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调查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2025)
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9022025CCS00122
二、项目名称: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五台山林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石咀村
报价:438000(元)
85.1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
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
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成果提交
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继秀,姬盛林,王海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服务类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
地 址:忻府区林业局
联系方式:0350-2131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05号滨河时代广场
联系方式:0351-2737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51-2737700
附件信息:
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磋商文件(发布版).doc454.2K
中小企业声明函270.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
品目
采购单位
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0:07
评审专家名单
王继秀,姬盛林,王海平
总中标金额
¥43.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351-2737700
采购单位
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忻府区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0-2131119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05号滨河时代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2737700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项目编号:1409022025CCS00122采购人: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代理机构: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0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27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5第六部分合同草案40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6相关附件79附件1:质疑函制作说明79附件2:投诉书范本80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022025CCS00122项目名称: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80000最高限价(元):48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数量:预算金额(元):480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商务、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包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成果提交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05号滨河时代广场14层1425号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服务类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地址:忻府区林业局联系方式:0350-21311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05号滨河时代广场联系方式:0351-27377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51-273770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480000.00元最高限价:480000.00元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4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 30 分钟。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格式’)。7.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9.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开启时间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即可,无需提供查询截图,);注:(1)第1-8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9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3)以上1-8项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6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元整 (小写)¥4500.00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提交,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收款账户名称: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北大街支行账 号:6811 0078 8018 0000 0359开 户 行 号:310161000101注:(1)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9..企业信誉证明(格式自拟);10.组织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团队成员配备情况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2)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11.技术、服务方案;12.服务承诺及措施(格式自拟);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4.政策性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标的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业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并提供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标的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 4225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对其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格。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磋商的采购项目,则供应商须满足第5、6、7项中至少一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磋商小组成员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3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0现场勘查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从山西政采云平台进行通知11标前答疑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从山西政采云平台进行通知12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草案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平台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本项目采购活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磋商小组依据经供应商CA加密的电子文件为评审依据(特殊情况下,启用备份文件的除外),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名称”。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本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6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前附表第2项)。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前附表第3项)。若《采购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9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磋商要求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0、11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发出,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内容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供应商澄清、询问: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询问,并从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进行提出。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如有)、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录、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不适用)。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进行加密。12.2.4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12.3磋商保证金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4磋商报价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标的、人员工资、勘查、资料、相关设备、验收、保险、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如分包),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响应。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或从山西政采云平台发出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退回1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远程解密)。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5、开启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9.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19.3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5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6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五、磋商程序和要求20.组建磋商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如分包)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带“★”项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如有);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询标)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磋商函。各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磋商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磋商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3.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综合评分原则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审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编写评审报告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复核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8.磋商过程保密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和其他信息。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磋商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其他规定情形的。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六、签订合同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1.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2.成交服务费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服务类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具体金额以包为单位,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标准如下: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万元)服务招标服务费率100以下1.5%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35.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从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进行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做出答复。并从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按系统的要求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质疑供应商必须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5.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名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05号滨河时代广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51-2737700九、违约处罚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未按照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8.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9.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三)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四)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五)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八)违反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十)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7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证明文件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9基本资质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信用信息记录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响应无效。2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响应无效。3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响应无效;4.4报价存在有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要求相应内容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期限)、建设地点、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6技术要求相应内容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盖章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要求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7政策性要求的审核7.1对照本部分第四条“落实政府采购强制性政策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7.2对供应商提供的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等进行符合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评审价格不得给予折扣。8磋商保证金8.1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8.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否则,响应无效。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响应,未按要求响应的,响应无效。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四、落实政府采购强制性政策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采购标的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7、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8、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应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9.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9.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10、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2、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五、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终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一、评审细则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5分供应商合同执行能力(业绩)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案例,每有一个得3分,满分15分。注:(1)近三年指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2)类似项目案例:指林草调查类服务,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案例指供应商自身的项目案例,即项目案例合同(协议书)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3)业绩(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为证明;(4)业绩(案例)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得分。15分二、技术部分75分1、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全面把握采购人需求,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能够针对性提出具体可行的①服务方案总体思路②各专项思路③工作计划及流程④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法⑤服务承诺等综合评价。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5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3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 、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15分2、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措施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指定的①工作的重点、难点的认识②对关键环节的分析③采取的针对性措施等综合评价。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2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4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 、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12分3、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①质量控制的程序②质量控制措施③质量保证体系等综合评价。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2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4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 、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12分4、人力资源配备情况4.1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人员配备中每提供一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得3分,最高得分为6分。4.2根据本项目拟投入①人员的结构②人员配置分工③人员信息④人员稳定性保障等综合评价。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4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1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 、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10分5、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措施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对项目①总体计划安排②各专项任务的衔接③提供成果时间节点等进度计划④进度保证措施等综合评价。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8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8分6、应急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服务保障措施②重大或突发事件的人员配合③控制失误及其他相关服务等综合评价。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12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4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12分7、数据安全保密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安全保密措施,包括不限于①保密制度、②保密服务措施、③保密承诺等综合评价。以上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满分6分,以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于本项目扣2分;每小项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针对性不强、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实质性内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6分四、报价得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注: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关于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除外)。10分注:磋商文件内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忻府区区域总面积198729.12公顷。其中林地面积40912.87公顷,草地面积59223.04公顷,非林草地面积98593.21公顷。林地部分:乔木林地面积21946.1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7203.49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1763.19公顷。草地部分:其他草地59223.04公顷。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预警精准化、智能化和一体化指挥调度目标,基于林长制平台,以林草资源数据为底版,对全区范围内防火网格员、防火队伍、重要火源点、重要保护目标以及防火道路、林火阻隔带、取水点、监控设施、物资储备库等林草防火“18清”专题数据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形成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构建隐患识别、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等一体化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防治场景,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方案编制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成果提交。2、服务地点:忻州市忻府区。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4、验收标准: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技术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三、技术服务要求(一)“18清”要素采集“18清”包括:林地种类清、林分结构清、耕地荒地清、坟地墓地清、企业厂矿清、危险目标清、输电线路清、通信线路清、重要保护清、人员信息清、防火责任清、扑火力量清、防火隔离清、防火道路清、水源水库清、监测手段清、火险区划清、人人思路清。(二)数据库建设通过相关部门的遥感影像数据、交通分布数据、水系分布数据、行政边界数据、居民点分布数据、重要设施分布数据、气象专题数据等,形成基础地理数据库;通过提取林草湿荒普查数据、自然保护地分布数据,形成林草湿资源数据库;通过对防火网格员、防火道路、林火阻隔带、取水点、防火检查站、监控设施、物资储备库、防火队伍等进行摸底调查,形成林草防火专题数据库。(三)基础数据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3.地图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数据按3°分带,比例尺优于1:10000。(四)地图精度1.图斑最小上图面积为0.04公顷。2.在优于1:10000的比例尺上,图斑界线的区划误差不得大于0.5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5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1.0mm(即区划误差不大于10m)。(五)数字正射影像图1.数据内容包括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字栅格地图(DRG),可分为县级全辖区标准分幅影像图或全辖区无缝拼接影像图及其元数据。2.空间坐标参考影像图的空间参考与矢量数据保持一致。3.数据格式影像图可用GEOTIFF、IMG格式进行存储。(六)数据格式防灭火“一张图”包括防火网格、林草资源、耕地资源、重要火源点、危险线路、重要保护目标、防火道路、林火阻隔带、取水点、防火基础设施、防火队伍、自然保护地、火险区划等13个矢量图层。矢量数据采用GDB格式,图层名用数据库标准的空间要素图层的属性表名。四、保密1、保密内容:所有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成果文件。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项目参与成员。3、泄密责任: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资料、文档等承担保密责任。所有相关的数据、图集、图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让或者转借。如违反相关保密规定,造成数据泄漏,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部分合同草案(按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甲方:乙方:根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二)服务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三)服务标准: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二)结算方式: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7、......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八条履约验收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上级文件要求,提交成果并满足使用要求。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1、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2、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3、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乙方: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经 办 人:经 办 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电 话:电 话: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山西政采云平台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7.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4.报价一览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6.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8.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9.企业信誉证明(格式自拟);10.组织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团队成员配备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设计负责人简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1.技术、服务方案;12.服务承诺及措施(格式自拟);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4.政策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涉及提供)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7.采购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磋商行为,保证做到合法磋商、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9.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采购人名称:到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已经清楚了解本次项目在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统一查询,并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我方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附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格式磋商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服务质量。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4.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期限)建设地点服务标准1总报价:(大写) (小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1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期限)2建设地点3服务标准4验收标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2...供应商保证:除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注: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在偏离情况填写“无”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8.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备注: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业绩(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为证明。9.企业信誉证明(格式自拟)10.组织机构配备情况(格式自拟)(1)项目团队成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学历职称专业类别执业资格证号或职称证号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1234567……注:1、此表须后附相关材料扫描件;2、如果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团队,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2)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毕业院校及 专业毕业时间 年 月 日从事本专业时间资格证书职 称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本人主要负责项目1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务2345678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它需补充的情况11.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工作内容及服务大纲;(3)项目实施进度方案;(4)质量保障方案;(5)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6)合理化建议;(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12.服务承诺及措施(格式自拟)(1)服务承诺及措施;(2)其他。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格式自拟)(2)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4.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所报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报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附后。(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合格或许可证号认证机构名称注:采购标的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三)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注: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制作说明供应商提出质疑时,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的规定、本文件的要求及政采云平台要求制作。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6.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忻州市忻府区林业局(单位名称)的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忻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调查编制(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五台山林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171.50万元,资产总额为160.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五台山林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6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防灭火调查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