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 智慧数字法庭中标结果公示(广平县人民法院2025)
广平县人民法院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广平县人民法院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9
一、项目编号: HB202511570010001 二、项目名称: 广平县人民法院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诺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12层1204室
91130105MA083L1X4K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诺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纸化软件系统、带鱼屏显示器等
通达海、HPC等
电子质证系统软件V1.0、H30QW等
一批
482700
482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迎(评委组长)、王玉敏、罗萍、陈章钦(甲方代表)、崔云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平县人民法院 地址 : 邯郸 市广平县广安路与青莲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 焦金怡 0310-2526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联系方式 : 徐静 0310-2031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春乐 电话: 0310-2031977 十、附件 招标文件承诺
广平县人民法院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广平县人民法院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项目项目编号:HB2025115750010001采购人:广平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5年11月1供应商权益告知书各供应商:欢迎你们积极参与邯郸市政府采购活动。一直以来,邯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出台了《邯郸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25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致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邯郸市财政局切实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有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增进企业对政策了解的广度,我局对现行政府采购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现一并告知大家。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合理条件设置资格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包括:不得将自愿性认证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国务院文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以及成立年限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所在地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名录库、资格库、备选库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不得将商务条件、采购需求作为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条件中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或原件。2.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2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竞争。4.采购人应规范保证金收取、退还行为。包括: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收取项目投标(响应)保证金;不得限制供应商缴纳提交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不得超采购预算金额2%比例收取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的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5、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在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时,发现有违反上述政策情形的,应立即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程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其答复并修改采购文件。如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向我局提起投诉(方式附后),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充分保障广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诉受理部门:邯郸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投诉受理电话:0310-3218659邯郸市财政局2023年7月24日3采购人须知1、本项目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在上传合同前,按照《邯郸市县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人操作手册》“1.7质疑、投诉资料上传”操作步骤上传电子扫描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采购人承担。2.本项目对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的质疑、投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在质疑、投诉处理完成后5日内,按照《邯郸市县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人操作手册》“1.7质疑、投诉资料上传”操作步骤上传电子扫描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采购人承担。3.采购人须于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并按照《邯郸市县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人操作手册》“1.8合同签署(政府采购)”操作步骤上传电子扫描件,如不及时上传合同,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采购人承担。注:《邯郸市县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采购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d.gov.cn/)--办事指南--操作手册。4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20251157500100012.项目名称:广平县人民法院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超过预算(最高限价)为未实质性响应。4.项目单位:广平县人民法院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智慧数字法庭50一批见招标参数6.合同履行期限:依据合同约定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资格审查的内容,需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在本项目的“商务标(资格部分)”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并保证其清晰度;如因模糊不清或上传顺序错乱与名称不对应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对上传扫描件的真实有效性负相应法律责任。资格审查内容需同时做入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的扫描件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1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以法人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其法人授权。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6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3.递交方式:网上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d.gov.cn/)七、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d.gov.cn/)-“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下载《邯郸市县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进行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已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0-2031948,联系人:7田俊民。同时,供应商需办理CA,用于网站登录、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以及开标过程、合同签订等的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请参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激活及联系方式”(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招投标制作软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完毕并加密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任何投标人资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招投标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以下2个任一均可):①“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hd.gov.cn/)-“办事指南”-“常用工具下载”-“邯郸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常用相关驱动下载”②“标桥下载中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北省版)”(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fttypecode=03)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时刻关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公告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有更正内容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因未及时关注更正信息造成的投标失误,后果自负。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平县人民法院地址:邯郸市广平县广安路与青莲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方式:0310-2526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邯郸市政务服务大厅四层(人民东路342号)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册登记(受理科):田俊民0310-2031948招标文件问询(组织科):朱洪印0310-20317788开标评标、中标公示(评审科):徐静0310-2031956中标通知(见证科):谢娅琦0310-2031779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88537。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2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纸化软件系统。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6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7询问方式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8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开标时间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0开标地点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12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3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5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16是否提供样品否¨是,具体要求如下:17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9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并上传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0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广平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310-2526010通讯地址:邯郸市广平县广安路与青莲街交叉口西北角21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邯郸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310-3218659通讯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169号2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3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得分相同的,以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2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5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6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11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13-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8信用记录4.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14-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8.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4.8.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9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10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11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15-(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2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扫描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加密、上传,并由专人负责、全程参加网上开标、评标(包括网上解密、澄清等)直至评标结束。如投标人未全程参与而遗漏或错过开标、评标环节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如遇断电、断网或网络故障等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按时开标或开标、评标过程中断时,开标时间、开标过程或评标过程顺延至故障解除后继续进行,但投标截止时间不变。网络技术服务电-16-话:0512-58188537。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更正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更正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企业实力证明、承诺函、检验检测报告、货物(服务)品牌型号、节能、环保、支持质量提升以及其他显示供应商名称的证明等相关材料;-17-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包括培训、售后、应急预案以及各种保障措施)、性能指标、交货或提供服务时间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如项目分包,供应商应按包制作投标文件,并对应上传商务标和技术标。10.2商务标投标文件至少包含:10.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10.2.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未要求缴纳的除外);10.2.3按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10.2.4涉及货物的项目或具有品牌的服务项目,需填写品牌型号明细表;10.2.5“投标邀请书”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10.2.6按“项目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业绩、人员技术力量证明、企业实力证明、检验检测报告、节能、环保或其它证书证明等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10.3技术标投标文件至少包含:10.3.1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不得改变格式和样式);10.3.2按“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的各种技术(服务)方案等。10.3.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含: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等;货物/服务的品牌、型号、自定规格、产地等能够暗示或获取供应商或生产商信息等)。商务标和技术标中不得同时对同一事项或指标做相同描述。不满足上述10.3项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无效。-18-10.4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4.1版面要求:A4纸张;纵向版面;不得出现空白页。10.4.2颜色要求:页面颜色为白色;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4.3字体要求: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和正文、表格标题和表格文字)均应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字体缩放为100%,字体间距为标准,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删除线、阴影、空心、阳文、阴文、修订等非常规设置;全部使用中文标点;图片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10.4.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和正文、表格标题和表格文字)统一设为左对齐,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外框线等;不得出现特殊符号等标记;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表格框线一律使用等粗单实线,底纹填充为白色(无颜色)。10.4.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不满足上述10.4项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无效。10.5签署要求:10.5.1商务标签署要求:应在封面上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与单位名称应保持一致。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内容,可盖章、签字后扫描上传;也可办理单位和签字人CA后,使用单位CA和签字人CA进行电子签章。未按要求盖章、签字或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投标无效。10.5.2技术标签署要求:技术标不进行签署,任何部位不得出现公章、签名、单位名称、人员名称等信息,否则投标无效。10.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分别制作商务标和技术标,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并分别上传提交。10.7保证金10.7.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除外)。-19-10.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金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10.7.3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无效(未要求提交的除外)。10.7.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到账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0.7.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到账的)在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7.6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蒙受损失。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4)供应商串通投标的;(5)在招标过程中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10.7.7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项目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收取、管理、退付)。10.8投标报价10.8.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全部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8.2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8.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20-10.8.4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8.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8.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9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服务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按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截止日期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21-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512-58188537。14.3如需现场提交功能展示/介绍视频U盘或样品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规定地点,详见“投标邀请书”以及“采购需求”具体要求。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23-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24-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无)。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5-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6-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投标人具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投标无效、投标被拒绝、取消资格、废标等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需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由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进行认定。27.其他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和省、市相关规定、管理办法执行。-27-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同时对资格审查未通过项应注明未通过的原因。4.采购人现场登录相关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详见“供应商须知”4.8,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现场登陆网站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8-3-1/审查结果-2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5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时间、条件: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技术标内容(一)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无纸化软件系统1.法官端智能应用1.1自动登录支持书记员一键唤醒功能自动登录,无需法官手动操作。1.2笔录查阅支持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可实时查看书记员记录的庭审笔录,并且法官可以控制当事人查看笔录权限。1.3笔录签名当书记员发起笔录签名时,法官可以在系统内对笔录进行签名确认,也可以通过捺签设备对笔录进行签名确认。1.4★即时通讯支持法官与庭内的其他审判组织成员进行实时文字沟通。1.5★查看书记员桌面6套1无纸化软件系统支持法官无需书记员分享即可通过软件拉取书记员桌面实时查阅。1.6★电子卷宗支持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法官在庭审时可以通过系统实时调阅电子卷宗的证据材料。本案卷宗支持展示当前案件电子卷宗材料供法官查阅和质证。原审卷宗支持法官实时调阅原案卷宗查阅和质证,辅助庭审。1.7卷宗批注支持法官对卷宗材料批注、高亮、圈画等文本操作,方便法官标记重点、关键内容,提升庭审效率。1.8★质证示证支持法官将电子卷宗和庭审材料共享给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支持质证时法官和当事人对卷宗材料进行批注、圈画、高亮等文本操作。支持当事人向法官发起质证请求,经法官授权后,当事人进行质证。1.9★庭审提纲支持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默认显示电子卷宗中已有的庭审提纲文件,或根据当前案件要素信息实时生成。法官也可自行选择电子卷宗中已有文件进行展示,便于在庭审过程中实时参考。1.10★阅卷笔记支持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将法官在开庭前记录的卷宗相关的待证事实、法庭询问要点、争议要点、证据清单展示在庭审系统中,供法官庭审过程中可以查看。支持法官在开庭过程中对阅卷笔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笔记自动回传电子卷宗,方便法官在庭后核对和整理。1.11开庭笔记支持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法官在庭审中对庭审要点信息进行记录、保存,对重点证据和争议证据进行标注,方便庭后对案件进行回顾和整理。1.12证据对比支持法官使用证据对比功能查阅和比对卷宗文件,对比最多4份文件的关联性和差异性。支持对比时对卷宗文件进行旋转和缩放等操作。2.书记员端智能应用2.1系统登录支持通过内网统一用户管理中心账号密码登录融合云庭审系统。2.2我的庭审支持展示书记员本人的排期记录,并支持根据开庭日期区分展示今日庭审和全部庭审的庭审数据以及案件基本信息。2.3合并开庭支持书记员在庭审系统中对已排期案件临时合并/取消合并开庭。2.4★一键唤醒支持书记员对法官端、当事人端应用程序一键唤醒,便于书记员快速完成庭前准备活动。2.5庭审笔录支持与文书平台对接,庭审准备时自动载入系统默认笔录模板,同时也支持本地导入个性化庭审笔录模板。支持书记员在线书写笔录,笔录书写过程中自动对笔录进行保存。2.6笔录共享支持实时共享书记员庭审笔录至其他终端,法官、当事人可实时查看笔录内容。2.7笔录签名支持笔录在线签名或使用捺签设备签名。在签名过程中,书记员可实时预览笔录的合成效果。签名完成后,书记员可将签名合成一份已签名的PDF格式笔录,自动入卷至电子卷宗系统。2.8物证展示支持自动获取物证展示台的实时画面并同步共享给法庭内其他终端查看。2.9案件信息支持展示当前庭审所属的案件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审判组织、当事人信息、代理人信息等。2.10即时通讯支持书记员可与庭内的审判组织成员进行实时沟通。2.11分享桌面支持书记员将电脑桌面实时画面同步共享给法庭内其他终端,法官、当事人可实时查看书记员桌面。2.12电子卷宗支持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书记员在庭审时可以通过系统实时调阅本案卷宗和原审卷宗正卷部分的证据材料。支持卷宗文本自动OCR识别,书记员可选取卷宗材料中的文字记录笔录。2.13庭审材料支持书记员通过扫描仪或高拍仪将当事人携带的纸质证据引入至系统中,并同步展示至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查看。支持引入材料推送进入电子卷宗系统中存证。2.14查看质证支持发起质证时,书记员端同步展示质证材料。支持质证材料自动OCR识别,书记员可选取质证材料中的文字记录笔录。3.当事人端智能应用3.1自动登录支持书记员一键唤醒功能自动登录,无需当事人手动操作。3.2庭审笔录当法官开启庭审笔录当事人查看权限时,支持当事人实时查阅书记员分享的庭审笔录。3.3笔录签名书记员发起笔录签名时,支持当事人对笔录进行在线签名确认,也可以通过捺签设备对笔录进行签名确认。3.4查看书记员桌面支持书记员分享桌面后,当事人端通过软件拉取书记员桌面实时查阅。3.5电子卷宗支持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当事人在庭审时可以通过系统实时调阅本案卷宗正卷部分,且当事人卷宗查阅范围支持配置。支持当事人对卷宗材料批注、高亮、圈画等文本操作,方便当事人标记重点、关键内容。3.6★质证示证支持法官发起在线质证时,当事人同步查看质证内容。支持质证时法官和当事人对卷宗材料进行批注、圈画、高亮等文本操作。支持当事人向法官发起质证请求,经法官授权后进行质证。6套2带鱼屏显示器面板尺寸:29英寸亮度:≥250cd/㎡刷新率:75HZ分辨率:≥2560*1080对比度:1000:1面板类型:ADS-IPS屏幕比例:21:9色数:16.7M色域:90%DCI-P3可视角度:178°/178°壁挂:100*100毫米36台3应用电脑主机参数:CPU:飞腾D200018台3应用电脑内存:8GDDR4硬盘:512GBSSD显卡:2GB独立显卡带光驱18台4高清图像分频器(一分八)8路视频分配器,HDMI传感器,内置高带宽视频放大芯片,具有智能高频补偿功能。并支持50M的远距离HDMI输出支持多组HDMI同时输出,可以达到级联功能,视频放大器带宽:340MHz,支持分辨率(dpi):2048×1536,支持堆叠6台5高清图像分频器(一分四)4路视频分配器,HDMI传感器,内置高带宽视频放大芯片,具有智能高频补偿功能。并支持50M的远距离HDMI输出支持多组HDMI同时输出,可以达到级联功能,视频放大器带宽:340MHz,支持分辨率(dpi):2048×1536,支持堆叠6台6手签板1.核心系统CPU:四核Cortex-A17,频率高达1.8GHz,支持国密加密算法;系统:Android7.1;系统内存:2GBDDR3;存储:≥8GB;TF卡扩展(出厂选配):最大支持128GB;支持WIFI&BT;2.显示屏尺寸:≥10.1寸;分辨率:1280x800;亮度:>=250cd/m²;对比度:>=500:1;颜色质量:24位真彩色;双控屏:*电容屏和电磁屏;触控:5点触控;无故障点击次数:>=80万次;电子签名感应方式:电磁感应方式;电子签名压感:>=2048;电子签名最高读取速率:>=220点/秒。3.指纹仪(符合公安标准)传感器类型:半导体电容式;传感器尺寸:23.0*35.0mm;有效图像尺寸:12.8*18.0mm;图像大小:256*360pixel;图像分辨率:508dpi;比对方式:1:1/1:N;6台6手签板认假率(FAR):<0.0001%;拒真率(FRR):<1%。6台7示证高拍仪1、光学分辨率:≥5888*4416;2、变焦方式:定焦;3、扫描光源:自然光+LED补光;4、最大幅面:A3;5、传感器:采用CMOS传感器;6、扫描介质:办公文稿、单据、身份证、笔记、图片、照片等7、扫描模式:支持彩色、灰阶、黑白模式;8、扫描速度:≤3秒;9、图片格式:支持JPG、PNG、PDF等格式;10、文档格式:支持WORD、Excel、TXT等格式;11、支持录屏录像功能。12、操作系统:支持银河麒麟、统信、WindowsXP、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6台8千兆交换机板材材质:钢壳安装方式:机架,桌面,壁挂固定接口:16个1GERJ45端口LED指示灯:电源灯连接/状态灯交换容量:32Gbps包转发率:≥23.8Mpps输入电压:100-240VAC50/60Hz整机最大功耗:<12W防雷端口:6KV电源:差模4KV工作温度:0°C-45℃存储温度:-40°C-70°C工作湿度:10%-90%,无凝结存储湿度:5%-90%,无凝结6台9线材辅料高清线、网线、电源线等。6批10技术服务费安装费、系统调试费、技术支持费等技术支撑6套/年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纸化软件系统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35-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2、培训方案要求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培训组织方式,培训场次不低于3场、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通过培训,使用户对系统有充分了解,熟悉系统的设计原理和工作方式,掌握操作方法,掌握常见故障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确保能正常运行。3、售后服务措施与承诺(1)产品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免费质保。(2)提供5×8小时上门服务,7×24小时电话热线服务;(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设备或系统出现故障,需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3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18小时内解决问题。(4)提供的所有货物及零配件必须是正厂出品、配套且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5)所提供的货物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4、供货方案要求供货方案要求供货保障措施完善,货物到采购人处的运输费、包装费及各种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货物到货后由采购方及投标人共同组织货物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合格证、配件数量、联机测试等内容,货物到货验收完成后才能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来保障所供货物质量合格。5、安装调试要求投标人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供不低于3人的安装调试专业技术人员团队,需提供安装调试流程及安装调试保障措施,来为采购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安装调试服务。6、质量保障措施(1)质量标准:合格(2)产品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免费质保。(3)售后服务地址、电话、售后负责人需明确体现在投标文件中。(4)要求供货产品为全新的,所供货物应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杜绝以次充好,为采购人提供充足的货源及高品质的货物。-36-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7-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0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8-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39-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1%(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40-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5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4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2-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0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根据项目特点进行补充调整审查结果附表2.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结果-44-四、评定内容及标准(一)报价部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30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标准分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二)商务部分(明标)商务部分配套系统功能8分无纸化软件系统标“★”项核心功能,提供一项截图得1分,满分8分。商务部分产品综合实力2无纸化软件系统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手签板具备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合计10(三)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投标产品选型、配置、技术参数15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全部指标、相关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为保证产品质量,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加1分。非标★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减1分,减完为止。技术部分供货方案15分投标单位制定供货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交货时间、供货流程、供货质量保证措施、货物验收方案、货物运输方案等方面内容。方案内容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减3分,减完为止。技术部分培训方案10分投标单位制定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培训组织方式、培训场次不低于3场、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等方面内容。方案内容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招标技术部分培训方案10分文件要求的,减2分,减完为止。技术部分安装调试方案10分投标单位制定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安装前的准备工作、产品安装方案、产品调试方案、验收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方案内容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减2分,减完为止。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投标单位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售后服务体系、售后维护团队、售后服务方案、远程技术支持中心、故障应急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减2分,减完为止。技术部分合计60投标单位制定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培训组织方式、培训场次不低于3场、培训课时不低于24课时等方面内容。方案内容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一项内容不满足招标注: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46-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47-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48-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49-¨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本项目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50-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广平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我公司参加广平县人民法院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公章)河北谐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纸化智慧数字法庭 智慧数字法庭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