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梯维保、巡视保洁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交通管理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310106000251114152748-06294531
二、项目名称: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县工业园区秀山路67号
89.67
2849916.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
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
范围包括陕西北路天桥、石门一路天桥、华山路天桥、七浦路天桥、长安路天桥、恒丰路天桥、西藏北路天桥。
承包范围内天桥电梯安全检查、日常管理;电梯及附属设施全包维保;天桥电梯监控全包维保;天桥及电梯每日巡视、保洁工作;相关设备设施保险费用;应急情况处置;12345 等相关投诉处置等。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满足甲方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霞,***,周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万以下 1.5% ;100万-500万 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79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相对较好地契合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其整体服务方案相对详尽合理、对于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较完善;其质量保障措施与安全文明的各项管理措施较明确;同时其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合理,人员充沛;另外其服务承诺及奖罚措施较完善,拟投入本项目的仪表、设备配置齐全;应急预案及处置完备;再者其提供了相对较多的近年类似业绩。 相比其余单位的响应文件质量更好。 综合得分89.67分,排名第一,故推荐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地 址:汉中路243号4-5楼
联系方式:021-62325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共和新路688弄2号1905室
联系方式:56304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志贤
电 话:56304724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268.4K
采购文件附件:
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pdf1.4M
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2025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服务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50人,营业收入为394060.58万元,资产总额为58837.8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戴融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2月22日21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范围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2)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2.项目编号:310106000251114152748-06294531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承包范围包括陕西北路天桥、石门一路天桥、华山路天桥、七浦路天桥、长安路天桥、恒丰路天桥、西藏北路天桥。工作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天桥电梯安全检查、日常管理;电梯及附属设施全包维保;天桥电梯监控全包维保;天桥及电梯每日巡视、保洁工作;相关设备设施保险费用;应急情况处置;12345等相关投诉处置等。4.资金编号:0626-000052285.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6.采购预算金额:285.5万元7.最高投标限价:285.5万元2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12-09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1623:59:59,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报名并浏览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12-2213:30:00。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12-2213:30:00。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www.zfcg.sh.gov.cn;纸质响应文件:共和新路688弄2号1905室。2.磋商地点:共和新路688弄2号19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若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纸质响应文件来参加磋商,另请自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3/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地址:汉中路243号4楼邮编:200070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2325193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共和新路688弄2号1905室邮编:200070联系人:任志贤电话:56304724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名称编辑内容采购人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地址:汉中路243号4楼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323519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新静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共和新路688弄2号1905室联系人:任志贤电话:56304724电子邮件:21429465@qq.com项目名称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预算资金285.5万元项目内容承包范围包括陕西北路天桥、石门一路天桥、华山路天桥、七浦路天桥、长安路天桥、恒丰路天桥、西藏北路天桥。工作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天桥电梯安全检查、日常管理;电梯及附属设施全包维保;天桥电梯监控全包维保;天桥及电梯每日巡视、保洁工作;相关设备设施保险费用;应急情况处置;12345等相关投诉处置等。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范围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最高限价285.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答疑会不召开踏勘现场不组织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保证金不收取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12-2213:30:00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网上磋商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到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并签收完成。书面响应文件须递交至共和新路688弄2号1905室响应文件数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四副,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与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纸质版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12-2213:30:00磋商地点共和新路688弄2号1905室磋商评审小组组建采购人依法组建,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评审方法详见评审方法与程序成交人推荐办法磋商评审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经磋商谈判且最终报价后按照评审办法对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评委评分平均分值,按照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成交候选人。如果报价人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同,则由磋商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特别注意事项和提醒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供应商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电话形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4、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响应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1.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中所述的采购人。1.4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形式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发出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持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潜在供应商”指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2.9“供应商”指已报名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92.10“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人(或本法人、本组织)所依法拥有。3.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4.合格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响应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未成交通知以及延长报价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中,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10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4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5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供应商,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与程序》中11规定的内容为准。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与程序(5)响应文件有关格式(6)合同条款及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和书面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电子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10.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采购有关活动。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定期限内,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或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线提出。11.2对在法定期限内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响应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响应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1.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12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5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2.踏勘现场12.1采购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应为供应商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采购人的安排。12.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2.3采购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12.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响应文件13.响应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13.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报价有效期14.1响应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比磋商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书面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14.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5.响应文件构成15.1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16.商务响应文件16.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响应公函(格式详见第五章);(2)报价一览表;13(3)响应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详见第五章);(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格式详见第五章)(5)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格式详见第五章)(6)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财务状况及税收缴纳情况声明函、近年信誉情况、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利害关系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7)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8)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7.响应公函17.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公函》。17.2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响应公函》的,为无效响应。18.报价一览表18.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8.2《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通过电子开标系统公布,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18.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或者未提供《报价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响应报价19.1供应商应提供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的报价。19.2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19.3供应商的每项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给出的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具体要求。19.4自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算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19.5应以人民币报价。20.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0.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20.2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响应。21.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142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21.2《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审。《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22.技术响应文件22.1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以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2.2技术响应文件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理解、具体服务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2)保证服务质量、安全文明作业的各项管理措施(3)服务承诺及奖罚措施(4)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服务人员配置(5)拟投入的设施设备用品配置(6)应急预案(7)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2.3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或数据等各项资料2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3.2电子响应文件中凡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则必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3.3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1)磋商评审小组主要是依据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磋商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响应文件。15(2)响应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23.4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份数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3.5响应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4.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性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凡磋商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响应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需承担其投标在评审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的风险。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5.响应文件的递交2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响应内容。响应的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25.2响应文件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供应商放弃潜在成交资格。25.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供应商响应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失败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6.响应截止时间26.1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网上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响应。26.2在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6.3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均将拒绝接收。2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16五、磋商及评审28.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9.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0.评审细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评审办法、标准”。六、成交31.确认成交人采购人将根据磋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人。32.成交公告及成交和未成交通知32.1采购人确认成交人后,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及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2.3成交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通知。33.响应文件的处理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均不退回响应文件。八、授予合同34.合同授予除了成交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1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人。35.签订合同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7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项目2、项目主要内容概述:承包范围包括陕西北路天桥、石门一路天桥、华山路天桥、七浦路天桥、长安路天桥、恒丰路天桥、西藏北路天桥。工作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天桥电梯安全检查、日常管理;电梯及附属设施全包维保;天桥电梯监控全包维保;天桥及电梯每日巡视、保洁工作;相关设备设施保险费用;应急情况处置;12345等相关投诉处置等。3、电梯参数:垂直电梯18座:速度:1.0m/s;层站:(站/门)2/2;自动扶梯23座。4、预算金额:285.5万元。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6、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第四季度费用于当年11月前支付,费用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8%,余款待审价后以审定价为准结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范围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18三、项目管理要求1、成交供应商负责电梯的全包维修保养,并负责人行天桥电梯的安全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人行天桥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相关电梯意外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购买,并落实到位,不得有脱保行为。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电梯运行时间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并在雨雪、高温天和重大节庆前和期间加强维保工作。3、成交供应商的维保人员每2周一次执行专业维修保养服务,对采购人电梯等设备进行检查、清洁、调整和加油等。主要内容及要求:(1)基本运行状况的检查(每天进行)。(2)根据电梯的运行状况,及时主动更换电梯的易损部件,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更换部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保养电梯时,所有油类、回丝等辅助材料均有成交供应商自供。保养中所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当地环保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每年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整修,报市场监督局验收并负责取得验收合格即安全使用证。电梯年检应及早进行,不得延后。(4)当电梯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派员进行及时修理。早晨8时至20时成交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到达修理现场,晚上20时至次日8时,成交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到达修理现场。(5)负责电梯及出入口安全运行及乘运警示标志的制作和完善。(6)对天桥电梯上发生的安全事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协同相关部门对事件的确定和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及时上报采购人,尽量避免造成社会影响。(7)电梯使用中,如发生较大事故,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停止使用,保护现场,通知采购人及劳动监察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8)当电梯维修保养工作期间内,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采购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电梯,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做好安排。(9)成交供应商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类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考核,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费用。(10)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工伤安全事故,采购人应及时协助抢救,费用及事故责任由19成交供应商承担。(11)如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媒体曝光,每次扣除月承包费用10%(按被曝光天桥电梯月承包费计)。(12)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内,天桥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主体结构行架、装饰、火灾、水浸、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设备损坏)。4、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保巡视保洁等工作所需一切人工、交通、住宿及节假日等一切费用。5、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巡视过程中必须的安全设施及巡视人员的安全责任,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6、成交供应商在巡视过程中应注意对电梯周围设施及产品的保护。7、成交供应商负责增加专职电梯巡视、保洁人员。天桥及电梯范围内派人进行巡视和保洁。每天巡视天桥运行情况,发现设施损坏或环境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8、巡视人员发现老人、小孩乘电梯时,及时对其进行安全提示;发现有不文明行为应对其进行劝导;对天桥及电梯上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9、如有人员摔倒或其它紧急情况发生,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10、雨雪天气对天桥和扶梯的积水及时的清理并保持排水畅通。11、对于擅自操纵电梯安全设备设施者,巡视人员发现后要及时加以劝导和教育,对劝导无效者,报警请求警方协助解决。12、做好每天巡视、保洁台账,做好每次维保台账,每季度报表提交给采购人。13、日常管理、巡视、保洁时间:每天上午6.00时至下午23.00时,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14、电梯维保、监控维保服务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15.如有新接管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按照实际发生天数予以结算费用。20第四章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一、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一)磋商的准备磋商前,采购单位人员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纪律和磋商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二)资格审查采购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三)磋商程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评审响应文件及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首先,响应文件开启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其次,竞争性磋商小组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指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再次,有关价格方面的符合性审查需结合最终报价进行,经最终报价后若供应商存在《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中的价格不符合的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评审,由此导致有效响应经评审小组认为缺少竞争性的,本项目将进入失败流程。具体详见《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2、竞争性磋商按照供应商报名顺序或递交响应文件顺序或者随机方式等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磋商:(1)竞争性磋商小组就供应商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情况以及企业基本情况、经验和提供服务能力等与供应商代表磋商,内容可以包括: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竞争性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其它21需要竞争性磋商的事项。(2)在与所有有效供应商分别磋商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如果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磋商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评审报告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其它须知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磋商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相同的机会;磋商双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22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需要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提供和规定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3、对最后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二、评审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总则第一条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法规、文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制定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条评审工作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第三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四条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成交人。(二)评审办法:1、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2、本次评审分为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因素及分值权重如下:23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1报价首先确定评标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10分。确定其他响应报价分:计算公式为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10分2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6-20分),服务实施方案相对完善,工作流程较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11-15分),服务实施方案内容有瑕疵,工作流程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6-10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0分3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到位,相应措施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得8-10分;本项目重难点分析一般,相应措施较完整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7分;本项目重难点分析有缺失,相应措施不完整,针对性差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分4保证服务质量、安全文明作业的各项管理措施根据供应商对保证服务质量、安全文明作业的各项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各项管理措施完整,内容全面,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11-15分;各项管理措施有欠缺或些许瑕疵,具有一定针对性与可行性的得6-10分;各项管理措施表述不清,针对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5分5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服务人员配置根据供应商得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服务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分项目管理机构完善,拟投入人员完全满足项目需要,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强、相关经验丰富的得8-10分;项目管理机构较完善,拟投入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相关经验较少的得4-7分;项目管理机构不完整,拟投入人员较少,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较弱、无相关经验的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分6服务承诺及奖罚措施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及奖罚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承诺及奖罚措施操作性及可行性强的得(8-10分),操作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4-7分),操作性及可行性实施困难的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分7拟投入的设施设备用品配置根据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用品配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配置全面合理,能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8-10分,配置较全面,能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7分,配置有缺失,无法保障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分8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根据供应商的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8-10分,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4-7分,针对性较差、措施不可行的得1-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分9类似项目业绩根据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5分。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供应商需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5分9类似项目业绩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5分合计:100分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本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未给出格式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报价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6.本项目采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所有有关采购活动均应在网上操作进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与电子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投标系统网上显示为准。26(□正本□副本)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公章)年月日27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1、响应公函格式我单位决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并声明: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响应报价为元人民币;2、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证据与资料;3、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磋商;4、我方完全愿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误解的辩解权利;5、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如果我方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竞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竞价;8、一旦我方成交,应谈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且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买方签订合同;9、我方承担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地址:日期:年月日282、报价一览表格式2026年静安区天桥电梯维保、巡视保洁包1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最终报价(总价、元)注:(1)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和《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3)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93、报价明细表服务内容费用(单价/月)合计费用(单价*12月)天桥及电梯安全检查、日常管理电梯及附属设施全包维保天桥电梯监控全包维保天桥及电梯每日巡视、保洁相关设备设施保险费用其他总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签署日期30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序号资格性条件、符合性要求要求响应内容说明详细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次备注1资格性审查内容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范围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3利害关系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4联合体形式不允许联合体形式。5企业性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14.符合性审查内容响应文件的签署等要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要求供应商进行签章的及本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处,供应商应在其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满足规定。5.响应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少于90天。6.响应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响应报价应是唯一的);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响应报价;3、响应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最高限价;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7.服务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8.付款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9.合同的转让不得转让,主体内容不得分包。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25、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项目名称:序号响应项目主要内容概述详细内容所在响应文件页次备注1234567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审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33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__(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服务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4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公章)年月日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5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地址)的(公司名称)的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6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7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811、无利害关系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9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各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资料的真实、可靠,如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即取消其中标资格。13、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格式(一)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6、行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在册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1、项目负责人说明表项目名称: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限、单位名称、从事的工作内容、职务)获奖情况(如优秀财务监理单位等)类似项目经验序号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委托单位名称项目中作担任的职务服务合同金额(万元)1234合计注:1、须附有拟派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2、响应单位配备的满足工程项目需要的项目班子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3、主要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学历和毕业时间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注:后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及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指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4、拟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用品表序号设施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使用情况用途备注12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5、类似项目业绩清单(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及所在地合同金额合同完成情况注:对其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各方:合同内部编号: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承包范围、参数、主要承包内容:1、承包范围:静安区(石门一路、陕西北路、华山路、七浦路、长安路、恒丰路、西藏北路)人行天桥电梯及附属设施。2、电梯参数:垂直电梯18座:速度:1.0m/s;层站:(站/门)2/2;自动扶梯23座。3、主要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内7座人行天桥及电梯安全检查、日常管理;电梯及附属设施全包维保;天桥电梯监控全包维保;天桥及电梯每日巡视、保洁工作;相关设备设施保险费用;应急情况处置;12345等相关投诉处置等。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电梯的全包维修保养,并负责人行天桥电梯的安全检查、日常管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保、巡视保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