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气氧 医用液氧、气氧中标结果公示(宁海县中医医院2025)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 其他医药品
_、项目编号:ZGZB-NHCG2025113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三年总报价):465880(元)
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渡南路755号(仅作办公使用)(自主申报)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
医用液氧、气氧(含运输)
浙江海畅
浙江海畅
1
46588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_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饶远,张秀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殷徐兵,吴国存,董素琴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59.0
60.0
63.0
58.0
61.0
60.2
30.0
90.2
1
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
54.0
57.0
61.0
55.0
53.0
56.0
27.21
83.21
1
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53.0
52.0
60.0
52.0
46.0
52.6
27.33
79.93
十_、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98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北路12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秀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686045
质疑联系人:胡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686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二路2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556096
质疑联系人:鲍建锋
质疑联系方式:152578710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216.8K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GZB-NHCG2025113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1宁波市本级菌苗,菌苗制剂,人用疫苗,类毒素,抗毒素类,抗血清类,血液制品,细胞因子,诊断用生物制品,生物制剂,病人医用试剂,非病人用诊断检验、实验用试剂2宁波市本级,医疗卫生服务,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ZGZB-NHCG20251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1013:30:00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三年总报价)(总价,元)1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465880(肆拾陆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2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513650(伍拾壹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3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511325(伍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伍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ZGZB-NHCG20251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1013:30:00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符合3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ZGZB-NHCG20251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1013:30:00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符合3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ZGZB-NHCG2025113)序号供应商报价(三年总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465880元(肆拾陆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60.2030.0090.201√2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513650元(伍拾壹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56.0027.2183.2123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511325元(伍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伍元整)52.6027.3379.93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2月12日1/1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GZB-NHCG2025113)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液氧,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瓶氧(4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瓶氧(8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瓶氧(10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瓶氧(40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二氧化碳(40L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液氦(10L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中医医院)的(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医用液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10674万元,资产总额为184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医用气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10674万元,资产总额为184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运输服务,属于工业:服务企业为(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10674万元,资产总额为184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公章):建德市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0日元,属于(小型企业):8.混合气(40L装),属于二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高纯氩(40L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0.高纯氧(40L装),属于二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运输服务,属于二业行业:服务企业为杭州高阳鹿山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小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公章):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0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医用液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0人,营业收入为37153万元,资产总额为540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医用气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0人,营业收入为37153万元,资产总额为540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运输服务,属于工业:服务企业为(浙江海畅物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1人,营业收入为4382万元,资产总额为26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资任。投标人盖章(公):浙江海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12.10元,属于(小型企业):8.混合气(40L装),属于二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高纯氩(40L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0.高纯氧(40L装),属于二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运输服务,属于二业行业:服务企业为杭州高阳鹿山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小型企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公章):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0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医用液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0人,营业收入为37153万元,资产总额为540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医用气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浙江海畅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0人,营业收入为37153万元,资产总额为540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运输服务,属于工业:服务企业为(浙江海畅物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1人,营业收入为4382万元,资产总额为26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资任。投标人盖章(公):浙江海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12.10(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中医医院)的(项目名称: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医用液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10674万元,资产总额为184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医用气氧,属于工业:制造商为(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10674万元,资产总额为184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运输服务,属于工业:服务企业为(建德市横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10674万元,资产总额为1842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公章):建德市山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0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中医医院2026至2028年度液氧、气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GZB-NHCG2025113)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液氧,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瓶氧(4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瓶氧(8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瓶氧(10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瓶氧(40L),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二氧化碳(40L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7.液氦(10L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贝斯特气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3人,营业收入为33246.65万元,资产总额为33246.65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氧、气氧 医用液氧、气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