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理工学院2025)



[政采云]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SZG2025-239                  
二、项目名称: 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昆明路西一巷134号
报价:386000(元)
92.8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凡是从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资金支出的,甲方认为需要监理的,均在监理服务范围内。该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质量控制;②工程进度控制;③工程投资控制;④合同管理;⑤安全管理;⑥文档资料管理;⑦协调现场施工单位与业主间的工作关系;⑧审核工作计量、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结果应用等其他事项;⑨各类监
详见磋商文件
监理单位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日起至项目达到规定国家的质量保修期之日止。在此期间,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学校合理合规合法的工作要求,并在工程完工后向学校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监理服务周期到期后,因该工程需要监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监理服务报酬不予增加。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海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习晓红,李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总监姓名:朱尔江注册证书编号:52002660项目班组成员: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吉传山、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姚建保、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赵家荣、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林远华、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杜瑜、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范海敏、投资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张海鹏、土建监理员:代新霞、土建监理员:王海东、电气监理员:李晨、安装监理员:李述峰、水暖监理员:王文生、土建监理员:于保祥、土建监理员:程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理工学院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西路1号新疆理工学院
联系方式:0997-6663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天康企业大厦3楼
联系方式:15099331657、18167995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奕霏、郑龙、陈旭文
电 话:15099331657、18167995152       

 
 

附件信息:

11.24【澄清】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docx216.2K

中小企业声明函108.1K

正守正咨詢ShouzhengConsulting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SZG2025-239项目名称: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人:新疆理工学院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997-6663057地址:温宿县学府路一号新疆理工学院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邱奕霏、郑龙、陈旭文联系电话:15099331657、18167995152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528号天康企业大厦3楼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磋商须知前附表7一、说明12二、磋商文件1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18五、竞争性磋商程序18六、授予合同22七、质疑和投诉23八、项目验收24九、适用法律25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25十一、其他注意事项25第三章采购需求26第四章评审方法27一、综合评分27二、综合评分细则表27三、推荐成交供应商30四、确定成交供应商30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31第一部分合同书311.1合同组成部分321.2标的321.3价款32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33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331.6违约责任331.7合同争议的解决341.8合同生效3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362.1定义362.2技术规范362.3知识产权36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37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37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372.7质量保证372.8延迟履行372.9合同变更382.10合同转让和分包382.11不可抗力382.12税费382.13乙方破产382.14合同中止、终止392.15检验和验收392.16通知和送达39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392.18履约保证金392.19合同份数40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41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2一、资格审查材料44(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5(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5(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6(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7(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8(六)特定资格要求48(七)联合体协议书49(八)信用记录查询50(九)磋商保证金51(十)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52(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3二、商务文件组成54(一)竞争性磋商函55(二)磋商报价一览表59(三)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60(四)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61(五)供应商项目业绩表62(六)组织服务能力63(七)中小企业声明函66(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69三、技术文件组成70(一)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71(二)监理大纲(监理方案)72(三)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方案7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SZG2025-239项目名称: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78000.00最高限价(元):578000.00采购需求: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建设内容为: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包括拟建2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总计18660平方米;所采购监理服务要求涵盖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单位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日起至项目达到规定国家的质量保修期之日止。在此期间,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学校合理合规合法的工作要求,并在工程完工后向学校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监理服务周期到期后,因该工程需要监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监理服务报酬不予增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在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2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0:00-12:00(北京时间),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政采云系统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理工学院地址:温宿县学府路一号新疆理工学院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997-66630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天康企业大厦3楼联系方式:15099331657、181679951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奕霏、郑龙、陈旭文联系电话:15099331657、181679951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2采购内容工程概况: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包括拟建2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总计18660平方米;招标范围:凡是从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资金支出的,甲方认为需要监理的,均在监理服务范围内。该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质量控制;②工程进度控制;③工程投资控制;④合同管理;⑤安全管理;⑥文档资料管理;⑦协调现场施工单位与业主间的工作关系;⑧审核工作计量、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结果应用等其他事项;⑨各类监督、检查等;⑩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如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节能评估等)需要提供的监理工作及资料;以及变更和签证增加的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作用。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地点新疆理工学院内5服务期限监理单位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日起至项目达到规定国家的质量保修期之日止。在此期间,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学校合理合规合法的工作要求,并在工程完工后向学校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监理服务周期到期后,因该工程需要监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监理服务报酬不予增加。6采购人名称:新疆理工学院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997-66630577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邱奕霏、郑龙、陈旭文联系电话:15099331657、18167995152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天康企业大厦3楼8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3.2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9联合体形式不接受10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11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12分包不允许13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5预算资金(最高限价)该项目监理费限价578000元。此报价包含该项目所有相关建设内容(包括变更及签证增加的其他等建设内容)。投标单位的报价应为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而发生的人工费、成果文件制作费、办公通讯费、交通费、因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差旅费、管理费、风险、利润、税金和政策规定的应有的各项费用及因凡是从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资金支出的,甲方认为需要监理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监理服务期满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如该项目未实施,监理费不予以支付。16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数额:11560元(壹万壹仟伍佰陆拾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保证金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仅支持平台电子保证金)、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以上方式投标人仅需选择其中一种即可。具体缴纳方式如下:一、电子保证金:按政采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收款账号信息进行缴纳。具体操作在【保证金管理】页面,选择【电子保证金(在线获取账号)】,点击【新疆保证金平台】,自动从银行获取保证金的收款户名、收款账号、收款银行信息。供应商需将保证金转入获取到的收款账号。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保函推荐使用政采云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页面点击电子保函→立即申请,具体操作详见以下网址: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luban.luban-PC-42055.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6.7e243ab01fd611eeaa409fcd72e2594c17磋商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18磋商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投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无需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2、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19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1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指定位置。2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1开标地点(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22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相关专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23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需进行二次报价,请各投标单位确认二次报价成功后方可离开电脑。(二次报价默认时长:30分钟)2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26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27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实际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递交: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3、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招标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递交;说明: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28招标代理服务费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20%收取。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付款方式付费次序支付合同金额比例(%)付费时间第一次30%地基基础验收合格后第二次30%主体验收合格后第三次2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次20%竣工结算完成后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注意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注:1、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响应文件”是指: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1.2.6“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被采购人认可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1.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1.4费用和知识产权1.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向所有供应商公布。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布更正公告。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采云平台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3为使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距离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时,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材料(详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材料组成)(2)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3)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3.3响应文件编制3.3.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采购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3.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编制响应文件。3.3.3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正本。3.3.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3.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6★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3.3.7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3.8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3.9★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3.4★磋商报价要求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4.2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和《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4.5每一种规格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4.6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7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3.5备选方案3.5.1无。3.6★联合体响应3.6.1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7.4证明响应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3.8.★磋商保证金3.8.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8.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9.★磋商的有效期3.9.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9.2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谈判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按要求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指定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2.2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迟交的响应文件4.3.1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将不负任何责任。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程序5.1磋商小组的组成5.1.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方法5.2.1采购人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磋商、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2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2.3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5.3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3.1资格性检查(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扫描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符合性检查)。5.3.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5.4违法违规行为5.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5.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5.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5.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5.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5.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6磋商5.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6.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5.5.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时,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5.6.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6.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6.10采购结果确认(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5.7公示或公告5.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授予合同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6.1.2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七、质疑和投诉7.1质疑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2投诉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八、项目验收8.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九、适用法律9.1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1.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采购需求1、基本情况: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包括拟建2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总计18660平方米,预算投资70086600元。2、服务内容:凡是从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资金支出的,甲方认为需要监理的,均在监理服务范围内。该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质量控制;②工程进度控制;③工程投资控制;④合同管理;⑤安全管理;⑥文档资料管理;⑦协调现场施工单位与业主间的工作关系;⑧审核工作计量、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结果应用等其他事项;⑨各类监督、检查等;⑩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如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节能评估等)需要提供的监理工作及资料;以及变更和签证增加的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作用。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该项目监理费限价578000元。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该项目所有相关建设内容(包括变更及签证增加的其他等建设内容)。投标单位的报价应为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而发生的人工费、成果文件制作费、办公通讯费、交通费、因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差旅费、管理费、风险、利润、税金和政策规定的应有的各项费用及因凡是从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可研批复资金支出的,甲方认为需要监理的,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监理服务期满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如该项目未实施,监理费不予以支付。4、监理工作期限:监理单位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日起至项目达到规定国家的质量保修期之日止。在此期间,监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学校合理合规合法的工作要求,并在工程完工后向学校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监理服务周期到期后,因该工程需要监理人继续提供服务的,监理服务报酬不予增加。5、在施工过程中(包括施工单位加班施工过程),中标监理单位保证全程现场监督。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中标监理单位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监理职责,学校可终止其监理工作同时进行经济处罚,并将其列入新疆理工学院工程管理黑名单,不再与该监理单位进行合作。6、监理单位必须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内容并每天做出相对应的监理记录资料,学校会对此资料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学校将视该类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其监理职责,学校可终止其监理工作同时进行经济处罚,并将其列入新疆理工学院工程管理黑名单,不再与该监理单位进行合作。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须在一周内提交监理资料。7、监理投标单位必须出具承诺书,投标备案人员即为派驻现场人员,派驻现场人员不少于5名。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监理员不少于2名;并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具体信息、证书、职称和开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信息等证明文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安装专业和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业施工阶段必须保证每天驻场。8、在整个监理服务服务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派人参加甲方或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会议等其他需要监理的工作。监理单位派出人员条件:(1)该人员必须与该监理单位具有社保关系。(2)该人员必须在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平台完成备案,备案信息必须与该监理单位一致。(3)该人员必须与出席事由有直接关系(如:必须是本项目相关人员)。9、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在学校审计过程中发现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虚假资料时,将扣除监理合同总价20%的监理费用。10、监理费用付款方式:付费次序支付合同金额比例(%)付费时间第一次30%地基基础验收合格后第二次30%主体验收合格后第三次2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次20%竣工结算完成后11、监理人员要求:①项目组各专业人员配置合理,满足各类工程监理需要,其中土建监理工程师、安装监理工程师及电气监理工程师至少各1名;其他人员:土建监理人员的至少2人(至少1名中级)、水暖电气安装监理人员的至少2人(至少1名中级),且有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资格,须提供项目组专业人员的简历、注册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开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信息等证明文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②拟派项目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在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③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同时提供监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④监理员具备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员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员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⑤投标文件中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时间不得低于22天,由甲方负责对监理单位驻场人员进行考勤,若有考勤低于22天的,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应措施扣除合同额。保证监理单位切实严肃认真履职尽责。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变更及请假,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⑥监理单位和投标文件中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投标时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以及被列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投标。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监理员必须具备监理员证书或助理工程师。12、确保项目施工质量满足国家、自治区、地区、行业、设计与相关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各项验收出现2次及以上不通过,监理单位对此承担监理责任。13、技术规范: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14、过程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志(每日记录)、监理月报(每月提交)、监理例会纪要(每次会议后3日内提交)、工程变更及签证审核意见(收到申请后2日内出具)等其他资料。​最终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评估报告、竣工资料审核意见、缺陷责任期监理报告等,需提供6套纸质文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及1套电子文件(PDF格式,U盘存储)。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二、综合评分细则表初步审查表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声明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中小企业资格认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供应商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企业资质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在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授权委托响应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投标报价报价唯一,未超过最高限价★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商务条款及采购需求)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按要求递交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或“不通过”。(2)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表中全部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若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专家投票决定该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详细评审表项目评审内容分值A:投标价格评分30分价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修正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础,对其进行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30分B:技术部分评分43分工程概况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编制工程概况,内容包括不限于:1.工程的各项主要参数以及现场状况表达清晰2.监理工程涉及专业阐述全面、精准3.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监理依据准确全面4.监理工程特点分析全面5.监理工程实施难点分析合理有针对性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分,每有一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5分质量控制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编制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质量总目标2.质量控制内容,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3.质量控制方法先进4.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措施5.分部、分项质量控制措施6.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措施、技术难点质量控制措施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分,每有一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6分进度控制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编制进度控制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目标2.进度控制程序3.进度控制方法、措施和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防范对策可行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2分,每有一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6分造价控制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编制造价控制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针对工程的实际,造价控制程序合理、可行,造价控制有具体措施2.工程造价目标风险分析全面,防范性对策有针对性3.针对工程投标“不平衡报价”专题分析,如何帮助甲方在工程实施中制衡施工单位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2分,每有一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6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制度合理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责任明确,管理方法合理可行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2分,每有一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4分合同、信息管理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编制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根据工程特点,索赔与反索赔措施有针对性2.合同履行纠纷预防和协调方案合理、可行3.工程信息管理的内容全面,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健全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分,每有一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3分组织协调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编制组织协调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1.结合工程提出的组织协调的内容全面2.协调的方法、程序和协调措施可行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2分,每有一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4分合理化建议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某一技术难点提供合理化建议,内容包括不限于:1.技术难点具体阐述及相关依据。2.建议合理可行,针对改技术难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3.根据合理化建议分点简述具体实施方案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2分,每有一处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6分工程信息化依据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宿舍楼项目编制工程信息化,内容包括不限于:1.结合项目特点,智慧工地建设的方案合理,措施可行有针对性2.智慧工地的应用方式、保障机制切实可行;3.应用于施工现场实际管理的智慧工地专项监督计划完整、可行、有效。所列方案针对以上条款以上内容完整合理、科学严密,切实可行,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扣1分,每有一项总体内容完备但存在部分瑕疵之处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3分C:商务部分评分27分企业业绩(10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的(维修改造类工程不计入企业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0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组成(7分)1、供应商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配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本条最多得4分。2、供应商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配一名专职监理员的(需具有监理员证书或助理及以上职称证书),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件及开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信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等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7分项目负责人证书(4分)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具有高级(含副高)及以上职称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4分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每提供一项加2分,满分6分,(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未提供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所提供业绩合同残缺不全、模糊难辨,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需体现项目负责人)。6分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此合同为参考模板,以学校提供的合同模板,双方签订后为准】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合同履行地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序号约定内容1技术成果的归属为甲乙双方共有。由此产生的收益的分成办法由双方协商。2付费次序支付合同金额比例(%)付费时间第一次30%地基基础验收合格后第二次30%主体验收合格后第三次2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次20%竣工结算完成后3双方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以实际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完全有效。7合同份数:一式伍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资格审查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本单位2024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开具有效期内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不同。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本公司(或单位)完全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因本公司(或单位)在本项目所投入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因,致使本项目合同履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或按国家采购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规定的一切违约责任,本公司(或单位)自愿全部承担。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质量,可根据实际需要追加(必要时可进行外购租、外协)专业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凭证),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缴纳凭据(完税证或缴款书或印花税票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注:近三年: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六)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在其他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2、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七)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磋商。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总金额的比例为:。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期“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含: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例如:网站搜索页输入供应商名称,提供截图查询结果。(九)磋商保证金说明:此处上传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转账凭证)(十)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采购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响应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致[招标单位全称]:本单位(投标人全称:[监理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代码])就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监理服务投标事宜,为确保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恪守廉洁从业准则,杜绝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郑重向贵单位作出如下不可撤销廉洁承诺:一、廉洁履职核心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廉洁管理规定,秉持“公平、公正、独立、客观”原则开展监理工作,不偏袒任何参建方,不干预项目正常建设流程。禁止向贵单位(含项目管理人员、决策人员)及施工、设计等相关参建单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消费卡、宴请、旅游、娱乐安排等)输送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接受上述单位提供的任何不正当利益。严格规范监理人员行为,确保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均具备相应资质及从业资格,且已签订《个人廉洁从业承诺书》;不允许监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参建方索要财物、要求提供特殊待遇,或为亲友及关联方谋取与本项目相关的利益。不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串通,通过虚报工程量、伪造验收记录、降低质量标准、违规签证等方式损害贵单位利益;不泄露项目招标、评标、合同履行等过程中的涉密信息(如标底、评审意见、商业秘密等)。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及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履职要求开展工作,不擅自缩减监理职责、降低服务质量;及时向贵单位报告项目建设中的质量隐患、安全风险、进度偏差等问题,不隐瞒、不拖延、不谎报。二、违规责任与处理承诺若本单位或派驻的监理人员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贵单位有权立即终止监理合同,没收本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监理服务费尾款),且本单位需按监理合同总金额的[XX%]向贵单位支付违约金。若因本单位廉洁违规行为导致项目出现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如返工费用、额外采购成本等)或其他不良影响,本单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贵单位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若本单位廉洁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将主动配合贵单位及司法机关调查,接受相应法律制裁;同时自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惩戒(如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等),且不就贵单位采取的处理措施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三、廉洁保障措施承诺本单位将建立项目专项廉洁管理机制,由单位负责人牵头成立廉洁监督小组,定期对项目监理工作进行廉洁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苗头;向贵单位及参建方公开廉洁监督电话([电话号码])、邮箱([邮箱地址]),接受各方监督。定期组织派驻监理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及行业廉洁要求,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将廉洁履职情况纳入监理人员绩效考核,对廉洁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对违规者严肃追责。本单位确认,本承诺书是投标文件及后续可能签订的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单位中标,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接受贵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特此承诺!承诺人(监理单位全称并盖章):[监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二)承诺书致[招标人/建设单位全称]:本单位(即投标人,全称:[投标单位全称])就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事宜,郑重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以确保项目规范、高效推进,保障贵单位合法权益:一、关于派驻现场人员的承诺1.本单位此次投标备案的所有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投标文件附件《投标备案人员明细表》),均为中标后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实际履约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若无经贵单位书面同意的特殊情况(如人员突发重大疾病、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职等),本单位承诺不随意变更派驻人员的姓名、岗位、职责及履约期限。2.若本单位中标后,未按要求将投标文件评分环节中载明的拟派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及投标备案人员足额、按时派驻至项目现场,或擅自更换派驻人员且未获贵单位书面批准,贵单位有权立即终止本项目合同,本单位将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向贵单位支付违约金。3.若因上述未按要求派驻人员的行为,给贵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如返工费用、额外采购成本等)、工期延误(如项目进度滞后于计划节点)或其他损失(如声誉影响、管理成本增加等),贵单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向本项目监理单位(全称:[监理单位全称])主张赔偿,本单位对该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且不就此向贵单位提出任何异议。二、关于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承诺1.本单位承诺,若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标准、工期节点、技术方案、服务内容、安全管理规范、验收标准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履约符合贵单位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若本单位中标后,出现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形(如质量未达标、工期逾期、技术方案擅自变更、服务内容缩减等),贵单位有权立即终止本项目合同,本单位将无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向贵单位支付违约金。3.若因上述未按投标文件要求履约的行为,给贵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贵单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向本项目监理单位主张赔偿,本单位对该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且自愿接受贵单位据此采取的其他合规处理措施。本单位充分理解并确认,上述承诺内容是投标文件及后续可能签订的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本单位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若本单位违反任何一条承诺,贵单位可直接依据本承诺书及相关合同约定追究本单位责任,本单位无任何抗辩理由。特此承诺!承诺人(投标单位全称并盖章):[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投标单位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二、商务文件组成(一)竞争性磋商函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保证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接受磋商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和递交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并保证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五、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四、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声明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技术服务。二、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理人,且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二)磋商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首次磋商报价(元)小写: 大写: 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三)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金额包含内容备注合计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部分偏离说明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注: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中商务条款及要求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如有需要,应附相关证明文件,同时将相关证明文件的相应页码填写到上表“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中。如不填写此表,视同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六)组织服务能力1、项目团队人员投入项目人员组成表序号岗位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投入时间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1项目总监23……说明:后附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年限已完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服务期限签约合同金额备注目前正在服务项目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表序号设备、软件名称规格型号主要功能使用年限单位数量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评审时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价格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不予认定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仅需提供声明函,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表可不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说明:非监狱企业,本表可不提供。(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三、技术文件组成监理大纲(监理方案)格式自拟(三)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方案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格式自拟1(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理工学院(单位名称)的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疆理工学院23号、2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9人,营业收入为3319万元,资产总额为29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2月4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评审时造成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价格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不予认定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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