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2025)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OITC-G250670972(招标文件编号:OITC-G250670972)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3号楼414室
中标(成交)金额:11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平(评审组长)、胡加庆、马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2002]1980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4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综合评审得分为77.25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
联系方式:010-82998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窦志超、李安齐、许宁010-68290507、010-68290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李安齐、许宁
电 话: 010-68290507、010-6829058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14: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平(评审组长)、胡加庆、马瑞
总成交金额
¥1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窦志超、李安齐、许宁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290507、010-68290584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82998368
代理机构名称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窦志超、李安齐、许宁010-68290507、010-68290584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专利导航服务.pdf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OITC-G250670972)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2025年12月目录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四章评分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项目项目编号:OITC-G25067097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8.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25.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用途:科研。2、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竞争性磋商及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以包为单位。3、采购内容、数量: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分析报告1份(包括相关产业现状、技术研发态势、专利现状与布局目标分析以及高质量专利培育挖掘等内容),并附全球专利格局分析数据库、技术分解体系及检索策略、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与技术动态实时监测等支撑材料。4、完成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采购的项目。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按本磋商邀请的规定获取磋商文件;(4)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http://www.oitccas.com/;方式:登录东方招标(http://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售价:¥6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一)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用网上电子版本和纸质文件同时发售的方式:有兴趣的供应商可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新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纸质文件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到现场领取获取。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投标人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账号:862081657710001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东方招标”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东方招标”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29983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窦志超、李安齐、许宁010-68290507、010-68290584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李安齐、许宁电话:010-68290507、010-6829058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目号内容3合格的供应商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按本磋商邀请的规定获取磋商文件;(4)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1)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9.1为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范和统一,供应商须按以下两部分组成及顺序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实际响应中如有必要,应由供应商对以下目录未涉及的部分予以补充:*附件1--报价函(统一格式)*附件2--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3--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条目号内容9.1*7-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提供)*7-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单位授权书(统一格式,供应商必须提供)7-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7-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7-5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7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7-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8--磋商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附件9--成交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10--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注: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应答简单复制磋商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服务内容描述的,将可导致其磋商被拒绝;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磋商文件第二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11报价条目号内容11.1供应商需报出磋商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11.61、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价格条件为项目现场完税价。2、本项目价格包干,不满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3、投标人须对此项目要求进行透彻了解,报价时应考虑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风险后进行报价。此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报价。4、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12报价货币12.1报价货币:人民币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保证金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1.5%13.3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报价有效期;如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格式以保函出具机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保函出具机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承担磋商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2)使用电汇、网银转账形式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境内银行账户转出,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否则磋商被拒绝: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截止期前将全额保证金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并应将“保证金电汇凭证/保函”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户名: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银行帐号:86208165771000113.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报价有效期。条目号内容14报价有效期14.1报价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90日内。15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5.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储存至U盘或光盘。(正本签字盖章后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与纸质版一致)。1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7.1详见磋商邀请17.3详见磋商邀请21评审的原则和方法21.2评审办法1.磋商小组经与通过初审的各供应商磋商后,将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如果经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或超出偏差范围,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2)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和配置进行报价,如有缺漏项,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22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22.2磋商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3.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方式不符或金额不足;4.报价有效期不足的;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条目号内容22.26.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或法人单位)有效委托书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号条款规定的,有缺漏项的;8.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9.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0.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供应商需就全部磋商服务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1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为: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31履约保证金31.1不适用32成交服务费32.1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服务收费标准。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须计入报价总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即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网站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供应商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采购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2.4“服务”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规定提供的内容。3合格的供应商3.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4磋商费用4.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四章评分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6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3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6.4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后的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采购需求,并将有关调整内容告知所有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可据此调整最终报价。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7要求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8、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8.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9.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附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11、报价1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附件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2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供应商若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价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11.3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11.4供应商按上述11.1和12.1款要求报价并填写报价仅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1.5分项报价表应包括本次评估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11.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报价货币12.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13.2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3.3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详见第二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详见第二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3.6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予以无息退还。13.7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其缴付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回。13.8若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磋商保证金:(A)如果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B)成交供应商如果:(i)未根据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或(ii)未按第32条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或(iii)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4、报价有效期14.1磋商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4条报价保函的有关规定在保函延长期内仍适用。15、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5.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其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的每一页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人小签,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15.4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信封、磋商保证金分别以封装袋分别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报价信封”、“磋商保证金”字样。电子版文件随“正本”递交。16.2封装袋封面均应注明:(1)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正本或副本。(2)“在年月日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须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格式要求标注密封袋封面。16.3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6.4报价信封内须装有如下内容:(1)报价函原件(2)报价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应同时附有内容相同的报价表)1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1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磋商截止日期履行。17.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17.4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和拟派本项目主要负责的项目经理必须出席竞争性磋商。18、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磋商响应文件。19、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19.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撤回报价”字样。19.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19.4供应商不得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且已提交最后报价至14款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13.7(A)条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五、竞争性磋商及评审20、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0.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0.2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报价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21、评审的原则和方法21.1评审原则:1)评审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性磋商;3)对所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4)对于国内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责任。如为代理商参加磋商,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制造商参加磋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本条不适用,有关中小企业的界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1.2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22.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提供所需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恰当地签署;有否计算错误;是否大致编排有序等。22.2磋商小组将拒绝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非响应性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23、竞争性磋商23.1经过初审合格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分别与其进行磋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磋商响应文件和报价,以及必要时根据本须知6.4款所进行的调整,磋商小组将与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24、最终报价2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6、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26.1因重大变故或为维护国家利益,如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六、授予合同27、合同的授予标准27.1除第26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27.2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28、资格后审本项目不适用29、成交通知书29.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第7.2条和第7.3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29.2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29.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4采购代理机构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结果通知书》。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3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约后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32、成交服务费32.1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第二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函(统一格式)*附件2--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3--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7-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必须提供)*7-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单位授权书(统一格式,供应商必须提供)7-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7-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7-5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7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7-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8--磋商保证金说明函(统一格式)附件9--成交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10--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附件1报价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递交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要求的所有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份和电子版本1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承诺,我方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件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磋商保证金(有/无)供应商认为需声明的情况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日,期:*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地点服务单价(元)数量价格(元)1列出各相关服务的分项报价234服务价格合计后续服务费其他报价(可续行)投标总价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日期: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供应商可另页描述。*附件4服务说明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序号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人员安排其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日期:*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磋商文件技术需求条目编号及所要求内容磋商响应文件应答内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中的描述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日期: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正/负)偏离说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公司盖章)日,期:注: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附件7-2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或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负责就(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或法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7-3供应商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注册资本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7-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说明:1、供应商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附件7-5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附件7-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附件7-7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附件7-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8磋商保证金说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l、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元,以电汇/保函方式支付。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1)在磋商之日后到报价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报价的;(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4)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的。3、保证金自磋商之日起生效,直到报价有效期止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内有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致:(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9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磋商中若获成交(磋商文件编号:),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按磋商文件的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传:邮编: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附件10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统一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统一格式)(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仅供供应商参考)委托方(全称):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受托方(全称):委托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受托方承担,项目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开展此项目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1.1.2项目编码:1.1.3项目所属:1.1.4立项批准文号:1.1.5资金来源:1.2项目目标、任务:1.3标准和规范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规范,包括:⑴执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⑵质量标准: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规范:⑴实施方案:⑵技术要求:1.4主要工作量受托方在本合同第2条规定的期限内,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如果可以计算,按工作手段分列总工作量、年度工作量):1.5预期成果第二条项目周期2.1工作时间:2.2各主要工作阶段时间:2.2.1受托方提交设计审查申请时间不迟于:2.2.2施工设计:2.2.3受托方提交资料汇交地点为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和时间。第三条双方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关于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的论证评估、任务下达、设计编制与审查、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数据验收、项目成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评审与验收、资料和成果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3.1委托方责任和义务3.1.1及时支付项目经费;3.1.2负责监督检查受托方项目管理工作;3.1.3负责监督受托方工作质量;3.1.4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成果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验收;3.1.5办理项目资料接受;3.2受托方责任和义务3.2.1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项目工作目标、足额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3.2.2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3.2.3负责本项目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3.2.4及时向委托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2.5负责编报项目设计方案、最终成果报告;3.2.6项目经费应保证用于本项目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委托方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3.2.7项目完成时应配合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项目成本;3.2.8按本合同约定向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汇交项目原始及成果资料;3.2.9接受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组织(或委托的机构)的质量、经费检查,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2.10合同履行期间,应当遵守国家、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保证项目人员和设备安全,并为开展项目工作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为实验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第四条合同价款拨付和结算4.1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项目启动的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五条违约责任5.1委托方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委托方违约。受托方可向委托方发出通知,要求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委托方收到受托方通知后15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受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委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受托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⑴因委托方原因未能按第4.2款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5.2受托方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受托方违约。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委托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委托方带来的损失,如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受托方应以自有资金补偿。(1)受托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经费的,(2)受托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3)受托方无故未完成工作计划(申请数据验收时间、申请成果报告评审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时间、汇交资料时间)且超过6个月的;(4)受托方不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或不汇交项目资料的;(5)受托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6)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7)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委托方的约定。(8)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9)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合同解除后,如需继续完成项目,委托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人,并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托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受托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受托方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将受托方列入其管理负面名单,拒绝受托方在5年内承担或受托参加委托方项目工作。第六条知识产权、保密6.1知识产权6.1.1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6.2保密6.2.1合同当事人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责任。6.2.2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开展项目研究时,不向受托方提供任何涉密资料,受托方如需使用涉密资料,由受托方通过本单位自行解决。6.2.3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将本合同项目研究成果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7.1为保证受托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量、标准和规范、项目周期等条款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7.2履约保证金用于受托方违约时,赔偿委托方的损失,且并不以此为限。7.3委托方不得以履约保证金作为提高质量标准、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进度、减免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在本合同全部履行无争议后,应及时退回受托方。逾期不退的,受托方可追索委托方违约责任。7.4履约保证金:受托方在收到招标代理的《成交通知书》后30(三十)日内,应向委托方提交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委托方签署验收报告为止。7.5如果受托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履行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项目负责人8.1受托方指派并获委托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是:(姓名);8.1.1身份证号;8.1.2职称资格证书;发证单位:,;8.1.3项目负责人经受托方授权后代表受托方负责履行合同。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8.2受托方因原因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出申请,与委托方协商,协商一致并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第九条项目质量、经费检查及验收9.1中期质量、经费检查及其费用分担9.1.1委托方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质量、经费检查,一般1次,但不限于1次9.1.2质量检查由委托方组织,应在检查前7日书面通知受托方。9.1.3质量检查中的组织人员、专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劳务费用等与检查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9.1.4对质量检查中发现需整改事项,由受托方进行整改,有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9.2验收及其费用9.2.1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作量、工作质量。9.2.2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2款规定的时间15日前,向委托方提出验收书面申请。9.2.3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验收书面申请15日内进行书面答复,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时间不得超过收到书面申请的30日。9.2.4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9.2.5受托方应提供验收所需的资料,为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验收有关的费用。9.2.6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的除外。9.2.7验收意见明确需要补充工作的,受托方应在收到验收意见后的2个月内完成补充工作,向委托方提交补充工作总结;因补做工作,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2条有关工作期限和阶段性时间规定。9.2.8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有关补充工作资料的15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是否可以并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编写。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9.2.9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义务补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第十条成果验收10.1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10.2受托方按照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编制本项目最终成果报告。10.3受托方在完成本条第11.2款规定工作,应在本合同第2.2款规定期限前7日,向委托方提交验收申请。委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申请的15日内,给受托方书面答复是否进行验收。10.4委托方向承办人答复可以进行验收后的15日内,应组织验收。10.5委托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向受托方说明原因,受托方应在弥补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10.6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影响公正的验收组组成人员提出异议。10.7受托方应为成果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成果验收有关的费用。10.8验收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的除外。10.9成果验收意见明确需修改报告的,受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意见后的1个月内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报告,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2.2条资料汇交期限之规定。10.10受托方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委托方审查。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修改后的成果报告后,应在15日内向受托方发送审查意见书。第十一条其他11.1合同附件11.1.1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⑴合同书;⑵合同补充协议;⑶项目施工设计;⑷本合同规定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⑸中标通知书;⑹投标函及其附录;⑺质量、经费检查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1.2如本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就争议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可选择有管辖权的委托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1.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有下列情形,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⑴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⑵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⑶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⑷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11.4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合同号: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伴随服务,即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编号:),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服务的报价。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合同协议书(2)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2–技术服务(含集成服务、售后服务、培训等)附件3–合同实施计划附件4–履约保函(格式)附件5–预付款保函(格式)(4)成交通知书、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4.考虑到卖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各方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买方名称:卖方名称:买方授权代表签字:卖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一览表包号采购内容交货地点/周期采购内容1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合同签订后6个月将全部工作结果在指定地点交至采购人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分析报告1份(包括相关产业现状、技术研发态势、专利现状与布局目标分析以及高质量专利培育挖掘等内容),并附全球专利格局分析数据库、技术分解体系及检索策略、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与技术动态实时监测等支撑材料。2.4.专利布局目标分析2.4.1专利布局目标分析基于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需求,从保护类型、申请时机、保护地域、专利组合策略等角度制定项目专利布局目标,提出专利布局策略(基础专利、核心专利、外围专利),及专利组合保护规划建议。2.5.高质量专利培育挖掘2.5.1技术方案提炼根据项目专利布局目标,结合项目研发进展,辅助项目承担单位提炼技术方案,形成待保护技术方案列表。2.5.2技术方案的分级和分类在待保护技术方案列表的基础上,立足项目专利布局目标,按技术方案重要程度进行分级,按保护方式进行分类,形成技术方案分级分类表。并提出分级分类保护建议和专利组合保护建议。2.5.3专利申请前评估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开展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的申请前综合评估,优化专利申请方案。2.5.4专利转化运用方案结合产业现状调研结果,对项目创造专利可能应用的产业领域、潜在转化对象、成果转化方式等作系统规划,形成专利转化运用方案。2.6.核心研发主体分析2.6.1国内外核心研发主体分析主要对全球核心研发主体的专利布局、核心专利技术、专利技术路线进行分析,并形成专利数据库与监测机制。2.7.项目配套服务与支撑材料2.7.1项目配套服务与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全球专利格局分析数据库、技术分解体系及检索策略、专利申请前评估报告与技术动态实时监测等。三、履约期限、交付地点、质保期、验收标准及售后服务要求::3.1履约期限:本项目执行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合同签订后6个月将全部工作结果在指定地点交至采购人。3.2交货地点: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3.3质保期: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中标人必须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5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数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深层油气勘探智能导钻技术专利导航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