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2025)



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023-YZJC-C2025-0005

二、项目名称: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913210817953503370
江苏省仪征市真州西路188号
89.33(均分制)
1255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道全、曹勋、沈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1933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柳堡镇
联系人:詹鹏程
联系电话:15162260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淮江大道999号
联系人:李玉
联系电话:1395278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
电话:1395278393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主要标的信息.pdf

JSZC-321023-YZJC-C2025-0005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宝应县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0:0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勋,沈杰,杨道全

总成交金额
¥125.5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玉

项目联系电话
13952783937

采购单位
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柳堡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62260922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淮江大道9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玉

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服务范围:1.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编制范围:柳堡镇镇区全域。2.柳堡镇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测绘等技术服务范围:涉及耕地补充区域。3.柳堡镇(二)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范围:东至世纪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振兴路,北至创业路。4.郑渡村村庄规划修编范围:郑渡村全域。5.芦村居委会村庄规划编制范围:芦村居委会全域。6.柳堡镇郑渡村大三王河公园林地占用方案编制范围:大三王河公园规划区域。7.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25批实施方案及组卷报批(含鲁垛镇周庄小游园)范围:涉及柳堡镇及鲁垛镇部分区域。服务要求:1.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编制要求:明确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布局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提供现状分析、规划图纸及实施路径建议。2.柳堡镇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测绘等技术服务要求:编制补充耕地方案,包括土地平整、灌溉设施设计;提供测绘数据,确保面积核实与质量达标。需符合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要求。3.柳堡镇(二)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要求:划定开发单元,明确产业定位、用地规模及开发时序;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附经济效益分析报告。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4.郑渡村村庄规划修编要求:优化村庄布局,完善道路、供水、垃圾处理等设施;预留发展用地,结合村民需求调整住宅用地分布。5.芦村居委会村庄规划编制要求:编制村庄规划文本,重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用地;突出地域特色,避免同质化布局。6.柳堡镇郑渡村大三王河公园林地占用方案编制要求:评估林地占用必要性,提出生态补偿措施;编制占用方案,包括林地恢复计划及审批材料。7.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25批实施方案及组卷报批(含鲁垛镇周庄小游园)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拆旧区复垦与建新区用地指标;完成组卷报批,包括政策符合性说明及审批流程材料。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服务标准:响应采购人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宝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提交成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23-JCZX-C2025-0005采购人: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23-JCZX-C2025-0005项目名称: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5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27.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地址:柳堡镇世纪大道西侧新民路南侧联系人:詹鹏程联系方式:15162260922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999号联系人:李玉联系方式:13952783937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18952716110)。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账户名: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帐号:1108200109100471075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4.4在供货或服务期间,如遇政策改变,规定必须增加的内容,中标方需增加相应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不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1.7服务内容:1、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编制2、柳堡镇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测绘等技术服务;3、柳堡镇(二)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4、郑渡村村庄规划修编;5、芦村居委会村庄规划编制;6、柳堡镇郑渡村大三王河公园林地占用方案编制;7、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25批实施方案及组卷报批(含鲁垛镇周庄小游园)。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圆(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零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无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8.1.2.每个分项通过县政府批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规划方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分项对应的合同价款的70%。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乙方、见证方各执贰份。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见证方: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背景柳堡镇规划编制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宝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多规合一”原则,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重点解决乡村空间布局碎片化、产业同质化等问题。通过镇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修编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支撑镇域产业升级与基础设施完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1.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编制范围:柳堡镇镇区全域。要求:明确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布局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提供现状分析、规划图纸及实施路径建议。2.柳堡镇202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规划方案编制、测绘等技术服务范围:涉及耕地补充区域。要求:编制补充耕地方案,包括土地平整、灌溉设施设计;提供测绘数据,确保面积核实与质量达标。需符合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要求。3.柳堡镇(二)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范围:东至世纪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振兴路,北至创业路。要求:划定开发单元,明确产业定位、用地规模及开发时序;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附经济效益分析报告。4.郑渡村村庄规划修编范围:郑渡村全域。要求:优化村庄布局,完善道路、供水、垃圾处理等设施;预留发展用地,结合村民需求调整住宅用地分布。5.芦村居委会村庄规划编制范围:芦村居委会全域。要求:编制村庄规划文本,重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用地;突出地域特色,避免同质化布局。6.柳堡镇郑渡村大三王河公园林地占用方案编制范围:大三王河公园规划区域。要求:评估林地占用必要性,提出生态补偿措施;编制占用方案,包括林地恢复计划及审批材料。7.宝应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125批实施方案及组卷报批(含鲁垛镇周庄小游园)范围:涉及柳堡镇及鲁垛镇部分区域。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拆旧区复垦与建新区用地指标;完成组卷报批,包括政策符合性说明及审批流程材料。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5.《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7.《宝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8.相关政策文件及其他专项规划研究成果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划等。四、技术响应编制要求1.项目认知及现状分析: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目标、需求和现状条件进行分析。政策与背景认知,能准确解读并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宝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核心政策与规划对本项目的指导与约束作用;项目目标理解,能清晰理解本项目通过七个子项的编制,最终旨在实现的整体目标与各分项具体目标;核心需求识别,能基于项目背景与目标,识别出招标人在技术、管理、成果等方面的核心诉求;现状条件分析,能对柳堡镇的现状条件进行扎实分析,聚焦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生态保护、设施配套、社会文化等关键领域。要求提供详实的实地调研数据、现状图纸(如土地利用、设施分布)或相关案例分析,论证依据充分,对地方实际的理解具有前瞻性和洞察力。2.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规划理念、规划思路、技术路线进行分析。规划理念正确,能紧扣项目背景中提及的国家及地**策要求;规划思路应清晰,能分别对七个子项提出符合常规技术规范的工作方向,并确保整体思路完整、协同;技术路线应描述完整,阶段划分合理,能系统覆盖从现状调研到成果报批的主要工作流程。应针对不同子项的特点,提出差异化、精细化的研究方法与应用策略。3.初步规划方案分析: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初步规划方案。方案应从协调相关规划、明确发展定位与规模、提出产业定位设想、综合交通初步方案、明确单元-街区层面管控基本规则等方面进行分析。框架需逻辑严密,能系统性地回应“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完善综合支撑体系”等核心要求,并体现出一定的综合解决能力和创新亮点。4.重难点分析: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可能遇到的研究重难点及其解决思路进行深入分析。重难点分析,应能准确识别在技术衔接、政策合规、多方协调、实施落地等方面的关键重难点(例如:不同规划间的冲突协调、耕地补充的质量与生态平衡、林地占用的合规性与生态补偿创新、村民诉求与规划科学的平衡等)。解决思路,应针对每个重难点,须提出具体、可行且具备创新性的解决思路或工作预案,以展现投标人丰富的项目经验和问题解决能力。5.工作组织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项目管理、进度计划、质量保障进行分析。项目管理应提供为本项目专门制定的组织架构图,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各分项负责人及专业成员的角色与职责;进度计划(特别是“初审、论证、报批”三个关键节点)的安排应科学紧凑,并留有合理弹性,同时必须承诺完全接受任务书中约定的时限要求;质量保障,体系应健全,需明确列出包括现场踏勘、内部多级校审、专家咨询论证、多轮汇报修改等在内的具体控制环节。服务承诺应具体、可验证,并力求超出基础预期。例如,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资历与类似业绩、承诺驻场服务时间、明确后期配合修改的响应机制等,并能针对采购需求中“因甲方原因终止部分项目”的结算条款,提出清晰、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执行预案。五、成果形式1.研究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2.设计成果包括文本、图纸、相关附件及数据库文件。3.成果内容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评审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8套;报批阶段需提供纸质成果文件2套,电子光盘1套;成果阶段需要提供纸质成果文件4套,电子光盘1套。4.全部设计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数据文件,文本文件采用WORD或PDF格式,图形文件采用DWG和PDF格式,相关数据采用Arcgis数据库格式。六、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形成初审方案;2.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交论证成果;3.合同签订后60天内,编制单位需完成报批稿,并提交正式成果。七、合同款项支付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每个分项通过县政府批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规划方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分项对应的合同价款的70%。八、其他约定1.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未通过、项目规划调整)需终止部分规划编制项目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就终止的分项进行结算。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终止分项上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价值评估。3.经双方确认的已完成工作量价值,若低于甲方已支付的该分项对应的预付款,其差额部分视为乙方多收取的预付款。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及结算单后15日内,向甲方退还该差额。若乙方未按时退还,甲方有权直接从后续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分项的进度款、尾款等)中无条件抵扣该差额,直至抵扣完毕。甲方进行此项抵扣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若高于甲方已支付的本分项对应的预付款(即本分项合同价的30%),甲方支付其差额部分。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提出需对柳堡镇范围内与本项目七个分项在技术或政策上紧密相关且已由招标人或其他单位编制但未达到报批要求的既有规划方案或基础资料进行修改、整合或完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完成,且不因此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第五章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20%(工程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工程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标标准评分因素及权重项目评分标准满分分数价格部分(13分)价格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3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报价)×1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3分商务部分(37分)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①具有土地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具有土地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8分;②具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具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6分;③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具有测绘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6分。本项目最高得20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职称不能体现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证明材料)及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三个月(2025.9-2025.11)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1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一人持多证算一证。)22分企业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5分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10分技术部分(50分)项目认知及现状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的背景、目标、需求和现状条件进行分析。方案完整详细、目标清晰明了、对作业区域现状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可实施性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得10分;方案完整、目标清楚、对作业区域现状有了解、可实施性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有漏缺1项的或思路简单、对作业区域现状了解不深、可实施性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得6分;方案不完整,有漏缺2-3项的或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漏缺4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分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规划理念、规划思路、技术路线进行分析。方案完整详细、思路清晰明了、可实施性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得10分;方案完整、思路清楚、可实施性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有漏缺1项的或思路简单、可实施性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得6分;方案不完整,有漏缺2项的或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漏缺3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分初步规划方案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初步规划方案进行分析, 包括:协调相关规划、明确规划定位与规模、提出产业定位、综合交通初步方案、明确单元-街区层面管控基本规则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思路清晰明了、可实施性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得10分;方案完整、思路清楚、可实施性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有漏缺1项的或思路简单、可实施性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得6分;方案不完整,有漏缺2-3项的或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漏缺4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分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研究重点、研究难点和解决思路进行分析。方案详尽、重难点分析准确、清晰、全面,重点,应对措施阐述较详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10分;方案完整、提出本项目存在的关键性技术问题、重点、难点,但应对措施阐述一般,可实施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但不影响项目实施或对本项目关键性技术问题、重难点理解片面不全,且应对措施阐述不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方案不完整,有漏缺1项的或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存在实施难度的得3分;漏缺2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分工作组织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项目管理、进度计划、质量保障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总体目标清晰明了、质量措施周全、进度安排合理、进度措施科学,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得10分方案完整、总体目标清楚、进度安排合理、质量措施、进度措施全面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得8分方案较完整、有漏缺1项的或总体目标简洁、进度安排合理、质量措施、进度措施较全面基本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得6分方案不完整,有漏缺2项的或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3分漏缺3项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磋商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八、法人授权书九、磋商响应函十、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磋商报价表十二、分项报价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主要标的信息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八、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九、磋商响应函致:扬州玖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作为无效标处理。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十一、磋商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全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第一轮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大写:小写: (人民币)备注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      2      3      …………     总报价(人民币:元) 日期:年月日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三、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五、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宝应县柳堡镇镇区详细规划等7个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4人,营业收入为6101.02万元,资产总额为5146.2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作为无效标处理。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