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废旧吸污车 报废车辆 吸污车中标结果公示(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
公告编号:GG20251203914
开盘价:12000元/台
保证金:30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12 16: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5-12-16 13:00:00
竞价结束时间:2025-12-16 16:00:00
公司名称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服务采购组
法人信用认证
--
所在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联系人
郑益丽
联系电话
0595-27355785
公告附件
处置物资信息
物资描述1
福建联合石化的废旧吸污车销售
预估数量
1台
存放地
福建泉州泉港
说明附件
报废车辆明细表.xlsx
物资说明
详见附件
物资图片
吸污车侧面.jpg
行驶证.jpg
吸污车.jpg
物资视频
看货要求
现场看货
无需申请预约,按公告发布的看货要求看货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
请见竞买须知。
看货时间
从2025-12-11 09:00 到 2025-12-11 17:00
看货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详见物资所在地
看货说明
请见竞买须知。
瑕疵免责申明
暂无,一切以实际看货为准。
付款要求:先付款后提货
清运截止日期:竞价结束后30天以内
提货地:福建泉州泉港
本场竞买须知:详见附件竞买须知及福建联合石化的废旧物资销售探勘须知。
福建联合石化的废旧物资销售探勘须知.docx
竞买须知(吸污车).docx
本场成交单位:泉州市泉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成交价:12960元/台
\n序号\n报废车辆\n数量(台辆)\n备注\n\n1\n吸污车\n1\n1、规格型号:CLW5120GXWT4 手动 吸污车,核定重量8600KG,整车质量7205KG,车牌:闽C86390。\n2、车辆行驶证年检不过且已经无法行驶,须拖车拖拽行走或吊车和平板车转移。实物以现场实物状况为准。\n\n\n车污容积:8.6立方介质:污水用排16000KCHONORX50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闽C86399号建号场35859064155车辆类堡重型货专项作业定人3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告果7285kg区建联合石地花工司7356X2488x326天帝牌52051636TYE4强制报废期止:2638-17-84三同代号LGAT2ATZ6E4854878国8533接能182年险有放期至2016年12发动号05152F00165量运柴油-12-82915-12-0786390闵C86390HONORX50竞买须知1、竞买人必须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2、竞买人报名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开户许可证》(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提供相关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竞买人应当自行对竞买标的进行查勘并作出判断。我公司在竞买平台上发布的与竞买标的相关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此对竞买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不得在成交后,以不了解竞买标的情况为理由反悔。4、现场查勘交底时间拟安排在公告发布后4个工作日内,提货时间拟定为成交后45天内,各回收单位与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后自行前往,按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查勘废料,我公司现场联系人柯小华:0595-87023135。现场勘查前一个工作日需将勘查时间、公司名称、看货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至邮箱kexiaohua@fjrep.com,办理入厂手续。勘查人员进入废料处理区需穿戴劳保服,佩戴安全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现场踏勘需知与安全规定》。5、竞价结果需经我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审批确认后,方可开始执行;若我公司内部审批不能通过的,将说明不能通过的原因,并取消本次竞买。6、我公司报废车辆销售处置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竞买标的成交后,我公司进行内部审批流程,回收商应在接到我公司邮件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提货。我司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安吉路支行银行账号:1408011209007999989超过约定提货期限未完成提货的,每延期一日,应向我公司支付标的总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达保证金金额时,本次销售自行终止,违约金在保证金中扣除。7、我公司报废车辆销售为自提,回收商负责回收处置标的报废车辆及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装车/或委托装车、运输、转移、拆解、利用和处置以及报废手续办理等内容(包括人员及所需劳保措施、工具、器械、车辆等)。8、回收商运输车辆、作业人员进入我公司工厂/仓库必须按照我公司规定办理各项入厂手续,并保证在提货、运输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我公司的指挥调度,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活动无关的区域。否则,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回收商应承担赔偿责任。9、回收商必须服从我公司现场管理,严禁弄虚作假、蒙骗斤两或偷拿其他非销售物品。若回收商人员不服从我公司规章制度或现场调度,我公司有权拒绝该回收商人员进入我公司现场,回收商应及时另行委派合格人员进入我公司现场作业。10、回收商应按规定对其提货、运输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与环境知识的培训与考核,没有经过HSE教育和HSE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我公司现场作业。11、回收商必须为其现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我公司现场作业时,必须穿戴符合我公司现场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12、回收商必须严格执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否则,所有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索赔及法律责任均由回收商承担。13、回收商因装运、处置标的报废车辆所发生的任何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完全由回收商承担。对因此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回收商还应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14、双方均应按国家税法规定各自承担所有源自或与履行本项目项下的义务相关的税金、规费和费用。15、回收单位需遵守我公司HSE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安全健康环境消保管理协议》。福建联合石化化工有限公司供应流通部附件安全健康环境消保管理协议第一条签订原则鉴于乙方作业位于甲方厂区内。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及时解决日常管理出现的问题,防止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事件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双方相互协调、各负其责,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各自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消防及安保(以下简称HSSE)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HSSE管理责任和权利义务划分2.1双方各自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均应独立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应当依法依规加强HSSE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环保水平,确保安全环保生产。2.2双方在各自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地**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自觉规范安全管理、组织风险管控、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2.3双方均应遵守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标准及技术规范,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加强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任何业务的开展不得威胁到对方的安全生产。2.4乙方人员、机具入厂培训与证件办理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的入厂教育培训,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准予办理人员入厂证(特殊作业人员还应通过甲方专业测试)。经2次培训仍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办理入厂证。甲方HSE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业务团队有权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乙方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者,不得从事施工/服务作业。对于乙方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如焊工、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如有必要,甲方有权对其进行专业测试。甲方对测试结果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乙方人员(含乙方分包商等)的入厂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仅限于甲方管理需要。甲方的入厂教育培训不替代乙方对其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乙方对进入甲方场所的人员(含分包商等)安全教育培训负有完全责任。甲方应乙方申请,为其员工及分包商办理入厂手续。对不符合甲方HSSE标准的上述人员,甲方可拒绝为其办理入厂手续或要求其及时出厂。甲方为乙方员工及分包商办理入厂手续,不意味上述相关人员符合相关HSSE标准和规定,甲方不对上述人员的符合性承担责任。乙方及其员工、分包商在甲方区域,应遵守甲方的HSSE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对其员工、分包商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乙方携带与作业有关的机具、材料经甲方施工/服务管理部门审查同意,门卫检查合格并准予后方可入厂。乙方入厂的机具、材料内不得挟带任何具有放射性、爆炸性的危险物品和剧毒化学品,设备/机具需要符合甲方OIMS6.4机械完整性的要求。因设备检测作业需要,需要运输、使用放射源时,乙方需按规定报政府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报***门批准,并在甲方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本条及本协议有关甲方对乙方的培训/测试/考核等,仅限于甲方的管理需要。甲方的培训/测试/考核等不能成为或解释为甲方在协议中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也不应成为或解释为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义务的依据。2.5车辆管理2.5.1一般车辆管理乙方人员(含分包商等)及车辆装备在甲方区域内活动,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超出甲方许可范围的区域。乙方人员(含分包商等)及车辆装备进出甲方厂区,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乙方应对进入甲方场所的车辆装备进行核验,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地**府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地**府要求的车辆装备不得进入甲方厂区。若因乙方核验缺漏导致违规的车辆装备进入甲方厂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5.2接/送货槽车管理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所需许可资质证照,且在有效期内。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满足有关卫生、安全及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应指派专用槽车运输专用货物,槽车应当由国家质检部门认定的生产厂家制造,并定期检验,且在检验有效期限内。乙方运输车辆、司机及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证照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为化学品的,应满足国家有关化学品包装、运输、监管的规定。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为危险化学品的,还必须提供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属于剧毒品或具有放射性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管理的规定。乙方为整个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运输、作业安全,防范在运输途中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碰撞等HSE责任事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在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及槽车司机应严格检查运载工具的安全,确保运载工具安全状况良好,安全附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槽车司机须随车携带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经允许进入生产区的车辆还必须安装火星熄灭装置。乙方槽车司机及押运员需在甲方人员的陪同和监护下进入甲方现场区域,严禁操作现场任何设备和设施,不得登高和擅自进入甲方现场的其它区域,若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6人员管理乙方应具备健全的HSE管理机构,且由具备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经注册或具有3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HSSE管理工作。乙方作业人员应具备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操作证书(涉及特种作业的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乙方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证书,施工/服务现场每处作业均应配备1名兼职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必须取得相应证书。2.7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乙方必须为现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最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帽:符合GB2811要求全棉防静电工作服:符合GB8965、或GB12014要求安全防护鞋:应能防静电、防砸、防穿刺根据具体的环境条件和工作内容,还应根据需要配备下列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眼镜:符合GB5890要求工作手套具有高可见度的工作背心听力保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防坠落设施(如缓冲器、防坠器,五点式双钩安全带)头戴式电焊工面罩等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呼吸保护用品:防尘口罩,半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急或备用需要时,由乙方填写“空气呼吸器使用申请单”报甲方机械设备部维修计划模块审批后,到HSE部消防支队借出使用,归还时如有损坏乙方需按照修理费用赔偿。2.8乙方应确保所有的危险品或受控物品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运输、储藏、搬运和使用,并制定有关的防护措施,保证上述物品的安全。2.9临时设施乙方应对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的场地、设施、构建筑物等的使用、维护安全负完全责任,独立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在使用前检查确认安全条件,对存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动力应及时报告给甲方,在隐患未消除前不应继续使用。一旦乙方开始使用这些场地、构建筑物等,即视为乙方已检查并确认其安全条件,任何检查确认的过失责任将由乙方承担。乙方是其使用的设施、场所及构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按照规范及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开展员工消防气防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乙方是其使用的设施、场所及构建筑物的应急管理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所属各部门、各岗位的应急管理和处置职责,加强全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建立义务应急队伍。乙方应确保在甲方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甲方的安全、消防、抗震等标准要求,乙方对在甲方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对临时设施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事件负完全责任。2.10乙方应对甲方有偿或无偿提供的水、电、工业风、氮气、蒸汽等的使用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使用前检查确认安全条件,对存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动力应及时报告给甲方,在隐患未消除前不应继续使用。2.11乙方在承揽甲方业务时,应对承揽业务所涉及的甲方设施设备、工机具、构建筑物、车辆等进行性能检查和安全条件确认。一旦承揽业务开始,即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设施设备、工机具、构建筑物等性能完好,安全可靠,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任何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应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前提下使用。2.12作业前准备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现场管理人员应与甲方属管业务团队取得联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充分理解作业内容、现场作业要求和HSE事项。乙方因工作需要在作业现场或附近区域设置工棚、占用临时场地的,需事先申请,经甲方属管业务团队、施工/服务管理部门和HSE部审批后设置。设置的工棚或在占用场地内堆放的物料应符合相关安全、环保与健康规定。乙方人员不得在装置中或临近装置的工棚中停留休息。乙方应对其作业人员开展HSE及业务能力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负责,确保为此项目工作的所有人员都有能力安全地完成各自接受的任务并且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和使用现场的安全、健康和环保设施。乙方从事任何现场高风险作业(包括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场地开挖、起重吊装、进入受限空间、射线探伤等)都必须按甲方HSE管理标准的要求取得许可。2.13作业过程管理与监督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进行劳保着装。着装规范:安全帽锁紧、扣紧扣带,垂落在肩部以下的长发必须盘起;采用全遮盖工作服,扣紧领口、袖口和衣扣,禁止敞开衣服、高挽袖子和裤腿。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必须遵守甲方HSSE管理标准。现场所有作业必须按相关技术标准、甲方已发布执行和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布执行的HSE管理标准执行。乙方每天作业前应开展安全讲话,应就当天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作业前危害识别应编制书面JHA记录表,与作业许可证一同放置于作业现场醒目处,确保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知晓工作危害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作业过程中乙方必须始终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安全通道畅通。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监督员必须加强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并纠正任何违章行为。作业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现场或临时占用场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章行为乙方应立即整改并反馈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严重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面停工整改,整改结果经甲方施工/服务管理部门和HSE部确认同意后允许复工。乙方在甲方现场及其设施内发生的所有事故、事件、未遂事故都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属管业务团队、施工/服务管理部门和HSE部,乙方应及时查清事故/事件原因、分享事故经验、整改存在的问题或落实预防控制措施。甲方保留对上述所有事故/事件进行直接调查的权力,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调查。若作业过程中,乙方发现有可能出现物料泄漏,污染环境时,应提前准备好接卸泄漏物料的设备后,才能继续进行作业,且所接卸的泄漏物料必须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私自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人员的责任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安全、作业交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明确双方的职责、责任范围;告知乙方作业需要遵守的工作规则和相关程序;告知乙方员工,作业前应进行JSA分析,在现场工作/作业识别的危害需要及时报告甲方现场监护人。如果其作业会带来严重的HSE危害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现场监护人,确保采取合适措施,并经相关部门评估后,才能继续作业;与乙方就绩效要求进行沟通,包括乙方人员的现场工作/作业自我监管的程序;告知乙方与其工作/作业有关的已知潜在的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泄漏危险;告知现场应急响应系统的相关规定,包括对现场操作的总体介绍,报告提醒/逃生通道。2.14场地清理与撤出乙方完成项目施工/服务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撤出施工机具、剩余物料、垃圾,清洁作业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乙方的施工机具及剩余物料需要出厂区的,应按甲方的《物资出入管理标准》办理手续,经批准查验后准予放行。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将相关的人员入厂证、车辆通行证和作业票交还原办理单位。2.15乙方HSE绩效考核,执行甲方发布的第三方服务程序;2.16乙方应编制现场应急预案并与甲方进行分享,确保其编制的现场应急预案与甲方的应急预案互相衔接。2.17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双方应密切配合,各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散。2.18若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性疾病、疫情等),乙方人员及乙方管理的第三方人员均应遵守政府及甲方的防疫管理规定。若违反规定,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19乙方提供的食品和饭菜(包括供应给乙方和甲方)采购、加工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乙方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其供应的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群体性中毒及传染病等情况,在通知医生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卫生行政部门,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和供餐活动,并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和各餐具,以便查清原因。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20乙方是其职业健康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严格履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乙方在甲方区域开展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硫化氢、苯、汽油、噪声等)的作业的,应定期安排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2.21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组织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报告甲方。由此造成爆炸、火灾、环境等事故,以及处理这些事故、拆除损坏物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环境污染等,由此给甲方以及第三方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22双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技术要求、措施等文件,涉及HSSE方面的规定,双方均应遵守并切实履行,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第三条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双方各自指定HSSE管理联络人,负责本协议各项工作的沟通和协调。甲方:叶松联络方式:0595-87023491乙方:联络方式:第四条通知4.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原则上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本协议一方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邮递方式发出。通知以专人递送的,于递交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传真机显示传真业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件、短信方式发出的,于发件人邮箱或手机显示邮件、短信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的,于邮件寄出后的第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达即行生效。4.2在紧急情况下,一方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发出通知,该通知与书面形式的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接收方在收到后立即视为送达,但通知方应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补发相关内容的通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旧吸污车 报废车辆 吸污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