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 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C2025-0068

二、项目名称:2026年口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华力建设有限公司
91321203733326294X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街道殷蒋五组
94.67(均分制)
10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6年口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
施工范围: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1年
项目经理:张力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1121264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玉敏、赵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关于转发

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计取,金额151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金港南路6号
联系人:李继新
联系电话:13775708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联系人:张蓓
联系电话:0523-82987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蓓
电话:0523-8298712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1(江苏华力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1203-HQGC-C2025-0068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编号为JSZC-321203-HQGC-C2025-00688,2026年口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口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华力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营业收入为3505.302274万元,资产总额为3629.87210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苏华力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12.22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江苏华力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12.2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非监狱企2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口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C2025-0068(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1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特别提醒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2.操作流程苏采云合同公示时,当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备有融资贷款需求,并且在中征平台已经发起贷款申请。采购人需要在合同公示第三点其他信息中供应商账户信息第一行【供应商是否融资】选项里面设置为是。3.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电话:0523-82020605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23-86897512,0523-87633965二、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提醒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实现了供应商在家报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为避免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希望各供应商客观真实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报价行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持续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项目概况:2026年口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采购编号:JSZC-321203-HQGC-C2025-006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C2025-0068项目名称:2026年口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0万元最高限价:177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采购需求: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zhfwpt.jsszfhcxjst.jiangsu.gov.cn:12443/ms/admin/#/open/dthc-list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方式: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售价:0.00元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实现全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入库、办理CA及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投标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标书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开评标。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23-86897512,0523-87633965。(1)登录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原国信CA须更换新CA,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递交的响应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在评标结束前,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故障等不可预见情况,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时间,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口岸街道办事处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金港南路6号联系方式:李先生联系电话:137757088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联系方式:陈先生联系电话:0523-829871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23-829871261、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工程采购。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关于转发的通知》(泰政采协[2024]2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进行,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译意为准。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2.响应文件构成“★”是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评定,且不允许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补正。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2.1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9)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0)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成交公示期间,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zhfwpt.jsszfhcxjst.jiangsu.gov.cn:12443/ms/admin/#/open/dthc-list。★(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商务和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授权委托书;(5)★承诺书;(6)★技术偏离表;(7)★商务偏离表;(8)★资格、资信证明文件(9)企业业绩;(10)拟投入人员配备一览表;(11)技术方案;(12)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3、磋商响应报价表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每项服务、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3.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4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5.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5.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则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5.3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递交:签订合同时递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即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1.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3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webfile/jiangsu/202311/1699268553318052447.pdf)1.4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响应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1.6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的本次磋商标包中,未及时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4.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4.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4.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解密5.1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6磋商响应有效期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供应商声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有效期不作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小组1.1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2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核查供应商的动态资质,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6)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8)经磋商小组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的;(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1.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根据《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1.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1.5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精神,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备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6.1.3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报告依法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质疑处理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工程、货物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承包人项目经理:。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在签订。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n\n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n □是\n\n \n √其它:______全费用综合单价不调整__________\n\n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n □按实调整 \n\n \n √其它:______全费用综合单价不调整__________\n\n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n\n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n □是\n\n \n √否\n\n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n □银行保函\n\n \n □担保公司担保\n\n \n □其它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3.2项目经理\n\n 3.2.1\n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n □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n\n \n \n √其它:__开工之日起到项目实施期满,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情况下,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_\n\n \n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n R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20_%\n\n \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n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n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__%\n\n \n \n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元/人•次(人民币)\n发现3次,发包人将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汇报,将其行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n\n 3.2.3\n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n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20_%\n\n \n \n □其它:\n\n 3.2.4\n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n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20_%\n\n \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3.3承包人人员\n\n 3.3.3\n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n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10_%\n\n \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3.3.5\n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n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10_%\n\n \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n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n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___%\n\n \n \n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0 元/人•次(人民币)\n\n 3.5分包\n\n 3.5.1\n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n □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程\n\n \n \n √其它:__本工程不允许分包____\n\n \n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n __________________\n\n 3.5.2\n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n __________________\n\n 3.7履约担保\n\n \n\n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n √是\n\n \n □否\n\n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n √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n\n \n √银行保函\n\n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n √合同价10%\n\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期限\n √合同签订前\n\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5.1质量要求\n\n 5.1.1\n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n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n □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____%奖励\n\n \n \n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____%奖励\n\n \n \n □获得市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____%奖励\n\n \n \n □获得优质结构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____%奖励\n\n \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n\n 6.1安全文明施工\n\n 6.1.1\n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n □达到省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n\n \n \n □达到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n\n \n \n √其它:\n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n2)承包人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全部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n3)承包人在施工组织安排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条件的影响。施工现场内、外的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n4)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承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管理、教育。\n5)承包人需要封闭或半封闭道路施工时,须提前20天报建设单位,得到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n6)承包人在对本项目检查井、雨污水管网进行维修前必须采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对管道和检查井等施工区域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同时须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的结果上报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承包人须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的准确),在确保管道和检查井等施工区域满足安全施工条件且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派人进行施工作业,,如因承包人不履行上述安全职责或承包人提供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n\n 6.1.5\n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n □达到省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n\n \n \n □达到市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n\n \n \n √其它:__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承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管理、教育__\n\n 7.5 工期延误\n\n 7.5.2\n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各施工维修点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n √扣除_5000_元/天\n\n \n \n □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n\n \n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n √合同价的10%\n\n \n \n □全部的履约保证金\n\n \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n\n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n □日降雨量大于____mm的雨日超____天\n□风速大于____m/s 的____级以上台风灾害\n□日气温超过____oC 的高温大于____天;日气温低于____oC 的严寒大于____天\n□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____\n√其它:___经气象部门认定的50年一遇的极端恶劣天气___\n\n 7.9提前竣工的奖励\n\n 7.9.2\n 提前竣工的奖励\n □奖励____元/天\n\n \n \n √其它:_________无___________\n\n 10.7暂估价\n\n 10.7.1\n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___种方式确定\n (1)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由承包人单独招标\n\n \n \n (2)通用条款第2种方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n\n 10.7.2\n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____种方式确定\n (1)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n\n \n \n (2)通用条款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n\n \n \n (3)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_______\n\n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n\n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n □是\n\n \n □否\n\n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n\n (1)人工单价\n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n\n \n √其它:___不调整___________\n\n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n □按泰建价〔2008〕2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调整工程价款\n\n \n √其它: 不调整 \n\n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n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n\n \n √其它: 不调整 \n\n 12.1合同价格形式\n\n 1.单价合同\n\n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n √除招标文件约定工程价款调整以外的全部风险\n\n \n □其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n\n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n √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条款执行\n\n \n □其它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n\n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n √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条款执行\n\n \n □其它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n\n 2.总价合同\n\n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12.2 预付款\n\n 12.2.1\n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n ________\n\n 12.2.2\n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n □银行保函\n\n \n \n □担保公司担保\n\n \n \n □其他形式:____\n\n 12.3计量\n\n 12.3.1\n 工程量计算规则\n 按采购文件约定\n\n 12.3.2\n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n √按月计量\n\n \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n\n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n\n 12.4.1\n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n □同计量周期\n\n \n \n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n\n 15.2缺陷责任期\n\n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n □6个月\n\n \n □1年\n\n \n √2年\n\n \n □其它期限:______________\n\n 15.3质量保证金\n\n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n √扣留\n\n \n □不扣留\n\n 15.3.1\n 质量保证金采用第_(3)_种方式\n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______\n\n \n \n (2)____%的工程款\n\n \n \n (3)发包人在最后付款前,承包人须提供不低于结算价3%的质保函。\n\n 15.3.2\n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第_(3)_种方式\n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n\n \n \n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n\n \n \n (3)其它扣留方式:__发包人在最后付款前,承包人须提供不低于结算价3%的质保函。__\n\n 15.4保修\n\n 15.4.1\n 工程保修期\n √按法定最低保修期限\n\n \n \n □其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n\n 15.4.3\n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n √_ 12_小时内\n\n 20.3争议评审\n\n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n √是\n\n \n □否\n\n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条款的约定\n √执行《泰州市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n\n \n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n\n 20.4 仲裁或诉讼\n\n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第__(1)__种方式解决\n (1)向泰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n\n \n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n\n 其他:\n1、本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通过验收。\n2、渣土外运、材料运输、机械设备进退场等工作中,出现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有关的矛盾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n3、渣土在场内或场外放置期间与当地乡镇及居民等发生的矛盾,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n4、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中与周围居民、行人、商铺业主的矛盾,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n5、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提供供电接引点、供水接引点,承包人须做好如下工作内容①与供电、供水部门的联系与协调;②供电点、供水点的安装、维护、拆除;\n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按月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如发生滞纳金费用由承包人支付。\n6、请承包人认真踏勘现场,做好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等(如有)保护工作,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n7、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绿化、不需要维修的道路部分等),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n8、安全生产\n8.1施工现场内及周边须设置施工围栏、临时警示标牌标志、警示灯、夜间照明、夜间交通指示灯(夜间必须正常显示)以及施工现场内、外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等,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n8.2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方案须符合交警、城管部门的要求,施工车辆进出场地必须减速慢行,出入口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出入口的交通安全。\n9、承包人须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做好防尘、降噪等措施,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n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泰州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及达标要求进行落实。按照泰州市施工扬尘削减系数考核标准,承包人须确保每项控制措施均能达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n10、成交供应商搭建的临时设施和材料堆场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如成交供应商不服从,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n11、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该项目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n1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n13、本工程在施工中执行现行的国家、省级及工程所在地颁发的环保、节能、电器安装、防雷、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n14、承包人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做到规范施工,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负全责,并承担因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在工程验收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招标工程的一套完整的安全资料。本工程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承包人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n15、承包人不得借资质投标,不得挂靠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上述情况,将终止施工合同,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今后禁止该单位参加建设方的一切招标活动。\n16、承包人必须及时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合同款,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建设单位将对承包人支付工人工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包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每发生一次群体性上访事件扣罚承包人20万元,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n17、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拆除临时设施等,并将其垃圾运离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清理完成后承包人须报监理、发包人验收确认;施工场地外围5米范围内必须与施工场地内一样整洁、干净、文明施工;若发包人安排人员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将双倍从工程款中扣除。\n18、结算审计时,承包人提供的结算书如核减额在送审结算总价的10%(含10%)之内,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核减额在10%以上时,超出10%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n19、承包人应自行处理好材料供应、设备供应、土方施工、挖掘机等矛盾,如引起施工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取任何费用,该风险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承包人须加强对场地周边城市、公建配套管网的保护,如发生破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n20、承包人自行勘察现场,应充分了解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条件及本工程的施工难度,根据现场情况及工程本身情况,充分考虑土方开挖(包含深基坑开挖)可能涉及到的所有措施费用,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深基坑土方开挖方案在施工前须经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论证不涉及到工程价款的调整)。\n21、场内土方:场内土方堆放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场内土方运距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不存在二次(含)以上土方堆置、不存在二次(含)以上驳运以及其他相关增加的费用,土方内运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综合单价(含运距)不作调整。\n22、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无偿提供发包人、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现场办公室不少于2间,使用期间水电费由承包人支付。\n23、材料要求\n 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如不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承包人擅自进场使用的,建设单位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须赔偿建设单位实际损失。\n 24、本工程发生工程造价争议的,按泰州市财政局和泰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n 25、承包人应合理确定施工方法,保证施工区域周边居民的正常通行。\n 26、同一维修点不存在2次(含)以上的维修费用。承包人要确保各个维修点的质量,同时要做好日常保护工作,如同一维修点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等,维修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n27、承包人须在每个维修点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进行验收,日常维修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须按照规范和发包人、监理的要求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当月未完成返工且返工后仍然不合格的,次月计量和工程造价不予计入(日常维修项目出现1次返工罚款5000元,招标文件有相关处罚条款的,同时执行处罚条款),直至完成返工且验收合格为止;抢修项目必须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抢修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承包人违约,罚款10万元,同时发包人可立即解除施工合同,启动紧急接管,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发包人可拒绝该单位参加发包人日后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投标),验收不合格项目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均不予计入(招标文件有相关处罚条款和终止合同条款的,同时执行处罚条款和终止合同条款),退场前承包人还须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至完成返工且验收合格为止;\n28、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的管理,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和监理的管理,每出现一次罚款1万,出现2次(含)以上的,发包人可紧急接管本项目。抢修项目维修时间不满足抢修项目维修时限要求的,发包人可紧急接管本项目并终止合同。\n29、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承包人须做好如下工作:\n(1)办理交通管制通告,发包人协助;\n(2)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n(3)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n承包人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每推迟一天扣除5000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n30、发包人紧急接管\n3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紧急接管本项目:\n①承包人对日常维修项目出现2次(含)以上返工的;\n②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或监理或有关部门要求的限期内消除影响或未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延迟达3天的; \n③因承包人原因在社会上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利影响的;\n④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后3小时内不到现场组织施工的; \n⑤承包人转包本项目的;\n⑥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或有关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延迟时间达3小时的;\n⑦抢修项目未能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或出现返工的;\n⑧承包人出现2次(含)以上不服从发包人和监理管理的;\n30.2发包人紧急接管的程序方法:\n①发包人决定紧急接管的,可采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书面告知任何方式之一,向承包人发出紧急接管通知,发包人发出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书面告知时视为通知送达。承包人指定接收电子邮件信箱为******、手机短信号码为******;\n②承包人须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停止一切作业活动,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并撤出现场所有人员和施工设备;\n③承包人在撤离前要确保现场处于安全状态,并承担相应责任;\n④发包人在发出紧急接管通知3小时(含)后,承包人拒不撤场或不配合发包人的接管,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每延迟一小时向甲方承担5000元惩罚性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提请***门人员驱赶承包人现场人员;\n⑤在承包人撤离现场后,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进行接管,承包人应派代表对承包人已完合格项目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与发包人进行对接(因抢修项目验收不合格或出现返工部分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不予计入);\n⑥发包人将对接管时的现状进行录像或拍照,保全现场证据;\n⑦发包人接管后,双方谈判善后事宜;\n⑧经双方谈判对善后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n⑨紧急接管不影响承包人原有责任义务的履行。\n31、承包合同的中止\n31.1当承包人无法正常实施本项目时,承包人可提出中止本协议的申请,但须提前1个月通知发包人。\n31.2承包人提出中止本协议的,须赔偿发包人损失,具体内容如下:\n(1) 承包人须向发包人缴纳3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n(2) 承包人须依本合同与发包人办理好施工现场已完工程的移交并确保验收合格;\n(4) 承包人须履行合同中止前本项目的承包人所有义务并承担相关责任。\n31.3中止本协议的申请\n承包人中止本合同1个月前,应向发包人提出中止本合同的申请,申请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合同中止事由、中止合同的意思表示及中止的日期。\n31.4承包人提出中止本合同的申请,在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中止协议时,本合同终止。\n32、协议的终止\n32.1协议终止的事由\n(1)项目实施期内,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n(2)发包人依30、发包人紧急接管条款的规定进行紧急接管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协议;\n(3)承包人中止本协议的(须经发包人同意);\n(4)承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n(5)法律、法规、规章重大变更,承包人继续执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时,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n(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n32.2合同终止的通知\n任一方终止本合同时,应以书面载明协议终止事由、终止协议的意思表示及终止的日期。\n32.3 协议终止的效力\n(1) 本合同终止时,于终止的范围内,发生下列效力:\n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律终止。但终止前已发生的权利及义务不受影响。\n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区域在移交前的各项安全。\n33、承包人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须对承包区域进行日常巡查,须定期向发包人提交巡查报告,如因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巡查或巡查的频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巡查报告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按每次5000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n34、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135微快修管理系统案例处置工作。\n\n 35、专用合同条款的其他内容:\n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工程联系单、洽商、技术核定单等。\n1.1.3 工程和设备\n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无 。\n1.1.3.9 永久占地包括:施工区域。\n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无 。\n1.3法律 \n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 。\n1.4 标准和规范\n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省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现行建筑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图集所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n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n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n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n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n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n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集等)(5)投标函及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表(6)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标准和要求(9)施工组织设计。\n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n1.6.1 图纸的提供\n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n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n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n1.6.4 承包人文件\n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人员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实施方案(含具体维修点)、实施计划、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控制、施工人员安排及管理架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资格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成品保护措施等);\n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n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n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须有公司盖章)和电子文档 ;\n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两周内审查完毕。\n1.6.5 现场图纸准备\n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n1.7 联络\n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n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工程现场发包人办公室 ;\n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n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现场项目部 ;\n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n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项目部 ;\n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n1.10 交通运输\n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n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与管理部门联系并承担费用,其它执行通用条款 。\n1.10.3 场内交通\n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红线内,均为场内交通。规划红线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n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施工便道、场内道路及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维修、养护,并承担施工、维修、养护费用。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和管理。承包人必须精心组织场内外交通,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必须指派专人做好交通管理。保证交通安全,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n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n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n1.11 知识产权\n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n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n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n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n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n2. 发包人\n2.2 发包人代表\n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外部工作联系。确认有关工期延误、工程量、正式预算、进度款支付、验收检验、竣工验收、索赔、结算文件,及发包人另行批准的其它职权 。\n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n2.4.1 提供施工现场\n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5天前。\n2.4.2 提供施工条件\n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提供供电接引点、供水接引点,承包人须做好如下工作内容①与供电、供水部门的联系与协调;②供电点、供水点的安装、维护、拆除;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按月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如发生滞纳金费用由承包人支付。\n3. 承包人\n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n(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验收要求,提前15天向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含影像),竣工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同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壹套)壹份(需档案馆审核合格,承包人承担扫描等相关费用),同时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壹套)壹份和相应的电子档案资料。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负责及时提供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整理后统一归档。\n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叁套。\n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n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n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和电子文档资料。\n(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在服务期内须在高港城区内设置办公地点,并配备相关施工材料、设备等。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组织维修和抢修,如因承包人原因无法再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组织维修和抢修的每次将扣除1万元,超过5次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n3.2 项目经理\n3.2.1项目经理:\n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项目施工组织、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队伍管理、结算、索赔,以及与发包人、相关单位(部门)联系,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相关事务。代表承包人签署有关工期延误、工程量确认、进度款支付、验收检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文件等。\n3.3 承包人人员\n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均实行考勤制度。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n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外出,书面请假手续同时报发包人或监理备案,如有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0.5万元,发包人将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 。\n3.5 分包\n3.5.2分包的确定\n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n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n3.5.4 分包合同价款\n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n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n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n4.4 商定或确定\n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n(1)/;\n(2)/;\n(3)/。\n5. 工程质量\n5.3 隐蔽工程检查\n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n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n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n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n6.1安全文明施工\n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照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承包人对治安防护工作负责,禁止外单位车辆、人员出入工地。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n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须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及管理责任制,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n7. 工期和进度\n7.1 施工组织设计\n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的保证措施;2、根据合同的要求编写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此计划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精确到以“周”为单位的施工进度时间段),周报、月报、月完成形象化进度、进度计划表各两份,发包人、监理单位各一份;承包人未按时提交上述内容,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每违约一次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伍仟元整,并按监理单位指定要求提交上述内容及整改措施 。\n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n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n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n7.2 施工进度计划\n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n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n7.3 开工\n7.3.1 开工准备\n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n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n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n7.4 测量放线\n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n7.5 工期延误\n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n(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n7.6 不利物质条件\n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n8. 材料与设备\n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n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n8.6 样品\n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n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程使用的所有的材料和设备其规格、数量、品牌必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如不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承包人擅自进场使用的,建设单位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须赔偿建设单位实际损失。规格、数量按国家、江苏省和泰州市的相关要求。\n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n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n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n9. 试验与检验\n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n9.1.2 试验设备\n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n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n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n9.4 现场工艺试验\n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n10. 变更\n10.1变更的范围\n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n10.4 变更估价\n10.4.1 变更估价原则\n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n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n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n10.8 暂列金额\n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n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n12.1 合同价格形式\n2、总价合同。\n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n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n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n3、其他价格方式:/。\n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n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根据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共同确认的工程量进行计量。\n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n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n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n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n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n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n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n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n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n(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提交。\n(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n(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n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n(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n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n(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n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n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n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n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13.验收和工程试车\n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n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n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n13.2 竣工验收\n13.2.2竣工验收程序\n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n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n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n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不返还承包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n13.3 工程试车\n13.3.1 试车程序\n工程试车内容:/ 。\n(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n(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n13.3.3 投料试车\n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n13.6 竣工退场\n13.6.1 竣工退场\n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3天内。\n14. 竣工结算\n14.1 竣工付款申请\n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14.2 竣工结算审核\n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根据江苏省和泰州市相关文件规定。\n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n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根据江苏省和泰州市相关文件规定。\n14.4 最终结清\n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n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n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n(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16. 违约\n16.1 发包人违约\n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n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n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n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n(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n(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n(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 。\n(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n(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n(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n(7)其他:无。\n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n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45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n16.2 承包人违约\n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n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n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n(1)承包人在施工维修点逾期开工或逾期竣工,发包人按每一维修点每日0.5万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发包人责任除外);\n(2)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除无条件退场(或返工)外,发包人按该产品价值的50%收取违约金。\n(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n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n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也不得挂靠单位,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n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按实物资产的评估使用价支付费用给承包人。\n17. 不可抗力\n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n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n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n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n18. 保险\n18.1 工程保险\n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江苏省及泰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交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法办理。\n18.3 其他保险\n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n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决定。\n18.7 通知义务\n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另有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n20. 争议解决\n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n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n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n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n其他事项的约定:按泰州市相关规定。\n\n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1、范围:口岸街道办事处辖区内2026年小区及后街背巷雨污水管网、城乡道路(含桥梁)、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本次所招维修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日常维修项目,第二类为抢修项目(包括数字化城管、12345、12319、网络舆情等涉及的维修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由采购人书面通知)。2、维修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对招标范围(含发包人调整的内容)内道路(包含面层、基层、检查井、雨污水管网、人行道等)进行巡查,并及时将巡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采购人进行报告,同时需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实施方案(含具体维修点)、实施计划、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控制、施工人员安排及管理架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资格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成品保护措施等}报采购人、监理进行审核,在得到采购人、监理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书面同意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承包人必须服从};2)按采购人要求和对招标范围(含采购人调整的内容)内路面损坏的路段进行路面维修(维修前必须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3)按采购人要求对招标范围(含采购人调整的内容)内人行道损坏严重的路段进行整体改造(改造前必须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4)按采购人要求对招标范围(含采购人调整的内容)内的零星项目进行维修(维修前必须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5)按采购人要求对招标范围(含采购人调整的内容)内需要维修的雨污水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进行维修(维修前必须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二、本次计价方式1.计价方式1.1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计价。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实物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其中措施项目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护栏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脚手架、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围堰费、便道及便桥费、洞内临时设施费、(地下交叉管线处理、监测、监控费)、(行车、行人干扰费)、垂直运输费等;其中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全费用综合单价还包含临时用水用电接通费、水电费、渣土处置费以及为完成清单工作内容可能发生的临时便道、安全保卫、场内交通指挥管理等各项费用。土方外运及渣土外运(建筑、生活垃圾,砼碎块,砖渣,石渣,淤泥等)运距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弃土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确定,费用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本工程招标方式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招标,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1.2参考材料价格:泰州地区相关市场价1.3由于本次招标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成交供应商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应发生的各项措施费用,应缴纳的各项规费以及为完成清单内容应采取的临时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实施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应实施的一切措施性项目,此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临时便道、场内卫生设施、场内安全保卫、排水管道清理、场内道路安全设施、与各方的协调费、解决各项矛盾支出的各项费用等。如成交供应商拒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采购人将代为履行,所发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三、具体要求1.各施工维修点的工期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如遇到抢修项目,需要24小时连续施工,必须确保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2.各施工维修点的工期奖罚:以采购人要求的施工日历天数(采购人将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下达)为基数,每落后一天罚款0.5万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是抢修项目的维修时间超过采购人规定的维修时限,采购人可启动紧急接管的程序(具体条款详见第十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质量标准:合格4.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实施期满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报送结算材料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清余款(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3%结算价的质保函,质保函有效期不低于24个月);特别约定:由于工程量不确定,以上付款和结算基数由采购人根据已实施完成的工程认定。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工程量不受招标文件的工程量限制。5.本工程均不得分包或转包。6.合同价说明因本工程工程量不确定,签订合同时,暂以中标金额为合同价,合同价为暂定价。7.特别提醒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采购人、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最终结算价以审计报告为准。8.安全文明8.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8.2成交供应商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全部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8.3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组织安排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条件的影响。施工现场内、外的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8.4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承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管理、教育。8.5成交供应商需要封闭或半封闭道路施工时,须提前20天报建设单位,得到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8.6成交供应商在对本项目检查井、雨污水管网进行维修前必须采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对管道和检查井等施工区域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同时须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的结果上报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的准确),在确保管道和检查井等施工区域满足安全施工条件且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派人进行施工作业,如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上述安全职责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环境保护本工程地处口岸街道,周边人流量大,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专职人员管理交通,车辆进出需注意行车方向和速度,做到安全文明行车,车辆载重应按规定,严禁超载,严禁随意洒落尘土造成扬尘。严禁污染周边道路及环境。10.成交供应商管理本项目为民生工程,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十分关注,成交供应商必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按合同要求完成此施工任务,确保各施工维修点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转包或分包行为的,或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或以明显行为表示不能完成合同目标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施工合同,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此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有故意或主观原因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提请省、市建设行政主管作为不良行为进行公示。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经验丰富、证照齐全的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专业设备(含车辆)必须由具备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操作,开工之日起到项目实施期满,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情况下,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事先通知监理人、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外出,书面请假手续同时报采购人或监理备案,如有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0.5万元,采购人将追究承包人的责任。所有进场管理人员须取得上岗证书。施工过程中,如采购人和监理人认为成交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不足,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要求相应增加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增加,逾期两日还未增加的,支付违约金3万元,逾期一周还未增加的,视为承包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施工合同,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专业设备(含车辆)必须由具备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操作,施工过程中,如采购人和监理人发现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能力,可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操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更换,成交供应商拒不更换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按每次2万元进行处罚并同时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停止施工,直至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整改到位方可复工,如出现成交供应商恶意拖延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施工合同,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须在高港城区内设置办公地点,并配备相关施工材料、设备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组织维修和抢修,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无法再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及时组织维修和抢修的每次将扣除1万元,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友情提醒投标单位应清楚了解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实际踏勘现场,熟悉现场施工场地条件,按照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未提出任何异议和建议,招标单位将认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一旦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工作内容所提出的任何索赔均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搭建的临时设施和材料堆场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材料运输、机械设备进退场等与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有关的矛盾及现场矛盾由供应商自行解决。12.施工用电、用水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供电接引点、供水接引点,成交供应商须做好如下工作内容①与供电、供水部门的联系与协调;②供电点、供水点的安装、维护、拆除;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按月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如发生滞纳金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3.承包人须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如有市民来信来访投诉或泰州市有关部门转交意见表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的,每查实一次罚款结算价的1%;14.施工技术措施成交供应商要针对工期、质量、报价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逐日进度计划表。对夏(冬)雨(雪)季施工、质量要求、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城区内施工管理以及保障施工期间全过程施工安全等要有有效保证措施。并须经采购人、现场监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但成交供应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须满足工程进度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建设单位要求的进场施工时间及工期。15.现场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环境和施工秩序,现场材料有序堆放,不得破坏现场有关设施。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派出的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指导、监督,工程竣工结束,成交供应商负责清运各自建筑垃圾,保证场地清洁、符合要求。16.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对招投标双方构成约束,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为暂定价对采购人不构成约束。17.工程计量与结算:17.1实行每月计量,每月5日前,成交供应商将上月已完工作量和工程造价上报采购人、监理进行确认。成交供应商上报不及时或未及时通知采购人、监理进行确认的,采购人可自行确认,因成交供应商上报不及时或未及时通知采购人、监理进行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7.2成交供应商须在每个维修点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和监理进行验收,日常维修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范和采购人、监理的要求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当月未完成返工且返工后仍然不合格的,次月计量和工程造价不予计入(日常维修项目出现1次返工罚款5000元,招标文件有相关处罚条款的,同时执行处罚条款),直至完成返工且验收合格为止;抢修项目必须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采购人、监理验收,抢修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罚款2万,同时采购人可立即解除施工合同,启动紧急接管,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公示,采购人可拒绝该单位参加采购人日后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投标),验收不合格项目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均不予计入(招标文件有相关处罚条款和终止合同条款的,同时执行处罚条款和终止合同条款),退场前成交供应商还须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直至完成返工且验收合格为止;如因成交供应商设备、技术、人员、质量等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采购人可另行指定施工单位实施。17.3关于极端天气用人工的工日、轮胎式铲车的台班、城市防汛应急抽水的台班,经监理确认后,承包人须在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有工日或台班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报告上须有监理签字)。采购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工日或台班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因承包人上报不及时或未及时通知采购人、监理进行确认的,采购人可自行确认,因承包人上报不及时或未及时通知采购人、监理进行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7.4工程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要求如下:1)有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的部分,按照现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对应的招标控制价中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下浮率进行编制(现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必须得到采购人、监理的书面确认,否则不予计取),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费用;2)施工过程中出现没有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的部分,根据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正式预算再乘以K值计入,K值=中标下浮率(除现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必须得到采购人、监理的书面确认外,采购人将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该部分费用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费用不予计取);18.工程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本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交付采购人,采购人将立即安排对接、送审。如成交供应商在20天内不能交付上述文件资料,则相应付款作相应推迟。19.成交供应商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须对承包区域进行日常巡查,须定期向采购人提交巡查报告,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巡查或巡查的频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巡查报告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按每次5000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20.成交供应商就管道埋设施工是否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撑系统必须向采购人、监理发出书面申请,在得到采购人、监理书面同意后方可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撑系统,否则因成交供应商私自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撑系统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关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没有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项目的约定如施工过程中出现没有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的项目,该项目组价原则如下:1.计价方式1.1工程造价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1.2工程类别: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规定。1.3取费标准: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9)178号)规定,其中税金为9%。1.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本工程创建目标为①:①不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②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③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预算按下列费率计取:市政工程费率:基本费1.5%增加费0%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0.31%大型土石方工程费率:基本费1.5%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0.42%1.5措施费率:(1)本项目不计取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0.0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0.1%、临时设施费费率1.65%,其余以区间计取的措施费率不计取。1.6计日工:按现行计价规范及调价文件同比下浮。1.7人工费:按苏建函价(2024)348号文件执行(泰州地区)。1.8参考材料价格:有指导价按各项目施工期间《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安装材料指导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入,没有指导价的采取方式为参照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预算,若没有参照的标准,则由发包人、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成交供应商共同确认,若确认无果相应部分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供应。2.工程造价的编制依据:(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2013版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2013版计算规范”);(2)《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348号);(4)《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5)《关于发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计价定额(2014版)中调整和增加机械的台班单价组成的通知》(苏建价函(2015)5号);(6)《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9)178号);(7)《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06)74号文);(8)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9)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10)其它的相关资料;3.相关说明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2013版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等编制。2013版计算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4.没有实物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项目的工程造价确定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牵头,组织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对该部分项目工程预算进行对接;(2)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正式预算;5.其他约定5.1该部分项目大型机械进场费只计取一次;5.2土方外运、渣土外运及弃土点:5.2.1土方外运及渣土外运(建筑、生活垃圾,砼碎块,砖渣,石渣,淤泥等)运距均按5公里计算,渣土处置费按3元/m3计算。5.2.2弃土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5.3该部分不计取赶工措施费。五、结算方式结算依据:后期结算仅调整经采购人批准变更(包括增加施工内容或取消部分施工项目)的相应费用增减,具体调整方式为:(1)涉及工程数量减少的,以实际减少数量为准,涉及工程数量增加的,以实际增加数量为准;(2)凡涉及工程数量增减的,其价格按原清单报价进行费用的调增或调减,并按第二轮报价与第一轮报价的折扣比例结算。如有增项,工程清单未列入的内容需重新核定,按现行计价规范计算单价并按第二轮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折扣比例结算。(3)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内,采购人、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将对造价进行把控,实施过程中工程造价即将超过合同价时,采购人有权和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六、招标控制价详见附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评审时,对每个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评审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n 分值\n 评 分 标 准\n\n 报价部分50分\n\n 价格分\n 50分\n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50分;\n\n 商务和技术部分50分\n\n 业绩\n 9分\n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类型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n\n 项目负责人\n 4分\n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n注:提供证书扫描件\n\n 项目组成员\n 4分\n 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4分;\n注:提供证书扫描件\n\n 技术方案\n 33分\n 1、总体概述(10分):\n针对本项目工程内容理解充分,对总体安排全面、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合理的得10分;\n针对本项目工程内容理解较充分,对总体安排较全面、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的得8分;\n针对本项目工程内容理解不充分,对总体安排不全面、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不合理的得4分;\n其余不得分。\n2、各阶段质量保证措施(8分):\n质量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内容描述详细,操作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n质量措施较规范,内容描述较详细,操作性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n质量措施不规范,内容描述不详细,操作性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n其余不得分。\n3、安全管理措施(8分)\n安全管理措施合理科学,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n安全管理措施能够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n安全管理措施不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n其余不得分。\n4、关于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计划方案科学合理(7分)\n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配置完整,材料计划实施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n人员配备较合理,机械设备配置较完整,材料计划实施性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n人员配备不合理,机械设备配置不完整,材料计划实施性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n其余不得分。\n\n四、其他1.磋商小组将响应文件评价得分加总后,得出本次评标的最终得分。2.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为磋商小组所评分数的总分值。3.经磋商小组成员审查,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列,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无故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本次评审得分高低顺位替补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磋商小组有权请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磋商供应商承诺所提供资料全部真实,如有伪造,视作磋商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及成交资格,并视作磋商供应商自愿接受相关处罚。5.磋商报价超过财政审批预算金额的,不得进入评标程序。6.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无法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有权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规律进行报价,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7.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供应商地址: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程。2、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项目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接受采购人相关处罚。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传真:邮箱:供应商开户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n 项目内容\n 总价(小写)\n\n \n \n \n\n 总价(大写)\n \n\n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附件:工程量清单 序号\n 项目名称\n 项目内容\n 计量单位\n 工程量\n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m3、元/ m2、元/ m、元/座、元/工日、元/台班)\n 合价(元)\n\n 1\n 挖土方\n 1.机械挖土,人工配合完成;2.配合机械挖土的人工挖土已综合考虑;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600\n  \n  \n\n 2\n 回填砂\n 1.密实度要求:满足规范要求;2.填方材料品种:中粗砂;3.管道沟槽回填砂夯实;4.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 \n m3\n 200\n  \n  \n\n 3\n 回填方\n 1.密实度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沟槽回填6%灰土(原土利用);3.包含消解石灰;4.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200\n  \n  \n\n 4\n 回填方\n 1.密实度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 沟槽回填6%灰土(购土);3.包含消解石灰;4.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200\n  \n  \n\n 5\n 回填方\n 1.密实度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要求;2.购置土方,运至施工现场;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200\n  \n  \n\n 6\n 余方弃置\n 1.履带式液压挖掘机挖碴装车,自卸汽车运石碴,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400\n  \n  \n\n 7\n 余方弃置\n 1.废弃料品种:余土外运;2.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500\n  \n  \n\n 8\n 石灰稳定土\n 1.路基灰土,含灰量6%,原土利用;2.包含消解石灰;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120\n  \n  \n\n 9\n 石灰稳定土\n 1.路基灰土,含灰量6%,土方外购;2.包含消解石灰;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120\n  \n  \n\n 10\n 石灰稳定土\n 1.路面结构层石灰土,含灰量12%,购土;2.包含消解石灰;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120\n  \n  \n\n 11\n 石灰稳定土\n 1.路面结构层石灰土,含灰量12%,原土利用;2.包含消解石灰;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120\n  \n  \n\n 12\n 碎石土\n 1.土:碎石(30:70)基层;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130\n  \n  \n\n 13\n 水泥稳定碎(砾)石\n 1.水泥含量:4.5%;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土工布养生;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130\n  \n  \n\n 14\n 沥青混凝土\n 1.沥青品种: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9mm;2.机械摊铺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120\n  \n  \n\n 15\n 沥青混凝土\n 1.沥青品种: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31.5mm;2.机械摊铺粗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90\n  \n  \n\n 16\n 沥青混凝土\n 1.沥青品种: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2mm;2.机械摊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90\n  \n  \n\n 17\n 透层、粘层\n 1.材料品种:喷洒乳化沥青;2.喷油量:0.8kg/m2;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2\n 340\n  \n  \n\n 18\n 水泥混凝土\n 1.水泥(C30非泵送预拌砼) 砼路面;2.水泥砼路面养生;3.混凝土路面模板;4.浇捣混凝土等;5.路面刻痕;6.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80\n  \n  \n\n 19\n 人行道块料铺设\n 1.块料品种:C30面包砖;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 3cm C20细石砼;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2\n 250\n  \n  \n\n 20\n 人行道块料铺设\n 1.块料品种: C40透水砖;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 3cm C20透水砼;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2\n 120\n  \n  \n\n 21\n 人行道块料铺设\n 1.块料品种:预制混凝土人行道板;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 3cm C20细石砼;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2\n 200\n  \n  \n\n 22\n 人行道块料铺设\n 1.块料品种:预制混凝土人行道板盲道砖;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 3cm C20细石砼;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2\n 100\n  \n  \n\n 23\n 人行道块料铺设\n 1.块料品种、规格:5cm花岗岩人行道板;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3cm干硬性水泥砂浆;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2\n 50\n  \n  \n\n 24\n 安砌侧(平、缘)石\n 1.材料品种:C30混凝土缘石;2.安砌混凝土缘石;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n 100\n  \n  \n\n 25\n 安砌侧(平、缘)石\n 1.材料品种: C30混凝土侧石;2.安砌混凝土侧石;\n m\n 50\n  \n  \n\n 26\n 检查井升降\n 1.圆形检查井升高;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座\n 50\n  \n  \n\n 27\n 检查井升降\n 1.方形检查井升高;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座\n 50\n  \n  \n\n 28\n 方井更换钢纤维混凝土框盖\n 1.更换钢纤维混凝土雨水篦子;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座\n 80\n  \n  \n\n 29\n 方井更换钢纤维混凝土框盖\n 1.更换铸铁雨水篦子;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座\n 70\n  \n  \n\n 30\n 圆井更换铸铁框盖\n 1.圆形检查井更换Φ700铸铁框盖;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座\n 60\n  \n  \n\n 31\n 圆井更换铸铁框盖\n 1.圆形检查井更换Φ700防沉降可调式重型铸铁框盖;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座\n 30\n  \n  \n\n 32\n 标线\n 1.热熔漆分界虚线;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n 300\n  \n  \n\n 33\n 标线\n 1.热熔漆实线;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n 300\n  \n  \n\n 34\n 横道线\n 1.热熔漆横道线;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2\n 100\n  \n  \n\n 35\n 混凝土基层\n 1.混凝土强度等级:C25非泵送商品砼;2.砼基层;3.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60\n  \n  \n\n 36\n 混凝土垫层\n 1.C25非泵送商品砼,侧缘石混凝土垫层;2.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和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n m3\n 50\n  \n  \n\n 37\n 双壁波纹管\n 1.材质及规格:管径Φ300~Φ400;2.接口方式:胶圈接口;3.铺设深度: 管道埋深大于3m;支护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撑系统;4.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 污水管网、道路、路灯等维修抢修工程施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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