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息化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北辰区知识产权局)2025)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信息化及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TJBC-2025-D-0036)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TJBC-2025-D-0036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信息化及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151号
911201046688170456
022-27880757
122
85.0111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22
85.0111
2
天津市泰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2.19
74.9987
3
天津市南杉南科技有限公司
97.76
74.9975
4
天津盛智科技有限公司
97.736
71.33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信息化及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项目
会议、视频会议系统,监控系统,显示系统,安全系统等
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安全的保障服务等
1年
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何锐鹰,王长生
采购人代表:于洪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地址: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
联系方式:13902058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1807室
联系方式:022-86949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彤
电 话:022-869493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TJBC-2025-D-0036.doc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信息化及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项目(项目编号:TJBC-2025-D-0036)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12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信息化及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信息化及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项目;(二)项目编号:TJBC-2025-D-0036;二、项目内容第一包:信息化及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1,222,300.00元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167。(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四)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七、网上应答时间2025年12月2日9:00至2025年12月16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九、开标时间及方式(一)开标解密时间:2025年12月16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辰大厦A座1807室(邮编:300400)(三)联系人:孙老师(四)网址: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五)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3.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三)采购人联系人:于洪亮(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6913939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部门: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3.联系人:于洪亮4.联系方式:022-26913939(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2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维保服务费用、维修及配件更换费用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3.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二)时间、地点要求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维保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以及21家分支机构(具体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三)服务要求根据约定时间内,需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安全的保障服务,定期进行巡检,整理巡检记录,定期汇报运维情况,进行可靠的运行保障。运维单位需提供驻场运维服务,服务方式要求如下:要求安排专职工程师在甲方驻场。驻场工程师作为接口人与甲方沟通,负责各系统的巡检,各系统日常故障的响应、处理。在巡检、故障等日常维护工作资源不足时,向项目经理、公司协调资源,参与项目资源调配、协调工作。负责生成驻场的工作日报和周报上报甲方。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随时响应咨询及报修;提供5×8小时现场技术处理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专项服务团队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提供重大事件、重大节日保障服务;提供远程运维系统维护服务;提供运维技术资料管理服务。(四)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合同。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八)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二)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简历(含各成员的姓名、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专长、业绩等)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三)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价格(10分)分值1价格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10分第二部分客观分(26分)分值1供应商实施能力供应商提供信息化系统运维且已完成的(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或以后,合同完成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成功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个业绩1分,最多3分。 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日期; ②用户盖章出具的验收报告; ③用户盖章出具的已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 注:上述证明材料用户盖章须与合同甲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定。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未按要求递交则不予认定。 3分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GB/T2208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文件要求得0分。3分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如下:一级:3分二级:2分;三级:1分;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3分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软件服务商交付能力等级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一级:3分二级:2分;三级:1分;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3分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安全运维),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一级:3分二级:2分;三级:1分;未提供或其他得0分。3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至少1辆日常巡检车辆,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如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提供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或机动车行驶证年检合格页,所有人应为投标单位);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与租赁车辆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提供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或机动车行驶证年检合格页,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应为出租方,租赁协议承租方应为投标单位); ②可显示车辆牌照的清晰照片;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①项+②项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2分;提供不齐全或未提供得0分。2分2技术支持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拟投入项目经理同时具备ITSS服务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为电子计算机或通信工程类)、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认证方向:风险管理(专业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全部提供得5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至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缴费单位为投标单位或其总公司),否则不予认定加分。5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拟投入技术同时具备ITSS服务项目经理、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认证方向:安全运维(专业级))、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全部提供得4分,其他不得分。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至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缴费单位为投标单位或其总公司),否则不予认定加分。4分第三部分主观分(64分)分值1整体服务方案评价全面分析理解项目需求等内容,对本项目的理解深刻并提出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考虑全面、清晰具体,切实可行,满足项目要求:9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9分2特种装备监管(电梯)系统现状分析需从数据库维护、中间件维护、软件系统维护、文档日志维护等方面对现有特种装备监管(电梯)系统现状进行分析:现状分析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四个方面,考虑充分全面不漏项,切实可行,满足项目要求:9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9分3运维服务方案需从运维模式、维护流程、服务标准、日志管理等方面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运维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四个方面,考虑充分全面不漏项,切实可行,满足项目要求: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8分4运维管理制度需从IT服务管理概述、运维服务管理流程体系、运维服务管理规划、运维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运维管理制度:运维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四个方面,考虑充分全面不漏项,切实可行,满足项目要求:8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8分5安全和风险管理方案需从风险类型、风险分析、规避措施、操作规范等方面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安全和风险管理方案:安全和风险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四个方面,考虑充分全面不漏项,满足项目要求: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6分6应急预案需从预警和预防机制、预警支持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策略等方面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三个方面,考虑充分全面不漏项,切实可行,满足项目要求: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6分7保密方案应从保密内容、保密制度,保密措施等方面制定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方案:保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三个方面,考虑充分全面不漏项,切实可行,满足项目要求: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6分8人员配置方案应针对本项目拟设立的服务团队的结构和人员构成、职责分工、管理效能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方案:服务团队组织机构结构清晰完整,人员构成全面,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完善,满足项目要求: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6分9重大活动和后期保障方案具备完备的服务保障方案,计划合理,维护服务文档完整,满足采购人的各项维护时限要求,后期服务针对本项目有专项服务小组、人员和队伍,突发状况应对预案合理,满足项目要求: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6分合计100分注: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项目背景随着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系统规模日益庞大,涉及22个办公地点、7套网络系统、2500余台套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百余个业务系统等,信息化维保工作量、技术复杂性与专业性要求不断提升,同时面临的网络安全威胁也日益严峻,仅靠单位自身人力资源难以保障。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将信息化维护交由第三方专业运维服务团队进行维护,同时派驻专业工程师现场服务。从8年多的服务外包运行情况来看,由专业的运维服务团队进行维护,在日常业务维护和巡检排查隐患的同时,面临系统升级、重大项目保障、重大活动支撑、突发安全事件等情况时,能迅速调集资源、现场轮值维护;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保合规等方面拥有专业能力和资源,能提供更全面的安全防护策略、漏洞管理、安全事件响应等服务,有效的分担了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压力,充分保障了信息化系统的良好运行。二、项目现状(1)信息化现状目前,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各镇街、大型市场共有1处局机关以及21处外派办公场所(天穆所、北仓所、双街所、小淀所、大张庄所、双口所、青光所、宜兴埠所、西堤头所、新村所、集贤所、普东所、瑞景所、佳荣所、广源所、韩家墅所、双环邨所、行政审批大厅、双街便民服务中心、计量所、质检所)。随着网络安全设备、电子办公设备、视频设备、显示设备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22处办公场所的办公业务越来越繁杂,上线运行的系统越来越多,承载着包括OA系统、BS系统等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排除、数据安全排查工作,全局在用电脑1000余台、其他信息化外设1500余台套,局机关机房3处,内网、互联网、政务内网等各种网络7类,复杂的系统结构和日益增长的数据量,对信息化的运行维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业务系统现状目前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载的业务系统主要有OA系统、综合业务查询系统、今易档案管理系统、多媒体档案管理系统、局华为视频会议系统、海康摄像头监控平台、天地伟业监控平台、分步式录音电话系统、委H3C视频会议系统、特种设备电梯预警系统、明厨亮灶系统等,另涉及8890投诉举报系统、行政资产管理系统、党建系统等其他几个业务系统。(3)特种设备应用系统现状2017年底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项目建设,对北辰区7000多部电梯进行逐个设备摸排,通过数据采集和清洗,确认了电梯的100多项数据标签,并全部实现电子化。在此基础上,平台上线后,改变了检查任务执行方式,实现设备地理数据地图定位,形成挂图作战指挥,检查任务线上闭环,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平台的运用,使巡检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平台针对即将超检验期的设备主动向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发送提醒短信,使辖区内电梯超期率下降了90%,运行期间系统稳定,符合业务要求。2020年底启动了“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二期试点实施项目建设,硬件方面:选取300台电梯作为试点,安装电梯状态监测设备,范围涵盖医院、学校、政府、商场、超市、小区等不同场所的电梯,涵盖不同电梯品牌、使用场所,力求试点选取覆盖、数据样本采集全面,可以反应我区电梯实际情况。软件方面:建设电梯预警信息监测平台、电梯预警系统维保管理平台、电梯预警系统移动APP、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了电梯运行风险预警、全面提高对电梯的监管水平、增强电梯应急救援的时效性、实现电梯维保情况的数据化监督。三、项目目标通过专业化的信息化运维服务单位维护服务,有效解决政府资源限制和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实现:延长已建系统设备工作寿命,提升系统稳定性;减少多方协调,缩短排障时间,减少业务中断时间;高效、快速处理系统软件bug、更新地理数据、更新人员信息、数据库备份等。全面解决平台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保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实现特种设备数据更新持续优化,对原系统部分功能进行优化和补充。有效降低维护成本,保障业务系统稳定运行。四、维护范围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以及21家分支机构所涉及的会议及视频会议系统、监控系统、显示系统、安全系统、门禁系统、语音系统、网络系统、基础设施、广播系统、桌面及办公设备终端。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管(电梯)系统的数据库、中间件、软件系统,通过文档日志分析系统运行情况。特种设备监管(电梯)系统的数据新增、优化软件缺陷。本次项目数据库维护包括:SQLSERVER日志文件分析;SQLSERVER磁盘空间使用情况监控;数据库链接状态检查;数据库备份工作;数据库JOB执行情况检查;数据库整体性能分析及调整。本次项目中间件维护包括:应用服务器中间件性能分析检查;无线服务器中间件性能分析检查。本次项目软件系统维护包括:指挥中心大数据监管平台、移动指挥中心、特种设备综合信息监察系统、智能化巡检APP、电梯预警信息监测平台、电梯预警系统维保管理平台、电梯预警系统移动APP、大数据分析系统、与天津市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系统的对接。五、维护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内:(一)服务方式要求根据约定时间内,需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安全的保障服务,定期进行巡检,整理巡检记录,定期汇报运维情况,进行可靠的运行保障。运维单位需提供驻场运维服务,服务方式要求如下:要求安排专职工程师在甲方驻场。驻场工程师作为接口人与甲方沟通,负责各系统的巡检,各系统日常故障的响应、处理。在巡检、故障等日常维护工作资源不足时,向项目经理、公司协调资源,参与项目资源调配、协调工作。负责生成驻场的工作日报和周报上报甲方。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随时响应咨询及报修;提供5×8小时现场技术处理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专项服务团队7×24小时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提供重大事件、重大节日保障服务;提供远程运维系统维护服务;提供运维技术资料管理服务。(二)人员要求为确保项目维护质量,运维单位需选派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的维护人员组成维护服务团队。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名,同时具备ITSS服务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为电子计算机或通信工程类)、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认证方向:风险管理(专业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面负责项目相关工作,制订维护计划并合理调配维护服务团队人员;要求配备技术责任人1名,同时具备ITSS服务项目经理、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认证方向:安全运维(专业级))、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负责本项目在维护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工作。要求配备驻场平台值守人员1名,负责中心机房及局内运维工作;要求配备专职维护人员不少于1名,负责21家外派机构的运维工作;要求配备软件维护人员不少于1名,负责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管(电梯)系统维护;要求配备前端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运维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保障系统正常运转及重大、应急事件的及时响应。维护服务团队需7*24小时响应,协助甲方开展日常维护工作,对故障修复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协调,并制定维修计划,保证故障的处理时限。保证至少1辆日常巡检车7*24小时待命开展日常维护工作。(三)故障处理要求为确保信息化系统发生故障时故障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减少业务中断时间,尽快恢复正常工作,运维单位需提供合理的故障处理预案。预案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能工作,有明确的故障处理流程及人员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满足故障处理工作要求。按照故障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分为:严重故障、重大故障、紧急故障和一般故障。针对这些故障类型分别以下时限处理:严重故障: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紧急故障: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四)运维巡检要求(1)巡检周期要求定期巡检:每月对局内机房进行一次巡检,每季度对21个分支机构进行一次巡检,形成巡检维护报告;每天对特种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每月进行日志分析,及时发现系统潜在问题并进行解决,形成维护《工作日志》。(2)巡检方式要求现场巡检:一般采取现场巡检方式,根据巡检计划安排,到局内机房及分支机构进行巡检,并检查场所环境运行情况。远程巡检:维护单位定期在通过远程维护终端设备对网络中运行的核心设备进行运行状态检查,并形成硬件核心设备运行记录,并告知采购方相关负责人运行状态。(3)特种设备监管(电梯)系统巡检要求每日认真填写维护《工作日志》,包括:系统运行状况、实施的维护工作、甲方系统用户提出的需求单、甲方系统用户意见等当天出现的与系统有关的事件并纳入《月工作总体情况》《月日志分析总体情况报告》中。每月对软件应用系统的运行情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的等系统运行内容,形成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中的内容包括对于市级平台接口和CA接口等运行日志的分析,及时发现系统潜在问题并进行解决。每月定期检查服务器操作系统以及应用服务器的日志文件,监测服务器的运行状况,包括CPU、内存、网络状态等,同时根据检查的结果形成《数据库分析报告》,做好安全防备工作。同时对于Sqlserver产生的归档文件,根据存储硬盘的空间情况,定期检查,做好日志的备份及清理工作,避免因日志数据文件过大导致系统无法高效运行。每季度对300部电梯监测设备进行巡检,包括设备运行状态,现场安装情况,图像清晰度,录像状态等。定期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外业过程中,当遇到特殊情况,数据采集不了的,及时向采购人反馈,暂时不能解决的,最后在月汇总表中进行备注说明,由监管部门集中解决。采集过程中留存的GPS数据以及图像数据,导出后按照企业分类,同月汇总表一同提交给市场监管部门。(五)特殊时期运维要求要求运维单位考虑特殊时期的运维情况。为维护期内涉及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两会期间、重大活动、突发应急事件等重要时段提供现场重点运维保障。如需增加临时保障,采购方负责人提前4小时告知运维单位,可以要求运维单位指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临时保障。(六)资产统计要求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对全局的信息化设备的基本信息及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进行逐一查看统计,并制作统计表。(七)维护服务要求(1)电梯设备维护服务要求根据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装备监管(电梯)系统的现状,为满足平台运行的实际需求,建立运行维护体系,本次项目将致力于构建平台运行服务体系。运维单位需借鉴以往丰富的特种装备系统维护经验,结合成熟的项目管理流程,制定相应的项目维护管理制度,安排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维护人员,在处理系统软件bug、更新地理数据、更新人员信息、数据库备份等方面秉持预警、高效、快速、实时的原则,针对300部电梯监测设备的故障维修,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5*8现场解决服务。全面解决平台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保障平台的平稳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保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装备管理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按照故障影响范围和和紧急程度分为:严重故障、重大故障、紧急故障和一般故障。针对这些故障类型分别以下时限处理:严重故障: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紧急故障: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2)数据库维护要求每月检查数据库日志文件,根据日志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每月检查数据存储磁盘空间使用情况监控。每月对数据库的连接情况进行检查,看与数据库建立的会话数目是否正常。每月备份数据库,同时将超过一年数据库备份进行转移,以免占用过多磁盘空间。每月对数据库使用的Sqlserver的JOB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半年使用SqlserverProfiler工具进行两个数据库操作信息分析,对数据库整体性能分析及调整。每月检查数据库是否有无效的对象、检查不可用的主键、检查不可用的触发器、检查数据库的等待事件,检查死锁及处理,检查cpu、I/O、内存性能,查看是否有僵死进程,检查行链接/迁移,定期做统计分析,检查缓冲区命中率,检查共享池命中率,检查排序区,检查日志缓冲区,检查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性能,总共十三个部分。(3)系统中间件维护要求每月检查web服务状态,查看服务器性能,观察CPU和内存使用状况。每月检查web服务当前端口开放情况,通过工具检查当前的端口连接情况,尤其是注意与外部每月检查端口情况,看是否有未经允许的端口与外界在通信。每月检查web服务系统帐号,检查administrators组是否添加有新帐号,检查是否有克隆帐号。每月检查web服务系统服务,检查处于已启动状态的服务,查看是否有新加的未知服务并确定服务的用途。每月检查web服务系统中的相关日志记录,重点检查错误、警告,查看日志的来源和具体描述信息。每月检查安全策略是否更改。每月备份系统应用程序(4)应用软件维护要求系统包含设备地图、专题图、综合查询、统计分析、计划地图、运行报告、实时大数据、云梯监控等系统模块,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其工作主要包含:系统BUG修复,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在4小时内协助甲方恢复应用系统正常运行;协助甲方进行数据优化工作,优化系统性能;系统故障提供7*24小时支持,技术问题5*8小时提供在线支持;应用系统使用培训指导。(5)系统优化服务要求针对于电梯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和APP的新增、完善软件功能进行优化开发工作。(6)数据管理服务要求定期对数据进行校验、整理、清洗,保证系统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八)备品备件服务要求包含前端300部电梯内相关监测设备的备件及故障返厂维修服务。(九)网络链路续约服务要求要求运维方能够保证143条宽带链路和4条5G物联网链路的稳定使用(十)技术支撑要求依据甲方的整体规划和现信息化各系统的现状,协助甲方制定、优化、完善网络管理方案,包括人员组织、流程、制度、巡检制度、日常维护制度、应急机制等。依据甲方的整体规划和现信息化各系统的现状,对新承接或增加的的业务。提供网络结构或业务对接的设计规划服务,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网络的配置调整,并协助甲方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的执行。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关于网络或其他方面相关的技术培训。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现状、对日常维护中的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结合网络整体状态和业务感知进行诊断,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预警、对结构上优化全面梳理,提供建议方案。(十一)安全培训要求针对项目各系统维护服务的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要求维护单位为我局相关人员每年提供1次安全培训服务,设计实用的安全培训课程及技术交流内容,为相关技术人员提供完善的现场安全培训交流服务。安全培训结束后总结培训成果、梳理过程经验,编写安全培训总结报告。(十二)应急预案要求为确保信息化系统发生网络安全相关问题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运维单位需提供合理的应急预案。预案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能工作,明确的应急组织职责和人员分工、预警和预防机制、预警支持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策略、具体的应急预案落实措施,辅助我局执行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满足应急工作要求。(十三)应急演练要求为检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工作水平;运维单位需结合我局当前情况,每年度提供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前与我局进行需求沟通,确认对应急演练希望达成的目标;初步确认演练日期,了解演练目标、规模、方式等内容;确定演练攻击与防守的目标系统、场景和方式等,建立专项工作组织架构,编写初步演练脚本;搭建演练场景,初步形成应急演练的演示环境;确定每个场景的演练展现方式,编写技术操作手册;进行演练彩排,通过多次应急演练排练,在过程发现问题并完善,确保正式演练顺利开展;组织正式演练大会召开并顺利完成应急演练大会,过程中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对演练现场工作进行拍摄,形成演练工作素材;总结演练成果、过程经验梳理,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六、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预警功能提升改造在原有电梯预警的基础上,增加对锅炉、压力容器等所有特种设备的送检、临期、超期的预警短信自动发送功能,扩大预警设备范围,提升管理效率。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4)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5.2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供应商应当说明磋商货物的来源地,如磋商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磋商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区级集采机构)“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10.5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磋商,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区级集采机构)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磋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14.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磋商,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磋商;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磋商,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3如磋商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两阶段电子响应文件。17.报价17.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7.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7.3除《磋商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9.技术响应文件19.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磋商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9.3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0.磋商保证金20.1按照《磋商项目需求》要求执行。20.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1.磋商有效期21.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磋商将被拒绝。2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2.2供应商按照《磋商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网上应答填报内容一致。当出现网上应答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网上应答为准。22.3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D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23.供应商须于《磋商邀请函》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后按要求进行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于工作时间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应答上传提交。24.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24.1供应商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24.2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区级集采机构)。特别提醒:(1)由于供应商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供应商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供应商应当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磋商无效。24.3供应商应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4.4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磋商将被拒绝。25.供应商须承诺接受电子磋商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磋商的风险。2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磋商将被拒绝。E磋商程序27.磋商步骤27.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27.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为PDF格式且加盖电子签章后于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区级集采机构)“询标解答”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区级集采机构)。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7.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评审方法及标准28.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进行评估和比较。28.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8.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8.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8.5评审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需求》。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6)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6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2)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响应文件损坏、无效的;(6)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7)存在串通情形的;(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相关响应均无效;(9)其他法定响应无效的情形。29.其他注意事项29.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9.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29.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9.4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评审阶段。F授予合同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30.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1.成交通知31.1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区级集采机构)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1.2供应商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3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履约保证金33.1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3.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合同分包35.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5.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3.1若《磋商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3.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合同分包35.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5.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TJBC-2025-D-0036)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账号:。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竣工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十、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时间:20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签章)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磋商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磋商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磋商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自愿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类型123上表未填写的,视为不存在第(六)条所列情形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不利后果。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2-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附件3磋商代表人授权书致: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磋商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磋商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磋商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磋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4-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时间、地点要求 (三)付款方式 (四)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4-2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简历(含各成员的姓名、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专长、业绩等) 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3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5: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供应商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附件6:供应商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备注:若第二部分要求提供供应商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1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最高学历联系电话 所获证书及编号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年限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地 点单 位职 务主 要 工 作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时 间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备注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7-2专业人员组成及任务分配姓名职位学历任务注:列出所有参加本项目专业人员名单及在本项目中所承担职位和工作。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非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8-2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注:1.中标(成交)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附件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签章)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磋商代表人姓名:递交日期:报价书致: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总价为第包:报价元(注明币种)大写(文字表述)。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1报价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项号服务名称总价数量备注1项序号价格分项组成价格数量备注1人员费用2维保费用3配件更换及维修费用4管理费及税金5……合计注:1.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磋商总价2.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附件2: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中小企业(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监狱企业(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页。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金额 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所投包总价)%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文件第 至 页。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金额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响应包总价)%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填报要求:1.请磋商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2.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信息化平台维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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