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话务员工作服制作 普通服装中标结果公示(盐城市数据局2025)
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900-JZCG-G2025-0074
二
、
项目名称: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91310110631740814W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99号
94(均分制)
3777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数量: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单价: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立良、初俊雷、陶丽峰、颜世鹏、赵丹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数据局
单位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6661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5-86663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15-8666350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采购文件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900-JZCG-G2025-0074采购文件.doc
投标分项报价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
品目
普通服装
采购单位
盐城市数据局
行政区域
盐城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16:52
评审专家名单
初俊雷,陶丽峰,颜世鹏,姚立良,赵丹
总中标金额
¥37.772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彬彬
项目联系电话
0515-86663506
采购单位
盐城市数据局
采购单位地址
盐城市府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5-86661159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彬彬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盐城市数据局(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900-JZCG-G2025-0074的(项目名称)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4人,营业收入为4969.51万元,资产总额为3023.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悦达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4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男女西服(1衣2裤)悦达量体定制盐城30天14010801512003男女马甲悦达盐城30天280172481604男女长袖衬衫悦达盐城30天420120504005男女短袖衬衫悦达盐城30天420118495606男女夏裤悦达盐城30天420170714007领带丝巾悦达盐城30天280257000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377720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项目编号:JSZC-320900-JZCG-G2025-0074盐城市数据局2025年12月总目录招标公告……………………………………3投标人须知…………………………………6合同条款……………………………………17采购需求……………………………………4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6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于2025年12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0-JZCG-G2025-00742.项目名称: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60000.00元5.最高限价:560000.00元6.采购需求(简介):本次招标制作工作,为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人数约140人,具体数量视工作情况确定。包含西服上衣1件、西裤2条、长袖衬衫3件、短袖衬衫3件、夏裤3条、马甲2件、领带丝巾2件。预算:本次公开招标工作服全套,限额4000元/套。(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发放完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不接收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12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2.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2.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2.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2.3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2.5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数据局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数据局6楼联系人:唐女士联系方式:0515-866612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515-866635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15-866635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提醒:经办人在苏采云系统查询到中标结果公告后,再点击推送。招标文件定稿后该提醒删除)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中心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质疑接收部门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2,联系电话:0515-86665052。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3.1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手册。33.2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3.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3.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3.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3.3.6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3.3.6.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3.3.6.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3.3.6.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3.3.6.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3.3.6.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3.3.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3.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3.3.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3.3.9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4.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4.2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3.5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33.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采购人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33.7绿色数据中心政策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采购人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3.8履约保证金政策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34.预付款制度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50%(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第三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þ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þ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þ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þ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þ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þ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2)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具体详见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2款):¨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备注: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盐财购〔2023〕17号),严格落实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确定后该备注删除。)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þ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5)分期履行要求:(6)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þ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金属件:使用泡泡纸覆盖包装 防止碰撞;板式件: 不同板件用捆扎带分类打包,边角处用瓦楞纸覆盖,防止损坏;塑料件和五金件: 使用瓦楞纸箱包装。使用包装材料应达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现场包装物有供应商负责清理,做到: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 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8.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1.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2.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具体时间根据双方实际需求调整)3.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乙方应对超交数量或超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货物交货前由乙方承担保险义务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1.货物免费质保期2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第二节第8款补充质量保证要求1.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因甲方不当使用的除外)。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3.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视项目情况调整)。4.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货物、材料、装置的原产地证明、质保文件和相应的等级标准证明并承诺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制造的质保证明。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产品标准为准。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飞行检查,如果发现任何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甚至可以终止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飞行检查过程中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6.货物、材料运抵现场后,在甲方和甲方聘请的监理或质检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必要时甲方可以采取破坏性检验,将有关货物和材料送货物到达地的质检部门检验,如果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负担;如果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由乙方负担。7.对货物的品牌、型号、数量、产地等进行检查和清点,同类型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应属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地产品。如检验中发现短缺、损坏或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不得因此影响供货,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8.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及要求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①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款项作为预付款;②所有货物安装完毕,甲方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款项;③初步验收合格且项目运行满6个月后,甲方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货款。(具体验收流程双方可视实际情况调整)2.当合同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 发票;(2)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3) 装箱单;(4) 甲方加盖公章证明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单。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1、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2、退还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3、退还时间: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4、退还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做、更换相关具体规定1、详见合同通用条款8.2条款、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8款补充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索赔条款。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1.乙方应按照“开标(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或承诺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者有违法转包他人情形,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滞纳金。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 纠纷解决办法2.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问题货物。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2.甲方将在乙方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单。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5 个日历天内予以更换,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5%的违约金。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若经乙方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货物验收要求(1)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货物、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2)甲方与乙方对货物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乙方负责解决。(3)甲方有权从乙方所送货物中任意抽出不同型号的产品送采购人所在地的质检部门检验,如果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负担;如果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由乙方负担。(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乙方交付货物。交货时间: 60个工作日前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应在全部货物到货安装完毕后的5日历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等。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初步验收合格且项目运行满6个月后,甲方组织对货物的质量及使用状况等进行最终验收。(6)货到现场后,甲方人员根据招标要求,对包装物进行视检和抽检,如包装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甲方有权将包装物送至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送检。因检测不合格延误了交付进度,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伴随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第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所规定的服务内容以及投标文件承诺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 (2) 负责货物的开孔,货物的现场安装; (3)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4) 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质保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正常使用实施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5) 在货物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用、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或部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合同生效及其他1. 合同经甲方、乙方盖章后生效。2. 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3.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文执行。合同附件:项目建设供应商承诺函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不随意变更建设内容,所有的变更必须经市数据局书面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否则变更部分不予结算,给市数据局造成损失的,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诺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数据局项目建设。2、市数据局办公室将在合同约定的履约期限结束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供应商应当及时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验收的每次结果将存档,如未能验收通过将根据未通过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对未列出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具体规定执行。现承诺,我单位在履行盐城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的项目建设中,将严格按照提示函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若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方式:(供应商单位公章)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二、项目清单本次招标制作工作,为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人数约140人,具体数量视工作情况确定。包含西服上衣1件、西裤2条、长袖衬衫3件、短袖衬衫3件、夏裤3条、马甲2件、领带丝巾2件。预算:本次公开招标工作服全套,限额4000元/套。本项目核心产品:男女西服。序号产品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男女西服(1衣2裤)▲实质性要求:1.面料为100%羊毛;2.纱支100s/2*100s/2;3.≧克重170g/㎡;4.里料为100%铜氨纤维非实质性要求:颜色及要求:1.上衣深色系;单排二粒扣,平驳领,半麻衬;两边翻盖口袋。牛角扣,并提供同款备用纽扣一套。扣眼大小必须与纽扣尺寸完全匹配。纽扣本身色牢度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褪色。形状均匀,做工精细,缝线牢固,不易松动脱落。袖口真眼真叉。西裤颜色与西服上衣保持统一。2.无任何跳针、浮针、漏针、脱线等情况;各部位缝纫轨迹均匀、整齐、顺直、牢固,无褶皱夹布等瑕疵;嵌线松紧适当,粗细均匀,接头光滑不起毛。抗皱、防污、易打理、耐磨、不变形、不掉色、不褪色。3.西裤袋口加套结。男裤腰部采用防滑腰带工艺。裆部采用加厚垫裆工艺。裤脚采用防磨条工艺。内置伸缩腰设计。纽扣扣眼大小必须与纽扣尺寸完全匹配。纽扣本身色牢度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褪色。形状均匀,做工精细,缝线牢固,不易松动脱落。4.重要部位(如肩缝、袖窿、裤裆)需使用链式线迹或双线加固。投标时请对斜体及下划线部分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为中标后成衣按要求送检,并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且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套12男女马甲▲实质性要求:1.100%羊毛;2.纱支100s/2*100s/2;3.≧克重170g/㎡;4.里料为100%铜氨纤维非实质性要求:1.颜色与西服保持统一;提供同款备用纽扣一套。扣眼大小必须与纽扣尺寸完全匹配。纽扣本身色牢度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褪色。形状均匀,做工精细,缝线牢固,不易松动脱落。2.无任何跳针、浮针、漏针、脱线等情况;各部位缝纫轨迹均匀、整齐、顺直、牢固,无褶皱夹布等瑕疵;嵌线松紧适当,粗细均匀,接头光滑不起毛。抗皱、防污、易打理、耐磨、不变形、不掉色、不褪色。3.重要部位(如肩缝、袖窿、裤裆)需使用链式线迹或双线加固。投标时请对斜体及下划线部分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为中标后成衣按要求送检,并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且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件23男女长袖衬衫▲实质性要求:1.全棉成衣免烫,免烫等级≥3.5级;2.纱支80s/2*80s/2;3.≧克重125g/㎡非实质性要求:1.颜色和西服搭配和谐;2.透气性好、不变形、不掉色、易打理、不易起皱、可机洗、快干,耐磨抗起球。3.扣眼大小符合纽扣尺寸,同时纽扣色牢度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形状均匀,做工精细,纽扣牢固,不容易松动或脱落。无跳针、浮针、漏针、脱线等情况;各部位缝纫轨迹均匀、整齐、顺直、牢固,无褶皱夹布;嵌线松紧适当,粗细均匀,接头光滑不起毛。4.重要部位(如肩缝、袖窿、裤裆)需使用链式线迹或双线加固。投标时请对斜体及下划线部分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为中标后成衣按要求送检,并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且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件34男女短袖衬衫▲实质性要求:1.全棉成衣免烫,免烫等级≥3.5级;2.纱支80s/2*80s/2;3.≧克重125g/㎡非实质性要求:1.颜色与西服保持统一。2.袋口加套结。男裤腰部采用防滑腰带工艺。裆部采用加厚垫裆工艺。裤脚采用防磨条工艺。内置伸缩腰设计。纽扣扣眼大小必须与纽扣尺寸完全匹配。纽扣本身色牢度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褪色。形状均匀,做工精细,缝线牢固,不易松动脱落。3.无任何跳针、浮针、漏针、脱线现象。各部位缝线轨迹均匀、整齐、顺直、牢固。无折皱、夹布等瑕疵。嵌线松紧适度,粗细均匀,接头处光滑平整不起毛。抗皱、垂坠感强、易打理、不变形、不掉色、不褪色、耐磨、可机洗。4.重要部位(如肩缝、袖窿、裤裆)需使用链式线迹或双线加固。 投标时请对斜体及下划线部分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为中标后成衣按要求送检,并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且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件35男女夏裤▲实质性要求:1.50%羊毛32.5%聚酯纤维10%再生纤维素纤维7.5%氨纶;2.≧克重170g/㎡非实质性要求:1.颜色与西服保持统一。2.袋口加套结。男裤腰部采用防滑腰带工艺。裆部采用加厚垫裆工艺。裤脚采用防磨条工艺。内置伸缩腰设计。纽扣扣眼大小必须与纽扣尺寸完全匹配。纽扣本身色牢度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褪色。形状均匀,做工精细,缝线牢固,不易松动脱落。3.无任何跳针、浮针、漏针、脱线现象。各部位缝线轨迹均匀、整齐、顺直、牢固。无折皱、夹布等瑕疵。嵌线松紧适度,粗细均匀,接头处光滑平整不起毛。抗皱、垂坠感强、易打理、不变形、不掉色、不褪色、耐磨、可机洗。4.重要部位(如肩缝、袖窿、裤裆)需使用链式线迹或双线加固。投标时请对斜体及下划线部分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为中标后成衣按要求送检,并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且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条36领带丝巾▲实质性要求:1.领带面料:100%南韩丝;2.丝巾面料:100%桑蚕丝;非实质性要求1.颜色整体搭配和谐。领带符合GB/T23314-2009标准;丝巾符合FZ/T43014-2018标准投标时请对斜体及下划线部分内容,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为中标后成衣按要求送检,并出具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该项技术参数要求,且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件2备注:清单中标注“▲”部分作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否则做废标处理。三、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中标单位提供量体制衣定制服务。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1)所有服装必须符合GB18401-2010B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达到B类)。(2)男西服质量应符合GB/T2664-2017《男西服、大衣》、女西服质量应符合GB/T2665-2017《男西服、大衣》、衬衫质量应符合GB/T2660-2017《衬衫》中一等品的要求。(3)关键指标要求:按照GB/T21295-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水洗尺寸变化率≤-3.0%;干摩擦色牢度≥3-4级;起毛起球≥4级。3.产品质量要求、履行期限和地点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质量要求所有服装必须量体裁衣,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期限:采购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发放完毕。履行地点:盐城市府西路1号质量保证期 2 年(二)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量体、包装、运输、发放、验收、售后服务、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产品正常使用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产品正常使用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单位理解为准。2.实施要求(1)总体要求投标产品的面料品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质量要求①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提供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如采购人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等),供应商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采购人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货物因质量问题需维修或大小不符需调换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②投标各品类产品的整体品质、款式颜色搭配适宜。核心产品的外观、版型简洁大方、款式新颖,符合政务服务大厅形象要求。③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验收要求①中标供应商在批量生产前,将获得采购方确认的成衣送至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向采购方提供合格有效的《成衣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报告必须至少包含且符合以下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成分含量、成衣免烫等级(≥3.5级)、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4级)、缩水率(≤3.0%)、甲醛含量(≤50mg/kg符合GB18401B类要求)。②上述《成衣检测报告》将作为验收的核心依据之一。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针对成分、克重、色相、色牢度、色差范围、缩水率、面辅料匹配性、甲醛含量等,如检验不符,不能达到采购单位要求,可终止合同,且检验所需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③包装要求:外部为纸箱包装,内部每件衣服单独包装,并在每件衣服上标注姓名。每套西装应提供服装品牌相配套的衣架及防尘袋,并于衣服内侧水洗唛按照人员姓名、部门、编码逐一标识、归类。④供货时须提供完整技术文档。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供应商负责。(4)质保(维保)及售后要求①质保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在约定时间内予以无条件调换。如货物遇质量问题,包换、包修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承诺在12小时内解决难题,超过包换期出现质量问题,只收材料成本费。同时供应商在2年内提供免费修补和改款等服务。②供应商需提供批量制作服务、零星制作服务、上门量体裁衣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派出人员配合采购方做好试穿及调换等工作。③如采购单位有新增减人员或需增减套数,应保证同原合同品种、面料价格不变,质量等均应与中标报价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保持一致。3.工期:中标单位按产品质量要求原则上在签订供货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全部制作完成(具体时间按照双方商定的结果),送达并发放到位。(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星期内,供应商在接到量体裁衣通知到上门测量尺寸,5个工作日内(含通知当日)将测量数据提交采购人确认后进行制作;从测量结束至供货试穿不超过10个工作日(经采购人确认后,颜色与最终供货物品保持一致);测量数据提交采购人确认后30天内完成供货。服装不合身或有质量问题的,提供备品供工作人员穿着。服装有质量问题重新制作应免费,重新制作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2)交付地点:供应商应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4.质保期:贰年,在贰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5.投标人须制作成套样品,开标时带至评标现场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成套样品及衣架不得有任何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标志及图案,否则责任自负)。工作服在交付工作人员之前,采购人随机抽样后送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检验主要指标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拒收产品,投标人承担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所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四、其他要求(一)技术参数响应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的优先。(二)样品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至少符合下列要求:1、款式外观:设计的样衣时尚、新颖、大方得体。能充分融入采购人的工作环境。2、洁净无痕:表面无污渍、水渍、烫印残留、划伤、破损等瑕疵。3、线头清零:衣身及缝份处无外露浮线、余线,修剪彻底。码边干净、规整,无多余的线头,左右拼接接缝处对称,结合处受力后无开缝,尺口吻合、整齐。4、品相完好:口袋袋位对称、袋长长短一致、袋角的衔接密实。两袖长短一致、腋下的衔接处密实、袖口平整。无脱纱、勾丝、色花、色差,整体洁净规整。钮扣表面光洁、衔接密实、布置匀称。拉链的链头质量好,做工精细,拉动顺滑,拉链及链头无刺感,拉链的衔接处对称、整洁。5、样版型:衣领的大小左右对称、领面平服、嵌线均匀。各部位服帖规整、挺括有型,整烫平顺无死褶,左右对称精准(领型、口袋、肩线等对称部位对齐)。6、缝制:车线分布均匀,针脚细、密、实,针距密度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如明线3cm不少于14针),线路顺直、整齐、牢固,无跳线、断线、重线、线迹松紧不一现象。针迹顺直流畅、无歪斜跳线,拼缝平整饱满、缉线清晰,针脚细密规整。7、质感:视觉质感柔光泽;面料纹理与机理上,表面光滑,肌理感强;悬垂感强,不易变形;触觉质感柔软、爽滑、有明确的摩擦感和天然感、丰满度/骨感强;摩擦时几乎静音。8、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9、请供应商提供所投货物(设备)的样品包括:按照采购内容中男女样品各一套,样品的款式花型由投标人自行设计,面料要求见招标内容技术参数。不得缺项或重复提供,所提供的样衣、衣架等不得出现任何与投标供应商名称、标志以及能暗示出供应商的文字和图案等信息,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包括:西服上衣2件(男女各一),西裤2条(男女各一),夏裤2条(男女各一),长袖衬衫2件(男女各一),短袖衬衫2件(男女各一),马甲2件(男女各一),领带1件,丝巾1件。10、样品提交时间:2025年12月24日9时前,采购人负责接收样品。样品递交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区(提交样品需签到,联系电话:0515-86663639)11、其他说明①样品上如有和供应商名称有关的信息,应提前覆盖或处理,未在规定地点及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的样品将被拒收,样品评审不得分。②样品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评标结束后,供应商应最迟于次日取回,否则按废品处理,后果自负。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三)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项目需求内容制定明确、详细、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货物的生产、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供货物资的质量标准,对供货物资进行严格检验,严把采购、生产、组装、检验、验收、供货等重点环节,确保及时发现并更换不合格产品,确保所有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执行标准要求。2、供货、交付、保障措施:在发货前应向采购人明确该设备品牌、型号、数量、预计到货时间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日历天)供货完毕,同时提供交付核对清单(格式自拟),包含规格型号、数量等,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致。投标人需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时间表,进度计划分解到各阶段时间点,明确各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确保项目供货期在60天内完成。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①产品细节沟通并签订合同:时间不超过2日历天;②量体:时间不超过10日历天;生产备货:时间不超过40日历天;③质量初检:时间不超过3日历天;④验收交付:时间不超过5日历天。(四)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项目需求内容制定明确、详细、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需明确质保期服务、正品保障、损失赔偿等承诺,严格遵循招标文件“不低于2年免费质保”等条款,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范围包括所有配置。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需在三天内提供解决方案并协助指导解决相关问题。2、货物调换时间、服务人员安排:针对“设备验收不合格”,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明确退换货/更换的条件,并于5天内完成货物更换。3、承诺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招标人提出的解决方案等要求的优先。(五)业绩投标人自(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业绩(制式服装)的优先。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市12345平台话务员工作服制作工业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的价格扣除。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评分项目满分分值评分细则投标报价(30分)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技术部分(54分)投标产品响应情况(1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非“▲”的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加0.5分,最高得10分。样品(25分)1、样衣的款式: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能全部响应要求,且设计的样衣时尚、新颖、大方得体,能充分融入采购人的工作环境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2、样衣的质感: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能全部响应要求,且通过对样衣的直接接触,体验样衣的质感,质感优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3、样衣的做工: (1)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车线分布均匀,针脚细、密、实,针距密度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如明线3cm不少于14针),线路顺直、整齐、牢固,无跳线、断线、重线、线迹松紧不一现象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2)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码边干净、规整,无多余的线头,左右拼接接缝处对称,结合处受力后无开缝,尺口吻合、整齐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3)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拉链的链头质量好,做工精细,拉动顺滑,拉链及链头无刺感,拉链的衔接处对称、整洁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4)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钮扣表面光洁、衔接密实、布置匀称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5)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衣领的大小左右对称、领面平服、嵌线均匀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6)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口袋袋位对称、袋长长短一致、袋角的衔接密实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7)样品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5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两袖长短一致、腋下的衔接处密实、袖口平整的可视为优于,样品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样品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4、免烫工艺(2分):成衣免烫等级(≥ 3.5级):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注: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面料的甲醛含量、色牢度指标(19分)1、根据衬衫面料检测报告中甲醛含量、染色牢度指标优于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B类标准的数值的幅度大小进行加分: ①甲醛含量在50mg/kg(含)~75mg/kg(不含)之间的得0.5分,甲醛含量在20mg/kg(含)~50mg/kg(不含)之间的得1分,甲醛含量<20mg/kg的得1.5分。 ②染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 4级):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③缩水率(≤ 3.0%):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注: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2、根据西服、马甲面料检测报告中甲醛含量、染色牢度指标优于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C类标准的数值的幅度大小进行加分:①甲醛含量在150mg/kg(含)~300mg/kg(不含)之间的得0.5分,甲醛含量在75mg/kg(含)~150mg/kg(不含)之间的得1分,甲醛含量<75mg/kg的得1.5分。 ②染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 4级):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③缩水率(≤ 3.0%):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注: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3、根据夏裤面料检测报告中甲醛含量、染色牢度指标优于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B类标准的数值的幅度大小进行加分: ①甲醛含量在50mg/kg(含)~75mg/kg(不含)之间的得0.5分,甲醛含量在20mg/kg(含)~50mg/kg(不含)之间的得1分,甲醛含量<20mg/kg的得1.5分。 ②染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 4级): 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③缩水率(≤ 3.0%):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注: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4、根据领带丝巾面料检测报告中甲醛含量、染色牢度指标优于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B类标准的数值的幅度大小进行加分:①甲醛含量在50mg/kg(含)~75mg/kg(不含)之间的得0.5分,甲醛含量在20mg/kg(含)~50mg/kg(不含)之间的得1分,甲醛含量<20mg/kg的得1.5分。 ②染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摩擦:≥ 4级):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③缩水率(≤ 3.0%):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0.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得0分。 注: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方案部分(10分)供货实施方案(4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提供明确、详细、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①对项目货物的生产、质量控制;②供货、交付、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方案优于要求的得4分,符合要求得2分,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能全部响应要求,提出更为细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要求之外且和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内容的,可视为优于;方案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方案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售后服务方案(4分)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提供明确、详细、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含:①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②货物调换时间、服务人员安排等方面内容。方案优于要求的得4分,符合要求得2分,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能全部响应要求,提出更为细致、有针对性、切实可行、要求之外且和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内容的,可视为优于;方案能响应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方案对于要求的响应不完全或者偏离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具体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售后服务(2分)承诺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招标人提出的解决方案等要求,得2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无特定格式,由投标人自制;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6分)业绩 (4分)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制式服装),每提供1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单位公章或专用合同章,如不能反映的,另须提供盖有原委托单位公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注: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节能环保(2分)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如投标产品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不得分。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投标函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开标一览表十六、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七、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备注我公司(单位)委托进行现场演示的人员为(本项目如果无现场演示要求,请项目经办人自行删除备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八、投标函致: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如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 3 4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备注:该表仅适用于项目采用货币报价的情形。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如需要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请项目经办人自行设计表格。招标文件定稿后该备注删除。)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CA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分包号:分包号投标货物名称总价(小写) 投标产品名称 元核心产品品牌: 年月日十六、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等十七、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话务员工作服制作 普通服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