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能力提升 室外音柱 壁挂音箱 控制主机 数字网络广播简版一体化音箱中标结果公示(陇川县教育体育局2025)



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HZC2025-G1-00922-DHZH-0073

二、项目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35号
中标金额(万元):52.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名称:室外音柱

品牌:itc

规格型号:T-902

数量:28只

单价(元):7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名称:壁挂音箱

品牌:itc

规格型号:T-601

数量:129只

单价(元):150

货物类

标段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名称:IP 功放终端(240W)

品牌:itc

规格型号:T-77240B

数量:14台

单价(元):21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名称:控制主机

品牌:itc

规格型号:T-7700

数量:1台

单价(元):12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名称:数字网络广播简版一体化音箱

品牌:itc

规格型号:T-7707(主)

数量:80只

单价(元):1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有再,王艳,陈昌茂,王红燕,丁恒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计算后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0.79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陇川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
联系方式:13988249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
联系方式:18487523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倩、李峰连、廖文凯、李叶萍、孟罕伎
电 话:1848752365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行政区域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09:43

评审专家名单
许有再,王艳,陈昌茂,王红燕,丁恒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52.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晓倩、李峰连、廖文凯、李叶萍、孟罕伎

项目联系电话
18487523657

采购单位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88249738

代理机构名称
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487523657

附件:

附件1
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招标文件(定版11.11).doc

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招标文件招标编号:DHZH2025-091采购人:陇川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1月注意事项各投标供应商:一、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远程解密或者现场解密;二、投标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三、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3-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3-1.第一章招标公告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进入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DHZH2025-091;2.项目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3.预算金额:54.00万元;4.最高限价:54.00万元;5.采购需求:为提升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采购广播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税收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1.6.3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文件要求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7563037)。(2)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3)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二)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采云平台,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三)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7563037)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售价(元):免费获取。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5日15:00(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及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开标室(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26号)。注: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政采云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4.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招标编号或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过长的可以简写,如因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账户信息:户名: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支行账号:820021010000097453联行号:3137540000146.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其他:(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陇川县财政局0692-7172965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联系方式:杨光志139882497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联系方式:0692-2270999184875236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光志(采购人)、杨晓倩、李峰连、廖文凯、李叶萍、孟罕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988249738(采购人)、0692-2270999、18487523657(采购代理机构)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 联系人:杨光志联系方式:1398824973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联系人:杨晓倩、李峰连、廖文凯、李叶萍、孟罕伎联系方式:0692-2270999、184875236571.1.4项目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采购需求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质保期:3年,质保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现场交货。1.3.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规定,符合采购人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标前) 考察集中地点: 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投产品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计算后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户名: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支行账号:820021010000097453联行号:313754000014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2)账户名称: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开 户 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芒市支行(4)账 号:820021010000097453(5)联行号:313754000014(6)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提交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交纳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招标编号或者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过长的可以简写,如因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9)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①为保证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有效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中标人及时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3.5.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3.5.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4.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7.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是☑否采用履约担保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需按要求交纳至招标人账户,项目履行完毕未发生履约风险,招标人将无息退还中标人;采用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担保书时间需覆盖项目全部的履约时间,如项目出现延期,中标人需采取措施保证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行完毕前均处于有效状态,否则招标人将有权从项目合同款中暂扣。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12.4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5补充2本次采购所属行业:工业12.6补充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壁挂音箱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1.3.1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招标内容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2.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部分中的内容。3.1.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中的内容。3.1.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部分中的要求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3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重要提示:政采云系统评审程序为第一步:资格审查;第二步:符合性审查;第三步:商务技术评分;第四步:报价符合性审查;第五步:评审汇总;供应商在政采云上传投标文件模块分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确保符合性评审时可以完整查阅供应商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模块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评审过程如因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评审步骤要求,如符合性审查时不能完整查阅完整投标文件等原因,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文件的递交4.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3)唱标: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公布的开标记录表为准。(4)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开标记录。5.4开标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2.5.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6.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8.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接收1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1.3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部门:德宏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92)2270999通讯地址:芒市胞波路46号锦华社区办公楼4楼10.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0.2质疑回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3投诉10.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3.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部门投诉处理;(5)其他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0.3.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0.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0.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0.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11.12.小微企业及优先采购政策12.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12.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2.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2.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2.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2.1.7规定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1.8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1.9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2.1.10所属行业及划分标准(1)本项目为:工业(2)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对本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在“公共服务平台”模块中,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测定。12.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评比。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注: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12.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税收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电子公章)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3.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若不是分公司,则无需提供)4.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款规定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内容无实质性遗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核心产品:壁挂音箱。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3)详细评审1.综合评分方式1.1.序号1.2.评审项目1.3.标准分1.4.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评分(30分)1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在计算报价得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商务部分评分(24分)2售后服务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及承诺;(2)验收方案;(3)培训方案;(4)设备维护方案;(5)故障响应时间等5项内容。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完善,针对性、可行性强,表述清楚的15分;②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③有任意一处内容不完整或表达不清楚、不详细,有缺陷的扣1.5分;注:(1)只单列标题而无内容视为缺项;(2)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逻辑漏洞、套用其他无关内容、科学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与本项目无关、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需求不符等任意情况。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3设备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1)质保承诺(2)质量保证措施;(3)违约责任承诺等3项内容。①设备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完善,表述清楚,违约责任承诺有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9分;②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③有任意一处内容不完整或表达不清楚、不详细,有缺陷的扣1.5分;注:(1)只单列标题而无内容视为缺项;(2)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逻辑漏洞、套用其他无关内容、科学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与本项目无关、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需求不符等任意情况。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三、技术部分评分(46分)4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28分投标人需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技术参数”所有参数逐条应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28分。(1)带★的主要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公式计算:①得分计算公式=(主要技术参数总数-主要技术参数负偏离总数)/主要技术参数总数*18分;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③带★的主要技术参数共有20项,最高得18分。(2)不带★的一般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公式计算:①得分计算公式=(一般技术参数总数-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总数)/一般技术参数总数*10分;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③不带★的一般技术参数共有175项,最高得10分。备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结合技术参数偏离表进行综合评审。(除按要求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内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无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详细说明书(非自行拟定)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或者承诺函。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负偏离。)5项目实施方案1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1)运输方案;(2)安装调试方案;(3)交货期保障措施;(4)项目进度计划;(5)应急预案;(6)人员配备等6项内容。①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完善,针对性、可行性强,表述清楚得18分;②每缺少一项内容扣3分;③有任意一处内容不完整或表达不清楚、不详细,有缺陷的扣1.5分;注:(1)只单列标题而无内容视为缺项;(2)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逻辑漏洞、套用其他无关内容、科学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与本项目无关、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需求不符等任意情况。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在得分和报价均相同时,按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5.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仅为合同格式,供应商根据招标人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不得改变本次招标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履行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年月日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合同编号:甲方:陇川教育体育局乙方: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陇川教育体育局(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þ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þ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þ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þ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þ全额付款: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乙方须给予理解并同意按甲方实际资金情况支付。¨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þ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①货物交付前,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采购人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中标供应商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②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5)履约验收的内容: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采购要求。(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陇川教育体育局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5.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2.甲方及其有关当事人要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收受或变相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礼品、宴请、娱乐等任何形式的贿赂,严禁接受乙方请托或违反规定为乙方谋取好处,严禁在合同执行和验收过程中暗箱操作、降低标准。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结构、拆装、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2.在安装布置过程中,对现场所有的设备进行充分的保护,若有任何损坏,将立即采取措施复原,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全面的清洁服务。乙方应加强对现场安装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或谈判文件;4.招标文件。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 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6.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说明: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商务要求。2.本章各项技术、商务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商务要求的产品(服务)投标。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招标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4.投标人应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涉及到招标人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系统中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6.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DHZH2025-091;2.项目名称:陇川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项目(校园广播系统建设);3.预算金额:54.00万元;4.最高限价:54.00万元;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6.质保期要求:3年,质保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1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的包换和包修服务遵从国家三包规定;6.2质保期内,投标人需免费对非人为损坏的硬件故障提供设备维修或配件更换服务,并负责所有软件部分的系统升级、故障处理。投标人在保修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或经其认可的。所有的替代零配件使用全新配件,如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使用全新配件的,需获得招标人许可。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规定,符合采购人要求;9.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中标人须给予理解并同意按采购人实际资金情况支付;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要求1.售后服务要求:1.1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数量和时间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调试。1.2做好技术指导,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如设备故障,电话沟通方式不能解决的,8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问题处理完成,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招标人损失等,中标人要做好技术指导、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培训服务要求2.1培训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2.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设置;2.3中标人须围绕项目建设内容、设备及应用提供现场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设备的使用方法、日常维护、一般常见故障的诊断排除措施以及答疑等,直到工作人员完全掌握设备的使用和设备基础维修、维护和熟练操作为止,并提供完整的中文培训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安装调试方法和维修指南等(此费用应包含在报价内)。3.验收要求:经双方共同验收,产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要求,采购人可拒绝付款,并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3、技术参数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IP音频采集器1.采集设备支持将模拟音频采集编码成数字音频,具有≥1路RJ45网络接口,支持定时采播任务、临时采播任务功能。2.具有≥2组RCA音频输入接口,支持音量调节功能。3.采播任务支持≥3种采集音质可选,支持普通、中级、高级音质选择模式。4.支持声压触发采集外部音源,智能识别音频,自动建立采集任务,可自定义执行区域,可自定义延时关闭时间。1台2纯后级功放(1000W)1.采用D类数字功放技术,功率放大电路设计2.额定输出功率:≥1000W3.具有管道式散热结构,内置自动温度控制风扇冷却系统。4.具有≥1通道LINE不平衡TRS/XLR高品质多功能输入接口,≥1通道LINE平衡XLR级联输出。5.内置PFC电路和软开关电源技术,开关机自动软启动控制。6.功放电路,零交越失真。7.内置智能削顶失真和过流压限系统,能保护扬声器单元。8.具有过温、过压、欠压、过流、短路多重智能检测保护系统。9.具有2种定阻和定压输出模式:4-16Ω/100V可选择。3台3纯后级功放(1500W)1.采用D类数字功放技术,功率放大电路设计2.额定输出功率:≥1500W3.具有管道式散热结构,内置自动温度控制风扇冷却系统。4.具有≥1通道LINE不平衡TRS/XLR高品质多功能输入接口,≥1通道LINE平衡XLR级联输出。5.内置PFC电路和软开关电源技术,开关机自动软启动控制。6.功放电路,零交越失真。7.内置智能削顶失真和过流压限系统,能保护扬声器单元。8.具有过温、过压、欠压、过流、短路多重智能检测保护系统。9.具有2种定阻和定压输出模式:4-16Ω/100V可选择。1台4音柱1.额定功率(100V):120W2.额定功率(70V):60W3.灵敏度≥94dB4.频率响应:110Hz-15KHz5.防护等级:IP666.喇叭单元:6.5\"×4+3\"×114只5壁挂音箱1.额定功率(100V):3W,6W,10W2.额定功率(70V):1.5W,3W,5W3.灵敏度:91dB±3dB4.频率响应:130Hz-18KHz5.喇叭单元:6.5\"×16.防护等级:IP5X129只6室外音柱1.额定功率(100V):60W2.额定功率(70V):30W3.灵敏度≥91dB4.频率响应:110Hz-15KHz5.防护等级:IP666.喇叭单元:6.5\"×2+3\"×128只7广播话筒1.换能方式:驻极体。2.钟声提示:带钟声提示功能。3.线材配备:≥10米(卡农母头转6.35音频线)。4.咪杆长度 :≥420mm。5.具备有灯环提示功能。1套8电源管理器1.机柜式设计,黑色氧化铝拉丝面板。2.支持≥16路电源输出,具有≥14个AC220V(10A),≥2个AC220V(16A)接口, 电源插口总容量达≥6KVA。3.设有船型开关,可手动控制≥16个电源上断电;也可与定时器、智能控制器相连接,实现自动控制;支持配置CH1和CH2通道为受控或不受控状态。★4.有≥1路24V消防信号输入接口;≥1路消防短路报警触发信号输出。(提供接口界面截图佐证) 1台9采集器1.机柜式设计,拉丝铝合金面板。2.设备采用嵌入式计算机技术和DSP音频处理技术设计。3.支持≥16路消防短路信号输入接口。4.面板支持一键取消任务。5.支持后台设置报警策略,可为每路短路信号输入端口配置报警策略,关联联动的终端及播放曲目等功能。6.标配网络接口,全速率连接可达≥100M。7.短路接口:标准压线接线端子。1台10无线话筒1.基于数字U段的传输技术,pi/4-DQPSK调制方式,采用国产主控芯片,传输距离≥80米,接收机具有≥2路平衡输出、≥1路非平衡混音输出;具有混响、均衡、智能静音、音频加密、功率调节功能。2.具有≥1台接收主机、≥2只手持发射机;频率范围等同或优于470MHz-510MHz、540MHz-590MHz、640MHz-690MHz、807MHz-830MHz四个频段使用。★3.接收机前面板具有≥2个显示屏、≥2个编码旋钮、≥2个频率扫描实体按键、≥2个红外对频实体按键、≥1个电源开关按键、≥1个二合一指示灯(红外发射管+对频指示灯);后面板具有≥1个LINE-OUT接口、≥2个XLR-OUT接口、≥2个BNC接口、≥1个DC接口。发射机具有≥1个OLED 显示屏、≥1个开关机/静音按键、≥2个工作状态指示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4.具有自动静音功能,麦克风跌落、抛掷时,毫秒级自动静音,避免冲击声;实时监测设备姿态,静置≥5秒静音,≥8分钟关机,无需手动干预。(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5.具有多档位混响调节功能,混响效果≥15625个,效果占比、回响延时、混响幅度调节,三种音效各具有≥25档调节方式。(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6.具有多频段均衡调节功能,均衡调节≥2197种,麦克风均衡器调节功能,具有高、中、低音三种调节档位,每种效果支持≥13档调节。7.具有长时间续航,发射机使用时长≥10小时。8.具有ID码防串扰功能,采用32位唯一ID码,用于接收和发射配对,收发ID码必须相同才能对码,能够有效防止相同频率的信号相互串台。9.接收机具有≥2个2.2英寸的TFT-LCD显示屏;发射机具有≥0.96英寸OLED显示屏,能够显示频率信息、音频加密状态、功率挡位、静音状态、电量格数信息。5套11天线分配器1.具备≥2个天线输入接口,支持接收天线信号,实现分配多路射频信号的效果。2.具备放大射频信号,补偿因信号功率被分配至多个输出而造成的插入损耗。3.具备≥2个天线级联接口,支持无限制级联分配器,可实现扩展无线话筒的目的。4.具备≥4个直流电源输出接口,支持给≥4台接收机供电,减少适配器数量和免去繁琐布线。1套12前置放大器1.具有≥5路话筒(MIC)输入接口,≥3路标准信号线路(AUX)输入接口,≥2路紧急线路(EMC)输入接口。2.MIC5具有最高优先、强行切入优先功能;MIC5和EMC最高优先权限功能可通过拨动开关交替选择。3.紧急输入线路具有二级优先,强行切入优先功能。4.MIC1、2、3、4、5和≥2路紧急输入(EMC)通道均附设有线路辅助输入接口功能。5.具有默音深度调节旋钮和EMC输入增益调节旋钮。6.MIC2、3、4、5通道灵敏度可通过拨码开关选择。5台13控制主机1.具有LED液晶显示屏,支持触摸控制屏。2.支持≥1路短路触发开机接口,用于实现定时驱动开机运行。3.具有≥8×USB接口、≥6×串口接口、≥2×千兆网口。4.采用的处理器配置≥4核 ≥4线程 ≥3.2GHz主频。内存:≥8G。硬盘:≥128G mSATA。5.设备支持≥1路VGA、≥1路HDMI输出接口。6.支持操作系统配置通电自动开机、定时自动开机,定时自动关机功能。7.内置抽拉键盘、内置触控鼠标面板+左右按键设计,支持通过USB接口外接鼠标键盘。8.支持录音存储功能,可在后台自定义设置录音文件保存路径。★9.支持通过在线服务小程序提交售前、售中或售后问题,厂家客服人员在线或回电及时解答。(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10.可提交的服务类型包括“维护”、“指导调试”、“指导安装”、“远程调试”等类别可选。(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11.可通过在线服务小程序实时查询处理进度,具有“待处理”、“处理中”及“已处理”等版块。(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12.“已处理”版块具有历史记录功能。并且具有“再次申请”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1台14IP网络音箱1.内置≥1路网络硬件音频解码模块,具有≥1路RJ45网络接口,≥100Mbps传输速率。2.支持≥1路音频线路输入接口,具有独立的音量调节功能。3.设备集成有数字功放,功率≥2×20W(MAX),具有≥1个主音箱。4.内置≥2级优先级功能设计:(1)AUX与网路背景音乐信号同级,混音输出。(2)网络报警信号优先AUX与网络背景音乐信号。5.支持IPv6、IPv4网络协议1只15管理软件1.软件是整个系统的运行核心,统一管理系统内所有音频终端,包括寻呼话筒、对讲终端、广播终端和消防接口设备,实时显示音频终端的IP地址、在线状态、任务状态、音量运行状态。2.支撑各音频终端的运行,负责音频流传输管理,响应各音频终端播放请求和音频全双工交换,支持B/S架构,通过网页登陆可进行终端管理、用户管理、节目播放管理、音频文件管理、录音存贮、内部通讯调度处理功能。3.管理节目库资源,为所有音频终端器提供定时播放和实时点播媒体服务,响应各终端的节目播放请求,为各音频工作站提供数据接口服务。4.提供全双工语音数据交换,响应各对讲终端的呼叫和通话请求,支持一键呼叫、一键对讲、一键求助、一键报警通话模式,支持自动接听、手动接听,支持自定义接听提示音。5.支持多种呼叫策略,包括无响应转移、占线转移、关机转移,支持时间策略和转移策略自定义设置。支持设置对讲终端呼叫策略,可自定义通话时间0-180S或不受限,可选择是否自动接听,支持自定义选择来电铃声与等待铃声。6.支持终端短路输入联动触发,可任意设置联动触发方案和触发终端数量,触发方案包括短路输出、音乐播放、巡更警报。7.编程定时任务,支持编程多套定时方案,支持选择任意终端和设置任意时间;支持定时任务执行测试、设置重复周期。支持定时任务多种音源选择(音乐播放、声卡采集、终端采集)。★8.支持多套定时打铃方案同时启用,每套定时打铃方案支持多套任务同时进行,支持一键启用/停用所有方案。支持定时打铃功能,支持打铃方案克隆,任务执行与停止控制、定时任务禁用与启用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9.支持定时巡更功能,支持自定义巡更任务的执行时间及重复周期,可自定义指示灯闪烁间隔时间0-30s。10.支持今日任务列表查看,管理今日执行的所有定时任务信息和执行状态。11.日志记录系统运行状态,实时记录系统运行及终端工作状态,每次呼叫、通话和广播操作均有记录。12.支持对≥8路功率分区终端进行功率控制分区设置,通过web页面后台或分控客户端均可设置分区。13.支持对终端设置时间显示配置,可设置1-6级别亮度值,可设置断网后不显示时间模式。14.支持对终端设置不同的灯光模式,可分别自定义设置红灯亮、红灯灭、绿灯/蓝灯亮、绿灯/蓝灯灭时间0-10S。15.支持配置终端冻结时间,在终端被冻结期间禁止终端执行任务。16.支持广播、对讲、实时采集、终端监听进行录音;支持文本广播功能,可实现将文本转成语音,支持后台调整语速。17.支持后台换肤功能,可根据喜好自由切换皮肤主题。18.支持终端明细导出功能,支持通过表格方式导出当前系统终端的配置详情。支持批量修改定时任务的时间、执行终端。★19.后台功能管理模块自定义;首页快捷入口配置,入口数量提供2*3、3*3、2*4、3*4的排列布局显示。(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20.支持4x100级自定义配置任务优先级(服务器优先级、任务优先级、用户优先级,终端优先级),满足各种优先级任务自动调度。(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1套16IP终端1.设备采用≥19英寸机架设计,带有LCD显示屏。2.具有≥1路线路输入接口和≥1路话筒输入接口,可独立调节音量;支持高低音调节电位器控制。★3.具有≥1路EMC输入接口,具有最高优先级;具有≥1路音频输出接口。(提供接口界面截图佐证) 4.具有≥2路三线制强切输出接口,无需强切电源。5.支持≥2路电源输出插座,内置智能电源管理,无音乐或呼叫时,自动切断输出座电源,有信号时自动打开输出座电源。2台17IP功放终端(240W)1.设备采用标准≥19英寸机架设计,带有LCD显示屏。2.内置≥1路网络硬件音频解码模块。★3.支持≥1路线路输入和≥1路话筒输入接口,可独立调节音量。(提供接口界面截图佐证) 。4.支持高低音调节电位器控制。5.具有≥1路EMC输入接口,具有最高优先级。6.具有≥1路音频输出接口。7.具有≥1路三线制强切输出接口,无需强切电源。8.集成数字功放,功率≥240W;支持定压方式输出。9.支持通过后台软件对终端进行远程固件升级。10.具有≥1路RJ45网络接口,≥100Mbps传输速率。★11.自带≥1路100V定压功率备份输入接口,可组成一主多备、多主一备、多主多备的公共打铃系统。(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12.内置主备切换检测模块,断网断电以及本机故障时≤0.3秒内切换到备份功率输入,主备切换过程无卡顿、不掉字。(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14台18IP功放终端(350W)1.设备采用标准≥19英寸机架设计,带有LCD显示屏。2.内置≥1路网络硬件音频解码模块。★3.支持≥1路线路输入和≥1路话筒输入接口,可独立调节音量。(提供接口界面截图佐证) 。4.支持高低音调节电位器控制。5.具有≥1路EMC输入接口,具有最高优先级。6.具有≥1路音频输出接口。7.具有≥1路三线制强切输出接口,无需强切电源。8.集成数字功放,功率≥350W;支持定压方式输出。9.支持通过后台软件对终端进行远程固件升级。10.具有≥1路RJ45网络接口,≥100Mbps传输速率。★11.自带≥1路100V定压功率备份输入接口,可组成一主多备、多主一备、多主多备的公共打铃系统。(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12.内置主备切换检测模块,断网断电以及本机故障时≤0.3秒内切换到备份功率输入,主备切换过程无卡顿、不掉字。(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4台19IP功放终端(500W)1.设备采用标准≥19英寸机架设计,带有LCD显示屏。2.内置≥1路网络硬件音频解码模块。★3.支持≥1路线路输入和≥1路话筒输入接口,可独立调节音量。(提供接口界面截图佐证) 。4.支持高低音调节电位器控制。5.具有≥1路EMC输入接口,具有最高优先级。6.具有≥1路音频输出接口。7.具有≥1路三线制强切输出接口,无需强切电源。8.集成数字功放,功率≥500W;支持定压方式输出。9.支持通过后台软件对终端进行远程固件升级。10.具有≥1路RJ45网络接口,≥100Mbps传输速率。1 台20控制器1.设备采用机柜式设计,自动实现卫星自动校时,使用地球同步卫星作为校时基准,与格林威治时间误差≤0.1秒。2.LCD显示屏显示当前时间、信号和卫星信息。3.支持与公共广播系统对接作为校时系统。4.产品标配BDS(北斗卫星)校时系统。1台21合并式播放器1.设备采用机柜式设计。2.内置USB接口/SD卡槽、CD机芯和收音机、蓝牙≥四种音源,CD播放和MP3播放共用一个通道输出,收音机、蓝牙共用一个通道输出。3.CD采用吸入式机芯;收音机采用收音模块; 调频、调幅(AM/FM)立体声二波段接收可选,电台频率记忆存储≥99个。4.具备有≥1路USB接口、≥1路SD卡槽口、≥1路收音FM天线口、≥2路音频输出接口。5.带红外遥控功能,并能够独立遥控音量控制。1台22遥控器1.设备用于远程控制节目播放,配合数据转换IP终端或服务器串口使用。2.遥控器支持≥12个任务按键,可在后台设置≥12个按键任务。3.遥控器支持≥7个功能按键,可在后台设置≥7个功能键,支持新建任务/切换任务、暂停/恢复、停止、上一曲、下一曲、音量加、音量减操作。4.支持遥控禁用时间段,可设置每组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5.支持同时发起多个任务,并且每个任务可以切换控制。6.使用RS232通信协议,遥控有效距离可达≥1000米。1台23话筒天线1.天线接收频段广,可接收等同或优于470-950MHZ的频率2.天线极化方式:线极化 3.天线驻波比:≤2.0 4.放大器增益:四档可调(-6dB/0dB/6dB/12dB)5.指向性:≥90度指向4套24数字网络广播简版一体化音箱1.网络接口:标准RJ45输入,音频格式:MP32.IP网络有源音箱主箱内置≥2x20W(MAX)的双通道数字功率放大器,一路接主音箱;具有网络音量设置。3.具备≥1路线路(AUX)输入接口,具有独立的音量电位器控制,可扩展2.4G无线音频模块,实现2.4G无线麦克风进行本地扩音;支持断网本地寻呼功能;同时支持缄默强度预置减少功能,支持背景伴奏预置功能。80只25电源管理器1.支持≥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支持远程控制(上电+24V直流信号)≥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关闭—当电源开关锁处于off位置时有效。支持配置CH1和CH2通道为受控或不受控状态。2.当远程控制有效时同时控制后板ALARM(报警)端口导通以起到级联控制ALARM(报警)功能。3.单个通道最大负载功率≥3500W,所有通道负载总功率达≥6000W,输入连接器:大功率线码式电源连接器。 4.输出连接器:≥2个16A,≥2个16A接线端子和≥4个10A电源插座。5.具有≥1路USB接口。1台26寻呼话筒1.桌面式设计,带有≥7英寸显示屏。2.自带数字键,功能键界面。支持呼叫分区及多个分区,呼叫全区广播;支持操作呼叫或对讲任意终端。2.内置≥1路网络硬件音频解码模块。★4.具有≥1路3.5耳机接口,具有≥1路3.5话筒输入接口,具有≥1路短路输出接口,具有≥1路短路输入接口,具有≥1路音频线路输入接口,具有≥1路音频线路输出接口。(提供接口界面截图佐证) 5.支持≥10个按键自定义一键呼叫广播功能。2台27一体化副音箱1.阻抗:≤8Ω,2.功率:≥20W(MAX)3.频率响应:等同或优于80Hz~16KHz +1/-3dB4.喇叭尺寸:≥4\"×1,1.5\"×180只28IP音响网线1类别:六类;2线径:≥0.53;3长度:≥305米/箱;4外皮颜色:常规;24箱29同轴音响线EVJV2*1.5同轴音响传输线,IP功放至室外音柱、号角30卷30施工安装调试费包含安装集成费用及所需辅材1项31广播室装修装饰包含但不限于:墙面刮白翻新处理、窗帘安装、损坏门窗维修维护、地板条铺装等内容1项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7.0.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7.0.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7.0.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0.4.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并加盖电子公章)7.0.57.0.6.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税收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或成立至今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自行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7.0.7.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0.8.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电子公章)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若不是分公司,则无需提供)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小写: 元; 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投标保证金备注注: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投产品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注:1、本表需按照本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采购设备进行填写。序号标的名称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计质保期12总计大写金额:¥:元序号标的名称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计质保期12总计大写金额:¥:元2、本表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增减行数,但内容不得擅自修改。3、可附“明细报价说明”对需要另行说明的问题进行阐述。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商务部分7.0.9.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报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服务。(4)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7.0.1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7.0.11.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7.0.12.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7.0.13.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扫描件。7.0.14.六、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0.15.七、设备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7.0.167.0.17.九、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如无,则可不提供)技术部分7.0.18.一、技术参数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中的内容。2.投标人应按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在偏离说明处填写:正/负/无偏离。3.投标人响应技术需求应具体、明确;不得直接复制粘贴技术参数,对于有区间的参数值,投标单位应填写具体数值,含糊不清、不确切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4.本表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增减行数,但内容不得擅自修改。5.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内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要求提供,无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详细说明书(非自行拟定)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或者承诺函。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负偏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三、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如无,则可不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业教育能力提升 室外音柱 壁挂音箱 控制主机 数字网络广播简版一体化音箱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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