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运行维护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晋城市花园水系服务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5CCS00445
二、项目名称: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景西路1055号景西花园小区1号楼3楼309室、315室
报价:3097080(元)
90.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为晋城市花园水系服务中心公园提供2026年运行维护服务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现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现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瑞琴,杨建军,牛燕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6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花园水系服务中心
地 址:晋城市太岳街与兰花路交汇处往北200米
联系方式:0356-699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7楼
联系方式:13068057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云霞
电 话:13068057899
附件信息:
附件开标情况表上传.doc39K
12.1F花园水系公园2026年运维服务项目(1)(1).docx122.5K
中小企业声明函305.0K
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元)享受价格折扣评审价备注1安逸物业集团有限公司3098300///2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97300///3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097080///附件1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报价情况表附件2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资格审查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安逸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无2晋城市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无3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无4晋城市九洲虹瑞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不符合第6项:此项目面向小微企业,不符合要求5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无附件3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符合性审查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符合性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安逸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无2晋城市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7.7.2无响应3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无4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无附件4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评审专家评分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1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9.5078.5082.00//8010902安逸物业集团有限公司68.0067.5063.50//66.331076.333红马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5.5062.5068.50//65.501075.50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5992025CCS00445项目名称: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人:晋城市花园水系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4日※温馨提示※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为了保证您顺利参与本次磋商,特别提示如下:一、您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七项“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二、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报价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三、您可以从山西政府采购网、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系统操作视频或手册,熟悉电子招投标的操作。四、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五、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统一更正。六、您认为磋商文件、评标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在系统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七、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们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部分磋商供应须知...........................11一、总则...........................................................12二、磋商文件...............................................14三、响应文件.............................................1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五、磋商采购程序........................................18六、关于成交......................................................24七、关于合同........................................24八、服务费..........................................................26九、保密和披露...........................................26十、询问和质疑...........................................26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7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0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4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7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3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5992025CCS004452、项目名称: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100000元;5、最高限价:3100000元;6、采购需求:为晋城市花园水系服务中心公园提供2026年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7、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8、服务地点:晋城市花园水系公园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现行规范及采购人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4日00时00分2025年12月11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免费4、响应文件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5、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地点: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七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在线投标响应说明:3.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3.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3.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3.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城市花园水系服务中心地址:晋城市太岳街与兰花路交汇处往北200米联系方式:15333564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太行南路826号7楼联系方式:0356-69943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裴女士电话:13068057899九、相关技术支持热线1、供应商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6-22188842、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15364569120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95763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政策性要求: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2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磋商供应商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的信用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格式见第六章)2、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3、开标报价一览表4、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保证金交纳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响应保证金6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运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但不足100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预算金额和磋商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万元整(¥:3100000元)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变动的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1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12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3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所有材料均以经CA加密的电子文件作为评审依据。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3.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开启1.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1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可远程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 响应文件开启时,对线上操作过程不熟练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至解密,须自行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响应文件开启现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解密。如选择至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电脑及网络(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及网络);如因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等所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解密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5磋商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须请示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16备注项目负责人由公司指派,工资及保险等由公司发放;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如:Winaip等)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磋商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9.4磋商报价9.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9.4.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9.4.4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5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如有)。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有效期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组建磋商小组15.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当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中。18.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其投标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中。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内进行提交。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需退出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并保存到“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中。20.最后报价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0.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政府集采交易系统/政采分散交易系统”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评审复核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六、关于成交27.成交通知27.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关于合同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8.6合同分包28.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28.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8.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7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8.8.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履约保证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0.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31.验收31.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1.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2.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七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最长不能超过30日。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八、服务费33.服务费①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②分散采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服务费,计取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标准。九、保密和披露34.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5.披露35.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5.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6.询问36.1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询问。37.在线质疑提出37.1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37.2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7.3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7.4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错误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同,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面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十一、违约处罚38.违约处罚38.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第4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晋城市花园水系公园3、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提供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服务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合同款项,具体支付标准和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原则上成交供应商于每月15日前向相关服务人员支付上一月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并将相应的支付凭证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在五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一月合同款项。备注:本项目预算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费用。3、运行维护服务要求:(一)人员要求:1、服务人员每天准时到岗,思想端正、品行良好、勤劳肯干、身体健康,无隐性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需任用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2、投标人要结合服务项目具体情况,拟定提供可满足服务需求的服务团队,根据工作和管理需要设置管理及服务等不同级别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负责人、服务实施人员等,劳务报酬可按照不同级别区别档次,但不得低于晋城市最低工资标准。3、必须保证到岗服务人员人数,在组织、安排被服务人员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被服务人员的正当权益;采购人对被服务人员进行管理时,出现致伤、致残、致亡的,或者导致财产、人身损害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善后工作;采购人对被服务人员进行管理时发生的劳资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无不良嗜好,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分,能服从单位的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及饱满的工作热情;5、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规定给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二)岗位人数及服务范围序号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描述及标准1日常绿化养护服务1、服务范围及人数要求花园水系公园管护面积约1187亩,涉及运维人员约80名,其中包含园林绿化工人70名、司机3名、电工2名、维修工5名。2、服务标准2.1公园绿地服务要求(1)乔灌木长势旺盛,树形轮廓清晰,基本无枯枝死树,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2)地被长势良好,无斑秃,观花地被适时开花,无明显病虫害发生;(3)硬化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破损;(4)水面干净无漂浮物,水体无明显异味,水生植物长势良好;(5)公厕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设施保存率完好;(6)园区垃圾随产随运,不得过夜;(7)园区设施保存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8)苗木补栽及时;(9)确保全年无火灾。2.2人员配备2.2.1园林绿化工人(1)负责园区内所有绿化苗木的移栽、补种的整形美化工作;(2)负责园区内所有绿化苗木除草、落叶、枯枝清理工作;(3)负责各类植物的修剪、施肥、浇水、松土生长的养护工作;(4)负责各类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养护工作。2.2.2司机(1)司机需持有C1以上驾驶证;(2)听从公园领导的调配,定期汇报,车辆的运行状况,保证车辆在平安的状态下行驶;(3)做到不违章行车、不私自用车、不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平安;(4)上班不出车期间,必需按办公室作息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听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5)做好车辆行车出勤记录及交接班记录;(6)车辆修理、保养费用必需预先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保持良好的车状及车辆的清洁2.2.3电工(1)电工需持有电工证;(2)负责园区的用电安全、电路及设施维修。2.2.4维修工(1)负责园区设备维护、维修;(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定期对设施、设备开展全面巡察、检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4)发生突发状况,应快速赶往现场,准时实行应急措施,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2安保服务1、服务范围及人数要求负责管辖园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人数约20名,身体健康。主管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管理能力,严格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敬业精神,严格遵守服务单位相关规定要求,服从服务单位统一管理。2、服务标准(1)负责公园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跟进解决;(2)制止并劝阻不文明行为;(3)定时检查管辖区域内绿化情况;(4)定时定点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破坏行为及安全隐患;(5)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注:服务人员数量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配置.四、验收标准1、采购人或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2、项目所涉及内容完成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书,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3、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五、其他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2、本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且格式、签署符合要求)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磋商当天由评审小组查询,未出现不符合的情形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报价人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格式见第六章)3响应函按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及签署;4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其他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6.1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方案的情形;6.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4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如适用)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报价人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报价人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章)。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第5部分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分值构成(1)报价部分:10分(2)商务部分:6分(含业绩)(3)技术部分:84分(含人员配置、项目总体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培训方案、服务承诺、质量控制)有效报价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业绩部分(6分)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供应商自身合同和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1.5分,最高得6分。人员配置(1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置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的结构;②人员配置分工;③人员信息;④人员稳定性保障等4项要点。每项得3.5分,最高得14分;每缺一项扣3.5分,每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项目总体方案(25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服务定位和服务目标;②项目服务流程;③各岗位服务方案;④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进行评审;⑤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和改进现状措施;每项得5分,最高得25分,其中每项内容存在一项缺陷的扣2分,扣完每项分值总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技术需求书中的要求等。)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完善的组织架构;②岗位职责管理制度;③招聘管理制度;④考核管理制度;⑤档案管理制度;⑥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每项得 2 分,最高得12分,其中每项内容存在一项缺陷的扣 1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技术需求书中的要求等。)培训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计划;②固定的培训场所及培训师资能力;③岗位技能培训方案;④培训制度;⑤培训时间安排合理性。每项得3分,最高得15分,其中每项内容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技术需求书中的要求等。)服务承诺(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伤意外事故;②能有效防范采购单位牵涉劳动争议的承诺;③其他纠纷时的处理服务承诺。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其中每项内容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技术需求书中的要求等。)质量控制(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控制的程序;②质量控制措施;③质量保证体系等3项要点。每项3分,最高得9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小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技术需求书中的要求等。)报价(10分)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1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1)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不进行价格扣除。3)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甲方:乙方: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预付款保函应在甲方预付款付款前出具,有效期为自保函出具之日不低于90个日历天,到期后自动失效。项目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四、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后,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六、交付1、合同履行期限:2、交付标准:七、交验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3、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4、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5、甲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八、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相关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5、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6、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7、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8、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9、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按合同总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3、特定资格要求…………………………………………………页码4、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页码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商务技术文件1、供应商代表证明…………………………………………………页码2、响应函……………………………………………………………页码3、开标一览表……………………………………………………………………………页小型、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页码4、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页码6、供应商业绩情况……………………………………………………………………………页码7、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页码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资格证明文件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技术文件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签章后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晋城三公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响应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PDF格式加盖投标电子签章的形式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中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E-mail: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报价要求格式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含税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其他 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单位(年)报价(元)1人员工资2保险费用3管理费4税金5其他费用合计(元)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包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小、微企业承接服务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价格总价承接创新服务价格总价 小、微企业承接服务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承接服务价格合计:承接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1、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技术服务方案附后六、供应商业绩情况: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合同金额1 2 3 …… 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至少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结算凭证(发票或转帐凭证)等影印件。②磋商供应商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4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一)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第4章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五)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六)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如适用)(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服务类)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 供应商 合同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组织验收□邀请相关专家验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验收分期验收是□ 否□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按 时□不按时□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不少于3人)采购单位供应商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说明: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JIEBA山西洁霸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非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合体参加晋城市花园水系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公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6人,营业收入为4132.57万元,资产总额为1512.0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5日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第7页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美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微企业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山西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验资)返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0502092617314Q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房地产业成立日期2014年02月27日行业物业管理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长海A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园运行维护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