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加0.5分,最高1分。注: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人员社保,否则不得分。0.00-2.002.002.001.5014技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响应时间;③维修技术服务。以上内容每完整响应成1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符合不得分。0.00-6.004.004.004.0015技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施工材料的品牌、档次及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性等进行评分(此项投标单位需根据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自身单位所用品牌表供评委评审,但不得体现价格)。较优的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相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极差的不得分。0.00-5.003.005.003.0016技术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情况进行评审:合理化建议科学、思路清晰、能更好的提升本项目实施成果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0.00-3.003.003.002.0017技术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响应方案的得1分;2.应急响应方案中能体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后处置、人员配备齐全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本项最高4分。0.00-4.003.004.004.0018技术项目结算审核配合方案:投标人完成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需要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结算送审材料完成结算审核,投标人的送审材料准备时效响应及时、有完整的工作人员配置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共4分。0.00-4.002.002.002.0019商务政府采购政策:所投材料列入政府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墙面涂料具有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根据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评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00-1.001.000.000.00合计0.00-80.0059.0066.0058.00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ZJGL-XM20251105)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818028.07元(捌拾壹万捌仟零贰拾捌元零柒分)64.3320.0084.331√3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823453.85元(捌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叁元捌角伍分)58.6719.8778.5421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836000元(捌拾叁万陆仟元整)55.0019.5774.57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2月06日1/1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标段编号:ZJGL-XM20251105标段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序号单位名称未中标理由1杭州矩阵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该项目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该单位综合得分排序不是第一。2浙江潇宇建设有限公司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该项目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该单位综合得分排序不是第一。备注:若标段废标,可对整个标段废标情况说明即可。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4人,营业收入为63370.92万元,资产总额为12286.5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6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编号:ZJGL-XM20251105采购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广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GL-XM20251105项目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846000最高限价(元):845970采购需求: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本项目接受联合体:þ是;☐否,不接受联合体理由:/。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06日09点30分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1号项目联系人:赵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1-89701960质疑联系人:刘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0164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广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大厦1122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韦波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320278质疑联系人:施米家质疑联系方式:1351581525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2)划分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具体理由: /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墙面涂料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总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888号畅聚新达大厦1122室;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3588320278。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关于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即项目中标价*1%),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15其他说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5.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2采购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单;11.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3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二、建设依据:相关批准文件。三、有关单位和机构(一)采购人: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代理机构:浙江广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现场条件及踏勘(一)已经具备施工条件。(二)施工时间必须严格遵照采购人的管理规定,分区域、分段施工,所有需预制加工的材料等均应在场外进行,并以成品运至施工现场使用,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运作。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工程范围、内容和要求工程范围为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包括:(一)采购文件及其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工作内容,结合供应商现场踏勘后作出的判断,并将所有不利因素、风险因素、单位的管理规定、分区域分段施工以及与施工工艺相关的工作均考虑在报价中。(二)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接至施工现场附近,由变压器下端和自来水出口接至施工现场的相关费用及场内的用电接线盒、用水接管(含水表和电表)等由承包人负责并自行考虑在技术措施项目中综合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承包人应考虑自备发电设备和临时蓄水池,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停电和停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等的影响,费用包含在相关措施费中。(三)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要求供应商完成的其他工作和配合工作。(四)成品保护: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的保护工作,并对所造成的损伤、损害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费用。对采取的保护措施发生的费用列入措施费;发现损坏应及时抢修,确保在影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有关费用。为此增加的技术措施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五)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按浙江省、杭州市标化工地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性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六)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的汇总、整理、移交工作。注:现场,土方、垃圾清运(包括所有现场残余物、废弃物、以及因施工、拆除导致的所有垃圾)距离由供应商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六、施工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供应商成交后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七、▲施工进度要求:30日历天完工。供应商根据各自的施工经验以及工程特点,现场提供的条件,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确定工期及相应的保证措施。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天内进场,作好施工准备。正式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发出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总体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确定具有竞争力的施工总工期及合理的进度计划。磋商应明确完工时间和整体交付时间,如果成交,该工期将作为合同工期。八、设备、材料供应(一)本工作所需全部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除非采购文件及合同中另有约定)。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或质保书,并经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确认,但该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成交供应商应负的任何质量责任。成交供应商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甚至责令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无论采购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二)由采购人采购的成品(若有)只计取安装费,设备运输、验收、保管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设备本身的价格不进入报价。九、工程管理原则(一)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转包,成交供应商擅自分包、转包以违约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格,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为挂靠单位,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报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三)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的管理。(四)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本工程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并应完全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及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班子的任何人员,直至项目经理本人。如项目班子成员被采购人撤换,按项目班子成员不到位处罚额度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不得姑息迁就,拖延撤换和有碍工程进展,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予以追究赔偿。(五)安全施工、文明管理:1.施工单位成交后服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成交供应商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本条款的执行,采购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2.响应文件中应有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组织及配备专职负责人的说明和承诺,以确保安全生产。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材料和成品的保护,因失窃失火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因该工程是改造工程,做好成品保护,若因施工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成交供应商应相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若需要更换损坏物品时,施工方在更换前必须报甲方认可后,方能更换。5.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若经发现甲方必将严罚。若因施工需要要使用明火,施工方必须事先报甲方认可,必做好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施工而对相邻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由成交供应商采取措施解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成交供应商还应做到文明施工,要考虑到周围居民的休息,不能因为施工而影响周围居民,要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7.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除,并在规定时间段清运掉,同时不得将垃圾散落在园区内外,影响周边的卫生。根据园区管理及文明施工的要求,外运垃圾时不能暴露在外,要包装好。(六)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涉及本工程施工的其他配合工作。十、质量保修期总体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合格质量标准,且一次验收合格。具体为:(一)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和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不得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二)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三)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国家对此有强制性规定的,应从其规定)十一、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应基于上述各项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请特别阐明针对本项目施工环境需要采取的施工技术和组织措施情况。(二)供应商应组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三)针对本项目的劳动力投入应能满足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描述。(四)供应商应阐述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确保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且合理可行。(五)供应商应明确承诺施工总工期,不得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同时列明详细的进度计划。(六)为实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供应商应制订合理的质量控制手段以及达到质量目标的措施,措施方案应科学、合理、可行。(七)供应商若能提供项目重点难点措施、合理化建议及承诺的,应对重点难点措施作针对性分析,并提供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合理化建议及承诺。(八)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目标及保证体系措施,确保工程能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对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九)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应根据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临时宿舍自行解决,具体位置于采购人协商确定。十二、项目成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2)供应商需要配备适应本工程的项目组成员确保如期完成项目施工。十二、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30日历天2.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工程结算综合单价:固定单价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4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报财政申请支付预付款,具体时间以财政审核为准。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同时扣回。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清单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序号评审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企业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同一个用户不重复得分。1客观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及施工环境、现状的了解、根据施工环境、现状、结合施工图纸进行分析,提供分析方案:1)提供了分析方案方案的得2分;2)对施工环境、现状了解到位的得2分;3)对施工图纸施工要求分析到位的得1分;4)分析方案能更好的提升工程质量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6主观分3投标人结合本项目施工得特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根据提供方案进行评审1)投标人提供争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分析方案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项目特点、难点解决措施的得1分;3)提供的特点、难点解决措施合理、完整、科学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3分。5主观分4投标人针对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及合理性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应急抢修、关键重点地方的施工方案、夜间施工方案等内容。1)投标人提供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得1分;2)方案内容阐述完整、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各部门职责、有完善的施工计划列表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4分。5主观分5投标人针对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的严密性及合理性进行阐述评审。1)投标人提供项目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及措施的得1分;2)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方案切合本项目工程施工内容及要求的、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保证工程质量的实施措施合理科学、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具备明确的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4)未提供不得分。7主观分6投标人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对施工材料的选择、生产、运输、到场后的验收、保存方法等进行阐述评审。1)投标人提供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的得1分;2)投标人提供针对确保供应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及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合理、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未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7投标人针对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的合理性,专业配置与工程内容的相适性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历介绍、人员分工安排的合理性、管理人员的统筹手段、紧急情况下现场人员的工作合力安排及分工、后备力量的支持等内容进行评审:提供人员技术力量齐全、人员配备充足、人员分工安排明确合理、后备人员支持充分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4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4主观分8投标人针对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设备及施工机具是否能满足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要求进行评审:投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方案合理、科学、充足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共6分。未提供不得分。6主观分9投标人针对验收的方案合理性和竣工资料完整性和及时性等进行阐述。1)投标人验收方案科学合理、详细、有完整的实施组织流程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2)投标人竣工资料准备及时性强、内容齐全、对于隐蔽工程有明确的记录方案及措施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6主观分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程管理原则阐述情况: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详细、有完整的实施组织流程的得5份,方案有欠缺基本满足要求的得3分,相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极差的不得分。5主观分11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1)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方案的得1分;2)内容合理、符合规范、可操作性强、具备明确的计划安排及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4分。3)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12项目经理情况:项目经理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注: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人员社保,否则不得分。1客观分13项目组人员组成情况: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加0.5分,最高1分。注: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最近3个月的人员社保,否则不得分。2客观分1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售后服务方案应至少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响应时间;③维修技术服务。以上内容每完整响应成1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符合不得分。6主观分1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施工材料的品牌、档次及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性等进行评分(此项投标单位需根据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自身单位所用品牌表供评委评审,但不得体现价格)。较优的得5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相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或极差的不得分。5主观分1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情况进行评审:合理化建议科学、思路清晰、能更好的提升本项目实施成果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3主观分17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响应方案的得1分;2.应急响应方案中能体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后处置、人员配备齐全的每满足一项加1分,共3分; 本项最高4分。 4主观分18项目结算审核配合方案:投标人完成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后,需要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结算送审材料完成结算审核,投标人的送审材料准备时效响应及时、有完整的工作人员配置的每满足一项加2分,共4分。4主观分19政府采购政策:所投材料列入政府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墙面涂料具有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根据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评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1客观分20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2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20客观分/注意:不得以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6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7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3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1.施工项目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杭州市上城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交通运输1.11知识产权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2.2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2.6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2项目负责人3.3承包人人员3.4承包人现场查勘3.5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3.8联合体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2监理人员4.3监理人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2质量保证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5质量争议检测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2职业健康6.3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2施工进度计划7.3开工7.4测量放线7.5工期延误7.6不利物质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8暂停施工7.9提前竣工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6样品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2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4变更估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8暂列金额10.9计日工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2预付款12.3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5支付账户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2竣工验收13.3工程试车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13.5施工期运行13.6竣工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2竣工结算审核14.3甩项竣工协议14.4最终结清15.缺陷责任与保修15.1工程保修的原则15.2缺陷责任期15.3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2不可抗力的通知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8.保险18.1工程保险18.2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18.4持续保险18.5保险凭证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18.7通知义务19.索赔19.1承包人的索赔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19.3发包人的索赔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19.5提出索赔的期限20.争议解决20.1和解20.2调解20.3争议评审20.4仲裁或诉讼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5)《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7)《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杭建市【2012】240号)(8)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9)其他:《杭州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7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试行)》(杭发改投资[2013]422号)、《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杭财建[2013]1246号)、《关于明确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优质工程增加费计取规定的通知》(杭财建[2013]687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本工程按现行国家相应规范施工。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采购文件及招标答疑。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包括制作竣工图的原始施工图),如承包人额外需要提供施工图纸的,则额外增加的施工图纸的制作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地质勘察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发包人指令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由发包人按需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稿投标文件,其余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竣工图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包含在合同价内,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与监理人协商确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超大件:/本工程的超重件:/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条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条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条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合同条款10.4.1执行;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文字资料、竣工图(含电子版)、竣工测量成果、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文字资料4套、竣工图4套(电子版2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杭州市城建档案馆进档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岗率85%以上(按每月30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否则扣除履约担保中有关项目班子到岗率的担保金份额。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000元/次。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继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需要承包人法人代表到场,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同时要求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担10000元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发出书后十日内,每逾期一天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其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都需与投标时管理班子人员资历相当。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作出更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不得拒绝和拖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费用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当该项违约金金额达到10万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1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离岗未经发包人同意,视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到位,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勤率不足85%(按每月30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人·次;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等其他人员出勤率不足85%(按每月30天,每天工作8小时考勤),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人·次,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具体考核以签到表为准。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组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如有其它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质量问题;(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需要检查前12小时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人检查,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实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有未经发包人及监理方验收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要求复验,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3)其他:文明施工按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文《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建监总(2003)38号关于实施《杭州市市政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及文明工地杭建监总[2011]21号《关于打造“文明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关于下发的通知》(杭建城发[2015]200号)和《关于做好打造“美丽杭州”建设“两美浙江”示范区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杭建工发[2015]279号)执行,否则若造成工程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承包人文明施工还需做的其他工作:①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后背印有施工企业名称,夜间施工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涉水施工必须穿戴救生衣。②围护要求:市政工程工地围档必须按杭建工发[2011]189号《关于市政工程围档整治美化专题会议纪要》内容严格执行。③施工中产生的废土等必须随挖随运,堆放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堆放期间必须作覆盖处理,报价中必须考虑土方短驳费用。④合同签订后2周内,提供土方消纳处置的协议,并完成市容、环保、市政等相关部门的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报监理及发包人备案,土方及淤泥外运时应承诺所用自卸车应为密封专用自卸车,并提供与镇及以上政府签订的淤泥倾倒协议,⑤必须在开工前配置不少于6人的文明施工班组24小时常态响应,该班组今后由监理单位进行考核及统一调度。⑥协调好设备及电气安装等配套单位的施工安排,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⑦必须配备洒水设备,施工场地进出口配置车辆冲洗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无扬尘、进出施工车辆不产生扬尘。(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于投标总价中。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约定:(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方式约定: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其他。(2)其他:/。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工期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每天扣款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1000元。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4)其他。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各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需在投标时参考工程所在地历年气候条件综合考虑,含在报价中,需承包人承担。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招标人及相关规定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踏勘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杭州市相关规定,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对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的认可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由承包人委托有资质条件的检测单位;试验、检测费用约定:承包人承担,在合同价中包干使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现行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清单项目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以原单价为基础,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子目价格;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差(按照最近一个月基期材料信息价调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后3天内审查完毕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后7天内审查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二)种方式约定执行:(一)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遇异常波动,调整条件及方式参照杭建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执行。(二)其他: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如遇材料涨价的,其相应月份的信息价不作为计算平均价的基数。如遇材料跌价的,其相应月份的信息价应作为计算平均价的基数。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5%),(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5%)。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约定:(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的价格与合同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2)其他:1、必要的技术措施费;2、施工应能预计到的其他费用;3、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及相应引起的措施项目费;4、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延误期内增加的各项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考虑风险幅度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11.1第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2)其他:/。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4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报财政申请支付预付款,具体时间以财政审核为准。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每月(当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同时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合同签订后10天内预付合同款项的40%;(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资料完成归档并提交有效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后,凭资料结算审计受理单支付至实际完成合同内的计量款(扣除甩项工程)的85%(含预付款);(3)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8.5%,剩余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复验合格后无息付清;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照监理和建设单位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单,监理单位核实工程数量并发出工程款支付证书,并联合向建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建设单位依据监理单位的意见支付工程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实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有未经监理方验收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要求复验,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工程完工后28天内,免费向代建单位提交符合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数字文档)。如因资料不符合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后14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和相应电子文档,经建设单位对资料审查、签章、同意送审后,报送审计单位对竣工结算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