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5)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56257-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93.8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华人启星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月华大街1号A8-3263(集群注册)
中标金额:93.89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华人启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月华大街1号A8-3263(集群注册)
911101063183283997
93.89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3.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华人启星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
/
1
93.89万元
93.89万元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增茂(组长)、母润平、陈霖、王澐、悦中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26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编号:TC25040WR
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拨子北路16号
联系方式:张新敏,69241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611D室
联系方式:赵曰贤、张百娇、张洁,010-61954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曰贤、张百娇、张洁
电 话: 010-619541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6:03
评审专家名单
张增茂(组长)、母润平、陈霖、王澐、悦中原
总中标金额
¥93.89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洁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954124
采购单位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拨子北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9241644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611D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1954124
附件:
附件1
分项报价.pdf
附件2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第四章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包号:TC25040WR/01项目名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智能感知实训台3300001套330000华人启星定制2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2526015套378900华人启星定制3鸿蒙实验模块600001套60000华人启星定制4智能感知系统技术与应用500001套50000华人启星定制5汽车视觉技术与应用500001套50000华人启星定制6传感器原理与应用技术500001套50000华人启星定制7技术服务200001项20000华人启星定制合价(元)938900元无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15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北京华人启星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8日16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56257-XM001招标编号:TC25040WR采购人: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56257-XM0012.项目名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3.项目预算金额:94.8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94.80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94.801批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00至2025年12月5日17:00(北京时间)。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3.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中招国际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fw.beijing.gov.cn)媒体发布。2.递交方式:本项目为纸质版递交文件。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4.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5.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5.2注册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5.3驱动、客户端下载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投标人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5.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招标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5.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5.7电子开标(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5.8招标代理编号:TC25040WR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拨子北路16号联系方式:张老师话:010-692416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611D室联系方式:赵曰贤、张百娇、张洁话:010-61954124、62108084邮箱:zhaoyuexian@cntcitc.com.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曰贤、张百娇、张洁话:010-61954124、6210808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包,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包。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传感器原理与应用技术。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预计会议时长:时分至时分(以参会人员及会议内容为准)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条款号条目内容4.1样品(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2.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号:9558850200000810783行号:102100004960保证金银行转账附言:TC25040WR-01投标保证金3.保证金形式:■保函正本■电汇■支票等非现金方式4.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方式登记报名的投标人,应注意以下事项:4.1在线售标版本(本项目不适用)在线购买电子版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比选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响应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4.2线下售标版本(本项目不适用)线下购买纸质版比选文件的投标人,须在购买标书前主动至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投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标书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响应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4.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档要求: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后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签字,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在封面右上角上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封面右上角注明“副本”字样。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原件1份、《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1份和《关于项目供应方参加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阳光项目工程”建设的承诺书》原件1份密封包装。本项目非电子化采购全流程,无需在平台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条款号条目内容25.5分包(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5.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5.7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投标人,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以书面形式送达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联系电话:010-62108058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以每个包/标段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费率标准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按下表计算出的收费金额计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序号金额M(万元)费率1M≤1001.50%2100<M≤5000.80%3500<M≤10000.45%条款号条目内容41000<M≤50000.25%55000<M≤100000.10%610000<M≤500000.05%750000<M≤1000000.035%8100000≤M0.008%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如涉及)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信息安全产品5.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4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采购需求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字样。若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都须使用不褪色墨水或签字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不满足上述签署要求的投标无效。14.3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要求盖章的位置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未按此要求盖章或仅加盖骑缝章均视为投标无效。14.4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均可。14.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14.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7投标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14.8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装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为准。(本项目不适用)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点。15.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规定的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履约保证金25.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25.6.2中标人除25.6.1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25.6.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5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7“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提供服务/供应货物/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服务/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提供服务/供应货物/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服务\\货物\\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包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满足本项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如有)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进口产品(如有)本项目不涉及进口,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2或要求的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3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4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如果是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情况,按技术得分优劣排列。排名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抽取。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价格部分(30分)1投标报价30分评审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格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二、商务部分(10分)2类似项目业绩6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建设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需提供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与签订的合同关键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管理体系认证4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1个有效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技术部分(60分)6服务需求30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得30分;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未标注特殊符号的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注:(1)本项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偏离表及响应情况进行打分(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标注“★”号技术条款需提供相关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标注“#”号技术条款以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6服务需求30分技术说明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需标明证明资料所在页码及具体位置,以确保产品参数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如提供的证明资料中未明确标明或不满足则视为负偏离。8项目实施方案10分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与部署计划、项目进度安排、安装调试方案、应急组织预案、安全保密措施、人员安排等:(1)实施方案能够充分考虑项目需求,内容合理详细,针对性及可行性强,项目管理科学完善,实施计划清晰合理,团队人员配置合理等,满足招标要求得10分;(2)实施方案内容较合理详细,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项目管理较完善,实施计划较合理,团队人员配置较合理等,较满足招标要求得8分;(3)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合理详细,针对性及可行性基本可行,项目管理基本完善,实施计划基本合理,团队人员配置基本合理等,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6分;(4)实施方案内容合理详细度一般,针对性及可行性一般,项目管理完善度一般,实施计划一般,团队人员配置一般等,基本能够满足招标要求得4分;(5)实施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内容不详实,缺少针对性和可行性,项目管理不规范,实施计划不合理,没有团队人员信息,不满足招标要求,得2分;(6)未提供得0分。9质量保障措施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测与评估、建设质量保障措施、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等质量保障制度:(1)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完善、质量事故处理科学的得6分;(2)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较完整、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较完9质量保障措施6分善、质量事故处理较科学的得4分;(3)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一般、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方法一般的得2分;(4)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10专业技术人员2分本项目实施需配置项目经理和执行经理各1名。两人需具有相关项目的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和执行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11售后服务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及响应时间、质保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方案、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案等进行评审:(1)售后方案完整且详细、服务流程和操作规划清晰、质保期满后的服务内容完善的得6分;(2)售后方案较完整且较详细、服务流程和操作规划较清晰、质保期满后的服务内容较完善的得4分;(3)售后方案内容一般、服务流程和操作规划不够清晰、质保期满后的服务内容一般的得2分;(4)未提供得0分。12培训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培训组织形式、培训范围、培训资源等进行评审:(1)培训方案内容完善、培训计划详细且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2)培训方案内容较完善、培训计划较详细且较科学、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3)培训方案内容一般、培训计划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4)未提供得0分。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建设背景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的建设,是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顺应智慧交通行业技术变革、破解传统实训教学瓶颈、响应国家产教融合政策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整合国产自主操作系统生态技术资源,搭建适配行业需求的实训平台,填补交通职业教育中国产自主操作系统技术教学的空白,为行业培养复合型技术人才奠定基础。1.行业发展:智慧交通成未来核心方向,自主操作系统生态加速落地当前,我国正大力推进“新基建”与“交通强国”战略,智慧交通作为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嵌入式系统等技术的核心领域,已成为交通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方向。其中,具备分布式架构、多设备互联、跨场景协同特性的国产自主操作系统,在智能车机、交通感知终端、智慧路网等场景中快速推广,头部科技企业主导的自主操作系统智慧交通生态逐渐成型,行业对掌握该系统技术的复合型交通技术人才需求激增。2.教育痛点:传统实训体系难以匹配自主操作系统技术与岗位需求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作为培养交通行业一线技术人才的核心院校,传统实训设备与课程存在两大短板:一是实训平台多基于传统操作系统,缺乏以国产自主操作系统为底座的智能终端、车机模拟等实训环境,无法满足行业对该系统技术应用能力的要求;二是现有实训多聚焦单一设备操作,未覆盖智慧交通“感知-网络-应用”全链路,学生难以通过实践理解端到端的场景化应用,与企业实际岗位需求存在差距。3.政策导向: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技术同步发展近年来,国家《职业教育法》修订、《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明确提出,职业院校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与产业技术发展同频共振”。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的建设,正是响应政策要求,依托头部科技企业自主操作系统技术资源,将企业真实技术、商业产品与教学实训结合,填补交通类院校自主操作系统技术教学空白,实现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的精准对接。二、建设目标本次实训室建设以“搭建专业实训环境、完善课程资源体系、培养复合型人才、打造示范样板”为核心,通过硬件与软件的协同整合、课程与岗位的深度适配,构建起覆盖自主操作系统智慧交通全链路的教学实践体系,助力学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交通行业发展。1.搭建“硬件+软件+场景”一体化智慧交通实训环境建成以智能感知实训台和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为核心的硬件体系,集成多类型智能传感器、国产自主操作系统嵌入式车机模拟平板,覆盖智慧交通“感知层(传感器)-网络层(互联技术)-应用层(场景化项目)”全架构,支持触屏交互与效果可视化,为学生提供与企业真实场景一致的实训载体。配套部署实训平台软件-自主操作系统实验模块,整合实验工具集、指导书等资源,实现实训过程的数字化管理与实验效果的实时反馈,打造“设备可操作、效果可观察、过程可追溯”的实训环境。2.构建贴合岗位需求的智慧交通课程资源体系围绕实训硬件,完善三大核心课程资源:匹配智能感知实训台,聚焦车机模拟与智能终端实验;以《传感器原理及应用技术(自主操作系统版)》匹配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覆盖智慧交通领域20+传感器知识点与11项核心实验(如闯红灯实验、智能门禁实验等),形成“硬件支撑课程、课程反哺实践”的资源闭环。课程内容对标智慧交通企业岗位(如智能交通终端开发、车机系统调试、交通感知设备运维等),融入头部科技企业自主操作系统南向/北向开发技术与商业产品逻辑,确保学生掌握的技能直接对接行业需求。3.培养“自主操作系统技术+交通应用”的复合型技术人才通过实训室教学与实践,使学生达成三大能力目标:一是掌握国产自主操作系统基础操作、智能传感器原理与应用,能独立完成传感器调试、数据采集等基础任务;二是具备自主操作系统智联场景开发思维,能基于实训箱完成智慧交通(如闯红灯监测、智能门禁)等场景化项目设计与实现;三是形成行业适配能力,能快速对接企业中国产自主操作系统车机、交通感知终端等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为就业与职业发展奠定基础。4.打造职业院校自主操作系统智慧交通产教融合示范样板依托实训室建设,探索“校企协同、课岗融合”的教学新模式:一方面,通过引入头部科技企业技术资源与行业案例,实现教学内容与产业技术同步更新;另一方面,以实训室为载体开展技能大赛、毕业设计、创新创业项目,提升教学质量与学生竞争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自主操作系统技术在交通职业教育中的应用方案,打造示范样板。三、建设内容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整体围绕“实训环境搭建、课程资源配套、教学保障支撑”三大核心维度展开,形成“硬件-课程-管理”一体化的建设体系,具体内容如下:实训环境核心搭建:聚焦智慧交通“感知-网络-应用”全链路实践需求,构建以智能感知实训台、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为核心的硬件体系,同步配套实训场地供电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及存储操作台等辅助设施,打造可满足多场景实操、效果可视化展示的实训空间,为学生提供与行业真实场景适配的实操载体。课程资源体系配套:围绕实训硬件功能与智慧交通岗位需求,构建“核心课程+实验资源+数字化素材”的课程资源库。完善实验指导书、软件工具集、考核方案,补充线上课件、实验视频等数字化资源,实现“设备-课程-岗位”的深度衔接。教学保障机制建设:建立“技术支撑+管理机制+创新平台”的教学保障体系。本次建设拟邀请专业技术团队负责设备调试维护与教师培训,制定实训室管理制度与“理论+实践”融合教学模式,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区与校企合作实践平台,确保实训室稳定运行、教学质量提升,同时为学生提供竞赛、毕业设计、项目实践的拓展空间。四、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依据: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所投设备原厂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开展实训室设备(含智能感知实训台、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配套软件及辅助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安装符合安全标准、调试参数匹配原厂技术要求。时间约定:投标人应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保障实训室按计划投入使用。若因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需延期,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延期期限及后续工作安排。调试合格标准:软、硬件设备调试合格判定,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设备规格参数及设备原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技术标准为依据,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硬件设备通电运行正常,无故障报错;软件系统安装部署完成,可正常启动并实现预设功能;设备整体性能符合投标承诺及教学实训需求,经校方现场核验确认后,视为调试合格。2、培训:培训责任与范围:投标人需在提供实训室相关技术资料(含设备说明书、实验指导手册、软件操作指南等)基础上,针对所投产品(智能感知实训台、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及配套软件、辅助设施),拟订专项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需覆盖设备测试方法、日常操作流程、定期保养要点及简单故障检修(如传感器校准、软件调试、常见硬件问题排查)。培训人员与规模:投标人需完成对校方不少于5名指定人员(建议含专业教师、实训管理员)的现场使用培训,确保参训人员能全面掌握设备核心应用技能,满足后续教学与实训室管理需求。培训时间与费用:具体培训时间由校方根据教学安排确定,投标人需配合校方时间灵活调整培训计划;培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讲师差旅、培训材料印制、设备耗材损耗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校方无需额外支付。培训合格标准:参训人员经考核后,需达到“能独立、正确地对设备进行操作、保养”的核心标准,具体包括:可独立完成设备开机调试、实验项目操作(如传感器数据采集、场景化实验运行);能按照规范流程开展设备日常保养(如清洁、部件检查、耗材更换);可识别并处理简单设备故障(如连接异常、软件报错),考核合格后方可完成培训交付。3、实施工期要求:实施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实施地点: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指定地点(二)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是否允许进口是否为核心产品1智能感知实训台2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153鸿蒙实验模块4智能感知系统技术与应用5汽车视觉技术与应用6传感器原理与应用技术是7技术服务项(二)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要求1智能感知实训台一、产品主要功能#1.设备需集成多类型智能传感器,可提供丰富的智能终端实验。集成以鸿蒙OS为底座的嵌入式平板,用于模拟鸿蒙车机系统。可同时支持触屏式实验交互和效果可视化展示。设备需具备国产高性能计算平台,包含从单目摄像头、双目摄像头、鱼眼摄像头、红外摄像头、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等传感器,并具备从传感器获取数据功能;提供产品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设备需包含智能车机模拟系统,配备国产操作系统,具备以图形化界面操作形式进行算法处理,同时能在智能车机模拟系统上显示各实验相关的算法代码及结果;提供产品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设备要求智能车机模拟系统提供设备管理中心和视频中心,可支持实时管理和查看摄像头采集的视频;4.设备要求可支持对多种类型摄像头,并且摄像头的数据均可进行上报;5.单目摄像头需支持完成标定、测距、障碍物检测等实验;6.鱼眼摄像头需支持完成标定、校正等基础实验;7.双目摄像头需支持完成标定、测距、行人识别、行人测距、车道线识别等实验;8.双目摄像头可通过智能车机模拟系统上进行可视化展示;#9.需提供摄像头和雷达算法代码包,并支持自主修改、二次开发;提供产品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设备需提供智能车机模拟系统及配套的国产高性能计算平台实验环境,且国产高性能计算平台支持与PC端进行操作实验;11.需支持国产高性能平台相关烧录工具软件进行烧录,平台需提供对应操作手册;12.需支持高性能计算平台远程登录工具软件;13.需支持常用数据标注方法如Labelme;14.需支持常用计算机视觉库OpenCV,完成数据处理相关任务;二、主要子部件规格1.单目摄像头:RTMP协议/有线联网,焦距≥2.8mm,数量≥1个,图像分辨率>=1080P,帧率>=20fps;2.鱼眼摄像头:RTMP协议/有线联网,焦距≥1.6mm,数量≥4个,图像分辨率>=1080P,帧率>=20fps;3.红外摄像头:RTMP协议/有线联网,焦距≥2.8mm,数量≥1个,图像分辨率>=720P,帧率>=20fps;4.双目摄像头:USB3.0,数量≥1,图像分辨率>=1080P,帧率>=20fps;5.毫米波雷达:水平视角:远距不低于±9°、短距不低于45°;垂直视角:不低于±3°;测距:远距不低于2m~75m、短距不低于0.6m~30m,测距精度远距±0.5m、短距±0.3m;最大目标数:不少于32个;6.激光雷达:测距范围:0.15m-6m;扫描角度0-360;俯仰角度±1.5°;测距分辨率<0.5mm/1智能感知实训台(主频500MHz),≥4个处理器核(主频1.0GHz);8.支持鸿蒙智能车机模拟系统:机身内存(ROM)不小于:64GB;运行内存(RAM)不小于:4GB;屏幕分辨率不小于:1920x1200;国产操作系统;三、提供制作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2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提供智慧工业、智慧家居、智能交通、智慧农业等4大类物联网应用实训案例。同时结合具备行业属性的丰富的物联网鸿蒙南向和北向相关课程包,灵活配置不同专业的需求。提供丰富的实验例程和实验指导资料,可扩展性强,可支持教学场景和科研场景,亦可满足二次开发的创新、创业场景,能够以实际行业案例支持。一、物联网主板(含核心板模块)#1.物联网开发板须高度集成多功能物联网开发核心主板,含ARMCortex系列芯片的主流微控制处理主系统;提供实物照片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支持物联网实时操作系统;3.具备≥1个LPWAN通信模块接口,≥1组支持4类应用场景扩展板的接口,≥1个电源模块,≥1个SPI接口的TFT液晶彩屏,≥1个板载交互模块接口(≥2个交互模块),支持无外接烧写器烧录代码;4.支持DC-005供电方式,预留一个电源输出口,提供防静电亚克力支撑板+铜柱固定;二、智慧工业扩展板#1.扩展板至少可支持产线温度监测、工位状态监测、智能电机、工业接口场景等常见智慧工业实训案例;提供实训案例对应实物照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扩展板具备≥1个485单总线接口、≥1个SPI接口、≥1个I2C接口、≥1组集成接口(≥1个UART接口、≥5个IO端口);3.配备≥1个温湿度传感器模块≥1个射频识别模块、提供防静电亚克力支撑板固定;4.支持外接≥1个指纹模组模块、≥1个电机(电机可调速)、≥1个光电开关模块、5.扩展板必须与开发主板兼容使用。三、智慧家居扩展板#1.扩展板至少可支持智能门禁场景、指纹识别场景、智能窗帘场景、室内温湿度监测场景、智能照明场景、语音播报场景、人体感应、光线采集场景、气体检测场景等常见智慧家居实训案例;提供实训案例对应实物照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控制板具备≥1个SPI接口、≥1个I2C接口、≥1组集成接口(≥1个UART接口、≥7个IO端口);3.配备≥1个室内温湿度传感器、≥1个语音播放控制器、≥1个人体感应传感器、≥1个触摸开关、≥1个光线采集器;4.支持外接传感器≥1个门禁状态传感器、≥1个窗帘开关控制电机、≥1个家居照明模块、≥1个喇叭、≥1个指纹模组,提供防静电亚克力支撑板固定;5.扩展板必须与开发主板兼容使用。2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四、智慧交通扩展板#1.扩展板至少可支持自感路灯场景、车流计数场景、轨交到站播报场景、光线采集场景、闯红灯报警等常见智慧交通实训案例;提供实训案例对应实物照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备≥1个SPI接口、≥1个I2C接口、≥1组集成接口(≥3个IO端口);3.配备≥1个语音播放控制器、≥1个光线采集器、≥1个闯红灯检测、≥1组交通灯模块、车位检测模块;4.板外配置≥1个路灯控制器、≥1个车流检测传感器、≥1个喇叭;5.扩展板必须与开发主板兼容使用。五、智慧农业扩展板#1.扩展板至少可支持电子围栏场景、智能灌溉场景、气压检测场景、光线采集场景、二氧化碳检测场景等常见智慧农业实训案例;提供实训案例对应实物照片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备≥1个I2C接口、≥1组集成接口(≥1个UART接口、≥4个IO端口);;3.配备≥1个二氧化碳传感器、≥1个温湿度传感器、≥1个气压传感器、≥1个光线采集器;4.板外配置≥1个电子围栏模块、≥1个智能灌溉电机模块;5.扩展板必须与开发主板兼容使用。六、提供制作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3鸿蒙实验模块#1.平台需提供鸿蒙基础实验功能,配套实验软件工具集、实验指导书、实验配套文档等资源;提供分布式操作系统实验设备配套电路原理图(包含:核心开发板、环境监测扩展板、交通信号扩展板、Wi-Fi扩展板)。提供图片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平台需提供原始代码下载能力。3.平台文档可提供实验文档缩略图预览查看、全屏查看。4.平台文档可提供支持文档页面滚动查看,文档页面输入页码快速查看。5.实验模块可提供倒计时、延时服务。#6.平台需支持查看设备名称、图标、数据实时状态,且不同设备的图标样式会存在差异。提供图片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平台需支持查看设备上报数据日志(含设备状态、设备名称,设备上报时间支持年月日时分秒)。提供图片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平台需支持设备下发控制设备状态,且设备状态变化对应开关不同状态。提供图片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智能感知系统技术与应用1.配套资源要求:(1)课程采用理实一体教学模式,选择主流硬件完成智能感知技术的集成与应用。课程不少于40课时,其中理论5课时,实验35课时;不少于20个文档ppt(550页ppt内容)和20个实验。(2)课程紧密围绕智能感知实训台,讲解多种摄像头和雷达的标定过程及应用案例,综合考察学生对不同交通场景环境感知传感器的选择、安装、标定、测试及应用能力。4智能感知系统技术与应用(3)课程资源须部署在实训平台上,提供课程大纲。2.知识点要求:智能感知技术简介、车辆避障项目案例实践、车辆行人识别项目案例实践、车辆车道线检测项目案例实践、其他车载感知硬件拓展。5汽车视觉技术与应用1.配套资源要求:(1)课程需采用理实一体教学模式,由浅入深的讲解机器视觉技术理论知识以及在车路协同场景中的应用。课程总课时于30课时,其中理论4课时,实验26课时;不少于12分文档ppt(380页ppt内容)和12个实验。(2)课程内容应由浅入深,分为初阶、中阶、高阶三个部分,包括图像基础操作、传统图像处理方法以及基于深度学习的图像分析方法,课程案例应包含交通场景元素。(3)课程资源须部署在实训平台上,提供课程大纲。2.知识点要求:机器视觉概述及初阶处理方法、机器视觉中阶处理方法及应用案例。6传感器原理与应用技术1.配套资源要求:本课程需配置《传感器原理与应用技术》课程课程大纲、理论PPT和实验手册,具体数量至少为:1份课程大纲,20份文档PPT,850页ppt内容,10个实验,45个课时包含25个理论课时和20个实验课时;该课程配套的相关资源支持在平台上进行查看和操作。2.知识点要求:智慧交通系统、智慧农业系统、智慧矿山系统、智慧园区系统、智慧家居系统。7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五、技术规范要求(一)售后服务1.质保:所有产品质保期为36个月。质保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2.保修:质保期满后的保修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人工服务,只收取更换硬件成本费。3.必须分别明确质保期(包括产品的原厂质保)和免费保修期。所有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维护和零部件;质保期后,维修、更换配件等只收成本费,人工费用全免。4.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出现异常或故障时,投标人10分钟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修复。如不能修复免费提供同等档次备用设备。5.如果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对第4条内容做出响应,校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如果发现货物内在的损坏或货物质量与规定不符,无条件更换、更新。7.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全部技术资料。交货时必须随机提供使用说明书、保养维护手册、三包凭证、备件清单及出厂合格证。(二)项目管理要求1.服务保证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从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保障和安全保密等方面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服务质量。2.质量保证投标人应建立详细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建设的质量控制方案和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保证项目各个阶段工作满足招标方对质量的要求。应根据项目的工作计划,对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并向项目单位提交里程碑式工作成果。通过保证各阶段性成果的质量,最终保证整个项目的质量。(三)工期保证(1)在本项目合同签订之后,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2)项目进度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项目进度管理的依据是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项目进度。(3)项目进度管理应该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在了解项目详细情况后,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按照具体实施计划,定期跟踪检查,对可能发生的延误提出相应对策;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或参加项目例会、协调会议等,向招标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提交进度报告,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四)安全保密严格遵守合同规定,执行国家《保密法》及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选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参与和从事本项目工作,教育相关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服从招标人的管理,严格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和工作制度,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所收集、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文档、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表格、数字等各种形式所属权均归属招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对所涉及到的内容保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签署保密协议。投标人自觉接受招标人的安全保密监督和管理,投标人如违反安全保密条款,招标人将追究其责任,对重大的泄密事件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投标人泄露招标人资料,造成伤害的,除依据国家法律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外,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1.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投标人,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采购人应积极配合投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无特殊原因,应在收到投标人因融资需要发起的变更收款账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通过。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招标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包号: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七章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的(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华为鸿蒙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智能感知实训台、智联场景应用实训箱、鸿蒙实验模块、智能感知系统技术与应用、汽车视觉技术与应用、传感器原理与应用技术、技术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华人启星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为1000.34万元,资产总额为72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华人启星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8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感知实训室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