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中标结果公示(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2025)
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
二、项目名称: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
三、入围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太仓市百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91320585773786906F
太仓市城厢镇郑和西路18号
1元
1元
2
太仓市诚信机关汽车维修服务站
91320585764197659G
太仓市经济开发区苏州路南、东仓路东侧
3元
3元
3
太仓交运龙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91320585339222024F
太仓市娄东街道洛阳东路88号
5元
5元
4
太仓市银华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913205856082736056
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浏太路东亭路口
5元
5元
5
太仓市信德衡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85MA1XMBNM56
太仓市经济开发区板桥兴业路199号
5元
5元
6
太仓市港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91320585716856605W
江苏省太仓市浏家港龙江路341号
5元
5元
7
太仓市东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91320585736538233E
城厢镇城西南路128号
5元
5元
8
太仓龙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8568659501X9
太仓市城厢镇山路北、东亭路西
5元
5元
9
太仓万兴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91320585761507180D
璜泾镇创新园路6号
5元
5元
10
太仓百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85MA1R9PAG5C
太仓市娄东街道常胜北路65号2#
5元
5元
11
太仓市汽车修配厂有限公司
913205857292930639
太仓市城厢镇生产村21号
5元
5元
12
太仓市立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85572598765B
太仓市城厢镇城西北路90号
5元
5元
13
太仓市镇洋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91320585138102157J
太仓市城厢镇顾港路3-9号
5元
5元
14
太仓市森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855725726293
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北京西路11号
5元
5元
15
太仓文洋申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85561767703D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人民路东宁波路北
7元
7元
16
太仓市华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85713222578H
太仓市城西南路17号
7元
7元
17
太仓伽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91320585699352025T
太仓市新民北路77号
7元
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平、顾秋艳、徐中、徐仁、王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单位地址: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3栋2楼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0512-5389058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倩
电话:0512-53890581
十、附件
1.征集文件
2.入围供应商名单
3.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入围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包1(太仓市信德衡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585-JZCG-K2025-0153征集文件.doc
《采购包1(太仓市诚信机关汽车维修服务站)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市港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市华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市镇洋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万兴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市百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市立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太仓市森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pdf
《采购包1(太仓市东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龙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交运龙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市银华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伽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市汽车修配厂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太仓百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太仓文洋申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
品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
太仓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4:53
评审专家名单
顾秋艳,高平,徐中,徐仁,王平
总中标金额
¥0.0085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倩
项目联系电话
0512-53890581
采购单位
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2-53529447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3栋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倩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无报价折扣,请按要求填写下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信德衡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254万元,资产总额为119万(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元1,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市信德衡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无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诚信机关汽车维修服务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350.677831万元,资产总额为172.6367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市诚信机关汽车维修服务站日期:2025年12月22日一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我司非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50万元,资产总额为45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12月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华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400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12月2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四、价格折扣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镇洋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32.8704万元,资产总额为1141.539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市镇洋汽车修配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04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0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公司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盖章):太仓市镇洋汽车修配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2日20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无。20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万兴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541万元,资产总额为11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万兴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9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四、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百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79万元,资产总额为2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17企业名称(盖章):太仓市百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18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属于服务类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立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301.43万元,资产总额为455.0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市立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1.1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森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4人,营业收入为23021万元,资产总额为472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市森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18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192.1.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0四、价格折扣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市东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380万元,资产总额为34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行业;承接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市东方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38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3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龙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269.17万元,资产总额为165.8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龙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无报价折扣,请按要求填写下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太仓交运龙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166.5万元,资产总额为17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太仓交运龙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2日太仓交运龙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冬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太仓交运龙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太仓市政府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征集人: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项目名称: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2025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第一部分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项目概况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2、项目名称: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3、预算金额:1元4、最高限价:无5、采购需求:本项目内容为2026-2027年度太仓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人按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末位淘汰后选定入围供应商,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选定的入围供应商最高数量上限为24家。若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家数N≥30家,入围供应商为24家;若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家数N为3家≤供应商家数N<30家,供应商按80%的数量(只取整数部分)入围。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6、框架协议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征集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3、方式:自行下载4、售价:0.0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完成电子响应,请供应商在参加响应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2、响应供应商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要参与的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征集文件日期。响应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征集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响应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2)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响应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3)响应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响应流程。4)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响应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响应供应商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4、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5、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征集文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6、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7、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8、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10、本次征集活动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响应保证金。11、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号楼联系方式:顾秋艳0512-535294472、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单位地址:太仓市陆渡街道万金北路88号3栋二楼3206室联系人:张倩联系方式:0512-538905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倩电话:0512-5389058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征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征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征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以下简称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采购活动交易中心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代理服务费。5.征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征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征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征集文件6.征集文件构成6.1征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1参加征集活动的邀请6.1.2供应商须知6.1.3采购需求6.1.4响应文件格式6.1.5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6.1.6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文本请仔细检查征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征集人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征集文件的澄清及修正7.1征集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响应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征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更正公告将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有约束力。7.2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征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征集人有权推迟响应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7.3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7.4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关注本征集公告网站上更正公告栏,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响应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5征集文件若有最新的答疑文件,响应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及响应活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8.1响应供应商应使用征集文件要求的电子投标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响应无效。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或交易中心就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0.响应文件构成10.1报价部分(详见文件格式)10.1.1封面10.1.2开标一览表(详见文件格式)10.1.3响应报价明细表(详见文件格式)10.2响应正文部分(包含资质证明和服务部分)10.2.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10.2.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文件格式);10.2.1.2响应承诺函(详见文件格式);10.2.1.3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10.2.1.4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0.2.1.5响应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0.2.1.6响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0.2.1.7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0.2.1.8响应供应商证明其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10.2.1.9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文件格式);10.2.1.10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0.2.1.11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详见文件格式);10.2.1.12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0.2.1.13中小企业声明函10.2.1.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2.1.15其他可以证明响应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如有)10.2.2技术、服务部分10.2.2.1服务要求偏离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0.2.2.2商务要求偏离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0.2.2.3新能源汽车维修能力证明材料;10.2.2.4车辆维修全程监控视频承诺;10.2.2.5经营场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0.2.2.6有关机械设备明细表;10.2.2.7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0.2.2.8服务质量保障承诺;10.2.2.9供应商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10.2.2.10征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0.2.2.11其他需响应供应商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详细说明(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注:响应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供应商的评分。供应商必须保证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征集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为无效响应,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11.有关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2响应文件中的单价或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响应文件有效期12.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征集人或交易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后九十(90)天。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而予以拒绝。12.2在特殊情况下,征集人于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征集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征集活动,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1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3.1响应供应商应将制作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系统平台中。14、响应递交截止时间14.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按征集公告中规定的网上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响应无效。14.2征集人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响应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征集人和响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15.2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与评审16、响应文件的开启16.1征集人将在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开启仪式由征集人主持。16.2参加征集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在开始前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16.3响应时间开始后,按照开启流程,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6.4响应供应商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7、评审小组17.1响应文件开启后,征集人将立即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17.2评审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7.3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入围供应商。18.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8.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入围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小组成员、交易中心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8.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澄清19.1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方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0、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0.1信用查询:20.1.1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评审阶段。(2)查询渠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征集人应对失信供应商进行甄别确认。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应填写失信信息确认函并签名确认。同时,征集人应根据甄别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0.2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0.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征集人依法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0.2.2符合性审查:依据征集活动的规定,由评审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交易中心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0.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与征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征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框架协议中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或入围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审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文件。20.5评审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0.6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0.6.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0.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0.6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7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及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20.8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1、无效响应条款和采购活动终止条款21.1无效响应条款:21.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1.1.2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1.1.3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1.4响应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1.1.5响应应文件不能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1.1.6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1.1.7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1.8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9供应商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报价的;21.1.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1.2采购活动终止条款:21.2.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1.2.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3评审小组认定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1.2.4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少于2家。六、质疑处理22、质疑处理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22.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3.1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3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2.4.4事实依据;22.4.5必要的法律依据;22.4.6提出质疑的日期。22.5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并按《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在财政部官网上提供下载。22.6提交质疑函同时应当附如下证明材料:22.6.1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征集活动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22.6.2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2.6.3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2.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2.8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只对供应商最后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2.9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2.9.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2.9.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2.9.3未参加征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征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2.9.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征集文件,须将合法获取征集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2.10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征集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2.11接受质疑函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联系事项。七、入围23、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23.1入围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征集文件第五章规定。23.2征集人应当自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入围通知书24.1入围结果确定后,入围通知书在入围公告发布后将发布在苏采云系统中,入围通知书发布之日视为入围供应商领取之日,入围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自行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打印。24.2入围通知书将是框架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签订框架协议25、签订框架协议25.l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征集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25.2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25.4签订框架协议后,入围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入围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征集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5.5入围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签订框架协议的,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法律责任。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26、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26.1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定时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26.2入围供应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征集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27、清退规则27.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8、补充规则28.1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除非所有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被取消,否则将不再补充供应商入围。十一、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29.1采购人按照征集文件或者框架协议的规定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十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30.1政府采购所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30.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0.3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文件规定,采购清单产品如属于国家节能或环保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强制采购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31、中小企业相关政策: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以下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规定,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31.2中小企业划分:(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认定。31.4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型企业。31.5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1.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2、绿色数据中心政策32.1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若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策33.1、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若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十三、未尽事宜其他34.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1.采购需求要求如有未尽事宜由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在框架协议中约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征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本项目服务要求均需要实质性满足。3.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一、项目概述1、本项目为太仓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属于小额零星采购(100万元以下)可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公务用车入围维修服务项目。入围维修服务供应商确定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维修时,可直接在入围维修供应商中选择服务。因车辆特殊需要选择在入围供应商以外维修的,须经市机关事务中心审批后执行。2、关于本次框架协议入围服务供应商,征集人将以发文的形式,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通报,本次框架协议入围服务供应商的信息将作为附件一并公告。本次入围供应商为24家。二次选择方式:采购人通过“太仓市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http://36.156.152.199:58301/login.jsp)”直接选定服务供应商。二、框架协议签订期征集人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三、框架协议的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四、采购内容(一)项目服务需求1、服务内容1.1、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按征集人、送修单位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1.2、入围供应商提供电脑、网络及专职管理人员,须将公务用车维修信息及有关数据上传至太仓市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将为接入该平台提供技术对接。1.3、入围供应商应在维修费用结算前向太仓市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上传已维修车辆的详细维修记录、图片及费用等事项。1.4、入围供应商应具备新能源汽车维修能力,满足新能源汽车维修需求。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材料二选一,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1)新能源汽车厂家维修授权扫描件;(2)在职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扫描件及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2、服务标准2.1、总体要求(1)入围供应商须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公开维修规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征集人、送修单位的监督和检查。(2)入围供应商须做到“四优服务”,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价格优惠。(3)入围供应商须设立救急电话,配备救急保障车,做到车辆随到随修。(4)入围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服务车辆维修必须的生产维修设施设备。(5)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更换的配件及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服务商的全新正品件,并附有出厂合格证。(6)入围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服务商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进厂检验单、维修过程检验单、竣工出厂检验单和二级以上维护作业项目出厂合格证等“三单一证”制度。(7)入围供应商须实行档案管理,建立汽车维修档案(含电子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车车型、里程、维修时间及项目、更换材料及维修工时费等信息资料。(8)入围供应商须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并完善和严格执行,严禁私自动用客户车辆(试车除外)和私自拆借零配件。(9)入围供应商须在维修中,坚决杜绝非正常交易,严格维护送修单位的利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送修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产生。(10)入围供应商须免费协助事故车辆用户进行保险定损。(11)入围供应商须免费保管好用户车上物品,不得泄漏公务用车信息及维修信息。(12)入围供应商须诚信为本,严格按照合同或约定的内容以及承诺的时间进行作业,决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13)入围供应商须对维修更换零件的新件和旧件及车牌号对应合并照相,并留存图片资料和更换的旧零件实物。(14)入围供应商须配合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有关车辆维修项目、更换零部件清单、图片、费用等信息录入及定期上传工作。(15)入围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车辆维修全程监控的视频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视频时间≥30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16)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向征集人或送修单位提供所有维修车辆的详细维修记录。2.2、其他要求(1)入围供应商须做到时间从速、质量从优,做到一般故障、例行保养不超过4小时,小修不超过24小时,中修不超过72小时,整车大修不超过168小时(事故车除外)。(2)入围供应商须按约定的时间交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车,应及时通知维修单位,并说明原因。(3)入围供应商须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保障随到随修和随时随地实施救急抢险作业。3、技术保障3.1、服务场地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固定服务场地,应达到《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明确的条件;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不得占用公共用地)、生产厂房不少于200平方米3.1.1场地产权性质:(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3.1.1.1-3.1.1.3任一项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1.1.1若场地为自有产权的(下述(1)-(3)满足一条即可,所提供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国土证复印件;(2)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3)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3.1.1.2若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下述(1)-(3)满足一条即可,所提供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国土证复印件;(2)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3)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3.1.1.3若房屋产权人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由产权人出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说明或提供法院裁决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1.2停车场、生产厂房应提供实地照片并分别注明面积和所在地址。3.1.3提供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的修车施工现场、举升机或地沟(不少于4个)、烤房、大梁校正仪、四轮定位等相关设施设备照片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少于5张照片),否则为非实质响应。3.2、管理要求(1)档案管理信息化。(2)服务期内,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为方便管理向入围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意见,入围供应商应进行采纳。(3)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人员、设备等在服务期内不发生变化,若因经营活动调整的,须及时补齐保证服务质量。3.3、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入围供应商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服务对象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服务对象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服务对象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一般故障、例行保养不超过4小时,小修不超过24小时,中修不超过72小时,整车大修不超过168小时(事故车除外)。(3)技术升级a.在服务期内,若入围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服务商应及时通知服务对象,如服务对象有相应要求,入围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b.维修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的,入围供应商必须及时免费处理,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复杂故障不超过24小时内解决。因特殊情况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的故障,入围供应商应提供替代车辆,以保证公务用车需要。4、服务人员组成针对本项目须成立专门的项目组团队,针对公车维修的特点,及时全面的提供专业服务。4.1、拥有以下类别技术人员至少1人:(1)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2)机修人员(3)电器维修人员(4)钣金(车身修复)人员(5)涂漆(车身涂装)人员。以上人员至少提供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的相关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注:响应单位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提供清晰的二维码,以供现场核验检查,若发现不一致或无法扫描,视为未提供)。以上材料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4.2、拟投入团队人员人数不少于8人(含4.1提供的人员),响应供应商须将本企业所有维修服务人员在“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4.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中列出。注:提供响应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提供清晰的二维码,以供现场核验检查,若发现不一致或无法扫描,视为未提供),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5、实施的地域范围1、太仓全市2、入围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实施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经营场地,且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经营场地所保持一致,不一致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注:(1)经营场地的要求详见“3技术保障”要求;(2)注册地址在太仓范围之外的,需承诺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拖车至维修点,提供承诺函。6、服务质量保障6.1、承诺提供维修车辆免费取送车(车辆完成维修后,1个日历日内交付)服务;(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6.2、提供针对本项目应急保障方案:太仓全市24小时救援服务区域内取送车方案,同时检修多车救援、多车检修(含机具器械使用、备品备件)方案、人员投入方案(含检修人员、服务人员)等内容。(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二)项目商务需求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照单台维修车辆的费用计算。2、付款方式2.1、结算方式纳入机关事务中心集中支付的车辆由市机关事务中心与入围供应商结算;未纳入集中支付的车辆由送修单位与入围供应商结算。2.2、结算时间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2.3、结算原则结算价格=工时单价*工时+材料价格说明1.工时按《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标准计算,如未来有新规,按新规执行。2.4、各企业汽车零部件材料进销差价限定为30%,且不得高于4S店报价以及同类型企业市场行情平均价格,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注:进销差价限定为30%,不是平均差价为30%,是指某些零部件差价高于30%的,公务用车维修结算按不高于30%计算,零部件进销差价低于30%的,仍按市场行情计算)。2.5、结算程序入围供应商应自行评估各送修单位的维修费收取风险,太仓市关事务中心不承担催收维修费用的责任。入围供应商按每车每次完成维修向送修单位经办人提供以下凭据:(1)入围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发票;(2)入围供应商按“三单一证”制度出具的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单或二级以上维护作业项目的出厂合格证;(3)由车辆送修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的《车辆维修结算单》。3、质量标准及考核3.1、质量标准(1)维修服务必须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第14号交通部令)等与汽修相关的标准执行。(2)主要零部件及其总成产品,含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汽车安全玻璃、汽车油箱、汽车轮胎、门锁及门铰链、机动车喇叭、汽车安全带、座椅及头枕、内饰材料、车身反光标识、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机动车后视镜、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防盗报警器、汽车制动软管等15类,必须使用国家3C强制认证产品。(3)总成大修:质保期为100天或2万公里(人为除外)。(4)二级维护:质保期为30天或5000公里以内(人为除外)。(5)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保期为10天或2000公里以内(人为除外)。(6)全车喷漆的车辆,1年内出现褪色、发皱、裂纹等现象免费返修。(7)在质保期和承诺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8)同一车辆同一问题在以上标准规定时限内反复维修的,原维修服务商必须免费保修,无法完成修复工作的,送修单位有权将该故障车辆交由其它入围维修服务商,所需费用由原维修服务商承担。(9)汽车配件、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更换的配件及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服务商的全新正品件,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对更换后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免费予以调换(除易损件和人为因素外)。(10)如发生车辆修理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入围维修服务商承担。3.2、考核管理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务用车入围维修企业服务质量检查,采取平时接受投诉情况与现场考核、走访用户相结合进行测评。对优秀服务商进行通报表扬,对服务差、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商责令限期整改,严重的取消入围服务资格。(1)维修质量: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有关标准。(2)维修价格:符合供应商的中标折扣(或报价)及结算原则。(3)维修管理:a.入围维修服务商必须建立健全的送修车辆维修档案(含电子档案);b.反复维修同车相同部位需免费维修;c.维修前将《车辆维修项目预估单》报送修单位,经送修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维修;d.按时录入公车维修信息并按要求上传。(4)以下情况征集人将终止与入围维修企业服务:1)合同期内,累计受到2次投诉并查实的;2)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中标的;3)被行政许可机关降低其经营资质,不再符合维修要求的;4)擅自将维修车辆转给非定点维修企业维修的;5)以非控股非统一企业名称(标识)增加经营场所承接维保公务用车业务的;6)未经授权,擅自制作、悬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广告牌匾以及其它影响党政机关形象行为的;7)虚报维修项目的;或对有疑义的维修项目,维修企业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及相应佐证的(如更换的零部件旧件、维修过程视频等),维修金额超过3000元的;8)未按承诺的折扣计算工时费或材料加价率,工时费或材料费高于协议价格,超出部分超过50%的;9)车辆维修期间,因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违反其他行业规定等因素造成车辆损伤,经鉴定修复费用超过5000元(特种车辆超过10000元)的;10)因维修质量、零配件质量或违反各公务用车权属单位行业规定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11)车辆维修期间因企业自身原因发生涉公务用车舆情,造成不良影响的;12)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13)合同期内每年有效投诉达3次(含)以上的;合同期内累计有效投诉达到5次(含)以上的;14)给予车属单位及相关人员回扣、赠送礼品、报销其它费用等违反廉政规定的;15)拒绝接受监管人员监管、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16)违反协议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情节严重的。17)主管部门有权核实相关价格,一旦发现存在采用不诚实报价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等虚假方式入围的。4、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详见合同(协议)中约定。五、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响应单位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响应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成交单位将根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响应文件的撰写应符合征集文件中的格式要求,具有清晰、简洁、易于理解的特点,注意内容排版,尽量不要出现空白页。履约验收标准按照附件: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方案验收。附件: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方案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金额:验收主体:二、验收目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和评估等,以确认其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要求的活动,验收结果是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三、验收依据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确定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4〕7号)进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如采购人在第二阶段中有考核等相关验收办法的,据实按照项目实际进行验收。四、验收责任主体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验收,确定验收结论,履行资金支付义务,遵循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履约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将验收和追责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反映。五、验收方式(形式)5.1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对于一次性整体验收不能反映履约情况的服务类项目,需要在服务期内对供应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应科学确定检查周期或分段节点,指派具体考核人员,分别实施验收。5.2最终验收六、验收内容:服务类项目的验收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的组成、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其中,日常考核针对供应商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等方面;分段验收针对分期履行的项目,应划分合同履行阶段,明确分期考核或验收要求。日常考核或分段验收结果与付款金额、付款进度安排等挂钩。七、验收程序:7.1验收准备7.1.1合同履行达到采购文件明确的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申请。日常考核或分段验收环节在结束以前,供应商应当通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后者应当及时查验。供应商未及时履约或发出验收申请的,采购人应及时书面催告,提出履约验收要求。供应商在收到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拒不配合的,采购人应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7.1.2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及时提供与项目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7.1.3采购人应及时全面准备验收,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好通水、通电、准备验收工具等必要的验收准备工作、启动项目验收、通知供应商。7.2验收小组7.2.1采购人应当成立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小组一般由采购人指定的本单位3名(含)以上单数工作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参与本项目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能作为负责人,分期(分段)验收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当保持一致,负责人不得无故更换。7.2.2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等作为验收小组成员参与验收。前期参与本采购项目相关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及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小组成员参与履约验收。7.3参与验收人员7.3.1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加验收并出具专业意见。7.3.2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7.3.3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进行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7.4验收原则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应验必验、验收必严、违约必究。7.4.1项目验收内容应当具体,形成详细的验收过程性资料,客观反映服务承接完结情况。应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的组成、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7.4.2项目验收范围应当完整,与采购合同一致,不得省略、遗漏和缺失,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7.4.3项目验收方式应当符合项目特点,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予以客观、量化。7.4.4项目验收标准应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等有关标准。7.4.5项目验收意见应当客观真实。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验收意见。7.4.6验收方法主要包括全部查验核对和抽查核对。7.5验收记录7.5.1验收小组应当要求参与验收的供应商、专业机构、专家和服务对象等出具书面意见,作为验收书的重要组成部分。7.5.2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供应商对合同的履行情况。验收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逐一进行检验、核实、评估等工作,使用音视频、对现场情况描述且签字等方式留存证明材料,由供应商确认,作为履约验收的重要凭据。7.5.3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在验收书中作出最终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意见栏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由供应商盖章确认后报采购人。八、验收结果8.1、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盖章。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书上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结论并加盖公章;验收小组成员意见存在分歧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8.2在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履约的,具备限期整改条件的,采购人应当书面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重新验收整改事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供应商未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支付资金。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未能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8.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见下表1)、合同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必备资料。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申请财政性资金支付时,应当在相应电子化系统上传《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合同等证明性材料。涉及分段验收付款的项目,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阶段性验收意见,分段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该阶段的资金或根据采购文件予以相应扣减。九、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结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名单、验收方案、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资金支付情况、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情况、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相关资料(若有)等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段)验收是□否□分期(段)情况共分 期(段),此为第 期(段)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行业、安全标准项目需求、服务承诺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合格□ 不合格□按 时□ 不按时□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书格式,响应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85-JZCG-K2025-0153号的征集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2、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我们收到贵单位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响应。1、我们愿意按照征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响应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征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4、我们愿意提供征集方在征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同意按征集人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审。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7、我们承诺该项响应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如果入围,我们同意并知晓入围通知书发出方式及发出时间,遵守征集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和采购人签订合同。9、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征集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4、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85-JZCG-K2025-0153号的征集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响应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6、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日期:年月日注:开标一览表报价应与响应报价明细表报价一致。7、响应分项报价表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本次响应报价(元/工时)材料加价率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本次采购零部件材料加价率限定为30%说明:1、本次征集供应商须满足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实际需要,符合市场供应状况和市场公允标准,在确保功能、性能和必要采购要求的情况下竞争。2、各企业汽车零部件材料进销差价限定为30%,且不得高于4S店报价以及同类型企业市场行情平均价格,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注:进销差价限定为30%,不是平均差价为30%,是指某些零部件差价高于30%的,公务用车维修结算按不高于30%计算,零部件进销差价低于30%的,仍按市场行情计算)3、工时报价的加价梯次以0.5元及倍数增加,比如19.5、23.5、30等,若未按照规定要求报价的,响应无效。4、工时单价须符合本市维修行业市场行情及维修人员工资标准,工时按《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标准计算,如未来有新规,按新规执行。请遵循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恶意低价,扰乱市场秩序。行业主管部门有权核实相关价格,一旦发现存在采用不诚实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等虚假方式谋取入围的,依法依规接受处理,包括取消入围资格等。5、响应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8、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内容征集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要求 偏离情况12345678...注:1.响应人应在本表中对照征集文件技术要求与实际响应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2.本项目采购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3.若事项较多,响应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9、商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内容征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备注1234567…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把征集文件商务要求与实际响应商务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2.本项目采购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3.若事项较多,响应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10、新能源汽车维修能力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供满足能源汽车维修需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11、车辆维修全程监控视频承诺承诺提供针对本项目车辆维修全程监控,并单独存放随时调用和复制(相关视频监控影像资料保存时间≥30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12、经营场地明细表经营场地明细表序号机构(分厂)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停车场面积生产厂房面积证明材料备注12注:1、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实施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经营场地,且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经营场地所保持一致,不一致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注册地址在太仓范围之外的,需承诺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拖车至维修点,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按采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可附在本表后面。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13、有关机械设备一览表机械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购买时间备注1234…注:1、按需求中3.1.3条款要求,提供机修、电器、钣金、油漆的修车施工现场、举升机或地沟(不少于4个)、烤房、大梁校正仪、四轮定位等相关设施设备照片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少于5张照片)。2、上述照片设备明细按要求填入表中,若为外协设备的,提供外协相关证明材料。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14、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1)专业技术等级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名称颁证机构1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2机修人员3电器维修人员4钣金(车身修复)人员5涂漆(车身涂装)人员…注:1、此表中人员不低于5人且须在本企业缴纳社保。2、按采购要求,请将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页后面。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2)专业技术其他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备注123…注:1、此表人员在本企业缴纳社保不少于3人。2、按采购要求,请将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页后面。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15、服务质量保障承诺(1)维修车辆免费取送车服务承诺函承诺提供维修车辆免费取送车(车辆完成维修后,1个日历日内交付)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2)针对本项目应急保障方案:按采购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保障方案:太仓全市24小时救援服务区域内取送车方案,同时检修多车救援、多车检修(含机具器械使用、备品备件)方案、人员投入方案(含检修人员、服务人员)等内容响应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日期:年月日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的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K2025-015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及其服务承接企业,并按照声明函格式填写完整、明确,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供声明函,响应无效。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第五部分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选定的入围供应商最高数量上限为24家。若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家数N≥30家,入围供应商为24家;若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家数N为3家≤供应商家数N<30家,供应商按80%的数量(只取整数部分)入围。3、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响应文件的内容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则该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审专家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4、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审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供应商顺序。5、响应报价的综合计算得数相同的供应商推荐入围供应商排序规则: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由响应报价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供应商顺序。评审价格相同且影响供应商入围的,由评审小组以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供应商入围的顺序。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响应无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第六部分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格式)框架协议文本协议名称:协议编号:甲方(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地址:乙方(入围供应商):地址:根据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2026-2027年度)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结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框架协议。第一条框架协议内容经框架协议采购,乙方成为太仓市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入围供应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在太仓市各预算单位(即采购人)要求其开展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工作。第二条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框架协议期限为2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第三条最高限制单价1、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维修工时最高单价元;零配件加价率%2、参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机动车维修标准和规范或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进行维修,维修工时费及零配件加价率按不高于乙方响应文件承诺执行。3、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在入围报价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允许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降低价格。第四条结算方式本框架协议车辆维修服务费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采用非现金方式进行结算。第五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服务质量、价格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组织落实本框架协议的履行;(2)对入围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3)对入围供应商承诺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5)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具有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协议条款;(3)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4)对于采购人提出与采购合同约定事项相关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当积极作出响应与予以满足;(5)对于采购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第七条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违反职业道德,有违规违纪问题的;(7)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2、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第八条违约责任1、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2、若乙方作为入围供应商未如期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或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作为征集人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条框架协议生效及其它1、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框架协议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框架协议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框架协议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框架协议仍然有效。4、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框架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份,乙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合同文本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服务对象):乙方(入围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征集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入围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组成本合同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征集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乙方在响应过程中所作的服务承诺、声明等4、入围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二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1、根据《入围通知书》的入围内容,维修工时最高单价元;零配件加价率%。2、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在入围报价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允许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降低价格。第三条服务保证入围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规定的服务内容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第四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第五条交付1、服务开始时间:;2、服务地点:服务对象指定地点。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支付方式维修费用采取按月与乙方结算,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发票,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经单位领导审批后申报支付。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应依车辆定点维修暂行规定及本合同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2、甲方不能按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当期应付金额万分之二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5%。3.乙方无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合同金额2‰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5%,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4、如乙方履行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无法完成维修任务或者造成维修标的物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6.其他违约行为按照合同金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3、乙方与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所签署的《框架协议》解除的,本合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本级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就太仓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与乙方所签署《框架协议》的条款及约定适用于本合同。4、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