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维护养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澧县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2025)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2日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人: 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12-22

     澧县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的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5-12-19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 澧财采计[2025]000153
委托代理编号:HNPL2025-CG-0048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

1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

1109151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12-19 09: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12-19 09:0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澧县翊武路1318号(澧县艳电管理宿舍1区老干中心二楼)
定标时间:2025-12-19 11:00
 

四、磋商情况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报价(元)
综合评分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
政策支持原因
评审结果
货物类需求响应信息

澧县惠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李爱民
1098000
96.67

第1名


澧县捷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庞业元
1102000
63.26

第2名


常德宏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华
1105000
61.2

第3名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名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大写)
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
澧县惠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098000
壹佰零玖万捌仟元
李爱民
湖南省澧县澧浦街道办事处任家巷居委会澧浦北路机电城B区110-112号

 

六、主要标的信息:

包名
成交供应商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
澧县惠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30天
详见采购文件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监标人:黄弗银

包名: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

成员名单:

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徐兆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王俐颖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文学斌
自行选定
全过程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金额:10549.00 元,收费标准:按常财办发【2024】7号支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澧县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
地 址:澧县澧西街道荣家河社区
联系人:文学斌
联系电话:1938680363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武华
联系电话:0736-3221688
地 址: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艳电路1号(常德艳洲水电实业有限公司1栋101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附件.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澧财采计[2025]000153采购代理编号:HNPL2025-CG-0048采购人:澧县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采购项目信息二、供应商资质要求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五、其他说明.................................................................................................................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联系方式.................................................................................................................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2.定义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参与磋商的费用5.现场勘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9.响应文件的组成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1.报价要求12.保证金13.响应文件有效期14.分包—2—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资格审查20.磋商小组21.磋商程序22.响应文件初步审查23.澄清24.磋商25.退出磋商26.最后报价27.综合评审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确定成交供应商30.保密31.公平竞争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2.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3.询问及质疑34.履约担保35.签订合同36.禁止行为七、政府采购政策37.预留采购份额38.强制采购39.优先采购40.价格评审优惠41.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2.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3.进口产品—3—44.融资、担保八、其他规定45.代理服务费46.其他规定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2.供应商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供应商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资格审查结果第二节评审方法及标准5.评审方法6.符合性评审7.比较与评价8.磋商报价评价9.技术、商务评价10.评价总得分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编写评标报告13.停止评审14.磋商终止15.重新评审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2.合同金额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4—6.组成合同的文件7.合同生效8.合同份数第二节合同草案条款评分引表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4-1报价表五、采购需求的响应六、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8-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附件8-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件8-6分包意向协议书九、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9-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9-2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9-3符合预留采购份额的证明文件附页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页2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3分包意向协议书附件9-4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已进行资格预审的)—5—十、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工程类、服务类适用)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二、最后报价—6—第一章磋商邀请澧县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的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编号:澧财采计[2025]000153委托代理编号:HNPL2025-CG-0048供应商来源:网上公开征集是否允许联合体:第1包:否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分包号包名称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元)1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109151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1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否否否二、供应商资质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7—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名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第1包:本包仅限中小企业参标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时间:详见《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时间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自行下载。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澧县翊武路1318号(澧县艳电管理宿舍1区老干中心二楼)五、其他说明1、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制度,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德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常财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保证金。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澧县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地址:澧县澧西街道荣家河社区联系人:文学斌联系电话:19386803637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艳电路1号(常德艳洲水电实业有限公司1栋101室)联系人:彭武华电话:0736-3221688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金额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按常财办[2024]7号文件执行。—8—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第2.1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澧县澧阳大垸水利管理委员会地址:澧县澧西街道荣家河社区联系人:文学斌联系电话:19386803637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湖南鹏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艳电路1号(常德艳洲水电实业有限公司1栋101室)联系人:彭武华电话:0736-3221688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包仅限中小企业参标。注: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否第5.1款现场勘察本次采购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因没有踏勘现场而给自身带来的损失,供应商自行负责。二、磋商文件第6.3款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无三、响应文件—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0.1款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第10.1(3)项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1109151元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第12.1款保证金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制度,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德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常财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保证金。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第14.1款分包无第15.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均须胶装成册);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储存,PDF格式,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单独密封)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澧财采计[2025]00015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PL2025-CG-0048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澧县翊武路1318号(澧县艳电管理宿舍1区老干中心二楼)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22.4款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及标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23.2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32.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om第34.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否■是,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否■是,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批)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43.1款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45.1款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收取标准:按常财办[2024]7号文件执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46.1款其他规定/—12—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13—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者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者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者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3)授权委托书(格式)(4)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5)采购需求的响应(6)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偏离表(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9)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10)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最后报价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0.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5—(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0.3本章第3.1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按本章第42.3款或者第42.4款或者第42.5款规定提交证明材料。10.4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磋商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者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6—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保证金12.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4.分包14.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可以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方案,且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4.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4.3成交供应商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5.1响应文件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并由供应商和供应商代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规定签署的位置签署、盖章。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者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者“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者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提交的最后报价,可打印或者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8.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5.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0.磋商小组20.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0.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磋商程序21.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初步审查、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22.响应文件初步审查22.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有效期不足的;(3)磋商报价(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2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应拒绝其参与磋商,但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除外。22.4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澄清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最后报价如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4.磋商24.1初步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20—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磋商。2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4.5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退出磋商25.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1.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5.2供应商参与磋商,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6.最后报价26.1响应文件(包括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不得要求其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其提交的最后报价。26.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6.5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21—26.6下列情形,磋商小组可以直接要求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磋商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26.7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7.综合评审2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7.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8.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为2家。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保密30.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1.公平竞争31.1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2—32.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询问及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履约担保34.1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5.签订合同35.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5.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禁止行为36.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3—36.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政府采购政策37.预留采购份额37.1本章第3.1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提交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不符合本章第10.3款规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8.强制采购38.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39.优先采购39.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9.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0.价格评审优惠40.1本章第3.1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0.2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非预留采购份额”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小微企业扶持—24—政策,价格评审优惠如下:(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最后报价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文件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0.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1.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1.1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1.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1.5“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1.6【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事项。42.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2.1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2.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25—42.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可通过信息化部网站上的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文件要求或者接受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或者允许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的,还应当提供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2.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3.进口产品43.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44.融资、担保44.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5.代理服务费45.1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6.其他规定46.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6—2.供应商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本章“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资格。2.2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供应商若有第二章第10.1款规定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该款规定进行审查。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磋商小组。第二节评审方法及标准5.评审方法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6.符合性评审6.1响应文件审查。审查标准:本章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根据第二章第23.5款规定,在磋商结束后,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6.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比较与评价7.1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本章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8.磋商报价评价8.1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权重分8.2因算术修正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最后报价。(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第二章第二节第22.2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第二节第38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8.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9.技术、商务评价9.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9.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以及本章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10.评价总得分10.1评价总得分为磋商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价总得分=A磋商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28—10.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0.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26.5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编写评标报告12.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3.停止评审13.1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4.磋商终止1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15.重新评审1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0—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是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自然人或今年新成立公司无近期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完成能力承诺书或与本项目相关连的专业人员证书或与项目实施关联的设备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也可用承诺书替代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7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截图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8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结论—31—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供应商123451完整性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格式2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全部满足磋商文件中“★”号条款参数的要求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响应报价是否高于采购单位预算价3结论评委签名:年月日—32—附表3评审方法及标准表评审因素及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30分供应商提供近3年以来(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计15分,最高记30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最高分30分;客观分)2技术部分50分服务方案5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定计分: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包括:①组织管理措施;②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③紧急情况应对措施;④安全管理措施;⑤质量保障措施;⑥环境保护管理措施;⑦人员安排计划;⑧合理化建议及承诺等相关内容,内容合理、满足采购文件和相关要求的计50分;不符合文件或欠合理或不完善的每处扣2分,缺漏项的每处扣7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服务方案,否则不计分)(最高分50分;主观分)3价格部分20分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3—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主要含堤顶路面维修养护、堤坡草皮养护、堤脚扫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澧阳大垸2025年堤防维护养护工程序号工程项目及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澧水堤防砍草维护(全长30.904km除草8次)1.1澧水合口至津市界30.904kmkm30.9041.1.1堤坡砍草维护1000m²9518.432自编砍草维护1000m²2澹水堤防砍草维护(全长65.368km除草8次)2.1澹水左岸十回港-车家溪11km、澹水右岸十回港-东洲19.468km、车家溪间堤2.5kmkm32.9682.1.1堤坡砍草维护1000m²8601.68自编砍草维护1000m²2.2乔涔排9.1km、大坪低排15.7km、澧城排5kmkm29.82.2.1堤坡砍草维护1000m²8310.15自编砍草维护1000m²2.3澹水堤防25km堤脚扫障2.3.1小型挖机清挖构树株3500010009挖掘机挖树根树身直径5~10cm100棵0.012.3.2机械除杂m²25000010250挖掘机挖土方土类级别I、Ⅱ单斗挖挺机液压斗容1.0m²100m²0.0033涔水堤防砍草维护(全长25.324km除草8次)3.1涔水右岸干河-丁堤拐19.008km、北民湖界堤6.316kmkm25.3243.1.1堤坡砍草维护1000m²6989.424自编砍草维护1000m²13.2涔水右岸段碧溶-胜利湾碎石通道整修m³2400090040+90041*-17公路路面泥结碎石压实厚度20cm,增厚-17cm1000m²0.001合计—35—二、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施工质量到达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保修:按相关要求保修,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三、项目实施要求1、建筑材料及机械运输、保管及保险1.2、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及机械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1.3、成交供应商负责机械在项目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3、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四、其他要求1、实施时间、地点及服务期1.1、实施时间:签订合同日起。1.2、实施地点:澧县。1.3、工期:30天。2.付款方法:银行转账。3.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仲裁解决。五、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对于上述采购需求,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36—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37—4.付款1、双方协商一致。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具体比例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者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者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7)磋商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38—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39—第二节合同草案条款(双方自行拟定)—40—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五、采购需求的响应六、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九、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十、本项目主要服务团队资料十一、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二、最后报价—41—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42—评分引表评分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43—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4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45—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按上述规定签署。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46—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4-1报价表报价表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大写金额:_(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按采购人要求注:(1)请根据项目工程量清单提供投标报价明细。(2)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_日期:年月日—47—五、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48—六、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49—七、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其他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_日—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防维护养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