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中标结果公示(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173

2、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51176号-1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河南华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马楼乡贾集村市场街(马楼乡卫生院北隔壁)
753,000.00

评审总得分:74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李明明
豫241212295658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玉(业主代表),王继红,邱墨林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为依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9,0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华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0375-5057526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

地址: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贾国军

联系方式:1378180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万锦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陈昀

联系人:陈昀

联系方式:1593890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昀

联系方式:15938909559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12.18.docx

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173采购人: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万锦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二五年十二月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173采购人: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万锦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磋商办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0-第六章图纸-3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6-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平公资采20251176号】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1732、项目名称: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56978.00元;最高限价:756978.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平公资采20251176号-1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756978.00756978.00是756978.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新建沥青混凝土面层道路总长度2462米,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2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5.3工期:30日历天。5.4质量要求:合格。5.5建设地点:鲁山县观音寺乡。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3.6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注: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3、逾期上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5、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联系方式:0375-50575266、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地址: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联系人:贾国军电话:1378180232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万锦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花园SOHO3栋A座16层1601号联系人:陈昀联系方式:159389095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昀联系方式:159389095592025年12月3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 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采购人: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联系人:贾国军电 话:13781802321地址: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万锦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花园SOHO3栋A座16层1601号联 系 人:陈昀联系电话:159389095593项目名称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建设地点鲁山县观音寺乡6采购预算人民币756978.00元7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56978.00元;最高限价是采购人能够接受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磋商总报价超出的为无效投标。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10项目属性货物 服务 ☑工程11工期30日历天12质量标准合格1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否□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16踏勘现场及答疑组织□ 不组织☑17分包允许□ 不允许☑18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最高投标限价以及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如有)、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3日前。20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日5日前。21采购人发出修改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日5日前。2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质疑函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接收,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陈昀 联系电话:15938909559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23磋商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24签字或盖章要求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2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2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7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中“(六)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的规定,该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9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再提供响应文件,按照电子招标流程上传投标文件即可。30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3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32磋商程序参照磋商文件中的“六、磋商”、“七、响应文件的评审”33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专家确定方式:在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3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3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3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7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38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39落实绿色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不适用40中标或成交供应合同签订方式在线签订(在线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合同签订。按照平公管办【2022】8号文件规定,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已实行合同在线签订。具体流程:招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供应商)利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41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注:签合同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合同纸质版本一式六份及合同电子版。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磋商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六、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上述政策应当在评审办法中注明确定值。42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开工后首付50%,工程量完成80%,拨付至总价70%。项目全部竣工后邀请相关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决算总价100%。每次拨款均待县财政把资金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程序拨付给乙方。4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为依据向中标人收取9100元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44★专家特别注意:“四方信用评价”须知(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目前已增加“四方信用评价”功能。请本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本项目评审专家、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价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评价工作。时间节点在评审结束后的五日内。如果超期未评价,系统会默认超期不让评价。注:请各方注意时间,避免因超期未评价影响自身信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日内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2.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后5日内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3.采购人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4.中标供应商应当在合同履约完成后对采购人进行评价。一、工程综合说明1、工程综合说明1.1现场情况:具备开工条件。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报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已办理相关手续,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1.3以国家、地方和本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为报价依据。2、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表。3、合格的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表。4、投标费用本项目不涉及磋商文件费用,仅有招标代理服务费用。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本工程的磋商文件包括前目录中的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答疑记录。6.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瑕疵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3日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7、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前解答,答复将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报价截止日期5日前,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都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为使供应商有时间充分地将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考虑进去,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报价截止日期。8.2所有补充通知均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三、报价及结算9、报价及工程结算9.1报价范围:严格按磋商文件及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9.2报价依据:供应商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市场行情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投报标段招标控制价和供应商现状,计算出全部费用单价、合价及总报价。各供应商应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市场价及材料价格发展趋势依据本供应商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及风险、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供应商缺项、漏项的清单项,认为其费用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补列,结算时亦不增加。9.3在合同实施期间价格固定,除图纸变更、现场签证及磋商文件规定可调整外,其他不再调整。9.4供应商的报价,应是供应商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9.5各供应商根据图纸,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9.6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7工程变更的单价参照降造后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的单价,如果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无相应的参照单价,则按编制工程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原则编制新增单价并按中标下浮率降造后使用。9.8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为依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文字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凡与报价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汉语及中文。11、响应文件主要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2、磋商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12.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监督机构核准,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供应商须知表的规定仍然适用。13、磋商保证金(不适用)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中“(六)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的规定,该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14、报价预备答疑及勘察现场(不适用)14.1供应商应在报价答疑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将作出澄清和解答。14.2勘察现场(不适用)14.2.1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供应商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14.2.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15.供应商按本供应商须知表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再涉及递交响应文件。17、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1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以前报价截止期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报价截止期。18、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18.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电子招标流程进行。六、磋商19、磋商19.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申请人认证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电子化响应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申请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首次解密,申请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代理机构使用CA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再次解密。电子化响应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申请人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申请人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说明。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申请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代理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磋商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响应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申请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申请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申请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19.2磋商小组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从专家库中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共同在相关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9.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申请人如试图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合同授予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情况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9.4磋商小组工作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招标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七、响应文件的评审20、磋商须知20.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0.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1、评审程序21.1首先资格性审查:详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2其次符合性审查。详见磋商办法前附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21.3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4最后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二次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二次磋商报价)。该最后报价为总报价,成交供应商还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最后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1.5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2、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23、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23.1响应无效条款(1)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2)附有其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3.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竞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竞标人不足3家的。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2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媒体公告成交结果。24.3询问及质疑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授予合同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鲁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竞标人作为成交竞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5.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转包。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特别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组件下载”中查看。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开标时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文件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所生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仍为一个电子文件,投标人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时应将所报标段全部勾选后制作生成。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通过网络登录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在磋商文件中另行规定)。也可以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2、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如投标人未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投标人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0分钟内完成。待所有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投标人携带CA证书至现场参加开标的,首先应按照中介服务机构指引,使用投标人CA证书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3、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大厅中点击开标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唱标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26、其他要求关于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第三章磋商办法磋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工期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磋商价格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综合评分部分(满分100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分施工组织设计:55分综合部分:15分条款评分因素评标标准2.2.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30分)磋商基准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最终报价与磋商基准价相等时得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注:计算结果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2.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8分)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相应建议,得8分;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得5分;施工方案内容简单,施工工艺一般的得3分;缺项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7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形式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全面、可行的,得7分;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较详细的,得4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3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简单的得1分;缺项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7分)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得7分;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得5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一般,管理制度不健全,得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简单的得1分;缺项得0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0-7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有全面、详细、合理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的,得7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有较全面、较详细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的,得5分;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不健全的得3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内容简单的得1分;缺项得0分。工期保证措施(0-7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7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得4分;工期保证措施一般的得3分;工期保证措施内容简单的得1分;缺项得0分。确保扬尘治理措施(0-5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内容全面、可行性强,得5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符合规定,内容较全面,可行性一般,得3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内容简单,得1分;缺项得0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0-2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得2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得1分;缺项得0分。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0-4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得4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得2分;缺项得0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5分)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很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5分;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劳动力与物资调配计划基本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分;机械设备配置一般,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缺项得0分。确保报价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0-3分)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3分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2分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缺项得0分。2.2.4综合部分评分标准(15分)履职尽责承诺(0-8分)具有全面、详实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得8分;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得6分;内容简单的得4分;缺项得0分。服务承诺(0-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得7分;服务承诺基本全面、内容较合理的得5分;服务承诺内容简单的得3分。缺项得0分。1、磋商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有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则以评标报价计算得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投标报价: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见磋商办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2磋商基准价计算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3、磋商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3.2.4磋商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委员会的要求。3.4磋商结果3.4.1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后,应当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交书面报告。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简称甲方)承包单位:(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合同金额及总承包范围1、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2、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3、合同价款:中标价:。第三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第四条、付款方式项目进场开工后首付50%,工程量完成80%,拨付至总价70%。项目全部竣工后邀请相关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决算总价100%。每次拨款均待县财政把资金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程序拨付给乙方。第五条、供料方式所用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以确保工程质量。第六条、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如因甲方要求需变更设计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需延长工期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安全生产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乙方施工中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并对车辆、行人等方面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第八条、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职责:(1)提供施工图纸以及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负责现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3)按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2、乙方职责:(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会审交底资料和现行规程,规范保质保量进行施工。(2)加强对成品的保护,施工中损坏的设施应立即恢复原状。(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九条、变更及新增工程内容工程变更以书面形式显示,经甲方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第十条、竣工验收1、竣工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2、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评定。3、验收存在的工程量问题及其他问题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确保工程顺利完工。2、因甲方未能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或地方关系协调不力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3、乙方不得对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二条工程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直至复验合格,若不及时进行修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附则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定。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清单详见附件1.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定额套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配套的相关文件等;2.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问题回复;3.材料价格按平顶山市定额站发布的2025年《平顶山工程造价》第一期中的材料价格并参照当地市场价调整计入。6.第六章图纸详见附件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准,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一)磋商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作为首次磋商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范围(采购范围)首次磋商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元质量标准工期磋商有效期项目经理姓 名级 别注册号或证书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首次报价)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姓名年龄学 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七、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供应商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八、综合部分九、其他资料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监狱企业证明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附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附件四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8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破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号)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类型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中小微中小微中小微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建筑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6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下批发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下20人及以上5人及以上5人以下零售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交通运输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仓储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1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邮政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住宿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餐饮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信息传输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下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8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附件五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政府观音寺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华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0人,营业收入为1164.09万元,资产总额为4128.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华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25年月1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