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物业费中标结果公示(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竞争性磋商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10992025CCS00436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临汾市盛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临钢路24号
报价:680538.48(元)
93.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
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海涛,卢俊霞,闫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357-209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锣鼓桥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357-2105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敏洁
电 话:0357-2105223

附件信息:

2.pdf695.7K

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磋商文件).docx1.0M

中小企业声明函825.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

品目

采购单位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10:12

评审专家名单
孙海涛,卢俊霞,闫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68.0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敏洁

项目联系电话
0357-2105223

采购单位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7-2091002

代理机构名称
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汾市尧都区锣鼓桥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7-2105223

(五)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项目编号:1410992025CCS00436包号分项内容分项报价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1包人员工资438600元人员保险204000元日常耗材642.6元管理费6426元税金38980.12元其他费用1000元总报价(大写):陆拾捌万玖仟陆佰肆拾捌元柒角贰分¥:(小写)6****8.72元说明:1.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金缴纳基数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社保金缴纳基数。3.开标报价一览表“分项内容”中的六项为基础内容,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投标人:临汾市盛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电子印章)日期:2025年12月22日第1592页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992025CCS00436项目名称: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7一、总则7二、磋商文件8三、响应文件10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2五、磋商采购程序12六、签订合同17七、服务费18八、保密和披露18九、询问和质疑1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2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2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4第七部分合同草案27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3第一部分磋商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0992025CCS004362.项目名称: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3.预算金额:690000最高限价:690000元4.采购需求: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二、响应方式及磋商方式1.响应方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现场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及开启时间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6日23时59分59秒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官网政采云平台3、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6、CA办理方式:①线上办理:通过政采云平台办理;②线下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4006530200四、基本信息采购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临汾市解放西路市府街市政府大院北楼213室项目联系人:贾晓宁联系电话:0357-2099125集采机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锣鼓桥东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357-2105223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否3.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 格式见第八部分)3.以下内容均需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 联合体投标协议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第八部分)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的相关证明资料,详细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中“涉及中小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说明:1.第3项均需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3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1.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3.报价一览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4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5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中小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现场勘查(磋商前答疑会)无8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保证金6.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内容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7.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集采机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7.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7.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8.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公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服务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报价一览表。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11.磋商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1.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价格。11.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1.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11.5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最后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书》中另有说明外,最后报价应当是磋商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11.7报价依据:(1)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2)本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3)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11.8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磋商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1.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一览表,其中“分项内容”中的六项为基础内容,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2.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3.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签署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磋商供应商须将解密失败的相关截图及备份文件发送至第一部分载明的邮箱,并按照载明的联系方式告知集采机构,由集采机构进行异常处理。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7.成立磋商小组17.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7.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7.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8.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9.响应文件审查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9.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书面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审查中遵循的原则20.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0.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响应无效。20.3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20.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磋商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21.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标准、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系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7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22.最后报价22.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2.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在自行准备的电脑终端设备上及时关注磋商小组下达的最后报价通知,不论何种原因,磋商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主动退出磋商。22.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23.综合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4.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4.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5.评审复核25.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磋商保密26.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7.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8.采购项目终止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8.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六、签订合同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1)本次磋商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结果公告,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2)本次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3)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5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30.服务费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31.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3.询问和质疑的线上提交33.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口头提出询问。33.2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3.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3.4磋商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4.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34.1向“采购单位”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以下表述为集采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34.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终止质疑处理。34.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集采机构,集采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属于集采机构答复的,集采机构编制变更公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位于河汾路中大街2号,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范围为社保服务中心A区-1层至4层、B区-1层至4层、C区1层至4层、5层所属会议室及公共区域、停车场、所属绿化区域。该项目服务内容为:秩序维护与安防管理服务,全天24小时对来访人员出入登记、大厅秩序及安全管理,室外与楼内安全巡逻,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管理,视频监控管理、登记与回报等;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楼内公共区域、大厅、卫生间、室外停车场等区域的卫生保洁;房屋与公共设施维修服务,楼内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办公设施的维修维护等二、商务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大楼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三、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保证主要技术人员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2、投标人必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关要求做出声明(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参与本项目物业服务的所有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投标人承担;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持证上岗,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和以上声明不符情形,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四、服务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专业的理解和认识,紧密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下列服务方案:1、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等),以及公司对于项目的考核及奖惩办法;2、本项目特点、重点和难点的工作方案3、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在保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条件下,要充分运用节能、环保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制定有效降低物业运行各类能耗和环境污染的措施。4、物业管理服务的应急预案:(1)提供紧急事件(火灾、地震、其他不可抗力等)应急措施及预案;(2)提供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暖等)的应急措施及预案;5、接管和进驻方案6、本项目物业服务整体设想和规划,从安排合理、措施得当、组织实施科学、效率方面评价。7、物业管理服务流程8、物业服务人员培训管理计划五、技术要求详见本部分服务需求书。六、非实质性要求1、对项目经理的要求:(1)提供项目经理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项目经理情况表;(2)提供其与投标人存在缴纳社保关系(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有效证明;(3)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内项目经理的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2、对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1)提供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2)提供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扫描件;3、对拟配备物业服务人员的要求:提供拟配备物业服务人员素质结构情况,如实填写《拟配备物业服务人员素质结构表》。4、提交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5、设备与工具要求:(1)如实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并提供设备的购置发票;如拟投入设备与工具不是自有设备,需说明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物业服务中日常消耗品的配置情况:如实填写《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6、提供近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扫描件作为证明。7、提供有效的质量服务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扫描件。七、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八、其他磋商供应商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一)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要求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服务要求响应内容。(二)服务要求响应内容的作用: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响应内容是磋商小组评定提供的服务内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以及综合比较与评价的依据。(三)服务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1.服务范围及标准清晰完善,符合服务要求的内容。2.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要求响应内容。服务需求书技术需求书序号服务类型服务内容及标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岗位人员服务要求配置的工作人员及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均能够满足以下要求:1、爱岗敬业,保持良好精神面貌;2、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单位形象;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各自岗位的工作强度;4、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吸烟、不饮酒;5、统一着装,保持仪容仪表整洁;6、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7、工作人员上岗前均接受过正规的岗前培训,工作期间不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及常识培训;8、人员配置充足、合理,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作息时间,招工用工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能够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休息及福利待遇,避免工作人员出现消极、抱怨、怠工等现象;9、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和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物业管理2保洁服务要求保洁服务要做到:保洁区域地面无明显杂物、污渍;道路;墙面、玻璃干净明亮;开关、把手、楼梯及时擦拭,痰桶、垃圾桶及时清理,厕所无明显异味。1、室外区域①每天清扫广场、停车场的地面,循环巡视保洁,发现脏物、废品应及时处理。对区域内设施进行抹尘和清洗,保持办公大楼外围干净、整洁,定期清理杂草、杂物及楼前绿化带。②根据各种地面脏的程度要随时进行清洗。③及时收集各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垃圾筒筒身,保持干净、无异味。④保持办公楼前公告栏、指示牌、标识、消防器材等物体表面上的清洁,及时处理各种污迹,保持办公大楼负一层、一层及二层各服务大厅的清洁。2、门庭、大厅、走廊、电梯、楼梯①每日循环清扫地面垃圾,清除台面、地面的污迹,每月彻底清洗两次,平时发现污渍及时处理。②每日抹净门厅玻璃,每周彻底清洗一次,保持玻璃干净明亮,无明显手印、水印,擦净门框、柱子等灰尘。③每日对大厅内指示牌、告示牌、接待台等进行清洁,每周对各处进行死角清理。④每日对楼道及公共区域地面进行牵尘处理,保持地面无明显脚印、灰尘。⑤及时清理垃圾,垃圾不能满过筒身的2/3。及时清倒,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处理垃圾筒上面的痰迹,使其外表干净、光亮、无满溢垃圾现象。⑥每日清洁电梯扶手轿厢地面,抹净内外壁,保持无明显手印、污渍、灰尘。定期用金属清洁剂进行保养,减少氧化、锈蚀的程度,保持电梯干净光亮、整洁。⑦循环保洁展厅面墙壁,使其光亮,定期清除灯罩上面的灰尘和消防器材的灰尘,保持无积尘、干净。⑧擦净楼梯扶手,拖净楼梯,各保持清洁。3、洗手间①拖洗所有卫生间地面,抹净洁具、门框、墙身,每天循环多次保洁,保持无明显灰尘、垃圾、异味,手脚印、污渍等。②洗手间隔板、纸盒每天擦抹一次。小便池、厕位、水池不定时时冲洗。镜面、台面、洗手盆每天清洁数次。上班时间巡视发现污迹、水迹、积水、头发、手印、便迹、异味、报纸等及时清理。③每周一次全面清洗墙面瓷砖,地面用清洁剂刷洗,天花擦净,灯具、风口抹尘,保持干净,无污渍。卫生间的地面每天拖地数次保持地面干燥。物业管理3秩序维护服务要求1、确保做到严守岗位、站立执勤、制式着装、仪表端正、严格登记、文明值守、应急突发、秩序良好、确保安全。2、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他无关人员聊天。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即止,遇事报告。4、监控室值班的秩序维护员要全面熟悉监控室内的设备功能和使用程序与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发挥其应有的作用。5、巡逻中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声响,需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6、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准乱停乱放,确保通道畅通无阻,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保证车辆安全,秩序井然。7、门卫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要文明礼貌值勤。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8、按规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9、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物业管理4维修服务要求确保做到24小时值守,确保水、电、暖、空调、电梯、网络、消防、安防等设施运行通畅,不发生任何安全和责任事故。及时修复损坏的灯泡、灯具、开关等普通电器设备,随时做好水管的跑、漏水的止水和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维修及时率达98%,人员20分钟到达,做到小修3小时完成,大修24小时完工,不能完工的要说明情况。物业管理5综合服务要求做好收发、打字、通讯、档案管理等服务。做好会议管理服务登记等有关工作,负责会议室桌椅、桌签摆放及茶水服务等有关工作。物业管理说明: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分考量内容),投标人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2响应函《响应函》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填写,仅提供承诺书即可。说明:“政采云”资格审查要求说明中针对本项信用承诺的各项“证明材料”即为《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符合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详细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中“涉及中小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说明: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需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注“★”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需求书”中标“★”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磋商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20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2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2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细则第一部分:商务、服务人员素质及拟投入设备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90分)1同类合同案例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3分。最高得6分。62认证体系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33项目经理情况评价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五年以上物业项目经理经验得5分、两年以上3分、一年以上得1分。未提供其为本项目经理缴纳社保(开标前 12 个月内至少连续 6 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此项不得分。64拟配备服务人员素质结构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人员招收、招聘来源情况及人员稳定性保障措施,提供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5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和《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提供内容无缺失的得3分,不提供的或有缺失的不得分。36卫生保洁服务标准对照卫生保洁服务标准,投标供应商作出响应的得1分,未作出完全响应的不得分。17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对照秩序维护服务标准,投标供应商作出响应的得1分,未作出完全响应的不得分。18后勤维修服务标准对照后勤维修服务标准,投标供应商作出响应的得1分,未作出完全响应的不得分。19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对投标人(响应人)的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人员配备合理②分工明确③团队稳定④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7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1010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情况,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管理机构及工作方法与流程②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③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④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等)⑤针对本项目的考核及惩罚办法。完全包括上述内容得10分,任意一项不包括的得8分,任意两项不包括的得6分,任意三项不包括的得4分,任意四项或四项以上不包括的得0分。1011针对性服务方案提供针对性服务方案,满分10分。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重点难点和特点的工作方案、接管和进驻方案、信息化管理工具及应用方案等方案。各方案完整提供的,得6分,有一项缺失的扣2分,扣完为止。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明显缺陷是指:方案措施内容中存在内容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有一项扣1分,共4分,扣完为止。方案无明显缺陷的得4分。未提供针对性服务方案的不得分。1012卫生保洁服务方案提供卫生保洁服务方案,满分9分。方案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卫生保洁服务工作记录、作业时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方案完整提供的,得6分,有一项缺失的扣1.5分,扣完为止。方案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明显缺陷是指:方案措施内容中存在内容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有一项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方案无明显缺陷的得3分。未提供卫生保洁服务方案的不得分。913秩序维护服务方案提供秩序维护方案,满分9分。方案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维护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秩序维护服务工作记录、作业时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各方案完整提供的,得6分,有一项缺失的扣1.5分,扣完为止。方案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明显缺陷是指:方案措施内容中存在内容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有一项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方案无明显缺陷的得3分。未提供秩序维护服务方案的不得分。914后勤维修服务方案提供后勤维修服务方案,满分9分。方案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后勤维修服务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后勤维修工作记录、作业时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方案完整提供的,得6分,有一项缺失的扣1.5分,扣完为止。方案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明显缺陷是指:方案措施内容中存在内容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有一项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方案无明显缺陷的得3分。未提供后勤维修服务方案的不得分。915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满分7分。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预防措施等内容。方案完整提供的,得4分,有一项缺失的扣 2分,扣完为止。方案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明显缺陷是指:方案措施内容中存在内容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有一项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方案无明显缺陷的得3分。未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不得分。7第二部分:价格评审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满分10分)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说明小微企业1. 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 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投标报价20%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3. 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 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 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2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甲方:乙方:乙方在临汾市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按照该项目的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履约位置: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服务内容。三、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自20(_)年(_)月(_)日至20(_)年(_)月(_)日。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四、服务内容质量和考核验收标准详见甲方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商务、服务要求中的“验收标准”部分。五、合同价款服务费年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服务费计算依据磋商供应商相关报价明细为准。其中:第年度(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服务费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每月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月);根据服务内容的增减,服务费可进行调增调减。六、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3.专项服务费用:;4.其它费用。七、付款方式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服务费用支付手续。甲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八、项目承接验收1.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2.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3.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4.乙方承接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责任。九、使用与维护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2.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3.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违反本临时公约和服务区域内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5.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服务用房。6.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本合同文本;2.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4.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十一、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遵守以下约定:十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状况、持证情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响应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3.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设备。4.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根据与甲方的协商结果获取合同外服务的合理费用。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响应文件承诺的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3.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响应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4.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含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序工艺,保障业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院区内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和正常运行使用。5.科学、完整、连续地编制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并按时移交。(1)编制周、月、季度服务档案报告。(2)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同意合同提前终止,或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合同提前解除时,在日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6.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7.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合理合法地处置,杜绝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十四、甲方违约责任具体是:十五、乙方违约责任具体是:十六、索赔甲乙方违约时,当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对方未能予以答复,应视为已被对方接受。十七、责任免除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十八、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九、合同终止、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需方(章):供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5、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磋商供应商名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对比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5.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9.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我方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解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以下内容均需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四)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书》联合磋商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法人电子印章):乙方(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商务服务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服务文件目录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页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2.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3.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4.报价一览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方案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资料: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格式拟配备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承诺书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成交,保证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按照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保证主要技术人员未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并且本磋商供应商同意在成交后将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特此承诺对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的声明格式对物业服务人员要求的声明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郑重声明:参与本项目物业服务的所有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所有人员在上岗前全部进行体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岗前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本磋商供应商承担;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特种作业人员保证持证上岗,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及因操作不当造成资产损坏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承担一切责任。若出现和以上声明不符情形,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特此声明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主要技术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附主要技术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特种行业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特种行业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说明:如本项目涉及的话,需如实填写。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和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年限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包号: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联系方式……说明:本表拟投入的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包含在物业服务人员数量中,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如果不能到岗履约,成交人须承担相应责任。拟配备物业服务人员素质结构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岗位学历持证情况……………说明:本表以承诺的方式填写,内容不限于学历、持证情况、年龄等,无需提供具体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提供具体人员名单及证件,如果不能履约,成交人须承担相应责任。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使用年限已使用时间设备来源本单位所有租赁其他1…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项目名称:包号:序号材料名称品牌供应厂家单价/单位月消耗量小计备注1……(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四)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 号分项内容分项报价人员工资人员保险日常耗材管理费税金其他费用总报价(大写): ¥:(小写) 说明:1.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金缴纳基数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社保金缴纳基数。3.开标报价一览表“分项内容”中的六项为基础内容,如有其它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内容进行填报。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名称)的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临汾市人社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物业费(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临汾市盛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82人,营业收入为(小写)3556.495513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639.06648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临汾市盛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66页附:证明页注册登录使用须知一的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临汾市盛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41000060737098H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房地产业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9日行业物业管理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14:4310℃大部晴朗D中具2025-12-19第6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场所物业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