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办设备 医疗设备 特色诊疗设备 经颅多普勒超声血流分析仪 眼动检测系统 多功能组合式睡眠监护仪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2025)
五里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新院开办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1包精神科特色诊疗设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725210200017751-XM001
二、项目名称:五里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新院开办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565.4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东路5号院3号20层2004
中标金额:1565.4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中东路5号院3号20层2004
91110114MA7MJFRG7D
1565.4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6.9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颅多普勒超声血流分析仪 (TCD)
TCD-2000M
1
22万元
22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脑电图
ND-E100
1
28万元
28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眼动检测系统
NX-EMDA1-H
1
36.1万元
36.1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多功能组合式睡眠监护仪
H2 Pro
4
28万元
112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脑循环功能治 疗仪
SMART300T
6
4.5万元
27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
BS-1000L
1
165万元
165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睡眠脑电及诱发电位系统
XE-U-V
1
28万元
28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心理测查系统 (1 拖 12)
PCT-A
1
47万元
47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韦氏成人记忆 和智能测查系 统(韦氏成人智 力量表-韦氏成 人记忆量表系统 V4.0)
WAIS-WMS-IV
1
47万元
47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脑电生物反馈仪
NBF-01A
2
25万元
50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韦氏儿童智能 测查系统(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WISC-IV)中文版工具箱)
WISC-IV
1
14万元
14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专业沙盘治疗沙箱、沙具、沙盘陈列架、海沙(沙盘活动基础套装)
LR-H-SP-13
6
0.8万元
4.8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颅磁治疗仪
MagNeuro T170
5
38万元
190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发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声光振失眠综合治疗仪
SLEEP-5
1
36万元
36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系统 (1V10)
CCRT-G100
2
56万元
112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颅直流电刺激治疗
A620I-2
1
24万元
24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脑功能障碍治疗仪
YS3004C
3
6万元
18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认知障碍治疗仪
JZ-RZ-20USB
2
13万元
26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视听统合训练仪
E-Heg06
1
20万元
20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生物反馈治疗沙发
/
12
0.78万元
2.16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经颅磁治疗椅
/
15
0.28万元
4.2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失眠治疗仪一拖四
ES-100S-pro
6
67.9万元
407.4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专业沙盘治疗沙箱、沙具、沙盘陈列架、海沙(沙盘活动进阶套装)
LR-H-SP-14
1
0.8万元
0.8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北京修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群体生物反馈治疗仪(1拖 15)
FM-G100
4
36万元
144万元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项目用途:五里坨医院新院开办更新购置医疗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本次采购包括失眠治疗仪、经颅磁治疗仪、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系统,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红、陈文国、治洪、陈智滨、汪光尧、李雪梅、蔡艳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727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22号
联系方式:崔铂洋,51510589-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
联系方式:李江,010-60961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江
电 话: 010-609613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里坨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新院开办设备购置其他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08:58
评审专家名单
魏红、陈文国、治洪、陈智滨、汪光尧、李雪梅、蔡艳芬
总中标金额
¥1565.4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江
项目联系电话
010-60961332
采购单位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51510589-8008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0961332
附件:
附件1
20251205134057(01包PDF版).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项目名称:五里坨医院新院开办更新购置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1010725210200017751-XM001-1招标代理项目编号:25CNIC-031692-030采购人: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2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现根据一年来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有关新政策要求,就《示范文本》进行更新。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二、填写规则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标记。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招标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三、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招标文件的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四、资料表的运用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为避免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招标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五、采购需求与合同文本《示范文本》在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文本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六、投标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七、实施及修改请北京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0725210200017751-XM001-1,招标代理项目编号:25CNIC-031692-0302.项目名称:五里坨医院新院开办更新购置医疗设备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702.154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702.1545万元01包精神科特色诊疗设备:采购金额:1616.552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616.5526万元02包普通医疗设备:采购金额:1051.309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051.3098万元03包非医疗设备:采购金额:573.14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573.148万元4.采购需求:分包包名称设备名称设备数量更新购置医疗设备总额(万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允许进口设备总体预算01包精神科特色诊疗设备经颅多普勒超声血流分析仪(TCD)22否否1616.5526万元脑电图28眼动检测系统36.2多功能组合式睡眠监护仪4113.4脑循环功能治疗仪628.2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52通道)165.375睡眠脑电及诱发电位系统28.35心理测查系统(1拖12)47.25韦氏成人记忆和智能测查系统47.25韦氏儿童智能测查系统(第四版买断)14.175专业沙盘治疗沙箱、沙具、沙盘陈列架、海沙64.8脑电生物反馈仪90经颅磁治疗仪5190声光振失眠综合治疗仪36.4166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系统(1V10)114经颅直流电刺激治疗(不可与经颅磁治疗同时开)27脑功能障碍治疗仪318认知障碍治疗仪26视听统合训练仪20.85生物反馈治疗沙发122.256经颅磁治疗椅154.23失眠治疗仪一拖四6408专业沙盘治疗沙箱、沙具、沙盘陈列架、海沙10.8群体生物反馈治疗仪(1拖15)4144普通诊疗设备观片灯131.105否否1051.3098万元全自动洗胃机3.5紫外线灯车141.455寸电视203.368小冰箱202.4饮水机201.8875寸电视(科室工娱区)103.875寸电视(医护多媒体教学)103.8冰箱(科室患者使用)72.4493冰箱(治疗室)124.1988无线呼叫器系统76.58身高体重电子测量仪137.124氧气筒(小)130.39喉镜132.34心电图机36心电监护仪(台式)46电动吸引器(负压吸引器)5.4辅助排痰机25.6气血循环仪(空气压力治疗仪)828心脏除颤仪37.5可移动生命检测仪7.524气垫床140.448输液泵3.5微量泵(注射泵)3C14幽门螺旋杆菌检测仪4.5超声骨密度测量仪472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含CRP)23全自动尿液分析仪流水线16全自动生化分析仪83全自动血气分析仪8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14.53电解质分析仪6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6全自动化学发光仪23过敏原检测仪24全自动血沉分析仪12细菌鉴定和药敏分析仪27全自动血培养分析仪37流式细胞分析仪45质谱分析仪和高效液相色谱分析仪314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4高速低温离心机离心机8.325生物安全柜8.06高压灭菌器医用冰箱1014.8医用冰柜1.665CO2培养箱1.11全自动大便分析仪9医用冷藏柜(2-8度)53.9洗板机3.0525消毒器1.105医用冰箱2.96超净台0.06加样器0.0225混匀器0.221离心机40.4温育仪0.185核酸扩增仪10.175微量加样器0.6475酶标仪27显微镜37生化分析仪废物收集箱0.074水浴箱0.38解剖标本0.024高压灭菌器2.4自动饮水器1污物回收器具0.94分类台0.75清洗池0.4483全自动清洗消毒器1.88高压气枪+防护罩0.36高压水枪+防护罩0.34超声清洗机0.9干燥柜1.88高温高压灭菌器3.7脉动真空高温高压灭菌器1.88低温等离子灭菌器1.78灭菌物品质量检测设备1.88器械检查台(光源放大镜)0.76打包台1.536传递窗2.7封口机0.048切割机0.1595无菌物品柜(器械柜、敷料柜)60.84纯水设备1.6多层转载车0.94敷料车0.3344感应洗手设备0.87双门通道型密封门(带压力安全联动锁)1.88高压灭菌器403包非医疗设备诊疗床60.282否否573.148万元候诊椅(一组三座)402.8门诊诊桌204.344门诊医生诊椅201.682门诊患者诊椅200.36心理治疗沙发151.95输液室沙发40.36病床12043.2病床8020.8多功能(双摇)病床265121.9床头桌4507.02移动餐桌1182.596陪护椅1184.425医用隐私帘(带轨道)1266.804轨道式输液架(带轨道)1264.032ABS移动式输液架140.42定制衣柜(四门)6227.9双人沙发+茶几204.7护士站(封闭式)719.6护士站(开放式)45.846病历车+病历夹121.128一体式治疗台(定制)1221.426ABS治疗车132.47ABS口服药车124.68ABS抢救车135.07二门更衣柜16514.355更衣凳391.092值班室上下床393.12护士站办公椅481.344担架平车121.128处置室(地柜)1221.6处置室(仪器柜)132.08轮椅151.35一体式餐桌椅(老年科)302.4一体式餐桌椅(精神科)604.8患者储物柜(9门)472.209不锈钢扫床车111.034全自动摆药机148半自动扣药机1.95药柜(精一麻醉)53.5药柜(普通)203.658药柜(精二)102.775摆药桌1.286寸触控一体机6OPS模块0.4162无线互动系统软件2.45无线互动主机2.675高清摄像机0.56智能手写板1.5智慧黑板2.52平板电脑1.8功率放大器0.283音箱0.28蓝牙麦克风0.0888多媒体控制器1交互控制面板0.285电源管理器0.3931信号转换器0.096智能LED护眼教室灯60.156智能LED护眼黑板灯0.09液晶控制面板0.0888智能电动窗帘0.1764物联网网关0.088系统集成1.8学生桌椅301.35吸痰训练模拟人0.148心肺复苏模拟人0.18输液模型0.1257洗胃模型0.0924全身骨骼模型0.0716人体解剖模型0.079大脑模型0.014人体解剖软件1.85多功能模拟人1.8注射模型0.116心脏解剖模型0.16虚拟现实手术模拟器0.2775全功能护理人0.16直播服务系统软件8.325直播服务器1.8内镜模拟训练器0.46255.合同履行期限:01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02包: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03包: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转发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01包和02包要求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无需提供。03包为非医疗器械,无须提供医疗器械许可证。(2)所有设备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提供承诺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10: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3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1.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1.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请同时在通用技术中仪采购平台报名并执行保证金缴纳等事宜:(1)通用技术中仪公司招投标采购平台网站请打开浏览器访问通用技术中仪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s://bid.cnic.com.cn;(2)供应商注册点击网站上右侧的用户注册-投标人注册;(3)供应商登录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在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上用户登录中登录;(4)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在登录平台后,通过桌面的便捷工作图标进行报名参与项目;(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发票咨询:唐宇桐、010-6096122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2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1区1号楼15层、16层、17层联系方式:010-60961332、010-60961220、010-609615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晓丹、唐宇桐、陶宇电话:010-60961332、010-60961220、010-609615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01、02、03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01包核心产品为:失眠治疗仪、经颅磁治疗仪、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系统;02包核心产品为:质谱分析仪和高效液相色谱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超声骨密度测量仪、流式细胞分析仪;03包核心产品为:全自动摆药机、多功能(双摇)病床。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1包:10万元;02包:8万元;03包:5万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https://bid.cnic.com.cn。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围标串标、中标后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等。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服务总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纸质盖章正本邮寄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961220;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25号英斯泰克5层。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缴纳时间:中标结果公示后。28投标投标文件的份数:开标前邮寄: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U盘1个,“开标一览表”1份。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25号英斯泰克5层胡经理17561732625注:(1)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2)副本封面须加盖公章,副本内容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3)电子版应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的完整扫描版(PDF格式)、正本条款号条目内容28投标的word/excel文件。(4)若上述正副本及电子版存在不一致,以纸质版正本为准。(5)单独封装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封装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单独封装开标一览表的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9封装(1)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封面建议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日期和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标明“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2)密封包装上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提倡将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包装,包装封面需清楚标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4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4)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不涉及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不涉及_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不涉及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评标委员会商议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综合评审表:01包、02包、03包项目分类分项标准说明分值一价格(30分)价格计算公式为:Rn=(Cn/Cm)×30其中:Rn:价格得分Cn:最低评标价Cm:评标价(如无折扣,则评标价等同于投标价)上述投标价是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报价折扣比例详见备注。(价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二商务部分(12分)2022年1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至今投标人在中国市场同类产品投标货物销售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需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主要设备名称以及双方盖章页)每提供一个合格的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的不得分。6核心设备的授权除提供全部核心设备的授权外,可以提供额外的产品授权多于5项,得6分。提供全部核心设备的授权,得3分;提供部分核心设备的授权,得1分;未提供核心设备的授权,则不得分6三技术部分(58分)技术参数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册“技术需求”逐条响应情况进行打分。“★”条款(如有)为必须满足的关键条款,为废标项,不作为打分项;“▲”(如有)为重要技术条款,作为重要打分项;未标识的为一般技术条款;有1项▲号条款负偏离扣0.5分;有1项一般条款负偏离扣0.1分;全部不满足得0分。本项最低得0分。20三技术部分(58分)保修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册保修期要求得1分。每多1年加1分,最多加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3交货期所有设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册交货期要求得1分。每提前5天,加1分,最多加2分。3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册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内容细致完善,流程规范、措施合理可行,贴合需求,整体方案最优同比排名第一,得8分;方案内容较全面,流程规范性一般、措施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贴合需求,整体方案次之同比排名第二,得4分;方案内容有欠缺的,规范性较差、实施较困难,整体方案同比排名第三,得2分;此后方案皆得1分;未单独提供该方案不得分。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和调试及验收方案进行打分,包括安装计划、调试内容等。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行,有很强的针对性,整体方案最优同比排名第一,得8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整体方案次之同比排名第二,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但与项目需求有差距,整体方案同比排名第三,得2分;此后方案皆得1分;未单独提供该方案不得分。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册要求中的培训要求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打分。包括培训目标、培训计划等。培训方案合理、可行,整体方案最优同比排名第一,得8分;培训方案较合理,实施性一般,整体方案次之同比排名第二,得4分;培训方案简单,实施性较差,整体方案同比排名第三,得2分;此后方案皆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包装运输方案包装运输方案合理、可行,整体方案最优同比排名第一,得8分;包装运输方案较合理,实施性一般,整体方案次之同比排名第二,得4分;包装运输方案简单,实施性较差,整体方案同比排名第三,得2分;此后方案皆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不得分。8四总分合计100分备注: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加1分。2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产品如为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加1分。3依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如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本条件的投标人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附件)原件作为证明文件,否则将不予认可。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备注3、4、5不重复享受政策。5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本条件的投标人须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附件)作为证明文件,否则将不予认可。本备注3、4、5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01包)编号产品名称数量(套)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01经颅多普勒超声血流分析仪(TCD)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02脑电图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03眼动检测系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04多功能组合式睡眠监护仪4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05脑循环功能治疗仪6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06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52通道)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07睡眠脑电及诱发电位系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08心理测查系统(1拖1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编号产品名称数量(套)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08心理测查系统(1拖1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09韦氏成人记忆和智能测查系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0韦氏儿童智能测查系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1专业沙盘治疗沙箱、沙具、沙盘陈列架、海沙6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2脑电生物反馈仪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3经颅磁治疗仪5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4声光振失眠综合治疗仪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5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系统(1V10)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6经颅直流电刺激治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编号产品名称数量(套)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16经颅直流电刺激治疗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6个月17脑功能障碍治疗仪3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8认知障碍治疗仪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19视听统合训练仪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20生物反馈治疗沙发12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21经颅磁治疗椅15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22失眠治疗仪一拖四6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23专业沙盘治疗沙箱、沙具、沙盘陈列架、海沙1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24群体生物反馈治疗仪(1拖15)4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生产日期与交付日期不超过6个月二技术指标及要求技术需求:1.经颅多普勒超声血流分析仪(TCD)1、同时工作通道数:≥2个。2、检查参数:包含不限于Vs、Vd、Vm、PI、RI、S/D、HR、a、SBI(频宽指数)、HITS(短暂高强度信号)、TI(热指数)。3、探测深度:不低于140mm。▲4、增益范围:1~48dB可调。5、取样容积:1-20mm连续可调。6、滤波调节范围:0-3000Hz,具备自动滤波功能。7、具备多普勒角度补偿功能。8、常规检测模式下同步显示≥9个多普勒频谱图,同时多深度间隔可设置。9、多深度动态M波功能。10、双线M波功能:双通双深界面,M波上可显示双深度界面频谱取样线,可联动也可单独调节。▲11、一键优化功能:无线遥控一键控制深度、标尺、增益、基线、降噪。▲12、具备辅助诊断功能:图像化,文字化实时提供诊断建议,并辅助引导进一步血管检查路径。13、具备参数自动报警功能:预警的变化幅度可以设定。14、具备辅助规范化检测动脉功能,图像化显示血管的多维度参考依据(包含解剖位置、深度范围、谱图实例等)。15、参数双向自动计算,并支持手动测量数据。16、具备微栓子监测功能:双通道多深度,支持20深度显示,栓子/伪迹自动识别、栓子自动统计,可手动添加栓子事件,具备声谱图、栓子统计直方图等。▲17、具备侧支循环辅助引导模式:图像化、文字化实时辅助引导侧支循环检查,包含15条侧支循环通路。18、发泡试验:支持语音指导及语音识别功能。▲19、配备无线遥控装置:可远距离无线操控,同时具有自定义按键。20、数据管理功能:数据可导入及导出、进行数据检索,可生成曲线图、直方图、饼状图,同时病案可导出Excel格式。21离线数据分析功能:可在检查结束后再对数据进行计算、测量、出报告。22、探头保护功能:探头自动休眠功能。▲23、系统软件支持在线升级。2.脑电图1.功能概述:具有常规门诊脑电图、病房脑电长时视频同步监测、脑电地形图2.★通道配置:≥128通道,包含常规脑电通道,≥2导蝶骨电极、≥4导中央顶电极、≥2导耳电极,另配≥1导GND、≥1导公共参考REF。支持事件(EVENT)输入。3.★附件设计:专用一体化电极线设计,便于安装、拆卸。亦可适配国际通标电极线。4.★光纤传输方式:采用光纤传输功能。5.★供电:脑电放大盒采用锂电池直流供电方式,隔离交流电干扰,有效提高抗干扰能力;6.闪光刺激:配有闪光刺激灯,有助于癫痫诱发测试;具备自动闪光刺激器模版,并可手动控制刺激;7.语言要求:全中文界面8.数据库管理:病例数据库可分类管理,并可导入、导出病例,方便存档、备份9.导联编辑:支持单极、双极、平均、自定义任意导联模式的编辑,10.事件标记:采集病例时支持睁闭眼、深呼吸(即过度换气含音频提示)、闪光等多种事件诱发试验11.定标校准:具有自定标校准功能,校准放大器信号输出,确保其准确性12.测量:具有快捷测量、局部波形放大测量、比例尺测量等多种测量功能13.棘波分析:具备棘波检索功能,可自动识别并标记出癫痫病理波14.地形图分析:可对任意病例数据进行地形图分析并显示成三维地形图15.地形图能量图谱:具备将地形图图谱转换成曲线图、百分比图、直方图、数字地形图等能量频谱16.实时能量频谱定量分析:具备实时能量频谱定量分析功能,包括:能量曲线、相对能量、中频指数、边频指数、快慢波比、爆发抑制比、爆发/抑制时间、双谱指数、肌电指数、对称指数、样本熵、状态熵、反应熵等,通过量化数据反映患者脑功能状态17.播放:1-150倍速,多档位倍速播放功能18.打印:波形、地形图、诊断结论等多种模板化设计报告,可预设多种报告模板19.编辑:支持病例数据剪辑功能20.教学:病例数据支持导出到任意电脑上回放21.数据转化:所有脑电病例支持国际EDF标准数据格式转化功能22.患者按键:常规或长时记录时设有事件标记按钮,按下后可准确标记患者癫痫发作时间23.图像质量:高清摄像头,最大支持1080P画质实时监测24.视频同步:帧同步视频脑电采集,回放,编辑;25.红外监测:具备红外监测功能,确保晚上关灯后患者动作清晰摄录26.★音频记录:具备音频与视频同步记录功能,并可通过选配音响播放音频。27.电压测量:5uV~2000uV,误差不超过±10%。28.噪声电平:≤0.3μVrms29.★输入阻抗:≥3000MΩ30.★放大器硬件阻抗测试:阻抗测试阈值(5、10、20、40)kΩ,低于阈值软件灯亮绿色,高于阈值软件灯亮红色。31.闪光刺激频率:1~30Hz32.闪光时间:1~50分钟33.灵敏度:10μV/cm~1600μV/cm分≥18档可调34.采样率:256Hz~2KHz每通道35.采样分辨率:≥24bit3.眼动检测系统1、硬件:1)双屏显示器:不小于23.8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处理器:不低于i3、4核、硬盘:不小于256GB、内存:不小于8GB。2)▲精确度:差)。3)▲准确度:差异)。4)波长测试距离:475mm-595mm。5)采样频率:≥33Hz/120Hz。6)追踪方式:瞳孔角膜反射技术,明瞳与暗瞳追踪;支持双眼追踪。7)数据采集方式:遥测式。2、眼动采集分析软件:1)▲眼动范式支持:S型曲线(EEM测试、反应探索曲线),注视稳定、平滑追随、朝向/反向眼跳、自由视图、2)支持眼动的引导、眼动数据的记录、眼动轨迹的生成和查看等功能。3)支持传输过程中对数据进加密、软件包含双重密码访问机制鉴别授权用户,对患者做的所有测试数据进行存储与管理、支持数据备份、支持查看历史记录。4)支持生成至少包括注视、扫视和追随实验数据;记录眼动的原始数据,包含时间戳可,兼容第三方编程工具如Python等分析。5)显示并回放受试者眼球瞳孔与视标位置的相差曲线或瞳孔大小的变化曲线。6)支持眼动检测过程中实时获取眼球的位置和运动信息,精确地确定眼球的运动状态。7)支持眼球运动轨迹的回放,检测过程中主视屏支持实时监控被试屏上的眼动轨迹,了解检测进程8)▲显示并回放患者在眼球瞳孔运动检测项目中的眼球瞳孔与视标位置的相差曲线,包含绝对偏差、X方向偏差和Y方向偏差。9)▲自带科研范式支持抑郁焦虑障碍和精神病性障碍两种模型。10)支持查看在各范式的检测过程中的眼球轨迹的动态运动情况,检测结果,技术参数,眼动表现图片;根据患者信息,检测时间等查询检测单。11)支持科研数据信息批量导出功能和特定病患报告批量导出。12)支持报告结论编辑,打印报告,报告包含凝视点数量(NEF)、反应探索评分(RSS)4.多功能组合式睡眠监护仪1基本要求1.1具备NMPA和CE(MDR)证书1.2满足科室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断与治疗的临床和科研教学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开办设备 医疗设备 特色诊疗设备 经颅多普勒超声血流分析仪 眼动检测系统 多功能组合式睡眠监护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