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2025)
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牛山路212号
中标(成交)金额:
101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
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安安全及其他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月日的前一日止)。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对乙方及服务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及考核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随时变动,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采购小组名单:
南小兵、褚雪峰(采购人代表)、王彦厚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4.99、70.99、70.99),淄博张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80.99、72.99、73.99),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0、91.0、83.0)
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标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未中标原因
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
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市周村区太和路176号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
淄博张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潘南东路15号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5100.00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
地址:临淄区人民大道308号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区2楼
联系方式:0533-782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0、21楼
联系方式:0535-6927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茜
电话:0535-6927683
开标一览表.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pdf
中标公示.pdf
服务承诺.pdf
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2轮报价.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pdf
业绩一览表.pdf
报价明细表.pdf
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1页共1页开标一览表报价单位: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包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A供应商名称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大写:壹佰零壹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小写:1016640元交付日期(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月日的前一日止)。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对乙方及服务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及考核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随时变动,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备注1、无偿为本项目提供100人左右不限次数的处突支援;2、本项目服装装备由我公司免费配备供本项目无偿使用;3、无偿将本项目并入我公司技防中心网络,提供24小时技防监控报警服务;4、免费不限次数的临时勤务增员服务,每次增员人数无上限。供应商名称(公章):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25年12月16日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临淄区牛山路212号电话:0533-2132583邮编:255400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12月16日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016800.00000元中标成交金额101、55万元评审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淄分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1时3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王彦厚400.00.00.00.00.0400.0王3采购人支付南小兵400.00.00.00.00.0400.0小丘采购人支付合计800.00.00.00.00.0800.0总计800.0元采购人代表:褚雪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赵茜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牛山路212号中标(成交)金额:10155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安安全及其他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月日的前一日止)。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对乙方及服务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及考核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随时变动,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满足采购人要求。五、采购小组名单:南小兵、褚雪峰采购人代表、王彦厚()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4.99、70.99、70.99),淄博张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80.99、72.99、73.99),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0、91.0、83.0)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未中标原因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周村区太和路176号综合评审得分较低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淄博张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潘南东路15号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5100.00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地址:临淄区人民大道308号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区2楼联系方式:05337821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0、21楼联系方式:053569276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茜电话:05356927683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牛山路212号中标(成交)金额:10155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月日的前一日止)。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安安满足采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对乙方及服全及其他关于文物保护满足采购人要求。购人要服务项目,务人员的满的工作。求。意度调查及考核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随时变动,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五、采购小组名单:南小兵、褚雪峰采购人代表、王彦厚()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淄博市周村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4.99、70.99、70.99),淄博张店安保服务有限公司(80.99、72.99、73.99),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2.0、91.0、83.0)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未中标原因临淄区不可,淄博市周村,淄博市周村综合评审得移动文物安,保安服务有,区太和路176分较低全服务项目,限责任公司,号临淄区不可,淄博张店安,山东省淄博综合评审得移动文物安,保服务有限,市张店区潘分较低全服务项目,公司,南东路15号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5100.00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地址:临淄区人民大道308号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区2楼联系方式:05337821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0、21楼联系方式:053569276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茜电话:05356927683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3页共22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及服务响应时间第一部分服务承诺一、项目管理服务承诺我公司始终不渝地贯彻“保障客户安全、有序、效益、发展是公司发展经营的核心理念”,充分利用35年安保行业积累的经验,运用高素质的队员、军事化的管理和有效的安全管制方案协助临淄区文物局做好文物安全工作,提升形象,确保资产安全。二、纪律承诺及措施1.我司承诺严格实施规范的警卫制度、统一内勤管理;严格执行各项保安员纪律对《保安人员守则》、《保安人员纪律》、《保安员岗位责任制》、《保安员考核奖惩办法》、《保安员巡岗查岗监督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规范安保作业,确保服务质量,所有安保队员必须遵守临淄区文物局及我司的所有规章制度,服从临淄区文物局的日常监督及管理,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2.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4个不准:(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2)不准在岗位上与工作人员及参观人员发生争吵或打架。(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下棋、打牌、做私活。(6)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7)不准佩戴手链、项链等各类首饰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4页共22页(8)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9)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10)不准向临淄区文物局员工及参观人员借钱或索讨财物。(11)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12)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13)不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14)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3.所有队员由我公司配置统一的服装、安防装备,制定一系列保卫监护方案,做好门禁车辆、财产安全、办公秩序、夜间巡逻、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工作,安全地为临淄区文物局有效率地提供门禁管制、消防管理、防盗、防治安事件等服务。4.严格执行班前班后会列队点评制度,针对实际工作的每一天展开,布置当班任务、注意事项。5.临淄区文物局提出的不称职保安队员及时查处,及时更换,保安队员因事、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的,及时调配补充,不得违反临淄区文物局要求。6.我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临淄区文物局及我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坚决完成各项保安任务。三、回访承诺及措施1.我司承诺合同期内公司督察每星期至少二次进行岗位突查,每月作一次回访,及时与临淄区文物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每月将工作计划及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5页共22页稽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对本月进行总结提交临淄区文物局备查。另遇到传统节日我司提前一周做一次回访,并做好各项记录。2.公司督查部负责收集临淄区文物局的投诉信息、电话,每月提供临淄区文物局《业主满意度调查表》以供及时收集提出各项意见及建议,督查部需在次月初反馈到公司办公室。四、培训承诺及措施1.我司承诺所有上岗队员岗前经过保安系统培训不低于15个课时。2.岗中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5个课时。3.每半年须组织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每半年必须组织突发性事件演练不低于4次。五、临时加班承诺及措施1.我司承诺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如重大接待活动、突发事件等),我司须无条件服从临淄区文物局的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临时突击性任务,不得无故拖延。2.我司确保部分不在岗人员作为机动备勤,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临淄区文物局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等工作。六、合同履约承诺及措施为了优质高效完成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任务,我司承诺将完全履行与临淄区文物局的签订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以及如下承诺:1.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完全履行各项责任、义务。2.配备人员数量保证满足合同要求,保安员持证上岗。3.所有上岗人员需服从临淄区文物局各项管理制度,服从临淄区文物局派遣的岗位及各项安保任务。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6页共22页4.承认合同约定的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合同期内决不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价格的要求。5.因我方自身因素造成设备和人员歇工停工违反合同要求的,造成临淄区文物局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应负的赔偿责任。6.依法与员工工签订劳动合同,若出现劳务争议,我方保证自行解决,临淄区文物局不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七、安全督察承诺及措施我公司承诺将坚决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安保工作中各项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工作有序、稳定。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司将定期安排专业人员认真组织所有员工学习培训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员工保障安全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是文物安全及客户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始终坚持把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警钟常鸣,长抓不懈。2.不折不扣地按照临淄区文物局及我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例行检查,每日对消防设备设施系统检查一次,每月对的所有安全防范设备设施例行检查一次,确保消防器具、应急灯、疏散标志灯安全设施完好,另定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设施大检查,做到对所有位置、所有安全设备设施、所有场所、所有人员进行彻查。3.对检查中所有位置100%覆盖,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严格登记建档,立即提交临淄区文物局,实现隐患排查提报的日常常态化。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7页共22页4.针对汛期安全事故预防的特点和规律,对受强降雨、强雷电、大风、高温等天气影响,而容易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设备和事项,逐一进行排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严防严控;对各类危险源点和焊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装修、改造、拆除等较大危险性作业,严格落实负责人现场盯防巡查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搞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我司将贯彻以“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防患于未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发现和堵塞火险漏洞,消除发生火灾的因素和蔓延条件,从根本上防火和减少火灾的危害。“防消结合”,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即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必须积极做好灭火准备,一旦发生火灾,便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6.针对治安防范方面,我司将从全面布防、全员防范的观点出发,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路线,将可能出现的治安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制定详细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在应急事件处理方面,做到有预见性、有方案、有组织、有演练,做到处事不惊、处惊不乱、应对有方,通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处理方案的编制,防患于未然。八、服务标准承诺(一)人员素质承诺1.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各岗位进行人员配置,服务人员总数须不少于24人。2.身体条件:男性,年龄18—55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区级以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8页共22页上医院的健康体检报告。3.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政审合格,无违法记录,有公安机关政审合格证明文件。4.有高中或大专以上学历、有监控系统操作经验、有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经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优先录用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符合特殊经验要求优先录用的人员,须由甲方进行审核后方可录用)(二)服务期限承诺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月日的前一日止)。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对乙方及服务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及考核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随时变动,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三)服务内容承诺1.承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全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2.承诺负责掌握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熟悉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3.承诺负责临淄墓群等不可移动文物安防监控室值守、处理临淄墓群等不可移动文物的紧急事件、巡查周边文物点的安全及其他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4.承诺承担全区文保单位夜间巡查任务;5.承诺负责统计上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登记及排查文物保护安全隐患;6.承诺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文物保护单位紧急事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等行为;7.承诺做好文物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9页共22页8.承诺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当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防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9.我公司承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需求提出更优方案;10.承诺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以及工具、器材的维修等费用由我公司负责;11.其他与安全保卫有关的事项。(四)消防安全承诺1.承诺我公司配备安全服务人员须熟练掌握和操作各种监控设备和消防等报警设备。2.承诺保持消防监控室内整洁、干净、卫生,保持所有设备外观整洁,无灰尘。3.承诺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工作记录和周报表,值班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4.承诺值班人员必须每日对各场所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点巡查一次,并填写日志,对重点部位随时巡查。5.承诺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定期实行消防演练制度,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无重大火灾发生,并且熟悉消防控制系统的操作。6.承诺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性质无关的事情。7.承诺值班人员要爱护工作设备,发现人为损坏设备,及时上报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三、工作衔接承诺我单位承诺成交后与临淄区文物局指定管理部门保持工作交流,每月向临淄区文物局指定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每季度向临淄区文物局指定管理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10页共22页部门书面汇报所承担的文物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应即时向采购单位指定管理部门报告,共同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工作。供应商名称(公章):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25年12月16日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最后报价(单位)大写金额:壹佰零壹万伍仟伍佰元整(元)小写金额:1015500.00(元)有关承诺和说明完全满足服务需求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项目包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A采购人: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12-02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响应费用4.适用法律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响应文件构成11.报价12.电子版响应文件13.磋商保证金14.响应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截止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开启及磋商19.开启20.资格审查21.磋商小组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3.响应偏离24.无效响应25.磋商26.比较和评价27.采购项目终止28.保密要求六、确定成交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31.采购任务取消32.发出成交通知书33.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36.预付款37.廉洁自律规定38.人员回避39.质疑与接收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1.合同公示42.验收43.履约验收公示44.采购文件解释权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2.中、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评审办法三、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四、结果确认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50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及技术文件7.响应函8.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9.报价明细表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10.技术评审文件11.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12.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13.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岗位责任制14.业绩表15.服务承诺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成交通知书B.响应文件C.磋商报价表(见响应文件)D.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E.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F.合同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1016800.00元,共分1个包,其中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1016800.00元。最高限价:1016800.00元。采购需求:1、服务内容:各点位工作时间采取24小时在岗工作制,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安防监控室值守、定点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进行安全巡查,负责清理辖区内卫生清理,负责处理文物保护区内的紧急事件和巡查周边文物点的安全及其他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月日的前一日止)。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对乙方及服务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及考核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随时变动,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证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采购文件获取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注册的供应商,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7015052/7015058,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12-58188535。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通过“上传响应文件”栏目上传完成。(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CA服务类)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2)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①山东CA:0533-3592521/400-607-8966(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②CFCA:0533-3590310(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12-58188535。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地址:临淄区人民大道308号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区2楼联系人:褚雪峰联系方式:0533-78219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0、21层联系方式:0535-69276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茜电话:0535-692768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地址:临淄区人民大道308号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区2楼电话:0533-7821919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0、21层业务联系人:赵茜电话:0535-6927683传真:/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证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服务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本包)预算额101.68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万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万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至踏勘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答疑会:(是□否☑)答疑会描述:/8.6不兼投□;兼投不兼中□;兼投兼中□说明与要求:本项目共1个包11.1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实现本采购文件需求的所有费用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2、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元)报价,采用二轮(最终)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采用网上报价,各供应商应在接收到开始新一轮报价信息后三十分钟内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上报价”输入二轮报价并签章提交,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和第二轮报价均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本次报11.1价为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含服务阶段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服务期内所产生的人员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工具与耗材、设备设施、培训、利润、税金等一切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该报价不因项目内容和数量增减、工期变化、市场波动等因素而调整。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供应商发生漏报、少报等情况由应商自负,如供应商发生漏报、少报等情况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承担其他费用及责任。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是□否☑)磋商保证金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注:1.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登录“供应商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已报名的项目信息中点击“生成子账户”,供应商把约定金额转到子账户。2.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延时到账不予认可投标资格,请充分考虑缴纳过程中跨行、网银、节假日等延迟到账情况,提前足额缴纳并确保及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3.项目结束后,银行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将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原路退还到原账户。4.供应商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分标段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14.1响应有效期:3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1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2-1609:30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9.1开启时间:2025-12-1609:30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19.4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唱价:(是□否☑)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会议开始前。30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4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履约保证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6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7.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质联39.3联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系部门: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系电话:0535-6927683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0、21层40.1成交服务费:15100.00元。支付形式:银行转账。支付时间:成交结果公布后5日内。收款单位: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烟台银行塔山支行0206112010006102044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证件;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1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①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制作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不接受二次递交;②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磋商会议现场开标完毕后,评审会议开始前,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取消报价资格,不得参加项目评审。2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其他1付款途径:财政拨款2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季度开具服务费发票,拨款进度按照财政拨款进度支付。3交付日期(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月日的前一日止)。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对乙方及服务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及考核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随时变动,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服务: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响应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响应)。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采购文件以中文印制,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6.1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8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采购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8.3电子响应文件应该按照统一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编制。8.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8.6关于兼投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8.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对所响应标包中“服务需求(含配套货物)”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配套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5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下载)。电子响应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请确保在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报价一览表10.6.2资格证明文件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2.3供应商当将其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对应章节中,并确保清晰可见,未按要求上传或扫描件不清晰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6.3商务部分(详见附件格式)10.6.4技术部分(详见附件格式)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6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7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后报价为准。12.电子版响应文件12.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格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12.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响应文件。12.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在开启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3.磋商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淄财采〔2019〕7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15.2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5.3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磋商公告。16.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淄博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7.响应文件截止17.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3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18.3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8.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启及磋商19.开启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启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19.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启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答疑、澄清等。开启时,由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19.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9.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启。对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在开启前应根据“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答疑、传送文件等情况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小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发出询标信息,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供应商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最后报价等。本项目下载、上传、开启均通过互联网操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将被拒绝。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1.磋商小组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5〕8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21.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磋商小组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1.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1.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代表拒不签章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2.3响应文件的澄清22.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2.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3.响应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4.无效响应2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3)响应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4)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5)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7)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无报价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的;(8)响应有效期不足的;(9)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10)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1)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5)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6)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8)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19)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或MAC地址或工具识别号一致,经磋商小组认定否决其响应的;(22)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23)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4)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磋商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请供应商在收到磋商信息30分钟内完成线上磋商,超时未完成磋商的,视同退出磋商环节。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收到报价信息后30分钟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报价。2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最后报价签章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确认。26.比较和评价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文件,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6.2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6.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在评标时给予认证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6.6公开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磋商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6.7磋商小组应独立对每个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系统将自动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6.8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26.9供应商得分是由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6.10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11磋商过程要求:电子开标、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磋商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与《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保密要求28.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采购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31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2.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鲁财采〔2018〕1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发起融资申请,也可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贷款。36.预付款预付款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具体执行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3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8.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9.4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39.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5)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39.6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9.8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0.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40.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41.合同公示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2.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3.履约验收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44.采购文件解释权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三章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月日的前一日止)。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根据对乙方及服务人员的满意度调查及考核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随时变动,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二、服务内容各点位工作时间采取24小时在岗工作制,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安防监控室值守、定点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进行安全巡查,负责清理辖区内卫生清理,负责处理文物保护区内的紧急事件和巡查周边文物点的安全及其他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三、服务要求(一)人员配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各岗位进行人员配置,服务人员总数须不少于24人。(二)人员素质要求:1、身体条件:男性,年龄18—55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需有区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报告。2、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政审合格,无违法记录,需有公安机关政审合格证明文件。3、有高中或大专以上学历、有监控系统操作经验、有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经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优先录用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符合特殊经验要求优先录用的人员,须由甲方进行审核后方可录用)四、安保管理内容(一)安全服务人员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全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2、负责掌握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熟悉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3、负责临淄墓群等不可移动文物安防监控室值守、处理临淄墓群等不可移动文物的紧急事件、巡查周边文物点的安全及其他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4、承担全区文保单位夜间巡查任务;5、负责统计上报文物保护单位现状登记及排查文物保护安全隐患;6、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文物保护单位紧急事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等行为;7、做好文物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关于文物保护的工作;8、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当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防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9、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需求提出更优方案;10、在安全保卫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器材、服装以及工具、器材的维修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11、其他与安全保卫有关的事项。(二)消防安全:1、安全服务人员须熟练掌握和操作各种监控设备和消防等报警设备。2、保持消防监控室内整洁、干净、卫生,保持所有设备外观整洁,无灰尘。3、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交接班工作记录和周报表,值班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4、值班人员必须每日对各场所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点巡查一次,并填写日志,对重点部位随时巡查。5、设立防火工作专责小组,定期实行消防演练制度,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确保无重大火灾发生,并且熟悉消防控制系统的操作。6、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性质无关的事情。7、值班人员要爱护工作设备,发现人为损坏设备,及时上报采购人。五、责任追究1、乙方人员在服务区域发生疾病、意外、死亡等情况由乙方全权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乙方积极协助处理。2、如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完成岗位本职工作,可直接给乙方口头警告,并记一次违约责任。累计两次及以上的警告后,甲方有权利给予适当的经济罚款,并从当季的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甲方根据每季度的服务考核评价情况确认合同付款,乙方必须遵守。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启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1.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1.2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1.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15、16)。1.4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2.中、小微企业2.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2.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3.监狱企业3.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2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1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评标委员会检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二、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评审1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符合性评审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2响应文件签署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投标方案只有一个投标方案4投标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5响应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交货时间、地点、质保期或付款方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二)详细评审根据项目实际编制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商务部分10.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10%×100(得分保留四位小数)。注: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技术部分12.0对供应商的运作流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评审,运作流程明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实用性强得12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对供应商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其它活动配合措施等非常合理、完善、可行性强得10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对供应商的安全服务总体方案及说明进行综合评审,安全管理服务理念合理,服务定位准确、目标明晰,管理模式实用性强,保密性、安全性高得10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对供应商的管理服务方案及具体措施进行综合评审,管理服务方案完善、合理、详细,措施得当、可行性强得10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对供应商的服务人员配备进行综合评审,机构设置非常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职责及用人标准明确,且工作经验丰富,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上岗仪表、行为、态度等标准统一规范,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得10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物资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审,设备、物资齐全,配备完整得10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10.0对供应商的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进行综合评审,档案完善、明确、可行性强得10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5.0对各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及服务响应时间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承诺完整、可行、针对性强,服务响应时间短、及时、高效得5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其他部分7.0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他优惠政策、合理化建议等内容的描述进行评审,内容全面、详细、有针对性得7分;相比较,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内容不得分。3.0供应商具有类似的文物安全服务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0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或未在有效期内或磋商小组认为其他无法认证的情形的不予计分。四、结果确认☑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报价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说明:(1)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扫描件。(3)联合体响应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1页共3页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单位名称)的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00人,营业收入为4753.08万元,资产总额为3509.1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临淄区牛山路212号电话:0533-2132583邮编:255400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1页共3页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无,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临淄区牛山路212号电话:0533-2132583,邮编:255400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1页共3页三、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无,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临淄区牛山路212号电话:0533-2132583,邮编:255400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3页共145页一、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
签订合同时间
1
齐文化博物院
齐文化博物院保安服务项目(文物安全服务类)
2025年7月3日
2
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
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巡查服务项目(文物安全服务类)
2024年4月25日
3
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
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保人员保安服务项目(文物安全服务类)
2023年12月29日
4
淄博市临淄区文物局
北京大学田野考古教学实习基地保安服务项目(文物安全服务类)
2024年9月15日
5
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
临淄区太公湖和运粮河湿地公园保安服务项目
2024年5月27日
6
山东太公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临淄区太公景区物业服务项目
2023年9月24日
7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024年4月26日
8
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024年4月25日
9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2024年1月1日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2023年2月1日
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淄博齐鲁石化支行保安服务项目
2023年8月1日
12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保安服务项目
2024年1月11日
1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齐鲁石化公司2024年保安服务项目
2023年12月5日
14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安服务项目
2023年12月
15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
2024年1月1日
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4页共145页供应商名称(公章):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25年12月16日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1页共1页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临淄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305000202502000130序号岗位名称人数综合单价(元/人/月)小计(元/月)合计(元/年)备注1保安人员243530847201016640报价是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含服务阶段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服务期内所产生的人员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工具与耗材、设备设施、培训、利润、税金等一切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总计(每年)大写:壹佰零壹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小写:1016640元供应商名称(公章):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25年12月16日淄博市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临淄区牛山路212号电话:0533-2132583邮编:2554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