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安全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第六中学校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00-SZST-G2025-0098
二
、
项目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营财安保股份有限公司
913205005511699964
苏州市金阊区金门路1299号
95(均分制)
256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
服务范围: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运财、顾建文、陆玉华、孙玉华、储高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332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单位地址:苏州市东北街132号
联系人:徐小星
联系电话:0512-67270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519室
联系人:高飞、张欣昀、叶韵、梁书方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张欣昀、叶韵、梁书方
电话:0512-65231142-80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JSZC-320500-SZST-G2025-0098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的(项目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江苏营财安保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83人,营业收入为35940.52万元,资产总额为18246.8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12月15.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设数,忑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著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徽企业,不可亭受相应扶持政策。5.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苏州市政府采购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500-SZST-G2025-0098项目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采购单位:苏州市第六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类别:服务类2025年11月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编号:JSZC-320500-SZST-G2025-00982采购内容: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元整(¥2660000.00元) 4采购单位: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东北街132号联系人:徐小星联系方式:0512-67270554 5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业务联系人:高飞、张欣昀、叶韵、梁书方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6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7投标保证金:无8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9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使用说明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10投标单位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00~09:30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30(北京时间)1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3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30(北京时间)评标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8楼14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33260元。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签章的;(二)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不同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SZST-G2025-00982.项目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元整(¥2660000.00元)5.采购需求: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无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四、投标文件提交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开标有关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东北街132号联系方式:0512-67270554联系人:徐小星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项目联系人:高飞、张欣昀、叶韵、梁书方电话:0512-65231142-8006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单位: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企业。2.3响应:投标单位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行政事业、团体组织。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企业。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3.1一般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委托4.1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单位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于原定投标时间前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单位,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9.质疑9.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单位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确认单与质疑函一起递交。9.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9.4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5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9.6联系单位: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9.7收件人:业务部9.8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69.9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0.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单位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1.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11.1封面11.2开标一览表11.3投标报价分析表11.4资格审查响应文件(1)投标函、关于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5)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6)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单位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7)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5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1.6综合评审响应文件11.6.1技术方案;11.6.2综合实力;11.6.3评分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11.6.4对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材料。11.7投标文件由11.1至11.6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2.1电子投标文件按上述11.1-11.6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1)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投标文件客户端,查看客户端使用说明。(2)将下载的采购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客户端,按照《操作手册》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盖电子签章。(3)导出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注:具体投标文件编制教程查看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12.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的电子签章或公章。12.4未按照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的,均视为无效投标。12.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2.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及配套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2.5.2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12.5.3投标单位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单位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2.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2.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2.5.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3.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13.1投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13.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因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证明。14.投标报价:14.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单位对《开标一览表》中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所需的服务管理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税金、国家规定的社保、以及离职风险金、年假、有薪病假、婚丧假、护理假、产假、劳保用品(工作服)、福利费(工会经费)、餐费、工伤备用金等其他风险金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不得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报价必须含税,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4.2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14.3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14.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主要条款另有规定。14.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投标保证金:不设置。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自开标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17.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到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本项目电子投标,无须密封。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19.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操作。19.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单位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单位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单位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单位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单位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1.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1.5.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5.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5.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5.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其法规规定的职责。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单位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反馈。采购人代表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单位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单位,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4.7除上述情形外,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8投标单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单位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单位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6.废标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单位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单位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8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单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供应商MAC地址或标书制作客户端识别码一致的,作为无效投标。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7.电子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2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8.中标单位的确认2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汇总评分结果。28.2采购单位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28.3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29.中标人标准29.1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9.2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虚假或对招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0.中标通知书30.1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有关合同签订的期限和地点。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告知招标结果31.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1.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中标通知书,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名。告知方式为电子邮件,接收方式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投标书》所列电子邮件为准。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2.合同的签订32.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34.中标服务费34.1服务费收费:根据苏财购告【2016】31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33260元。34.2代理服务费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34.3中标人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签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本项目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编号为××××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清晰 2.投标函(固定格式)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无任何异议。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10.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知中“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投标单位:(单位盖章)联系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招标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时间1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上述报价包括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费、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税金、国家规定的社保、以及离职风险金、年假、有薪病假、婚丧假、护理假、产假、劳保用品(工作服)、福利费(工会经费)、餐费、工伤备用金等其他风险金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人员社保不得低于本市最新公布的最低标准,报价必须含税,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4.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报价分析表(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序号岗位名称岗位数综合单价(元/岗×月)投标总价(岗位数×综合单价× 个月)服务时间12345678910合计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报价其他费用分析表(二)(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单位盖章)序号条目价格1人工成本2办公设备3服装4专用设备5通讯器材6巡检器材7易耗品8税金9管理费10……合计 大写:人民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投标报价分析表一的合计金额与表二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条目举例如下:人工成本、损耗、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5.人员配置一览表人员配置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设备、工具配备一览表大型设备、工具配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7.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格式)(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单位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2024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2024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2024年业务收入 万元2024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行政主管部门的奖惩)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是否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5.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中标、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供应商资格文件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招标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其他(可选)招标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遵守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是/否)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招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6)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7)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第四章招标书受苏州市第六中学校的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其拟采购的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JSZC-320500-SZST-G2025-0098二、招标内容: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陆拾陆万元整(¥2660000.00元)四、采购要求:(一)项目岗位设置:序号名称岗位数工作时长(小时)服务时间1大门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校门)22412个月2大门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大柳枝巷校区)2243校外宿舍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男生宿舍)1244校外宿舍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女生宿舍)1245大门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汽车通道)1246消防控制室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2247校外宿舍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男生宿舍)18(晚21点—次日早5点)8校外宿舍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女生宿舍)18(晚21点—次日早5点)9校内宿舍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女生宿舍)18(晚21点—次日早5点)注:1、请各投标单位根据岗位数及工作时间确定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确保在工作时间期间(即全年365天)在岗,服务人员必须满足各个岗位的服务要求,不得缺勤,不得兼职其他岗位。2、以上人员设置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3、不得安排同一保安连续两个及以上班次上岗。4、投标单位人员在岗配置不得低于以上人员数量,其中女性保安人员不少于4名。本项目所配备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对于原来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服务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以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保安服务,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需将本项目配备***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书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未提供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合同并上报财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投标单位须针对此项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项目概况:苏州市第六中学校是一所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位于苏州市东北街132号,占地面积29225m2,建筑面积为21000m2,共由佩文楼、科学楼、文英楼、萃文楼、两栋教学楼、弘文楼、明德楼及博雅等群房组成,学生宿舍3幢。(三)服务要求1、大门保安:学校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1.1大门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服务、秩序管理服务、消防预防管理服务,做好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校园交通指挥疏导,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本项目岗位设置,分为本校区大门、2个校外宿舍区、1个校内宿舍区、大柳枝巷校区大门以及汽车通道六个门卫室,其中含1名项目经理、1名保安队长,所有人员均应持有保安证。其中学校大门、大柳枝巷校区大门24小时双人双岗;校外男生宿舍、校外女生宿舍、汽车通道24小时单人单岗。另外,校外男生宿舍、校外女生宿舍、校内女生宿舍,夜间增设8小时单人单岗,确保学校安全、秩序井然有序。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不得擅自离岗。1.2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5次,夜间巡逻次数不少于5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接受业主(使用人)投诉和求助;回答用户的询问;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警方与学校安卫处,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1.3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协助交警疏通校门周边道路,有效缓解学生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1.4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做到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与师生、教职员工和来访宾客发生矛盾冲突。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1.6妥善保管好头盔、橡皮警棍、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催泪喷雾器、抓捕器等应急器械。1.7保安人员应在学校的监督下,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1.8做好传达室及周边卫生保洁工作。1.9教师、学生离校后及时开启安保监控设备,做好楼道照明、教室电器、楼栋大门的关闭等工作。2、工作内容:2.1保安人员夜间每2小时巡逻点检1次,根据各个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履行岗位职责。2.2标准:过道进出安全畅通、公共场所区域内秩序井然,停车位停放车辆整齐有序,文明管理,严格管理好所停车辆的安全。制止因人为因素所产生的不良行为,使教职员工和访客的车辆平安进出,维护校园安全和谐。2.3定时站岗执勤。6:50~8:00,11:50~12:30,17:30~18:30,20:50~21:40保安人员需按规定着装、武装上岗。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打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严肃认真、细心谨慎的良好形象。2.4进出人员管理制度:(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需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并征得同意,方可放行。学校保安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2)学生在校期间,校门实行全封闭管理。有人员进出校门时,保安人员要做到门前立岗,问清情况后方可开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学生随意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方可让其离校:A、人脸识别系统已完成请假流程能自行刷脸出校;B、有班主任签字的纸质请假条;C、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陪同。学校保安人员查验请假条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2.5外来人员车辆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信息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2.6物品收发管理:(1)对可疑人员携带的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进行盘查。(2)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3)做好报刊、邮件、杂志的收发工作,发至每个处室报刊箱。(4)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的物品及时通知接收人领取。2.7巡逻制度:(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深夜三个时间段做到定时全校巡逻,每节课下课、大课间、午休、晚休时段严格落实校园巡逻,并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2)如发现可疑、异常突发情况,要及时汇报主管部门或报警。(3)放学后,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3、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师生离校后要进行清校、巡逻、封闭楼门、关闭水电开关、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或处理。校区保安执勤点分为本校区大门、2个校外宿舍区、1个校内宿舍区、大柳枝巷校区大门以及汽车通道六个门卫值班室。4、人员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具有保安上岗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对于原来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服务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以下。5、门卫保安要求:5.1学校大门、大柳枝巷校区大门24小时双人双岗;校外男生宿舍、校外女生宿舍、汽车通道24小时单人单岗。另外,校外男生宿舍、校外女生宿舍、校内女生宿舍,夜间增设8小时单人单岗。学校大门保安人员白班安排2人在门卫工作,必须做到有一人立岗站位。学生上、下学时间段必须2人立岗,1人负责监控工作。每2小时按要求巡检一次。保安队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学校人员进入学校的,要经过校方同意,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5.2夜班安排2人工作,必须做到一人在岗,一人负责每2小时巡检工作。标准:做好进出车辆、人员登记、秩序维护,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5.3不得安排同一保安连续两个及以上班次上岗,个人不得申请或私自调换班次导致连班,发现排班存在连班情况时,需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反馈调整,如有违反连班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考核表扣款。6、宿舍保安要求:6.1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可疑人、事、物,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6.2学生订阅的书籍、报刊,来往信件及物品的登记、收发工作。6.3来访家长的信息登记。6.4定时对所有区域的巡逻并作记录。6.5根据学校要求定时开启和关闭宿舍区域大门。6.6按规定做好交班记录。7、消防控制室消控员要求:7.1、消防控制室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服务、秩序管理服务、全校消防预防管理服务,全校消防设施设备巡检服务,兼职做好巡逻、监控、出入口管理、校园交通指挥疏导,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本项目需要的消控人员,其中1名兼消控队长,所有人员均应持证上岗。消控人员24小时双人双岗,确保学校安全、秩序井然有序。7.2、消控人员肩负着学校消防安全重任,要严格遵守岗位职业道德,必须全天24小时双人双岗,同时做好校内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巡检,不得擅自离岗。7.3、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的巡逻,上午及下午确保各巡逻一次以上,并能覆盖全校区域,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隐患;接受学校教职员工和师生的投诉和求助;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拨打119,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疏散人员;安全巡逻有记录有检查;工作时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实行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或处理。7.4不得安排同一消控人员连续两个及以上班次上岗,个人不得申请或私自调换班次导致连班,发现排班存在连班情况时,需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反馈调整,如有违反连班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考核表扣款。8、中标单位对进驻学校的保安须进行相关的治安保卫工作培训,并针对学校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规定进行全面岗位培训,不得出现安全责任事故。9、上岗人员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在人员进场时需向采购单位提供该批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由***门出具)10、服务公司派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保安进行全面管理,并积极主动的与学校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11、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做好桌椅、书本、场地安排等相关物品的搬运、安装横幅等,并在活动结束后按要求恢复。标准:按要求及时、准确到位。12、中标单位需具备大型群体活动全流程秩序管控能力,可保障活动现场人流疏导、冲突劝阻等,并拥有重要保安突发事件快速响应与有效处置能力,能及时应对各类应急场景。(四)其他要求1、进驻业主单位的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干净、整洁,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讲究礼仪、仪表,态度热情,服务到位,发型要统一;服装要求每人春秋季各提供2套,全年每人不少于4套制服(包括但不限于制服,鞋子,帽子,肩章等)2、在进驻前应向业主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本人身份证供查验,并将复印件备案,所有工作人员需具备与用工方案一致的社保证明并与其它材料一并交给采购单位;3、需要持证上岗的工种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相关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以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等级证书,相关证书复印件需一并交给采购人。4、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戴过份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所有员工白天工作时间不能着大衣和背心或敞胸露怀工作。5、不准带朋友或亲戚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在业主办公区域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工作中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6、在业主临时开展的大型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时,如上述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公司应随时从其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7、中标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相关服务人员与采购人无任何劳动人事关系,用工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五)其他说明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合同岗位设置配备足量的保安人员、消控人员到岗,并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及工作量,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时间,确保无超时加班情况发生。中标人需提前将保安人员工作安排表报备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处,学校将根据此安排表进行不定时抽查岗位人员安排和到岗情况,如出现不符,又没有提前报备,将在每月工作考核中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详见附件《保安人员考核细则》。2、中标单位应提供具体可执行的考勤规定,采购单位对保安的考勤到岗情况进行监管,如发生因保安的考勤到岗原因导致的重大问题,采购单位将延缓支付当月安保费用,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3、中标单位应提供保安人员的纪律管理规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采购人将依据考核情况进行扣减。(详见考核细则)对同一人员违反同类纪律的情况,采购人将加倍扣减,或者要求中标单位撤换相关人员。4、关于保安人员餐补的约定:本次招标金额包含保安人员在采购人单位工作的日常每一天的所有费用,保安人员的工作餐补贴应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特别活动提出的非正常工作之外的加班,由学校负责相关加班人员的用餐。5、关于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投标人的标书中应包括定期开展的保安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的计划,该计划包括但不限定于队员仪容队列站姿训练、保安巡逻排查基本技能培训、防暴恐器械使用培训和演练、消防器材培训和使用演练等科目,一般不少于一年四次。中标后,该计划交由采购人结合采购人单位相关安保(消防)演练工作修改审定后实施。6、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完成以后,如采购单位有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中标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完善服务的相关内容,本项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之内。(六)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以下各项费用:(1)投标单位支付的如养老金(退休费)、医疗费、安全费、卫生费、福利费、教育费、保险费、劳保用品费、服装费、伙食费等国家规定或用工合同中注明的一切人员费用及材料、机械、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保险、利润、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相关费用及因人员辞退、工伤事故等造成的赔偿金。社保、保险报采购人备案。(2)其它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实行一次包干,无论是否计列,将一律视为总报价已包括该项费用。(3)本次预算已经包含中标单位人员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用、高温费,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用,投标单位人员配备中应考虑周六、日等排班因素。如遇采购单位临时承担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如艺考,社会考)需增派人员的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本项投标风险。(4)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政策性条款例外。2、投标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的,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进行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4、考核:采购人有权每月对保安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考核标准以学校标准为准)。若中标人在苏州市第六中学校安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服务合同:(1)严禁将承包的保安服务转包他人;(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有3个月度考核未能达到文件规定的标准及其响应承诺;(3)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聘用保安人员;(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采购人(苏州市区)所在地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社保不得低于投标人所在行政区域标准,否则投标无效。5、其他说明:(1)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对管理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2)根据服务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预案(例如:水、火灾、电、各类设备、重大疫情、异常天气、刑事案件等其他突发性事件)。(3)中标人更换管理人员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4)服务期间,如遇采购人办公场所调整、迁移或者服务对象性质发生重大改变,采购人将提前两个月告知中标人,合同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调整,协商不成双方可解除合同。(5)服务期间,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应达到招标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时承诺的配备能力并应配合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安排进行现场勘察,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了解,熟知采购人对消控值班管理服务的实际需求,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合理进行报价。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造成秩序维护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8、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人员配置及服务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服务需求拟定方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需提供管理服务时所需的所有工具。9、其他9.1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9.2采购人委派专门部门负责投标人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中标人固定1名负责人员,与采购人进行联系。9.3中标人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汇报项目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10、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采购人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员的素质水平、工作态度等,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更换管理及服务人员。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1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人:电话:根据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政府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签订本合同。一、乙方负责,管理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中标通知书;(二)投标文件;(三)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四)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三、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单价执行,合同单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包括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品、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付款步骤:2.1乙方于每月末根据已确认的金额向甲方单位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于次月月初汇出(每月结算)。2.2甲方将根据月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月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价有差异。3、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等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五、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六、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为乙方保安部门提供临时办公场所;为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勾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甲方因工作需要,遇重大活动和仪式需乙方外加保安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保障服务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3、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对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二)乙方责任:1、乙方在从事保安管理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保安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八、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九、转让和分包: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2、经甲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一、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同时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采购方提交备案。3、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十三、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四、附则: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附件:保安人员考核细则检查日期:检查人:项目经理:(签字)序号项目扣款标准扣款金额扣款原因1在岗未按要求着装,着装不整齐。50元/起2当天岗位缺岗未按合同要求配齐,并且未向学校保卫处事先备案,未得到同意的。200元/人次3保安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否则以脱岗处理,扣除当天两倍的工资。100元/人次4在岗值班期间不得抽烟、不得睡觉、躺着、玩手机、听耳机、电话聊天等。50元/人次5上岗人员无保安证。200元/人次6在岗人员人数不足,或离岗外出未及时请假。200元/人次7没有提前通知而更换人员。100元/人次8未按照要求巡更、巡查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不及时。值班交接班记录本、巡逻记录本、台帐不全混乱的,字迹潦草的。100元/起9巡查时,遇到安防设备损坏,不及时上报维修。100元/起10安防设备未按要求整齐有序摆放,有乱丢乱放现象,甚至找不到消防设备。100元/起11保安人员了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总阀门设备,懂得防火灭火常识。抽查发现不懂得正确使用方法的。100元/次12上岗人员无“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500元/次13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未按要求或没有出入证私自放行。100元/起14发现骑车进出校门人员未下车推行(特殊情况除外),不及时制止。100元/起15有车辆进出,或无车辆进出但校门打开,门口无值班人员站岗。100元/起16外来车辆进出未认真检查,导致学校物品被带出校园,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500元/起,并按损失财产价值赔偿。17履行工作职责时,不听从学校安排,对正常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与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有言语等冲突的。200元/次18保安人员必须了解110报警常识,学习相关设备的操作,抽查发现不懂得使用周界报警装置、110紧急报警的使用方法的。50元/次19保安人员应登记迟到、晚归学生姓名、学号,学生中途离校需严格执行学生离校规定,若遇学生强行进出校门,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紧跟涉事学生,因失职造成学生出走,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500元/次20不执行工作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予以赔偿,并扣除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除做出相应的赔偿外,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次或月工资21泄露学校有关信息或干扰学校内部事务,视情节轻重。100-1000元/起22报刊、信件分发不及时,已签收的邮件、包裹发生丢失的,工作失误,产生经济损失的另作赔偿。50元/人次23保安人员损坏装备、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扣除当月工资。月工资24保安人员监守自盗者,解除当事人聘用,扣除当月工资,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月工资25管理好工作环境,保持校门口、传达室、监控室及周边整洁卫生;劝止车辆停放校门口,保证校门口交通顺畅。50元/人次26学校上课期间及夜间,应该保证一人按时巡视校园,每日巡视不低于10次,不按时按线路巡视的。50元/人次27未使用礼貌用语,与师生、访客发生争执、肢体冲突,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扣除200元/人。后果严重的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次或月工资28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不通报或不登记致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内,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50元/人次29严格登记进出车辆,审查带物品出门的车辆和人员,违者扣除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的责任。50元/人次30学校大门开放期间,不得坐在传达室内,必须到室外值勤,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未做到的。300元/人次31保安人员应服从保卫处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执行的。50元/人次32值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如发生案件、事故等)处置不力、甚至临阵退缩的。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200-500/人次33保安工作人员需要按照合同50周岁以下(对于原来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服务人员,年龄限制放宽至55周岁以下)和持证上岗,如有一项不满。100元/人次34每季度是否对服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若未按要求执行。5000元/季度/次35每周人员是否按照提交采购人的人员值班计划执行,未执行。500元/周/次36不得安排同一保安和消控员连续两个及以上班次上岗,个人不得申请或私自调换班次导致连班,发现排班存在连班情况时,需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反馈调整,如有违反连班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考核表扣款。200元/人次合计序号项目扣款标准扣款金额扣款原因1在岗未按要求着装,着装不整齐。50元/起2当天岗位缺岗未按合同要求配齐,并且未向学校保卫处事先备案,未得到同意的。200元/人次3保安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其他人员顶替,否则以脱岗处理,扣除当天两倍的工资。100元/人次4在岗值班期间不得抽烟、不得睡觉、躺着、玩手机、听耳机、电话聊天等。50元/人次5上岗人员无保安证。200元/人次6在岗人员人数不足,或离岗外出未及时请假。200元/人次7没有提前通知而更换人员。100元/人次8未按照要求巡更、巡查无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不及时。值班交接班记录本、巡逻记录本、台帐不全混乱的,字迹潦草的。100元/起9巡查时,遇到安防设备损坏,不及时上报维修。100元/起10安防设备未按要求整齐有序摆放,有乱丢乱放现象,甚至找不到消防设备。100元/起11保安人员了解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总阀门设备,懂得防火灭火常识。抽查发现不懂得正确使用方法的。100元/次12上岗人员无“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500元/次13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未按要求或没有出入证私自放行。100元/起14发现骑车进出校门人员未下车推行(特殊情况除外),不及时制止。100元/起15有车辆进出,或无车辆进出但校门打开,门口无值班人员站岗。100元/起16外来车辆进出未认真检查,导致学校物品被带出校园,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500元/起,并按损失财产价值赔偿。17履行工作职责时,不听从学校安排,对正常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与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有言语等冲突的。200元/次18保安人员必须了解110报警常识,学习相关设备的操作,抽查发现不懂得使用周界报警装置、110紧急报警的使用方法的。50元/次19保安人员应登记迟到、晚归学生姓名、学号,学生中途离校需严格执行学生离校规定,若遇学生强行进出校门,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紧跟涉事学生,因失职造成学生出走,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500元/次20不执行工作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予以赔偿,并扣除2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除做出相应的赔偿外,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次或月工资21泄露学校有关信息或干扰学校内部事务,视情节轻重。100-1000元/起22报刊、信件分发不及时,已签收的邮件、包裹发生丢失的,工作失误,产生经济损失的另作赔偿。50元/人次23保安人员损坏装备、破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扣除当月工资。月工资24保安人员监守自盗者,解除当事人聘用,扣除当月工资,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月工资25管理好工作环境,保持校门口、传达室、监控室及周边整洁卫生;劝止车辆停放校门口,保证校门口交通顺畅。50元/人次26学校上课期间及夜间,应该保证一人按时巡视校园,每日巡视不低于10次,不按时按线路巡视的。50元/人次27未使用礼貌用语,与师生、访客发生争执、肢体冲突,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扣除200元/人。后果严重的当事人解除聘用,并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次或月工资28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不通报或不登记致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内,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50元/人次29严格登记进出车辆,审查带物品出门的车辆和人员,违者扣除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的责任。50元/人次30学校大门开放期间,不得坐在传达室内,必须到室外值勤,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未做到的。300元/人次31保安人员应服从保卫处在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不执行的。50元/人次32值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如发生案件、事故等)处置不力、甚至临阵退缩的。并按照合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200-500/人次33保安工作人员需要按照合同50周岁以下(对于原来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服务人员,年龄限制放宽至55周岁以下)和持证上岗,如有一项不满。100元/人次34每季度是否对服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若未按要求执行。5000元/季度/次35每周人员是否按照提交采购人的人员值班计划执行,未执行。500元/周/次36不得安排同一保安和消控员连续两个及以上班次上岗,个人不得申请或私自调换班次导致连班,发现排班存在连班情况时,需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反馈调整,如有违反连班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考核表扣款。200元/人次合计学校有权每月对保安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考核标准以学校标准为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1、评标方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每个标段的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作为中标人;得分且实际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4、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评分标准(一)价格(10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二)服务技术方案比较(61分)1、服务总体模式比较:总体模式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模式可行,可操作性满足的得3分;模式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够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运作设计比较:运作设计合理,方案详细的得5分;运作设计可行,方案较详细的得3分;运作设计不合理,方案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项目运作管理比较:管理模式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管理模式可行,可操作性可行的得3分;管理模式不科学,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服务配套措施比较:配套措施周全,科学合理的得4分;配套措施可行的得2分;配套措施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比较: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完整、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消防安全管理及义务消防队组建方案比较:方案科学合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方案设计可行,较贴合项目实际的得3分;方案较差,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7、服务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措施比较:解决措施合理有效的得6分;解决措施可行的得4分;措施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工作人员所用设备、器材的配备情况比较:所配备设备器材科学实用性强,工器具配备齐全的得6分;所配备设备器材实用性及种类可行的得4分;配备设施简陋,工器具配备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9、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及支持方案比较:培训计划方案详细合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培训计划方案及可操作性较好的得4分;培训方案过简,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10、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特殊事故(情况)措施、治安应急措施有效、消防应急措施等方案。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有操作性且尽量详细的得3分;方案基本涉及但内容不详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1、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比较: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服务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科学完善,管理责任清晰、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较好的得2分;制度较完善,合理性、清晰性、可操作性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2、服务人员安全文明规范及考核制度标准比较:制度规范合理,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较好得2分;制度简单,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3、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的消控人员方案比较:方案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人员配置合理的得5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置较为合理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三)人员配置情况比较(17分)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情况:5分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1分)、高级(三级)保安员职称证书(1分)、“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1分)、安全管理员证(1分)、退伍证(1分)。有一项得1分,最高5分。2、为本项目配备的保安队长情况:5分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1分)、具备2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证明(1分)(相关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高级(三级)保安员职称证书(1分)、“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1分)、救护培训合格证(1分)。有一项得1分,最高5分。3、为本项目配备的消控队长情况:2分具有高级(三级)保安员职称证书(1分)、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1分)。有一项得1分,最高2分。4、为本项目配备的保安人员(除保安队长外)中具有救护培训合格证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5分。注:上述所有人员要求除特殊说明外,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如相关材料网络可查询,只需提供有效的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四)投标人综合评价(12分)1、投标单位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8分(投标单位需提供对应的服务合同、服务发票、业主意见反馈表复印件,发票可提供服务期内任意一个月,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2、投标单位具有以往类似项目的大型群体活动等秩序维护及重要保安应急处置能力的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单位盖章的案例处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项不得分。)注: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付款条件进行修改,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且不具备中标资格。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