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急救送血车中标结果公示(河北省血液中心(河北省输血研究所)2025)
河北省血液中心急救送血车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GJ-250231-001
二、项目名称:急救送血车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秦皇岛弘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大街109号运通物流中心院内
91130302MA0ER1FH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秦皇岛弘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急救送血车
康福佳牌
QJM5037XJH- 6
2
304159.3
608318.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华娥、张丽艳、宋攀、张继芳、陈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5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血液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
联系方式:0311-870443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0311-8308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金平
电话:0311-83086836
十、附件
急救送血车采购项目(定稿)
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急救送血车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北省血液中心
行政区域
河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11:21
评审专家名单
刘华娥、张丽艳、宋攀、张继芳、陈辉(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0.83186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金平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3086836
采购单位
河北省血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87044314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3086836
河北省血液中心急救送血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HBGJ-250231-001采购人:河北省血液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GJ-250231-0012.项目名称:河北省血液中心急救送血车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4.项目单位:河北省血液中心5.采购需求:急救送血车采购2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cn。3.方式:网上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cn。3.递交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第1部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其他补充事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提前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详询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下载文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省血液中心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联系方式:何强0311-870443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联系方式:杜金平0311-8308683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金平电话:0311-8308683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否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考察地点: 。6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7询问方式何强0311-87044314。8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邀请”9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10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cn。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12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收取1、保证金金额:14000元2、保证金形式2.1 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以到账时间为准)2.2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原件密封后于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地点)2.3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或纸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纸质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各代理机构负责收取和退还。纸质保函原件密封后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标地点。3.采用 2.1、2.2 款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由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开户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 号:211600410020251203926513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向拟申请融资金融机构咨询。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收取 15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 ☑否16是否提供样品þ否¨是,具体要求如下:17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9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0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 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311-83086836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21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 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11-66650919 通讯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号 2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3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且得分相同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2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5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完成27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8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采购文件,为无效响应。29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不用单独列项。本项目招标为单价报价,代理费计算以对应包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10500元;3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部分。31其他事项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留投标人联系电话,并在开评期间保持通话畅通。9、招标文件中涉及纸质投标文件的条款一律不适用。10、所有与采购(招标)有关的人员参与相关活动,应切实做好防护工作,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8信用记录4.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8.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8.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9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10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11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2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图、表里内容排版不做要求。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产品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中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除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如无偏差,偏离表可不填写内容。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不用单独列项。本项目招标为单价报价,代理费计算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资格要求无审查结果第4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项目最高限价:7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部分。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完成。5、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6、质保期:不低于3年或不低于6万公里。(2)业绩要求及其他要求1、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2022年11月1日至今,需提供同品类的投标人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投标文件中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扫描件,合同日期以签定合同的日期为准。)二、技术标内容(一)车型参数及配置要求序号车辆技术参数1车体尺寸 mm:≥5490×2040×2440(长×宽×高)2车辆满载总质量 kg:≥33003车辆整备质量 kg:≥25004轴距 mm:≥3300★5燃油种类:汽油6排气量 ml:≥19907额定功率 kw(hp)/rpm:≥1608排放标准:GB18352.6-2016国Ⅵ★9变速器:自动档 10最高时速 km/h:≥17011驱动方式:前置前驱12制动系统:前盘后盘13轮胎规格型号:215/65R16C14额定载客(含驾驶员):7-9人车辆主要配置★15客运底盘,不得为厢式车辆改装16全金属封闭承载式车身17驾驶室医疗舱原厂系统18驾驶座(主)安全气囊19高位刹车灯、LED日间灯、LED大灯、LED尾灯20自动大灯、自动雨刮21遥控钥匙、中控锁、前排电动门窗22倒车雷达/影像23ABS+EBD24防盗报警系统(整车)25定速巡航26≥8寸中控屏27多功能方向盘、USB接口 28车联网配置包:车辆定位GPS+车辆自检/预警功能+远程上锁/解锁+车辆定位+车辆状态查询+WIFI热点+安全及预警+FOTA固件云端升级★29车辆牌照要求上蓝牌二、医疗舱内外配置要求序号描述数量车身涂装1白色车身+红色强效反光带12医疗舱窗户上贴玻璃膜2/31警报、照明系统3额定工作电压:DC12V/24V工作温度范围:-40℃~+60℃连续工作时间:≥10h声压:≥115db主机功率:≥150W匹配阻抗:8Ω扬声器功率:≥150W工作电流:<8.5A泄漏电流:0mA外壳材料:铝型材主机尺寸:≥180×130×55mm主控程序:使用微芯控制内置保护程序:使用独立电路,过流过压过载及搭铁保护灯控:3路灯控电流:10A×3警音音调:轻汽笛、重汽笛、救护指定安装方式:分体式手柄控制方式:采用高灵敏度开关音量调节:四档音量循环调节外接音频输入:带USB接口输入语音识别指令控制:中文语音指令唤醒与控制语音录放时间:可录入不低于1分钟语音14车顶前部嵌入式LED蓝色爆闪警灯35车顶尾门LED蓝色爆闪警灯26车顶左右两侧LED蓝色\白色爆闪警灯47医疗舱内部LED方形照明灯28后照地灯1中央电源分配系统9安装救护车车载电源装置≥1000W纯正弦波逆变器。可供精密医疗设备使用,并能形成不间断供电。需提供高压(AC1000v)、低温工作试验(-41摄氏度)、低温储存试验(-55℃)、高温工作试验(+60℃)、高温储存试验(+70℃)、恒定湿热试验(25摄氏度,90%相对湿度)、随机振动试验(频率10HZ-500HZ,加速度0.5个,X、Y轴向,30min轴向)等测试报告,证书具有CMA或者CANS标识,机器具备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参数测试报告,包含逆变功率、转换效率(小于等于7W)、市电宽电压输入(市电165V-265V)、逆变谐波含量小于3%,最大转换效率大于94%,故障指示、保护功能(过载、交流输出短路、过温、欠压、过压)、机器必须具有远程控制功能(显示市电电压、交流输出电压、充电电流、充电电压等),而且可以通过远程控制面板设定充电电压、充电电流。110交直流(220V、12V)电源插座组1医疗舱配置11医疗舱独立冷暖气系统,冷暖独立控制,根据需要合理调控医疗舱内温度。112医疗舱双向换气系统(进出风)113紫外光灭菌灯,消毒灯具备定时延时开启功能114医疗舱顶部滑道式输液挂架115医疗舱左侧组合医药柜:台面可固定急救设备11610升氧气瓶217医疗舱右侧单人后背可调式护士座椅、两人长排座椅:带舒适背、软座垫及配安全带。118隔板后侧安装医药柜-19医疗舱所有柜门安装抽屉锁:带自锁功能-20医疗舱医用地板或铝合金地板1211KG灭火器1专用器械设备22自动上车担架1序号描述数量车身涂装1白色车身+红色强效反光带12医疗舱窗户上贴玻璃膜2/31警报、照明系统3额定工作电压:DC12V/24V工作温度范围:-40℃~+60℃连续工作时间:≥10h声压:≥115db主机功率:≥150W匹配阻抗:8Ω扬声器功率:≥150W工作电流:<8.5A泄漏电流:0mA外壳材料:铝型材主机尺寸:≥180×130×55mm主控程序:使用微芯控制内置保护程序:使用独立电路,过流过压过载及搭铁保护灯控:3路灯控电流:10A×3警音音调:轻汽笛、重汽笛、救护指定安装方式:分体式手柄控制方式:采用高灵敏度开关音量调节:四档音量循环调节外接音频输入:带USB接口输入语音识别指令控制:中文语音指令唤醒与控制语音录放时间:可录入不低于1分钟语音14车顶前部嵌入式LED蓝色爆闪警灯35车顶尾门LED蓝色爆闪警灯26车顶左右两侧LED蓝色\白色爆闪警灯47医疗舱内部LED方形照明灯28后照地灯1中央电源分配系统9安装救护车车载电源装置≥1000W纯正弦波逆变器。可供精密医疗设备使用,并能形成不间断供电。需提供高压(AC1000v)、低温工作试验(-41摄氏度)、低温储存试验(-55℃)、高温工作试验(+60℃)、高温储存试验(+70℃)、恒定湿热试验(25摄氏度,90%相对湿度)、随机振动试验(频率10HZ-500HZ,加速度0.5个,X、Y轴向,30min轴向)等测试报告,证书具有CMA或者CANS标识,机器具备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参数测试报告,包含逆变功率、转换效率(小于等于7W)、市电宽电压输入(市电165V-265V)、逆变谐波含量小于3%,最大转换效率大于94%,故障指示、保护功能(过载、交流输出短路、过温、欠压、过压)、机器必须具有远程控制功能(显示市电电压、交流输出电压、充电电流、充电电压等),而且可以通过远程控制面板设定充电电压、充电电流。110交直流(220V、12V)电源插座组1医疗舱配置11医疗舱独立冷暖气系统,冷暖独立控制,根据需要合理调控医疗舱内温度。112医疗舱双向换气系统(进出风)113紫外光灭菌灯,消毒灯具备定时延时开启功能114医疗舱顶部滑道式输液挂架115医疗舱左侧组合医药柜:台面可固定急救设备11610升氧气瓶217医疗舱右侧单人后背可调式护士座椅、两人长排座椅:带舒适背、软座垫及配安全带。118隔板后侧安装医药柜-19医疗舱所有柜门安装抽屉锁:带自锁功能-20医疗舱医用地板或铝合金地板1211KG灭火器1专用器械设备22自动上车担架1★项为主要参数,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或★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0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02包不享受价格扣除。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5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项目为急救送血车采购,若不同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客运底盘,不作为同品牌认定范围。6.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 ;(如有)9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0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根据项目特点进行补充调整审查结果附表2.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结果四、评定内容及标准(一)报价部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30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30标准分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二)商务部分(明标)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企业业绩10同类业绩是指2022年11月1日至今,供应商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投标文件中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合同日期以签定合同的日期为准。)合计10(三)技术部分(暗标)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30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中一般条款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得满分3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减1分,减完为止。(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确认函等)专项适配能力10根据血液安全保障、急救场景适配、智能化配置、应急保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以上4项内容方案设置全面可行性强的得满分,缺1项扣2.5分,其中有1项不完善的扣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内容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0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维保服务措施等方案,及服务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以上3项内容全面,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完善,服务响应快得满分;缺1项扣3分,其中有1项不完善的扣1.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培训与技术支持10根据培训方案、技术支持承诺进行综合打分:以上2项内容全面,得满分;缺1项扣5分,其中有1项不完善的扣2.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内容的不得分。合计60注: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河北省血液中心购销合同甲方:乙方:招标代理: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河北省血液中心项目(招标编号为)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中标结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购销合同。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和国际/地区单价(元)总价(元)大写: 以上货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总价中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安装调试、运输、保险、技术资料、装卸费、实验检测、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除约定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额外的其他费用。技术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整车为全新原装的产品。车辆须经技术检验合格,不低于国家相关出厂标准、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等。2、设备参数及配置明细以投标文件所列为依据。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部分。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完成。3、乙方将货物一次运至交货地点,并于发货后4小时内将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做好相关记录工作。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5、设备由乙方负责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运输、卸车(甲方可协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6、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并带授权委托书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合格证明、说明书、随机工具等随机资料齐全,无误后签字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甲方有权拒收且不承担相应的保管义务。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当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7、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方可通知甲方组织项目验收,甲方应在符合验收条件并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一周内完成验收。如设备不能在约定时间内通过验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并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8、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9、项目验收合格前遗失、损坏、故障等全部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若因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五、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进行培训,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2、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产品的免费保修服务及设备维护校准,并在完成保修服务及设备维护校准之日起7日内提供相应的报告。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年或不低于6万公里。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或经甲方同意由乙方统一回收。售后服务公司名称:售后服务地点:售后人员姓名:电话:3、每年承诺每年不少于2次到设备现场例行检查,保证设备稳定运行,质保期外同样有效。4、出现故障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排除故障。质保期外同样有效。5、质保期过后,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只收配件的成本价格,不收人工费(包括:交通、住宿、维修工时等),乙方提供常用配件的价格明细表给甲方作为合同附件,详见附件1。乙方先提供维修,甲方验收合格且使用正常后付款。6、保证10年内的备件供应。六、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10%做为违约金。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后不能通过验收的,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自合同约定收货之日算起,每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6.5计算,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自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算起,每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6.5金额计算,至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4、乙方交货存在物理瑕疵或权利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和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乙方未达成承诺的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利退回设备,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和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通知对方,并于15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权威机构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七、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做答复的视为已同意;合同一方仅要求解除合同而不要求达成新协议的情形除外。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八、合同纠纷的解决1、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2、本合同履约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也是本合同不可缺少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当合同约定与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生不一致时,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方与乙方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九、反商业贿赂条款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并受到法律的严惩。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十、免责条款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十一、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附件1。甲方:河北省血液中心乙方: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0311-87822822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401704068D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机场路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00147708085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明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情况简介……………………………………………………………()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七、节能环保资料等内容………………………………………………………()八、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九、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十、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注:供应商可根据投标文件制作需要调整此目录内容、增减目录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并对以上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严格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监管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套)单价合计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报价项目单价数量小计报价项目包含小项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备注123投标总价 (元)总价大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报价项目应完整、细化,以保证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的顺利进行。2、报价项目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项目对应,表格不足可续填,但不可缺项(备注除外)。3、(1)小计=单价×数量;(2)每个报价项目的小计=每个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累加;(3)小计累加=投标总价4、报价项目不分单价的只需注明小计,报价项目分单价但不分小项的只注明单价、小计。*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注: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五、供应商情况简介*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说明: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年月日七、节能环保资料等内容若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附节能环保资料,若不是则不需提供。八、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九、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说明:含供应商对商务条款要求内容逐条做出的应答及承诺。十、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图、表里内容排版不做要求。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备注:本部分采用暗标方式,本页中描述的内容仅作为对投标人编制技术部分的要求和提醒,暗标部分无需编制封面直接为正文内容,编制文件时请删除此页内容。技术标部分一、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二、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本项目技术标内容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表格后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确认函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偏离情况(优于、低于)备注(简要注明偏离的原因)注:表格不足可续填。投标文件对应参数、指标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有无偏离均需附相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河北省血液中心:我公司参加河北省血液中心急救送血车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公章):泰皇岛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急救送血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