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2025)
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关于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81-SZDS-G2025-0020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常熟市盛亿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81558074172Y
常熟市海虞南路(常熟市绣衣服装厂内)
97(均分制)
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佶、邵新华、朱光明、石磊、孙奇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人民币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熟市金山路9号
联系人:钱建红
联系电话:0512-52347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河滨路100-5号
联系人:**婷、王琳钰
联系电话:0512-52156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婷、王琳钰
电话:0512-5215627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581-SZDS-G2025-0020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常熟市盛亿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
品目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常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15:03
评审专家名单
邵新华,朱光明,陈佶,孙奇,石磊
总中标金额
¥0.001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婷
项目联系电话
0512-52156272
采购单位
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常熟市金山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95959596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海虞镇河滨路100-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婷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SZDS-G2025-0020项目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1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4二、招标文件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6五、开标与评审7六、定标10七、授予合同12第三章合同文本14第四章采购需求21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0附件1开标一览表32附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3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附件4法人授权书35附件5投标函36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37附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8附件8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39附件9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0附件10项目实施方案41附件1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42附件12车辆及设备配备一览表43附件13业绩一览表44附件14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45附件15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月度考核清单46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JSZC-320581-SZDS-G2025-002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1-SZDS-G2025-0020项目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采购需求: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所需的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2)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4、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5、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6、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单位地址:常熟市金山路9号联系人:钱建红联系方式:0512-523477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河滨路100-5号联系人:**婷、王琳钰联系方式:0512-5215627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婷、王琳钰电话:0512-5215627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3.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4.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代理机构发成交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人民币陆仟贰佰伍拾元整(¥6250.00元),一次性付清。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补充通知”栏,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7.3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投标函、技术(或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详细配置表、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1.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2、报价明细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服务、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14、项目服务说明、项目组人员一览表、业绩情况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项目服务方案、项目组人员一览表。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如投标人投报多个分包的,应分别制作所投每个分包的投标文件,再根据此文档分别制作所投每个分包的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将所投每个分包的的电子投标文件分别上传到对应分包页面中。如未上传的视同为未参加本项目对应分包的投标。1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审21、开标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五人或以上单数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审查25.1投标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诚信记录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委会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价格,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2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标“★”的相关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的不良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2.6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6.2.7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中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的质疑。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5)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标的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DS-G2025-0020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地:常熟市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公开招标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1.2.2标的数量:1项。1.2.3标的内容:。1.3价款本合同下成交优惠率为%。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单价1.4付款方式、开票方式及考核实施1.4.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4.2结算方式:本项目以单价合同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采购预算金额。1.4.3付款方式: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每季度汇总结算一次,由乙方汇总制作结算报告,由甲方送审计部门审核。所有款项当年度内付清。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本项目支付方式支持数字人民币方式。1.4.4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1.4.5考核办法:考核细则详见附件《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月度考核清单》,每扣1分则相应月度服务费扣100元。1.5服务期限和地点1.5.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5.2服务地点:常熟市范围内。1.6双方权利义务:1.6.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服务的执行情况。(2)经验收合格后按时支付费用。(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1.6.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投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资料。(3)乙方应独立承担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责任。(4)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1.7违约责任1.7.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5%的滞纳金,但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合同价款金额10%(或5万元,以金额较大的为准)的违约金。1.7.2.1乙方服务团队成员未经甲方同意发生变更,经甲方要求恢复后,未在合理期限内(5个工作日内)恢复的;1.7.2.2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20%的;1.7.2.3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2人次的;1.7.2.4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1.7.2.5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1次的;1.7.2.6根据1.6条乙方权利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结算当期服务费金额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列明具体赔偿的标准以及如何赔偿)。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或5万元,以金额较大的为准)的违约金。1.7.3乙方在承担上述1.7.2项中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8合同的解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8.1乙方单位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30%的;1.8.2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到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3人次的;1.8.3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经甲方指出后未能改正的;1.8.4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2次的;1.8.5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1.8.6因乙方不当服务或服务人员违法,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1.8.7乙方一年内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达到3次的,或者因为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损害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或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1.9合同生效及其他1.9.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份。1.9.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6.3其他各项服务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2.7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合同变更2.8.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8.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通知和送达2.14.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内容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4.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5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5.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5.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6履约保证金2.1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DS-G2025-0020采购人: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一、项目说明: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琴川街道区域户外广告设置,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文明建设,助推经济发展,对琴川街道区域范围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实施专项规划、清理违法违规广告,严格标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制作精良、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2、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3、服务内容:根据琴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令要求对街道区域范围内的各类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4、服务提供方式和时间:按照采购人的指令要求,按采购人指定期限及地点提供相应的服务。5、中标单价有效期:中标单价的合同期限内不变。6、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7、服务工程量确认: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服务数量。8、采购人负责的事项:8.1负责协助供应商开展服务工作。8.2对服务过程中的施工安排进行监督、协调。8.3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8.4对工程量进行签证、确认。★9、付款方式: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每季度汇总结算一次,由中标人汇总制作结算报告,由采购人送审计部门审核。所有款项当年度内付清。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本项目支付方式支持数字人民币方式。不满足上述付款要求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0、日常考核: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综合整治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月度考核清单》,每扣1分则相应月度服务费扣100元。11、结算方式:本项目以单价合同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采购预算金额。1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各投标人的投标优惠率均不得低于0%,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二、项目服务要求:1、根据琴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令要求对街道区域范围内的各类未经审批且不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并承担产生的费用。主要拆除内容为破损门头、店招等拆除。2、负责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3、负责施工所需的所有车辆、设备、装备,并承担所有产生的费用。4、负责所有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5、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意外身故、残疾、猝死人均保额≥50万。6、其他本项目全包服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费用。7、投标人需配备开展服务所需的人员、设备、装备、车辆。8、投标人需根据琴执安办要求设置空调虚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9、投标人需根据琴执安办实际需求设置小蓝贴,费用按实结算。10、投标人接到采购人指令,应在48小时内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并开始施工。11、投标人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组织施工,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措施及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承担。12、实施服务时,投标人应在服务前拍摄原貌照片,服务工作完成后,拍摄完成后照片并制作工程量确认表,每月汇总后会同采购人开展验收、签证工作。三、需求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规格、配置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1升降车台班17m台班1210.002升降车台班14m台班790.003载重汽车2t台班400.004载重汽车5t/7t台班660.005汽吊8-16T台班1200.006汽吊20-25T台班1600.007汽吊26-35T台班2100.008汽吊100T台班5780.009发电机5KW台班450.0010叉车10T台班700.0011人工工300.0012高处作业人员工480.0013电动葫芦3T台班290.0014活动脚手架套8.2015脚手架(钢管)平方米8.2016手提式灭火器瓶40.0017气割套210.00181.5匹空调外机架只90.00193匹空调外机架只165.00205匹空调外机架只275.0021铝塑板(25丝)安装制作平方260.0022小蓝贴48-40cm/3mm瓷白板双面高清印刷/防紫外线处理/双面A3磁吸透明插袋/含双挂钩块82.00注:①实际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认。②1个台班(或人工)均为8小时,台班(或人工)≤4小时的以0.5个台班(或人工)计算,4小时<台班(或人工)≤8小时的以1个台班(或人工)计算(包括进场、出场)。四、投标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统一固定优惠率报价方式,投标人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以及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一旦经评审确认承包人,统一优惠率不作调整。2、最终实际结算单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后结算。3、结算方式:本项目须审计,工程量按实结算,清单子目在本项目货物清单内的结算单价以对应的各项单价最高限价*(1-成交优惠率)为准,根据成交优惠率进行审计;不在本项目货物清单内的清单子目,结合市场价或类似清单子目的最高综合单价(经采购人确认),进行审计。4、报价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运输费、管理费、中标服务费、利润及项目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它交付采购人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5、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标“★”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标“★”项之外的项目服务要求为常规要求,任何一项标“★”项未满足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在服务期限内,如中标人需更换实际提供履约服务的人员,非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保证服务人员的职称、证书、资历等要求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并无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验收要求3.1、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服务工作。4.2、采购人需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于履约服务人员的职称、证书、资历等开展日常核实并记录在册。若不能符合要求的,应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5.3、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中标候选人有并列的,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3、本项目选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委会将按下列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值为100分。1、价格分2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优惠率最高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25分。注:(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整治服务39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服务响应情况6分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共12条);有负偏离条款的,每条扣0.5分。2项目服务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6项):①项目整体设想、②重难点分析、③服务理念、④质量保障、⑤工作流程、⑥工期进度安排)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1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安全文明施工、②环境保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6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3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4突击整治方案及应急预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击整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突击整治方案、②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4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5管理服务规章制度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服务规章制度(涉及评审要点(共4项):①企业内部组织机构、②内部检查考核制度、③人员管理方案、④奖惩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8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6服务响应承诺3分接到采购人书面或口头通知后,投标人承诺到达采购人地点的时间进行评定(承诺到场时间为X),X≤1小时,得3分;1<X≤1.5小时,得2分;1.5<X≤2小时,得1分;X>2小时,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3、人员、设备、车辆配置22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人员配备、施工队伍10分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配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割作业、焊工),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提供资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施工设备配备6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每有1台发电机的得1分,最多得2分;(2)每有1台切割设备的得2分,最多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设备照片;②如为自有设备的需提供设备发票;③如为租赁设备的需提供设备发票及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施工车辆配置4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运输及作业车辆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每有1辆升降车的得1分,最多得2分;(2)每有1辆运输车辆的,的得0.5分,最多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车辆照片;②如为自有设备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产权证扫描件;③如为租赁设备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施工人员意外保险2分投标人为施工人员购买(或承诺投保)商业意外保险,且意外身故、残疾、猝死人均保额≥50万的得1分;人均保额≥60万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保险保单证明材料(个人保单无效)或保险购买承诺函(格式自定,但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4、综合实力14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6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6分(共24条);有负偏离条款,每项扣0.25分。(付款方式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业绩情况8分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综合整治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上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为清晰完整的彩色扫描件(照片),如存在扫描件(照片)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使得评委会无法准确评审的,相关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按投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要求简洁、明了,并添加投标文件目录、页码、书签,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查阅。(3)对应第五章评分中服务响应/商务条件响应性说明:负偏离【以(一)****(每条)1.1****(每项)】。三、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中标、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信用信息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报告等查询记录留存,信用信息报告等查询记录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人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DS-G2025-0020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2023年至今任意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近期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补正。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授权书无需提供)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3.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4.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5.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4)四、综合评审文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0)2、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1)3、车辆及设备配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4、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备注:针对“二、资格审查内容”和“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DS-G2025-0020报价优惠率 %注:1、“报价优惠率”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报价优惠率均不得低于0%,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4法人授权书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DS-G2025-0020)的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工厂)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职务:授权代表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职务:注:附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授权书”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营业执照扫描件。附件5投标函致:苏州信达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SZDS-G2025-0020),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的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日期: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如下内容: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划分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附件8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不可实质性变动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9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招标文件提供服务承诺有无偏离有偏离偏离内容正负12……注:1、投标人应根据“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二、服务内容要求”,对照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逐项评议。2、若无偏离,在“无偏离”栏中填写“无偏离”;若有偏离在“有偏离”栏中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偏离内容”栏中作出说明。3、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10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附件1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学历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备 注1234…注:根据“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附件12车辆及设备配备一览表(一)车辆配备一览表(二)设备配备一览表序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号牌号码所有人车辆注册地车辆注册日期备注123…………序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号牌号码所有人车辆注册地车辆注册日期备注123…………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设备购买日期数量备注123注:1、根据“第四章项目需求”以及“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的相关要求填写并提供对应材料。2、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4、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13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实施时间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 注1234…注:1、根据“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2、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3、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均真实和准确;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附件14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号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1.1 合同组成部分1.2 标的1.4 付款方式、开票方式及考核实施1.5 服务期限和地点1.6 双方权利义务1.7 违约责任1.8 合同争议的解决1.9 合同生效及其他2.1 定义2.2 技术规范2.3 知识产权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 质量保证2.7 延迟履行2.8 合同变更2.9 合同转让和分包2.10 不可抗力2.11 税费2.12 乙方破产2.13 合同中止、终止2.14 通知和送达2.15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 履约保证金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投标人如不能满足本项目的付款方式,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5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月度考核清单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扣分情况扣分说明1按照琴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称琴执安办)或下属中队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点地点,配合户外广告综合整治1.无合理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视情扣1-10分/次2.因公司或工人个人原因造成当日整治取消的;扣20分/次2配合整治过程中文明言行,听从现场综合执法队员指挥,不与当事人发生争执,不发表不当言论1.无合理理由不服从指挥的;2.与市民发生争执或被投诉,造成负面舆论的;3.现场发表不当言论,影响综合执法或政府形象的;以上视情扣5-10分/次3拆除或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不擅自拆除与当日整治无关的,不得野蛮拆除、暴力搬运1.在整治过程中导致当事人无关物品受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与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2.野蛮拆除/搬运被市民投诉且调查属实的;以上视情扣1-5分/次4对拆除的户外广告工程量,做好登记、签证、拍照等相关工作,制作符合要求的签证单及相关资料1.对拆除工程量不统计;2.相关资料无登记或登记不清、混乱的;或未按招标要求制作的;以上视情扣1-5分/次5整治现场作业人员应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未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被琴执安办发现的;视情扣1-5分/次;被市民投诉并确认属实的,扣5-10分/次;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安全事故等后果的,扣10-50分/次。6安全行车1.出车车辆车况良好;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整治、运输过程中发生次责(含)以上交通事故的,视情扣1-10分/次合计:上述分值,每扣1分则相应服务费扣100元甲方:乙方:日期:日期: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088德SYIM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的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琴川街道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常熟市盛亿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1027.65万元,资产总额为365.1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常熟市盛亿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2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服务至心,质量至金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