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 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编制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结果公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
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0341
三、招标范围:1标段: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或最新要求),编制完成《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文本、图件、相关表格、数据库等;2标段:为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编制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09日
开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席位1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连胜(技术类-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于聚然(技术类-农业)、李燕强(技术类-农业)、郝振飞(经济类-土地整治)、王文楚(招标人代表)
六、定标信息
定标日期:2025年12月17日
定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定标室
定标委员会成员:付崇(定标委员会组长)、连保平、于璐璐、王文楚、邱聪
定标办法:票决法
七、 核查信息
1、2标段
核查内容:
(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3)财务报告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企业信用信誉通过以下平台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核查结果: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八、中标结果信息:
1标段:
中标人:郑州蓝图土地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1号楼22层2202号
法定代表人:焦玉霞
投标报价:1470000.00元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实施方案批复
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方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符合自然资源部、河南省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审核
项目负责人:武兵强
证书编号:B202409020100057
2标段:
中标人:江西省成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555号永溪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罗超
投标报价:1000000.00元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方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符合自然资源部、河南省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完成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融资及申报
项目负责人:杨静
证书编号:B131912553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标段:22640元,2标段:17000元,中标人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十、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政府140号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373-8997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19层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838132111
监督部门: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长垣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A座
联系电话:0373-8887128
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7日
2标段招标文件(11.18).pdf
1标段招标文件(11.18).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审查表.pdf
结果公告.pdf
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结果公告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0341三、招标范围:1标段: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或最新要求),编制完成《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文本、图件、相关表格、数据库等;2标段:为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编制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五、评标信息:开标日期:2025年12月09日开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席位1评标委员会成员:张连胜(技术类-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于聚然(技术类-农业)、李燕强(技术类-农业)、郝振飞(经济类-土地整治)、王文楚(招标人代表)六、定标信息定标日期:2025年12月17日定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定标室定标委员会成员:付崇(定标委员会组长)、连保平、于璐璐、王文楚、邱聪定标办法:票决法七、核查信息1、2标段核查内容:(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扫描全能王创建(3)财务报告(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5)企业信用信誉通过以下平台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结果: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八、中标结果信息:1标段:中标人:郑州蓝图土地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1号楼22层2202号法定代表人:焦玉霞投标报价:1470000.00元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实施方案批复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方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符合自然资源部、河南省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武兵强证书编号:B2024090201000572标段:中标人:江西省成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南京西路555号永溪大厦703室法定代表人:罗超投标报价:1000000.00元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方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符合自然资源部、河南省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完成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融资及申报项目负责人:杨静证书编号:B131912553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1002号文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标段:22640元,2标段:17000元,中标人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十、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扫描全能王创建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政府140号联系人:连先生联系电话:0373-8997010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19层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8838132111监督部门: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长垣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A座联系电话:0373-8887128ay1河南长弘丄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7日41扫描全能王创建-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0341乙中月亮发布招标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陈构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A21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03412标段招标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定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2.2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03412.3项目地点:长垣市方里镇。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标段: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或最新要求),编制完成《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文本、图件、相关表格、数据库等;第二标段:为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编制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2.6招标规模: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发展等4种类型,占地3047.12亩,共计11个子项目。(1.方里镇用地布局优化项目;2.方里镇翟疃村等18个村补充耕地项目;3.回木沟(方里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4.方里镇董营村等15个村坑塘整治项目;5.方里镇铁炉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方里镇苏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方里镇黄村、方东村道路提升项目;8.方里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9.方里镇特色水产养殖项目;10.方里镇水果、蔬菜及水产等生态有机食品及中草药加工项目;11.方里镇食用菌种植项目。)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8服务期限: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实施方案批复;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明)。3.2人员要求: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劳务)合同。3.3信誉要求:3.3.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3.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1月19日08:00至2025年11月25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4.3招标文件售价: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开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xia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网址:https://ggzy.xinxi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xiang/login.html)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xinxiang.gov.cn/xxhy/memberLogi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6.评标与定标6.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票决法”。6.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6.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6.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6.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监督部门: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长垣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A座联系电话:03738887128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政府140号联系人:连先生联系电话:0373-8997010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19层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8838132111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连先生联系电话:0373-8997010地址:新乡市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政府140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838132111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19层1.1.4项目名称及标段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二标段1.1.5建设地点长垣市方里镇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为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编制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1.3.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方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符合自然资源部、河南省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完成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融资及申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同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请投标人关注新乡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请投标人关注新乡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设投标保证金☑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50元,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投标人采取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板块。特别提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3.4.1投标保证金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盖章要求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CA/标证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标证通印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CA/标证通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XXTF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U盘投标文件1份(WPS版电子文档)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xiang.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6)生成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由招标人于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执行评定分离,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上限为10名。根据政策要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少于10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须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3份胶装版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1份。7.4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7.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是,具体定标相关内容:(1)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单位成员不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自行选定。(2)定标因素及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7.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具体定标因素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办法”(3)定标的时间、地点: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会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4)定标程序:具体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办法”(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9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操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招标控制价7.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佰零伍万(1050000)元10.3“暗标”评审7.4.2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技术部分。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2)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3)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6)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7)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注意: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技术部分应该系统节点单独上传,不得在正文中上传。10.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9.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0.9.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中的相关收费规定,根据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异议、投诉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异议后三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异议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18838132111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19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提出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诉联系方式: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373-8887128地址:长垣市宏力大道中段建设大厦B座10.9.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注: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10.9.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得分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得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一投标人人(包括联合体),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谈判活动中,所投货物中如有涉及到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型号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注: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果所投产品是国家规定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给予优先采购的权利,须提供以下材料:投报产品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对应型号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被优先采购的权利。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定标办法。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开标前1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新乡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修改的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技术部分;(6)综合部分;(7)人员配备状况;(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2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书面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不适用本项规定的时限)。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5.2.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专区的《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4)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中标候选人公示7.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1.2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核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定标办法”规定的核查内容和方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7.4定标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7.4.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定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2)定标因素及定标方法;(3)定标的时间、地点;(4)定标程序;(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7.4.3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7.4.4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7.4.5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担保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或盖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招标要求符合第五章“招标要求”规定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评分因素:75分商务部分评分因素:10分综合部分评分因素:1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技术部分(75分)总体服务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把握是否准确及对现状的理解认识程度评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5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9分);内容较差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内容是否清晰、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创新性评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5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9分);内容较差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理解(1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理解是否清晰、合理评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5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9分);内容较差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评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0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5分);内容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服务保障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方案的合理、周密情况等方面综合比较进行打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0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5分);内容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后期维护方案(10分)根据后期维护(包括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综合比较进行打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0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5分);内容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2(2)投标报价(10分)报价得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参加投标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评审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报价×(1-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供应商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须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2.2(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15分)类似项目业绩(6分)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份得2分,最高得6分。(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不提供者不得分)人员实力(9分)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团队其他人员每提供一个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最高得3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团队其他人员每提供一个一个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6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劳务)合同扫描件。备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综合评标。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政策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少于10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上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3.2.3投标人得分=A+B+C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服务期限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操作手册。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技术部分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技术部分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应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本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充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2)综合标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4)汇总评分结果。A4.2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技术部分的得分记录为A。A4.3综合标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综合标评审和评分,综合标的得分记录为B。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部分评审的投标总报价得分A4.5澄清、说明或补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6汇总评分结果A4.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签章)。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评分比较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评标报告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办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代替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示范文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工程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和国家工程咨询行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进行咨询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委托咨询服务的项目名称及编制类型。委托项目名称:估算总投资:万元委托编制类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二条:报告要求的深度。本报告编制的深度达到银行审批深度要求。满足相关部门用途的需要。第三条:报告要求的时间。甲方将基础资料或技术资料提供完整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报告。第四条:甲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乙方收集其它有关资料。2、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有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必要时可吸收乙方编制人员参加。3、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4、甲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5、因甲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6、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甲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后果由甲方自负。第五条:乙方义务和责任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深度要求。2、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由于工作深度不够,导致该项目无法得到银行审批或通过论证,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要求)承担保密义务。4、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咨询报告份。甲方如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乙方将按本公司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应返还预付款,同时本合同终止。6、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第六条: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元(大写:)2、付款方式:待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后3日内支付乙方15%的款项,待银行审批通过支付剩余85%的款项。3、开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七条:本合同共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调解决,否则可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第九条:本合同从合同内容完成之日起,自行终止。第十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或者对合同未尽事宜,可共同商定补充条款。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招标要求一、招标范围为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编制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方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三、主要工作内容1、与乡镇、自然资源局结合,确定项目规模、用地布局调整,收集整理拟改善重点村、建设产业、收益情况及收费标准等基础资料。2、政府确定具备承贷能力的承贷主体(平台公司)、贷款机构(银行)、担保主体,平台公司准备办贷资料。3、根据镇政府需求,编制可研,计算收益,确定数据库成果。可研编制中,应针对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要求,在现行规范要求基础上,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重点对产业导入安排、运营管护计划、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预期收益及分配方式等内容予以完善。4、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申报资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全域办审核,同步与贷款机构(银行)对接办贷要求、准备办贷资料。5、省自然资源厅全域办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综合研判等环节将项目择优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储备库。6、由平台公司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根据立项批复向农发行申请贷款。四、编制成果1.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主要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及电子技术文件(PDF、WORD等格式)组成,并符合国家及地区相应编制办法技术标准要求;2.成果以文本文件形式提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0341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技术部分六、综合部分七、人员配备状况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工期(交货期/监理周期/设计周期)为合同生效后,,质量达到,,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投标范围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投标质量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备注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补充填写,可另附页。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章)日期: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人。特此证明。职务:(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1.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截图。2.附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五、技术部分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2)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3)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6)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7)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注意: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技术部分应该系统节点单独上传,不得在正文中上传。六、综合部分-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3341乙中报月亮发市招标人:长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际构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i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A)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03411标段招标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定标办法第一章招标公告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2.2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ZB056号/(县区)新交GCZB-2025-03412.3项目地点:长垣市方里镇。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标段: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或最新要求),编制完成《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文本、图件、相关表格、数据库等;第二标段:为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编制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2.6招标规模: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用地布局优化和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发展等4种类型,占地3047.12亩,共计11个子项目。(1.方里镇用地布局优化项目;2.方里镇翟疃村等18个村补充耕地项目;3.回木沟(方里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4.方里镇董营村等15个村坑塘整治项目;5.方里镇铁炉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方里镇苏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7.方里镇黄村、方东村道路提升项目;8.方里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9.方里镇特色水产养殖项目;10.方里镇水果、蔬菜及水产等生态有机食品及中草药加工项目;11.方里镇食用菌种植项目。)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8服务期限: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实施方案批复;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明)或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明)。3.2人员要求: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劳务)合同。3.3信誉要求:3.3.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3.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1月19日08:00至2025年11月25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4.3招标文件售价:0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开标地点: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xia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网址:https://ggzy.xinxi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xiang/login.html)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xinxiang.gov.cn/xxhy/memberLogi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6.评标与定标6.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票决法”。6.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6.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6.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6.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监督部门: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长垣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A座联系电话:03738887128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政府140号联系人:连先生联系电话:0373-8997010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19层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8838132111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长垣市方里乡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连先生联系电话:0373-8997010地址:新乡市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政府140号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长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838132111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19层1.1.4项目名称及标段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前期咨询服务项目、一标段1.1.5建设地点长垣市方里镇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一标段:依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或最新要求),编制完成《长垣市方里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方案文本、图件、相关表格、数据库等。1.3.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实施方案批复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方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符合自然资源部、河南省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审核。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同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请投标人关注新乡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请投标人关注新乡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设投标保证金☑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50元,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投标人采取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3.4.1投标保证金厅--我是投标人”板块。特别提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盖章要求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CA/标证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标证通印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CA/标证通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XXTF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U盘投标文件1份(WPS版电子文档)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xiang.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6)生成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由招标人于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执行评定分离,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上限为10名。根据政策要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少于10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须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3份胶装版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1份。7.4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7.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是,具体定标相关内容:(1)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单位成员不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自行选定。7.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2)定标因素及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具体定标因素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办法”(3)定标的时间、地点: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会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4)定标程序:具体程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定标办法”(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9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操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招标控制价7.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佰伍拾万(1500000)元10.3“暗标”评审7.4.2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部分(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技术部分。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标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1)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2)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3)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6)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7)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注意: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技术部分应该系统节点单独上传,不得在正文中上传。10.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9.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10.9.1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0.9.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中的相关收费规定,根据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异议、投诉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异议后三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异议联系人:高先生联系方式:18838132111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B座19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提出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诉联系方式: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373-8887128地址:长垣市宏力大道中段建设大厦B座10.9.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注: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9.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得分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得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一投标人人(包括联合体),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要求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次谈判活动中,所投货物中如有涉及到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时,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型号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注: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果所投产品是国家规定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除外),给予优先采购的权利,须提供以下材料:投报产品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对应型号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被优先采购的权利。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定标办法。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开标前1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新乡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人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修改的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技术部分;(6)综合部分;(7)人员配备状况;(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2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书面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不适用本项规定的时限)。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5.2.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专区的《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2)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4)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中标候选人公示7.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1.2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核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定标办法”规定的核查内容和方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7.4定标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7.4.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定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2)定标因素及定标方法;(3)定标的时间、地点;(4)定标程序;(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7.4.3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7.4.4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7.4.5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担保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或盖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招标要求符合第五章“招标要求”规定投标总报价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评分因素:75分商务部分评分因素:10分综合部分评分因素:15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1)技术部分(75分)对项目的理解情况(1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及目的的把握是否准确及对现状的理解认识程度评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5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9分);内容较差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对本项目的技术思路(1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思路是否清晰、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创新性评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5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9分);内容较差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理解(1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理解是否清晰、合理评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5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9分);内容较差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评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0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5分);内容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服务保障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方案的合理、周密情况等方面综合比较进行打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0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5分);内容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后期维护方案(10分)根据后期维护(包括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综合比较进行打分;内容全面、合理并切实可行的得(10分);内容基本全面、合理、详尽的得(5分);内容较差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2.2.2(2)投标报价(10分)报价得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参加投标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评审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企业报价×(1-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供应商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须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同时又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2.2(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15分)类似项目业绩(6分)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份得2分,最高得6分。(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不提供者不得分)人员实力(9分)1、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团队其他人员每提供一个农林或土地或规划或测绘等其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3分,最高得3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团队其他人员每提供一个土地或规划或测绘类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6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劳务)合同扫描件。备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综合评标。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根据政策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不少于10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数量上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3.2.3投标人得分=A+B+C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服务期限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操作手册。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技术部分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技术部分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应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本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充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2)综合标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4)汇总评分结果。A4.2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技术部分的得分记录为A。A4.3综合标评分按照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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