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25)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OITC-G250670891(招标文件编号:OITC-G250670891)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蔚蓝深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元阳水村村委会东210米
中标(成交)金额:15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蔚蓝深海科技有限公司
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
Biolin Scientific
QSense Analyzer
1套
¥1,5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佩瑶(评审组长)、赵颖燕、关力、高连荣、吴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2002]1980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3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审得分为96.4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0411-84379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窦志超、李安齐、季婷 010-68290507、010-6829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李安齐、季婷
电 话:  010-68290507、010-682905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多种原理分析仪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行政区域
大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6:57

评审专家名单
田佩瑶(评审组长)、赵颖燕、关力、高连荣、吴璇

总中标金额
¥1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窦志超、李安齐、季婷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290507、010-68290523

采购单位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老师,0411-84379669

代理机构名称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窦志超、李安齐、季婷 010-68290507、010-68290523

附件:

附件1
_招标文件-石英晶体微天平.pdf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OITC-G250670891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合同模版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与评分标准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oitccas.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OITC-G25067089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9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包号货物名称数量(台/套)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1是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www.oitccas.com方式:登录东方招标平台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售价:¥6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版本和纸质文件同时发售的方式:有兴趣的供应商可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纸质文件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到现场领取获取。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账号:862081657710001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平台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4、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路457号联系方式:韩老师,0411-843796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联系方式:窦志超、李安齐、季婷010-68290507、010-682905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李安齐、季婷电话:010-68290507、010-6829052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招标文件各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7.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9.59.5.1投标人须以“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格式见附件5)”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正负偏离。*9.5.2投标人对标记为星号(“★”)的关键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技术白皮书或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凡不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10.610.6.1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中国关境外提供的进口产品与服务报CIP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民币免税价(不含关税、增值税)。同时加上货物进口过程中的外贸代理费和其他一切进口环节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费、报关费、卫检费、动、植物检验检疫费、商检费、仓储费、运保费、内陆运保费、装卸费等)。其中外贸代理费和其他进口环节费总计按2%计算。外贸代理公司由采购人指定。10.6.2在中国关境内提供的进口产品及其有关服务(已完成进口手续的商品)的报项目现场人民币价。报价要求报人民币含税价(13%增值税),价格包含货物所有权转移前的一切成本。同时提供完整海关文件(报关单附完税凭证、原产地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中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后服务须由中标人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实体机构提供。10.6.3国产产品与服务报项目现场交货人民币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10.6.4在中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视为政府采购项下的进口产品,但报价要求同10.6.1。条款号内容*10.610.6.5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在分项报价表中格式要求详细列出。10.6.6对原产于美国的产品,进口时在正常科创免税之外,中国政府加征的特殊关税由中标人承担。11.1投标保证金金额:各包采购预算金额的1.5%。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投标保函有效期应同投标有效期;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格式以保函出具机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保函出具机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承担投标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2)使用电汇、网银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境内银行账户转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否则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并应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投标保函”单独密封,在投标时与“投标一览表”同时递交。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帐号:862081657710001注: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2.1投标有效期:150天*13.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正本投标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与纸质版一致;U盘或光盘,单独密封提交)19.4投标无效的情形:(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条款号内容19.4(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5)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进口货物适用);(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9)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条款及实质性要求的。19.419.5.1投标人需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19.5.2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报价如为外币,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人民币,换算后的人民币价格若高于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投标将被拒绝:换算后人民币价格=投标报价(外币)×汇率说明:汇率为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21.3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打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24.1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为: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条款号内容28.1如中标产品为境内提供的产品,中标人即为国内合同卖方如中标产品为境外提供的产品,中标人应授权产品国外厂商或国外厂商指定的境外公司作为外贸合同卖方。29.1履约保证金:不适用30.1中标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须向采购人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的招标采购代理,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标准为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标准[2002]1980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比率执行。34.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8290507电子邮箱:aqli@oitc.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即,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注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1.1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中国科学院机关及其下属各科研单位、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以下简称“资料表”)1.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1.6投标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须知第1.2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费用详见本须知第30条)。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但计入投标总价。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货物内容、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合同模板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与评分标准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所有接到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6.3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投标语言7.1投标范围详见“资料表”。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为准。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A4幅面装订,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投标文件应包括的部分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8.3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及其他实质性要求,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投标无效。8.4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5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6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8.7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投标无效。8.8要求投标文件对于上述内容有具体位置的确切目录及索引。9.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9.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3分项报价表中所列的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说明,并出具装运货物时的原产地证书。9.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评标委员会满意。9.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9.5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应答的其他要求,见“资料表”。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10.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0.6对投标人投标产品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资料表”。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形式详见“资料表”)。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1.3凡没有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见“资料表”)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13.1投标人应按“资料表”要求的形式和数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书、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13.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4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为原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并清楚的标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及项目名称。14.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一览表”中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应价格相一致。14.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以及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单独密封,在投标时与“投标一览表”同时递交。14.4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详见投标邀请书中的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14.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7所有投标文件应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编制目录,并有逐页页码。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11条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7.3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但投标声明不得为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说明或附加条件的报价。17.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一律不予承认。17.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7.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组建评标委员会18.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内容的特点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的初审19.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不具备投标资格和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不具备投标资格或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5)未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的(进口货物适用);(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9)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条款及实质性要求的。1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9.4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资料表”。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1.评标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其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报价:当报价货币不一致时,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对投标价格进行换算;(2)技术性能及货物质量:对招标文件应答情况,技术规格有无偏离,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及质量保证等;(3)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4)货物的交货期、付款条件等;(5)售后服务、培训: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机构的情况、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等;21.3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打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权重,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具体评分权重见“资料表”。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需向监管部门上报的情形23.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3.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将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24.1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标准见“资料表”。25.确定中标人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废标处理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公布废标理由,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申请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27.中标通知书2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27.2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7.4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28.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1条与采购人签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最高综合评分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28.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履约保证金29.1中标人应按“资料表”中的规定的时间、金额、有效期,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中标服务费30.中标服务费30.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见“资料表”。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计入投标总价。30.2中标服务费将以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0.3在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八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31.中小企业定义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32.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适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32.2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2)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32.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2.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2.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2.6依据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文件,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九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电子邮件。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获取招标文件之日;(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34.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非“一次性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4.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质疑函不符合本须知34.5条规定的,将一次性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未按照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34.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资料表”34.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第四部分采购合同模版(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XXX采购合同】甲方: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使用说明一、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一般商品的采购所订立的合同。二、本合同示范文本所表述的“【】”和表格中的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三、本合同示范为本所表述的“”中的内容,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无需填写的,应当删除相关内容。四、本使用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所表述的“【】”的符号和所表述的“注释”部分,在具体订立合同时应当予以删除。五、本示范文本的内容仅供各部门参考使用,各部门应根据合同签署目的、谈判结果以及实际业务需要,对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删减和补充。最终版合同须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白部分。六、本使用说明仅供内部人员参考,请于合同文本发送给合同对方前予以删除。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甲方(买方):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乙方(卖方):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货物名称、计量单位、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序号货物名称及描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人民币/元)总金额(人民币/元)12合计总价(人民币含税价格):(大写)合计总价指乙方的交货价格,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格、通关费、包装费、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在甲方指定场所的安装调试费、必要的培训费以及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下全部义务的情形下,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合同金额是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二、结算方式1、付款方式(境内提供的产品适用,详见第六部分商务要求):(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2)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单据、装箱单、和质量证书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之日起【】日内,将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3)验收款:在货物到货且乙方开具相应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经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将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4)质保金:本合同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合同质保期结束后,甲方支付合同尾款。前提是,乙方应完成甲方在质保期届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维修和退换货等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质保金。1、付款方式(境外提供的产品适用,详见第六部分商务要求):(1)甲方将根据本合同内容同外贸代理公司(采购人指定外贸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代理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合同,并指定外贸代理公司与乙方授权的注册于(境外地址)的(公司名称)签署并履行外贸合同所有责任和义务。乙方作为中标人,对其授权签署外贸合同的卖方公司(公司名称)的资信承担全部责任,并对该外贸合同的执行和售后服务等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外贸订货合同依据本合同签订,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采用【】即期不可撤消信用证或电汇支付条件支付,由外贸代理公司开立以卖方公司为受益人的合同金额【】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3)凭发货单据及国内报关单支付合同金额的【】;凭用户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验收报告支付合同金额的【】。(4)采购人与外贸代理公司的付款方式由双方签署的外贸代理合同约定。2、乙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以在本合同中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届满前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如未正确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而影响相关款项的支付,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负。3、三、交货条款1、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送货。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3、交货地点:4、交货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交货,并附上双方约定的、记录货物相关事项的资料。5、当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或者存在这种可能性时,乙方应及时将原因及预定交货日期通知给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迅速制定必要的对策。6、四、验收条款1、货物的包装:货物的包装物随货出售,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物供应。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湿、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2、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到交货地点且甲方确认收货后【】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商标、型号、规格及性能(性能验收方式包括货物的安装和调试)等进行验收,签署检验报告。如乙方未按约定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检验的,应视为乙方对甲方单方检验的结果予以确认。验收标准执行合同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如发现乙方所交的货物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处,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未能参加检验的,由甲方签字,并视为乙方予以认可),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或退换货的依据。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免费维修或退换货,直至产品验收合格。检验报告仅证明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截至出具检验报告之日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乙方对货物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免除。此检验不作为对货物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对于货物在正常使用年限内暴露的任何隐蔽质量瑕疵,乙方都应负责给予免费维修、更换或赔偿损失。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充分满足甲方使用的要求,确保供货货物的尺寸、规格、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与乙方发出的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4、乙方应了解甲方的安全规定,在甲方现场进行的设备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5、五、售后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1、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2、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3、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上述第1、2、3条若产生费用,则均已包含在合计总价中,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4、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5、六、质量条款1、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3、质量保证期:本合同内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不当修理造成的后果。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均能够满足合同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质量保证期间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或退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免费派人维修、退换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退换的货物、部件、附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退换货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依然为甲方提供对所售货物进行免费维护或维修的服务,期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4、七、安全条款1、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权利侵害的防止条款1、乙方保证,乙方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具有完整的所有权,交付的货物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指令或政策等或侵犯了第三者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况。2、如发生违反上述保证的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应负责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侵权纠纷。甲方可根据情况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保证,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时,应对由此而引起的纠纷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甲方对该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及费用。如果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判构成侵权,其使用被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且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4、九、保密责任条款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未公开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公开和泄露,否则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费用。2、本保密责任之规定不因合同无效、终止或解除而失效。3、十、不可抗力1、甲乙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疾病或其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延迟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该当事人可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义务一方的违约责任。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通知对方。3、由于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己方义务时,直至该当事人履行该义务止的期间,另一方可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己方义务,而无需对对方承担任何责任。4、十一、乙方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及费用。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后【】天内仍未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未交货部分货款,并支付未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及费用。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接受,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或不能使用的,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包换、包修、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按退货处理。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货物价格中已包含包装费,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与合格包装物的差价。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6、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逾期维修或退换货的,每延期一天,应按本合同总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维修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预留的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逾期退换货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及费用。7、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需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8、十二、甲方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甲方应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如果逾期付款,应就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效性、履行和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当在【】日内解决。3、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4、争议进行【】(仲裁/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和行使权利。5、十四、送达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3、合同送达条款与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4、十五、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住所:住所:开户行:开户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书(统一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包括:*7-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7-4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7-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统一格式,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必须提供,进口货物适用)7-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7-7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9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加盖单位印章)7-10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7-11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原件(允许分包的投标时提供)7-12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8——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9——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制造商原厂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附件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说明)附件11——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的响应及承诺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1投标书(格式)致: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和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份。2.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标明币种)。(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价格未低于成本价,若有疑义,我方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关于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的相关规定,并清楚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导致废标的严重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2投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价格条件投标币种投标总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有/无)投标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表按包填写;2、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内容无需在投标声明中填写;3、投标人如有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未注明的进一步折扣和声明应在本表中填写,开标时未予宣读的声明,评标时不予考虑;4、开标一览表应按“资料表”的规定密封递交;5、本表中投标价格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应包号的投标总价一致。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币币种:,单位:元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描述制造商名称/产地品牌数量单价合计1主机和标准附件…2专用工具3安装、调试、验收4培训5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6质保期7其他伴随服务费用8总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表按包填写并按“资料表”的规定进行报价;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投标人可另页描述。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物名称产地制造商名称品牌主要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表按包填写2、若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应在备注栏标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条目编号及所要求内容投标文件应答内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中的描述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表须针对依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指标逐条响应,漏报技术条款视为负偏离;2、所应答的技术条款应有具体内容,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无论正负偏离均须对偏离情况作具体说明;3、标记为“★”的指标是关键技术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予以拒绝。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商务偏离表主要针对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二、商务要求(合同特殊条款)”填写;2、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3、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全部无偏离”。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7-4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7-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统一格式,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必须提供,进口货物适用)7-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7-7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9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加盖单位印章)7-10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7-11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原件(允许分包的投标时提供)7-12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如:质量认证、荣誉证书等)附件7-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附件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制造厂家名称:(2)地址及邮编:(3)成立和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5)企业性质:(6)法人代表:(7)职员人数:一般工人:技术人员:(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6)资金类型:生产资金:非生产资金: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近三年投标货物(相同型号)销售业绩(包括国内外)清单:(年月-年月)包括产品型号、销售时间、用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件名称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制造商名称: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7-4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除了填写附件7-5外,还要填写附件7-4)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年月-年月)年份国内,出口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年月-年月)名称和地址,销售的项目和数量(1)出口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国内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部分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与评分标准需求一览表包号名称数量01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101性一般,有重难点分析,技术措施较可行,得3分;3)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无重难点分析,技术措施较一般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13、售后服务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关于质保期、故障响应时间等内容的售后服务方案。1)售后服务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针对性强得4分;2)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体系基本完善(略有不足),承诺服务内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2分;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体系不完善,承诺服务内容针对性欠佳,得1分;4)售后服务方案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体系不完善、承诺服务内容针对性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44、培训方案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关于培训内容、时间计划安排等的培训方案。1)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得2分;2)培训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培训内容针对性欠佳,得1分;3)培训方案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培训内容针对性较差或无方案的,得0分。2其他(1分)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相关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情况:(1)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0.5分;否则0分。(2)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0.5分;否则0分。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耗散型石英晶体微天平分析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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