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育员、营养员服务 保育员、营养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06000251029146719-06289803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 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230MA1K175B3A
公告标题: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 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06000251029146719-06289803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 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 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
上海荣权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镇南路58号31幢1楼106-5室
91.33
1593600.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 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 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
采购人指定范围
详见需求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持证上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学民,韩艳,杨年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相关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有三家公司参与磋商经专家组审核三家公司的资格性符合性均通过了检查,上海荣权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企业实力最强,提供了较多的业绩,履约评价较好,配备的人员最多,有资质,专业较强,对本项目的理解较深,方案设计的针对性较强。综合评分高(91.33分);另外两家公司均缺乏类似业绩,配备的人员均较少,资质没有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不够,综合能力一般。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 龙潭分园
地址:上海市沪太路1170弄71号
联系方式:021-66368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4718弄10号楼C326室
联系方式:15221878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敏康
电话:15221878604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481.6K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 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pdf1.4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12-25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荣权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10、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中小(请填写:中小、小微)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中小(请填写:中小、小微)企业。2.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单位的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请填写:中小、小微)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12月22日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磋商前一周内页面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说明: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详见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项目编号:310106000251029146719-06289803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地址:上海市沪太路1170弄71号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三)磋商响应报价(五)磋商保证金(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一、项目编号:310106000251029146719-06289803二、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11593600.00详见需求1593600.001员服务11593600.00详见需求1593600.00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引用上海证照库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级2自定义法定代表人授权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级3自定义投标书签署盖章要求签章项目级4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间:2025-12-09至2025-12-21(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五、磋商保证金:(不需要)[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金额、开户行、户名、账号等)]磋商供应商应于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不受理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缴入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磋商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磋商响应截止日一个工作日前到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台开具收据。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方应于2025-12-2209:30:00时前半小时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4718弄10号楼C326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5-12-2209:30:00时整在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4718弄10号楼C326室开启,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3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磋商响应方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磋商响应将作为无效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6磋商响应保证金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磋商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7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需提供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交入磋商保证金凭证退款联,及凭证要求的其它资料。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8答疑与澄清:磋商响应方如认为磋商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方提出。9转包与分包:否;联合投标:不允许。10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1演示时间:不进行演示12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通过政府采购平台上传完成。13磋商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http://www.zfcg.sh.gov.cn/)14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5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16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资信及商务要求表。1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18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19中标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价格:7000元)招标咨询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中的相关规定参考收取。收款方式为银19行汇款,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银行及帐号:公司名称: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彭浦支行,账号:368301880000981312020投标文件的接收: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一、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二)定义1、“磋商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磋商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采购人”系指委托磋商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响应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三)磋商响应方的确定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四)磋商响应方委托有关说明1、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部分)。2、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五)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质疑1、磋商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磋商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八)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磋商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提出。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九)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份组成。1、资信及商务文件A、资信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B、商务文件:(1)磋商响应方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2)磋商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4)资信及商务响应表;(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6)报价明细一览表;(7)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9)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2、技术文件(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3)设备配置清单;(4)技术响应表;(5)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7)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8)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9)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10)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11)磋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报价明细一览表必须由相应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响应方与磋商方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磋商响应报价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保证金(不需要)1、磋商响应方须按规定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若以网上银行、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上银行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台开收据。4、未成交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时需提供供应商开给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的正式收据。5、保证金不计息。6、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7、磋商响应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A、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本章一、总则:(九)情况的除外】;(2)磋商响应方在磋商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B、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磋商响应方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2、磋商响应方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A4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除《磋商响应方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磋商响应方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各单独密封封装。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响应方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磋商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八)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全权代表未到磋商现场参与磋商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6、磋商文件需要演示而没有演示的、需要提供样品而没有提供样品的;7、标项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8、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9、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10、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11、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二)组织开标程序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1、开标会由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对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3、当众拆封、清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拆封后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4、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主持人宣布无效磋商响应方名称及理由,无效供应商代表现场签署《无效标告知书》。5、磋商结束后,主持人公布有效磋商响应方的评分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和最终报价,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三)组织磋商程序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磋商结束后,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磋商小组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项与各磋商响应方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磋商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服务台领取《成交通知书》。五、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二)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六、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人数响应方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三、评审内容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商务报价分0~101、根据财政部财库[2007]2号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2、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采购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0~5根据项目需求文件中采购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进行评定。1、服务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幼儿园服务管理网络,专人负责,科学组织,高效运行;2、服务单位为招标单位提供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外包服务;3、幼儿园将于每月20日前,向服务单位提供保育员与营养员的用工需求量,同时提供服务人员的考核打分,服务单位需及时做好沟通与工作安排;4、服务确无误,并整理归档,报幼儿园备案,原件由服务单位保留;5、服务单位所提供的保育员与营养员,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达到工作要求考评不合格,不得向区内其他院所提供就业岗位;0≤评定分≤51、满足1-5项得5分;2、满足3项及以上得3分;3、少于3项得0分。保育员常规工作要求中的上生活管理方面的0~5根据项目需求文件中的保育员常规要求生活管理a、b、c、d、e方面的这5点要求进行评定。a.做好餐前餐后的生活管理。掌握班级幼儿的进食量,对于个别特殊幼儿进行关心和照顾。配合教师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b.为幼儿创设空气流通,温度适宜的午睡环境,准备与整理所保育员常规工作要求中的上生活管理方面的0~5需的床铺与被子,配合教师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午睡习惯,做好幼儿起床后的帮助与指导工作(穿衣穿鞋后再整理被子)。c.夏日每日用热水擦拭一次凉席,秋冬季节床套每月清洗一次,垫子被子每两周至少晒一次。d.照顾幼儿排便,注意幼儿大小便,便溺后应及时处理,检查大小便后服装整理的情况。e.户外活动时,配合教师做好场地,运动器具等准备工作,加强对幼儿的生活护理,做好户外活动的“三位一体”工作。0≤评定分≤51、全部满足a-e项得5分;0≤评定分≤52、满足3项及以上得3分;3、少于3项得0分。保育员常规工作要求中的预防消毒方面的0~5根据项目需求文件中的保育员常规工作要求中的预防消毒a、b、c、d、e方面的这5点要求进行评定a.做好预防性的消毒工作,发现传染病时,应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加强消毒工作。b.在幼儿用膳(点心)前二十分钟至半小时,消毒桌面,保持幼儿餐厅地面、桌面清洁无油垢。c.在开饭(点心)前,保育员应用肥皂,流动水清洗双手,戴好工作帽,口罩。d.做好幼儿毛巾,杯子,茶壶,茶壶架、餐巾每天清洗,消毒。e.每天对幼儿的卧室、活动室进行日常消毒及紫外线消毒。0≤评定分≤51、全部满足a-e项得5分;2、满足3项及以上得3分;3、少于3项得0分。营养员基本职责0~10根据项目需求文件中的营养员基本职责a-g方面的这8点要求进行评定。0≤评定分≤10(请参考需求文件)1、全部满足a-g项得10分;2、每满1项得1分;3、少于等于2项得0分。营养员常规工作要求0~10根据项目需求文件中的营养员基本职责1-5方面的这5点要求进行评定.0≤评定分≤10(请参考需求文件)1、全部满足1-5项得10分;2、每满1项得2分;3、少于等于2项得0分。管理要求0~10根据项目需求文件中的管理要求,1-9方面的这9点要求进行评定.(请参考需求文件)0≤评定分≤10项得10分;1、全部满足1-9项得10分;2、每满1项得1.5分;3、少于等于2项得0分。服务承诺、奖惩措施0~10结合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投标文件内的服务承诺、奖罚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和对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进行评分:0≤评定分≤10;服务承诺多(3-5个)及奖罚措施完整,对项目实施保障程度高的得5-10分;有服务承诺较多(1-2个)和奖罚措施,但对项目实施保障程度不高的得1-5分;无相关阐述或有明显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0分人员培训计划0~5对供应商的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定(满足采购要求的培训次数为5次):0≤评定分≤5。有完整的培训计划且培训次数满足5次,组织形式科学有效的得3-5分;培训计划有明显瑕疵或培训次数不满足5次的1-3分;无相关阐述得0分应急预案0~5综合考虑响应文件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完善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分:0≤评定分≤5。应急预案完整且有针对性,方案具备可操作性的得3-5分;有应急预案,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3分。无相关阐述或阐述过于简单笼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得0分管理制度0~5根据供应商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0~5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的详尽程度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定:0≤评定分≤5;有完整的的管理制度(3-5个)、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详尽且具备可操作性的得3-5分;管理制度(1-2个)、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较为详尽且具备基本的可操作性的得1-3分;无相关阐述得0分。监督及自我约束机制0~5综合考虑响应文件对供应商的内部激励机制、监督及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道及处理机制的完整度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定:0≤评定分≤5。各项激励和监督机制完善(3-5个激励和监督机制的),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快速有效的得5分;各项机制有明显瑕疵(1-2个激励和监督机制的),反馈渠道和处理机制存在漏洞的得1-2分;无相关阐述得0分人员配置情况0~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齐全度进行评分。(请参考需求文件)评定:0≤评定分≤5。人员配置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不满足的得0员工证书情况0~5对项目拟派人员证书等进行统计评定(保育员证、营养员证,0≤评定分≤5;)每提供1份证件,加0.5分加满为止),(请参考需求文件)证书须与人员名单对应,否则不得分。类似业绩0~5根据供应商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评分,评定:0≤评定分≤5。(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加满为止第四章项目需求项目需求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为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提供保育员营养员服务。相关幼儿园服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等相关文件提供满足采购要求的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服务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幼儿园服务管理网络,专人负责,科学组织,高效运行;2、服务单位为招标单位提供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外包服务;3、幼儿园将于每月20日前,向服务单位提供保育员与营养员的用工需求量,同时提供服务人员的考核打分,服务单位需及时做好沟通与工作安排;4、服务确无误,并整理归档,报幼儿园备案,原件由服务单位保留;5、服务单位所提供的保育员与营养员,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达到工作要求考评不合格,不得向区内其他院所提供就业岗位;一、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为止二、幼儿园保育员与营养员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用工要求:投标单位需按照幼儿园实际需求提供保育员与营养员,所有提供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健康证,上岗证)。其中:(1)营养员用工要求:女,最高年龄不超过60岁,男,最高年龄不超过65岁。数量不得少于(4)人,持有《中式烹调师》证,能胜任营养员的工作要求。(2)保育员用工要求:女,最高年龄不超过58岁,人数不少于(12)人持有保育员证,能胜任保育员工作要求。(3)合同期内,如发生工作人员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为本项目服务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上报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用工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派遣新的工作人员予以接替。更换期间,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供临时服务人员,保障采购人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书面承诺,否则将被视作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5)采购项目金额:根据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1593600(元)。(二)报价原则:投标报价应包括为提供项目规定的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人工(含工资、加班工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社保四金)、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管理酬金等履行合同必须的费用。管理酬金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三)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白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幼儿园要求)(三)服务标准:1.保育员基本职责:a.热爱本职工作,遵守交工执行规范,全心全意为幼儿园服务,持有《健康证》、《保育员证》等相关证书,身体健康。b.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相关设备用具。c.与本班教师共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保教活动。d.熟悉本班幼儿的基本情况,初步掌握幼儿身心理保育的基础知识。e.积极参与班级家庭教育工作。2.保育员常规工作要求:1)生活管理:a.做好餐前餐后的生活管理。掌握班级幼儿的进食量,对于个别特殊幼儿进行关心和照顾。配合教师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b.为幼儿创设空气流通,温度适宜的午睡环境,准备与整理所需的床铺与被子,配合教师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午睡习惯,做好幼儿起床后的帮助与指导工作(穿衣穿鞋后再整理被子)。c.夏日每日用热水擦拭一次凉席,秋冬季节床套每月清洗一次,垫子被子每两周至少晒一次。d.照顾幼儿排便,注意幼儿大小便,便溺后应及时处理,检查大小便后服装整理的情况。e.户外活动时,配合教师做好场地,运动器具等准备工作,加强对幼儿的生活护理,做好户外活动的“三位一体”工作。2)预防消毒:a.做好预防性的消毒工作,发现传染病时,应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加强消毒工作。b.在幼儿用膳(点心)前二十分钟至半小时,消毒桌面,保持幼儿餐厅地面、桌面清洁无油垢。c.在开饭(点心)前,保育员应用肥皂,流动水清洗双手,戴好工作帽,口罩。d.做好幼儿毛巾,杯子,茶壶,茶壶架、餐巾每天清洗,消毒。e.每天对幼儿的卧室、活动室进行日常消毒及紫外线消毒。3)辅助清洁:a.保持活动室的环境整洁,保持天天打扫,做到无垃圾无团灰,窗口清洁明亮。b.坚持每天擦洗幼儿盥洗室,保持清洁无臭味,及时提供肥皂,草纸,擦手毛巾。c.做好所负责的专用活动室的清洁整理工作,定时打扫,确保环境整洁。4)其它工作a.严格执行园(所)安全,保健制度。b.及时处理好幼儿呕吐、大小便在身上的清洁工作,做到脏衣、脏裤洗清后让家长带回。c.保证幼儿足够的饮水,温度适中。d.对易热,易碎、尖锐物品及热源物品要慎重安放。e.要善于观察及时发现幼儿情绪、身体等方面的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或保健教师联系,并采取措施。f.协助教师准备保教活动的教玩具。g.发现传染病时应及时向院长及保健教师汇报。h.园所有重大活动或突击任务时能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备注:保育员协助教师开展教学、体锻、游戏、午睡活动时,工作需求请参阅教师一日工作常规,以上为保育员工作基本要求,一级园,示范园保育员工作参照分等定级验收标准执行。3.营养员服务要求与质量标准1)营养员基本职责a.热爱幼儿,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品德良好,忠于职责,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并受过相关职业培训,持有《健康证》、《中式烹调师》等相关资格、资质证书。b.熟悉掌握幼儿营养学的基本知识和必要的烹调技能;根据幼儿园的需求及教育上的要求,提供符合幼儿生长发育需求的,色、香、味、型俱佳的菜肴。提供病号菜,会自制幼儿喜欢的菜肴和点心。主动了解幼儿进餐情况。c.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点,饮食心理特点,季节特点,制定膳食计划,合理安排幼儿食谱,保证膳食的质量。d.严格执行选配、验收、保管制度、杜绝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品每天留样(48小时)。冰箱内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个人物品。每天根据需求领用材料,同时用后放回原处,做好台账。e.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幼儿园食品卫生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三白”,入厕必须更衣。f.加强物品管理,做好厨房安全清洁工作,有防“四害”、“防火”措施。厨房设备、设施专项专用并由专人保管,标记明显并由固定安放点。g.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按时参加并完成规定的岗位培训。4.营养员常规的工作要求1)操作规范严格按照食堂一条龙的规范操作,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生熟严格分开。2)清洁消毒a.严格做好自我晨检,坚决做到不符合要求不上岗。上岗前换好干净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做到三白:工作服白,工作帽白,口罩白。四勤: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b.每周一次大扫除。擦熟食间,生食间、营养室的纱窗及玻璃窗,做到窗户明净,门上无油污。每月一次室内外弾灰,擦日光灯,电扇等,定期对室内外进行打扫,保持室内外无积灰。c.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营养室和操作间的环境和设备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干燥同时做好消毒记录。3)食品验收a.做好索证及每日登记,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配合保健老师做好台账。b.仔细核对食品品种,数量和质量,发现不妥,立即处理,及时调整。c.做好食材与原材料的验视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一旦发现存在污染及不合格食材,必须将不合格食品放在推货区域的退货框内。并做好记录,并通知送货单位,重新送货,同时应通知校方及时备案。4)食品加工a.按幼儿年龄及特点与卫生操作要求,平衡膳食,健康科学烹饪,做到色,香,味俱佳。b.兼顾米面,干湿、荤素、粗细、咸甜、深色与浅色蔬菜等搭配,每周自制点心四次。5)验发备餐a.发出去的食品要保持适宜温度,按季节做到冬暖夏温。b.按班级实际出勤人数,根据规定的时间分发餐具、饭菜、点心或水果,做到不多余,不浪费。c.做好食品留样及记录工作。三、管理要求(一)投标单位应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进行巡视检查对保育员与营养员进行考评。(二)投标单位应主动,虚心听取幼儿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服务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在服务范围内应经量满足幼儿园的需要。(三)投标单位应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在合理范围内购买相关险种,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与突发事故制定出完备的应对措施预案。(四)派驻到幼儿园的保育员与营养员应以本市户籍为主,本市户籍比例应达到50%以上。(五)投标单位应为保育员与营养员配发统一的工作服装,并及时更新。(六)中标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幼儿园做好各岗位上原有的保育员与营养员的吸纳和合同转接工作,且一旦吸纳,其工资及收入水平不得低于原工作岗位。(七)在幼儿园期间,密切注意幼儿身体状况及人生安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八)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必须先向所在公司请假,待批准后才视为请假,并由公司及时安排人员到岗顶班,不得影响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九)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服从各幼儿园的管理。四、报价须知(一)本项目服务费已包含服务人员的福利、社保费用、管理费用,综合意外险、公共责任险、服装费、各类培训费及因各种原因产生的补偿金等,投标供应商在综合考虑工资标准调整等因素的基础上报价。(二)保育员与营养员因病受到人身意外伤害,以及因故中止劳动合同,所涉及到的所有法律问题及赔偿金,由中标单位承担与处理。五、考核标准(一)由幼儿园制定日常的考核标准,对保育员与营养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抽查并考评。(二)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机构存在问题,经幼儿园指出后应及时进行整改。(三)中标单位所派遣的人员,在变更替换前需向幼儿园提出,由幼儿园同意后才可以更换服务人员,幼儿园如要更换服务人员,需提出正当的理由,并事先与中标单位沟通。六、考核标准(一)由幼儿园制定日常的考核标准,对保育员与营养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抽查并考评。(二)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服务机构存在问题,经幼儿园指出后应及时进行整改。(三)中标单位所派遣的人员,在变更替换前需向幼儿园提出,由幼儿园同意后才可以更换服务人员,幼儿园如要更换服务人员,需提出正当的理由,并事先与中标单位沟通。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合同根据中标公告的服务时间决定]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按照采购人要求平均支付7.2.2付款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平均支付[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按季度或者月度平均支付,特殊要求另行计算。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编号:310106000251029146719-06289803(标项)资信及商务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1、资信及商务文件目录A、资信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磋商响应方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B、商务文件:(1)磋商响应方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2)磋商响应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4)资信及商务响应表;(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6)报价明细一览表;(7)小微企业声明函、网页证明资料(若有,格式见附件);(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9)磋商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声明书致: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磋商响应方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磋商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编号为310106000251029146719-06289803)的磋商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正确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5、磋商响应书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供应商全称(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海鹿悦实业有限公司:我(姓名)系(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该项目的响应、磋商、评审、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全权代表签名:职务: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公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备注须提供磋商响应方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全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5:竞争性磋商响应(格式)投标人名称:磋商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包括所有采购内容)小写大写服务期注:1、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精确到整数。2、上述投标总价应为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一览表磋商响应方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及标项: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包1最终报价(总价、元)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小、小微)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小、小微)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小、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磋商前一周内页面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说明: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磋商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详见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磋商报价(此最终磋商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磋商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正本或副本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幼儿园龙潭分园2026年保育员、营养员服务项目编号:310106000251029146719-06289803(标项)技术文件响应方全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育员、营养员服务 保育员、营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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