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 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 肌电诱发电位中标结果公示(洛阳市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老年病医院、洛阳市老年疾病防治中心、洛阳市中医药研究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41
2、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洛直政采磋商(2025)0136-2号-1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洛阳盛铭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九都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名门世家15号楼1308
638,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5.37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肌电诱发电位仪
日本光电
MEB-9404C
1
638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蔡美丽、范少华、薛孟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9,5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散二室。 3、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4、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医院
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212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037997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603799781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盛铭.pdf
报价明细表.pdf
评标报告-12.22.pdf
最终排名.pdf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41采购人:洛阳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第一章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样本)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明细表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附件10: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附件1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2:售后服务计划附件1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5: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5-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6:其他材料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资格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招标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开标。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4.3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5、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先生0379-62212613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17603799781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斤,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口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口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竟争审查相关规定。(单位签章)2025年8月22日-2-洛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洛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洛阳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洛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洛财购〔2021〕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第一章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412、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50000元最高限价:65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洛直政采磋商(2025)0136号-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65000065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采购肌电诱发电位仪1套,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交货地点:洛阳市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发展。(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9月15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9月15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中医院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0379-622126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6037997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76037997812025年9月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洛阳市中医院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379-62212613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603799781邮箱:3160692152@qq.com1.1.4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相关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本次招标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工业。(5)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1.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招标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次招标强制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强制节能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1.7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411.1.8交易中心注册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5)0136号1.1.9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不得将一个标段(包)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约定的交货期内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完毕。1.3.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1.3.2交货地点洛阳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1.3.3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1.3.3履约验收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1.3.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1.3.5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小时内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96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供应商应当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或优惠价格的有偿升级服务,免费提供与医院工作系统对接。2、质保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文件有效期。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在洛阳市电子招2.2.1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同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金额为650000元,最高限价为65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不一致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1.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2.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如运费、安装费、人员工资(不低于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加班费等各项福利、人员工装、物品损耗、招标代理服务费等。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免收。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4.1.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无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0379-69921065;0379-69921055。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5.3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1.2确定成交的原则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得分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2、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与招标公告同步的网站。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收取,成交供应商7.4.1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免收履约保证金。7.5.1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保留对产品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数量增减变动时,单价根据供应商最终成交价与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比例同比下调。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或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送;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样品☑否□是。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样品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评审方法:样品的评审标准: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肌电诱发电位仪。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监督部门及电话: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0379-63259707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对釆购人自取得发票或验收合格后5日内(对于中小企业原则上自收到发票或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支付手续的,单位需作出情况说明。3、采购人应对供应商履约情况依法及时开展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提请验收申请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应根据验收工作小组出具的《验收结果意见书》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4、出具验收报告当天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报告。5、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按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7、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中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字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8、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成交供应商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融资渠道和方式。9、如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10、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磋商开启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11、暗标评审。11.1本次采购采用暗标评审。11.2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响应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允许插入图片。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可投进口产品,也可投国产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2)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1.1.6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所报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1.1.7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交易中心注册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交货期、交货地点、履约验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3.1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3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5售后服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磋商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要求。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重要技术条款的客观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1.11.5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1.6如响应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4采购人设有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不一致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3.4.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合同扫描件,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5.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2.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5.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5.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评标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化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7.3.1《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结果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7.3.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当日通过洛阳市政府采购系统报财政部门备案;在收到供应商书面验收申请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如有);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5.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5.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样品如本采购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样品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4、交货地点:洛阳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主要参数一、设备名称:肌电诱发电位仪*二、层次要求;4通道*三、设备与人体接触所有电极:细胞毒性≤2级,无皮内反应,无致敏性反应(提供检测报告证明)*四、产品使用范围:适用于医院的检查室、手术室、门诊室和一般病房,用于成人、小儿(含婴儿)和新生儿的临床检查(提供产品注册证)五、放大器要求1.一体式全数字放大器输入盒1.1输入电阻:差模≥200MΩ(误差-7%~-2%)*1.2噪音:≤0.4μVrms(1Hz~10KHz)(提供检测报告证明)*1.3共模抑制比:≥125dB(平衡模式)(提供检测报告证明)1.4灵敏度:1,2,5,10,20,50,100,200,500μV/div,1,2,5,10mV/div,±5%1.5低切滤波:(0.01、0.02、0.05、0.1、0.2、0.5、1、2、5、10、20、50、100、200、500)Hz,(1、2、3)KHz*1.6高切滤波:(10、20、50、100、200、500)Hz,(1、1.5、2、3、5、10、20)KHz(±20%)(提供检测报告证明)1.7AC滤波:50/60Hz(倍减<1/20)1.8皮肤电极接触阻抗检查:2、5、10、20KΩ(误差±20%)2.运算放大器主要参数2.1振幅校准(1、10、100)μV,(1、10)mv,误差±2%2.2最低每通道采样频率≥100KHz2.3转换速度:10μs/通道2.4时基模式:每通道单独选择3.刺激器共同功能3.1触发模式:≥6种(提供证明材料)3.2刺激模式:≥3种(提供证明材料)*3.3刺激频率:0.1~100Hz(提供证明材料)3.4刺激延迟:0~10s4.电刺激器4.1:刺激脉冲持续时间:范围:0.01,0.02,0.03,0.05,0.1,0.2,0.3,0.5,1ms(±10%)精度:1ms~2.1ms(精度±8%)4.2刺激强度:0.1~100mA(步长值0.1mA,0.2mA,1mA),精度2.1~100mA(±5%)4.3刺激模式:可输出单、双序列刺激(提供证明材料)5.声刺激器5.1刺激强度:0~130dB/SPL±5dB/SPL5.2刺激模式:喀喇音,短纯音5.3刺激相位(极性):凝聚(正相),稀疏(负相),交替音5.4声刺激频率:调节范围:50Hz~10KHz:125Hz~8KHz,精度:误差±5%6.视刺激器6.1刺激模式:图型翻转式,外部视觉刺激6.2图型反转刺激:图形反转:场格式:全场,左半,右半,上半,下半,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图型分区数:4,8,16,32,64,128六:软件功能(提供功能截图和技术说明书)系统工作站配置:处理器≥I5,主频≥1.7GHz,内存≥8G,硬盘≥1T,固态硬盘≥256G,显示器≥24寸液晶,分辨率≥1280*1024。1.听觉诱发电位软件:1.1听觉脑干反应(ABR,BAEP)1.2中潜伏期反应(MLR)1.3缓慢颅顶反应(SVR)1.4耳蜗电图(EcochG)1.5听觉诱发(自由编辑)2.体感诱发电位软件:2.1体感诱发电位(SEP)2.2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SEP)2.3心电图触发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ECG-SSEP)2.4脊髓诱发电位(ESCP)2.5体感诱发(自由编辑)3.视觉诱发电位软件:3.1翻转模式(棋盘格)诱发电位(Pattern-VEP)3.2外接刺激器视觉诱发电位(Foggle-VEP)3.3视网膜电位图(ERG)3.4眼球电位图(EOG)3.5视觉诱发(自由编辑)4.神经传导研究软件:4.1运动神经传导速度(MCS)4.2感觉神经传导速度(SCS)4.3F波(F-Wave)4.4H反射(H-Reflex)4.5重复刺激(RepStim)4.6瞬目反射(BlinkReflex)4.7碰撞实验5.肌电图软件:肌电图EMG;运动单位电位MUP6.定量EMG软件对于连续的EMG波形,可以进行图形匹配分析、旋转/放大分析、频谱图分析7.单纤维肌电图和宏视肌电图检测软件8.EMG回放软件:可在任何不需要仪器软件的普通电脑上回放采集波形9.SSR自主神经系统软件10.英文及中文软件系统,提供中、英文报告,表格、数据、图形自动进入报告系统。测量结果采用MicrosoftWord/Excel生成报告,自动创建pdf格式的报告文件。11.内置检测项目指南,详细介绍检测方法、电极位置、标准波形、神经解剖图等。七、配套运动诱发磁刺激仪1.适用范围:刺激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用于检测、评定。2.磁场强度:1.5T~6T(峰峰值)允差±20%3.输出频率:0.1Hz~40Hz,允差±5%*4.单边脉冲宽度:160μs~190μs,允差±10%5.保护功能:当线圈发生故障时,应停止磁场输出,有视觉及听觉提示6.触发接口:设备拥有外部触发接口,可兼容国内外主流的肌电图、脑电图及ERP等设备,信号触发和接收接口具备隔离功能。*7.具备脚踏开关8.线圈具备自检测功能,无需关机即可更换不同的线圈9.具有嵌入式液晶显示屏,液晶屏可显示刺激强度、线圈温度及连接状态八、配置要求1、肌电图及诱发电位仪系统工作站1套专业隔离电源装置1台液晶显示器1台彩色喷墨打印机1台肌电图主机1台鞍式电流刺激器1副4通道电极输入盒1套反转模式监视器1台头戴耳机1副同心针电极连接线1套同心针电极1盒指环电极1套盘状电极1套接地电极1套导电膏1盒电源线1根移动工作台1台肌电图诱发电位仪软件系统1套2、运动诱发磁刺激仪磁刺激仪主机1台液冷机1台磁刺激仪定位帽5顶电源线1根体表(肌电)电极20片脚踏开关1个磁刺激仪刺激线圈1套刺激线圈支架1套PC机1台软件系统1套键盘鼠标套装1套台车1台三、供货要求(一)交货要求:1、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日期的投标将不被接受。2、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产品的制造、安装、检测及验收标准执行。4、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铭牌、标记、随机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5、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包装和发运:1、货物的包装和运输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2、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运输、搬运和装卸不当导致货物锈蚀、缺失或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三)培训要求:通过培训使采购人相关人员掌握有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方法,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一般故障处理、日常检测和维护等工作的目标。(四)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小时内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96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供应商应当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或优惠价格的有偿升级服务,免费提供与医院工作系统对接。2、质保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第四章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图纸(如有)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招标采购文件编号:甲方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号招标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第二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货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大写:。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元。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屏蔽及装修、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配套服务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四条权利和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核心部件质保期年,保修期保修。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第六条交货和验收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安装调试时间:,。2.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4.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本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售后服务机构参与验收,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也可以视项目情况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落标人参与验收。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甲方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八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质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响应或者拒绝响应,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维修,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有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同意如果发生该费用,甲方可直接从甲方向乙方应付未付货款或质保金中直接扣除。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第九条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41采购人:洛阳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样本)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明细表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附件10: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附件11:制造商授权书(参考)附件1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3:售后服务计划附件1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5: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5-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6: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6-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7:其他材料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资格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招标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开标。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4.3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5、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先生0379-62212613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17603799781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斤,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口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口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竟争审查相关规定。(单位签章)2025年8月22日-2-洛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洛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洛阳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洛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洛财购〔2021〕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412、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50000元最高限价:65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洛直政采磋商(2025)0136-2号-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65000065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采购肌电诱发电位仪1套,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交货地点:洛阳市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发展。(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二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中医院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0379-622126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6037997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76037997812025年12月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洛阳市中医院地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36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379-62212613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603799781邮箱:3160692152@qq.com1.1.4采购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洛阳医院(洛阳市中医院)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采购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相关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依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本次招标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工业。(5)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1.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招标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本次招标强制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报强制节能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1.1.7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1411.1.8交易中心注册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5)0136号1.1.9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不得将一个标段(包)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约定的交货期内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完毕。1.3.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1.3.2交货地点洛阳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1.3.3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1.3.3履约验收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1.3.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1.3.5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小时内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96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3)供应商应当定期对所供设备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或优惠价格的有偿升级服务,免费提供与医院工作系统对接。2、质保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注: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供应商在磋商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要求;质保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文件有效期。其他: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或取得所投产品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1.11.4偏差最高项数:/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同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金额为650000元,最高限价为65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不一致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1.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2.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如运费、安装费、人员工资(不低于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加班费等各项福利、人员工装、物品损耗、招标代理服务费等。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免收。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3.4.4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4.1.1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无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0379-69921065;0379-69921055。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否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5.3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1.2确定成交的原则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得分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2、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与招标公告同步的网站。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10%收取,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免收履约保证金。7.5.1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保留对产品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数量增减变动时,单价根据供应商最终成交价与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比例同比下调。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或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送;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样品☑否□是。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样品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评审方法:样品的评审标准: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肌电诱发电位仪。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监督部门及电话: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0379-632597072、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对釆购人自取得发票或验收合格后5日内(对于中小企业原则上自收到发票或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支付手续的,单位需作出情况说明。3、采购人应对供应商履约情况依法及时开展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提请验收申请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应根据验收工作小组出具的《验收结果意见书》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4、出具验收报告当天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报告。5、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按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人负责解释。7、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中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字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8、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成交供应商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融资渠道和方式。9、如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10、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磋商开启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11、暗标评审。11.1本次采购采用暗标评审。11.2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内容,响应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允许插入图片。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可投进口产品,也可投国产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2)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1.1.6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所报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1.1.7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交易中心注册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交货期、交货地点、履约验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3.1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3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5售后服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磋商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要求。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重要技术条款的客观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1.11.5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1.6如响应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4采购人设有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不一致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3.4.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合同扫描件,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5.2.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2.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5.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5.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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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 脑病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疾病治疗专科建设肌电图设备 肌电诱发电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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