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物业化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_、项目编号:KXZJ-2025275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430000(元)
宁波圣润建设有限公司
北仑区春晓洋沙山路130号第108号店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
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三年,合同_年_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_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_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润杰,陈波,毕斌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尹慧珊,张蓉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宁波圣润建设有限公司
78.0
68.0
74.0
72.0
76.0
73.6
10.0
83.6

1
浙江山青水绿建设有限公司
75.0
57.0
71.0
69.0
71.0
68.6
9.89
78.49

1
宁波星江建设有限公司
63.0
55.0
65.0
67.0
69.0
63.8
9.87
73.67

1
浙江中禹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61.0
51.0
63.0
69.0
67.0
62.2
9.95
72.15

十_、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12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钱湖西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8343590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43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传 真:0574-83033198
项目联系人(询问):邬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
质疑联系人:徐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KXZJ-2025275 东钱湖镇2026-2028年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定稿.pdf2.3M

中小企业声明函-圣润.pdf113.9K

KXZJ-2025275东钱湖镇2026-2028年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定稿.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圣润.pdf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KXZJ-2025275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物业管理服务2宁波市本级,其他水利管理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KXZJ-202527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2609: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总价,元)1浙江山青水绿建设有限公司435000(肆拾叁万伍仟元整)2宁波星江建设有限公司435500(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3浙江中禹生态建设有限公司432000(肆拾叁万贰仟元整)4宁波圣润建设有限公司430000(肆拾叁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KXZJ-202527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2609: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山青水绿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星江建设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中禹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符合4宁波圣润建设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KXZJ-202527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2-2609: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山青水绿建设有限公司符合2宁波星江建设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中禹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符合4宁波圣润建设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KXZJ-2025275)序号供应商投标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4宁波圣润建设有限公司430000元(肆拾叁万元整)73.6010.0083.601√1浙江山青水绿建设有限公司435000元(肆拾叁万伍仟元整)68.609.8978.4922宁波星江建设有限公司435500元(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63.809.8773.6733浙江中禹生态建设有限公司432000元(肆拾叁万贰仟元整)62.209.9572.154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2月26日1/1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KXZJ-2025275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第1页共78页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3第2页共78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XZJ-2025275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预算金额(元):438500.00最高限价(元):438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数量:1年预算金额(元):438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招标预算金额为年度预算。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第3页共78页(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第4页共78页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钱湖西路1号传真:1项目联系人(询问):毕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43590质疑联系人:张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435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05室传真:0574-83033198项目联系人(询问):邬力、王珊珊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质疑联系人:徐新宇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5页共78页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传真:1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6页共78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口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口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口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口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6样品提供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口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须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投标报价须是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完成服务所需水库日常养护、维修、运行、设备、人员工资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10报价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包括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的调整)的变动而调整。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供应商若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递交: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请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05室;收件人:王联系方式:15838945482②采用直接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员进入开标现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注:(1)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第9页共78页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相关要求。14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5(1)收取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30%,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采购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采购代理服务费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3)支付形式及账号:①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②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账户:53010122000097556第10页共78页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第11页共78页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在线询问、质疑、投诉第12页共78页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第13页共78页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投诉材料寄送相关信息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供应商须知第14页共78页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1.5联合协议:无;11.1.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适用)。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5商务技术要求偏离表;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7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第15页共78页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一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除招标文件有特别要求外,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公司参加外,其余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允许参加投标;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第16页共78页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2.1具体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一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4)开标会议结束。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第17页共78页19.2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注:本项目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第18页共78页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一填写供应商信息一选择中标项目一确认信息一等待保险/保函受理一确认保单一支付保费一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第19页共78页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9.验收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页共78页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东钱湖位于鄞东南平原的东部福泉山脚,为浙江省最大的淡水湖,距宁波市区约8公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成立之后,各项工作全面展开,依托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背景,按照“城市之湖、生态之湖、文化之湖、休闲之湖”的要求,对区域内湖泊山岳、山林田地、民俗风情、建筑古迹、历史文化等各种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和综合开发。随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水利行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从水利工程管理现状中可以看出,对水利工程物业化运行养护方有必要继续进行。本项目要求对鄞州区东钱湖镇郭家峙村寨基水库、俞塘村角洞岙水库、韩岭村茅岭墩水库、横街村龙潭水库、东村南岙水库、绿野村岙里根山塘、俞塘村小路下山塘、洋山村门坑山塘、横街村石板川山塘、城杨村畈坑山塘、城杨村金夹岙山塘共11座水库山塘实施养护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山塘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水库山塘工程检查管理(日常巡查、汛前检查、年度检查、特别检查)、库区保洁与绿化养护管理(含拔草)、蓄放水管理、安全监测、白蚁防治、标识标牌维护、应急管理、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平台管理、台风期间值班值守,配合做好省、市、区的检查考核、及业主安排的各类临时性工作等。二、采购服务内容清单工程类别序号性质行政村工程名称总库容(万:)辖区总数水库1小型郭家峙村寨基水库29.452俞塘村角洞岙水库24.943韩岭村茅岭墩水库20.034横街村龙潭水库15.995东村南岙水库17.38山塘6屋顶山塘绿野村岙里根山塘4.2827俞塘村小路下山塘3.38高坝山塘洋山村门坑山塘2.449横街村石板川山塘8.9310城杨村畈坑山塘5.8911城杨村金夹岙山塘3.85合计136.3911三、管理服务要求及内容(一)水库山塘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程维修养护以“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为原则,及时消除发现的缺陷或隐患,维持工程的正常功能与形象面貌。1、维修养护项目分为日常养护和专项维修两类(1)日常养护工作包括防止水工建筑物损坏,保持工程安全,完整、清洁、整齐;保持启21闭设备操作灵活、运行安全可靠;保持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况良好,运行安全、平稳,无异常响声、振动与异味;保持自动化系统运行可靠,数据采集准确,安全监测及附属设施完好;保持管理区范围内干净卫生、环境优美。对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予以整修或更新。(2)专项维修项目应编制维修方案,必要时需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及评审,一般项目报招标人批准,重大项目报鄞州区水利局批准。2、维修养护一般规定(1)维修养护须做到及时消除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破损和损坏,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和正常运用。(2)各水工建筑物结构的修复标准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金属结构等养护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3)及时清除管辖水库山塘管理范围内的荆棘、杂草、杂物等,保持工程及相关设备设施整洁。(4)标识标牌破损维修更换。3、维修养护要求(1)土石坝坝体①坝顶及坝坡平整,无积水、杂草、弃物、雨淋沟等;护坡砌块完好,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或架空等现象;防浪墙、踏步结构完好。②各种排水、导渗设施完好,排水畅通,排水沟无浑浊水渗出等。③其它维修养护按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的要求开展。(2)混凝土、砌石坝坝体①坝面和坝顶路面清洁整齐,无积水、杂草、杂物等。②止水设施完好、无渗水或渗漏量不超过允许范围。③各种排水、导渗设施完好,排水畅通。④其它维修养护按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L230)的要求开展。(3)泄洪建筑物①进水渠边墙、溢流堰结构完好,堰面及底板平整。②泄槽及消能设施结构完好,无影响行洪的障碍物,两岸边坡整体稳定。③其它维修养护按SL210、SL230的要求开展。(4)输水建筑物①进水口结构完整,附近水面无漂浮物;管(洞)身及出口结构、防渗设施完好。②启闭机房结构安全可靠,室内干净整洁。③闸门及启闭设施每年保养1次,无变形、锈蚀,润滑良好;门槽无卡阻现象。22④其它维修养护按SL210、SL230的要求开展。(5)管理设施①管理范围内无家禽、家畜养殖行为。②抢险道路无阻碍物及明显破损现象,保持通畅。③管理房结构完好,无漏水、安全问题。④标识牌和界桩无损坏,结构完整、字迹清晰。其他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均能满足正常运用。(6)蓄水区:水面保持清洁,岸坡无明显滑坡迹象。管理范围内无侵占水域、乱挖乱倒、违规建造建筑物等行为。4、每次维护应做好详细的现场记录,有关人员需签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详细记录时间、部位、险情,必要时应测图、摄影或录像,且立即采取措施。5、全年维护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均应整理完整,并整编归档。(二)水库山塘工程检查管理水库、山塘工程检查分为日常巡查、汛前检查、汛后检查和特别检查。1、日常巡查水库山塘1、责任岗位:工程运行与维护岗位,每次巡查至少1人且应相对固定。2、巡查频次:汛期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为每年10月16日至次年4月14日。(1)非汛期每3天巡查1次,每周不少于3次。(2)汛期每天巡查1次。(3)台风登录前72小时至台风结束后24小时,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为保证巡查安全及信息传递,巡查工作具体负责人应视情况临时增加人员)。(4)暴雨、地震后应立即巡查1次。(5)当水位离溢洪道堰顶小于0.5米(水位12.00米及以上)或溢洪道出水时每天至少巡查1次。(1)非汛期每15天至少巡查1次。(2)汛期每3天巡查1次,每周至少3次。(3)台风登录前72小时至台风结束后24小时,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4)暴雨、地震后立即巡查1次(为保证巡查安全及信息传递,巡查工作具体负责人应视情况临时增加人员)。(5)当山塘水位接近(小于50cm)或超过溢洪道渠顶高程时,每天巡查1次。3、巡查内容(含设备巡检)(1)主(副)坝:坝顶路面是否有裂缝、沉降与积水等;防浪墙有否裂缝、贴块有否松动、脱落;坝坡护坡是否平整、砌块与砌石有否损坏或风化、排水沟(1)坝顶:检查防浪墙有无裂缝、破损、错断等现象;检查坝顶路面有无裂缝、塌坑、凹陷及杂物堆积等现象;检查坝体与有否堵塞;坝址与坝端排水沟是否畅通、观测井内有否杂物、渗水是否清澈等。(2)溢洪道:溢洪道是否有堆积物等行洪障碍物,靠山体侧是否滑坡。(3)输水涵洞(管)或虹吸管:检查进、出口及管(洞)身有无渗漏,管(洞)身有无断裂、损坏等情况;检查闸门及启闭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操作是否灵活。(4)房屋、桥梁:管理房、启闭房是否完好,墙体有无开裂、倾斜;溢洪道桥梁有无裂缝,桥面结构是否完好,满足结构安全。(5)进库道路:道路路面是否完好、排水沟是否畅通、山坡有否滑坡现象等。(6)闸门机电设备:启闭机防腐情况,紧固件是否松动。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2)上游坝坡:检查坡面有无破损、凹陷、塌坑、裂缝、隆起、蚁穴兽洞等现象;检查上游坝坡有无杂物、垃圾堆积等现象。(3)近坝岸坡:主要检查有无崩塌及滑坡等迹象。(4)近坝区水面:主要检查有无冒泡、游涡和方向性流动等情况。(5)溢洪道:检查溢洪道进水口段有无阻碍物及杂物堆积现象;检查靠近溢洪道处岸坡有无滑坡、崩塌的隐患;检查溢洪道泄漕段边墙结构是否稳定;检查下游消能设施是否存在游积现象,泄洪时是否会发生冲刷坝脚的现象。(6)输水涵管:检查进口附近水面有无冒泡现象;检查管身有无破损、裂缝、老化等现象。(7)下游坝坡:检查下游坡面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隆起、蛇穴兽洞;检查排水棱体处有无异常渗漏、如黄泥水渗出:检查两侧坝端排水沟有无黄泥水渗出。(8)坝脚区:检查坝脚以外15m范围内有无渗漏、塌坑、凹陷、隆起等现象;检查坝脚附近排水设施及导水设施是否正常;检查放水设施出口是否堵塞、冲蚀、异常渗漏等情况。(9)管理设施:检查管理范围内有无乱挖乱堆现象,桩界及隔离设施是否完好;检查上坝道路(抢险道路)是否通行顺畅;检查标示标牌是否清晰,有无倾倒、破坏、有否堵塞;坝址与坝端排水沟是否畅通、观测井内有否杂物、渗水是否清澈等。(2)溢洪道:溢洪道是否有堆积物等行洪障碍物,靠山体侧是否滑坡。(3)输水涵洞(管)或虹吸管:检查进、出口及管(洞)身有无渗漏,管(洞)身有无断裂、损坏等情况;检查闸门及启闭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操作是否灵活。(4)房屋、桥梁:管理房、启闭房是否完好,墙体有无开裂、倾斜;溢洪道桥梁有无裂缝,桥面结构是否完好,满足结构安全。(5)进库道路:道路路面是否完好、排水沟是否畅通、山坡有否滑坡现象等。(6)闸门机电设备:启闭机防腐情况,紧固件是否松动。丢失等现象;检查坝顶是否有车辆违规通行等现象;检查山塘水雨情观测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运行。(10)闸门机电设备:启闭机防腐情况,紧固件是否松动。4、巡查路线:根据巡查线路标识牌巡查。5、巡查方式: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器材,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6、工作要求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一般情况下应当天报巡查工作具体负责人审阅签字,巡查记录应真实、详细,同时将本次巡查结果与以往巡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发现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和检查的正确性;如情况严重,则同时上报鄞州区水利局和鄞州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并立即向下游报警。检查时应做好记录,由工程技术管理岗签字后,存档并报送鄞州区水利局备案。汛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一般应在当年主汛前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主管部门应调整工程运行调度计划,落实应急措施,保障工程安全度汛。2、汛前检查水库山塘1、责任岗位(1)项目负责人(1)工程技术管理岗2、时间要求:每年入汛前(4月15日前)完成汛前检查报告。3、工程现场检查(1)日常巡查规定的项目和内容。(2)上一年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3)应急管理措施及责任人的落实情况。(4)除险加固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的编制、报备和措施落实情况。(1)日常巡查范围与内容。(2)设备的安全状态。(3)重要备品备件、备用电源燃料及其它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4)上下游水尺。(5)防汛值班、水文监测、应急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6)整理分析上一年度维修养护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维修、处理情况。(1)日常巡查规定的项目和内容。(2)上一年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3)应急管理措施及责任人的落实情况。(4)除险加固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的编制、报备和措施落实情况。(7)库区及下游行洪河道,是否存在影响山塘运行或防汛调度的情况。4、汛前准备工作(1)召开相应水库防汛工作专题会议,部署防汛工作任务。(2)搞好汛前检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水库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水库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底,以便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度汛措施。(3)落实好度汛方案,在汛前按职责分工,制定度汛方案,在汛期按度汛方案运行,确保水库安全和发挥水库蓄洪滞洪功能。(4)准备好防汛抢险物资。(5)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抢险工作。(6)加强通讯设备和上坝道路的检查,确保通讯和道路畅通。(1)召开相应山塘防汛工作专题会议,负责人部署防汛工作任务。(2)搞好汛前检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山塘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山塘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底,以便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度汛措施。(3)落实好度汛方案,在汛前按职责分工,制定度汛方案,在汛期按度汛方案运行,确保山塘安全和发挥山塘蓄洪滞洪功能。(4)准备好防汛抢险物资。(5)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抢险工作。(6)加强通讯设备和塘公路的检查,确保通讯和道路畅通。5、工作要求(1)检查时应做好记录,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并报送鄞州水利局、鄞州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早指挥部备案。汛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招标人并在当年主汛前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应调整工程运行调度计划,落实应急措施,保障工程安全度汛。(2)检查时应做好记录,由工程技术管理岗签字后,存档并报送鄞州区水利局备案。汛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一般应在当年主汛前及时进行处理。对于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主管部门应调整工程运行调度计划,落实应急措施,保障工程安全度汛。3、年度检查水库山塘1、责任岗位(1)项目负责人(1)工程技术管理岗2、时间要求:每年汛期结束以后、当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年度检查报告。3、现场检查(1)日常巡查规定的项目和内容。(2)日常巡查记录完整性、可靠性及合规性。(1)日常巡查范围与内容。(2)日常巡查记录完整性、可靠性及合规性。(3)工程泄洪次数、泄洪历时、最高水位等。(4)溢洪道下游冲刷状况。(5)大坝监测资料完整性及合规性。(3)山塘运行情况(泄洪次数、年最高水位及放水记录)等。(4)溢洪道下游冲刷状况。4、年度工作(1)安全监测、维修养护、调度运行等。(2)维修养护、调度运行等。5、工作要求(1)检查时应做好相应记录,由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并报送鄞州区水利局备案。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主管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一般应在下年度汛期前解决或消除。相关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资料均应整理完整,并整编归档。(1)检查时应做好相应记录,由山塘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并报送鄞州区水利局备案。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一般应在下年度汛期前解决或消除。相关的记录、图件和报告等资料,均应整理完整,并整编归档。4、特别检查水库山塘1、责任岗位(1)项目负责人(1)工程技术管理岗2、时间要求(1)当发生设计洪水、强降雨、有感地震以及其他影响大坝安全的特殊情况时,需要对工程进行检查。(1)当山塘遭受设计洪水、水位暴涨暴落、极端低气温、强降雨、有感地雪以及其他影响大坝安全的特殊情况时,需要对工程进行检查。3、检查方法与内容(1)特别检查除常规检查方法外,可采用开挖探坑(或槽),探井、钻孔取样或孔内电视、向孔内注水试验、投放化学试剂、潜水员探摸或水下电视、水下摄影或录像等方法,对工程内部、水下部位或坝基进行检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水下多波束等设备对库底游积、岸坡崩塌堆积体等进行检查。特别检查应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损坏部位及周边范围应重点检查。(1)特别检查除常规检查方法外,可采用开挖探坑(或槽)、探井、钻孔取样或孔内电视、向孔内注水试验、投放化学试剂、潜水员探摸或水下电视、水下摄影或录像等方法,对工程内部、水下部位或坝基进行检查。4、工作要求27(1)特别检查应编制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中应说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设计、施工、运行资料及监测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产生原因,说明影响程度和结论,提出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检查报告由管理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存档。(1)特别检查应编制检查报告,检查报告中应说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设计、施工、运行资料及监测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产生原因,说明影响程度和结论,提出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检查报告由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存档。(三)库区保洁与绿化养护管理大坝、溢洪道经常性的清除杂草、清障,做到大坝、溢洪道清洁无垃圾、堆晒物等,确保溢洪道通畅,水面无漂浮物;绿化区域无杂草,草皮修剪控制,硬化区域没有杂草。(四)蓄放水管理1、水库山塘蓄放水管理工作应服从招标人及鄞州区水利局的指令及要求。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应根据上级要求控制水位运行。3、由工程运行维护岗负责水库山塘的放水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简化操作步骤。工程运行维护岗需做好放水工作的工作记录。放水管理流程:(1)闸门操作应由专人操作,做好操作记录。(2)放水前应对放水建筑物、启闭设施进行检查。(3)有闸门控制的水库,放水前应按照批准的放水预警方案向下游影响区域发出预警。4、未经工程技术管理岗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展水库山塘的放水工作。(五)档案管理1、档案内容:按GB/T11822的要求对日常管理中形成的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工程档案主要内容为:(1)工程检查、蓄放水管理等工作的记录、报告;(2)维修养护、防汛抢险、工程隐患或险情处理等过程中形成的资料;(3)其他应该归档的资料。2、档案保管:工程档案资料送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妥善保管。档案保管按GB/T18894的要求开展,且做到资料齐全,无虫蛀鼠害,无潮湿、霉变等情况发生。(六)信息化管理1、资料管理(1)及时将水库山塘管理、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工作日志台帐信息录入上报信息化管理平台。(2)应做好其他电子档案的保存工作。282、台帐管理:建立日常事务管理和工程运行状态的电子化台帐。四、人员配备要求序号名称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做好对管理范围内的水库山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负责防汛抢险总调度工作。要求50周岁以下,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技术管理岗位1名水工技术管理、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与质量管理等。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3工程运行与维护人员1名日常巡查及维护、安全监测及设施维护,阀门、启闭机及机电设备运行及维护等。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4巡查员4名巡查员宜常年居住在山塘、水库附近,年龄大于18周岁、小于65周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其工作内容为:(1)按规定做好水库山塘大坝巡视检查和记录。(2)发现险情(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部门(业主)或上级报告。(3)劝阻有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并立即向主管部门(业主)或上级报告。(4)遇台风、暴雨、地震等紧急情况,按上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5)按要求做好草坡的绿化养护及保洁工作。4合计7名1五、其他要求1、承包期限内,中标人应按照水库山塘维修养护服务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2、聘用人员按规定应缴纳的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保缴费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经济联系。中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3、对实施本项目管理服务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有关的服务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4、投标价作为合同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进行调整。5、在合同期间内如中标人的原因使水库山塘坝体或其它水利设施发生人为损毁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6、中标人应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工程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按要求及时向招标人上报各类报表、数据和档案资料,以便招标人进行监督考核并入册存档。7、中标人在搞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市、区、镇布置的各项活动等临时工作任务。若遇突击检查、上级部门考核、各类创建活动等特殊情况,中标人无条件做好管理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服从招标人指挥,若须增加人员或加班不另行收费。8、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依照招标人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管理。9、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的人员机械配备要求配备合理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以确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10、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11、中标人不得利用管理区域内现有资源进行营利性活动。12、除做好上述11座山塘水库的养护管理外,中标人还应做好东钱湖镇内其它山塘汛期的巡检工作。六、附件东钱湖镇水库山塘标准化管理及考核办法序号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赋分原则一、水库山塘管理(45分)1人员管理按每座水库山塘管理要求配足水库山塘管理、运行维护人员,每年汛前进行业务培训。5未按水库山塘管理要求配足水库山塘管理、运行维护人员的,此项不得分。经抽查缺岗一人次扣1分。2涉库管理对禁止性行为进行监管,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危害工程安全活动;涉库项目建设不影响水库山塘大坝安全。5(1)水库山塘保护范围存在禁止性行为或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2)发现涉库项目建设影响大坝安全未制止及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3应急管理按区级以上防指批准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发现突发险情及时上报;按要求做好备用电源和防汛物资储备与保管。5(1)因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此项不得分。(2)未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的,扣1分。(3)发现异常或险情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4)防汛物资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4安全检按规定及时组织完成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10(1)未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汛前检查的,扣2分。(2)未开展年度检查的,扣2分。4查按规定及时组织完成汛前检查、年度检查和特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10(3)检查内容不全面的,每发现遗漏一项扣2分;(4)未按规定及时开展特别检查的,扣10分。5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健全,责任制落实;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设置规范齐全;安全措施可靠,安全用具配备齐全并定期检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定,工程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1)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2)未开展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扣1分;安全警示警告标识牌设置不规范、数量不足,每发现一项扣1分;(3)安全措施不可靠,每发现一项扣1分安全用具配备不齐全、未定期检验,每发现一项扣1分;6日常巡查按规定要求开展主(副)坝、溢洪道、输水洞及闸门机电设备等工程日常巡查(含设备巡检),工程各部位检查内容齐全、记录完整规范,有初步分析及处理意见,并有负责人签字,发现异常及时报告。5(1)工程发生险情未及时发现并报告的、无巡查台账的,扣5分。(2)巡查的频次、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扣2.5分。(3)巡查内容或记录不齐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巡查记录无责任人签名或代签名的,扣1分。8运行调度按照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和指令进行调度运行,记录齐全;按要求做好放水工作。5(1)汛期未按指令调度运行,擅自超汛限水位的,此项不得分。(2)未按要求进行放水的,每发现一次扣2.5分;放水无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2.5分。二、水库山塘养护(50分)9建筑物保洁及养护大坝、溢洪道经常性(其中每年4月、6月、8月、11月上旬必须进行)清除杂草、清障。做到大坝、溢洪道清洁无垃圾、堆晒物等,确保溢洪道通畅,水面无漂浮物;绿化区域无杂草,草皮修剪控制在6cm以下,不得使用除草药剂。硬化区域不得有杂草。10未及时对大坝、溢洪道杂草、障碍物进行清理,发现一次扣2分;大坝、溢洪道垃圾、堆晒物及水面漂浮物未及时清理,发现一次扣2分;未按要求违规使用除草药剂,发现一次扣2分;为及时对硬化区域杂草进行清理,发现一次扣2分。10合同执行情况按合同或协议对受委托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管理。5维修项目未及时完成的,扣2分;项目完成未及时验收的,扣2分;无质量验收意见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11坝体工程维护两岸边坡稳定;坝顶、坝坡平整、完好;防渗有效,排水通畅。10(1)两岸边坡存在失稳隐患的,扣2分。有局部滑坡迹象的,扣2分;存在小范围坍塌的,扣2分;有掉块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2)坝顶存在裂缝、坑洞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防浪墙存在破损、错位、裂缝、通缝等缺陷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栏杆、路缘石存在破损、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3)土石坝上下游坝坡存在滑动、塌陷、11坝体工程维护两岸边坡稳定;坝顶、坝坡平整、完好;防渗有效,排水通畅。10鼓起、开裂、雨淋沟(洞)、散渗或集中渗漏等缺陷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排水棱体等发生游堵、排水不畅的,扣1分;护坡存在缺失、破损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两岸排水沟、踏步存在缺陷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4)混凝土坝上下游坝坡存在明显破损、大范围游离钙析出、大面积潮湿或集中渗漏等缺陷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坝体排水设施发生淤堵、失效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存在其他较小缺陷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5)下游岸坡存在集中渗漏或异常渗漏的,扣1分;下游坝脚存在异常渗漏的,扣1分;排水不通畅的,扣1分。(6)存在白蚁危害或动物洞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12溢洪建筑物维护边坡稳定,结构完好,运行正常,安全有效。10(1)边坡存在失稳隐患的,扣2分。有局部滑坡迹象的,扣2分;存在小范围坍塌的,扣2分;有掉块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2)进口挡墙或护坡存在破损、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存在裂缝、渗漏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3)溢流面、底板存在裂缝、破损、露筋、渗漏、磨损、空蚀、碳化等缺陷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4)泄槽、消力池等消能防冲建筑存在裂缝、露筋、破损、磨损、冲蚀、气蚀、渗漏、碳化等缺陷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出口排水不畅的,扣1分。13设备维护对启闭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使用正常,安全可靠。10(1)未对启闭设备检修保养的,扣2分。(2)启闭机无法启闭不安全的,扣2分。启闭机螺杆存在弯曲变形、锈蚀现象的,丝杆和螺母严重磨损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锁定(保护)设施不可靠、不完备的,扣1分;重要零部件无备用件的,扣1分。(3)电线布置凌乱、线路老化、接线不规范、照明设施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绝缘保护与接地系统不可靠、电气设备器件配件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荷载控制、行程控制、开度指示等设备不完整、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4)启闭房内不整洁、不美观,扣2分;维修养护记录不规范,扣2分。14工程维修做好工程维修、抢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维修质量符合要求;修复及时,按计划完成任务;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验收;项目管理资料齐全。5(1)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处理,扣1分;维修质量不合格,扣1分;(2)未按计划完成修复任务,扣1分;项目管理不规范或未及时验收,扣1分;项目管理资料不齐全,扣1分。32三、台账(5分)14台帐管理水库山塘管理、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工作日志台帐资料按规定上传,整编、归档。5水库山塘管理、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工作日志缺一次扣0.5分,记录不规范查到一次扣0.5分,台帐资料未按规定上传缺一次扣1分,资料未整编或整编不附合要求扣2分。四、其他15上级检查配合做好省、市、区的检查考核。1受省级通报表彰的加15分,受市级通报表彰的加10分,受区级通报表彰的加5分。注:本项目的考核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对考核标准办法进行合理的修改,中标人须无条件的遵守。33七、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服务期限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付款条件①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②结合考核结果,根据季度考核成绩按季进行核拨,采购人在收到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核拨给中标人。核拨的服务经费在预付款中扣除,扣完后继续按每季度实付金额进行核拨支付。备注:每季度检查、当季随机抽查的平均分为该单位当季度考核得分。(1)季度考核结果在85(含)分以上的为合格,全额核拨当季养护服务经费;(2)季度考核得分75(含)-85(不含)分的,每低0.5分扣除当季服务经费的1%;(3)季度考核得分低于75分(不含)的为不合格,75分以下每低0.5分扣除当季服务经费的2%;(4)季度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即时整改,若整改后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5)考核结果引起的扣罚(包括直接扣款情形)根据考核细则在当季应当核拨的服务经费中扣减;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预付款担保(1)预付款担保金额:同预付款相等金额;(2)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3)预付款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4)预付款担保期限:自采购人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至年度合同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止;预付款担保(5)预付款担保的退还:合同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后退还预付款担保。3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细则分值评审形式商务技术90分1、总体思路(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项目实施准备、总体实施安排等内容进行评议。①项目实施准备充分、总体实施安排有序、实施规范性布置有条理的得5分;②项目实施准备较充分、总体实施安排较有序、实施规范性布置较有条理的得3分;③项目实施准备欠充分、总体实施安排欠有序、实施规范性布置欠有条理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2、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问题的调查剖析、预测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针对本项目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出的克服解决措施建议、具体实施安排以及实施方式方法等情况进行评议等情况进行评议。①调查剖析精准、预测考虑全面;解决措施合理有效、方式方法多样稳妥的得5分;②调查剖析较精准、预测考虑较全面;解决措施较合理有效、方式方法较稳妥的得3分;③调查剖析欠精准、预测考虑欠全面;解决措施欠合理有效、方式方法欠稳妥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3、项目实施方案(5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日常养护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具体巡查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专项维修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汛前检查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汛后检查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5主观评审评分细则分值评审形式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年度检查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特别检查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库区保洁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绿化养护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信息化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4、项目进度计划(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工作安排及计划、工作流程、实施等内容进行评议。①工作安排及计划合理、工作流程清晰、实施方式可行的得5分;②工作安排及计划较合理、工作流程较清晰、实施方式较可行的得3分;③工作安排及计划欠合理、工作流程欠清晰、实施方式欠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5、质量保证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管理规章制度、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议。①方案详细、考虑周全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较详细、考虑较周全且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方案欠详细、考虑欠周全且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成果质量保证措施、技术操作规程等内容进行评议。①管理成果质量保证措施考虑周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管理成果质量保证措施考虑较周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管理成果质量保证措施考虑欠周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欠5主观评审评分细则分值评审形式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6、应急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预警和预防机制设置、各类应急响应、后期应对处置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议。①预警和预防机制设置有效可行、应急响应及时、后期处和保障措施考虑周全稳定可行的得5分;②预警和预防机制设置较有效可行、应急响应较及时、后期处置和保障措施考虑较周全稳定可行的得3分;③预警和预防机制设置欠有效可行、应急响应欠及时、后期处置和保障措施考虑欠周全稳定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7、服务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承诺及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评议。①服务响应及时、服务承诺考虑周全、管理制度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服务响应较及时、服务承诺考虑较周全、管理制度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③服务响应欠及时、服务承诺考虑欠周全、管理制度欠合理可行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主观评审8、人员配备及设备(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管理方案:人员资质、人员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考核方案、人员管理规范等内容进行评议。①人员资质突出、人员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安排鲜明、考核方案符合项目特征、人员管理规范详细考虑周全的得4分;②人员资质一般、人员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安排较鲜明、考核方案较符合项目特征、人员管理规范较详细考虑较周全的得2分;③人员资质欠佳、人员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安排欠鲜明、考核方案欠符合项目特征、人员管理规范欠详细考虑欠周全的得1分;④无相关内容不得分。4主观评审分)9、业绩(1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每具有一个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1客观评审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10客观评审总分(100分)备注:(1)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38留两位小数点。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39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40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的;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3.1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7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41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42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和地点:年月日于432025年月日,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对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服务期间,乙方投入人员及设备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1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44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4履约保证金乙方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履约后无息退还(但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1.5预付款甲方是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台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台同专用条款45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台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迟延超过30天,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迟延超过30天,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46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傕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48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台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49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台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50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的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宁波圣润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1889.0601万元,资产总额为1443.01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宁波圣润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6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实件电同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共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1营业收资产报三一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型夿业等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干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干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KXZJ-2025275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第1页共78页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6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3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3第2页共78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XZJ-2025275项目名称: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项目预算金额(元):438500.00最高限价(元):438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数量:1年预算金额(元):438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招标预算金额为年度预算。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第3页共78页(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第4页共78页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钱湖西路1号传真:1项目联系人(询问):毕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43590质疑联系人:张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435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05室传真:0574-83033198项目联系人(询问):邬力、王珊珊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质疑联系人:徐新宇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5页共78页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传真:1联系人:郑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6页共78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2026-2028年东钱湖镇水库山塘物业化管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口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口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口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口否;口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6样品提供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口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须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投标报价须是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完成服务所需水库日常养护、维修、运行、设备、人员工资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10报价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包括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的调整)的变动而调整。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供应商若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递交: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请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05室;收件人:王联系方式:15838945482②采用直接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员进入开标现场[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注:(1)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第9页共78页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相关要求。14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5(1)收取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招标公司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30%,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采购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万元)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采购代理服务费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3)支付形式及账号:①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电汇现金②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账户:53010122000097556第10页共78页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第11页共78页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在线询问、质疑、投诉第12页共78页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第13页共78页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化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