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数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的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怒江州
公告时间
2025-12-2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5-12-10
成交日期
2025-12-22
成交供应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总成交金额
¥43.545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珍
项目联系电话
18287735441
采购单位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怒江僳傈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沧江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6-321156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怒江僳傈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富天地3幢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87735441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ZC2025-C3-00602-YNDB-0031
二、项目名称: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怒江大道316号
成交金额(万元):43.545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83
评审报价(万元):43.54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
名称: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购买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包括数据接入服务、移动警务安全及定位等移动警务服务。
服务要求:遵循公安行业规划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内,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能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对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进行维保或故障排除以及系统软件升级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该服务采购项目一采三年,采购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服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赔偿)。服务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移动警务的首次安装调测服务、培训服务及售后等相关服务。
服务标准:遵循公安行业规划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内,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能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对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进行维保或故障排除以及系统软件升级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和秀琴(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汪瑞宏,刘跃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怒江僳傈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沧江路38号
联系方式:0886-3211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僳傈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富天地3幢1号楼
联系方式:18287735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珍
电 话:18287735441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2025-12-22
下载
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自编号:YNDB2025-080项目编号:NJZC2025-C3-00602-YNDB-0031采购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三、获取采购文件....................6四、响应文件递交....................7五、开启....................7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7七、其他补充事宜....................7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一、总则....................20二、磋商文件....................22三、响应文件....................23四、响应文件递交....................27五、磋商....................28六、成交结果....................29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意事项....................35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7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38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7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48(一)供应商一般情况48(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49(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0(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1(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2(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2(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2(八)信誉要求53(九)廉政自律承诺53(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53(十一)投标人承诺书54(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5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56(一)投标函....................56(二)投标报价一览表57(三)投标报价说明书58(四)中小企业声明函59(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63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64(一)技术偏离表64(二)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65(三)技术方案65(四)警务支撑保障方案65(五)维护服务方案66(六)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66(七)售后服务方案66(八)类似业绩67(九)项目团队配备情况68(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71第五章采购需求72一、技术参数及规格....................72二、采购要求....................74第五章评审方法76一、资格审查....................76二、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79一、总则....................80二、评标程序及标准....................80三、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89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及承诺....................90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JZC2025-C3-00602-YNDB-0031;2、项目名称: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11056.00元;5、最高限价:511056.00元;6、采购需求: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购买移动警务数据服务,包括数据接入服务、移动警务安全及定位等移动警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该服务采购项目一采三年,采购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服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赔偿)。服务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移动警务的首次安装调测服务、培训服务及售后等相关服务;8、质量标准:遵循公安行业规划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内,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能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对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进行维保或故障排除以及系统软件升级服务;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1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1.3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若处于特殊情况(如企业合并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其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期企业财务报表】;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国家税务总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7信誉要求:1.7.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专项查询”选项框后进行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1.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2月17日。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四、响应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注: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或磋商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兰坪县城财富天地3幢1号楼),请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注:(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各磋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2)请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平台时,请自行配备需要的音视频等设备,做好系统的调试工作避免出现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1、本次采购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试:智能开标;2、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单个项目(或标段)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收费标准收取。3、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要求。确定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4、本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客服热线)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磋商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上传或撤回响应文件。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的,均为无效磋商供应商。具体操作流程磋商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指南专栏下载学习相关资料或在该网站中采购学院中观看学习《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供应商线上培训》相关视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地址:云南省怒江僳傈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沧江路38号联系人:和主任联系方式:0886-32115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怒江僳傈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富天地3幢1号楼联系人:杨丽珍联系方式:18287735441、0886-3217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丽珍电话:18287735441、0886-32179994.监管部门监督部门:兰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0886-32116422025年12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地 址:云南省怒江僳傈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沧江路38号联系方式:和主任联系人:0886-3211560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云南省怒江僳傈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财富天地3幢1号楼联系人:杨丽珍联系方式:18287735441、0886-32179991.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编号:NJZC2025-C3-00602-YNDB-0031项目名称: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预算预算金额:511056.00元最高限价:511056.00元3.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2质量标准遵循公安行业规划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内,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能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对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进行维保或故障排除以及系统软件升级服务。3.3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该服务采购项目一采三年,采购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服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赔偿)。服务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移动警务的首次安装调测服务、培训服务及售后等相关服务。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1.3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若处于特殊情况(如企业合并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其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期企业财务报表】;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国家税务总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7信誉要求:1.7.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专项查询”选项框后进行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1.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1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6.1现场考察不组织7.1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杨丽珍联系电话:18287735441、0886-3217999邮箱:1437594265@qq,com11.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1.6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1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18.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转账或网银,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收取保证金为:小写: 5000.00 元(大写: 伍仟元整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开户名称: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坪支行账号:2513041609200030448注:1、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以供应商自身名义开具的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2、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3、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备注栏内受字数限制无法写全项目名称的,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并简写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如未注明项目名称(备注栏内受字数限制无法写全项目名称的,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并简写项目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⑴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单位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⑵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⑴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中。⑵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9.1响应文件编制及格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包含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特别注意:(1)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表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19.2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电子文档响应文件的全部)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0.1备品备件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包含在磋商报价中20.2报价货币人民币21.1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须知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根据拟要参与的项目,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响应文件网上上传操作。供应商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现场或远程解密时使用同一张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1)请各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仔细查看相关操作流程,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中供应商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及电子签章。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须先办理数字证书(CA)。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待成交磋商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日历天后,成交磋商供应商须把电子响应文件打印并装订成册,份数为一套(正本一本,副本一本),交到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处存档备案;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主,并应在响应文件文本标书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为彩色复印件,副本可为黑白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未盖成交磋商供应商公司章的需加盖成交磋商供应商公司鲜章,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1.2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使用同一张数字证书(CA)对该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1.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响应文件递交”23.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4.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25.1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云南鼎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坪支行账 号:2513041609200030448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其他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2特别提示1、本项目响应文件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在开标时,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中进行磋商,过程中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服务地点、质量标准及合同履行期限3.1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质量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3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6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6.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磋商前答疑会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书面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8.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提供签字、加盖公章的原件。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磋商)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供应商提供的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审方法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须确保每张图片须清晰可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应尽量不大于100M,否则可能无法生成响应文件。15.2本项目若分包(标段)时,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包(标段)采购的,响应文件应按包(标段)分别编制,单独上传。15.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采购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采购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交纳到指定的账户,并且必须以供应商自身名义开具的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的编制19.1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应包含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特别注意:(1)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表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19.2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电子文档响应文件的全部)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9.3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9.4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19.5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本章15、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9.6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关键内容、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资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本项目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预算价)。20.3磋商报价(预算价)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设备费用、人员费用、运维服务、培训保障服务、现场安装指导和监督、技术服务费用、对接、售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运行、配合验收费用,保险费用及税金其他一切费用)。产品以外汇报价应有汇率、折扣以及最终人民币报价,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投标属无效投标。20.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20.5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企业实力以及市场价格,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明示或暗示的风险。20.6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实施方案不完善或未认真理解采购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采购方要求、不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等而需增加的投资等均属供应商的责任,所产生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递交21、响应文件的递交21.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1.3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按规定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现场或远程解密时使用同一张数字证书(CA)对该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须知”。21.2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网上递交网址为: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根据拟要参与的项目,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响应文件网上上传操作。供应商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使用同一张数字证书(CA)对该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1.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在本章第21.3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2.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9条和第21条规定进行编制和上传。五、磋商23、磋商小组23.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23.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3.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23.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3.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8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9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3.10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总得分及报价相等时,评审小组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培训实施方案合理的优先、内容设计合理优先、团队人员资历强优先、维护服务方案合理优先、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优先、按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先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3.1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3.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结果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保证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27.1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7.3付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8、采购代理服务费28.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算向成交单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单位一次性缴清给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8.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收“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9、磋商文件编制依据29.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1关于中小企业:30.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0.1.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0.1.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0.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0.1.5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0.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30.2.1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0.2.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0.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30.3关于监狱企业:30.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0.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0.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0.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4.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0.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0.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同质同价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31、其他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意事项为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中编制电子采购文件,现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注意事项如下:一、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二、电子采购文件澄清与答疑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询问列表”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三、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五、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六、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一)若供应商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七、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以成交人和采购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内容为准,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甲方:乙方:根据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及要求(一)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标准及要求1.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2.其他:二、合同期限1.采购服务期限:2.本合同期限:三、合同价款与结算(一)合同价款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合计(元)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全部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设备费用、人员费用、运维服务、培训保障服务、现场安装指导和监督、技术服务费用、对接、售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运行、配合验收费用,保险费用及税金等,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二)结算1.付款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2.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3.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则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金额作为合同价款最终结算金额,并据此核定单价。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用户单位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制止乙方将要或正在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用户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2.甲方及用户单位为乙方提供涉及实施本项目必要的服务条件。若有特殊要求,须经甲方书面同意。3.甲方用户单位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甲方对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不负任何责任。5.甲方及用户单位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要求整改、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等措施,或选择单方解除合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己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资质及能力履行本合同,并应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己方及实施本项目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文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查。2.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接受甲方及其用户单位的监督。3.乙方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4.乙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5.乙方应配合甲方及用户单位进行服务项目的验收。6.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此而引起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7.承担因乙方及其派出工作人员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自身缺陷、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8.乙方所提供服务人员须经过上岗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若涉及需要服务人员资质的,应符合相关规定。9.乙方须管理好己方服务人员,需要统一着装的,则应统一着装;若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受伤、摔倒等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自行妥善处理。10.乙方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及云南省规定与选派至本合同服务处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等事项,乙方自行处理;如因此影响甲方(或使用单位)正常使用或造成甲方声誉受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聘用第三方提供服务,未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再支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全部返还,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11.甲方因乙方提供的服务受到国家、地方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做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全部档案及相关资料,并在个工作日内撤场并搬离乙方物品;否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甲方代为处理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对代为处理的物品不承担任何责任。13.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五、验收六、辅助服务标准及要求七、违约责任八、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不合理条件。九、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合同中的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磋商文件;2.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3.成交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廉政协议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做好党风廉政采购,保证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根据相关部门廉政建设的规定。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廉政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2、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提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协议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采购验收后止。七、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兰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移动警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NJZC2025-C3-00602-YNDB-0031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供应商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扫描件)7公司有关证书 (请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 2. 3. 4. …………10其他要求说明的情况注:本表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等加盖电子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背面(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背面(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2)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若处于特殊情况(如企业合并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其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期企业财务报表】;(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国家税务总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八)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专项查询”选项框后进行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廉政自律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廉洁自律、拒绝商业贿赂。(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附缴纳证明扫描件(十一)投标人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其他材料。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承担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我方将无条件认可采购人的服务任务安排。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小写大写备注1投标总报价(元)2合同履行期限承诺3质量承诺4其他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说明书供应商自行编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对企业类型判断有困难的,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3.供应商填写本表时,对企业类型填写应准确、唯一,不允许跨越式填写(如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等),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企业规模类型的,不予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函。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函。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1)技术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号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技术规格及内容偏离情况偏离证明材料页码备注12345……注:投标人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移动警务服务内容的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证明其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和具体配置情况的真实性。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三)技术方案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四)警务支撑保障方案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五)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六)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七)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八)类似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时间备注12345…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供应商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九)项目团队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与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若有)、劳动合同、社保材料及从业证书/上岗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2)项目服务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与的类似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附项目服务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若有)、劳动合同或社保材料及从业证书/上岗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3)拟派往本项目其他人员情况表序号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姓名 性别 职务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是否驻场)证书名称级别证号12345678910……注:(1)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服务人员外,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均应填写此表;并附以上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材料、职称证(若有)及从业证书/上岗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2)表格可自行扩充。(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告及认证等,其余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定。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技术参数及规格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及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数据接入服务1.提供36个月的移动警务专用的数据流量和通话。每月至少需提供国内通用流量100G/月,警务专网定向流量50G/月,国内语音2800分钟/月,服务期间“永不停机,永不断网”。2.提供移动警务专用接入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移动警务APN通道,利用IP专用承载网,并在IP专网内通过专用MPLS VPN及隧道方式实现与公安专网4G网元的打通。同时,在专网上新增专用APN,最终实现怒江州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与中心平台的数据交互。年3合约期为3年2移动警务安全及定位服务1.提供移动警务终端国产化操作系统警用定制设计服务。对提供的移动警务终端国产操作系统针对警用需求进行定制设计,所提供关键核心技术需完全具备国产自主知识产权。系统搭载警务操作系统,基于自主可控的国产操作系统4.0及以上版本,针对警用需求进行定制设计,具有国产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采用公安PKI机制对终端节点的操作系统和警务应用进行可信防护。2.提供移动警务通信加密服务。使用“国产终端+国产操作系统+国产加密芯片”的方式提供移动警务加密服务,确保与警务系统对接的安全性,保障移动警务数据安全。3.安全性增强。终端预装可信组件,动态度量系统关键字段,如有异常自动告警,安全启动,内核级防root,防刷机,禁止刷成普通消费者版本。支持系统级全局水印,可显示在所有的界面上,包含锁屏界面,桌面,应用界面,设置界面等。4.提供“双网双域”服务。使用两个操作系统运行在不同的 ROM 空间,实现独立运行、网络和文件双隔离,不能相互访问和相互管理。两个操作系统运行在不同的 ROM 空间,通过容器技术进行系统级划分,实现独立运行,完全隔离;两个系统的文件系统、网络连接、外围接口、用户数据都彼此隔离,不能相互访问、相互管理。5.提供满足GA/T1466系列标准,单点定位,不依赖GPS,支持高精度定位,室外定位精度优于2米,满足行业精细化指挥调度需求。且真正实现“当家做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移动警务定位服务。6.提供满足移动警务服务且符合《单北斗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一版)》标准的专用移动警务终端,满足以下参数:芯片:搭载国产芯片,采用5nm制程工艺,支持超线程技术的新一代泰山架构内核,采用不低于8核心12线程,包括一颗2.62Ghz的泰山核心,三颗2.15Ghz的泰山核心和四颗1.53Ghz的A510核心。CPU最高主频不低于2.62GHz,采用12核心2+6+4架构。运行内存:不低于12 GB RAM。机身内存:不低于512 GB。扩展存储:支持NM存储卡,最大支持扩展至512 GB。 支持卫星通话和卫星消息功能。摄像头:后置摄像头不低于5000万像素超光变摄像头、12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4800万像素超微距长焦摄像头,支持自动对焦。 前置摄像头不低于13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加上3D深感摄像头。电池容量:电池容量不低于4999mAh(典型值),电池额定容量不低于4899mAh。充电速度:支持有线快充,无线快充,无线反向充电屏幕尺寸与分辨率:屏幕尺寸不低于6.82英寸,分辨率为不低于FHD+ 2720 x 1260像素,主屏色彩不低于10.7亿色。WiFi(WLAN): 支持Wi-Fi 6,2.4G/5G双频,IEEE 802.11 a/b/g/n/ac/ax,支持2x2 MIMO。SIM卡类型:nano SIM卡,双卡。抗水防尘:支持防尘抗水(IP68)蓝牙:支持Bluetooth 5.2,支持低功耗蓝牙,支持 SBC、AAC,支持 LDAC 高清音频套42双系统二、采购要求(一)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该服务采购项目一采三年,采购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服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赔偿)。服务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移动警务的首次安装调测服务、培训服务及售后等相关服务。(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质量标准:遵循公安行业规划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内,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能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对各项服务功能、服务环境进行维保或故障排除以及系统软件升级服务。(四)安全要求:日常工作中的工作成果涉及的的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向第三方展示或提供,不得用于商业行为。(五)保密要求:必须对工作成果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必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六)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完成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交付后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统一验收,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共同参与验收。由供应商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各项合同内容,向采购人交付必需的相关资料;若发现不合格,必须予以改正,对由于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采购人组织专人检验是否合格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采购人在验收清单中签字确认或出具验收报告并不免除供应商对项目的质量保证责任。(七)需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专用终端第一部分:技术要求》(GA/T1466.1或GA/T1466.2);(2)***《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专用终端行业标准的通知》;(3)《云南新一代移动警务手持终端选型技术要求(试行)》;(4)《云南新一代移动警务手持终端选型技术要求-接口规范》;(5)除上述规范以外,还应遵循《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八)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终端归属于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第5章评审方法一、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审 查 标 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若处于特殊情况(如企业合并重组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其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相关职能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近期企业财务报表】;(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审查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前国家税务总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审查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审查书面声明)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专项查询”选项框后进行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审查书面声明或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审查书面声明或承诺)1、资格审查1.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以及相关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2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资格审查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出具资格审查报告。二、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评审内容评审条款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标准签署、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的; 投标报价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1项规定实质性条件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一、总则1.1评标原则1.1.1评标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1.2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和参考。1.1.3询标只针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和问题,供应商澄清问题不允许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范围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1.4评标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1.2评标纪律1.2.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1.2.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2.3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2.4评标委员会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1.2.5不允许任何人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标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1.2.6违反上述规定对评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1.3评标程序1.3.1在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且出具资格审查报告,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1.3.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1.3.3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3.4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对供应商进行打分,然后按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名前三位中标候选人。二、评标程序及标准2.1资格评审2.1.1在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2.1.2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的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供应商只有全部满足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2.2符合性审查2.2.1开标后,经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2.2.2符合性审查中,出现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作废标处理。2.2.3评标时,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2.6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8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3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最后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价格部分、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评分项目评分标准F1价格部分(满分10分)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部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云南省相关文件的精神,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对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F2技术部分(满分90分)1、技术参数响应评审(满分12分)按照采购需求中“移动警务终端技术参数”标准进行打分:①投标人终端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证明资料完善、全面、详细,能够全面说明产品性能、产品优势等的,得12分;②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每一技术指标、参数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注:必须提供移动警务服务终端的技术材料,技术材料为终端制造商出具的技术指标证明材料或公开发布或印刷的详细说明材料或技术资料或彩页或宣传资料或检测(验)报告,所提供的终端技术指标应在技术材料中明确标注予以佐证,若提供的技术材料与终端技术指标及偏离说明不符或无法佐证或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要求。2、对项目理解、需求分析(满分6分)(1)对本项目的需求有深入了解,对建设思路理解及需求分析透彻,并对采购项目及现实情况的理解提出建设性意见,投标内容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功能,并做出了全面、实质性响应的,得6分;(2)对本项目的需求有一定的了解,对建设思路理解及需求分析较为到位,投标内容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功能,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得4分;(3)对本项目的需求不了解,对项目建设思路理解及需求分析存在一定偏差,但投标内容基本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功能,基本响应的,得2分;(4)未有此项表述的此项不得分。3、技术方案(满分10分)(1)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技术方案,内容包括移动警务终端服务方案、日常警务套餐服务等;方案充分考虑了采购人现状,内容完善丰富、分析到位,有针对性,理解全面,完全满足实际情况且可行性高,与采购人目标契合度高的,得10分;(2)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技术方案,内容包括移动警务终端服务方案、日常警务套餐服务等;方案内容基本完善丰富、分析到位,具有一定针对性,理解基本全面、合理,基本满足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基本与采购人目标契合的,得8分;(3)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技术方案,内容包括移动警务终端服务方案、日常警务套餐服务等;方案对采购人现状描述有部分体现,考虑有所欠缺,解决方案与建设需求符合度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4)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实际情况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不完整,方案对采购人现状描述有缺漏,考虑有所欠缺,方案与采购需求符合度较低,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十分简陋,方案内容不合理,无法满足实际情况,无可行性的,得2分。(6)未提供技术方案的此项不得分。4、警务支撑保障方案(满分13分)(1)依据本项目需求,提供的警务支撑保障方案(警务系统支撑; 通道环境支撑;5G技术支撑;数据安全保障;更换方案(加密卡如需更换))中,整体内容编制详尽且具体,具有针对性,有完善全面的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逻辑清晰,切实可行的,得13分;(2)依据本项目需求,提供的警务支撑保障方案(警务系统支撑; 通道环境支撑;5G技术支撑;数据安全保障;更换方案(加密卡如需更换))中,整体内容编制完整,有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逻辑清晰,基本可行的,得10分;(3)依据本项目需求,提供的警务支撑保障方案(警务系统支撑; 通道环境支撑;5G技术支撑;数据安全保障;更换方案(加密卡如需更换))中,整体内容编制基本完整,逻辑基本清晰,有一定的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的,得8分;(4)依据本项目需求,提供的警务支撑保障方案(警务系统支撑; 通道环境支撑;5G技术支撑;数据安全保障;更换方案(加密卡如需更换))中内容编制简略,逻辑不清晰,整体内容中存在缺失的,得5分;(5)依据本项目需求,提供的警务支撑保障方案(警务系统支撑; 通道环境支撑;5G技术支撑;数据安全保障;更换方案(加密卡如需更换))中,内容编制存在不合理,内容或逻辑存在错误的,得2分;(6)未提供本项不得分。5、维护服务方案(满分13分)(1)方案中针对采购人制定的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周期性维护、突发性维护)内容完善,时间安排具体合理,包含项目维护的全部工作内容,故障响应及时,故障处理方案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有针对采购人情况制定的故障处理后检查、排除、分析、预防方案的,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3分; (2)方案有针对采购人制定的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周期性维护、突发性维护)内容基本具体合理,故障响应较及时,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有针对采购人情况制定的故障处理后检查、排除、分析、预防方案,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 (3)方案有(包括日常维护、周期性维护、突发性维护)的表述,时间安排合理性一般,基本包含维护的工作内容,有故障等级服务标准内容,较为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故障响应速度较慢,故障处理方案有一定合理性,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有针对采购人情况制定的故障处理后检查、排除、分析、预防方案的,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4)方案中有日常维护、周期性维护、突发性维护的表述,时间安排合理性一般,方案仅包含部分维护的工作内容,故障响应速度慢,故障处理方案合理性一般,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有故障处理后检查、排除、分析、预防方案,但内容缺乏针对性,方案部分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5)方案中日常维护、周期性维护、突发性维护的内容缺乏完整性,无合理性、针对性,故障响应速度慢,故障处理方案无合理性,无针对性和操作性,无故障处理后检查、排除、分析、预防方案,方案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6)未提供本项不得分。6、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整体情况进行评审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承诺,②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措施,③网络覆盖能力(提供相关证明)。以上3项方案具体、合理、措施可行、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应急处理预案,每项得3分,共9分;否则评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扣分,扣完为止。①内容存在瑕疵的每项扣0.5分。②内容缺乏可行性、针对性与项目联系不紧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每项扣1分;③对实际情况表述不明确不具体,内容过于简略不足以支撑项目的每项扣2分;④表述与本项目无关或不相符的每项扣2.5分;⑤无对应方案的每项扣3分;7、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方案;(2)安全保证;(3)补救措施的应对;(4)能提供上门服务、服务热线远程支持及微信公众号在线交流服务等4项内容。①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完善、违约责任及处罚措施具体,针对性、可行性强,表述清楚得10分;②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③有任意一项内容不完整或表达不清楚、不详细,有缺陷的扣1.5分;注:(1)只单列标题而无内容视为缺项;(2)缺陷是指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捏造、逻辑漏洞、套用其他无关内容、科学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与本项目无关、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需求不符等任意情况。②③条款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8、项目团队配备评审(满分6分)(1)项目组成员的配置应不少于5人(含5人),其中至少应有2人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满足此项的得2分;(2)项目组成员每增加1个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加1分,最多加3分;(3)项目组成员中有提供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1分。9、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5分)(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2)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3)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4)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5)ITSS信息技术符合性认证(运行维护)(三级及以上)以上资质的每提供一项资质,得1分,满分5分。10、类似业绩(满分6分)2020年至今每提供1项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供应商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三、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投标书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评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5)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附件: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及承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及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其他承诺(1)本项目设有二次报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报价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后,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因供应商操作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所进行的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此表由磋商申请人单独打印在线下填写、签字盖章,后进行系统二次报价时可作为附件上传。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警务数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