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2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2-25410706G069(招标文件编号:0702-25410706G069)
二、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 号 8 号楼 1710 室
中标(成交)金额:417.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
本项目根据业务需求,复用T系统公共组件及基础技术框架,新增商标行政 复议审查、地理标志产品审查、主体信息检索,并对T系统相关模块进行纸件送 达方式、主体信息比对进行改造优化等;
投标人应在质保期内应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支持响应,当采购人提 出服务要求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等要求;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需完成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 设计、开发、内部测试、用户测试、第三方测试、上线、试运行和终验等工作;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玉冲、韩万江、孔敬、李艳梅、赵梅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3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名称
最终得分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0.64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见下表: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计费基数(万元)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计费基数:计费基数为包中标金额。

2、计算公式: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计费基数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联系方式:010-63219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陈先生、王女士、黄粤、刘晓晨 010-81168493、8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黄粤、刘晓晨
电 话:  010-81168493、82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4:30

评审专家名单
许玉冲、韩万江、孔敬、李艳梅、赵梅洁

总中标金额
¥41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王女士、黄粤、刘晓晨

项目联系电话
010-81168493、8289

采购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3219373

代理机构名称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王女士、黄粤、刘晓晨 010-81168493、8289

附件:

附件1
5-发出版招标文件-全电子采购--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标结果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1).docx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02-25410706G069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目录..........................................................................................................................................-1-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投标人资格1.3费用承担1.4保密1.5语言文字1.6计量单位1.7分包1.8电子招标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投标文件3.2投标人资格的符合性3.1投标文件的组成3.3投标服务的符合性3.4投标报价3.5投标有效期3.6投标保证金3.7政府采购政策3.8备选投标方案3.9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撤回与修改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不予开标5.3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中核心产品7.合同授予7.1确定中标人7.2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废标和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询问、质疑和投诉10.招标代理服务费10.1收费标准:10.2收费对象和时间10.3收费类型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2.资格审查3.评标3.1评标组织3.2符合性审查3.3中小企业优惠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4综合评分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评标结果3.7复核评审结果3.8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9:00时(北京时间)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0702-25410706G0692.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3.预算金额:417.6万元4.最高限价:417.6万元5.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根据业务需求,复用T系统公共组件及基础技术框架,新增商标行政复议审查、地理标志产品审查、主体信息检索,并对T系统相关模块进行纸件送达方式、主体信息比对进行改造优化等。(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提供完备的系统管理工作台,满足对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的要求,实现对系统日常运行的审计、监控、配置管理等要求。(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包号包内容数量实施时间实施地点1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1项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需完成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内部测试、用户测试、第三方测试、上线、试运行和终验等工作。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建立运维保障体系,包括科学先进的运维统筹管理体系、运维标准和管理规范,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估等手段,使采购人能够管理和推动运维保障工作高水平开展等。(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根据合同和技术要求进行验收。(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人应在质保期内应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支持响应,当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等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需完成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内部测试、用户测试、第三方测试、上线、试运行和终验等工作。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如为非中小企业,须向中小企业分包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2)投标人应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16:00。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获取,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3.方式:(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2)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流程操作下载文件。(3)客户服务热线支持:400-680-8126(4)CA办理相关事宜:投标人在平台下载投标文件编制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使用CA进行投标文件的加盖签章,并将加盖签章的投标文件加密导出后上传,最后使用CA进行开标截止时间后的解密。本项目将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标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进行网上全流程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后办理CA电子证书。办理CA电子证书后,也可以使用CA电子证书参加在本平台进行的其他全流程招投标项目,因其他项目办理过本平台CA锁的,如CA锁还在有效期内,则可直接使用。办理CA电子证书有关事项如下:1)办理时间:请于开标前1周完成办理并检查确认可正常使用。2)办理程序:投标人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线上办理,按要求在平台完成信息填报,选择有介质证书或者无介质证书即可。具体详见《平台操作指导手册》。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支持:400-880-9888CFCA客服电话:400-880-9888CFCA微信公众号:CFCA-40088098883)售价:初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CA电子证书费用:400元/个;CA电子证书续期费用:300元/年。如需办理,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23日9:00时(北京时间)。为了避免可能的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4小时之前完成加密上传。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5)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具体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联系方式:010-632193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联系方式:010-811684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黄粤、刘晓晨联系方式:010-81168493、82892025年12月2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方式和项目属性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属性:□政府采购货物■政府采购服务□工程1.1.2采购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混合资金1.1.4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1.7分包□不允许■允许。2.2.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投标文件按包编制。第一册: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面函(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3)*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度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的不需提供);(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投标人近一年任意3.1投标文件的组成(7)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写);(7)*投标人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8)*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此声明函;投标人如进行分包,分包供应商也同时须提供此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格式见第六章)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格式见第六章);(9)*分包意向协议(如适用,格式见第六章)。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3.1.1商务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格式见第六章);(6)*中标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7)*投标人资料表(格式见第六章);(8)*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9)投标产品为或其中包含《环境标志产品》的,可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适用);(10)投标产品为或其中包含《节能产品》的,可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适用);(11)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12)业绩案例情况;(13)公司简介。3.1.2技术文件:(1)人员能力情况;(2)需求理解;(3)建设方案;(4)实施方案;(5)服务方案;(6)培训方案;(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3.3.1投标服务原产地■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3.4.6进口产品报价■不免税□免税3.5.1投标有效期90日3.6.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金额:6万元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请投标人优先考虑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平台汇款,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自动退回原账号。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提示1:投标人应首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3.6.1投标保证金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提示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提示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提示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提示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3.6.1银行保函的出具如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交纳,请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在网站首页部位点击“通宝函”链接申请,并按本文件第六章格式中通宝函所附格式及要求制作。保函最晚需在开标日4个工作日前申请,出函大约需2-3个工作日。出函后可在网站下载电子版,纸质原件会寄送联系地址处,通宝函办理及售后电话:40000-93933。3.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9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电子证书签署法人单位电子印章(该印章对投标文件中所有上传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位置无需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格式有加盖公章要求的除外)。6.4核心产品不适用7.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确定□由评标委员会确定7.3.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10.2收费对象■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10.3收费类型□按照货物类■按照服务类□按照工程类注:投标文件中缺少其中带*号的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方式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1.4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公告、中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1.2投标人资格1.2.1投标人应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所列的各项资格条件。1.2.2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或同一包(如果一个项目分为多个包时)中投标;(3)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1.2.3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1.3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分包1.7.1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7.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8电子招标1.8.1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标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2本项目将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标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进行网上全流程招投标,供应商须在平台注册后办理CA电子证书,使用CA电子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递交、参加开标等招标投标操作。供应商只需办理一次CA电子证书。供应商办理CA电子证书后,也可以使用CA电子证书参加在本平台进行的其他全流程招投标项目。1.8.3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标平台的使用方法详见中国通用招标网,投标人可浏览、下载平台技术支持服务资料。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在本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PDF版本。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或者修改。2.2.2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如果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5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3.投标文件3.2投标人资格的符合性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和本章1.2条规定的各项要求。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内容。投标文件中缺少其中带*号的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内容的文件除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有关机构颁发的证书、证明业绩的合同可提供复印件)。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核实原件,投标人应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3.3投标服务的符合性3.3.1除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服务应产自中国关境内,包括中国境内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3.3.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投标服务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及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各项要求。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3.3证明服务符合性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模型和产品样品等,它包括:(1)服务主要技术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3.3.4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3.3.5投标产品中如有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4投标报价3.4.1一个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招标项目中包含不同内容且需要从不同供应商处采购的可细分为包,投标、评标、授予合同都将以包为单位进行。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是对所投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3.4.2投标人必须按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服务的价格报价。各项价格必须清楚、准确、详细,能分项报价的项目必须分项报价。3.4.3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超过所需数量的报价,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如果中标,采购人可从合同中予以扣减。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中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4.4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如果任何项目没有标明报价,将被视为投标人不再收取采购人任何额外费用或是该项费用已计算在另外的项目之中。3.4.5采购人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及可变动的报价。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6如果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则投标报价必须含进口产品的国际国内运保费、清关费、仓储杂费、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及其他进口环节费用。如果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口产品报价为免税价,则进口产品投标价格中不应包含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但应包括以上所述其他各项费用。3.4.7投标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3.5投标有效期3.5.1投标有效期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除外)。3.6投标保证金3.6.1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设立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6.2投标人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标平台汇款的,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特别提示: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通通用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3.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6.4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6.5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前,中标供应商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以证明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与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相同。3.6.6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4)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分包的供应商再次将分包内容分包他人的;(6)不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中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3.7.1节约能源政策3.7.1.1节能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7.1.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3.7.2环境保护政策3.7.2.1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7.2.2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保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7.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按照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7.4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的具体优惠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8备选投标方案除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9投标文件的编制3.9.1投标人应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作出响应。3.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电子证书签署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其他位置无需加盖电子印章(有加盖实体公章要求的除外)。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使用CA电子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未按规定加密,平台将拒收,并提示投标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按照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本平台上传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或传输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4.2.2平台收到投标人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后,自动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撤回与修改投标人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的做法是在平台点击撤回按钮,平台将自动删除已经收到的投标文件,并做记录。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做法是先撤回投标文件,然后重新上传递交一份新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平台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2不予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平台递交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包不予开标。5.3开标程序(1)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人应在平台提示开始解密的1个小时内使用CA电子证书完成解密操作,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投标人完成解密操作后,平台自动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3)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4)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需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具体评标事宜由由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中核心产品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核心产品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信用记录,采购人将确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评审后确定中标人。7.2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7.2.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分别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告知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7.3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3出现7.4.2情形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下一名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顺延确定的中标人,应按照7.4.1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8.废标和重新招标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招标:(1)招标文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2)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4)有8.1条(1)、(2)、(3)项情形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询问、质疑和投诉9.5.1供应商在招标投标中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9.5.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9.5.3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公布的质疑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010-81168493邮箱:563014890@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5.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0.招标代理服务费10.1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如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服务费。具体标准见下表:服费务类货物服务工程率型计费基数(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1、计费基数:计费基数为包预算金额。2、计算公式: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计费基数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0-1000)×0.5%=20万元(6000-5000)×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10.2收费对象和时间收费对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分为:1、增值税普通发票;2、增值税专用发票。10.3收费类型收费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指定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与本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指定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1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如为非中小企业,须向中小企业分包不少于合同金额的30%。(四)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五)应获取招标文件(六)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采购人将宣布废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及提供同一制造厂家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3.评标3.1评标组织3.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3.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1.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1.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1.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6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3.1.7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2符合性审查3.2.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3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价格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错误,修正错误的方法为:(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4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货物需求一览表的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超过所需数量的报价,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如果中标采购人可从合同中予以扣减。3.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6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出具担保函的担保机构不是招标文件指定的专业担保机构的;(4)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5)投标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6)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投标报价货币不是人民币的;(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拆包投标或缺项漏项的;(1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2)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3)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4)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15)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任何一种情形的;(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2.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9符合性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采购人将宣布废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及提供同一制造厂家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3.3中小企业优惠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3.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认定其企业规模。未按规定出具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优惠。3.3.2根据3.3.1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包适用。3.3.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审时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价格分。联合体各方都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可按3.3.2项规定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享受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及向中小企业分包部分内容的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5关于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为准。3.4综合评分3.4.1本项目综合评分的各评审因素权重为:详见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一览表3.4.2评标基准价和价格得分计算投标价格经过3.3条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后,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价格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扣除后的投标价格)×价格权值×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4.3商务和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下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总分。打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一览表序号类别评审因素打分说明分值1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2商务部分(17分)资质证书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投标人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4.投标人具有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5.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提供2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1级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82商务部分(17分)资质证书注: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83业绩案例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独立承担的:1.信息化软件开发类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2.大数据或人工智能化开发类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以上案例均不得重复,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未附有效证明文件的案例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94技术部分(73分)人员能力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1.项目经理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具有10年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毕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得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得0分;2.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提供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得0分;3.具有有效期内的数据安全官(CCRC-DSO)证书,提供得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得0分;4.近五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政务信息化类软件开发或升级完善项目的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能够体现项目中该人员作为团队人员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等),提供得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得0分。8项目团队人员证书(项目经理除外;所有人员不重复计算,每人所具有证书只计算一次):1.项目团队中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的人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3分,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只计算一次;2.项目团队中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1分;3.项目团队中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数据库系8统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1分;4.项目团队中具备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的人员,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2分;5.项目团队中具有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高1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人员简历以及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扫描件)等,否则该项不得分。5需求理解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业务需求有全面的理解和分析。1、对项目的理解准确、全面,对工作分析透彻合理,得10分;2、对本项目理解内容通用,对工作分析针对性有欠缺,得6分;3、对本项目理解有欠缺,对工作分析欠合理,得3分;4、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106建设方案本项目复用T系统公共组件和技术框架,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与T系统兼容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业务架构、业务流程、应用架构、技术架构、数据架构等。1.提供的方案合理、内容完整详细的,针对性强得13分;2.方案内容完整但通用简单、针对性有欠缺,得9分;3.方案内容有欠缺,针对性差得4分;4.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13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建设内容与T系统的集成方案。1.集成方案完整、清晰、科学合理,能够完全满足系统高效稳定运行的需求,得6分;2.集成方案完整但内容通用制式,能满足服务及功能需求,满足系统稳定运行需要,得4分;3.集成方案内容有欠缺,能部分满足服务及功能需求,得2分;4.集成方案不合理,无法满足服务及功能需求或无方案,得0分。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功能建设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针对性方面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商标行政复议审查②地理标志产品审查③商标纸件送达优化改造④主体信息检索(1)每有一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内容合理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2)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1分;(3)每有一项内容未进行阐述或阐述内容无法满足项目需求或提供的方案明显与本项目内容不符的,得0分12投标人需提供系统测试方案,需包含测试环境准备与部署、与现有系统交互测试、业务流程测试等内容。1、测试方案完整,内容设计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强且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得6分;2、方案有完整描述但通用,针对性有欠缺,得4分;3、方案内容有欠缺,针对性差,得2分;4、方案可行性差或不提供,得0分。67实施方案投标人应制定合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进度保障等多种手段,确保项目按期或提前完成。1、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且有明确的里程碑和交付物,整体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2、方案进度安排及可行性有欠缺、但能给出里程碑和交付物、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得2分;3、方案进度安排及可行性有欠缺、无法给出里程碑和交付物、进度计划无法满足招标文件需求,得1分;4、不具有针对性或未提供,得0分。48服务方案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运维保质期的服务方案,对运维职责、人员安排、运维工作内容等提供详细说明。1.方案合理、完整、考虑充分、可行性强,得4分;2.方案内容简单,不全面,针对性有欠缺,得2分;3.方案不合理、不完整、考虑不充分、无可行性,得0分。49培训方案投标人需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和流程等内容。1.方案合理、完善,得2分;2.方案内容简单,不全面,针对性有欠缺,得1分;3.方案不合理、不完善,考虑不充分、无可行性,得0分。2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5.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3.5.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评标结果3.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价格得分相同时,技术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技术得分也相同时,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推荐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核心产品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6.2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优先采购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同为优先采购产品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顺序排列。3.6.3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评标前确定中标人。3.7复核评审结果3.7.1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可以提示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3.7.2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3.7.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评标报告3.8.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合同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XXX2025年xx月合同基本信息甲方:地址:邮编:项目负责人:电话: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商务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甲方)就项目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本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含义如下:1、“合同”系指本文条款及其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软件”系指一个或多个能在控制器、处理器或其它硬件设备上运行的所有程序(包含任何相关的文档)。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由乙方履行的任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研、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实施、试运行、验收、维护、培训、咨询、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等技术文件中所描述的活动。5、“可交付物”系指根据本合同乙方应交付甲方的全部软件、软件代码、相关产品(见附件A《工作说明书》的规定,如果没有特别规定,软件代码应以目标代码和源代码两种格式交付)、文件、文档和其它材料。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所有由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代码应由乙方采取经双方同意的安全保护措施。6、“派生技术”系指任何基于原有技术创作和开发的技术,包括但不限于:(I)对于拥有版权的作品或可形成版权的材料进行的任何编译(包括编译为其它计算机语言)、分解、修改、更正、添加、扩展、升级、改进、编辑、删节或其它现有的作品可能被重做、转换等形式;(II)对于任何专利或可形成专利的材料的发展;以及(III)基于已有的受本合同保护的商业秘密而形成的任何新的商业秘密。7、“工作说明书”系指本项目工作内容、成果和服务的说明书,作为本合同附件A。工作说明书包括对本合同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的细节说明。双方预计在合同期间内,此工作说明书可以根据双方同意被不时修改;但该等修改内容应由双方另行进行书面确认,并将被视为自动取代或修改附件A。8、“用户界面”系指任何意图使用户能够看见甲方指定系统的可视机制、象征和/或外观的设计。乙方将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发所有为实现甲方指定系统的用户界面所需要的软件。9、“天”系指日历天数。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0、“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合同所规定的验收的程序和条件,对可交付物进行检验和测试,以验证其是否满足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标准及合同附件的要求。11、“资料”系指依据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文件清单、文件、报告、图表等文字资料。12、“项目”系指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电子认证系统关手机认证改造项目。15、“合同产品”系指工作说明书中交付清单所包括的交付物。第二条工作范围1、乙方根据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为甲方项目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合同约定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维护的全部要求。3、实施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第三条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1、以乙方完成对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为前提,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定价方式,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2、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履约保证金以银行履约保函(以下简称保函)方式提供,保函为期不少于1年。如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约定,甲方需扣除乙方相应款项时,则相应金额从银行保函中扣除,扣除款项累计超过银行保函数额的由乙方另行支付。银行保函到期后,如果项目质保期未结束,乙方应继续开出同等金额相应期限的银行保函。项目质保期结束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返还履约保函。如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款项:首付款:合同(含全部附件)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和付款申请函后,甲方完成相关付款审批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40%首付款:¥,人民币大写:。(在未支付该款项之前,不影响甲乙双方合同执行的效力。)。初验款:项目通过初验后,乙方提交发票、付款申请函,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终验款:项目通过终验后,乙方提交发票、付款申请函,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3、甲方应将价款支付至乙方提供的如下账户内: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若乙方支付信息发生变更,须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延期支付或乙方不能收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4、合同价已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应获得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费用、服务费用、通信费用、数据加工费用、需求调研、知识产权费用、劳务维保、技术支持、差旅费、验收评审费,以及其他完成本合同的不可或缺之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按照本合同和政府规定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本合同涉及的任何价格调整,均应以合同价为基价进行。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将从合同款中扣减。6、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出示的发票应包含足够详细的内容,使甲方能够确定金额的准确性;如乙方提交的发票不合格,甲方可延迟付款。7、双方进一步确认:本项目资金来源若为财政资金且需按国家相关规定履行财政集中支付手续的,因财政经费拨付不到位或甲方付款时遇财政国库结算等特殊时期,不具备支付条件的,则甲方应待项目资金到位并具备支付条件后再行支付,乙方应予以理解和配合。此时,出现付款延迟支付或尾款无法支付的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障碍消除后,甲方应当及时恢复支付。乙方不得因此延迟、暂停、拒绝、终止义务的履行。因上述付款方式对乙方所造成的税费等负担,由乙方自行负担。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2、甲方须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甲方需指派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甲方进行工程实施协调工作,并对乙方提交的项目过程文档进行签字确认。3、甲方对乙方工作具有指导、监督和审批的权利。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项目资料,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乙方应当派员参加,并按甲方要求书面或口头汇报工作情况、解答相关问题。4、甲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乙方的商业秘密。5、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0702-25410706G069二、项目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中标总金额:4,170,000.00元人民币4、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服务范围:本项目根据业务需求,复用T系统公共组件及基础技术框架,新增商标行政 复议审查、地理标志产品审查、主体信息检索,并对T系统相关模块进行纸件送 达方式、主体信息比对进行改造优化等;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在质保期内应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支持响应,当采购人提 出服务要求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等要求;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需完成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 设计、开发、内部测试、用户测试、第三方测试、上线、试运行和终验等工作;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5、评审专家名单:许玉冲、韩万江、孔敬、李艳梅、赵梅洁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总金额:4.036万元(人民币)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名称最终得分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0.64具体标准见下表:服费     务   类率   型    计费基数(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1、计费基数:计费基数为包中标金额。2、计算公式: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计费基数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0-1000)×0.5%=20万元(6000-5000)×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联系方式:010-632196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联系方式:010-811684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电话:010-81168493、8289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标结果公告3.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8.2分包意向供应商-北京清华同得科技有限公司8.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清华同得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8871.9万元,资产总额为933.0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清华同得科技有限公司江日期:2025年12月2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责任。-1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复议、地理标志及纸件送达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