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招标文件编号:JS2025-DLGK-C0322-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东侧,爱彼希幼儿园西侧
中标(成交)金额:250.68582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无锡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华钰、陈一心、王海明、庄毅江、陈森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0.8%,打七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93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无锡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4.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585号        
联系方式:邹新颜0510-83582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方式: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0510-882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电 话:  0510-8820398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惠山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6:11

评审专家名单
华钰、陈一心、王海明、庄毅江、陈森森(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50.68582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项目联系电话
0510-8820398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5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邹新颜0510-83582776

代理机构名称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0510-88203985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1.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

MTJS2025-DLGK-CO322-B00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无锡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1人,营业收入为13907.76万元,资产总额为4224.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无锡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7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9MT用心服务无锡明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1页共81页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五、开标与评标六、中标和合同七、询问和质疑八、其他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技术要求三、商务要求四、其他事项第2页共8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252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252万元。5.采购需求: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完成区局机关及下辖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堰桥分局、洛社分局、钱桥所、玉祁所、开发区分局7个派出机构物业保洁、保安等工作。本项目的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会务保障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给排水系统管理维护服务、强弱电系统管理维护服务等。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本项目(是/否)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5月以来不少于一个月(不第3页共81页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第4页共81页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30(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585号联系方式:0510-835827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联系方式:0510-882039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电话:0510-88203985第5页共81页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预算及最高限价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项目预算:人民币252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52万元。2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货物服务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非信息化项目4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585号联系电话:0510-83582776联系方式:0510-83582776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联系电话:0510-88203985联系方式:0510-88203985邮箱:WXLXZBB@163.com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8属行业企业)9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是否允许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允许,(单项专业维保或维修如涉及专业资质,中标供应商不具备相应资质需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技术等级的第三方,必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对专业公司的维护/维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协调等,就维护/维修质量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采购包2:10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有产品名称: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一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其他____________12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14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组织现场考察/踏勘:时间:年月日午(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要求:15样品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8月/9月/10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8月/9月/10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16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5月以来不少于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如为外地物业服务企业,须提供已在无锡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9.★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以来不少于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二、开标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参考投标文件格式3);第10页共81页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2);3.商务条款偏离表(参考投标文件格式4);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6);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提交此函)(参考投标文件格式7);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8./。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参考投标文件格式9);2.服务方案;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4./。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2./17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日。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纸质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30截止(北京时间),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开标方式:线下现场开标。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18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联系电话:0510-882039851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金额:采购包1:人民币元。(2)提交方式:收款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户:20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或有视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2)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供应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1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供应商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21信用记录审查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22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说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4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2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5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货物名称:采购包1:。注:投标供应商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中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货物名称:采购包1:。注:投标供应商所投上述产品须为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第13页共81页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采购包1:。26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3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7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28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联系方式:(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4)联系电话:0510-83582776、0510-88203985(5)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585号、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5)电子邮箱:WXLXZBB@163.com29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副本4份。(2)电子文件1份(☑扫描件□Word)。采用光盘或U盘刻录提交,包含已盖章的PDF文档。30代理费用代理费用:(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30代理费用(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采购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为1.5%,100万元-500万元为0.8%,打七折。31其他补充事项其他补充事项:到代理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且登记报名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方具备质疑资格。第15页共81页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3资格条件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1.4信用记录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16页共81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2联合体3.2.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材料。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2.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禁止规定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供应商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第17页共81页(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文件的编制7.1.1投标供应商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7.1.2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责任。7.2投标文件的语言7.2.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并使用中文简化字,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简化字文本为准。7.2.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简化字译本。7.2.3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第18页共81页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编制投标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供应商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②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③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并且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第19页共81页10.投标文件的书写、密封、签署、盖章10.1书写10.1.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10.1.2投标文件内容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若有前述改动,在改动处应由单位负责人(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2密封10.2.1投标文件应胶装或装订成册,避免材料散装、脱落。10.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的牛皮纸或档案袋等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信息,避免投标文件被误拆或提前拆封。投标文件正本应按上述要求制作。副本可按上述要求制作,也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3签署、盖章10.3.1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处应由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10.3.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签署。10.3.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是指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第20页共81页12.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2.2线上采购项目应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供应商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线上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4.3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第21页共81页构对投标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4.7对线上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供应商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5.投标资格审查1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供应商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第22页共81页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节第18.1条规定执行。(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①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无法澄清的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标。②投标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供应商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3)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18.4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5投标供应商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第23页共81页(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供应商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供应商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供应商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并且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第24页共81页(6)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7)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8)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项目特征;(9)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10)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1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报价的;(12)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供应商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第25页共81页(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第26页共81页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统称质疑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3质疑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4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5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相关部门投诉。27.7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第27页共81页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供应商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第28页共81页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标准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主要内容如下表。2.2本项目价格分值为30分,其余评审因素分值为70分。评审标准如下表:序号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投标报价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满分值(30分)。(1)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2.1技术因素项目整体设想与策划①供应商对本项目理解与思路(3分):包括项目目标、整体设想、服务理念、承接优势;②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管理措施(3分):包括管理体系、管理工作流程及重点难点应对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62.2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①项目组织架构的设置(3分):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与分工、安全责任制度;②项目组织运作及人员管理(3分):包括项目组织运作、人员培训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6第29页共81页2.3物资投入装备计划①物资设备的存储及领用(3分):包括物资设备的存储方案、领用管理制度;②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案(3分):包括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案、更新方案、安全使用措施;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2.4秩序维护服务方案①秩序维护服务方案构思(3分):包括保安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管理具体措施、消防安全管理措施;②秩序维护服务制度(3分):包括巡逻制度、消控值班制度、监控值班制度、门岗值班制度。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2.5保洁服务方案①保洁服务方案构思(3分):包括保洁行为规范、服务标准、工具及耗材管理措施;②保洁作业方案(3分):包括大厅、走廊、楼道保洁服务方案、道路保洁服务方案、垃圾清运服务措施、消杀管理制度。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2.6会务服务方案①会务服务工作理念、服务标准(3分):包括会场布置、接待协调、会务支持;②会务人员管理制度(3分):包括职责与分工、工作要求、服务考核。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2.7应急预案体系①应急预案响应(3分):包括应急预案响应、应急处理程序、应急保障措施;②专项应急预案(3分):包括意外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自第30页共81页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过失及意外保障方案。投标供应商须针对上述①、②条评分内容分别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详实的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3分;阐述内容较全面、漏缺1项或2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2分;阐述内容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该条得1分。阐述内容不全面,针对评分内容没有解释说明的,该条得0分。3.1商务因素认证体系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证书在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验截图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3.2企业业绩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63.3项目负责人(1)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50周岁的得1分;具有高级保安员证的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投标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期间委托方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任职证明文件及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73.4保安配置投标供应商拟派保安人员年龄≤50周岁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高级保安员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级及以上)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中级及以上)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满分8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83.5工程维修人员配置投标供应商拟派工程维修人员年龄≤45周岁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具有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含)以上电气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4注:以上项目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同一人员的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所有人员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带有清晰二维码的官网打印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注:商务因素评分内容(3.1-3.5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可查验途径,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不能提供可查验途径的,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第31页共81页合计100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规则享受价格扣除的条件节约能源政策//保护环境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2.4推荐中标候选人2.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2.4.2本采购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2.4.3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32页共81页第四章合同书(格式文本)甲方(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乙方(中标方):一、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采购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完成区局机关及下辖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堰桥分局、洛社分局、钱桥所、玉祁所、开发区分局7个派出机构物业保洁、保安等工作。本项目的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会务保障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给排水系统管理维护服务、强弱电系统管理维护服务等。四、合同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2.合同价款:大写;小写:¥元。合同价款包括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高温费、服装费、加班费、办公费、工具和耗材费、餐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费用,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等的管理维护的小型维修费用,绿化管理维护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税金、保险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总价固定,不予调整。采购人除合同价款外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注:如乙方服务人员需在采购人单位用餐,则按10元/人/天缴纳用餐费用。五、服务期: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六、服务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七、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附件《采购需求》。八、合同价款支付步骤和办法、乙方账户信息:1.合同价款支付步骤和办法(1)服务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时,由甲方扣除当期三个月的实际扣款(含考核扣款和违约扣款)后一次性支付,以此类推(已支付的预付款先行抵扣)。每次付款时乙方递交当期三个月服务费用支付的书面申请单,同时开具符合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税金额)。(2)支付标准: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本项目年度合同价款÷4)-当期三个月累计扣款。第33页共81页以上价款均不计息。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含税金额)。(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九、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的工作人员,甲方要求退回或调换的服务人员,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予以调换合格人员;(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乙方并限期处理;(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符合甲方岗位条件,合格后方准上岗;(4)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所有到岗服务人员是否完全符合乙方的投标承诺,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人员资料谋取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虚列费用,如已支付必须返还,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费用,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5)甲方遇到大型活动和事故等需乙方配合的,至少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6)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内容向乙方如期支付服务费。(7)法规、政策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且不得让第三方公司采用挂靠乙方的方式承担物业管理服务;(2)乙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甲方支付服务费;(3)乙方有权在服务人员因安全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或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撤回服务人员,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口头告知并在事后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未满足上述要求而产生的服务人员缺失或未到岗,相关费用在结算服务费时予以扣除;(4)乙方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等培训,甲方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第34页共81页(5)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的,相关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甲方应积极配合。(6)乙方应在整个服务期间对其为本项目工作的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其为完成本项目的设备、车辆购买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因正常服务或甲方派遣的委托项目任务内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8)合同期内,房屋及设施的维修、给排水系统管理维护服务、强弱电系统管理维护服务以及电梯系统管理维护服务所发生的单个或单项维修配件材料费金额300元(含)以内的备品备件以及安装调试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实施维修工作、支付维修费用。接到甲方报修后,完成维修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维保范围以外的维修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材料、税金、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不计取人工费。(9)乙方无条件同意协助与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工作性事务,包括周末或临时性加班和突击任务加班等,且不再要求甲方支付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10)法规、政策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十、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且不得让第三方公司采用挂靠乙方的方式承担物业管理服务。十一、安全责任乙方应对履约过程中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其他问题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除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外,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济追偿权。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3.合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但乙方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无需支付剩余所有服务费且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服务费的30%。如甲方损失超过前述数额的,以实际损失论。第35页共81页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服务的,一经查实,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7.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有的实际损失。8.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还应当承担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检测费、鉴定费等。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本协议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尽快协商继续履行、变更履行或终止本协议。若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在发生一个月后仍未终止或消除,则甲乙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协议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但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15)日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本协议不能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不可避免或控制的事件。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四、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2)第36页共81页(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其他事项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解释。2.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3.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十六、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名词和术语的解释1.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2.本合同中的名词和术语解释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十八、合同备案1.合同签订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十、合同附件:《采购需求》《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表》。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第38页共81页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供应商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供应商承担风险。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第39页共81页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所投采购包:/投标供应商:日期:第40页共81页格式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供应商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第41页共81页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第42页共81页1-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投标)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如由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签字并由自然人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第43页共81页格式2投标函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的招标公告,____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供应商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做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供应商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第44页共81页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第45页共81页格式3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价格小计123报价合计(小写)报价合计(大写)服务期投标有效期项目负责人…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投标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6页共81页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惠山区税务局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22-B00采购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月)报价(元/年)备注1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参照表(1)2行政办公费用自行列清单附后3服装费4工具及耗材费用参照表(2)5卫生清洁费自行列清单附后6高温补贴7员工意外险8公众责任险9小型维修费用指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等的管理维护的单个或单项维修配件材料费金额300元(含)以内的小修小补费用。10合理利润11税金12其他支出(按需求自行列举)……合计: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注: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高温费、服装费、加班费、办公费、工具和耗材费、餐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费用,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等的管理维护的小型维修费用,第47页共81页绿化管理维护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税金、保险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2.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十一”、中秋,合计13天)的加班费,服务人员的管理、劳务、培训、安全保卫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供应商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固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采购人除合同价款外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4.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8页共81页表(1):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人数配置人员费用标准(元/月)合计费用(元/月)合计费用(元/年)备注1员工工资及福利(1)项目负责人(2)保洁主管(3)保洁员(4)会务兼保洁(5)保安员(6)消控员(7)维修员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暂按14个保安员计算3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4员工其他福利费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5法定计提费用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1)养老保险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2)医疗统筹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3)失业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4)工伤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5)生育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6)其他法定计提费(如有)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合计:注:1.以上人员费用须包括工资、社保等内容,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最新政策规定计算并报出。其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江苏省最新下限标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暂按14个保安员计算,投标供应商需在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列明计算办法和公式。3.上述报价表由投标供应商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注:1.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含在投标报价中。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投标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49页共81页表(2):投入本项目的工具及耗材明细表序号物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费用(元/年)产地1234……合计:第50页共8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