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 海洋服务
一、项目编号:RYCG20251108
二、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718000(元)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春园路188号6幢3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
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
按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
按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林基,郑冰淼(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薛玉影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78.0
83.0
74.0
78.33
5.29
83.62
1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0.6
80.8
62.2
71.2
7.17
78.37
1
青岛卓建海洋工程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56.35
61.15
61.95
59.82
10.0
69.82
1
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37.15
41.65
49.85
42.88
5.23
48.1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7折收取,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瑞安市毓蒙路16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500867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6500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发勇、徐纯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655277
质疑联系人:王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022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322.8K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pdf87.2K
中标公告补充.doc15.5K
磋商文件—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doc985.5K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295.4K
磋商文件—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pdf
中标公告补充.doc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RYCG20251108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温州市本级,海洋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RYCG2025110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2-0509:0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元)1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718000(柒拾壹万捌仟元整)2青岛卓建海洋工程勘测技术有限公司380000(叁拾捌万元整)3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30000(伍拾叁万元整)4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726000(柒拾贰万陆仟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RYCG2025110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2-0509:0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符合2青岛卓建海洋工程勘测技术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RYCG2025110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12-0509:00:00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符合2青岛卓建海洋工程勘测技术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符合4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RYCG2025110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青岛卓建海洋工程勘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1.1技术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00-1.001.000.751.000.751.2技术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00-1.001.000.751.000.751.3技术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1.1-1.3项评分点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到相关证书的有效信息,否则不得分。如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则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0.00-1.001.000.751.000.751.4技术磋商供应商自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能力附表中包含(1)海洋水文;(2)渔业资源;(3)潮间带生物;(4)大型低栖生物;(5)浮游植物;(6)粒度分析,每具有一项认证能力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0.00-3.003.001.500.000.002技术供应商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海域使用论证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0.00-1.001.001.001.001.003技术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仅计取一次分数,以最高分计,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②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4.004.004.004.002.004.1技术项目组成员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6分。注: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最高得分。②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③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6.006.004.006.002.004.2技术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最高得分。②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③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1.001.001.000.000.005.1技术对本项目涉海区域现状了解情况、自然灾害特点了解熟悉程度:①有经过实地调查,提出的了解情况符合实际要求,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②提出的了解情况较为全面,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出的了解情况部分满足要求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4.002.004.002.005.2技术对生态环境现状和保护修复需求了解熟悉程度:①有经过实地调查,提出的了解情况符合实际要求,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②提出的了解情况较为全面,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出的了解情况部分满足要求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4.002.004.002.006.1技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海域使用论证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①方案全面,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供的方案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4.004.004.002.006.2技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①方案全面,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供的方案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4.004.004.002.006.3技术技术路线、方法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技术路线、方法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技术路线、方法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6.004.004.002.007.1技术对本项目工作要点、关键点、难点的分析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事先分析,进行预估和评判,并制定相应的分析方案的得7分;②方案分析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6分;③分析方案较为简单的得4.2分;④有提出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阐述可行性差的得2.8分;⑤未提供分析的不得分。0.00-7.005.604.205.602.807.2技术针对本项目要点、关键点、难点的解决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能够快速解决难点,有效的针对重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得7分;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预估和评判,有制定解决方案,相关措施较为合理的得5.6分;③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有提出解决措施,相关措施基本合理,得4.2分;④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制定的解决方案较为简单的得2.8分;⑤未提供措施该项内容不得分。0.00-7.005.604.205.602.808技术总工作进度计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项目的总工作进度计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的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审:①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得当,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有利于项目实施得7分;②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保证措施详细具体,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得5.6分;③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基本明确,能保证项目实施得4.2分;④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措施简单或存在欠缺得2.8分;⑤未提供不得分。0.00-7.007.004.205.602.809技术成果内容设定:成果内容设定科学、完整、深入、明确,符合项目需求:①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5分;②成果内容基本采购人要求的4分;③成果内容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4.004.004.002.0010技术项目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阐述详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得6分;②阐述较为详细,针对性弱,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5分;③阐述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3分;④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0.00-6.005.003.005.003.0011技术验收评审方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成果阶段性论证评审方案,项目成果送审论证评审方案等:①阐述详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得2分;②阐述较为详细,但针对性弱的得1分;③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得0.5分;④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0.00-2.002.001.002.000.5012.1技术合同过程的服务承诺、技术保障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服务承诺满足要求的3分;②服务承诺基本满足要求的2.4分;③服务承诺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1.8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3.002.401.802.401.8012.2技术合同实施过程安全保障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①安全保障满足要求的3分;②安全保障基本满足要求的2.4分;③安全保障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1.8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3.002.401.802.401.8012.3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建议:①合理化建议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4分;②合理化建议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3.2分;③合理化建议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4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4.004.002.404.002.40合计0.00-90.0078.0056.3570.6037.15专家(签名):2/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RYCG2025110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青岛卓建海洋工程勘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1.1技术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00-1.001.000.751.000.751.2技术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00-1.001.000.751.000.751.3技术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1.1-1.3项评分点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到相关证书的有效信息,否则不得分。如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则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0.00-1.001.000.751.000.751.4技术磋商供应商自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能力附表中包含(1)海洋水文;(2)渔业资源;(3)潮间带生物;(4)大型低栖生物;(5)浮游植物;(6)粒度分析,每具有一项认证能力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0.00-3.003.001.500.000.002技术供应商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海域使用论证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0.00-1.001.001.001.001.003技术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仅计取一次分数,以最高分计,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②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4.004.004.004.002.004.1技术项目组成员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6分。注: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最高得分。②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③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6.006.004.006.002.004.2技术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最高得分。②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③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1.001.001.000.000.005.1技术对本项目涉海区域现状了解情况、自然灾害特点了解熟悉程度:①有经过实地调查,提出的了解情况符合实际要求,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②提出的了解情况较为全面,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出的了解情况部分满足要求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4.002.005.002.005.2技术对生态环境现状和保护修复需求了解熟悉程度:①有经过实地调查,提出的了解情况符合实际要求,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②提出的了解情况较为全面,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出的了解情况部分满足要求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4.002.004.002.006.1技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海域使用论证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①方案全面,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供的方案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6.004.006.002.006.2技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①方案全面,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供的方案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6.004.006.002.006.3技术技术路线、方法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技术路线、方法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技术路线、方法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6.004.006.002.007.1技术对本项目工作要点、关键点、难点的分析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事先分析,进行预估和评判,并制定相应的分析方案的得7分;②方案分析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6分;③分析方案较为简单的得4.2分;④有提出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阐述可行性差的得2.8分;⑤未提供分析的不得分。0.00-7.005.604.205.602.807.2技术针对本项目要点、关键点、难点的解决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能够快速解决难点,有效的针对重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得7分;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预估和评判,有制定解决方案,相关措施较为合理的得5.6分;③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有提出解决措施,相关措施基本合理,得4.2分;④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制定的解决方案较为简单的得2.8分;⑤未提供措施该项内容不得分。0.00-7.005.604.205.602.808技术总工作进度计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项目的总工作进度计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的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审:①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得当,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有利于项目实施得7分;②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保证措施详细具体,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得5.6分;③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基本明确,能保证项目实施得4.2分;④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措施简单或存在欠缺得2.8分;⑤未提供不得分。0.00-7.005.604.205.604.209技术成果内容设定:成果内容设定科学、完整、深入、明确,符合项目需求:①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5分;②成果内容基本采购人要求的4分;③成果内容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5.004.005.004.0010技术项目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阐述详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得6分;②阐述较为详细,针对性弱,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5分;③阐述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3分;④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0.00-6.006.005.006.003.0011技术验收评审方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成果阶段性论证评审方案,项目成果送审论证评审方案等:①阐述详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得2分;②阐述较为详细,但针对性弱的得1分;③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得0.5分;④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0.00-2.002.002.002.001.0012.1技术合同过程的服务承诺、技术保障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服务承诺满足要求的3分;②服务承诺基本满足要求的2.4分;③服务承诺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1.8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3.003.003.003.002.4012.2技术合同实施过程安全保障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①安全保障满足要求的3分;②安全保障基本满足要求的2.4分;③安全保障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1.8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3.003.002.403.001.8012.3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建议:①合理化建议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4分;②合理化建议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3.2分;③合理化建议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4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4.003.202.404.002.40合计0.00-90.0083.0061.1580.8041.65专家(签名):4/6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RYCG20251108)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青岛卓建海洋工程勘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1.1技术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00-1.001.000.751.000.751.2技术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0.00-1.001.000.751.000.751.3技术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1.1-1.3项评分点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到相关证书的有效信息,否则不得分。如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则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0.00-1.001.000.751.000.751.4技术磋商供应商自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能力附表中包含(1)海洋水文;(2)渔业资源;(3)潮间带生物;(4)大型低栖生物;(5)浮游植物;(6)粒度分析,每具有一项认证能力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0.00-3.003.001.500.000.002技术供应商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海域使用论证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0.00-1.001.001.001.001.003技术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仅计取一次分数,以最高分计,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②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4.004.004.004.002.004.1技术项目组成员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6分。注: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最高得分。②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③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6.006.004.006.002.004.2技术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最高得分。②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③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0.00-1.001.001.000.000.005.1技术对本项目涉海区域现状了解情况、自然灾害特点了解熟悉程度:①有经过实地调查,提出的了解情况符合实际要求,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②提出的了解情况较为全面,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出的了解情况部分满足要求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4.004.002.004.005.2技术对生态环境现状和保护修复需求了解熟悉程度:①有经过实地调查,提出的了解情况符合实际要求,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②提出的了解情况较为全面,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出的了解情况部分满足要求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4.002.004.002.006.1技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海域使用论证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①方案全面,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供的方案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6.004.004.004.006.2技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①方案全面,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供的方案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6.004.002.004.006.3技术技术路线、方法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技术路线、方法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技术路线、方法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6.002.002.004.004.007.1技术对本项目工作要点、关键点、难点的分析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事先分析,进行预估和评判,并制定相应的分析方案的得7分;②方案分析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6分;③分析方案较为简单的得4.2分;④有提出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阐述可行性差的得2.8分;⑤未提供分析的不得分。0.00-7.005.604.204.202.807.2技术针对本项目要点、关键点、难点的解决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能够快速解决难点,有效的针对重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得7分;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预估和评判,有制定解决方案,相关措施较为合理的得5.6分;③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有提出解决措施,相关措施基本合理,得4.2分;④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制定的解决方案较为简单的得2.8分;⑤未提供措施该项内容不得分。0.00-7.004.204.204.202.808技术总工作进度计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项目的总工作进度计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的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审:①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得当,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有利于项目实施得7分;②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保证措施详细具体,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得5.6分;③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基本明确,能保证项目实施得4.2分;④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措施简单或存在欠缺得2.8分;⑤未提供不得分。0.00-7.004.204.204.205.609技术成果内容设定:成果内容设定科学、完整、深入、明确,符合项目需求:①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5分;②成果内容基本采购人要求的4分;③成果内容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5.004.004.004.002.0010技术项目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阐述详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得6分;②阐述较为详细,针对性弱,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5分;③阐述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3分;④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0.00-6.005.005.005.003.0011技术验收评审方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成果阶段性论证评审方案,项目成果送审论证评审方案等:①阐述详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得2分;②阐述较为详细,但针对性弱的得1分;③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得0.5分;④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0.00-2.001.002.002.001.0012.1技术合同过程的服务承诺、技术保障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服务承诺满足要求的3分;②服务承诺基本满足要求的2.4分;③服务承诺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1.8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3.003.002.403.001.8012.2技术合同实施过程安全保障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①安全保障满足要求的3分;②安全保障基本满足要求的2.4分;③安全保障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1.8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3.003.003.002.402.4012.3技术针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建议:①合理化建议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4分;②合理化建议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3.2分;③合理化建议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4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0.00-4.004.003.203.203.20合计0.00-90.0074.0061.9562.2049.85专家(签名):6/6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RYCG20251108)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718000元(柒拾壹万捌仟元整)78.335.2983.6213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30000元(伍拾叁万元整)71.207.1778.3722青岛卓建海洋工程勘测技术有限公司380000元(叁拾捌万元整)59.8210.0069.8234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726000元(柒拾贰万陆仟元整)42.885.2348.11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2月08日1/1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RYCG20251108磋商供应商: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中路(西)101号第五层501室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报价明细表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编号:RYCG20251108】的实施。(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小写:740000.00元大写:柒拾肆万元含税,税率6%注: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投标报价指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费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用、数模专题研究(包括水动力及冲淤影响、施工期悬浮物扩散影响、施工期溢油扩数模研究、岸滩演变分析)费用、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及补充调查[包括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潮间带区域调查、沉积物粒度调查、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等]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保险费、专家评审费用、税金、管理费、验收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应考虑在内。2.此表“投标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总价”一致。3.▲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签名或公章):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5日2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费用名称单位费用名称单价(含税)备注1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1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费用595000.00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1项2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用145000.00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项合计总价小写:740000.00大写:柒拾肆万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数模专题研究(包括水动力及冲淤影响、施工期悬浮物扩散影响、施工期溢油扩数模研究、岸滩演变分析)、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及补充调查[包括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潮间带区域调查、沉积物粒度调查、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等]等一切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费用中。注:1.▲不提供报价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2.此表的“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相一致;3.若因报价人原因漏计部分报价,将视该漏计的部分报价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报价人需免费提供,合计总价不再调整。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5日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标项: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RYCG20251108)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元)备注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718000/1/1中标公告补充采购人: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77-66500867地址:瑞安市毓蒙路1688号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65802277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中标单位: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8292166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中路(西)101号第五层501室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服份有限公司tZhcjiangRuiyangconsultingcnginccringbiddingagcncyLimitodbyShLtdhareLtd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磋商文件项目编号:RYCG2025110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5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采购需求)18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3一、评标方法27二、评标标准27三、评标程序27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28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4资格文件部分34商务技术文件部分38报价文件部分51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54第1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4日项目概况 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YCG20251108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50000最高限价(元):7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750000简要规格描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②磋商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磋商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磋商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瑞安市毓蒙路16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500867质疑联系人: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65008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传真:0577-65802277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发勇、徐纯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655277质疑联系人:王芳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022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1.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2项目编号RYCG20251108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4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750000元;最高限价:750000元。5采购内容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项目属性¨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 B服务类。8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0磋商样品☑ 不需要 11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3磋商保证金不需要14是否需要缴纳履约担保☑ 不需要15预付款þ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40%,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 成交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6磋商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1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8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 。[项目如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罗列所有涉及产品的清单,参照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9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09点00分止(北京时间)20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21特别说明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全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两副。2、如最终的磋商报价与首次报价不同,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各项报价原则上均按同比例调整后提供。1、总则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响应、开标、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及解释2.1.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4“磋商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5“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6.6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磋商供应商。2.7.7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8.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9.9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0.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11.11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磋商供应商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2支持绿色发展3.2.21.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投标无效。3.2.22.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23.3.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磋商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3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第六部分。3.3.3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2.2.21.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32.2.22.2.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2.2.23.3.3.3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3.3.3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5.5.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36.6.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37.7.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38.8.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4支持创新发展3.4.41.1.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42.2.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2供应商质疑4.2.21.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2.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2.2.21.1.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2.22.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2.2.23.3.3.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3.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表2。4.2.24.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25.5.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3供应商投诉4.3.3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32.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3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5.5.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表3。2、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磋商文件5.4.4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磋商公告;5.1.2磋商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5.5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3、投标7.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4.4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10.5.5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1.1.1资格文件:11.1.16.6.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17.7.7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18.8.8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11.1.19.9.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110.10.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2商务技术文件:11.2.21.1.1磋商函;11.2.2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23.3.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24.4.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25.5.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26.6.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3报价文件:11.3.31.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32.2.2报价明细表;1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2.1.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磋商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2.2.2磋商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3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14.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磋商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4.4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磋商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磋商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投标无效。16.磋商有效期16.1.1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2磋商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16.3.3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4、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磋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8.3.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18.4.4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询标函,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真实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按“第七部分附表1”格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电子签章。19.资格审查19.1.1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2▲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4合格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5.5▲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9.6.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7.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磋商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0.信用信息查询20.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磋商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磋商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评标21.磋商小组21.5.5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含)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6.6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7.7评标纪律:(1)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供应商,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的信息。(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采购单位,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21.8.8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办法。21.9.9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定标2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2.10.10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23.中标(成交)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3.1.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3.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23.3.3采购机构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4.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5.5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6.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7.7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26.1.1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6.2.2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3.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4.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9、履约验收28.验收28.5.5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6.6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7.7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8.8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详见附表410、代理服务费30.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7折收取,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各磋商供应商应在报价中予以考虑)。2.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采购需求)1、概述1.此份采购内容及要求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货物或工程)进行报价。2.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3.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磋商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谢绝联合投标。4.本次采购的服务(产品)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5.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要求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产品)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6.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概况1、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总计用地面积约52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飞云江河口区北岸种植滨海植被(碱篷或芦苇等)约12.14公顷,在飞云江五桥两岸外海侧种植滨海植被(碱篷或芦苇等)约6公顷,在青春公园外海侧种植滨海植被(碱篷或芦苇等)约3.5公顷,在丁山二期主堤外海侧建设贝类(牡蛎)礁附着区10.5公顷,在丁山三期北区主堤内侧种植防护林2.5公顷,工程投资暂按3000万元计。2、考虑本项目滨海湿地修复和牡蛎礁修复位于海域,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需要开展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报海域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时需要开展数模专题研究和生态环境调查来满足论证和环评的深度要求。3、项目范围:区域有潘岱街道外侧滩涂、飞云江五桥两岸滩涂、青春公园外侧滩涂、丁山二期主堤外海侧、丁山三期北区主堤内侧项目区。范围如下图所示(仅供参考):瑞安市上马客运站口金海2号转运站温州理工学院飞云江五桥两岸滨海植被种植6公顷滨海校区瑞安市客运金海1号转运站中心公交站场万松公园瑞安港客运站口茶腾板道潘岱街道外侧滨海植被种植12.14公顷瑞安市0228云道青春公园外侧滨海植被种植3.5公顷宋家埭村口宋桥车站八十亩村万全镇沙园村g郑楼车站里村丁山二期建设贝类礁附着区10.5公顷阁巷阁巷三村(2)采购清单序号编制内容单位最高限价备注1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1项60万元根据采购人及审批需要,供应商须出具一个项目或两个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项目名称根据采购人需要确定。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1项2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项15万元根据采购人及审批需要,供应商须出具一个项目或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名称根据采购人需要确定。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项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数模专题研究(包括水动力及冲淤影响、施工期悬浮物扩散影响、施工期溢油扩数模研究、岸滩演变分析)、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及补充调查[包括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潮间带区域调查、沉积物粒度调查、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等]等一切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最高限价中。(3)工作内容本次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海涉海专题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一切报告和专题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数模专题研究(包括水动力及冲淤影响、施工期悬浮物扩散影响、施工期溢油扩数模研究、岸滩演变分析)、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及补充调查[包括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潮间带区域调查、沉积物粒度调查、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等]等,并通过各级海洋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或评审,协助完成备案或批复。1、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及补充调查按照海域论证技术导则技术要求,结合项目所在区域概况及相关资料,对工程周边区域环境现状进行现状调查及资料收集。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要求,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充分收集和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自然资源、环境和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海洋功能区域及其他相关规划、基础地理信息等数据及资料。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海洋调查资料,凡是现有海洋调查资料不能满足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的,应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2、数模专题研究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要求,利用数学模型预测项目水动力影响、泥沙冲淤影响、施工过程中悬浮物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尤其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岸滩演变分析,重点分析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溢油扩散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编制水动力及冲淤影响数模专题报告、施工期悬浮物扩散影响数模专题报告、施工期溢油扩散数模专题报告、岸滩演变分析报告。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工程设计资料及工程所在区域概况及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环境敏感程度,合理确定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内容。根据收集或调查的相关资料情况分析确定现状调查方案,依据所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用海必要性分析、项目用海影响分析、海域开发协调分析、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及生态用海综合论证,提出海域使用论证结论及建议。最终编制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4)成果要求1.总体要求:符合国家和海洋行业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要求;与国家、省级重大战略、规划相衔接、融合,同时满足相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成果内容包括以下:1.(1)按要求提交专题成果、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根据采购人及审批需要,供应商须出具一个项目或两个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项目名称根据采购人需要确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根据采购人及审批需要,供应商须出具一个项目或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名称根据采购人需要确定)。1.(2)各阶段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套数:按需提供;1.(3)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套数:按需提供(图纸采用jpg、PDF、CAD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3.份数及提交形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3、人员要求1.本项目需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负责全面协调及相关业务工作。2.项目组成员配备齐全,应具备项目所需的专业素质。注:磋商供应商要为本项目配备符合要求的合格工作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4、工作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题研究及报告,并通过各级海洋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或评审,协助完成备案或批复。5、项目验收要求各项专题论证成果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或论证。6、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投标总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报价指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费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用、数模专题研究(包括水动力及冲淤影响、施工期悬浮物扩散影响、施工期溢油扩数模研究、岸滩演变分析)费用、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及补充调查[包括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潮间带区域调查、沉积物粒度调查、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等]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保险费、专家评审费用、税金、管理费、验收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应考虑在内。7、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期进度款时全额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扣回,直至扣完为止。(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进度款:按各项报告成果分别结算(1)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部通过评审后,支付该项费用的100%;(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部通过评审后,支付该项费用的100%。注:①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价款。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②采购人延迟支付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3.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分内容评审标准分值(分)分值类型磋商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商务技术(90分)1企业实力1.1、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1.2、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1.3、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①海洋测绘;②海域使用论证;③海洋环境影响评价;④海洋和海岛资源的环境调查,每具有一个认证范围子项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注:1.1-1.3项评分点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到相关证书的有效信息,否则不得分。如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则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1.4磋商供应商自有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能力附表中包含(1)海洋水文;(2)渔业资源;(3)潮间带生物;(4)大型低栖生物;(5)浮游植物;(6)粒度分析,每具有一项认证能力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6分客观分2供应商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海域使用论证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1分客观分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仅计取一次分数,以最高分计,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②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4分客观分4拟派项目组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4.1项目组成员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6分。4.2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①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仅计取一个最高得分。②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③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磋商供应商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8月-10月或2025年9月-11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一个月的,提供公司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分。7分客观分5对项目区域的基础环境条件的了解熟悉程度1、对本项目涉海区域现状了解情况、自然灾害特点了解熟悉程度:①有经过实地调查,提出的了解情况符合实际要求,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②提出的了解情况较为全面,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出的了解情况部分满足要求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2、对生态环境现状和保护修复需求了解熟悉程度:①有经过实地调查,提出的了解情况符合实际要求,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5分;②提出的了解情况较为全面,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出的了解情况部分满足要求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10分主观分6工作大纲、总体技术方案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海域使用论证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①方案全面,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供的方案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2、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是否满足项目采购需求:①方案全面,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提供的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提供的方案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3、技术路线、方法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能具体、完整详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6分;②技术路线、方法基本满足要求的4分;③技术路线、方法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18分主观分7对本项目工作要点、关键点、难点及采取针对性措施的阐述1、对本项目工作要点、关键点、难点的分析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事先分析,进行预估和评判,并制定相应的分析方案的得7分;②方案分析较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5.6分;③分析方案较为简单的得4.2分;④有提出本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阐述可行性差的得2.8分;⑤未提供分析的不得分。2、针对本项目要点、关键点、难点的解决措施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能够快速解决难点,有效的针对重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得7分;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预估和评判,有制定解决方案,相关措施较为合理的得5.6分;③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有提出解决措施,相关措施基本合理,得4.2分;④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制定的解决方案较为简单的得2.8分;⑤未提供措施该项内容不得分。14分主观分8总工作进度计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项目的总工作进度计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的全面性,进行综合评审:①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得当,保证措施详细具体,有利于项目实施得7分;②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保证措施详细具体,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得5.6分;③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基本明确,能保证项目实施得4.2分;④进度安排、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措施简单或存在欠缺得2.8分;⑤未提供不得分。7分主观分9成果内容设定成果内容设定科学、完整、深入、明确,符合项目需求:①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的5分;②成果内容基本采购人要求的4分;③成果内容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5分主观分10项目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阐述详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得6分;②阐述较为详细,针对性弱,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5分;③阐述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3分;④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6分主观分11验收评审方案对本项目的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成果阶段性论证评审方案,项目成果送审论证评审方案等:①阐述详细,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得2分;②阐述较为详细,但针对性弱的得1分;③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得0.5分;④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2分主观分12合同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服务承诺、技术保障、安全保障及合理化建议1、合同过程的服务承诺、技术保障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①服务承诺满足要求的3分;②服务承诺基本满足要求的2.4分;③服务承诺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1.8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2、合同实施过程安全保障合理性、针对性,进行评审:①安全保障满足要求的3分;②安全保障基本满足要求的2.4分;③安全保障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1.8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3、针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建议:①合理化建议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4分;②合理化建议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3.2分;③合理化建议阐述简单或存在明显缺漏的2.4分;④未提供相关内容表述的0分。10分主观分价格(10分)1报价评标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价格权值指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10分自动计算备注:磋商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线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章。6.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限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响应无效。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9.报价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相对应的任一单项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0.排序与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得分顺序推荐;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采购人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11.在采购过程中或评审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小于3家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12.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磋商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磋商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磋商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磋商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未按规定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的;(3)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根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若响应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的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8)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9)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相对应的任一单项最高限价的;(10)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磋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4)磋商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主要采购服务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16)在磋商结束前,磋商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或变更,未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不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7)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7)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4.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5.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上述(1)~(4)点规定处理。4.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委托方):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受托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询标承诺d.磋商响应文件e.磋商文件(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1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提供目前现有的与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1.2检查、监督受托方的工作,对受托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改正。1.3受托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工作人员。1.4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提供服务人员详细资料。1.5委托方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委托方有权派专人监督、检查。1.6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委托方可对受托方的服务工作提供配合。1.7本项目进行过程中委托方无需再向受托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受托方应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其他费用。2.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2.1在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付款。2.2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受托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对其服务工作提供配合。2.3受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服务成果报告。2.4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委托方负责人。2.5受托方服务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而导致委托方遭受的损失,受托方应负责赔偿。2.6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题研究,并通过各级海洋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或评审,协助完成备案或批复。(六)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甲方可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七)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总价款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费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用、数模专题研究(包括水动力及冲淤影响、施工期悬浮物扩散影响、施工期溢油扩数模研究、岸滩演变分析)费用、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及补充调查[包括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潮间带区域调查、沉积物粒度调查、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等]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费、保险费、专家评审费用、税金、管理费、验收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应考虑在内。其中:序号编制内容单位合同价(人民币元)备注1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1项根据甲方及审批需要,乙方须出具一个项目或两个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项目名称根据甲方需要确定。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1项2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项根据甲方及审批需要,乙方须出具一个项目或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名称根据甲方需要确定。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项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数模专题研究(包括水动力及冲淤影响、施工期悬浮物扩散影响、施工期溢油扩数模研究、岸滩演变分析)、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及补充调查[包括生态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潮间带区域调查、沉积物粒度调查、水文动力环境现状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等]等一切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费用中。(八)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第一期进度款时全额扣回,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扣回,直至扣完为止。(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进度款:按各项报告成果分别结算①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部通过评审后,支付该项费用的100%;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部通过评审后,支付该项费用的100%。注:①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自收到乙方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价款。由违约或验收结果引起的经济扣罚,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②甲方延迟支付企业款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受托方未能按时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报告,每迟延一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迟延达到25日,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托方提交的文本如未能通过批准的,受托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3.因受托方不具备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资质而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4.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项目终止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已完工作量对应的合同金额。5.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选择以下第种的途径解决:1.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合同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约执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乙方持甲方和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作为与甲方签定合同的凭证。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项目预算使用完毕或服务期满后,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单位:开户单位:税号:税号: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5.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编号:RYCG20251108)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方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二)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磋商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以上8000万元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如成交供应商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磋商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磋商函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瑞安市丁山三期北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和瑞安市零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修复调整工程涉海专题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编号:RYCG20251108)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本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商务技术文件:2.2.1磋商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商务技术偏离表;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报价明细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本表必须提供,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职务:电联系方式:附: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