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中标结果公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DQZC2025-C2-00494-QSGL-0025
二、项目名称: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响应报价(元):892986.58(元)
云南科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康定路绿色家园3-1-10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维西县永春乡人民政府
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活动室240.49㎡、场地硬化603.46㎡、新建挡墙120m3、新建护栏43米、新建大门一座、新建围墙50米,具体内容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60日历天
周结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云253201920214966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建培(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马世媛,贺文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134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维西县永春乡人民政府
地 址:维西县永春乡拖枝村大村组
联系方式:13988756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祺山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
联系方式:0871-65116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山、龚昌银、刘思伶、李卓衡、孔令莹
电 话:0871-65116109
附件信息:
活动中心建设-磋商.doc490.6K
中小企业声明函968.4K
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DQZC2025-C2-00494-QSGL-0025采购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祺山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6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五章采购需求60第六章磋商办法6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29: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QZC2025-C2-00494-QSGL-00252.项目名称: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万元):89.6093385.最高限价(万元):89.6093386.采购需求:新建活动室240.49㎡、场地硬化603.46㎡、新建挡墙120m³、新建护栏43米、新建大门一座、新建围墙50米,具体内容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7.工期:60日历天。8.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采购人服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社保证明。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12-1至2025-12-8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2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12-129:30时(北京时间)地点:祺山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响应文件。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其他:1.本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CA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拖枝村大村组联系方式:139887562592.监督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3.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祺山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联系人:周金山、龚昌银、刘思伶、李卓衡、孔令莹联系方式:0871-65116109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QZC2025-C2-00494-QSGL-00252采购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地 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拖枝村大村组联系方式:139887562593代理机构:祺山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联 系 人:周金山、龚昌银、刘思伶、李卓衡、孔令莹联系方式:0871-651161094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预算金额(万元):89.609338最高限价(万元):89.609338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社保证明;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其他材料进行说明);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其他材料进行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分包:不允许。10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时间方式: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日内。现场提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在线提交:请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客户端—“询问质疑投诉”按规定格式在线递交。11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供应商提交首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方法:代理机构以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暂停公告”或“补遗公告”的方式,通知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磋商响应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从报价之时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1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关时间安排。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5签订合同时间:在本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6签订合同地点: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1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磋商小组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19踏勘现场: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未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供应商踏勘后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0监督: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1履约担保:合同约定。2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23其他:(1)凡涉及到任何施工及施工审批手续的均由成交人办理。(2)安全责任;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相关作业人员工作作业时须持证上岗,否则后果自负。2.1.一、总则2.1.1.1.项目概况1.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和清单”所列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3.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清单: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1.4.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特定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4.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竞争性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2.1.5.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1.6.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第六章磋商办法2.1.7.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认真审核应认真核查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磋商申请人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在规定时间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出异议,即视为默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7.2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予以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详见发布媒体)答复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7.5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二、响应文件的编制2.1.8.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8.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1.9.9.响应文件构成9.1本项目所述的响应文件为电子版响应文件。9.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响应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1)报价文件(2)资格证明文件(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2.1.10.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工费、管理费、办公费、秩序维护费、工程维修维护费、保洁服务费、税费、利润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再调整。10.3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0.4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1.11.11.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供应商应采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其响应文件将被作撤回处理。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条中规定的地点。13.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4.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4.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4.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自行在网上进行操作。14.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4.4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继续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5.本次磋商需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二次或多次报价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开标当天【进入远程开标大厅】系统中查看【报价】提示要求信息,并按照【提示】的规定填写【二次或多次报价文件】一【生成报价文件】一CA签章确认一提交【报价】成功。在发起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参与报价的,投标(响应)无效。四、评审2.1.12.16.评审16.1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审”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按推荐顺序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保证最低磋商报价成交。2.1.13.17.评审过程的保密磋商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1.14.1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填报并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15.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流标或者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五、成交结果2.1.16.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1.17.2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1.1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2.1.18.22.成交通知书22.1成交人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由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1.19.23.签订合同23.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六、其他事项2.1.20.24.质疑和投诉24.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原件)或在线提交(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客户端—“询问质疑投诉”按规定格式在线递交)。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二次或多次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质疑部门:祺山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电话:13908704094;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万彩荟商业中心17幢30楼3012号。24.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签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签章。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4.4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5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处提起投诉。2.1.21.25.澄清和修改25.1变更、补充(如有):供应商在决定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供应商应在投标会之前密切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补遗公告,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2质疑、澄清(如有):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进行提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对澄清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通过书面方式答疑,超过澄清截止时间将不再澄清。25.3修改、延期(如有):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再以电话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1.22.2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预算已包含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34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2.1.23.27.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代理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单位或者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磋商结果采购单位有权不做解释。3.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仅供参考,合同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招标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成交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标项目全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中标项目全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人民币(大写)中标价:(¥元)最终以审计审定为准;其中:(¥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总价合同,综合总价为承包单位的投标报价。合同结算价:。发包人支付每一笔款项前承包人都需先提供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承包人提供为止。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招标人全称承包人:(公章)中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经办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施工通用合同条款参照相关建设项目合同范本,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信箱:;分公司通信地址:;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红线范围内所有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等工程所需所有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照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需提供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发包人的规定时限内审定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图在使用过程中,承包单位应保管好所提供的施工图,以便工程竣工,完善竣工图。工程竣工后,根据相关单位档案留存的需要,如需增加施工图,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图由承包人按相关规定编制,费用自理。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三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发包人项目部资料员。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承包人项目资料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项目部资料员。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施工红线界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特殊情况由发包人、监理人、施工方共同协商解决)。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用于本项目。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变更处理。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质量和现场签证进行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2.4.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合格,确保达到国家现行规定验收的相关规范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原件4份,复印件4份(如发包人需增加的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15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电子版。(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相关规定。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公司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的项目管理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及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时提供或更换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无法提供及不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3.5.1约定以外的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3.7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及期限: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时限为开工令下达前7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扣除违约金后的履约担保。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方自行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电话:;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工程开工、工程停工与复工、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工程计量、工程经济签证、工程款支付的决定、对承包商违约责任等均应通过发包人同意才能执行。4.2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1天。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进场前3天提供。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02号文《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若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相关规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开工前3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5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3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具备施工条件。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5%(根据项目大小和情况控制在5%以内)。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相关规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连续降雨3到8小时且降雨量超过50毫米;2、特大洪水(特大洪水指由暴雨、急骤融冰化雪、风暴潮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江河湖海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迅猛上涨的重现期超过50年的洪水)。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双方协商确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8.4.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1.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商品砼、钢材等大宗材料和建材制品,承包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书、质量证书和产品材料清单,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方看样,书面认可后方可订货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清点。若不及时送样或连续二次送样都未能取得发包人、监理方确认的,发包人有权按合同违约进行追究责任。2.对不符合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或未经发包人、监理方看样确认的,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拒绝验收,并由承包人按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退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规定的设备、材料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进行采购,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改;承包人若需更改,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但必须按下列原则进行调价:即材料、设备采购价低于按投标的单价,结算时投标文件单价内相对应的材料价给予相应调低;经承包人进行了深入的市场调查和多方询价后,若材料、设备采购价高于投标文件的材料报价的,结算时按投标价的材料价不给予调整(发包人提出的、并书面下达通知变更设备、材料的除外)。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规范、标准及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报监理工程师及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规范及监理要求报送。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修建临时设施,投标价中已包含,发包人不再承担此部分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自行建立工地实验室。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国家相关规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满足行业标准、施工规范。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由发包人、设计人原因引起的变更经发包人及项目主管单位确认后可计入工程结算。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协商。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承包人报送施工方案及预算,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方案,报造价单位审核预算,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最终结算以审计审定结算为准。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承包人报送施工方案及预算,发包人及监理确认方案,报造价单位审核预算,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总价合同。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暂定每月20日承包人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合格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审核,并于每月25日出具当月审核完成的产值报表。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审核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经造价审查单位审查后,审减额超过5%的,由承包人向造价单位支付成效附加费。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双方协商。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3天。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完工后2天。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完工后5天。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方要求。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28天。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审计审定后一个月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协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8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完工后至项目初验之日起承包人应在天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每延期一天对承包人处以元/天的违约金。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一个月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二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若承包人在收到保修通知后未按时进行维修或维修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以低价中标,不能以低价为借口调整合同单价或降低工程质量。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担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发包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及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仲裁费、差旅费等。同时按合同其他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政府禁止性指令、政策调整。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国家规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处理。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双方协商。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2天内。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4廉政合同建设单位(甲方):招标人全称中标单位(施工):中标人全称工程名称:招标项目全称投资计划批准机关文号: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投标形式:公开√ 邀请□ 直接发包□ 未招标□暂定合同价: 元建设工期: 个日历天建设地点:评标形式:综合评分√ 量化评分□ 合理最佳低价□定标形式:当场√ 隔日□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定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据规定给予奖励。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统一或者进行使用(勘查、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作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本合同一式十四份,其中正本七份,副本七份,承包人执正本三份,副本三份;发包人执正本四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招标人全称中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20年月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招标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全称为保证招标项目全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示工程量。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约定:本工程其余施工内容保修期除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外,按2年执行。6、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两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由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故障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招标人全称中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20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招标项目全称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招标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中标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即使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安全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零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专职安全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工作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造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即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十四份,其中正本七份,副本七份,承包人执正本三份,副本三份;发包人执正本四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招标人全称中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经办人:20年月日不拖欠民工工资责任书承包人:中标人全称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做到以下:一、承包人必须和本工程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二、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必须按分包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民工工资。三、每月月初十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应有劳务工代表签字)。四、发包人有权对分包合同及劳务人员工资执行情况监督,当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或劳务合同进行计量支付时,发包人可直接对分包单位或劳务工进行支付,支付费用无论多少都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五、一旦发现承包人无故拖欠劳务工工资,发包人可以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职工垫付务工人员工资,直至工程进度款扣完为止。六、在每期工程进度款拨付时,发包人将扣除2%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领取民工工资花名册及现场张榜公布后,发包人给予支付上一期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七、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将本工程款挪作其它用途,而使本工程的质量、进度等方面受影响。八、如出现非发包人原因,导致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时,由此引起工程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社会影响,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围堵等情况发生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如下处理,发生一次处以合同价2%的违约金,发生两次处以合同价5%的违约金,发生三次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九、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份数与施工合同一致,承包人盖章签字后生效。承包人:中标人全称(盖章)责任代表人:20年月日(注:此范本仅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中标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签订为准。)5.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5.1.报价文件(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5.1.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元)大写:小写:工期质量承诺磋商有效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二次或多次报价由供应商按照政采云系统提示自行填报,并在响应当天由供应商在远程开评标大厅按照系统提示及规定的时间(请届时关注政采云系统)提交,否则以第一次报价为准。最后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5.1.2.报价承诺函致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全称)参加报价。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2条规定的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报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质保期满为止,本承诺书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4.我方承诺严格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及合同条款,在合同生效后日内提供服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5.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建筑业。3.供应商应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填写本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若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不享受监狱企业优先政策的供应商不需填写。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5.1.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5.1.6.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复印件。5.1.7.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材料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1.8.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相关承诺书。8.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商务技术响应文件5.1.95.1.10.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1.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文件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详细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25.2.1.商务条款偏离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磋商有效期、服务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5.2.2.投入人员配备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文化水平职业资格证明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附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此件作为合同谈判和标的验收的依据,如有人员变动,不能超过本列表的20%,而且变动人员的配置不得低于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5.2.3.技术方案等(格式自拟)1.工作方案2.对项目重、难点分析3.应急预案4.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5.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6.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7.项目人员配备第5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所有内容:新建活动室240.49㎡、场地硬化603.46㎡、新建挡墙120m³、新建护栏43米、新建大门一座、新建围墙50米,具体内容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四)工程量清单、工期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程量清单:另附。清单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人工费、管理费、办公费、秩序维护费、工程维修维护费、保洁服务费、税费、利润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再调整。图纸:另附。工期:60日历天。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标的完成期限:60日历天。(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适用时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及其最新版本的要求。第6章磋商办法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本办法。2.采购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封闭的保密条件下进行评审工作,任何人及单位不得干扰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3.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的原则。4.磋商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方法。5.磋商程序:初审和详细评审一、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资格后审,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磋商文件。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磋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应作废标处理)。二、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技术、采购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库【2015】年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在采购活动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为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商务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2.综合评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8条的规定2.2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格式按“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全部内容填报并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响应报价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不超出最高限价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项规定其他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条款的要求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3报价部分响应报价(30分)F1—报价得分采用有效最低价法计算。(1)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2)得分计算: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4详细评审(技术部分)工作方案评审(满分25分)a、工作方案合理,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大纲全面、科学合理;且有具体的应急抢险措施的得25分;b、工作方案基本合理,措施有一定针对性,大纲基本全面;且有应急抢险措施的得20分;c、工作方案有所欠缺,措施针对性不强,大纲简单,应急抢险措施一般的得15分;d、工作方案仅满足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的得10分;e、未提供工作方案的不得分。对项目重、难点分析评审(满分5分)a、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的得5分;b、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对项目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案基本可行的得3分;c、对项目重、难点分析较差的得1分。d、未提供对项目重、难点分析不得分。应急方案评审(满分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大型活动、极端天气、停水停电、各种事件(含暴力事件等)、安全事故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整、阐述详细、措施合理、各项工作安排详实的得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每有一项描述空洞、阐述不明确、不合理、针对性差的扣0.2分。扣完为止。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2分)a、有具体、完整、详细、可行的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12分;b、有基本完整、基本可行的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8分;c、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一般,基本合理的得4分;d、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不合理或无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的不得分。工期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 (满分10分)a、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及项目实际需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进度计划详细、清晰有针对性;对保证措施阐述详细有针对性的得10分;b、工期承诺能够满足磋商文件以及项目实际需求且有违约责任承诺,但违约责任承诺内容相对完整,进度计划详细、有一定针对性;对保证措施阐述针对性相对全面的得6分;c、工期承诺基本满足磋商文件且有违约责任承诺和进度计划,但违约责任承诺、进度计划不完善或有错误;保证措施简单全面的得3分;d、工期承诺承诺较差或无违约责任承诺,无进度计划,无保障措施的不得分。2.4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满分10分)a、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详细有针对性的得10分;b、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以及项目使用、运行要求且有违约责任承诺,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全面,对质量保证措施阐述针对性较弱的得6分;c、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违约责任承诺简单,质量保证措施不完整的得3分;d、质量承诺较差或无违约责任承诺,无保障措施的得0分。项目人员配备评审(满分6分)a、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有针对性,有管理程序,满足项目需要的得6分;b、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配置相对合理的,基本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3分;c、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配置不完整的得1分;d、对配置无相关说明的不得分。3、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3.1磋商小组应首先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3.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各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对小型、微型、残疾人、监狱企业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报价按“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幅度和计算方法进行价格扣除,经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作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8、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磋商后的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2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永春乡美光村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科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6人,营业收入为4363.688883万元,资产总额为2737.3097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云南科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2025年12月1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应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建筑业。3.供应商应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500≤Y<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20000X≥1000Y≥20000300≤X<10002000≤Y<20≤X<300300≤Y<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40000Y≥80000Z≥400006000≤Y<800005000≤Z<2000300≤Y<6000300≤Z<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80000X≥200Y≥8000020≤X<2005000≤Y<50005≤X<201000≤Y<X<5Y<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40000X≥300Y≥4000050≤X<300500≤Y<500010≤X<50100≤Y<10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20000X≥1000Y≥20000300≤X<10003000≤Y<50020≤X<300200≤Y<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30000X≥200Y≥100≤X<200300001000≤Y<300020≤X<100100≤Y<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30000X≥1000Y≥30000300≤X<10002000≤Y<100020≤X<300100≤Y<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30000X≥300Y≥100≤X<300300002000≤Y<200010≤X<100100≤Y<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10000X≥300Y≥100≤X<300100002000≤Y<200010≤X<100100≤Y<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10000X≥2000Y≥10000100≤X<20001000≤Y<200010≤X<100100≤Y<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100000X≥300Y≥100≤X<3001000001000≤Y<100010≤X<10050≤Y<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10000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100≤Y<10002000≤Z<Y<100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10000X≥1000Y≥500010000300≤X<10001000≤Y<50005000100≤X<300500≤Y<2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万元X≥300Z≥100≤X<3008000≤Z<100010≤X<100100≤Z<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20000X≥300120000100≤X<30080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https://xwqy.gsxt.gov.cn/mirco/micro_detail注册一登录一使用须知全国个休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云南科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白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3421MA6NHCH533注册资本:318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行业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1234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大810111214十九二十廿一廿二廿三甘四甘五151617182021192021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廿六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222324252627282930313L678910011日期和时间设置袁教合使用频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企业名录令袁首页我要查政策我去专题找服务小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云南科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3421MA6NHCH533注册资本:登记机关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行业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8:23:422025年12月11日十月廿二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5年12月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三五六日=三五六日136十二十园十垚10912二十H品品1618192021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室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2223242529303110日期和时间设置袁教合使用频知全国个休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企业名录令袁首页我要查政策小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云南科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3421MA6NHCH533注册资本:登记机关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2日所属门类成立日期行业8:23:482025年12月11日十月廿二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5年12月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二三四五六日12十二十=十五十六十四3810121391012十九15161718192021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室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232425222324252726272829303110日期和时间设置袁教合使用频知全国个休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企业名录令袁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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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文化活动服务中心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