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餐饮食材配送服务 蔬菜 肉类 冻品 粗粮 调味品 饮料奶品中标结果公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5)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28

2.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为采购人提供食材采购、冷链配送、食材检测及相关信息化服务。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群生、程艳艳、贾斌、陈少渠、沈云亭、孟鑫(采购人代表)、杨柳(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相关收费规定*70%计取,收费基数为预算金额,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00,8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综合浮动率为111.10%。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写明质疑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将质疑函原件送至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36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371-69686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B座5层50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329311313 0371-6371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329311313 0371-6371899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s://jingji.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01086&channelCode=H60010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分项报价明细.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单位名称)的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君雪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9027.05万元,资产总额为11385.58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君雪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6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分项报价明细序号类别品牌权重(Q)投标报价(F)最高限价1蔬菜、水果山东寿光0.20117.00120%2肉类、水产品双汇、大用0.35111.00112%3冻品三全,思念0.1110.50112%4禽蛋类正大、禾丰0.05107.00112%5米面油、粗粮五得利、金龙鱼0.10110.50112%6调味品优福记0.10109.00110%7饮料奶品花花牛、光明0.10105.00106%投标总报价(综合浮动率)=Q1*F1+Q2*F2+Q3*F3+Q4*F4+Q5*F5+Q6*F6+Q7*F7111.10%/注:本页“投标总报价”需与“投标函附录”中“投标总报价”一致(保留两位小数)。1.每个类别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如某品类基准价为10元,在基准价上浮10%后的价格是结算价10*(1+10%)=11第25页河南君雪商贸有限公司元,该品类投标报价(F)填写为110%;如某品类基准价为10元,在基准价下浮10%后的价格是结算价10*(1-10%)=9元,该品类投标报价(F)填写90%。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河南君雪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盖章或签字):日期:2025年12月16日第26页河南君雪商贸有限公司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28采购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采购代理机构: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nsggzyjy.hen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282、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1000000.00元最高限价:210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豫政采(2)20252101-1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1000000.0021000000.00是2100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为采购人提供食材采购、冷链配送、食材检测及相关信息化服务。5.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5.5项目预算:21000000.00元,年度采购预算为7000000.00元,其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发生的交易额为准。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nsggzyjy.henan.gov.cn/)下载。3、方式: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6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代理费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相关收费规定*70%计取,收费基数为预算金额,由中标人支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36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方式:0371-696869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B座5层501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73293113130371-6371899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73293113130371-637189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采购人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36号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371-696869361.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B座5层501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73293113130371-637189901.1.3项目名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1.4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1.1.5标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米面油、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为采购人提供食材采购、冷链配送、食材检测及相关信息化服务。1.3.2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1.4.1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等1.12.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服务方案及承诺。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有关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澄清补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将需澄清的问题,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通过“业务管理-问题提问”提出,并同时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交word文本,过时恕不接收。邮箱:zyzh866@163.com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发布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自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业务菜单内及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查看。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交易平台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发布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自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业务菜单内及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查看。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包,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000000元。注:预算金额为三年总预算,年度采购预算为700000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1)采购食材主要包括米面油、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注:其中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的单价以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网上公布的市场均价为基准价,每七天调整一次;米面油、粗粮的单价以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网上公布的市场均价为基准价,每半年调整一次;调味品、饮料奶品类以及其他食材的单价以郑州信基调味食品城市场价为基准价每半年调整一次,采购人每半年对市场进行一次询价并根据询价进行调价。2)如遇到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网上公布的均价与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符时,可进行市场考察定价。若采购食材万邦、信基、百荣均无,可凭借购买发票或者购物小票、实时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的价格*相应品类浮动率据实结算。3)投标报价:以食材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包括直接副食品成本、运输费、人工费、搬运费、储存费、质检费、废品损失费、管理费、信息服务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即投标人给采购人开具发票的费用)等一切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购买食材过程中产生的输运成本、食材溢价、发票税金等一切费用)要求采购人支付额外费用。3.2.4最高投标限价1)本项目采用浮动率报价,以食材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其中蔬菜及水果最高限价为120%,肉类及水产品、冻品、禽蛋、米面油及粗粮最高限价为112%,调味品最高限价为110%,饮料奶品最高限价106%。每个品类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如某品类基准价为10元,在基准价上浮10%后的价格是结算价10*(1+10%)=11元,该品类投标报价(F)填写为110%;如某品类基准价为10元,在基准价下3.2.4最高投标限价浮10%后的价格是结算价10*(1-10%)=9元,该品类投标报价(F)填写90%。3)蔬菜水果、肉类及水产品、冻品、禽蛋类、米面油、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价格权重(Q)分别为蔬菜及水果权重0.2;肉类及水产品权重0.35;冻品权重0.1;禽蛋权重0.05;米面油及粗粮权重0.1;调味品权重0.1;饮料奶品权重0.1。投标总报价(以上品类报价加权之和,百分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Q1*F1+Q2*F2+Q3*F3+Q4*F4+Q5*F5+Q6*F6+Q7*F7。(4)如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其他类食材,价格按照投标总报价费率进行结算。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12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不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以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起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签章或盖章或签字。4.1.1(B)投标文件加密、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加密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n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2.2(B)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6备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nsggzyjy.henan.gov.cn/)-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解密的顺序开标并电子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评委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经济、技术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7.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缴纳时间及其他要求: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7.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转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切实发挥履约保证作用的其他形式。但如中标人采用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提供的保函须为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属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开具的独立保函,该保函需载明:(1)见索即付;(2)收到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即应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采购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最高担保金额;(3)担保金额为200000元(如中标人提供的保函未载明前述内容的,采购人直接拒收该保函,中标人应以银行转账或其他能切实发挥履约担保作用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履约保证金用以确保中标人履行承担总体协议、采购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及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对于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索赔金额/罚金,违约责任/索赔金额/罚金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可直接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或直接向出具独立保函的金融机构主张索赔。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到期或依法解除后30日历天内退还。8.5提出质疑的要求、质疑函接收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2.质疑函接收:联系单位: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3293113130371-63718990邮箱:zyzh866@163.com10是否采用电子标是,具体要求:(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后,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投标报名。(2)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报名后应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以获取相关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及与投标相关的其他信息,以免获取信息不及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提交。(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10是否采用电子标件。(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7)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8)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9)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解密的顺序开标并电子唱标。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有关澄清与变更的补充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2)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1.2偏差说明11.2.1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中的以下情形评标时按细微偏差处理:(1)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11.2.1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表述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11.2.2重大偏差: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预算的;(8)投标服务期限、质量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1.3解释权11.2.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1.4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一)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11.4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中小企业优惠的说明:1、本项目全额预留中小微企业,不再给予价格扣除。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五)供应商在中标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供应商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融资渠道和方式。11.5数量增减范围: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1.61、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中标人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7采购代理服务费11.61、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2、收取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相关收费规定*70%计取,收费基数为预算金额,由中标人支付。单位名称: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强广场支行银行账号:160355010400101141.总则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1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标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1.3.1本项目的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4)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次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供货场地、运输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承诺函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部分七、综合部分八、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加权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加权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加权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款“投标报价”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3.2.7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在投标报价时一并计入投标总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4.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人或者中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4.4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3.5.2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次招标适用3.7.3(B)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A)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B)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签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3中标通知书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5.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5.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评标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及投诉8.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5.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8.5.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财政部门提出。8.5.4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执行。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控制价标书雷同性分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能一致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人公布的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其他要求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2.1.2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下阶段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30技术部分:20综合部分:502.2.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规定: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费率)注:1.投标报价指综合浮动率。2.有效投标报价为按上述2.1.1、2.1.2要求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3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分以上报价评分保留小数2位。本项目全额预留中小微企业,不再给予价格扣除。2.2.3(2)技术部分(20分)食材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保证与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打分:(1)管理制度完善,内容科学规范,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得5分;(2)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内容基本规范,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得3分;(3)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内容规范性不够,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4)无此项内容不得分。食材配送验收方案(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配送验收方案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全面、管理规范、流程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2)方案内容全面、但个别地方不符合规范要求,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3)方案内容不够全面、管理规范性不够、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4)无此项内容不得分。应急预案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遭遇恶劣天气、货源采购出现困难、不合格食材处置、车辆故障、智能秤效率低或不能满足要求等特殊情况,从内容是否完整、合理,保障应急设备是否具备、应急事件处理流程是否切实可行进行打分:(1)方案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安排具体,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5分;(2)方案内容较为全面,思路基本清晰,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实施性的得3分;(3)方案内容泛泛而谈,针对性、实施性不强的得1分;(4)无此项内容不得分。退换货保障措施(5分)对于临期、过期或质量不达标食材包换、包调、包退等具体措施。(1)退换货措施完整(涵盖上述全部内容)、详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2)退换货措施基本完整(涵盖上述全部内容,但是内容不够详尽或者其中某项描述欠缺的)的得3分;(3)退换货措施不完整(内容缺少一项或多项的),或者退换货措施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4)无退换货措施的不得分。2.2.1(3)综合部分(50分)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签订完成类似项目(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及供货发票的扫描件)注:同一年度内与同一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内容相同的多份合同按一份合同计算。专业配送车辆(9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运输车辆,每提供一辆厢式配送车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运输车辆,每提供一辆冷链配送车得2分,最多得6分。注: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照片;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及车辆照片;均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项第1,2项不可重复计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人员要求(6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服务人员,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司机,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个人身份证、健康证、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司机提供C1及以上的驾驶证扫描件。本项第1,2项不可重复计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场地消杀(4分)投标人应定期进行场地消杀(包含但不限于仓库、车辆等),提供2025年1-10月份任意1个月的消杀合同、消杀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提供得4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食材检测(8分)1.投标人有自有食材检测室,配备食品安全检测仪、温度检测仪、金属检测仪、微生物检测设备等不少于7台。提供自有检测室图片,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提供得4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2.投标人和有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具有MA标识)长期合作,定期外检。须提供合同证明和2025年1-10月份每月不少于2份的检测报告(所提供检测报告应为不同食材,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不少于20份不同食材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以上证明全部提供者得4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得0分。仓储及冷库(4分)投标人有固定的符合安全和卫生等要求的仓库场地。其中仓库场地1000平方(含)以上得4分,500平方(含)以上得2分,300平方(含)以上得1分,300平方以下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仓库场所的照片、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比价软件应用能力(4分)软件配置与功能完整性(4分)(1)投标人能提供自主研发或合法授权的食材比价软件,且软件内置万邦农产品价格指数作为核心参考依据实时价格数据,支持价格自动抓取,提供后台数据截图证明;软件需具有采购人核对功能,可提供端口和权限,得4分;(2)软件内置万邦价格指数,数据需手动导入,软件具有核对功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得2分;(3)无法提供比价软件或软件未包含万邦价格参考或不具有核对功能,得0分。须提供相关功能截图,提供不全或不提供者不得分。智能秤及称重信息化管理(4分)智能秤配置与技术参数(4分)(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符合《电子计价秤》(JJG539-2016)标准的智能秤,具备称重数据自动上传、品类识别、重量偏差预警(误差≤±0.1%)、联网同步功能,支持与后续对账系统、库存管理系统对接,提供智能秤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说明书,得4分;(2)智能秤具备称重数据自动上传、联网功能,但无品类识别和偏差预警,可与自身管理系统对接的,得2分;(3)不配备智能秤或配备的设备不满足基本称重需求的,得0分。须提供相关功能操作截图,提供不全或不提供者不得分。信息化对账管理能力(5分)信息化对账管理能力(5分)(1)系统实现“订单-称重-验收”自动匹配对账,支持追溯导出,得5分;(2)系统手动导入数据对账,得3分;(3)手动Excel对账,得1分;(4)无信息化对账,得0分。须提供相关功能操作截图,提供不全或不提供者不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所有评审专家计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得分高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分标准2.2.1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文件中发现硬盘序列号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餐饮食材配送项目合同书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528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书甲方: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本合同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若乙方食材配送没有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最多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2、乙方在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采购中,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并接受了以下报价来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序号品类品牌浮动率1蔬菜、水果2肉类、水产品3冻品4禽蛋类5米面油、粗粮6调味品7饮料奶品注:1)其中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冻品、禽蛋类的单价以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网上公布的市场均价为基准价,每七天调整一次;米面油、粗粮的单价以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网上公布的市场均价为基准价,每半年调整一次;调味品、饮料奶品类以及其他食材的单价以郑州信基调味食品城市场价为基准价每半年调整一次(采购人每半年对市场进行一次询价并根据询价进行调价)。2)如遇到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网上公布的均价与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符时,可进行市场考察定价。若采购食材万邦、信基、百荣均无,可凭借购买发票或者购物小票、实时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的价格*相应品类浮动率据实结算。3)以上价格包括直接副食品成本、运输费、人工费、搬运费、储存费、质检费、废品损失费、管理费、信息服务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即乙方给甲方开具发票的费用)等一切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购买食材过程中产生的输运成本、食材溢价、发票税金等一切费用)要求甲方支付额外费用。乙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号为:3、供货方式及验收方法、地点、期限(1)供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供应的类目、数量及供货时间,保证根据甲方的质量标准、需求计划和指定地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送货上门。(2)验收方法:按质量要求进行验收、计重(计重时蔬菜、水果为净重净菜),并向乙方开据收货凭据,若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更换供货品种或数量,甲方不予验收;(3)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验收期限: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每批商品在供货时应提供该批次产品的质量合格检验证明及相关检验证明。(6)若发现乙方提供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存在人为操纵导致数据失实,第1次发生此类情况,甲方1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的10%;第2次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的20%,并有权解除合同。4、包装标准及要求:(1)袋装或桶装;(2)箱装。5、运输方式及运杂费负担:由乙方自行组织车辆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负责。6、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小写:¥200000元),履约保证金需以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若乙方在该项目的服务过程中,出现拒绝供货、擅自终止合同,甲方可没收乙方递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供货质量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违约行为,甲方可按本合同相应条款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退还给乙方。7、结算方法及期限每月结算一次。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等的单价每七天调整一次。米面油、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的单价每半年调整一次。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相关凭证、验收单、发票等。8、双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要及时验收,乙方负责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拒收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食材,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换货,乙方应当接受甲方退换货要求,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退换货。若甲方要求换货,应保证不迟于1.5个小时内保质保量完成换货。若同一自然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在每个合同周期内,若配送的食材出现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假冒伪劣、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不齐全、过期临期等有安全隐患的问题,除拒收该食材,第一次扣除当日货款的10%,第二次及以后扣除当日货款的20%,同一自然月内出现2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双方对质量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留样封存后于2日内交由甲方所在地的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若因乙方的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2)甲方按照结算价格向乙方支付货款,除此之外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损毁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3)甲方订货时,需提前一天(或按约定时间)将订单需求(品种、数量、处理加工要求等)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清单明细、品质及加工要求等进行供货。乙方须按照已询价商品进行配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规格、计划数量,否则甲方将予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须当天告知甲方。(4)甲、乙双方把握市场变化。如甲方考察市场价格,发现乙方供货价格虚高,第1次警告批评并及时调整价格虚高的食材执行价;第2次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按照正常价格结算,并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的5%;第3次及以后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按照正常价格结算,并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货款的10%。9、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供货的,每次按供货货物总值的2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拒绝供货或擅自终止合同的,甲方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2)乙方供应的产品没有达到质量标准,甲方可无条件拒收,期间发生的运输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供货的包装不符合合同中有关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需要的一切费用。因包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4)乙方供货包装重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每查出一次,乙方所供的该批次货物均以重量不足计,乙方除按缺失量补足外,还要按缺失价值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甲方没有通知乙方送货,而乙方自行向甲方供货时,甲方可拒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6)因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有问题而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相关的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及因此产生的其他一切后果。(7)由于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导致甲方、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含行政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鉴定费、向第三方赔偿款等);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承担甲方恢复商誉相应支出,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10、安全责任(1)合同期内,乙方运输车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有专职司机持证驾驶。(2)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均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1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期限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若乙方违反合同第9条(4)、(5)、(7)、(9)、(10)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含行政罚款、诉讼费用、律师费、鉴定费、向第三方赔偿款等)。12、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书面向对方通报,并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合同期内,若遇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导致需求变化,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调整,且不属甲方违约。(3)当甲方组织会议、讲座、培训等紧急活动时,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的送到指定地点。如达不到甲方要求,视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应负全部责任。(4)甲方的其他食材采购需求,乙方应按照基准价的综合折扣率(%)执行,基准价由大型批发市场询价确定。1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1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15、合同附件甲方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乙方服务保证承诺书(见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合同同时产生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服务保证承诺书致: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我司在贵单位组织的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采购中获得供货资格,我们保证按照贵单位关于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愿提供如下服务和承诺:供货质量承诺为保证产品质量,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有效,我公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供货产品质量达到以下质量标准:(1)畜肉、禽肉类产品均具有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C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以上、有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在保质期内,保证在0-4℃冷藏车运输、出库时间不超过24小时。牛羊肉符合清真标准,每批货物随配货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规定,有商标、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2)水产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及每批次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近期合格的《检验报告》证明等相关资质。同时,鲜活类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采购方的验收标准。水产品类原料均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3)禽蛋类:保证新鲜,符合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随货提供产品质检报告。(4)蔬菜:达到A级绿色蔬菜要求,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订的《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送货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蔬菜的“净菜”保证达到以下要求:①香料类,包括葱、蒜、芹菜等,经水洗干净后不带泥沙、杂物,但可保留须根;②块根类,包括芋头、土豆、姜、红白萝卜等,去掉经叶,不带泥沙,红白萝卜可留少量青苗;③瓜豆类,包括节瓜、白瓜、青瓜、冬瓜、南瓜、苦瓜、丝瓜、金瓜、豆角、荷兰豆、白豆等,不带茎叶;④叶菜类,包括白菜、卷心菜、椰菜、芥菜、通心菜、茼蒿、生菜、菠菜、苋菜、西生菜、芥兰、藤菜、小白菜等,不带枯黄叶,去菜头。⑤花菜类,包括菜花、西兰花等,无根,可保留少量叶柄。⑥芽菜类,包括大豆芽、绿豆芽等,去豆衣。(5)水果:新鲜,质量达到三级(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水果,成熟度适中,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无腐烂变质的等,农药残留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送货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6)调味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包装上标有产品名称、厂商名称、地址、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规格、型号、等级、生产日期、保证期等标识,食品保证期限不低于三分之一。(7)冻品:冷冻/冰鲜,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8)粗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均提供来源证明材料、食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2.严把产品购进质量关,决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并索取、留存销售凭证,不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3.产品的包装和标志符合国家及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配送服务承诺1.我公司将保证按投标产品的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以及价格、质量不折不扣地履行产品购销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保证品质,份量,用心服务。2.采购单位明确提出订单后,我公司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将当天所需食材送达指定地点。3.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与中标的产品质量一致,并且将根据校方的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书。4.定期或不定期派专人对产品的储运、配送和使用进行随访,由专人负责将反映的问题汇总,并及时进行整改。5.向校方及时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指标等相关技术资料。6.提供的产品质量在其规定的保质期内由我公司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替换或暂停,并承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后果及责任。7.对我公司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的产品破损、受污染,负责予以全部调换。8.配送车辆、人员:公司承诺至少抽出3辆运输车辆,实施专车配送,安排至少6名配送人员实施配送方案,人员和车辆对该项目提供一对一服务。配送车辆均具有运输能力的车,保证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保证配送车辆绝不人货混装,服务该项目的配送人员均着装整洁并持有健康证。9.每天将订单内所有食品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并提供《配送清单》一式三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10.所有品种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菜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11.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置校方指定的地点。12.我公司保证所供物资均出具食品来源票证、食品检验报告证明材料,保证所供的物资做到来源可追溯。13.我公司保证为校方提供应急筹措配送服务,保证校方的应急需求。遇有紧急情况时,校方将采购需求计划通知我公司,我公司从接到订单通知算起,半小时备货,保证半小时内将货品送达校方指定地点,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我公司将严格履行合同和作出的承诺,若违反合同或未能做到承诺内容,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违约责任承诺我公司保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该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方式交至甲方。若我方在该项目的服务过程中,出现拒绝供货、擅自终止合同或供货质量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违约行为,甲方可按规定扣除我方递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承诺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第五章采购人要求一、采购要求(一)项目要求1.配送种类:米面油、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2.配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3.配送时间要求:采购人会在配送前一天19点前将采购需求清单发予中标人,中标人应在第二天上午8点前将采购物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如采购人急需物资时,必须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将物资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签收后,供货才算完成。4.供货规定:①采购人在配送前一天19点前将第二天的采购需求种类清单发给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的采购清单后于第二天上午8点将采购物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②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符合采购人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每次送货时都必须将肉类等卫生检验检疫报告一并提交,供验收审核。③中标人须委派足够人员负责每次货物的运输、卸载、复称审核,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④到达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5.货品的质量要求及责任承担:①所有货品的等级、质量均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该批(次)货品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同时保证食材新鲜。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品不符合卫生规定,有权拒收。若所供货品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或不适送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究法律责任,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②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二)项目说明1.供应范围:本项目采购配送主要包括米面油、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2.供应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供应中止:合同期满后。4.投标人数量:1家(具体细节以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为准)5.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每次验收合格后签订验收单。6.付款及结算方式:所有食材按时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并卸载到位。经验收合格签收后签订验收单,甲方每月结算一次。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等的单价每七天调整一次。米面油、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的单价每半年调整一次。乙方凭收货凭据、验收单、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米面油采购需求品名规格技术指标米长粒香米袋装25kg所有米、面粉无粘块、无异味、无霉变等,供货时剩余保持期大于6个月。包装误差率:+0.25%,包装运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米符合国家《GB1354-2009》的标准,优质大米、真空包装。面粉符合国家《GB1355-2005》的标准品牌。大米袋装25kg小米袋装25kg糯米袋装25kg黑米袋装25kg黑米袋装25kg糙米袋装25kg面特一粉袋装25kg高筋粉袋装25kg雪花粉袋装25kg饺子粉袋装25kg超精粉袋装25kg油大豆油桶装20L食用油为非转基因油,符合国家《GB2716-2018》的标准。一级食品油,无异味。著名品牌非转基因大豆油桶装20L花生油(高档)桶装20L品质等同于或高于GB1534-2003;著名品牌花生油(中档)桶装20L品质等同于或高于GB1534-2003;著名品牌玉米油桶装20L品质等同于或高于GB19111-2003;著名品调和油桶装20L著名品牌、非转基因菜籽油桶装20L品质等同于或高于GB1536-2004;著名品葵花籽油桶装20L品质等同于或高于GB10464-2003;著名品橄榄油750毫升/瓶品质等同于或高于GB/T23347-2009;著名品牌橄榄油500毫升/瓶品质等同于或高于GB/T23347-2009;著名品牌注:米面油须为国家著名品牌,如但不限于金苑、福临门、金龙鱼、香满园等。1、投标单位参照以上清单内容并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方需求及时配送货物,考虑供货周期较长和采购货物的特殊性根据市场会变动差异,采购方会组织食品物资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对供货商提供的商品价格及质量每月进行核实和检查,如发现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采购单位有权和供货商终止合同,重新选择其他供货商。2、我单位在采购食品过程中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所供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和验收。3、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标签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生产许可证编号(适用时);(2)中文标明的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3)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4)规格、型号、等级;(5)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保质期限不低于三分之一;)(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适用时)4、家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供货商必须提供其有检验检疫证明。5、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供货资格,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6)超过保质期限的。6、要求所供物资做到100%可追溯,并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条款相关责任。7、要求所供物资食品来源证明材料、食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8、投标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9、投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必须满足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10、送货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送到指定位置。11、当采购人组织会议、讲座、培训等紧急活动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的送到指定地点。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视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投标人应负全部责任。三、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粮、调味品、奶类采购需求1、肉类品名规格技术指标鸡翅根袋装10要有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以上、有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在保质期内,在0—4℃冷藏车运输、出库不得超过24小时。每批货物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规定,有商标、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牛羊肉如需清真,则按需提供。鸡翅中袋装10鸡肿肉袋装10鸡油袋装10净鸡胗袋装10琵琶腿袋装10鸡肝袋装10鸡心袋装10生鸡爪袋装10牛腿骨生牛头肉牛口条牛腩牛脊骨牛小健牛大健生牛肚生牛后腿肉进口牛排(四根骨)雪花牛肉生牛里脊白条羊生羊后腿肉羊脊骨羊腿骨羊肋条肉羊肚羊头肉羊脑进口羊排羊排白条猪纯里脊肉带跟猪耳朵优质纯瘦后腿肉优质精修五花肉优质口条优质前猪蹄优质通排去骨猪头肉优质小排白条鹅白条鸭半片鸭鸭翅根鸭排腿鸭脖鸭头鸭胗鸭脯肉柴母鸡柴公鸡黄油母鸡蛋鸡三黄白条鸡乌鸡乳鸽白条兔生驴肉羊排2、冻品品名规格技术指标鱼豆腐箱装4包*5斤冷冻/冰鲜,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肉饺子箱装4包*5斤肉饺子箱装20包*1斤素饺子箱装10包*2斤鸭翅根箱装20斤牛肉丸袋装5玉米粒件装10袋*2斤粘玉米件装20个蟹排袋装5培根袋装3斤冻半片鸭箱装19斤玉米粒袋装5牛肉丸件装20斤火腿/三文治块状2.9kg扒皮鱼带鱼龙利鱼小黄鱼虾仁水晶虾仁青口银鳕鱼鳕鱼厄瓜多尔虾3、水产类品名规格技术指标杀好武昌鱼冷冻杀好花鲢鱼身冷冻活鲤鱼冷冻杀好草鱼冷冻杀好鲈鱼冷冻杀好小鲫鱼冷冻杀好鲤鱼冷冻活河虾冷冻杀好鮰鱼冷冻杀好清江鱼冷冻竹节虾鲜活基围虾鲜活罗氏虾鲜活桂鱼鲜活石斑鱼鲜活黄骨鱼鲜活黄鳝鲜活泥鳅鲜活白鳝鲜活黄河金鲜活鲈鱼鲜活4、禽蛋类品名规格技术指标鸡蛋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鸭蛋鹅蛋鹌鹑蛋5、蔬菜品名规格技术指标生菜1.无农药残留、无腐烂变质、外形色泽良好的新鲜时令蔬菜;2.达到A级绿色蔬菜要求,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订的《绿色食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标准》。3.达到净菜标准:①无残留农药;②茎叶类菜无菜根;③无枯黄叶;④无泥沙;⑤无杂物。4.各类蔬菜的“净菜”要求:①香料类,包括葱(大葱送货标准为:葱叶长度距离葱白末端不超过25cm,若葱叶长度超过此标准,超过部分不计重)、蒜、芹菜等,经水洗干净后不带泥沙、杂物,但可保留须根;②块根类,包括芋头、土豆、姜、红白萝卜等,去掉经叶,不带泥沙,红白萝卜可留少量青苗;③瓜豆类,包括节瓜、白瓜、青瓜、冬瓜、南瓜、苦瓜、丝瓜、金瓜、豆角、荷兰豆、上海青韭菜香菜油麦菜菠菜青苋菜荆芥小芋头黄皮椒去净莴笋冬瓜紫长茄子紫甘蓝长豆角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河南君雪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洪路万邦国际批发市场综合副食品区D12区-110-112号21,000,000.00元评审总得分:95.78分主要包括米面油、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粮、调味品、饮料奶品类等,为采LP豫政采(2)20252101-1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中共河南省委党校2026-12028年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台同一年一签)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主要包括米面油、肉类、冻品、水产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粗iMML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食材配送服务 蔬菜 肉类 冻品 粗粮 调味品 饮料奶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