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家具 学习椅 家具中标结果公示(郑州大学2025)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项目共分1个包,包含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2)采购内容:二人位爬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40套、二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372套、单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60套、学习椅472把。(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完成全部家具的安装。(4)交货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研一楼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豫政采(1)20250283-1
二人位爬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40套、二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372套、单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60套、学习椅472把。
河南睿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金华南街与云帆路交叉口向北100米东1号
1,538,724.00
元
评审总得分:96.01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二人位爬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
睿安
RA-ZHC001、长4000mm*宽900mm*高2100mm
40套
2755元
2
二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
睿安
RA-ZHC002、长4500mm*宽900mm*高2150mm
372套
3089元
3
单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
睿安
RA-ZHC003、长2580mm*宽900mm*高2100mm
60套
365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冬梅 程延娜 赵瑜 孟会英 王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免收
收费金额: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763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
联系人:路老师 翟老师 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915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耸
联系方式:0371-677633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郑州大学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6:00
评审专家名单
赵冬梅 程延娜 赵瑜 孟会英 王明
总中标金额
¥153.872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耸
项目联系电话
0371-67763319
采购单位
郑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1-67763319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经二路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1-65915562
附件:
附件1
河南睿安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
家具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郑州大学(单位名称)的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二人位爬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睿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550.97万元,资产总额为446.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二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睿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550.97万元,资产总额为446.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单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睿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550.97万元,资产总额为446.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学习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睿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550.97万元,资产总额为446.5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彤。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子拒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河南睿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采购人:郑州大学集中采购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九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649,640.00元最高限价:164964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豫政采(1)20250283-1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16496401649640是164964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本项目共分1个包,包含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2)采购内容:二人位爬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40套、二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372套、单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60套、学习椅472把。(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完成全部家具的安装。(4)交货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研一楼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3.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CA数字证书办理、注册、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等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大学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方式:0371-6776331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联系人:路老师翟老师陈老师联系方式:0371-659155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耸联系方式:0371-67763319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条款号内容1.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1.3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1.4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同第一章投标邀请2.2采购人:郑州大学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联系人:马老师联系方式:0371-67763319邮箱:372431700@qq.com2.3集中采购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联系人:路老师翟老师陈老师联系方式:0371-65915562邮箱:hnggzyzfcgc@126.com2.5.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4.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出现事故,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条款号内容6.3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6.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7.2资格审查内容:须上传到“资格审查材料”中。18.3(1)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货币:人民币。24.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26.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加密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0.1开标及解密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并退回。30.2远程开标大厅网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31.3采购人依据以下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为不合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条款号内容31.3计师事务所盖章,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3)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信用查询记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未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31.4信用查询时间:采购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当天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条款号内容31.4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3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5.4节能环保政策(1)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2)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6投标人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在评标时优先采购。36.1中小企业扶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预留金额1649640元;□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元。□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条款号内容36.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工业3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兼投兼中。投标人可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并可中标所有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按照分包先后顺序可以中标一个包,即包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包2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41.1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44数量调整范围: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条款号内容44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46履约保证金:□无☑有,合同金额的5%48招标代理费:免费。49.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1.1付款方法和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51.2(1)如果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二人位步梯公寓组合床(含衣柜、书架、学习桌组合)51.3“一号咨询”服务:市场主体拨打0371-61335566即可咨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的相关问题。10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1.2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简要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义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河南省财政厅。2.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集中采购的代理机构。2.4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5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1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无效。2.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112.7货物及相关服务:按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3.投标费用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踏勘现场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4.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4.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知识产权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成果,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6.联合体投标6.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12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6.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应具备其所承担的工作相应资质(资格)条件。6.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或者共同提交投标承诺函,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函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8.市场主体信息库(1)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信息进行补充、更新,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及时对入库信息进行补充、更新,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人可将本项目评审涉及到的资质、业绩、人员、获奖、证书、纳税、社保等信息补充到其市场主体信息库中。(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予以提交。投标人的入库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9.采购信息的发布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及时发布。13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共八章,构成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九章附件10.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10.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11.2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更正)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更正)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更正)或修改的14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更正)公告(或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3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或修改在交易平台上公布给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11.4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修改,澄清、更正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zfcg.henan.gov.cn)、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变更(澄清或更正)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11.5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内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及时查看项目进展、答疑、变更(澄清或更正)通知、澄清及回复。12.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没有提供中文译本的,视为没有提供相应的材料。14.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各包分别编制各包的投标文件,并按各包分别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18.投标报价18.1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8.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4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9投标货币16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用人民币报价。20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按“第四章”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21投标人商务、技术证明文件2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2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按投标函的约定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其投标;(2)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3)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2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24投标有效期24.1投标文件应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2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原有效期到期后其投标文件失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相应延长到新的有效期。1725投标文件形式和签署25.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5.2投标人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查看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25.3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按格式内容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25.4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按照格式编辑,并作为电子开标系统上传的依据。25.5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25.6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上传26.投标文件的上传26.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2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65915501。27.投标截止时间27.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27.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章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28.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2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29.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9.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实质上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30.开标30.1开标及解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3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有关内容。31.资格审查3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1.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1.3资格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信用记录的查询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评标委员会32.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由采购人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提交抽取申请,有关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须严格保密。32.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33.投标文件的澄清1933.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提出澄清,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33.2澄清的答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企业电子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个人电子签章)。33.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3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项目废标。34.2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34.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交货期、质量保证期、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等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34.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3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34.6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20(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专有细节错误一致;(5)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5.投标的评价3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3评标委员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5.4节能环保政策(1)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选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2)本项目若含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选用国家公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的,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4)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235.5信息安全产品要求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按照《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网络安全产品的,不需要提供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35.6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本项目如需落实正版软件要求,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5.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应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快递暂行条例》《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项目如需落实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6.评标价的确定3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釆购人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釆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釆购的釆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釆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2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6.2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37.评标结果243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37.2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8.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39.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3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39.2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39.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9.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39.5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39.6评标结束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六、确定中标40.确定中标人40.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中,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54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1发布中标公告及发出中标通知书41.1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1.2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1.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4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授予合同43.合同授予标准除本章第42条、47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或评审价最低投标人。44.合同授予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2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范围内,对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的数量予以调整,但不得对货物单价及伴随服务内容或其它实质性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45.签订合同4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45.3如采购人对中标人拒签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6.履约保证金46.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6.2采购人不得以中标人事先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47.如中标人不按本章第45条约定签订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可在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8.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人向集中采购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274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4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4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49.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时,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要求提交相关内容及材料。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0.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29目录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六、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七、中小企业扶持八、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0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材料。31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1.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材料。32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说明: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材料。33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郑州大学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4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郑州大学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我公司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做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企业电子签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35六、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填写“存在”或“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行为。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36七、中小企业扶持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扶持政策的投标人提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附1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须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3)制造商名称应当是制造货物的企业名称。如果本项目中包含服务,则服务部分不需要填写。38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日期:39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或不提供此项内容)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为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人为代理商且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制造商)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商(企业电子签章或盖章):日期:41八、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上应加盖企业电子签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4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43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投标报价表格1.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四、商务条款偏离表五、技术规格偏离表六、综合证明文件七、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八、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节能、环保)九、其他文件44一、投标函致:郑州大学我们收到了郑州大学后勤保障中心2025年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愿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投标有效期天。(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3)我们同意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们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我们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非采购人的附属机构。(7)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45(9)我公司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10)我公司独立参加投标,未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11)除不可抗力外,我公司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②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12),(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郑州大学(采购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7三、投标报价表格1.投标主要内容汇总表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金额单位:元人民币标题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投标总报价(小写)交货期质量保证期投标保证金0元投标有效期其他声明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48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58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服务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货物名称2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4运输(含保险)5安装、调试、检验6培训7技术服务8……总价: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注:格式可自拟。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家具 学习椅 家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